確認股權的轉讓協議(通用3篇)
確認股權的轉讓協議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鑒于________公司系由甲方作為外方投資者投資,公司注冊資金為________萬美元并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經________外經委批準成立的中外合資企業;
鑒于甲方有意出讓其所持有的________有限公司其中________%的股權;
鑒于乙方為獨立的法人,且愿意受讓甲方股權,參與經營公司現有業務;
1、甲方同意將所持有的________有限公司________%的股權轉讓給乙方;
2、乙方同意受讓甲方所持有的________有限公司________%的股權;
3、甲乙雙方董事會已就股權轉讓事宜進行審議并已作出相關決議;
4、________有限公司董事會就股權轉讓事宜召開董事會,并就同意本次股權轉讓以及原股東放棄股權轉讓優先認購權等相關事宜形成董事會決議;
5、甲乙雙方均充分理解在本次股權轉讓過程中各自的權利義務,并均同意依法進行本次股權轉讓。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的法律、法規的規定,經友好協商,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現簽定本股權轉讓協議,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協議雙方
1.1 轉讓方:受讓方: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國籍:中華人民共和國
1.2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國籍:中華人民共和國
第二條:協議簽訂地
2.1 本協議簽訂地為:
第三條:轉讓標的及價款
3.1 甲方將其持有的________有限公司________%的股權轉讓給乙方;
3.4 甲乙雙方確定的轉讓價格為人民幣________萬元;
3.5 甲方保證對其向乙方轉讓的股權享有完全的獨立權益,沒有設置任何質押,未涉及任何爭議及訴訟。
第四條:轉讓款的支付
4.1 本協議生效后 日內,乙方應按本協議的規定足額支付給甲方約定的轉讓款;
4.2 乙方所支付的轉讓款應存入甲方指定的帳戶。
第五條:股權的轉讓
5.1 本協議生效60日內,甲乙雙方共同委托公司董事會辦理股份轉讓登記;
內辦理完畢。
第六條:雙方的權利義務
6.1 本次轉讓過戶手續完成后,乙方即具有________有限公司________%的股份,享受相應的權益;
6.2 本次轉讓事宜在完成前,甲、乙雙方均應對本次轉讓事宜及涉及的一切內容予以保密。
6.3 乙方應按照本協議的約定按時支付股權轉讓價款。
6.4 甲方應對乙方辦理批文、變更登記等法律程序提供必要協作與配合。
6.5 甲方應于本協議簽訂之日起,將其在________有限公司的擁有的股權、客戶及供應商名單、技術檔案,業務資料等交付給乙方。
6.6 自股權變更登記手續辦理完畢之日起,甲方不再享有公司任何權利。
6.7 甲方承諾作為公司股東及/或職員期間所獲得的公司任何專有資訊(包括但不限于財務狀況、客戶資源及業務渠道等等)承擔嚴格的保密責任,不會以任何方式提供給任何第三方占有或使用,亦不會用于自營業務。
第七條:違約責任
7.1 本協議正式簽訂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協議約定條款的,即構成違約。違約方應當負責賠償其違約行為給守約方造成的一切直接經濟損失。
7.2 任何一方違約時,守約方有權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本協議。
第八條:協議的變更和解除
8.1 本協議的變更,必須經雙方共同協商,并訂立書面變更協議。如協商不能達成一致,本協議繼續有效。
8.2 任何一方違約時,守約一方有權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本協議。
8.3 雙方一致同意終止本協議的履行時,須訂立書面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后方可生效。
第九條:適用的法律及爭議的解決
9.1 本協議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
9.2 凡因履行本協議所發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當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都有權提起訴訟。
第十條:協議的生效及其他
10.1 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方持一份,乙方持一份,報審批機關一份。
(以下無正文)
(本頁為本股權轉讓協議的簽字蓋章頁)
甲方: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授權代表):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授權代表):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確認股權的轉讓協議 篇2
買受人:
買受人:
于 年 月 日在拍賣人于 舉行的第 期拍賣會上,通過公開競價成交下列拍賣標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拍賣法》、《深圳經濟特區財產拍賣條例》及其他有關法規的規定,雙方簽訂成交確認書如下:
一、 成交的拍賣物品
二、 價款結算
拍賣物價款的支付采取下列第( )種方式:
1、買受人于拍賣成立當場向拍賣人以 方式支付全款。
2、買受人于拍賣成立當場向拍賣人支付全款的 %作為定金,余款自拍賣日起計 日內(休息日除外)付清,金額為 。
傭金支付方式:買受人向拍賣人當場支付傭金,傭金由拍賣人直接從拍賣價款中扣除。
三、 拍賣物的交付
買受人在付清全部款項后即可向拍賣人提取成交的拍賣物。買受人在付清款項后不能當場提取拍賣物的,拍賣人同意提供自拍賣成交日起計七天的免費保管期,逾期保管費用由買受人全部承擔。
四、 違約責任
1、買受人逾期不付清款項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并支付該項成交的拍賣物總金額 %的違約金。
2、拍賣人到期未交付成交拍賣物的,應向買受人雙倍返還定金并支付成交拍賣物總金額 %的違約金。
五、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確認書在履行中若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的,采取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向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 人民法院起訴。
六、 其他需要約定的條款
七、 其他:買受人辦理的競買申請手續及其提供的文件和資料為本確認書的有效組成部分。拍賣人在拍賣前宣存的拍賣規則,與本拍賣成交確認書有不同規定的,以本拍賣成交確認書的規定為準。
買受人:(蓋章)
拍賣人:(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托代理人:(簽字)
委托代理人:(簽字)
電話:
電話:
地址:
地址:
確認股權的轉讓協議 篇3
( ) 確申字第 號
確認申訴人(寫明姓名、住址等基本情況。法人或其他組織,應寫明法人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職務。代理人姓名、地址)。
確認申訴人以(寫明申請確認的案由)為由,提出確認請求。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___人民法院作出了( ) 確字第 號裁定不予確認,申訴人不服,于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依法向本院提出申訴。
(寫明確認申訴人申訴的事實和理由)。
本院查明,(敘述確認案件的事實及認定的證據)。
本院認為:(決定不予確認的理由:即:根據查明的事實和法律、司法解釋的規定,對原司法行為合法、原不予確認決定并無不當、申訴人提出的事實和理由不予支持進行闡述)。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賠償法》(引述具體條款項)、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民法院國家賠償確認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試行)》(引述具體條款項)之規定,裁定如下:
對____________人民法院于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作出的____________行為(裁定、決定)不予確認違法。
(合議庭署名)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院印)
本件與原本核對無異
書記員____________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