塔吊出租的合同范本(通用3篇)
塔吊出租的合同范本 篇1
承租方(簡稱甲方):
出租方(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雙方本著平等、互利和誠信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本合同第1條所述設備(以下簡稱租賃設備或設備)的租賃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1、租賃設備
1.2、乙方應向甲方提供乙方的營業執照、機組人員的操作資格,以及市建委核定的特種設備檢測中心審發的各種有效證件和拆裝單位的拆裝資質證書復印件。
1.3、乙方保證提供的租賃設備經特種設備檢測中心合格檢測報告,技術性能良好。
2、設備交付
2.1、約定交付時間和約定交付地點。乙方應在 ____年 ____月 ____日之前將租賃設備交付到位于____ 。
2.2、甲方變更上述約定交付時間和約定交付地點應提前14天書面通知乙方。乙方無法交付租賃設備也需要提前14天書面通知甲方。因未能及時通知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當給予賠償。
2.3、設備交付時,甲乙雙方應派代表清點設備及附屬配件,并填寫交接清單,由甲乙雙方代表簽字。雙方代表的簽字時間為實際交付時間。
3、設備安裝與驗收
3.1、乙方應在2.1約定的交付時間14天以前向甲方提供準確的基礎制作圖紙和技術要求,并指派專業人員協助甲方完成設備基礎的施工工作。
3.2、甲方根據乙方提供的技術資料,確定機械設備基礎施工方案并負責設備基礎的施工和提供汽車吊;A驗收后將相關技術資料復印件由甲方蓋章或甲方代表簽名后交付乙方簽收,上述費用由甲方承擔。
3.3、甲方應向乙方出具一份現場平面圖,提供坐標尺寸及詳細的地質資料,標明設備位置。甲方負責提供專用的一級配電箱,負責接通電源,提供充足的組裝場地,保證設備進出場道路暢通和作業方便。若因現場不具備安裝、拆卸和設備運行條件而造成的損失應由甲方承擔。
3.5、設備安裝由乙方負責,拆立塔、裝卸車的機械費用由甲方承擔。
3.6、安裝完畢后,乙方負責驗收工作、組織驗收資料并承擔全部費用。甲方配合乙方進行驗收。應當有雙方代表參加驗收并在驗收報告上簽字,雙方各執一份。
4、合同價格及支付方式
4.1、甲方應支付乙方設備進出場費 元(大寫: ),甲方應在設備進場時支付 元(大寫: )。
4.2、設備租賃期限暫定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設備月包干租賃費(不計加班)為每月 元 (大寫: )。
4.3、設備到場時甲方支付進出場費和前三個月的租賃費,以后費用按月結清。如甲方拖欠租賃費,乙方有權停塔,停塔期間照常收取租賃費,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
4.4、本合同價格是甲乙雙方根據招標文件和乙方投標報價經充分協商確定。本合同價格己經充分考慮了施工中可能遇到的諸種復雜因素和一切必需的費用。除本合同中另有規定或經雙方協商變更,在合同履行期間不論發生其他任何情況任何一方均不得要求變更合同價格。
5、租賃設備的維修、保養和運行
5.1、乙方負責租賃設備的維修、保養服務。租賃期間的一切維修保養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5.2、設備發生故障,乙方維修人員白天應在8個小時之內趕到現場,最大限度地減少施工損失。乙方塔機故障維修保養而停機每月少于48小時,屬于正常維修,甲方不扣減租賃費用。因維修或保養停機每月超過48小時,超過部分按實際停機天數扣減租賃費用。甲方不得要求乙方承擔因停機造成的其他損失。
5.3、乙方負責為租賃設備配備機組人員三人,其中包括機長一人。機組人員要接受甲方的指揮,配合施工,保證租賃期間24小時待命服務。對不遵守工地管理制度,無故刁難甲方施工人員的機組人員,甲方有權向乙方提出更換要求。乙方在收到甲方的通知后應在48小時內予以更換。乙方配備的機組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5.4、甲方應配備足夠的專職信號工、掛鉤人員,且必須持證上崗。信號工不得違章指揮。如因違章指揮或掛鉤不當造成的事故,一切后果由甲方負責。
5.5嚴禁甲方人員擅自操作、修理塔機。因甲方擅自操作修理塔機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擔。因甲方司機自己操作而發生的事故,由甲方承擔責任。
5.6、多臺設備作業時。甲方應制訂詳盡的作業方案和安全措施,并向信號工和機組人員作出書面安全交底。
5.7、甲方負責提供住宿,保證機組人員必要的休息。
5.8、當塔吊需要錨固(外用電梯需要接高)時,甲方應在7日前通知乙方 。 甲方應根據乙方提供的數據和需求,認真做好預留孔洞和作業平臺的搭設等準備工作。
5.9、乙方應保證機械維護保養制度的落實,使設備處于良好的運行狀態。機組應按照《起重機械安全規程》和GB5144——94《塔式起重機安全規程》的規定做好設備的日常檢查和月檢,認真執行交接班制度,并做好檢查記錄存檔。甲方有權檢查設備的運行檔案和日檢、月檢記錄。
6、出租變更
6.1、在租賃期間乙方如將租賃設備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應正式通知甲方,租賃設備新的所有權即成為本合同的當然出租方,繼續履行甲、乙雙方在本合同中約定的權利義務。
6.2、在租賃期間,甲方不得將乙方塔機轉讓、轉租給第三方使用,也不得變賣或作抵押品。
6.3、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不得轉移租賃設備;否則,因甲方擅自轉移設備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7、設備保管和風險責任
7.1、從租賃設備實際交付給甲方,到設備交還乙方為止,這一期間設備保管的責任由甲方承擔。
7.2、租賃設備發生意外事故后,最終賠付責任按照甲乙雙方在事故中的實際責任負擔。
8.設備交還
8.1甲方使用設備完畢,要求歸還設備應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收到通知或甲方交付郵局的時間為租賃費計算的截止時間。乙方收到歸還設備的通知以后應在 24小時內到達設備現場與甲方辦理設備交還手續。甲乙雙方在清點設備以后要在交接清單上簽字,各持一份。
9、.糾紛解決
9.1、合同履行過程中,因一方違約造成另一方損失或不能正常履約,守約方應當及時向對方提出書面材料,說明有關情況和索賠要求。收到此類資料的一方應當在7天內給予書面答復,超過7天不答復視為同意提出書面資料一方的要求。在守約方通知或應當知道對方違約的情況后28天后不向對方提出書面資料,視為放棄向違約方提出索賠請求。
9.2、履行本合同所發生的糾紛,先以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應提交人民法院裁決。
10、甲乙雙方代表及聯絡方式
10.1、甲方指定 為乙方的履約代表,其在履約過程中的簽字與乙方蓋章或乙方法寶代表人的簽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乙方履約代表的通訊地址: ____,電話:____ 。
10.2、乙方指定 為乙方的履約代表,其在履約過程中的簽字與乙方蓋章或乙方法寶代表人的簽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乙方履約代表的通訊地址:____ ,電話:____ 。
10.3、履約過程中發生文件傳遞應當用書面形式。可以交由對方履約代表簽收,或以掛號信或特快專遞的方式通過郵局遞交。按照上述地址將有關文件遞交郵局即視為文件己經送達。
10.4、甲乙雙方改變履約代表,應書面通知對方。因未通知對方而造成的損失或其他法律責任由未通知一方承擔。
11、合同生效與解除
11.1、雙方合作過程中,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可另作補充。
11.2、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二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至合同價款支付完畢失效。
承租方 (甲方): 出租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開戶銀行:
銀行帳號:
簽定日期:____ 年 ____月____ 日
開戶銀行:
銀行帳號:
簽定日期:____ 年 ____月____ 日
塔吊出租的合同范本 篇2
承租方:________有限公司(簡稱甲方)
出租方:______________(簡稱乙方)
為明確雙方當事人的權利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就_________工程的塔吊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3、現場代表
甲方指派__________,乙方指派___________為駐現場代表,負責租賃機械設備進出場相關文件的簽收,結算等資料的最終確認。
第二條租賃機械設備的品名、規格、數量、設備狀況:
序號:機械設備名稱:生產廠家:生產年份:規格:數量:高度:臂長:
第三條乙方資質要求和租賃機械設備資料:
1、乙方應具有相應的國家和地方政府授予的租賃資質、安裝資質。
2、租賃機械設備應符合國家和當地政府市場準入要求,并出示相應的證明文件。
第四條租賃期限:
1、根據工程情況,租賃期限暫定為_____個月,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從設備安裝調試驗收合格,移交全部資料之日至工程完工甲方通知拆除之日止)。
2、甲方因工程需要延長租期,應在合同屆滿前10日內,向乙方提出書面續租請求,乙方應同意按本合同條件簽訂續租合同。未續簽的合同屆滿日為租期終止日。如合同屆滿前甲方提前通知乙方拆除的,合同終止日為通知之日。
第五條合同價款及計價方式:
1、設備進出場費__________元/臺(含進出場費、安裝拆除費,零星材料費、報驗備案費、檢測費、裝拆及運輸事故保險費等費用)。
2、租金_________元/臺/月(含設備及附屬材料的使用費用、塔吊爬升及安裝附墻、設備維護維修費及保養費用、稅金,塔機司機工資及獎金、乙方為履行本合同義務所需發生的一切費用)。
3、甲方根據工程需要提出不定期續租時,租金按原合同約定的計算標準按實結算。
4、本合同暫定金額為人民幣:____________,以實際租用天數計算總價款。
第六條租賃價款支付方式
1、進出場費支付:甲方憑乙方開具的正式稅務發票后,在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向乙方支付進場費_______元,在設備退場完畢_____日內支付出場費________元。
2、租金支付:每月10日對上月租賃費情況進行結算,甲方當月底前向乙方支付上月租賃費的_____%,依次類推,余款在設備退場后_____月內付清。
3、因不可抗力事件造成設備停用的,費用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若因非乙方原因造成停工,甲方應按月租金的______%支付設備停滯費。
4、春節報停:根據項目部實際放假情況,雙方確認春節報停天數_____天,或冬季不能施工而報停,報停時間不超過_______天。超過時間按月租費的_______%收取。
第七條租賃機械設備交付的時間,地點及驗收方法:
1、開始租賃:租賃設備進場后,乙方將設備安裝調試至正常運轉并報地方安監部門驗收通過后,以書面形式向甲方進行交接,并作為租賃日期的開始。
2、結束租賃:甲方不再使用此設備時,需提前7天通知乙方,并將設備清掃干凈,辦理書面移交手續,作為租賃日期的結束,如乙方經通知未來辦理移交手續的,租賃終止時間為通知日。
第八條乙方義務
1、配備足夠的有操作證的操作人員,操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積極配合施工,保證24小時服務,隨叫隨到,嚴格按操作規程操作,在設備性能允許的范圍內盡量滿足施工要求,操作人員必須服從甲方的管理,遵守甲方有關規章制度。甲方認為乙方派駐現場工作人員不合格的,有權通知乙方更換不合格人員,乙方應在甲方通知后24小時內派合格人員到場工作。
2、按照甲方要求如期完成租賃機械設備的進場,安裝,調試,使用,拆除出場等工作,因乙方上述工作造成安全生產責任事故的,責任由乙方承擔。
3、保證設備按設計參數正常運轉,并根據甲方要求保證機械設備的運轉滿足工程需要。非設備自身故障原因,乙方不得擅自停機。設備若出現故障,應積極進行搶修,凡因故障停機連續超過_____小時以上,甲方有權扣除相應的租賃費,超過_____小時以上,甲方有權扣除相應的租賃費用外,乙方應向甲方承擔每小時______的損失。
4、根據甲方要求提供合格的維修,操作人員,保證持證上崗。操作和維修人員的薪酬由乙方自行支付。
5、負責租賃期間租賃機械設備的'檢查,并將檢查結果及時反饋給甲方。
6、與甲方共同負責現場安全管理和租賃機械設備操作人員的安全教育和任務交底。
7、向甲方提供相關的租賃資質證明文件,安裝資質證明文件和特種作業操作人員的操作證。
8、負責租賃機械設備在現場的財產保管和辦理人員意外傷害及財產保險,因不可抗力事件導致租賃機械設備損毀,滅失的,由此產生的損失和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九條甲方的義務
1、按照乙方提出的要求清理現場、道路,準備專用配電箱,負責接通電源。
2、負責確定基礎的位置、類型及方位,進行基礎勘探,并根據乙方提供的基礎圖紙及安全技術安裝,編寫基礎施工方案,負責基礎施工。
3、負責砼基礎的實驗,并將實驗結果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以便于基礎的驗收和設備安裝。
4、甲方配備足夠的專職指揮人員、信號工、掛鉤人員,且必須持證上崗,配戴明顯標志服飾,以便于安全工作,若無法指揮、違章指揮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
5、如若機械設備需要頂升、錨固、加高,甲方應提前____天通知乙方,以便工作安排。
6、向乙方司機提供住處,生活費用由乙方自理。
7、甲方負責牽頭,組織相關部門、項目人員、乙方及安裝單位共同對機械設備進行驗收,驗收合格后方可啟用。啟用時甲方項目負責人須向乙方機長出具啟用通知書,報停時出具報停通知書。
8、為保證乙方更好的施工服務,甲方項目負責人應積極反饋現場司機的工作情況。
9、甲方現場指揮人員,信號工不得違章指揮,不得野蠻施工,因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應由甲方承擔。
第十條違約責任:
1、乙方若未能按約提供租賃的,除應賠償甲方因此造成的損失外,每耽誤一天應按合同總價的__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2、乙方配備的操作人員,不能按約履行義務無故停機、故意刁難的,除應賠償甲方因此造成的損失外,每耽誤一天應按合同總價的__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3、乙方提供的租賃設備存在著質量瑕疵,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
4、乙方未按約履行合同義務的,甲方有權通知乙方解除合同。
5、甲方若未能按約支付租賃費用,逾期每日按應付租金的銀行同期貸款利率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但若乙方未開具正式稅務發票的,不視為甲方逾期支付。
第十一條其他約定:
第十二條解決爭議的方式:
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解決。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份。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聯系電話:聯系電話:
簽訂時間:簽訂時間:
塔吊出租的合同范本 篇3
合同編號:
簽訂時間:20___年___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___日
出租方(甲方):
地址:
電話:
傳真:
郵編:
承租方(乙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南寧市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有關規定,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關系,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租賃塔式起重機(以下簡稱塔機)的概況
1、塔機型號:_____壹臺,_____壹臺,整機機件齊全,機況良好。
2、塔機結構型式:預埋地腳螺栓固定式。
3、塔機高度:自由高度為41米/臺,安裝總高度為90米/臺。
4、塔機有效臂長:55米和40米。
5、使用工地名稱:南寧國際商業貿易中心
6、工地地址:南寧市江南區沙井大道
二、租賃期限
1、從甲方交付乙方使用之日起,至乙方書面通知停止使用之日止,預計租期6個月以上。
2、每臺塔機租期少于6個月,租金按6個月計算,超出6個月按實際使用時間計算租金。
三、租金和租金的交納期限
1、塔機租金(月):塔機租金采用月包干形式,安裝高度以內型號為QTZ5513的每月每臺租金為壹萬叁仟元/月(¥13000元/月);型號為QT80A的每月每臺租金為壹萬貳仟伍佰元/月(¥12500元/月)。塔吊每一個自然月最后一天,結算一次。
2、甲方每臺塔機推薦兩名持證的塔機司機和兩名持證的塔機指揮工,塔機司機和塔機指揮工的工資由乙方直接支付,塔機司機和塔機指揮工為每人每月壹仟捌佰元(¥1800元/人月),甲方應保證2個司機、2個指揮人/臺24小時常駐工地以保證隨叫隨到,在工程封頂進入裝修時,甲方應保證1個司機、1個指揮人/臺正常上下班不得隨便脫崗發現一次扣300元/次。
3、乙方工地除不可抗力因素(如自然災害、地震、戰爭等)停工外,甲方每天照收租金。
4、乙方工地在遇不可抗力因素(如自然災害、地震、戰爭等)停工時,乙方每天照扣租金。
四、設備進退場及結算付款方式
1、進退場安拆費:甲方負責塔機的安、拆。正常作業(指塔機在不借助特殊方法或設施,塔機自身能正常加高、降低,能用25T汽車吊進行安裝或拆除的作業。)下安裝高度以內的安裝和拆卸費用及進退場費用為每臺叁萬貳仟元(¥320___元/臺)(含地腳螺栓及附墻拉桿在內)(每條附墻拉桿的長度在8米以內)。如因附墻拉桿超長、場地或建筑物等原因造成塔機無法正常安裝、拆除的,乙方需支付因此而增加的費用。該費用于合同簽訂后塔機進場前由乙方一次性支付給甲方。
2、塔機從進場安裝自檢驗收合格后,甲方通知乙方設備可以使用之日起至乙方書面通知退租之日止計算租金,不足月QTZ5513按每天肆佰叁拾叁元/臺(¥433元/臺天)計算,不足月QT80A按每天肆佰壹拾柒元/臺(¥417元/臺天)計算。停工時間超過1個月的,甲方有權中止合同,并依法追討所欠租金。
3、每一個自然月最后一天甲乙雙方對帳確認當月(從本月1日到當月最后一天)的租賃時間,并填寫書面結算單,經甲乙雙方簽字確認,作為結帳的依據。
4、結算單送達乙方后,乙方于7天內以轉帳(現金)形式付清當次結算的租金。甲方按所付金額開具收據給乙方。延付則每天按欠款總額的4%加收滯納金。
五、出租方與承租方的變更
1、在租賃期間,甲方如將出租財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不必征求乙方同意(但必須保證乙方現場塔機的正常使用,未經乙方同意不能自行撤退出場),但應書面告知乙方所有權轉移的情況,出租財產所有權取得方即成為合同的當然出租方,享有原出租方享有的權利,承擔出租方的義務。
2、乙方如因工作需要,將租用財產轉移給第三方承租使用,必須事先征得甲方同意。
3、未經甲方同意,乙方(或委托第三方)不得對塔機進行拆裝,不得轉移使用,也不得抵押給第三方。
六、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塔機的技術條件必須符合國家標準GB/T94_____。
2、建筑機械使用安全技術規程必須執行行業標準JGJ3320___。
3、根據乙方提供的建筑資料,編制塔機的施工裝拆方案,提供塔機的基礎資料和圖紙,指導預埋地腳螺栓;并向乙方提供合格證及相關資料。
4、按乙方的要求,準時進場安裝,按塔機的各項安全規范要求裝拆塔機,承擔裝拆過程中的全部安全責任。
5、負責提供的塔機是符合國家有關塔機質量及其標準的性能良好的設備,承擔由于質量問題而引發的安全責任,并負責設備的維修、保養及其人工和配件的費用。塔機在使用中出現故障,甲方立即派人到位修理,并不得以任何理由延修或拒修。
6、推薦持有有效上崗證的塔機司機,并進行政治、技術、業務教育、證件存檔備案工作。履行工地的規章制度,積極配合乙方的工作安排,提供全天候優質服務。
7、對以上分清的安全責任,承擔事故造成的直接損失。
8、負責向南寧市建筑管理處建筑安全監督站申報塔機的安裝、使用及拆卸,待塔機安裝好后,負責向區特種設備監督檢驗所申請檢測,并支付其各種費用,同時把所有資料交給乙方交監理備案。
9、對塔機進行定期(每月二次以上)的安全檢查保養工作,并把檢查保養記錄交乙方備案。
10、塔機司機按“十不吊”準則有權拒絕違章的運行,甲方無權干涉乙方施工現場對塔機的正常安排使用。
11、每月每臺因故障累計不超過48小時,超過部分乙方每天每臺按日租金的雙倍(日租金=月租金÷30天)扣減相應的臺班費。
七、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負責向甲方提供建筑資料、地質資料報告、塔機的布置圖及基礎設計方案,根據甲方提供的塔機資料,負責塔機的基礎定位、施工及其費用,并提供基礎的試塊報告。
2、負責提供塔機按規定日期進入和撤離場地的環境和條件,如需拆除腳手架,則負責拆除腳手架并支付其費用;如需支撐地下室樓板,則負責支撐地下室樓板并支付其費用;如需占用城市道路,則負責向有關部門申請辦理有關手續費并支付其費用。若因現場無條件及道路不暢通,致使塔機誤期安裝或者因建筑物阻礙不能進行拆塔機作業的,乙方按誤期照付臺班費(日租金=月租金÷30天)。
3、負責提供塔機使用的電源線,按塔機用電要求,塔機電壓要求在380±20V,把開關裝好在塔機附近3米以內,支付其電費,負責配置塔機專用的接地線和防雷的地極。
4、負責塔機進入施工現場后的安全保衛工作,做好甲方設備進退場的清點、擺放,如有丟失,按當時市場價賠償,配合甲方的裝拆工作,積極疏導行人,禁止塔機周圍10米范圍內非塔機作業人員的進入。
5、對認可甲方推薦的塔機司機和塔機指揮工負責辦理勞務工手續,加強職業道德教育、安全生產教育。
6、負責塔機司機和塔機指揮工人員工資并安排住所。
7、在塔機使用過程中,提供每月不少于2個工作日的時間給甲方檢修塔機。
8、負責自備塔機大鉤以下的吊索、吊具等。免費向甲方提供裝拆工程中使用的氧氣、電焊。
9、負責架設塔機安裝附著框桿的安全護欄、過道、垂直度測量。負責提供和搬運檢驗、驗收塔機使用的標準重物。
八、其他事項
1、乙方應按時支付塔機的'租金和進退場費,逾期二十天付款,甲方有權停機,由此造成乙方損失甲方不負責。在停機期間,甲方照收租金。停機超過一個月,甲方有權拆除塔機,并保留繼續追款的權利。
2、塔機進入現場后,因乙方停工、風雨、停電等造成的停工待工與甲方無關,乙方照付臺班費(日租金=月租金÷30天),不可抗拒自然災害除外。
3、塔機每月檢修定為2天,檢修時間由雙方現場商定。塔機正常的頂升、安裝附著框桿的停機,不視為甲方造成的停機時間。
4、塔機安裝好后,雙方應積極配合,及時做好驗收工作或填報各種資料,并從驗收日起雙方協商啟用時間(不超過2天),并填好書面的起租確認單。
5、塔機報停,乙方應提前十五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以便雙方做好租金的結算支付工作后,按期退場。乙方沒支付完結算款,甲方可以不拆塔機,不退場。停機期間甲方按日租金(日租金=月租金÷30天)每天照收租金。
6、承租期間,非甲方原因引起乙方的損失,甲方不承擔本合同外的其他間接責任。
7、因不可抗力致使雙方造成的損失,雙方互不追究責任。
九、違約責任
1、合同履行過程中,雙方不得隨意中止合同,因故中止合同需經雙方協商妥善解決。
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本合同目的,不能視為違約。
3、乙方不能保證塔機安全使用,經甲方書面通知后7天仍無改善措施的,甲方有權停機或停租,其行為不視為違約。
4、任何一方違約,都應支付對方現金貳萬元(¥___元)。
十、爭議的解決方式
雙方發生經濟合同糾紛協議不能解決時,到有管轄權的工商管理局經濟合同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到工程所在地的當地法院起訴。
十一、本合同的有限期
合同簽訂之日起本合同生效,有效期至租用設備支付租金完畢止。
十二、未盡事宜
本合同條款已經雙方協商確認,所有字體均為打印字體(除簽字和日期外),其他書體及涂改均無效,如有未盡事宜,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三、本合同原件壹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款項付清失效。
十四、其它約定:
1、塔吊混凝土吊桶由甲方提供。
2、塔吊在安裝過程中未移交之前,如有丟失材料由甲方承擔責任,乙方不負責任。
3、塔吊進場安裝完成后移交給乙方,在使用的過程中由甲乙雙方共同承擔安全保衛工作,如有丟失,甲乙雙方各承擔50%責任,按市場價賠償。
甲方單位名稱(章):
公司法定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單位名稱(章):南寧市大朝建筑機械設備
法定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