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權轉讓附條件協議(精選3篇)
股權轉讓附條件協議 篇1
甲方(擬轉讓方):劉x
乙方(擬購買方):簡x
甲方預將自己持有的x縣x公司全部股權%以 元轉讓給乙方,為確保股權轉讓順利進行,甲乙雙方本著誠實信用原則,依法訂立本協議,以資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一、本協議作為雙方正式簽訂股權轉讓合同的預約。
二、本協議約定的內容將涉及到第三人公司及公司現有股東的義務,涉及到第三人義務本身對第三人沒有法律約束力,但所涉及義務的完成將作為甲乙雙方正式簽訂履行股權轉讓本約的附條件。
三、乙方應于本協議簽訂后的3日內將定金x萬元通過銀行轉賬支付給甲方。
四、甲方在收到乙方支付的定金后,應在公司現有其他股東的配合下完善公司工商營業執照登記、財務審計等事項,使得公司處于可正常運營的合法狀態,辦理相關事項產生的費用由公司承擔。
五、公司現有其他股東出具同意甲方對外轉讓股權的證明材料將作為甲乙雙方簽訂履行股權轉讓本約的附條件。
六、甲方保證擬轉讓的52%股權無抵押、質押等負擔。
七、如因公司及公司現有其他股東拒絕配合等原因致使雙方無法進行簽訂履行股權轉讓本約時,甲方應將收取的定金全額返還給乙方,甲乙雙方均不承擔任何其他責任。
八、在完善公司上述相關登記事項后,如甲方拒絕簽訂履行股權轉讓本約時,甲方應雙倍返還定金;如乙方拒絕簽訂履行股權轉讓本約時,乙方無權收回定金。
九、甲乙雙方應在本協議約定的相關附條件成就后的5日內簽訂履行股權轉讓本約,如任何一方違約,應按照本協議的定金條款承擔法律責任。
甲方:
乙方:
簽訂時間:
股權轉讓附條件協議 篇2
轉讓方:
受讓方:
第三方:
1、甲方在 合法擁有100%股權,現甲方有意轉讓其在公司擁有的全部股權,并且甲方轉讓其股權的要求已獲得公司股東會的批準。
2、乙方同意受讓甲方在公司擁有100%股權。
3、公司股東會也同意由乙方受讓甲方在該公司擁有的100%股權。
甲、乙、丙三方經友好協商,本著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就股權轉讓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股權轉讓
1、甲方同意將其在公司所持股權(認繳),即公司注冊資本的100%轉讓給乙方,乙方同意受讓。
3、協議生效之后,甲方將對凱賽公司的經營管理及債權債務不承擔任何責任、義務,協議生效之前凱賽公司的債務由甲方承擔。
第二條 股權轉讓價格及價款的支付方式
甲方同意根據本合同所規定的條件,以人民幣650萬元將其在公司擁有的 100%股權轉讓給乙方,乙方同意以此價格受讓該股權。支付方式為在本協議簽署后5該工作日內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全部股權轉讓款,支付路徑為:向甲方銀行賬戶支付人民幣650萬元。
第三條 甲方聲明
1、甲方為本協議第一條所轉讓股權的唯一所有權人。
2、甲方作為凱賽公司股東已完全履行了凱賽公司注冊資本的出資義務。
3、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甲方完全退出凱賽公司的經營,不再參與公司財產、利潤的分配。
第四條 乙方聲明
1、乙方以出資額為限對凱賽公司承擔責任。
2、乙方承認并履行凱賽公司修改后的章程。
3、乙方保證按本合同第二條所規定的方式支付價款。
第五條 股權轉讓有關費用的負擔
雙方同意辦理與本合同約定的股權轉讓手續所產生的有關稅費,由甲方承擔。
第六條 有關股東權利義務包括公司盈虧(含債權債務)的承受
1、從本協議生效之日起,乙方實際行使作為凱賽公司股東的權利,并履行相應的股東義務。必要時,甲方應協助乙方行使股東權利、履行股東義務,包括以甲方名義簽署相關文件等。
2、從本協議生效之日起,乙方按其所持股權比例依法分享利潤和分擔風險及虧損。
第七條:公司資料的交付
1、在乙方付款的同時,甲方應向乙方移交公司下列但不限于的全部資料,包括:公司公章、合同專用章、財務印鑒章、法定代表人印鑒章、網銀U盾、空白銀行票據、協議、章程等工商資料、土地出讓合同和補充協議、財務賬冊等。
第八條:丙方的責任
1、丙方知曉本協議全部內容。如果甲方違反本協議第一條第二項、第三項,第三條、第五條、第六條、第七條情形時,承擔連帶責任,擔保時間為兩年,從協議生效時起算。
第九條 協議的變更和解除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可變更或解除本協議,但甲乙雙方需簽訂變更或解除協議書。
1、由于不可抗力或由于一方當事人雖無過失但無法防止的外因,致使本協議無法履行;
2、一方當事人喪失實際履約能力;
3、由于一方違約,嚴重影響了另一方的經濟利益,使合同履行成為不必要;
4、因情況發生變化,當事人雙方經過協商同意;
5、合同中約定的其它變更或解除協議的情況出現。
第十條 違約責任
1、如協議一方不履行或嚴重違反本協議的任何條款,違約方須賠償守約方的一切經濟損失。除協議另有規定外,守約方亦有權要求解除本協議及向違約方索取賠償守約方因此蒙受的一切經濟損失。
2、如果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第二條的規定按時支付股權價款,每延遲一天,應按延遲部分價款的 1 ‰支付滯納金。乙方向甲方支付滯納金后,如果乙方的違約給甲方造成的損失超過滯納金數額,或因乙方違約給甲方造成其它損害的,不影響甲方就超過部分或其它損害要求賠償的權利。
3、如果甲方違反本協議本協議第一條第二項、第三項,第三條、第五條、第六條、第七條、第十三條第五項的約定;則向乙方支付違約金100萬元。
第十一條 保密條款
1、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向其他第三人泄漏在協議履行過程中知悉的商業秘密或相關信息,也不得將本協議內容及相關檔案材料泄漏給任何第三方。但法律、法規規定必須披露的除外。
2、保密條款為獨立條款,不論本協議是否簽署、變更、解除或終止等,本條款均有效。
第十二條 爭議解決條款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協議所發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按下列第 1 種方式解決:
1、將爭議提交南通仲裁委員會仲裁,按照提交仲裁時該會現行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甲乙雙方均有約束力。
2、各自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三條 生效條款及其他
1、本協議經甲、乙、丙三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協議生效后,如一方需修改本協議的,須提前十個工作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經雙方書面協商一致后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3、本協議執行過程中的未盡事宜,甲乙雙方應本著實事求是的友好協商態度加以解決。雙方協商一致的,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4、本協議之訂立、效力、解釋、終止及爭議之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之相關規定。
5、甲、乙雙方應配合機關、公司盡快辦理有關股東變更的審批手續,并辦理相應的工商變更登記手續。
6、本協議正本一式伍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凱撒公司存檔一份,工商登記機關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及手印):
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簽字及手印):
日期: 年 月 日
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
日期: 年 月 日
股權轉讓附條件協議 篇3
工商局股權轉讓協議
轉讓方:(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職務:
委托代理人;職務:
受讓方:(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職務:
委托代理人:職務:
公司(以下簡稱合營公司)于
年月日在市設立,由甲方與合資經營,注冊資金為幣萬元,其中,甲方占%股權。甲方愿意將其占合營公司%的股權轉讓給乙方,乙方愿意受讓,F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民法典》的規定,經協商一致,就轉讓股權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股權轉讓的價格及轉讓款的支付期限和方式:
1、甲方占有合營公司%的股權,根據原合營公司合同書規定,甲方應出資幣萬元,實際出資幣
萬元,F甲方將其占合營公司%的股權以幣萬元轉讓給乙方。
2、乙方應于本協議書生效之日起天內按前款規定的幣種和金額將股權轉讓款以銀行轉帳方式分次(或一次)支付給甲方。
二、甲方保證對其擬轉讓給乙方的股權擁有完全處分權,保證該股權沒有設定質押,保證股權未被查封,并免遭第三人追索,否則甲方應當承擔由此引起一切經濟和法律責任。
三、有關合營公司盈虧(含債權債務)的分擔:
1、本協議書生效后,乙方按受讓股權的比例分享合營公司的利潤,分擔相應的風險及虧損。
2、如因甲方在簽訂本協議書時,未如實告知乙方有關合營公司在股權轉讓前所負債務,致使乙方在成為合營公司的股東后遭受損失的,乙方有權向甲方追償。
四、違約責任:
1、本協議書一經生效,雙方必須自覺履行,任何一方未按協議書的規定全面履行義務,應當依照法律和本協議書的規定承擔責任。
2、如乙方不能按期支付股權轉讓款,每逾期一天,應向甲方支付逾期部分轉讓款的萬分之的違約金。如因乙方違約給甲方造成損失,乙方支付的違約金金額低于實際損失的,乙方必須另予以補償。
3、如由于甲方的原因,致使乙方不能如期辦理變更登記,或者嚴重影響乙方實現訂立本協議書的目的,甲方應按照乙方已經支付的轉讓款的萬分之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如因甲方違約給乙方造成損失,甲方支付的違約金金額低于實際損失的,甲方必須另予以補償。
五、協議書的變更或解除: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解除本協議書。經協商變更或解除本協議書的,雙方應另簽訂變更或解除協議書,經公證處公證(合營企業為外商投資企業的,須報請審批機關批準)。
六、有關費用的負擔:
在本次股權轉讓過程中發生的有關費用(如公證、評估或審計、工商變更登記等費用),由承擔。
七、爭議解決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按照下列方式解決
八、生效條件:
本協議書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并經深圳市公證處公證后(合營企業為外商投資企業的,報請審批機關批準后)生效。雙方應于協議書生效后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九、本協議書一式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營公司、公證處各執一份,其余報有關部門。
轉讓方:受讓方:
年月日于市
(備注:1.本協議書僅為參考格式,申請人可根據需要依法對協議書的內容作適當調整。
2.申請人在使用本參考格式時,應根據實際情況填寫。
3.文書中需填寫的內容應在電腦上填寫完畢后再打印出來,除簽名外不得手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