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地轉讓合同匯編(精選34篇)
林地轉讓合同匯編 篇1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江西省森林資源轉讓條件》及《縣商品林林木、林地轉讓辦法》等有關政策法規,本著平等、自愿、有償的原則,經充分協商訂立本合同。
一、轉讓標的物
甲方將合法擁有有權處置的座落在鄉(鎮)村組,小地名:____________(東至____________,西至____________,南至____________,北至____________),面積______畝的(林權證號:____________)進行轉讓。
二、轉讓期限
轉讓______年限______年,即從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三、轉讓價格支付方式及時光
乙方經過方式取得甲方轉讓上述標的物,轉讓期內支付轉讓價格金額:____________。
四、雙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標的物轉讓后其林地的所有權不變,轉讓期內乙方享有上述標的物收益權、處置權及經營管理權,實行自主經營、自負盈虧。
2、甲方轉讓期內應維護乙方的自主經營權,不得干預乙方依法進行的'正常生產活動。乙方不得自行或準許他人在轉讓標的物范圍內開荒、采石等破壞林地資源的活動,發生森林火災、病蟲害、偷盜等毀林事件應進取采取措施,并向甲方及有關部門報告。
3、乙方轉讓期內守法經營,不得改變林地的性質,在不損害甲方的權益的前提下,能夠將剩余的轉讓期的本合同取得的部分或全部權利轉讓給第三人,但必須告知甲方、并辦理有關手續。
4、轉讓期內,林地資源被依法征、占用的,乙方有權獲得相應的補償。
5、甲、乙雙方任何一方要求終止合同,必須提前告知對方并經雙方協商同意。
五、違約職責
1、甲、乙雙方在合同生效后,應本著誠信的原則,嚴格履行合同義務。如一方當事人違約,應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為。
2、如違約金尚不足以彌補守約方經濟損失時,違約方應在違約金之外增加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的具體數額依具體損失情景確定。
六、其他條款
1、本合同甲、乙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2、因本合同的訂立、效力、履行、變更及終止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請村委會、鄉(鎮)人民政府調解;
(2)供給轉讓合同管理機構仲裁;
(3)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協商一致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4、其他需要說明事項:
5、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雙方、甲方鄉(鎮)、村委會及轉讓合同管理機關(鑒證單位)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鑒證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林地轉讓合同匯編 篇2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相關法律規定,本著平等、自愿、公平、公正原則,就橡膠林地轉讓問題,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條款如下:
一、林地概況:甲方將其位于__________________村民委員會轄區內橡膠林地,面積約______畝,轉讓給乙方管理經營。橡膠林地的具體四至范圍是:東至____________,南至____________,西至____________,北至____________。
二、期限:共______年,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三、總轉讓價款為____________,小寫:____________(若大小寫不一致時以大寫為準)。簽訂合同時向甲方支付價款____________,小寫:____________;相關產權證明辦理完成后______日內向甲方支付剩余價款____________,小寫:____________。交款后,轉讓范圍內的全部地上物歸乙方所有,并由乙方自主處理,甲方不得干涉。
四、甲、乙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保證其轉讓的橡膠林地屬商品經濟林地,且具有完全的處分權,如因甲方轉讓林地權屬有糾紛,甲方要負責解決,因此而造成乙方損失的,由甲方負責賠償。
2、在合同期限內,甲方須協助乙方理順林地周邊關系,做好確認林地與周邊地塊的權屬確認工作,做到四至清楚,界至明確,確保乙方的經營權,收益權不受侵害。
3、在合同期限內,如原有設施不足,乙方根據需要,在林地范圍內開通道路,修筑灌溉設施,構建臨時住宿等生產必備之條件,甲方不得向乙方另行收取任何費用,且在乙方需要的時候提供一定的配合。
4、在合同期限內,乙方有權轉讓或出租該林地,甲方不得故意阻撓,乙方轉讓該林地,甲方不得收取費用。
5、乙方子女享有繼承權。
6、甲方要協助乙方申辦林權登記手續。
7、在合同期限內,乙方對林地有獨立自主經營權、林木所有權、林木處分權和收益權,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干涉。
8、在合同期限內,乙方對林地承包經營,獨立核算,自負盈虧,所發生的一切債權債務由乙方獨自享有和承擔,與甲方無關。
9、在合同期限內,乙方可以向外招商引資或引進技術和資金與第三人進行合作經營或聯營,甲方不得進行任何的干涉。
10、在合同期限內,乙方要做好轉讓范圍內的.生態環境保護和水資源的保護,做好護林防火工作。
五、轉讓的林地,如因政府建設需要征用而致使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雙方都不能追究對方責任。政府補償的土地款歸甲方所有,其他補償款歸乙方所有。
六、因不可抗力因素的影響而導致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時,雙方都不能追究對方的責任,但乙方必須及時將情況告知甲方,雙方應及早采取措施盡量減少損失,恢復生產,并根據乙方的損失情況協商減免轉讓款。
七、合同期滿時,如乙方繼續轉讓該林地,必須在期滿前30天內告知甲方。合同期滿時,林地內的橡膠林木若因未達到經濟收割期、或因收割指標等限制未能收割,乙方可向甲方申請有限度延長合同期限至橡膠收割完畢,甲方應該適當給予延長合同期限。
八、違約責任
1、本合同生效后,雙方都必須認真履行合同,不得單方擅自解除合同,如單方解除合同,則視為違約,違約方必須向守約方交付違約金______萬元,并要賠償守約方的損失,守約方有權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合同或有權解除合同。
2、如因甲方轉讓的林地手續不合法或因甲方轉讓的林地權屬不清產生糾紛,致使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則視為甲方違約,按合同(八。1)條處罰。
九、在合同履行期間,如雙方有未盡之事宜或雙方發生糾紛,可通過友好協商解決,通過協商達成一致的補充協議,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如協商不成,可訴至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解決。
十、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送有關部門備案______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林地轉讓合同匯編 篇3
流出方(以下簡稱甲方):
流入方(以下簡稱乙方):
為促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帶動農民增收致富,實現地方經濟和企業共同發展,在各級黨委、政府的領導和推動下,乙方決定以可里村委會為核心區域投資開發集低產林改造、種養殖經營、生態農業及生態旅游等于一體的森林資源綜合開發項目。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互利互惠的原則,經協商,甲方自愿將其集體山林、已分到各農戶山林(商品林)聯合整體轉讓給乙方。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特簽定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一、轉讓林地
(宗地一):甲方將承包經營的林地轉讓給乙方,坐落:____,名稱(小地名):____,面積________畝,林權證號:____,宗地編號:____ 。
宗地四至:
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西: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山林轉讓期限:60年,自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三、山林轉讓費及付款方式:
山林轉讓期60年,轉讓費260元/畝,合計人民幣_________萬元(大寫:_________元整)。本合同生效后,乙方在10日內按甲方實際轉讓畝數一次性付清甲方的全部林地轉讓費。
四、甲乙雙方權利與義務
(一)、轉讓后,林地所有權不變。乙方享有受讓林地使用權、林木所有權和使用權。甲方確認上述轉讓給乙方的林地林木產權清晰,沒有林權糾紛;不是甲方債務的抵押物。如林地林木在轉讓后發生權屬糾紛,由甲方負責處理。
(二)辦理林權證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甲方協助辦理。
(三)在乙方開發項目啟動時,甲方享有勞務輸出優先權,在同等條件下,乙方用工可以優先考慮安排甲方的勞力;但甲方要教育管理好村民,做好村民的協調工作,維護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秩序和正當的權益,要負責乙方用水、用電、通訊和交通等項目建設的相關協調工作。但乙方不能占用甲方現有的水和設施取用水,乙方根據項目規劃逐年開發,在開發過程中,根據公司經營情況應積極支持當地公益事業和地方經濟發展。
(四)在本合同約定的山林轉讓期間,乙方有權行使對山林的占有、使用、收益、處置、抵押林地及相關開發項目,但要按合同約定向甲方足額交納山林轉讓費。
(五)在山林轉讓期內,乙方允許甲方在轉讓山林區域內合理放牧,但甲方的放牧等不得對造成對乙方山林的毀壞,不得損害乙方的合法權益。
(六)在轉讓期內,凡屬于國家政策規定補給甲方林地的款項歸甲方所有,乙方爭取到的項目優惠政策和扶持資金歸乙方所有;若因乙方項目建設需征占用林地,甲方必須協調和支持,并協助乙方辦理征占用的相關手續;乙方投資的建筑物、構筑物、地上附著物及其他涉及項目開發中的補償、補助屬乙方所有。
(七)甲方村民除每年度護林防火期限外,可適量在雙方指定的期間、區域進行自用燒柴砍伐(間砍),房屋修補所用木材,但不準進行商品性采伐和銷售。甲方不得自行或允許他人在轉讓標的物的范圍內開荒、采石等破壞林地資源的活動。乙方允許甲方村民采摘乙方受讓林地范圍內的野生菌,但因乙方生產經營,項目建設確定的區域除外。
(八)甲方可以在原有墓地進行民間埋葬活動,但不允許在乙方開發區內進行埋葬活動
(九)如乙方開發需修道路,由乙方投資,所占用土地由甲方無償提供。
(十)在合同約定的山林轉讓期間,乙方有權行使對山林的經營管理和開發利用。
(十一)乙方享有山林自主經營權,在合同約定范圍內自主經營管理、自主開發山林,自主開展項目建設和營運的各項活動。甲方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乙方在開展項目建設,開發山林中不得損害村民利益。
(十二)轉讓期間,、甲方有責任對山林進行管護及森林防火工作,項目建設由乙方自主投資,享有因此帶來的全部利益,并承擔相應法律性、政策性和經濟性風險。
(十三)轉讓期間,乙方在山林及山林地上投資形成的資產所有權歸乙方。在轉讓期間由于較大矛盾和糾紛造成合同提前終止的,屬于乙方原因造成的,乙方不再享有完全的資產處置權;由于甲方原因造成的,甲方按市場價格補償乙方;由于國家及第三方原因造成的,乙方享有受償權。
(十四)轉讓期滿,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山林轉讓續期的優先權。山林續期的價格、范圍等由雙方另行協商。若不能續期,乙方要將已開發利用的山林地(已征土地除外)完成更新改造后歸還甲方。
(十五)為了實現林地的統一開發,甲方剩余的山林地在同等條件下乙方優先。乙方開發需要征占這部分山林地時,甲方應予以支持,具體條件雙方另行商定。
在林地承包后,不能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如:大面積采伐等)。
五、違約責任
(一)甲方違約
1.合同簽訂后,甲方不轉讓此山林給乙方,由甲方按本合同總金額的兩倍賠償乙方。
2.甲方在乙方項目建設期間單方面終止合同,由甲方負責賠償乙方全部經濟損失。
(二)乙方違約
1.乙方不受讓本合同約定的山林,所交轉讓費不退,全部歸甲方所有。
2.乙方在項目建設期間單方面終止合同,所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六、本合同作為甲乙雙方林地轉讓的憑證,與林權證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不受雙方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變更的影響。
七、本合同經甲乙雙方代表簽字并報政府機關批準后生效。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協商未能達成一致,提請楚雄仲裁委員會仲裁。
八、本合同一式七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甲方所在村委會、鎮林業站、鎮政府各執一份。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_____年____月____日
林地轉讓合同匯編 篇4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一、轉讓標的甲方將其承包經營的位于____鄉(鎮)____村____組_____畝土地的承包經營權轉讓給乙方從事(主營項目)生產經營。地塊:_______名稱:_________坐落:_______(四至)地塊數:________(塊)面積:_______(畝)質量等級:_________(肥力水平)備注:________
二、轉讓期限轉讓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年限為____年,即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轉讓期限不得超過承包期的剩余年限)。
三、轉讓費轉讓土地承包經營權的轉讓金為____元。對甲方實際投入資金和人力改造該地塊的補償金為____元(沒有補償金時可填寫為零元)。
四、支付方式和時間乙方采取下列第____種方式和時間支付轉讓金和補償金:
1、乙方采用現金方式支付轉讓金和補償金(無補償金時可劃去),支付的時間和方式為____。(為___年___月___日前一次或多次付清)
2、乙方采用實物方式支付轉讓金和補償金(無補償金時可劃去),實物為______。支付的時間和方式為_____。(為_____年____月___日前一次或多次付清)
五、承包經營權轉讓土地的交付時間和方式甲方應于____年___月___日前將轉讓土地交付乙方。交付方式為______。(乙方應向甲方出具乙方簽名的轉讓土地交付收據)
六、承包經營權轉讓和使用的特別約定
1、甲方轉讓土地承包經營權須經發包方同意,并由甲方辦理轉讓認可手續,在合同生效后終止與發包方的承包關系。
2、甲方交付的轉讓土地必須符合雙方約定的標準。
3、乙方依據合同獲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后須與發包方確立新的承包關系,辦理有關手續。
4、乙方獲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后,承包期內依法享有該土地的'使用、經營決策、產品處置和收益等權利。
5、乙方獲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后,必須按土地畝數承擔國家政策規定的費用和其他義務。
6、乙方必須管好用好承包土地,保護地力,不得掠奪性經營,并負責保護好承包土地上的林木、排灌設施等國家和集體財產。
7、乙方不得改變土地的農業用途。
8、其他約定:
七、違約責任甲乙雙方在合同生效后應本著誠信的原則嚴格履行合同義務。如一方當事人違約,應向守約一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為________。
八、爭議條款因本合同的訂立、效力、履行、變更及終止等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請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生效條件
十、其他條款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經雙方協商一致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一式四份,由甲乙雙方、發包方和鑒證單位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簽章)
乙方:______(簽章)
簽約日期:___年___月__日
林地轉讓合同匯編 篇5
出讓方:(簡稱甲方)
受讓方:(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承包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雙方商,現就甲方林地使用權轉讓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轉讓標的
甲方承包的林地名稱小地名為李子坪楊柳凹偏山,坐落在芒市鎮下東村獨田小組東:山約坡單腰進小橫路下梁子到兩交水;南:兩交水順楊柳凹對小梁子單腰楠木樹樁轉窩子上三鍋腔Y口;西:三鍋腔順總梁子到深溝交路口;北:深溝叉路口順窩子下楊柳凹上梁子到李連九墳順梁子下山約坡單腰。面積為畝,林權證號為潞林證子(__)第5114號
第二條、轉讓價款及付款方式
1、轉讓價款:
轉讓價款為14360元。
2、付款方式:
乙方于合同簽訂之日將全部轉讓價款一次性付清。
第三條、雙方權利義務:
1、林地轉讓后,乙方享有林地使用權、林木所有權,甲方確認上述承包給乙方的林地林木產權清晰,沒有林權糾紛,不是甲方債務抵押物,如林地林木在轉讓期內發生四至權屬糾紛及其它糾紛,均由甲方負責解決。
2、林地轉讓后,甲方應維護乙方的.林地承包經營權,不得干預乙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3、甲方必須積極配合乙方辦理林權證變更手續。
4、乙方按林業政策辦理生產采伐指標等手續時,甲方應協助辦理,費用由乙方負擔。
5、乙方在管理林地及組織生產中遇他人影響生產及發生火情、偷盜等行為,甲方應協助乙方要求村委會、村小組負責人及相關部門及時配合處理,直至處理完畢。
6、乙方對受讓的林地享有使用權、經營權、收益權,有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權和處置林木及其它產品。
7、在承包期內附著于該林地的所有國家優惠政策和扶持金歸乙方享受,如遇林地被征用、征收、占用的,所有補償款歸乙方所有。
第四條、爭議解決:
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應首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受訴法院為潞西市人民法院,勝訴方與訴訟相關的訴訟費、律師費等由敗訴方根據敗訴比列為對方承擔。
第五條、合同效力
1、本合同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交公證處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的附件及補充協議,作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協議期限為35年,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4、本協議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
第六條、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協議簽定后,若乙方違約,應書面通知甲方,并自違約之日起五日內向甲方支付違約時該林地市場最高價總額20%的違約金,可從已支付的轉讓款中直接扣除;若甲方違約,應書面通知乙方,除全額退還轉讓款外,還應自違約之日起五日內向乙方支付違約時該林地市場最高價總額20%的違約金,并按農村信用社最高貸款利率支付乙方所付轉讓費的利息。
2、由于一方違約給對方造成其他損失的由違約方賠償該損失。
第七條、附件
1、森林、林木、林地狀況登記表。
2、林權證附圖。
甲方:
乙方:
_____年____月____日
林地轉讓合同匯編 篇6
轉讓方(甲方):
受讓方(乙方):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有償原則,經雙方協商,簽訂此林地轉讓合同,供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一、準讓森林資源位置及面積
1、甲方自愿將其合法擁有坐落于 的桉樹樹林 畝轉讓給乙方經營管理。
二、轉讓期限
1、轉讓期限為 20xx年11月27日至20xx年12月1日。
三、轉讓金額
1、本合同林地轉讓價格壹拾玖萬元正(¥190000.00),付款方式為簽定合同日預付壹拾伍萬元正(¥150000.00),余下的肆萬元正(¥40000.00)進山砍伐后付清。
四、雙方的權利、義務
1、轉讓合同簽定后,現有資源歸乙方所有,同時乙方享有林地使用權,林木所有權,林地所有權及其林地配套設施等附著物的所有權,收益權和使用權。
2、甲方保證上述所轉乙方林地是自留林地,非公益林地,非生態林地,產權清晰,沒有產權糾紛,且不是抵押物,必須確保乙方正常生產時不受其他因素影響。如在轉讓后發生權屬糾紛,或正常生產受人為阻撓,一律由甲方負責,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按造成損失對等的金額賠償給乙方。
3、乙方林木砍伐申請時,甲方負責向乙方供給相關產權證明原件及村委證明。
4、甲方應維護乙方的所有合法權,乙方遇他人影響生產及發生火災、偷盜等行為,甲方應協助乙方尋求相關部門及時配合處理,直至完畢。
5、乙方林木砍伐運輸途中,甲方負責林地至公用水泥地道路的暢通。
五、其他條款
1、合同簽訂日后即時生效,該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同樣據法律效應。
2、合同有效期間,雙方一旦發生矛盾,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有向相關法律部門尋求解決的權利。
3、乙方同時附有甲方身份證復印件及林權證復印件作此合同附件。
甲方:
乙方:
日期:
林地轉讓合同匯編 篇7
[遂]森資轉字第 號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江西省森林資源轉讓條件》及《縣商品林林木、林地轉讓辦法》等有關政策法規,本著平等、自愿、有償的原則,經充分協商訂立本合同。
一、轉讓標的物
甲方將合法擁有有權處置的座落在 鄉(鎮) 村 組,小地名: (東至 西至 南至 北至 ),面積畝的 (林權證號: )進行轉讓。
二、轉讓期限
轉讓年限 年,即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轉讓價格支付方式及時間
乙方通過 方式取得甲方轉讓上述標的物,轉讓期內
支付轉讓價格金額: ,支付時間 。
四、雙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標的物轉讓后其林地的所有權不變,轉讓期內乙方享有上述標的物收益權、處置權及經營管理權,實行自主經營、自負盈虧。
2、甲方轉讓期內應維護乙方的自主經營權,不得干預乙方依法進行的正常生產活動。乙方不得自行或準許他人在轉讓標的物范圍內開荒、采石等破壞林地資源的活動,發生森林火災、病蟲害、偷盜等毀林事件應積極采取措施,并向甲方及有關部門報告。
3、乙方轉讓期內守法經營,不得改變林地的性質,在不損害甲方的權益的前提下,可以將剩余的轉讓期的本合同取得的部分或全部權利轉讓給第三人,但必須告知甲方、并辦理有關手續。
4、轉讓期內,林地資源被依法征、占用的,乙方有權獲得相應的補償。
5、甲、乙雙方任何一方要求終止合同,必須提前告知對方并經雙方協商同意。
五、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在合同生效后,應本著誠信的原則,嚴格履行合同義務。如一方當事人違約,應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為 。
2、如違約金尚不足以彌補守約方經濟損失時,違約方應在違約金之外增加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的具體數額依具體損失情況確定。
3、
六、其他條款
1、本合同甲、乙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2、因本合同的訂立、效力、履行、變更及終止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提請村委會、鄉(鎮)人民政府調解;
(2)提供轉讓合同管理機構仲裁;
(3)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協商一致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4、其他需要說明事項:
5、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雙方、甲方鄉(鎮)、村委會及轉讓合同管理機關(鑒證單位)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負責人: 負責人:
經辦人: 經辦人: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鑒證單位:
鑒證日期: 年 月 日
林地轉讓合同匯編 篇8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見證人(以下簡稱丙方):
為了可持續開發雞籠山生態資源,落實阿拉斯加人民政府的規劃,好望角林源生態農業發展有限責任公司擬對雞籠山腹地進行種植、畜牧、旅游休閑深層次開發。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經友好協商,甲方將其擁有合法經營權的坐落于的百分之百林權(含林地永久使用權、林木所有權和經營收益權)約畝(附詳細資料為附件)全部轉讓給乙方經營;雙方議定如下條款,必須遵照執行:畝,實際面積以林權證登記面積為準。該宗地的具體位置見附件(衛星航拍圖),其地理經緯度坐標分別為。
二、甲方先期提供縣林業局同意流轉的批文原件資料給乙方永久保存,并保證所提供資料的真實性、合法性、有效性。
三、林權轉讓款人民幣萬元,雙方訂下轉讓協議后,乙方即向甲方支付20萬元作為訂金。全部林地過戶完畢,甲方要為乙方申領新林權證,所產生的費用由甲方負擔,待全部手續辦結,相關證件交給乙方,雙方即行結算全部轉讓費用,扣除前述訂金轉為轉讓林權款后,乙方應在60工作日內將余款付清給甲方。
四、甲方與該林地周邊的群眾產生的矛盾糾紛由甲方自行解決,與乙方無關,若因甲方未能取得本宗轉讓所涉的林地經營權等情形而致本協議書無法履行的情形,甲方按本協議之訂金規則承擔違約責任。
五、乙方因開發該林地與周邊的群眾產生的矛盾糾紛,或需要承包、租賃相鄰屬于其他集體的林地,甲方必須積極協助乙方與周邊林地集體協調解決矛盾或承包、租賃事宜,若因甲方故意制造障礙,影響乙方的開發,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給付相應的補償。
六、林區道路由乙方自建。乙方修建林區路如須從未流轉給乙方的地面上通過,甲方保證從中協調乙方修路用地,任何一方不再向乙方收取修路用地的費用,甲方保證乙方在使用甲方已修好的公路時,甲方不再收取任何費用。
七、甲方應提供該宗地界內所有的林地資料。如各類摸底調查表、勘查外業調查表。測量記錄表、勘界公示表及林權登記申請表等等資料可以是復印件,但必須由縣林業局加蓋鮮章以證明與原件相符。雙方根據上述相關林地資料另行編制面積、邊界的勘查、確認工作進度表;如有必要,雙方還應會同編制工作進度附表,以利于勘查、確認工作的順利進行。
八、乙方因深度開發該宗林地,需要丙方辦理相關的行政許可事項,丙方須積極為乙方向好望角省林業廳辦理好各項行政許可事項,并為乙方爭取相關的政策、財政扶持資金的支持。
九、因乙方已于 年 月日向甲方支付了20萬元訂金,故自當日起甲方未經乙方書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轉讓其名下與本宗轉讓有涉的任何林權,否則甲方按本協議之訂金規則向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十、本協議一經雙方簽定,相關權益即轉移給乙方,乙方依法自主經營,獨立享有經營權益。乙方對本宗林權進行再流轉、砍伐、林木結構調整等,甲方不得干涉。
十一、在協議轉讓期內,林權被依法征用,所得土地補償費歸乙方享有;林權附著物補償費歸乙方享有。
十三、本協議簽訂后,雙方必須嚴格遵照執行,如發生違約責任,違約方除賠償對方經濟損失外,還須向對方支付 20萬元違約金。
十四、如有未盡事宜,雙方本著依法、合理、公平的原則另行商定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協議的附件與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以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五、本協議書正本一式五份,經丙方見證后,甲、乙雙方各持兩份,送一份給縣林業局備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丙方
年 月 日
林地轉讓合同匯編 篇9
轉讓方(甲方):______________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讓方(乙方):______________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有償原則,經雙方協商,簽訂此林地轉讓合同,供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一、準讓森林資源位置及面積
甲方自愿將其合法擁有坐落于___________ 的桉樹樹林____ 畝轉讓給乙方經營管理。
二、轉讓期限
轉讓期限為____年_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
三、轉讓金額
本合同林地轉讓價格壹拾玖萬元正(¥190000.00),付款方式為簽定合同日預付壹拾伍萬元正(¥150000.00),余下的肆萬元正(¥40000.00)進山砍伐后付清。
四、雙方的權利、義務
1、轉讓合同簽定后,現有資源歸乙方所有,同時乙方享有林地使用權,林木所有權,林地所有權及其林地配套設施等附著物的所有權,收益權和使用權。
2、甲方保證上述所轉乙方林地是自留林地,非公益林地,非生態林地,產權清晰,沒有產權糾紛,且不是抵押物,必須確保乙方正常生產時不受其他因素影響。如在轉讓后發生權屬糾紛,或正常生產受人為阻撓,一律由甲方負責,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按造成損失對等的金額賠償給乙方。
3、乙方林木砍伐申請時,甲方負責向乙方提供相關產權證明原件及村委證明。
4、甲方應維護乙方的所有合法權,乙方遇他人影響生產及發生火災、偷盜等行為,甲方應協助乙方尋求相關部門及時配合處理,直至完畢。
5、乙方林木砍伐運輸途中,甲方負責林地至公用水泥地道路的'暢通。
五、其他條款
1、合同簽訂日后即時生效,該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同樣據法律效應。
2、合同有效期間,雙方一旦發生矛盾,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有向相關法律部門尋求解決的權利。
3、乙方同時附有甲方身份證復印件及林權證復印件作此合同附件。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林地轉讓合同匯編 篇10
轉讓方(甲方)
受讓方(乙方)
甲乙雙方按照《森林法 》、《農村土地承包法 》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和本著平等、自愿、有償的原則,經充分協商,訂立本林地轉讓合同書范本。
一、 林地基本情況及轉讓期限
1、甲方將坐落在 的林地 畝,依法轉讓給乙方經營管理。該林地四至是:南至 ,北至 ,西至 ,東至 .森林類別 ,地類 .
2、轉讓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林地面積、四至以林權證及其附圖為準。
二、轉讓林地的用途
轉讓林地必須用于林業生產,不得改變林地用途。
三、雙方的權利、義務
1、轉讓后,乙方享有林地使用權、林木所有權 .甲方確認上述轉讓給乙方的林地林木產權清晰,沒有權屬糾紛,不是甲方債務 的抵押 物。
2、乙方對轉讓林地依法享有經營權、收益權,有權依法自主生產經營和處置林木及其產品。
3、在合同生效后,甲方終止與發包方的承包關系,由乙方與發包方確立新的承包關系。
四、轉讓價格及支付方式和時間
本合同林地轉讓價格為 元/畝,合計 元。支付的時間為。
五、其他條款
1、雙方應嚴格履行合同。如一方當事人 違約,應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 .違約金數額為元。
2、本林地轉讓合同書范本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3、其他需要說明的事項:_____
4、本林地轉讓合同書范本未盡事宜,可經雙方協商制定補充協議 ,依法訂立的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5、本林地轉讓合同書范本一式五份,甲乙雙方、發包方、鄉政府、縣級林業主管部門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鑒證單位(簽章)
鑒證人:
年 月 日
林地轉讓合同匯編 篇11
甲方(出讓方): ;住址: ;
乙方(受讓方): ;住址: ;
為規范山林流轉行為,維護流轉雙方當事人合法權益,根據《森林法》和《農村土地承包法》等有關規定,本著自愿、平等、有償的原則,甲方愿將以下山林經營權轉讓給乙方,現經雙方協商一致,特訂立此合同。
一、山林的基本情況
1、地址:
2、面積:
3、山界:東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
二、轉讓期限及用途
1、轉讓期限:
2、轉讓后的用途:
三、轉讓價款及付款方式
1、轉讓總價格為 萬元整(¥ ),在簽訂合同時乙方先支付總價格的5%作定金,金額為 萬元整(¥)。其余金額待甲方辦理好林權證,并把林權證交給乙方時,乙方一次性把剩余金額交付給甲方。
2、乙方收到甲方的每一筆款項時,乙方要出具已收款憑證給甲方。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將上述山林經營權轉讓給乙方后,甲方不再享受和履行原有的在該山林上經營權利和義務。
2、自簽署合同之日起,該林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相應的補償款歸乙方。
3、甲方應將與該山林有關的合同、資料嫁給乙方,并負有協助乙方的義務。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依法享有上述山林的使用、收益、經營權流轉的權利,有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處臵產品。
2、林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權依法獲得相應的補償。
3、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林地,積極做好森林防火、病蟲害防治及森林資源的管護工作。需采伐林木的,必須依法申請《林木采伐許可證》。
4、享受和履行甲方原來在該山林地上得權利和義務。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六、違約責任
1、當事人一方違約,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按 元整支付。
2、當事人一方違約,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損失額超過違約金的,應向對方支付雙倍的賠償金。
3、如果乙方沒有按時支付合同款則甲方有權無償收回該山林地并其上所有資產,已付款項不再退還。
4、在乙方未付清所有款項之前,未經甲方同意該林權證不得抵押不得轉讓,否則視為乙方違約。
七、其他事項
1、其它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2、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管理部門備案一份。
3、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簽章后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簽訂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簽訂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轉讓方(甲方):
受讓方(乙方):
林地轉讓合同匯編 篇12
甲方:
乙方:
為壯大林業經濟,搞好林業綜合開發,甲、乙雙方本著自愿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充分協商,就新洲洲灘地土地轉承包經營及林木資產轉讓事項達成以下合同條款:
一、土地面積、座落地點及面積
1、甲方將新洲洲灘地土地面積 畝(甲方《林權證》面積,含湖北華林公司租賃的土地 畝,具體面積以實際測量為準,超出 畝的,以畝計算,不足的按實際測量面積計算)全部轉承包給乙方。轉承包地塊的四至為東至 ,南至 ,西至 ,北至,具體座落地點和四至詳見鄂城林證字(20_)第__號《林權證》中新洲綜合林場平面圖。
2、新洲洲灘地屬長江流動沙洲灘地。承包期間,新洲洲灘地土地面積減少達總面積的%以上時,承包金應按土地減少比例作相應下調;因自然原因或乙方的開發引起的土地面積增加,承包金不作增加。
二、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 年。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__華林公司租賃的_畝土地承包期限為20_年元月一日起至20_年 月 日止。
三、土地承包金、林木資產及其他資產轉讓費的確認與付款方式
1、土地承包金的確認
雙方商定,土地承包金按每年 元/畝計算,土地總承包金為 元,其中;
(1) 年至 年,四年的承包金額為 萬元( 元/畝 畝× 年)
(2) 年至 年,每年的承包金額為 元( 元/畝× 畝)
2、林木資產及其他資產轉讓費的確認
(1)甲方同意將新洲洲灘地上屬甲方所有的林木資產一次性轉讓給乙方,總轉讓費為 萬元,其中,中熟林暫按 m3計算,作價 萬元( 元/m3),中幼林按株計算,作價 萬元( 元/株)。中熟林實際蓄積量由甲、乙雙方認可的第三方評估機構
確認。評估工作在合同簽訂后20天內完成。評估費用由乙方承擔。如評估蓄積量與暫定的m3有差異,則差額部分蓄積的價款在下面第三款第一條中支付余款時作相應增減。
(2)甲方同意將屬甲方所有的其他資產如房屋、機械設備(詳見財產清單)一次性折價轉讓給乙方,轉讓價 萬元(按原值50%折舊計算)。
3、付款方式
(1)乙方應付的 年至 年四年的土地承包金、林木資產及其他資產轉讓費共計 萬元,該款乙方于甲方負責將新洲洲灘地的《林權證》變更并交給乙方的同時付款萬元,余款542.1萬元乙方自收到變更《林權證》之日起30 個工作日內一次性付清。
(2)自 年起每年度的土地承包金 元,乙方應于當年的 月 日前一次性支付。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有權按時收取土地承包金及資產轉讓費;
2、承包期間,甲方應協助乙方處理周邊關系;
3、甲方負責為乙方辦理新洲洲灘地土地使用權、林木資產所有權的變更登記,所需費用由甲方承擔;
4、承包期間,甲方不得將新洲洲灘地土地使用權向第三方作任何處置,如轉包、轉租、抵押、作價入股等;
5、甲方與土地所有者(發包方)的承包合同仍然有效,甲方作為承包方應履行的義務仍由甲方自行承擔;
6、甲方必須確保乙方在承包經營期限內享有持續、有效的承包經營權;
7、承包期限內,如遇自然災害,上級或發包方給甲方核減或免除相應土地承包費義務和核發的抗災款,甲方應及時如數轉給乙方,如需甲方辦理手續的,甲方應負責及時協助辦理;
8、甲方應在 年 月 日前將土地交給乙方經營,在 年 月 日前辦理過戶。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承包期間,乙方享有經營自主權,獨立享有和承擔承包期間形成的債權、債務和經營風險;
2、承包期間,乙方有權依法砍伐林木;
3、承包期間,如國家建設需征用土地,就林木及地上附屬資產所獲得的補償款歸乙方所有;
4、承包期間,乙方應守法經營,嚴格按約定的用途使用承包的土地,不得擅自改變土地的用途;
5、承包期間,乙方應按時交納土地承包金和資產轉讓費;
6、承包期間,乙方有權將依法取得的林木及林地使用權依法轉包、轉租、轉讓、拍賣、抵押、作價入股或作為合資、合作造林等;
7、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合同約定的標準交付林地及林木等資產;
8、承包期間,如遇自然災害,乙方有權向甲方要求緩交、免交承包金,乙方也有權直接向有關部門申請稅費減免及申請核發救災款項;
9、承包期間,為了充分發揮土地的使用率,乙方可以在進行林業開發的同時,套種其他農作物,但承包金不增加;
10、乙方有權依法在林區內進行生產配套的基礎設施建設,并對所建設施享有所有權;
11、乙方有權對取得的林木采伐許可證進行轉讓并收取轉讓所得。
六、合同的解除和終止
1、甲乙雙方中任何一方要求解除合同的須提前 個月通知另一方;
2、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擅自與發包方終止承包協議;
3、因不可抗力,國家征地及其他有關政策調整,導致乙方難以繼續經營的,乙方有權終止合同,且雙方無需承擔違約責任;
4、合同期滿,乙方有權直接與發包方簽訂承包協議,甲方應予以協助;
5、合同期滿,本合同終止,乙方有權處置承包土地上的林木及相關生產經營設施等資產,或要求甲方按當時的評估價收購;
七、違約責任
1、乙方應按本合同約定的時間支付土地承包金、林木資產及其他資產轉讓費。每逾期一天,按應付未付部分的萬分之五支付滯納金,逾期累計超過20天,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2、承包期間,乙方若擅自改變土地用途,則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同時乙方應按未支付承包金1%承擔違約金。
3、承包期間,因甲方或發包方的原因使乙方無法繼續行使土地承包經營權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按總承包金的2倍賠償損失;
4、承包期間,因甲方或發包方原因致使乙方林木及相關生產經營設施等資產受損失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賠償損失;
5、甲、乙雙方有違反合同其他約定的,違約方支付守約方違約金人民幣 萬元。
八、湖北華林公司所租賃的土地到期后( 年 月底),甲方于 年 月日移交給乙方承包經營,如不能及時移交,超過2個月,則乙方免除該土地當年租金,甲方并承擔當年租金1%的違約金。
九、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產生的補充協議與該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自簽字蓋章之后生效。
十一、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鄂州市林業局、鄂城區林業局、公證機關各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林地轉讓合同匯編 篇13
轉讓方(甲方):
受讓方(乙方):
甲乙雙方按照《森林法》、《農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和本著平等、自愿、有償的原則,經充分協商,訂立本林地轉讓合同。
一、林地基本情景及轉讓期限
1、甲方將坐落在的林地______畝,依法轉讓給乙方經營管理。該林地四至是:南至____________,北至____________,西至____________,東至____________。森林類別____________,地類____________。
2、轉讓期限,從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林地面積、四至以林權證及其附圖為準。
二、轉讓林地的用途
轉讓林地必須用于林業生產,不得改變林地用途。
三、雙方的權利、義務
1、轉讓后,乙方享有林地使用權、林木所有權。甲方確認上述轉讓給乙方的林地林木產權清晰,沒有權屬糾紛,不是甲方債務的抵押物。
2、乙方對轉讓林地依法享有經營權、收益權,有權依法自主生產經營和處置林木及其產品。
3、在合同生效后,甲方終止與發包方的承包關系,由乙方與發包方確立新的承包關系。
四、轉讓價格及支付方式和時光
本合同林地轉讓價格為____________元畝,合計____________元。支付的時光為____________。
五、其他條款
1、雙方應嚴格履行合同。如一方當事人違約,應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為元。
2、本林地轉讓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3、其他需要說明的事項:______
4、本林地轉讓合同未盡事宜,可經雙方協商制定補充協議,依法訂立的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5、本林地轉讓合同一式五份,甲乙雙方、發包方、鄉政府、縣級林業主管部門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簽章):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鑒證單位(簽章)
鑒證人: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林地轉讓合同匯編 篇14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聯系電話: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聯系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甲方自愿將依法取得的林地使用權和森林、林木所有權與使用權(簡稱林權)一并轉讓給乙方,由乙方在合同約定期限內自主經營、利用、開發并享有經營收益。雙方自愿達成如下協議條款,以資遵守執行:
第一條:轉讓標的:
甲方轉讓乙方的林地及林權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該林地、林權面積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畝,林種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苗木約______________株,林權證號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山場現有林木蓄積量為:____ 立方米。
該林地、林權四至界限分別為:
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西: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轉讓期限:
乙方受讓上述林地、林權的期限為:______ 年,自_______ 年__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止,在法律允許范圍內乙方擁有上述林地、林權經營、轉讓、繼承等權利。
第三條:轉讓價款及付款方式:
1. 甲方轉讓該林地、林權的轉讓價款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小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付款方式 :
⑴ 乙方于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日支付甲方林地及林權轉讓定金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小寫:______________);
⑵ 甲方協助乙方辦理完畢《林權證》后 ________日內,乙方應將該林地及林權 轉讓費人民幣大寫: ( 小寫:),存入甲乙雙方在北京銀行密云支行開具的共管賬戶內;
⑶甲方如約履行甲方義務,且在半年內不存在違反本合同第四條所述行為時,乙方應將雙方共管賬戶內所存的“林地及林權轉讓費”交付甲方。第四條:甲方權利與義務:
1. 甲方有收取約定的轉讓金的權利;
2. 甲方保證該林地、林權無抵押、無擔保、無債權債務糾紛,權屬無爭議,如該林地、林權在轉讓期內發生四至權屬糾紛及其他糾紛,均由甲方負責解決。
3. 甲方保證具備合法和有效的轉讓條件,并向乙方提供真實、合法、有效的轉讓文書,包括(但不僅限于):
⑴原承包戶或者村集體、村民小組將其林地、林權流轉給甲方的林權轉讓合同書原件;⑵村民代表大會或者村民大會同意將此林地、林權流轉給甲方的會議記錄,可以是復印件,但須加蓋公章以證明與原件相符;⑶縣林業局同意流轉的批文原件,確保可辦理林地、林權使用證分割;⑷原承包戶或者村、組收到甲方轉讓費的憑據等;⑸該林地山場地界內所有的林地資料,如各類摸底調查表、勘察外業調查表、測量記錄表、勘界公示表及林地林權登記申請表等資料。⑹乙方認為甲方應該出具的其他材料。
4. 甲方必須積極協助乙方辦理林地、林權轉讓登記手續至乙方名下,轉讓稅費由甲方承擔;
5. 甲方應尊重乙方的自主經營權,積極幫助協調解決在生產經營中的各類矛盾糾紛,創造良好的外部環境,以確保乙方可正常經營、發展。
6. 甲方對乙方超出本合同約定的行為可以監督、但應以合理合法為限,不得干涉乙方的正常經營行為;
7.甲方應積極協助乙方對本合同林地山場護林防火,禁止本村及附近村民在該林地山場道路隨意通行,禁止本村及附近村民在該林地山場內野外用火、砍柴、伐木、取土、采石等。
8. 在國家政策允許和不損害乙方利益的情況下,乙方允許甲方村民在乙方所購買的林地山場放牧。
9. 發生林木濫砍亂伐、偷盜等事件,甲方應及時予以協助處理。
10. 甲方需為乙方進出該林地山場預留寬度為8米左右的道路(從公路起至山場,且保證該道路與其他村民無任何權屬糾紛),詳細情況為:______;
11. 甲方保證乙方進入該山地林場區域的道路通暢并且無償使用,乙方在使用鎮、村、組等已修好的公路時,相關鎮、村、組等不得再收取任何費用。
第五條:乙方權利與義務:
1. 乙方有按本合同約定履行支付林地、林權轉讓款的義務;
2.林地轉讓后,乙方享有該林地使用權、林木所有權、經營收益權、附屬資源享有權等所有權益,甲方不得干預乙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乙方有權自主經營該山地林場,在政策允許范圍內可進行各種商業綜合經營開發,乙方有權自由轉讓全部或部分該山地林場林權,有權對外銷售該山地林場樹木,甲方不得妨礙、阻撓乙方上述經營活動。
3.在轉讓期限內,附著于該林地山場的所有國家優惠政策和扶持金等歸均乙方享有,如遇林地被征收、征用、占用的,所有林權證范圍內的林地及地上物補償款均歸乙方享有。
4.轉讓期限屆滿后,該林地山場的所有權、使用權、林果補償等權益按當時國家政策執行,附著于該林地山場建筑物、構筑物等建筑設施歸乙方所有,如涉及政府征收、征用、占用等,其建筑設施補償款均歸乙方享有。
第六條:違約責任:
1.本合同系雙方真實意思表示,符合具體法律規定,具有法律效力,雙方均應誠信遵守,任何不履約或不完全履約本合同項下約定義務的行為以及違背本合同做出的保證,承諾等情況,均構成違約。
2. 乙方向甲方交付定金后______日內,如甲方未能履行林權證轉移手續,甲 方應承擔違約責任,雙倍退還乙方所付定金,且在_____日內支付完畢。
3. 如因甲方未履行甲方義務而造成的違約,或因乙方未履行給付轉讓費義務而造成違約,均應由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并向守約方承擔本合同總金額____%的違約金。造成經濟損失的,由違約方承擔賠償責任。
第七條:爭議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雙方應首先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應在合同簽訂地法院即:北京市密云縣人民法院通過訴訟解決。
第八條:其他約定:
1. 本合同、合同附件及相關轉讓手續均應通過公證處進行法律公證,費用由____承擔。
2. 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不因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的變更而影響本合同的法律效力。
3. 本合同簽訂地:北京市密云縣鼓樓東大街20號辦公樓。
4.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訂立補充協議妥善解決,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條:本合同一式 份,其中,甲方執 份,乙方執 份,交公證處 份,當地林業主管部門備案份。
簽約當事人: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主管機關(簽章):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簽約地點:
林地轉讓合同匯編 篇15
出售方:
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
聯系電話:
買受方:
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
聯系電話: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規定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經充分協商就乙方購買甲方荔枝山和達成以下買賣合同條款。
一、甲方將承包的魚塘邊荔枝山全部的和以人民幣二十五萬元整的總價出售給乙方出售上述整樹時限為壹年即從二〇一一年九月一日至二〇一二年八月三十日止。
二、乙方有權整樹處理所售的和x但山上的龍眼、荔枝、芒果、大葉紫薇、七里香以及其他小綠化樹乙方無權處理乙方如有破壞甲方果園的果樹或小綠化樹以及損壞甲方果園任何設備設施如房屋、交通、通信、電纜等行為均按市場價賠償給甲方。
三、乙方在處理所售的和時所涉及的法律責任及一切費用均由乙方自己承擔甲方不負任何相關責任和費用。
四、乙方必須在合同期內處理所售的和整樹如乙方沒有在合同期內處理或超出合同期還沒有處理完所售的和在合同期過后甲方有權收回所有未處理的和乙方不得向甲方提出任何條件。
五、乙方在簽署合同時必須先付給甲方人民幣十萬元作為定金乙方在進場處理所售的和前必須付清十五萬元人民幣的尾數方可處理所售的和乙方如在沒有付清尾數情況下私自動工處理整樹將視為乙方違約甲方有權沒收乙方所付的定金同時終止買賣合同由此帶來的乙方所有損失由乙方承擔。雙方同意乙方未能付清所有款項之前甲方承包的林木的所有權仍屬于甲方所有。
六、本林地轉讓合同履行過程中產生爭議的雙方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應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解決。
七、甲、乙雙方對本合同的條款已充分閱讀完全理解每一條款的真實意思表示愿意簽訂并遵守本合同的全部約定。
八、本合同經雙方蓋章或授權代表簽字后生效。
九、本合同書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年月日
乙方
年月日
林地轉讓合同匯編 篇16
甲方:
乙方:
根據林業生產需要,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甲方自愿將自己合法擁有的林木所有權和林地使用權轉讓給乙方,林權證號為水府林證字(20_)第000004號,為明確甲、乙雙方責任,特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政策簽訂本合同,內容如下:
一、轉讓林權簡況:
轉讓山場坐落在貴州省水城縣紙廠鄉前進村,小地名甘家墳,總面積493畝,
山場四至:
東:構木底農地;
南:何家農地;
西:甘家墳至小學馬路;
北:甘家墳后山山脊
(以上四至詳見地形圖)
二、轉讓期限
20_年九月一日至20_年十二月一日。
三、轉讓價款
轉讓價款計人民幣伍拾萬元整。
四、付款方式
1、本合同簽訂后,甲方辦理完林權證過戶手續和林場交接手續后,乙方支付轉讓價款的5%給甲方;在乙方取得新的林權證一個月內乙方支付轉讓價款的50%給甲方;乙方接管林場5個月內,甲方無遺留債務糾紛,乙方將余下轉讓價款一次性付清甲方。
2、本合同中涉及的相關稅費根據國家的規定,各自承擔。
五、甲方責任
1、在乙方配合下辦理各種相關手續。
2、若出現與該林權相關或影響該林權證權利行使的糾紛,由甲方負責,林權證變更前的債務由甲方承擔。
3、甲方保證本合同簽訂后至林場移交時,林權范圍內甲方所屬權利的完整性,并且未經乙方同意,不能擅自處理,否則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六、乙方責任:
1、按期按時付款;
2、配合甲方辦理相關證照。
七、違約責任:
1、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訂后生效,雙方共同遵守,任何一方不得違約,若甲方違約,必須賠償乙方的全部損失,并以雙倍已付轉讓款作為違約金賠償乙方;若乙方違約,不按照合同約定支付轉讓款,須按照銀行同期貸款利率承擔逾期支付利息。
2、如因政府原因或政策的因素導致本合同不能履行,雙方合同自然終止,甲方將乙方已經支付的轉讓款返還乙方,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八、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相關林業部門
備存一份。
九、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共同協商解決。
十、本合同由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20_年9月1日
林地轉讓合同匯編 篇17
甲方:
乙方:
為了發展土地資源,發展農村經濟建設。藥材愛納香增加農民收入,實現共同富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規定甲乙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共同守信。
第一條:林地流轉地塊面積
(一)乙方將合法擁有的位于貴州省冊亨縣丫他鎮______村_____組的林地_____畝流轉給甲方。具體林地和熟地使用權流轉面積以實際流轉面積為準。
(二)乙方所有林地或熟地具體位置坐落在______組______山坡,總面積______畝四個界限:東至_______,南至______,西至_______,北至_______。
(三)乙方:所有林地、熟地內的牧草、林木、雜樹及附著物由乙方自己清除干凈,如有墳墓、人行路、公路、田邊、田溝、房前房后最好不要妨礙以上的幾點要求,避免發生糾紛。乙方在施工過程中受到任何傷害,甲方不負任何責任,林木砍伐清理由乙方負責按有關法律法規,政策規定辦理才發手續。
第二條:轉讓期限
轉讓期從年___月___日至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轉讓期限滿。藥林和其他經濟作物和林地歸還乙方,如方需要繼續承包,可以從新訂合同。
第三條:轉讓交易方式
(一)甲方為帶動乙方共同致富,甲方提供藥林種苗。乙方負責播種、除草施肥管理,甲方負責收購按每斤___元收購。
(二)林地使用權一經同意流轉協商,乙方將原持有的林權證交給當地林業部門,在簽訂合同時現場登記并協助甲方辦理林權證變更手續。
第四條:甲方的權利義務
(一)藥林地的使用權和所有權及其他附著物的使用權因此而獲得的其他各項權益乙方不分配收益。
(二)甲方在林地使用期間依法自主經營,任何個人和單位不得以任何借口加以干涉。
(三)林地使用權合作期滿,只要國家關于林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的法律政策有重大政變,甲乙雙方的合作關系是否繼續,在同等條件下甲方享有優先權。
(四)有權根據生產管理需要在林區設置防火劑安全管理,直接為林業生產服務的設施。
第五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在合同生效之日起的三個月內,按相關規定配合甲方辦好林地使用權更變登記手續,變更期限與合同年限相同。
(二)甲方按合同取得林地使用權后,若出現林地或熟地使用權糾紛,由乙方全權負責處理,不得應向甲方的正常經營,并承擔因此造成的經濟損失。
(三)合同期間國家所扶持的所有藥林項目乙方不得干涉,所得的項目資金由甲方管理并全部用于基地建設開發。
(四)協助甲方搞好林地和財產安全保衛工作預防制止盜伐林地哄搶藥林的行為發生。
第六條:其他約定
(一)乙方流轉的林地使用權必須設有林地權屬爭議,若有產生林地權屬爭議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賠償甲方因此產生的一切經濟損失。
(二)合同期內如遇到林地或熟地被征用,土地補償歸乙方所有林地藥林林木及附著物補償,甲乙雙方按原合同甲方占七乙方占三的比例分配。
第七條: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在合同期內未能全面覆行合同義務,承擔的應是同等的責任;即賠償應一致。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或其他不可抗拒的事件,影響合同的覆行或者不能按約定的條件覆行時,遇有上述不可抗拒的一方應立即通知對方,并應在15天內提供不可抗拒詳情及合同不能覆行部分不能覆行或者需要延期覆行的理由和有效證明,此項證明理由充分不可抗拒發生的地區的公證機構出具,按其隊覆行合同影響的程度由雙方協商決定是否覆行合同,或者部分免除覆行合同的責任,或延期合同。
第八條:糾紛處理
如產生合同糾紛先由當地人民政府進行調解,調解不了在起訴到冊亨縣人民政府法院裁決。
第九條:其他
(一)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二)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后生效。
(三)本合同4份,甲乙雙方各持兩份,林業局、林業站各備案一份,合同簽證機關一份。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證機關(簽章)
甲方法定代表人:乙方代表人:
甲方身份證號:乙方身份證號:
年月日:
林地轉讓合同匯編 篇18
甲方: 身份證號碼:
乙方: 身份證號碼:
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雙方就林地使用權與林木所有權轉讓的相關事宜,經協商一致,特立本協議,供雙方遵照執行。
一、甲方所轉讓的林地和林木系甲方與那丟屯和高坡屯轉包而來,甲方與那丟屯和高坡屯于20xx年7月7日簽訂山地轉包協議書(附件一)。現甲方把轉包而來的山地經營權及其已經種下的桉樹和杉木一次性轉讓給乙方。
二、轉讓期限:20xx年11月8日至20xx年7月7日。
三、轉讓期內,在林地內所種植的一切經濟林木屬乙方所有。轉讓期內,乙方為了方便運輸經濟林木在林地內開公路,或者經過村里的公路時,如遇那丟屯或者高坡屯的村民進行干擾,由甲方出面進行調解處理。
四、轉讓價款:乙方支付林地使用權與林木所有權轉讓金共計人民幣正(xx元)。
五、付款方式:本協議簽訂時,乙方一次性支付給甲方轉讓金人民幣xx元(xx元),余下的xx萬元(xx元)在20xx年xx月xx日前付清。剩余的壹萬元作為押金,等第一次伐木后付清。
六、甲方轉讓給乙方的林地面積以林業地圖為準,四至范圍及面積見森林、林木、林地狀況登記表(附件二)。林權證編號為:,宗地號:326
七、違約職責: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除賠償對方的損失外,須向對方支付拾萬元的違約金。
八、本協議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九、本協議一式五份,本協議每位當事人持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林地轉讓合同匯編 篇19
縣(市、區) 鎮(鄉) 村委會
合同編號: 村 組林地流字[ ]第 號
簽訂日期:二O 年 月 日
廣 東 省 林 業 局 監制
廣東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甲方(轉出方):
住址:
乙方(轉入方):
住址:
為規范林地流轉(包括非“四荒地”上的非家庭承包林地)行為,維護林地流轉雙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等有關法律規定,經甲乙雙方自愿平等協商同意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流轉林地標的、形式、期限和交付現狀
甲方將其享有的坐落在 的下列林地(具體見下表及附圖)面積共 畝的林地使用權、經營權以(承包再流轉形式為轉包、出租、互換、轉讓、租賃、抵押、入股和作為合資合作形式出資或條件;非“四荒地”非家庭承包形式為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的方式,從 年 月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流轉期限共 年,流轉給乙方用于林業生產經營活動。
上述林地、林木交付現狀: 。
第二條 林地流轉價款和支付方式及時間
(一)林地流轉價款采取以下第 方式支付,如需具體收
取可在本合同第七條作補充約定。
1.一次性付款方式。林地使用權流轉價款按每年每畝 為 元,面積 畝,共計為 元,如林地上的林木一并轉讓的,按每年每畝 元,共計 元,支付時間為 年 月日。
2.分期付款方式。共分為 期,每期 年,每
期林地流轉價款遞增 %。合同生效后 天內由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支付第一期的流轉價款 元,以及林地上的林木轉讓款 元,共 元。以后每 年于當年 月日前由乙方向甲方支付下一期的林地流轉價款。
(二)本合同生效后 天內,乙方向甲方支付 元
作為合同定金。采取一次性付款的,定金在流轉合同期滿后 天內一次性返還。分期付款的,定金在最后一期的流轉價款中抵扣。
第三條 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有權依法獲得流轉收益,有權要求乙方按合同規定繳交林地
流轉價款。監督乙方依照本合同約定的林地用途合理利用和保護好林地;
2.有權在本合同約定的流轉林地期限屆滿后收回流轉林地經營權或使用權;
3.所提供的林地林木權屬應清晰、合法,無權屬糾紛和經濟糾紛。如在流轉后發現原轉出的林地林木存在權屬糾紛或經濟糾紛的,由甲方負責處理并承擔相應責任;
4.提供所流轉林地范圍的全國統一式樣的林權證、原轉出方合法的集體決議紀錄或與集體經濟組織簽訂的原承包、流轉經營合同等證明材料;
5.不干涉和破壞乙方的生產經營活動。協助乙方做好護林防火和林區治安管理工作。協助乙方申辦林地林木權屬登記或變更登記、林木采伐手續,有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享有對流轉林地的自主生產經營使用權、林木處臵收益權;
2.按合同約定及時支付流轉價款。如該流轉林地被依法征占用的,有權依法按規定獲得相應的補償;
3.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林地,不得給該林地造成永久性損害,不得改變林地用途,不得用于非林業建設。依法做好森林防火和林業有害生物防治工作;
4.必須做好造林培育,其采伐跡地應在當年或者次年內完成造林更新,不得閑臵丟荒,并保護好生態環境和水資源。
5、依法按規定申辦林地林木權屬登記或變更登記、林木采伐審批手續,不得非法砍伐林木。
第四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一)在流轉期內,乙方不得擅自將林地再次流轉,如乙方確實需要將合同約定其享有的部分或全部經營權再次流轉的,必須經甲方同意,并依法辦理相關手續。再流轉的期限不得超過該林地扣
除已使用期限后的剩余年限。
(二)合同有效期間,如因政府依法征占用該流轉林地,或者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全部不能履行時,本合同自動終止,甲乙雙方均不負違約責任,甲方將合同終止日至流轉到期日的期限內已收取的林地流轉款退還給乙方;致使合同部分不能履行的,其他部分繼續履行,流轉價款作相應調整。
(四)合同期滿后,如乙方繼續經營該流轉林地,必須在合同期滿前60天內書面向甲方提出申請。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擁有優先繼續經營使用權,但須與甲方重新簽訂合同。如乙方不再繼續流轉經營,在合同期滿后天內將原流轉的林地交還給甲方,乙方必須將原流轉經營林地的林木妥善處理。未采伐林木的處理約定為 。
(五)合同終止或解除后,原由乙方修建的道路、灌溉渠等設施,處臵方式為 ; 修建的房屋及其他可拆卸設施,處臵方式為 。
第五條 違約責任
(一)本合同生效后,甲乙雙方都必須認真履行。如甲方違約致使合同不能履行,須向乙方雙倍返還定金;如乙方違約致使合同不能履行,所交付定金歸甲方所有、不予退還。因違約給對方造成損失的,違約方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二)甲方應按合同規定按時向乙方交付林地,逾期一天應向乙方支付應繳納的流轉價款的 ‰作為滯納金。逾期個月,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三)甲方流轉的林地手續不合法,或林地林木權屬不清產生糾紛,致使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甲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四)甲方違反合同約定擅自干涉和破壞乙方的生產經營,致使乙方無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甲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五)乙方應按照合同規定按時足額向甲方支付林地林木流轉價款,逾期一天乙方應向甲方支付本期(年)應付承包或流轉價款的 ‰作為滯納金。逾期個月,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乙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六)乙方給流轉林地造成永久性損害,或者擅自改變林地用途或者造成森林資源嚴重破壞,經縣級以上林業主管部門確認后,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違約損失、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收回該林地經營使用權,所收取的定金不予退還。
第六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發生爭議,可由甲乙雙方自行和解;和解不成的,可由村民委員會、鎮(鄉)政府等政府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和解、調解不成的,可采取以下第種解決方式:
(一)向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二)向 人民法院申請訴訟。
第七條 其他約定
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對上述條款的修改或補充) 。
第八條 附則
(一)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后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起生效,如需經鎮(鄉)政府批準或經主管部門備案(簽證)的,經自批準或備案(簽證)后才生效。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雙方、原發包方和鎮(鄉)政府以及縣級林業主管部門各執一份。
身份證號碼: 聯系電話:
乙方(簽名蓋章):
身份證號碼: 聯系電話:
簽訂日期: 二O 年 月 日
附件:
1.甲、乙雙方(負責人)身份證復印件;2.流轉林地四至范圍附圖(萬分之一地形圖);3.甲方《林權證》復印件;4.屬非“四荒地”非家庭承包的集體統一經營林地對本村、組外承包的應提供:依法經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村民會議三分之二以上成員或者村民代表會議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對外承包的票決記錄復印件和鎮(鄉)政府批準意見書;5.屬承包再流轉的,轉出方應提供原承包方同意流轉的書面意見和發包方書面同意(或方案)的相關證明材料。并在合同生效后終止原有的承包關系。
甲方(如屬集體發包的由村委會主任或村民小組長簽名、村組蓋章):
林地轉讓合同匯編 篇20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雙方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經友好協商,甲方將其擁有合法經營權的坐落于 的百分之百林權(含林地使用權、林木所有權和經營收益權)約 畝(附詳細資料為附本)全部轉讓給乙方經營;雙方議定如下條款,必須遵照執行:
一、甲方先期提供如下資料給乙方永久保存,并保證所提供資料的真實性、合法性、有效性,保證林地林權無抵押、無擔保、無賬務,所屬權無爭議。
1、原承包戶或者村集體、村民小組將其林地林權流轉給甲方的林權轉讓合同書原件。
2、村民代表大會或者村民大會同意將此林地林權流轉給甲方的會議記錄,可以是復印件,但須加蓋鮮章以證明與原件相符。
3、縣林業局同意流轉的批文原件,確保可辦理林地林權使用權證分割。
4、原承包戶或者村、組收到甲方轉讓費的憑據。
二、雙方定下轉讓意向后,乙方即向甲方支付 萬元,雙方即以共同名義召開與本宗林地林權轉讓相關的村民大會,討論并百分之百通過本宗林地林權轉讓給甲、乙雙方的決議,明確本宗林地林權轉讓費應付給村民部分的支付方式及分配方案(造分配花名冊),分配方案應包括所有搬遷戶和非搬遷戶;組織會議并達成結果的工作由甲方負責,甲方應在本協議書簽訂考察認定后10個工作日內辦妥。該會議形成的資料要交一套給乙方長期保存。之后,乙方在10個工作日內再向甲方支付 萬元。
三、甲方對其支付給村民的轉讓費承擔全部責任。如發生轉讓費低于當地保護價應補償差額之類的事情,均由甲方負責處理,與乙方無涉。如因此類事情發生糾紛,導致乙方不能正常經營生產的損失,由甲方全部賠償并依本合同第十三條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四、甲方與原村、組集體或者原承包戶產生的矛盾糾紛由甲方自行解決,與乙方無關,若因甲方未能取得本宗轉讓所涉的林地經營權等情形而致本協議書無法履行的情形,甲方須全額退還乙方的預付款并按本協議第十三條之約定承擔 萬元的違約責任。
五、本協議的轉讓期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甲方必須提供證據以保證轉讓給乙方的林地上的林種是商品林(速生林、經濟林、能源林)若甲方轉讓的是生態養護林地 ,視為轉讓無效。轉讓期屆滿之時,相關權利人依據屆時法律、法規及實際情況協商后續或者善后事宜。
六、林區道路由甲方建設。甲方修建林區路如須從未流轉給甲方的地面上通過,甲方保證從中協調修路用地,任何一方不再向乙方收取修路用地的費用,甲方保證乙方在使用鄉、村、組已修好的公路時,相關鄉、村、組不再收取任何費用。
七、本宗轉讓面積為 畝,轉讓價格定為每畝 元。實際面積以林地林權證登記面積為準。
八、甲方應提供其名下在 地界內所有的林地資料。如各類摸底調查表、勘查外業調查表。測量記錄表、勘界公示表及林地林權登記申請表等等資料可以是復印件,但必須由縣林業局加蓋鮮章以證明與原件相符。雙方根據上述相關林地資料另行編制面積、邊界的勘查、確認工作進度表;如有必要,雙方還應會同編制工作進度附表,以利于勘查、確認工作的順利進行。
九、全部林地過戶完畢,甲方要為乙方申領新林地林權證,所產生的費用由甲方負擔,待全部手續辦結,相關證件交給乙方,雙方即行結算全部轉讓費用,扣除預付款及保證金后,乙方應在 個工作日內將余款付清給甲方。若有延誤,乙方須按同期銀行貸款利率的三倍向甲方支付滯納金至款項支付完畢。
十、因乙方已于 年 月 日向甲方支付了 萬元預付款,故自當日起甲方未經乙方書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轉讓其名下與本宗轉讓有涉的任何林權,否則甲方須向乙方支付 元違約金。
十一、本協議一經雙方簽定,相關權益即轉移給乙方,乙方依法自主經營,獨立享有經營權益。乙方對本宗林地林權進行再流轉、砍伐、林木結構調整等,甲方及村組、農戶均不得干涉;此事項由甲方承擔保證責任。
十二、在協議轉讓期內,林權被依法征用,所得土地補償費由甲方與原承包戶協商享有;林地林權附著物補償費歸乙方享有。但自本協議書簽訂之日起不滿兩年被征用的,須從所得土地補償費中支付剩余年份轉讓費給乙方,乙方可在保證金中扣除此款。
十三、本協議一經簽訂,雙方必須嚴格遵照執行,如發生違約責任,違約方除賠償對方經濟損失外,還須向對方支付 元違約金(協議書中第九條、第十條約定的事項在外)。
十四、如有未盡事宜,雙方本著依法、合理、公平的原則另行商定。
十五、本協議書正本一式五份,經公證后甲、乙雙方各持兩份,送一份給縣林業局備案。
十六、甲方本人或者直系親人有企業的需提供項目可行性報告、企業證照、產權證、資產負債表、財務報表、政府批文等原件。
十七、本協議書第一條、第二條、第八條約定甲方應當提供的相關資料在簽訂協議書時尚不能完全齊備,甲方保證在 年 月 日之前齊備包括流轉給乙方的林權證在內的所有資料交付給乙方。如果超出此期限,每超過一個月,甲方須向乙方支付 元的違約金至全部資料交齊為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林地轉讓合同匯編 篇21
甲方(出讓方):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讓方):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為規范山林流轉行為,維護流轉雙方當事人合法權益,根據《森林法》和《農村土地承包法》等有關規定,本著自愿、平等、有償的原則,甲方愿將所屬山林經營權轉讓給乙方,現經雙方協商一致,特訂立此合同。
一、轉讓山林的狀況
1、地址: 。
2、四至: 詳見地形圖。
二、轉讓期限及用途
合同期限: XX年 ,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止(以林權證登記為準),甲方必須提供證據以保證轉讓給乙方林地上的林種是商品林、用材林、經濟林、能源林,若甲方轉讓的林地是生態防護林、公益林\視為轉讓無效,視為甲方違約。
三、轉讓價款及支付方式
轉讓總價款 萬元。付款方式為:第 年,乙方向甲 方付款 萬元;第 年,乙方向甲方付款 萬元;第 年,乙方付給甲方 萬元。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保證所提供資料的真實性、合法性、有效性,保證林地林權無抵押、無擔保、無賬務,所屬權無爭議,確保可辦理林地林權使用權證轉讓過戶。
甲方將上述山林經營權轉讓給乙方后,甲方與發包方在上述地塊上得山林承包關系自行終止,不再享受和履行原有的在該山林上經營權利和義務。
2、.甲方享受 年 月 日以前已確定的退耕還林優惠補助金,以后爭取國家有關補助與甲方無關。
3、如果在乙方未付清所有款項時,該林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相應的補償款歸乙方。
4、甲方應將與該山林有關的合同、資料嫁給乙方,并負有協助乙方的義務。
5、 本合同簽訂后,甲方協助乙方到林業管理部門辦理《林權證》及相關規定手續,并在本協議書簽定后 個工作日內辦妥。
6.負責解決地界糾紛, 制止侵權行為, 維護乙方的合法經營權。
7.為乙方生產生活提供方便。
8.合同期內若乙方需要修筑道路或建筑物,甲方無權干涉,且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處理相關事宜。
9.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搞好護林防火、防盜工作。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依法享有上述山林的使用、收益、經營權流轉的權利,有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處置產品,獨立享受國家各級部門關于林地開發的相關優惠政策,該林地內所有的林木(含經濟林)全部歸乙方所有。
2、林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權依法獲得相應的補償。
3、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林地,不得改變林地性質。積極做好森林防火、病蟲害防治及森林資源的管護工作。需采伐林木的,必須依法申請《林木采伐許可證》。
4、享受和履行甲方原來在該山林地上得權利和義務。
5、在合同期限內,乙方有權轉讓,甲方不得干涉。
6、合同到期后,乙方若繼續使用,同等情況下,甲方優先轉讓給乙方。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六、違約責任
1、當事人一方違約,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按 萬元整支付。
2、當事人一方違約,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損失額超過違約金的,還應向對方支付其他賠償金。
七、其他事項
1、在協議轉讓期內,林權被依法征用,林地林權附著物補償費歸乙方享有。但自本協議書簽訂之日起不滿兩年被征用的,須從所得土地補償費中支付剩余年份轉讓費給乙方。
2、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管理部門備案一份。
3、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章后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簽訂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簽訂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林地轉讓合同匯編 篇22
轉讓方(甲方)
受讓方(乙方)
甲乙雙方按照《森林法___》、《農村土地承包法___》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和本著平等、自愿、有償的原則,經充分協商,訂立本林地轉讓合同書范本。
一、___林地基本情況及轉讓期限
1、甲方將坐落在___的林地___畝,依法轉讓給乙方經營管理。該林地四至是:南至___,北至___,西至___,東至___.森林類別___,地類___.
2、轉讓期限,從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林地面積、四至以林權證及其附圖為準。
二、轉讓林地的用途
轉讓林地必須用于林業生產,不得改變林地用途。
三、雙方的權利、義務
1、轉讓后,乙方享有林地使用權、林木所有權___.甲方確認上述轉讓給乙方的林地林木產權清晰,沒有權屬糾紛,不是甲方債務___的抵押___物。
2、乙方對轉讓林地依法享有經營權、收益權,有權依法自主生產經營和處置林木及其產品。
3、在合同生效后,甲方終止與發包方的承包關系,由乙方與發包方確立新的'承包關系。
四、轉讓價格及支付方式和時間
本合同林地轉讓價格為___元/畝,合計___元。支付的時間為。
五、其他條款
1、雙方應嚴格履行合同。如一方當事人___違約,應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___.違約金數額為元。
2、本林地轉讓合同書范本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3、其他需要說明的事項:
4、本林地轉讓合同書范本未盡事宜,可經雙方協商制定補充協議___,依法訂立的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5、本林地轉讓合同書范本一式五份,甲乙雙方、發包方、鄉政府、縣級林業主管部門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___
乙方(簽章)
年___月___日
___年___月___日
林地轉讓合同匯編 篇23
出讓方:(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 受讓方:(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承包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雙方商,現就甲方林地使用權轉讓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轉讓標的
甲方承包的林地名稱小地名為李子坪楊柳凹偏山,坐落在芒市鎮下東村獨田小組。東:山約坡單腰進小橫路下梁子到兩交水;南:兩交水順楊柳凹對小梁子單腰楠木樹樁轉窩子上三鍋腔Y口;西:三鍋腔順總梁子到深溝交路口;北:深溝叉路口順窩子下楊柳凹上梁子到李連九墳順梁子下山約坡單腰。面積為35。8畝,林權證號為潞林證子(20__)第5114號GDYMSY01008。
第二條、轉讓價款及付款方式
1、轉讓價款:轉讓價款為14360元。
2、付款方式:乙方于合同簽訂之日將全部轉讓價款一次性付清。
第三條、雙方權利義務:
1、林地轉讓后,乙方享有林地使用權、林木所有權,甲方確認上述承包給乙方的林地林木產權清晰,沒有林權糾紛,不是甲方債務抵押物,如林地林木在轉讓期內發生四至權屬糾紛及其它糾紛,均由甲方負責解決。
2、林地轉讓后,甲方應維護乙方的林地承包經營權,不得干預乙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3、甲方必須積極配合乙方辦理林權證變更手續。
4、乙方按林業政策辦理生產采伐指標等手續時,甲方應協助辦理,費用由乙方負擔。
5、乙方在管理林地及組織生產中遇他人影響生產及發生火情、偷盜等行為,甲方應協助乙方要求村委會、村小組負責人及相關部門及時配合處理,直至處理完畢。
6、乙方對受讓的林地享有使用權、經營權、收益權,有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權和處置林木及其它產品。
7、在承包期內附著于該林地的所有國家優惠政策和扶持金歸乙方享受,如遇林地被征用、征收、占用的,所有補償款歸乙方所有。
第四條、爭議解決:
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應首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受訴法院為潞西市人民法院,勝訴方與訴訟相關的訴訟費、律師費等由敗訴方根據敗訴比列為對方承擔。
第五條、合同效力
1、本合同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交公證處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的附件及補充協議,作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協議期限為35年,自20__年1月1日起至20__年1月1日止。
4、本協議自20__年1月1日起生效。
第六條、違約職責
1、甲、乙雙方協議簽定后,若乙方違約,應書面通知甲方,并自違約之日起五日內向甲方支付違約時該林地市場最高價總額20%的違約金,可從已支付的轉讓款中直接扣除;若甲方違約,應書面通知乙方,除全額退還轉讓款外,還應自違約之日起五日內向乙方支付違約時該林地市場最高價總額20%的違約金,并按農村信用社最高貸款利率支付乙方所付轉讓費的利息。
2、由于一方違約給對方造成其他損失的由違約方賠償該損失。
第七條、附件
1、森林、林木、林地狀況登記表。
2、林權證附圖。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___年__月__日 ___年__月__日
林地轉讓合同匯編 篇24
立協議雙方:
出讓方: (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方: (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 公民身份證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森林法》、《農村土地承包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為使該林地發揮更好的經濟效益,本著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則,經雙方協商確定本協議、訂立條款如下:
一、林地轉讓范圍及界邊:
1、武定縣獅山鎮椅子甸村委會畢租村民李鵬成同意將楊家墳箐(林權證為楊家墳箐)林地(果園)依法轉讓給彭志榮經營使用。
2、轉讓林地的林類為經濟林,總面積為:地界邊范圍以林權證上的為準。
東至: 箐 ,南至: 界 ,
西至: 交界。,北至: 箐 ,
3、轉讓范圍:包括林地的經營使用和林地內現有的林木、果樹、建設設施,水電設施以及林地腳下的蓄水塘。
二、林地的使用要求:
1、本林地用于畜牧養殖、種植業,乙方在開發使用土地時應遵守國家林業部門、土地部門及相關部門的法律法規。
2、在林地轉讓期內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收回或者占用,在此林地范圍內的一切權益歸乙方享有。
三、轉讓期限及價款:
1、轉讓期限以林權證上的期限(62年)為準,到2077年12月31日止。
2、9.5畝林地轉讓費每年為人民幣:8421.00元,總價為人民幣:捌萬元整(¥80000.00元)。
3、付款方式:協議簽訂后一次性支付林地轉讓款大寫:柒萬伍仟元整(¥75000.00元),余款伍仟元待國家政策允許林權轉讓時甲方將林權證轉讓過戶到彭志榮名下后一次性付清。
四、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在使用過程中如需要甲方出面辦理或處理有關事宜的甲方必須出面處理解決(包括出具或辦理相關文件資料、證明材料等),乙方必須在協議簽訂后七個工作日內支付轉讓款柒萬伍仟元給甲方。
2、甲方需確保所轉讓的林地、道路、水、電等的產權清晰、四至明確沒有權屬糾紛,甲方還需辦理完善、縣、鄉鎮、村委會、村組到村民的簽認會議文件等相關手續,否則
發生一切糾紛及損失由甲方負責。
3、乙方在轉讓期內依法享有該林地的使用權、經營管理權;在轉讓期內該林地內所產生的一切權益歸乙方所有(若國家或企業單位征用、占用的土地賠償費屬甲方的份額部分及土地上的附屬設施和林果等所有的補償、賠償費都由乙方所得),如果需要以甲方或者村組名義賠付的,由甲方出面辦理代領給乙方享有。轉讓期內乙方有權自主經營使用或轉租、轉讓經營,并享有繼承權。
4、乙方享有林地內及周邊道路、水利、電力等資源的使用權不承擔前期任何費用,需要另外接水、接電、修路的費用由乙方自己負責,甲方負責協調占地、接點等相關工作。
5、甲方應告知村民不得在乙方轉讓的林地內任意開挖、種、殖、砍伐樹木或破壞堵塞道路、破壞水電設施等影響乙方正常生產經營的行為。如有發生,甲方需出面制止協調解決。
6、本林地的林類為經濟林,在辦理林類變更、林權證轉讓過戶、流轉等所產生的各種稅費由甲方承擔。
五、違約責任
本協議簽訂后甲乙雙方均應嚴格遵守履行上述所立條款,若一方違約,除賠償因違約給守約方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外,還必須給守約方支付總轉讓金額的20%的違約金,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六、其他
1、以上所有條款及后附文件資料復印件為協議的組成部分;
2、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共同協商解決;
3、本協議一式伍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村委會執一份,村小組執一份,公證機關存檔一份;
4、本協議雙方簽字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林地轉讓合同匯編 篇25
甲方(出讓方): 身份證號碼:
乙方(受讓方):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協商、自愿有償、誠實守信的原則按照《農村土地承包法》、《森林法》、《合同法》、《民法通則》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特訂立本林地的承包經營轉讓合同。
一、 林地名稱、坐落、面積、用途
林地名稱:
原林地承包合同編號:
林地所有人:
坐落:
面積: 。
用途:本轉讓林地必須用于林業生產,未經縣級以上林業行政管理部門依法批準,不得改變林地用途,用于非林建設。
二、 轉讓期限和起止時間
以轉讓方式流轉,流轉的期限為30年,從 年 月 日起至20 年 月 日止。
三、 甲乙雙方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
1、依法轉讓林地承包經營權。
2、按照合同約定收取轉讓費。
3、向發包方提供乙方的有關情況。
4、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權利。
(二)甲方的義務
1、本合同生效之日交付林地(法律規定保護的珍貴、瀕危、稀有、有益的野生動物、植物和地下礦藏、埋藏物除外),向縣級以上人民政策申請權屬變更登記,并幫助乙方申領林權證,處理有關流轉的事宜;確保轉讓林地產權清晰、未設定擔保;第三人對本合同轉讓的承包地主張權利的,由甲方負責處理,并不得影響乙方的權利。
2、尊重和維護發包人的林地所有權,既是報經發包方同意。
3、轉讓承包經營權不得損害相鄰森林林地權利和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合法權益。
4、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義務。
(三)乙方的權利
1、于本合同生效之日接受林地(法律規定保護的珍貴、瀕危、稀有、有益的野生動物、植物和地下礦藏、埋藏物除外),向縣級以上林業行政主管部門申領林權證。
2、依法享有甲方對發包人享有的林地承包經營權等權利;對承包的林地占有、使用、收益權及其承包經營權的依法流轉權、收益權(承包經營權可以依法再行轉讓,也可出租、入股或者以其它方式流轉,其它方式承包的,還可抵押); 享有國家相關扶持、優惠政策;承包林地被依法征收、征用、占有的,有權利依法獲得相應補償; 對在承包期內非法變更、解除承包合同、收回承包林地的行為進行抗辯,依法行使損害賠償請求權。
3、知悉甲方承包經營情況和林地的有關情況。
4、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它權利。
(四)乙方的義務
1、按照合同約定交付轉讓費。
2、全面履行甲方對林地的發包人應當履行的各項義務;維持承包林地的林業用途,未經縣級以上林業行政主管部門依法批準,不得改變林地用途,用于非林建設; 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林地,不斷加大對承包林地的投入,提高其生產能力,提升其使用價值,推進開發利用進度; 不拋荒承包林地,不損害林地和森林資源,不給林地造成永久性損害,不自行或準許他人在承包林地內毀林開荒、采石、取土、建窯等; 保護法律規定保護的珍貴、瀕危、稀有、有益的野生動物和植物;采伐林木應有計劃地依法進行; 制止在林地違章用火的行為,一旦發生森林火災和病蟲害、林木盜伐事件,應積極采取措施,并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 服從、支持縣(區)、鄉(鎮)林地利用總體規劃; 接受發包人依法進行的監督、指導。
3、向發包人通報有關情況,善意履行合同有關附隨義務。
4、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義務。
四、 轉讓費及支付時間、方式
轉讓費人民幣 元,(大寫: 元整)。乙方已于簽署本合同前,一次性支付予甲方。 甲方確認收到乙方上述款項。
五、 違法責任
甲乙雙方在合同生效后,應當善意履行義務;若造成損失的,應當采取補救措施,履行減損義務,承擔賠償責任,是否繼續履行合同由守約方決定。
六、 通知與送達
雙方約定以下通訊地址為雙方通知或文件的送達地址:
甲方送達地址: 乙方送達地址: 送達地址未經書面變更通知,一直有效,一方給對方的通知或文件按送達地址郵寄視為送達。如按上述地址郵寄文件被郵政部門退回,退回之日視為送達之日。
七、 爭議的解決
本轉讓合同履行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可協商解決,也可以提請村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調解,若當事人不愿協商、調解或協商、調解不成的,可可直接向本合同林地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八、 其他事項
1、本轉讓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
2、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雙方、鄉人民政府、林地承包合同管理機構各執一份,發包方(簽證單位)備存一份。
甲方:
乙方:
日期:
林地轉讓合同匯編 篇26
甲方:
乙方:
甲方有片杉木林轉讓給乙方經營使用,經甲、乙雙方一致同意達成以下協議:
1、甲方有片山林:地名叫 “懂帶坡”面積8畝,四至界線為:上至:梯代,下至:田,左至:韋老和林地,右至:大沖,雙方協商價格為(11800.00元)壹萬壹仟捌佰圓整。乙方一次性付給清給甲方。
2、因甲方在造林時領有造林投資,造林投資由乙方負責償還,與甲方無關,在該片山林一切糾紛由甲方負責,與甲方無關。
3、山林砍伐年限為2年砍伐,如乙方未砍伐完成,乙方應付每畝每年5.00元借土養木費。
本合同一試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望雙方共同遵守,本合同至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如哪方反悔按山林總款的三倍賠償另一方。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林地轉讓合同匯編 篇27
甲方:
乙方:
今有甲方將自有林地轉讓給乙方,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將座落在大同村全德屯東溝兩塊林地轉讓給乙方。第一塊林地承包林場的,承包年限是20_年,自20_年5月1日起至20_年止。面積:13公頃。四至:北是蠶山,西是全德屯,南北是耕地。
二. 第二塊林地大同村全德屯東溝林地面積12畝轉讓給乙方(有林權證,使用期限是70年)自20_年4月1日起至2084年4月1日止。四至:北是蠶山,西是全德屯,南北是耕地。
三. 轉讓金額:兩塊林地金額為:大寫 小寫:。備注:
四、自本合同簽定之日起以后所發生的一切事宜均由乙方自行負責,與甲方無關。
五、此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法律生效。
甲 方:
乙 方:
中間人:
年 月 日
林地轉讓合同匯編 篇28
轉讓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 甲方地址:
受讓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 乙方地址: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 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等規定,本著平等、自愿、有償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轉讓標的物
1、甲方將合法擁有有權處臵的座落在 鄉 村 組,小地名: 。面積 畝,成材林面積 畝,灌木 畝,疏林 畝,荒山 畝。四至界線:東至 ,西至 。南至 ,北至 。農地上所有可以采伐的棲楠樺、水冬瓜木、紅木荷以及雜木等有償依法轉讓給乙方。
二、流轉期限及起止時間
轉讓年限:即從 年 月 日起至此片地上的樹木采伐完為止。
三、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權利
(1)、依法轉讓有權處臵的農地上的樹木。
(2)按照合同的約定取得轉讓費。 (3)、向發包方提供乙方的有關情況。
(4)、有權按本合同約定流轉樹木期限,在期滿后收回轉讓樹木經營權。 2、義務。
(1)、確認進行轉讓的農地的樹木產權清晰,沒有權屬糾紛和經濟糾紛;不是甲方債務的抵押物。如在流轉后發現樹木權屬糾紛和經濟糾紛的,由甲方負責處理并承擔相應責任。 (2)、維護乙方的樹木承包經營權,不得非法變更,解除轉讓合同。
(3)、尊重乙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得干涉乙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4)本轉讓期限內,對乙方依法以轉讓、出租、轉包,互換或以其它方式流轉樹木的,應協助辦理有關手續。 (二)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權利
(1)、在流轉期間內依法享有樹木使用、收益和對樹木承包經營權進行再流轉的權利,有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依法處臵樹木及產品。有權與其他承包方式聯合,將承包經營權入股,從事林業合作生產。
(2)、有權享有國家優惠政策和扶持。
(3)、轉讓樹木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權依法獲得相應補償。 (4)、受讓方死亡,其繼承人可以在流轉期內繼續經營。 2、義務
(1)、按國家有關規定落實各項管護措施。樹木采伐后應在當年或次年向甲方提供造林的樹苗。
(2)、依法做好森林防火和林業有害生物防治工作。 (3)、乙方必須向甲方按時足額支付轉讓樹的轉讓費。 (4)、轉讓期內,將合同約定其享有的部分或全部經營權進行再流轉的,必須經甲方同意并出具書面同意。
(三)、雙方的其它權利和義務
1、甲乙雙方均可以行使和履行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四、流轉價款和支付方式、支付時間 本合同約定樹木轉讓價款為: 支付方式:
支付時間:
五 、違約責任及其它約定事項
1、雙方應嚴格履行本合同,任何一方不得違反本合同,如一方當事人違約,給對方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是否繼續履行合同由守約方決定。
2、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定之日起生效。不因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的變更而影響本合同的法律效力。
3、因本合同的訂立、效力、履行、變更及終止等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或提請村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等調解;協商、協調不成的,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上訟。
4、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一式三份,流轉雙方各執一份,村公所備案一份。
甲方:
乙方:
日期:
林地轉讓合同匯編 篇29
甲方: 住址:
身份證號碼:
乙方: 住址: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協商、自愿有償、誠實守信的原則按照《農村土地承包法》、《森林法》、《合同法》、《民法通則》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特訂立本林地的承包經營轉讓合同。
一、林地名稱、坐落、面積、用途
林地名稱:合同檔的為該林地的承包經營權
林地所有人:
甲方林權證號:
坐落:
林地類型:
面積: 畝,共一宗。
第一宗( 畝),四至界限為:東至 責任山;西至 責任山,南至
責任山;北至 責任山。 詳細四至界線見本合同附件1的附圖。
用途:本轉讓林地必須用于林業生產,未經縣級以上林業行政管理部門依法批準,不得改變林地用途,用于非林建設。
二、轉讓期限和起止時間
以轉讓方式流轉,流轉的期限為 年,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甲乙雙方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
1、依法轉讓已登記取得林權證的林地承包經營權。
2、按照合同約定收取轉讓費。
3、向發包方提供乙方的有關情況。
4、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權利。
(二)甲方的義務
1、本和同生效之日交付林地(法律規定保護的珍貴、瀕危、稀有、有益的野生動物、植物和地下礦藏、埋藏物除外),向縣級以上人民政策申請權屬變更登記,并幫助乙方申領林權證,處理有關流轉的事宜;確保轉讓林地產權清晰、未設定擔保;第三人對本合同轉讓的承包地主張權利的,由甲方負責處理,并不得影響乙方的權利。
2、尊重和維護發包人的林地所有權,既是報經發包方同意。
3、轉讓承包經營權不得損害相鄰森林林地權利和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合法權益。
4、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義務。
(二)乙方的權利
1、于本合同生產之日接受林地(法律規定保護的珍貴、瀕危、稀有、有益的野生動物、植物和地下礦藏、埋藏物除外),向縣級以上林業行政主管部門申領林權證。
2、依法享有甲方對發包人享有的林地承包經營權等權利;對承包的林地占有、使用、收益權及其承包經營權的依法流轉權、收益權(承包經營權可以依法再行轉讓,也可出租、入股或者以其它方式流轉,其它方式承包的,還可抵押);享有國家相關扶持、優惠政策;承包林地被依法征收、征用、占有的,有權利依法獲得相應補償;對在承包期內非法變更、解除承包合同、收回承包林地的行為進行抗辨,依法行使損害賠償請求權。
3、知悉甲方承包經營情況和林地的有關情況。
4、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它權利。
(四)乙方的義務
1、按照合同約定交付轉讓費。
2、全面履行甲方對林地的發包人應當履行的各項義務;維持承包林地的林業用途,未經縣級以上林業行政主管部門依法批準,不得改變林地用途,用于非林建設;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林地,不斷加大對承包林地的投入,提高其生產能力,提升其使用價值,推進開發利用進度;不拋荒承包林地,不損害林地和森林資源,不給林地造成永久性損害,不自行或準許他人在承包林地內毀林開荒、采石、取土、建窯等;保護法律規定保護的珍貴、瀕危、稀有、有益的野生動物和植物;采伐林木應有計劃地依法進行;制止在林地違章用火的行為,一旦發生森林火災和病蟲害、林木盜伐事件,應積極采取措施,并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服從、支持縣(區)、鄉(鎮)林地利用總體規劃;接受發包人依法進行的監督、指導。
3、向發包人通報有關情況,善意履行合同有關附填義務。
4、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義務。
四、轉讓費及支付時間、方式
轉讓費每年 元,合計 元,(大寫: ),自 年 月 日起以一次性付方式支付。
五、違法責任
甲乙雙方在合同生產后,應當善意履行義務,不符合規定且無合理事由的,應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元(大寫:);若造成損失的,應當采取補救措施,履行減損義務,承擔賠償責任,是否繼續履行合同由守約方決定。
六、爭議的解決
本轉讓合同履行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可協商解決,也可以提請村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調解,若當事人不愿協商、調解或協商、調解不成的,可向林地承包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七、其他事項
1、本轉讓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成立,經甲乙雙方確認簽字后生產。
2、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雙方、鄉人民政府、林地承包合同管理機構(簽證單位)各執一份,發包方備存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林地轉讓合同匯編 篇30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經村委會研究決定并由村名代表大會通過及公示無異議,甲乙雙方根據《合同法》規定,本著公平公正自愿的同原則,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將甲方集體所有的廢棄閑置的________土地和林地(除耕地外)轉讓給乙方使用。初期使用期限為________年,到期后乙方優先擁有使用權。
二、轉讓價款:經甲乙雙方協商,甲方現無經濟條件修村內________(原是土路面),由乙方負責拉砂石料鋪墊三條路的路面,經甲方書面驗收合格后交付甲方,乙方完成本合同價款,今后路面在損壞與乙方無關,乙主并保證路邊溝暢通,經甲乙雙方確認此施工工程價款為五萬元整。
三、乙方在正常施工期間,如遇到村民阻擋,由甲方負責解決,如解決無效,視為乙方上述第二條約定履行完畢。
四、此轉讓的標的.物在轉讓給乙方使用期間,出現任何糾紛,由甲方負責解決,如解決不了,導致乙方無法使用此標的物,甲方按上述第二條、第五條內容及價款賠付給乙方,但必須經得乙方同意。
五、乙方在使用期間,乙方在標的物的投入,如乙方在使用過程中標的物應甲方原因導致乙方無法使用,甲方將乙方在標的物上的所有投入原價賠償給乙方,并賠償因此給乙方帶來的所有損失。
六、此標的物的所有合法手續由甲方負責辦理,費用由甲方負責,如甲方無法辦理標的物的合法手續,按上述第二條、第五條的內容及價款賠付乙方。
七、如此標的物被國家征用,所得的賠償歸乙方所有,與甲方及村民無關。
八、乙方在使用期間內,對轉讓標的物任意使用及改動,(沙石廢土)乙方有權處理,甲方不得干涉乙方對此地任何使用,(乙方非法使用除外)
九、如使用期到期后,甲方如將此標的物轉讓給第三方,則甲方將按價賠償乙方在標的物上的所有投資。
十、乙方在使用期間內,有權合法轉讓標的物的使用權,合同附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__________(公章)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簽字)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_(簽字)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林地轉讓合同匯編 篇31
甲方:
乙方:
1. 為了維護甲乙雙方的自身權益,甲乙雙方在公平、自愿、誠信、合作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
2. 甲方將粵林證字 第 號,編號 林權證,林地所有權權利人,林地使用權、林木所有權(除原有桉樹外),林地使用權轉讓給乙方。
3. 林地原有桉樹歸甲方所有。甲方在辦理過戶前負責砍伐原有林地桉樹,砍伐期為本協議簽字付款后 月。
4. 粵林證字 第 號,編號 林權證,林地所有權權利人,林地使用權,林木所有權(除原有桉樹外),使用權利人 轉讓費 萬元人民幣。甲方前期收取乙方轉讓費萬元人民幣,辦理過戶給乙方姓名等手續,依收據為證(若過戶不成功,甲方全額退還乙方)。待林權證過戶給乙方姓名后,乙方將剩余款項及時轉到甲方賬戶上。
5. 林地面積、四至及林權證及其附圖為準。
6. 轉讓后,乙方享有林地使用權、林地所有權。甲方確認上述轉讓給乙方的林地林木產權清晰,沒有權屬糾紛,不是甲方債務的抵押物。
7. 乙方對轉讓林地依法享有經營權、收益權、有權依法自主生產經營和處置林木及其產品。
8. 本協議一式三份(甲方一份,甲方委托人一份,乙方一份),簽字付款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林地轉讓合同匯編 篇32
原承包方: (以下稱甲方)
接受轉讓方:(以下稱乙方)
甲、乙雙方本著誠實信用、公平、合法原則,依據《農村土地承包法》規定,自愿就甲方從本集體承包的土地向乙方轉讓事宜,達成如下協議,共同遵守:
一、甲方將自己承包土地 塊,地名四至界線分別為
共計 畝非基本農田轉讓給乙方經營。
二、轉讓費為每年每畝 元,合計 元,十年共計 元。大寫 元。乙方于二0一年月一次性支付全部轉讓費
三、轉讓期限為,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四、因國家的惠農政策,發放的補貼(包括糧食直補款)及其它優惠歸乙方所有。
五、乙方對轉讓土地擁有完全獨立的經營權,有權自主決定種植安排,甲方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生產活動。乙方不得在土地內搞建筑。
六、乙方因經營需要,可以對土地進行合法平整、開發、利用并取得收益。
七、轉讓期滿后,按國家的農村土地政策甲方繼續承包該土地,乙方無條件退出。因轉讓土地經營權屬發生糾紛,或他人非法干涉由甲方負責處理。
八、乙方轉讓土地后如遇政府征收、征用土地,征地補償款歸甲方所有,因征地產生的優惠政策及待遇也由甲方享有。
九、甲、乙雙方不得擅自解除本合同,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書面解除。一方違約向守約方承擔責任 。
十、甲、乙雙方簽字按手印生效,一式三份,甲方執一份,乙方執一份,證明人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林地轉讓合同匯編 篇33
訂立合同雙方:
__________縣__________鄉__________村__________組(以下簡稱甲方)
__________縣__________鄉__________村__________村民(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發展林業生產,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資源,加快國土綠化,發揮森林蓄水保土、調節氣候、改善環境和提供林產品的作用,根據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承包內容、面積和地點。
甲方將座落在__________的林地(山地)__________畝,發包給乙方植樹和管理,四界是:南至__________,北至__________,西至__________,東至__________。
第二條承包期限
承包期為__________年,從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止。
第三條林木收益分配
1.承包林地內原有林木,成材林木(成材林木的標準,按林業主管部門的規定確定)實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分成,甲方得_______________成,乙方得_______________成。
2.承包期內乙方新植樹木,成材林木實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分成,甲方得_______________成,乙方得_______________成。
3.對原有林木的修枝材、腳材,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分成,甲方得_______________成,乙方得_______________成。由乙方承擔修枝勞務。承包期內新植林木的修枝材、腳材,歸乙方所有。乙方修枝要嚴格按照林業部門的有關技術規定執行。
第四條 種植密度、采伐與納稅
1.承包期間,乙方必須保證承包林地范圍內,每畝植樹不少于_______________株,樹苗由乙方自備(或由甲方提供)。
2.在承包期內,甲、乙雙方均不得擅自采伐樹木。如一方需要采伐時,應由雙方向有關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經批準發給采伐許可證后,按批準采伐的方式(如擇伐、間伐或漸伐)進行采伐。對采伐后的空地,實行誰采伐誰補種的原則,由采伐方在采伐當年或次年完成更新造林。更新造林的面積和株數,必須大于采伐的面積和株數,并做到包栽包活。甲方如將應由自己補種的樹木委托給乙方補種的,應向乙方支付勞務費,費用由雙方議定。
3.采伐稅實行誰采伐誰負擔,應納稅方應在國家規定的時間內向稅務部門納稅。
第五條 雙方的義務
1.承包期間,乙方負責山林樹木的管理防護。乙方應做到“三有”,即有專人護林,有房屋崗棚,有護林器械。
2.乙方不得在林地野外用火,不得自行或準許他人在承包林地內毀林開墾、采石、采砂、采土和進行其它毀林行為。
3.乙方必須切實做好護林防火工作,消除火災隱患。一旦發生火災,乙方除積極采取滅火措施外,應及時向甲方報告。4.上級發放用于造林、育林的扶持資金、物資或貸款,甲方必須及時、合理分配給乙方。
5.承包期內的林木治蟲費用,由甲方承擔__________%,乙方承擔__________%。
第六條 獎懲
1.承包期內,如果林木被盜伐,乙方未發現或未抓住盜伐人的,被盜伐一株,乙方應向甲方賠償人民幣__________元。如乙方發現或抓住偷樹人的,應交給甲方處理,按所盜伐樹木對盜伐人作價罰款__________倍,罰款全部(或部分)獎給乙方,被盜伐的樹木歸甲方所有。甲、乙雙方未經批準擅自砍伐樹木的,砍伐一株,罰款__________元給對方。
2.甲方如克扣上級發放用于造林、育林的資金、物資和貸款,除應如數補齊外,還應向乙方償付相當于其價值的__________%的違約金。
3.如因乙方的責任造成火災,對于燒毀樹木,應視乙方責任的大小,決定其應付賠償的數額。
第七條 不可抗力如遇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造成乙方承包林地內林木的損失,經調查證實后,對損失部分林木雙方均不負責。
第八條 本合同自承包起算之日起生效,至承包期滿失效。
承包期滿后雙方如愿意繼續承包,應重新訂立合同。在承包期內,承包戶主如去世,其家庭成員有承包繼承權。
本合同不因甲方代表人的變更而變更。合同執行期間,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執行中如有未盡事宜,應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____份,送鄉政府、村委會、(如經公證或鑒證,還應送公證或鑒證機關)各留存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公章)
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公章或簽名)
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林地轉讓合同匯編 篇34
轉讓方:
受讓方:
甲乙雙方按照《森林法》、《農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和本著平等、自愿、有償的原則,經充分協商,訂立本林地轉讓合同書范本。
一、林地基本情況及轉讓期限
1、甲方將坐落在畝,依法轉讓給乙方經營管理。該林地四至是:南至北至,西至
2、轉讓期限,從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林地面積、四至以林權證及其附圖為準。
二、轉讓林地的用途
轉讓林地必須用于林業生產,不得改變林地用途。
三、雙方的權利、義務
1、轉讓后,乙方享有林地使用權、林木所有權。甲方確認上述轉讓給乙方的林地林木產權清晰,沒有權屬糾紛,不是甲方債務的抵押物。
2、乙方對轉讓林地依法享有經營權、收益權,有權依法自主生產經營和處置林木及其產品。
3、在合同生效后,甲方終止與發包方的承包關系,由乙方與發包方確立新的承包關系。
四、轉讓價格及支付方式和時間
本合同林地轉讓價格為元/畝,合計元。支付的時間為。
五、其他條款
1、雙方應嚴格履行合同。如一方當事人違約,應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為元。
2、本林地轉讓合同書范本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3、其他需要說明的事項:
4、本林地轉讓合同書范本未盡事宜,可經雙方協商制定補充協議,依法訂立的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5、本林地轉讓合同書范本一式五份,甲乙雙方、發包方、鄉政府、縣級林業主管部門各執一份。
甲方乙方
______年____月____日年月
鑒證單位
鑒證人:
______年____月____日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