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營物流站轉讓合同(精選3篇)
經營物流站轉讓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一、甲方為“______”商標在____省___市____區的特許使用權人,現決定將該經營服務區域的經營權和商標特許使用權轉讓給乙方,目前____縣____站點所負責的業務轉讓給乙方。
二、以上變更不改變轉讓標注區域的范圍。
三、為保證乙方能正常經營,甲方把該區域完整的資產移交給乙方。資產包括以下幾部
分的內容:
1、辦公、操作場地:坐落重慶市,性質為租賃,租賃期為____年___月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房租已付至____年__月___日;
2、電腦臺;
3、有線把槍把,無線把槍把;
4、電子秤臺;
5、車輛臺,牌照號;
6、其他;
7、所有資產清冊和設備的有關資料及歷年的運行、維修保養記錄,以及保證正常運營的相關手冊資料等。
四、為保證乙方能正常經營,甲方把乙方需要的員工移交給乙方,員工包括:業務員名、操作人員名、客服人員名、財務人員名、管理人員名。,初步暫定時間為___個月,期滿后雙方協商聘用。
甲方同時承諾在本合同正式簽訂后_____年內不得在轉讓區域內從事快遞業務。
五、為保證乙方能正常經營,甲方把原操作的客戶資料移交給乙方并保證順利交接,客戶包括以下幾部分的內容:各類客戶協議價格、承包區的收取價格、客戶名稱、月發件量、結算方式、月快遞費、聯系人及具體聯系方式。
六、甲方向乙方保證其具有把資產轉讓給乙方的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保證其所轉讓和移交的資產所有權及使用權完整,不存在任何抵押、質押及侵害第三方利益之行為。
七、甲方保證所移交的設備能夠正常運行,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任何理由帶走任何承包區中涉及乙方利益的資產和人員,保證全部移交乙方并確保交接順利穩定,正常運作和派送。否則,甲方喪失本協議一切權利。
八、關于承包區事務交接___年___月____日前,甲方將下列資料全部移交乙方:
1、與原所轄承包區簽訂的全部協議、合同;
2、所轄承包區繳納的押金明細、收據等手續。甲方和甲方原有承包區所有賬務由甲方負責。承包區押金憑押金收據聯從乙方與甲方轉讓款中扣除。
3、有關承包區的各項費用政策資料明細。
九、甲方以____萬元的價格將站點轉讓給乙方。轉讓費分___次支付,____年___月___日前支付___%,資產、許可證等過戶后業務以及其他款項結算清后支付剩余款項。
十、甲方向乙方保證將企業與相關資質一并轉讓給乙方,并協助乙方在____個月內完成本次轉讓的有關審批和變更注冊登記手續,以及有關的證照手續。辦理中產生的費用由甲方支付。
十一、如甲方之注冊名為______快遞有限公司分公司營業執照在郵政管理局備案、達標成功或有《快遞業務經營許可證》等資質,為了確保乙方繼續擁有該經營資質為原則,甲方應無償協助乙方在本合同簽署后____個月內取得以上資質。
十二、為保證轉讓雙方的順利交接,保證匯通網絡地區的穩定,雙方自設定交接過渡期,在此期間,甲方必須保證甲方原有人員穩定并按照網絡規定正常操作,確保派件正常和承包區的穩定。否則乙方有權追回已付款項并不再支付剩余款項。
十三、甲方不按照協議交接資產、人員、客戶、資質、承包區事務,影響區域穩定的,視為自動放棄一切權利包括經濟利益,“_______”商標合法使用權人自動無償收回特許經營權。
十四、過渡期結束并平穩過渡后,有關甲方向特許經營權授權方已所支付押金,按照特許經營權授權方之規定執行。
十五、甲乙雙方協商暫定交接日期為____年___月___日,實際交接日期以甲方完成證照辦理日期為準,轉讓區域內因經營產生的所有經濟和法律責任,____年____月____日前由甲方承擔,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后產生的責任由乙方承擔。如交接日期不是__年___月____日,以實際交接日期為準。
十六、保密條款
1、本合同任何一方應將本合同和與合同相關的條文文件以及與訂立本合同有關的所有細節,雙方之間的相互聯系及提供的文件作為秘密資料對待。
2、未經另一方的事先書面同意,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甲、乙雙方、特許經營權之外的其他方泄露。但為了本合同目的而向有關中介機構、合作機構、金融機構及監管機構披露本合同資料則不受此限制。
十七、其他未盡事宜或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糾紛,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十八、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十九、本協議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經營物流站轉讓合同 篇2
養殖戶(甲方):______ 收購方(乙方):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
為促進貽貝業健康發展,使養殖戶和經營方得到共同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達成如下協議:
一、數量:甲方確保將其養殖的(根)鮮貽貝銷售給乙方。
二、規格:甲方提供的貽貝規格應達到乙方的.要求。
三、價格:按照隨行就市。
但是,為了保護乙方養殖的積極性,雙方確定最低收購保護價為:__元/公斤
四、提貨方式:乙方到甲方養殖所在海域或甲、乙方商定的收購地點。
五、檢驗方法:根據質量要求當場進行驗收,邊收購邊檢驗。
六、結算:乙方收到貽貝之日起1個月內結算完畢。
七、協作:在遇到臺風等自然災害時,乙方應按其能力協助甲方做好相關措施,因臺風而提前收割的貽貝,規格未達到要求的,乙方應盡量予以收購,在價格上雙方予以協商。
八、違約責任:甲方未按要求履行本合同的,乙方不負責對其今后養殖貽貝的收購(包括臺風季節的協作);乙方延遲支付收購款的,應當每日按照延遲部分貨款百分之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九、爭議解決方式:雙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糾紛,可采取協商解決或申請有關部門進行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雙方約定按下列第__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舟山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一份。
十一、其他約定事項:
養殖戶(簽字)______收購方(蓋章)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
簽訂日期:__年__月__日
經營物流站轉讓合同 篇3
出售方:(以下簡稱“甲方”)收購方:(以下簡稱“乙方”)
鑒于甲方在生產經營中產生廢舊物品(以下簡稱“廢品”),乙方有意收購該等物品,雙方經友好協商,就廢舊物品出售與收購事宜,達成一致意見,簽訂本合同。
一、標的
二、提貨
1、乙方上門提貨,乙方應在接到甲方通知后【24】小時之內或者甲方指定的時間自行組織車輛到甲方指定的廢品倉庫提貨。
2、乙方提貨時,由甲、乙雙方共同對廢品進行計量:
2.1按件計量物品:由雙方共同點數,雙方確認無誤后,由乙方在甲方出具的《廢品處理出庫單》上簽字或蓋章確認;
2.2按重量計量物品:在甲方監管下,乙方裝車后到甲方地磅房雙方共同過磅,確認數量后,由乙方在甲方出具的《廢品處理出庫單》上簽字或蓋章確認。
3、乙方自行負責廢品的裝卸、運輸和安全,所需費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擔,裝卸、運輸途中廢品的毀損、滅失風險由乙方承擔:
3.1甲方不負責廢品的包裝。
必要時,乙方可在裝運前對廢品進行適當包裝以滿足裝運需求。
因未進行包裝或包裝不當造成環境污染、廢品損毀、滅失或給任何一方或第三方造成損失、損害的,乙方承擔相關責任;
3.2乙方裝運廢品時,不得違反甲方廠區管理規定及作業要求,不得裝運本合同約定標的以外的物品。
4、廢品計量完畢,乙方繳納廢品收購款后,憑甲方開具的《廢品處理出庫單》將廢品運出廠,出廠時應接受甲方門衛的檢查。
5、乙方上門提貨人員限于乙方營業執照上的負責人或乙方書面授權的員工,乙方如需變更授權人員,應提前【15】天以書面方式通知甲方,授權書應加蓋乙方公章,否則甲方有權拒絕乙方提貨。
三、結算 乙方應在提貨之前預付廢品收購款至甲方指定賬號,每次乙方上門提貨,雙方對廢品計量無誤后,以書面形式確認廢品收購款金額,否則,乙方不得將廢品運出廠。
如乙方以現金交付廢品收購款,應在確認廢品數量后,將廢品收購款交至甲方財務單位并取得加蓋公章的收據,否則,不得將廢品運出廠。
四、廢舊品處理
1、甲方根據本合同出售給乙方的廢品均為已經使用過的廢棄物品,甲方不保證所銷售的廢品是可用的,不對其安全、質量或技術性能負責,無論乙方將廢品用于何種目的,甲方均不承擔任何責任。
2、如廢品上有包括商標、專利、圖片、甲方企業名稱等一切與甲方及其關聯企業有關的標識,乙方不得擅自使用或直接轉讓給第三人,轉讓前應確保該等標識已經銷毀去除,確保廢品在外觀上不能被辨認為甲方產品。
3、乙方應以安全合法的方式處置甲方所銷售的廢品,乙方應承擔在廢品再生利用過程中產生的一切責任。
乙方將廢品加工后再出售的,引起的一切問題與甲方無關,由乙方自行承擔相關責任及賠償給第三方造成的損失:
3.1如甲方出售的廢品是食品類,乙方不得將廢品加工后以食品方式進行銷售;
3.2甲方出售的廢品是食品類乙方加工后以非食品形式出售的,乙方應確保出售前已去除該廢品上的包括商標、專利、圖片、甲方企業名稱等一切與甲方及其關聯企業有關的標識并經碾磨等特定程序;
3.3甲方出售的廢品是非食品類的,乙方應在轉讓廢品前去除該廢品上的包括商標、專利、圖片、甲方企業名稱等一切與甲方及其關聯企業有關的標識。
4、甲方有權派專人自廢品出廠時起對乙方銷毀處理廢品的過程進行全程監督,乙方應予以配合。
乙方如發現甲方所派監督人員有違反合同約定或甲方規定流程的行為,應及時向甲方舉報。
五、履約保證金
1、乙方應于本合同簽訂之前或簽訂后【3】天內,繳納給甲方履約保證金萬元。
2、乙方逾期繳納履約保證金的,每逾期1日,應按履約保證金金額之【1】%支付甲方違約金,逾期超過【5】日,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乙方應按履約保證金金額之雙倍支付違約金給甲方。
六、保證條款
1、乙方保證具備履行本合同應有的行政許可及相應處理能力,并保證在甲方工廠裝運廢品時,遵守安全作業規則及要求,做好安全措施,乙方人員作業過程中造成任何財物損壞或乙方指派的工作人員在甲方廠區內發生人身傷亡的,由乙方承擔一切法律責任及賠償責任。
2、乙方在甲方工廠作業時,必須遵守甲方管理制度,服從甲方的安排和協調,不得損壞甲方財物,不得影響甲方正常生產經營并保持廢品倉庫和廠區的清潔,如因乙方原因發生安全事故導致甲方損失的,由乙方負責賠償。
3、除甲方事先書面同意外,乙方不得轉讓或部分轉讓其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與義務。
4、乙方對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知悉之甲方及其關聯公司商業機密承擔保密責任,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第三人公開。
5、乙方保證不得以包括但不限于將未去除甲方標識的廢品直接轉讓的任何方式侵犯甲方及其關聯企業知識產權。
6、乙方保證在本合同簽訂、履行過程中不得有包括但不限于掛靠、借用冒用其他公司營業證照等任何弄虛作假行為。
七、違約責任
1、乙方未按約定按時到甲方工廠提取廢品的,每逾期1日,應按該批廢品價值的【0.5】%支付違約金給甲方,逾期超過【3】日或合同期內逾期超過次的,乙方應按履約保證金之雙倍支付違約金給甲方,且甲方有權解除本合 同。
2、乙方提取廢品時將其他物品帶出甲方工廠的,按所帶物品的雙倍價值賠償甲方,并應按履約保證金金額之雙倍支付違約金給甲方,且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3、乙方裝運廢品時,混裝兩種以上廢品的,統一按價高的廢品結算廢品收購款,乙方應按履約保證金金額之雙倍支付違約金給甲方,且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4、乙方未及時舉報甲方工作人員違規行為的,應按履約保證金金額之雙倍支付違約金給甲方,且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5、乙方侵犯甲方及其關聯公司知識產權或違反保密承諾的,甲方有權沒收乙方履約保證金要求乙方支付人民幣【100】萬元作為違約金,并有權解除本合同。
6、未經甲方同意,乙方將本合同權利義務全部或部分轉讓給第三人的,應按履約保證金金額之雙倍支付違約金給甲方,且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7、因乙方違約造成本合同解除的,甲方有權將廢品出售給第三方,乙方除承擔支付違約金責任外,還應負責賠償甲方因此造成的一切損失包括但不限于因出售給第三方的價格低于本合同約定價格的差價損失。
8、乙方違約情形已構成行政或刑事違法的,承擔違約責任不免除其行政、刑事責任。
八、合同期限
1、本合同有效期限: 年月日起至年月日。
2、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有權根據自身生產經營需要提前終止本合同,提前 【30】天通知乙方即可,不承擔任何違約責任或補償責任。
九、禁止商業賄賂
1、為保證廉潔公平的交易秩序,甲方對于員工及所有合作商均有反商業賄賂 之要求,并為此投入大量精力建立反商業賄賂機制。
乙方承諾不得以任何方式使甲方及其關聯公司的人員及其親屬或其他與本合同項目相關聯人員直接或間接地接受了任何利益或好處(包括但不限于餐飲宴請、娛樂活動、旅游或任何形式的饋贈),或上述人員向乙方提出任何形式的類似要求而乙方照辦的,一經發現,將被視為乙方的商業賄賂行為,并將被認為已經對甲方及甲方管理制度構成實質性的損害。
基于上述實質性違約行為,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人民幣【1000】萬元作為有形、無形之損害賠償。
甲方還有權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賠償甲方因乙方上述商業賄賂之行為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
2、乙方員工或其他甲方有理由認為系為圖利乙方之第三人的此類行為均視作乙方行為。
十、爭議處理
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
2、本合同簽訂后,甲乙雙方均應信守執行,積極照辦。
未盡事宜應本著依照合同精神友好協商,協商不成的,任一方均有權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附則
1、后附《廢品招標會說明》為本合同一部分。
2、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約定。
3、除非另有約定,甲方未行使或延遲行使其在本合同項下的權利、權力或特權并不構成對這些權利、權力或特權的放棄,而單一或部分行使這些權利、權力或特權并不排斥對任何其它權利、權力或特權的行使。
4、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執【叁】份,乙方執【壹】份,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本合同人工填寫的內容不得涂改或添加,如有涂改或添加,該涂改或添加無效,但合同雙方認可或均蓋章確認的除外。
雙方持有的合同文本填寫的內容如有不一致的,以甲方持有的文本為準。
5、本合同于年月日簽訂于。
6、其他約定:
簽署雙方:
甲方:乙方:
簽約代表:簽約代表: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