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事務所裝修合同(精選3篇)
律師事務所裝修合同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鑒于甲方系發包方,乙方系承攬方,年月日甲自愿將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承攬給乙方裝修,現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就房屋裝修有關方面,特此訂立如下協議:
工程地點及概況: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建筑面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戶型結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項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價款及付款方式:
1.本工程總價為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
2.本合同簽訂后,甲方預付第一期工程款即雙方簽認的報價單中工程款總額的____給乙方,乙方才進場施工。
3.施工及安裝竣工驗收后當天甲方付清乙方全部工程款。
三、承攬方式:
乙方負責施工,材料由甲乙雙方共同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提供。
四、材料提供:
關于材料供應,甲乙雙方充分協商采用____方式供應材料。
.本工程所需材料由甲方提供,甲方提供的材料必須符合質量標準,甲方提供的材料,乙方應當即時檢驗,如發現甲方提供的材料不符合質量標準,應當及時通知甲方,甲方應即時更換,如不更換所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自行承擔,如延誤工程進展,施工期限相應順延。
.本工程材料由乙方提供,所提供的材料必須符合甲乙雙方約定標準,并接受甲方檢驗。
四、質量標準及驗收期限:
施工要符合安全要求,裝修質量不得低于同一施工類型的裝修標準。房屋交付給甲方,甲方應即時驗收,甲方應在3日內檢驗,如在該期限內,甲方未做任何表示,視為該房屋驗收合格。
五、施工期限:
工期為_______,從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到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如因甲方的原因導致延誤工程進展或則不可抗力導致延誤工程進展,其施工期限相應的順延。
六、違約責任
1.由于甲方原因導致延期開工或中途停工,除順延工期外,甲方應補償乙方因停工或則窩工造成的損失,即每天應支付_____元,如甲方不按合同約定預付工程款,每拖延一天,按合同金額的____%支付違約金給乙方,其工期順延。
2.由于乙方原因導致工程延期竣工,乙方應按每天支付____元的違約金給甲方。
3.工程未辦理驗收手續,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或甲方單方面更換門鎖不讓乙方施工人員進行施工的,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并視為對乙方施工的工程驗收合格,甲方應付清全部工程款。
七、其他約定:
1.乙方根據甲方要求設計圖紙,圖紙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如乙方發現根據甲方要求設計的圖紙或者技術要求不合理的,應當及時通知甲方。因甲方怠于答復等原因造成乙方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2.甲方中途變更乙方工作的要求,如工程項目增加,甲方應支付乙方實際增加所產生的費用,如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當對乙方進行賠償。
3.乙方在施工期間,應當接受甲方必要的監督檢驗。甲方不得因監督檢驗妨礙乙方的正常工作,如妨礙延誤工程進展,其施工期限相應順延,造成乙方損失的,應賠償損失。
4.乙方房屋裝修完成后,應當即時向甲方交付,甲方應當即時驗收該房屋。
5.乙方施工需要甲方協助的,甲方有協助的義務。甲方不履行協助義務致使乙方施工不能完成的,乙方可以催告甲方在合理期限內履行協助義務,并相應順延履行期限甲方逾期不履行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當賠償。
八、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約定,其補充約定經雙方簽章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九、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方各執一份,每份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自甲乙雙方簽字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地點:________________地點: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律師事務所裝修合同 篇2
×律師事務所(以下簡稱甲方),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相關律師管理法規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甲方章程以及甲方有關規章制度,聘用
(以下簡稱乙方)作為甲方的合同制律師。
乙方確認乙方是在充分了解甲方的營業性質、業務范圍、章程、規章制度以及甲方對工作的要求的前提下,本著自愿、平等的原則與甲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工作部門和職務
甲方聘用乙方擔任 部門 職務
第二條 聘用期限
甲方聘用乙方的期限為 年 月!∽浴 ∧辍 ≡隆 ∪掌鹬聊辍 ≡隆 ∪罩。
第三條 工作時間
乙方每周工作五日,每天工作8小時,上下班時間按甲方規定執行。
第四條 工作報酬及職務職稱晉升
(一)甲方根據乙方受聘的工作部門和工作職務,以及甲方規定的相應職務的工作級別確定乙方的工資水平。
(二)甲方每月付給乙方基礎工資不低于人民幣 元。并將根據甲方規定的《工資制度》等考核辦法,對工作突出者給予適當的獎勵(以物質獎勵為主),工資總額不可低于 元。
(三)甲方因行政方面的特殊情況,需要乙方延長工作時間的,按每小時 元付給報酬,休息日安排乙方工作且不安排補休的,按每日 元付給報酬,元旦、春節、國際勞動節、國慶節安排乙方工作的按每日 元付給報酬。
(四)乙方在獎懲、職務考核和提撥方面,按甲方有關規定進行。
(五)乙方在專業技術職稱資格的評定方面,按國家和本市司法行政管理部門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五條 福利待遇
(一)乙方在醫療、傷殘撫恤費、休假、養老金等方面的待遇按甲方有關規定執行。
(二)乙方在節假日、婚喪假、產假、探親假方面的待遇按甲方有關規定執行。
(三)根據乙方的實際情況,甲方視具體情況給予乙方特殊福利待遇。但當乙方享受這種待遇的情況發生變化或消失時,甲方可以減少、停止或取消收回給予乙方的特殊待遇。
(四)甲方應自己方受聘之日起,依法為乙方辦理社會保險。
第六條 乙方責任
(一)乙方必須認真履行甲方所規定的工作職責,完成甲方所分配的工作任務。
(二)乙方必須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甲方的章程、《員工守則》、《考勤制度》、《財務制度》、《福利制度》等規章制度,以及商務慣例業務操作規程。
(三)乙方應保持身體健康,加強業務學習,能夠勝任本職工作。
(四)乙方在本合同生效至合同期滿或解聘、辭聘后的一年半內(即整個在崗期和下崗后的547日內)負有保守甲方商業秘密的義務。
(五)乙方應愛護由甲方提供的辦公、交通、房屋、設備、工具和物品及甲方的其他財產。
第七條 甲方責任(義務)
(一)甲方必須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性的工作環境。
(二)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辦公、業務工作的設備、工具和物品。
(三)甲方根據工作的需要,按國家規定向乙方提供勞動保護,甲方按國家規定在女工經期、孕期、產期、哺乳期提供相應的勞動保護。
(四)甲方在乙方被聘用期間,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水平、工作技巧及各種規章制度的教育和訓練。
(五)甲方尊重乙方對工作方法、管理制度和技術改進等方面的合理化建議。
(六)由于甲方制度的失誤而對乙方造成損害時,甲方應予以賠償。
第八條 合同的變更
(一)因甲方業務量的增減、經營范圍、經營性質的變化,需要對乙方的任職部門和職務作適當調整的,在不增加乙方工作負擔情況下,乙方也應接受甲方的安排,同意變更合同。
(二)在同行業的工資水平均有較大幅度增長時,乙方可在本合同終止之前3個月提出變更合同中勞動報酬、福利待遇等條款的要求,甲方應予以合理地滿足。
第九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非因(勞動法)第二十五條、第二十六條規定之情由,無故解除聘用勞動合同辭退乙方的,應根據乙方在甲方的工作年限和貢獻大小給予一次性的解聘補助費 元,并支付違約金 元。
(二)乙方非因《勞動法》第三十二條之情由,擅自解除合同,辭去職務的,應支付違約金 元。凡經甲方出資培訓的,乙方應在辭聘離職前分批或一次性賠償甲方的培訓費。培訓費的賠償標準為按乙方培訓后在甲方的工作年限,以每年遞減20%的比例計算。(培訓后工作滿五年的,不再賠償培訓費。)
(三)乙方違反工作紀律或違反律師職業道德等方面的規定,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或有損于律師聲譽和形象的,甲方有權給予其行政處分,并按規定扣除工資、獎金,其不足部分可要求賠償損失。
第十條 其他事項
(一)合同中未盡事宜,在合同生效后經雙方協商,可做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二)合同執行中發生糾紛,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均可向勞動仲裁機關申請仲裁,也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三)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四)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五)本合同附件包括:《律師事務所章程》、《員工守則》、《考勤制度》、《財務制度》、《福利制度》、《獎懲制度》、《工資制度》。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律師事務所裝修合同 篇3
用人單位(以下簡稱甲方)名稱
單位地址電 話
單位性質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勞動者(以下簡稱乙方)姓名出生年月
文化程度 家庭常住住址或通訊處
戶口所在地 省居委會(村)
居民身份證號碼
(附身份證復印件)
溫州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印制
說明: 1、本合同不得復寫,只能用藍、黑墨水填寫;
2、本合同代簽、冒簽、涂改無效;
3、本合同需用A3紙張雙面打印使用,裝訂使用需加蓋騎縫章;
4、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在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守信的基礎上,訂立本勞動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類型和期限
第一條 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 種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 年。
(二)無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為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工作完成時即終止,其完成的標志事件為。實行有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雙方約定的試用期為 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試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內。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二條 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甲方安排其在 工作地點從事 崗位(工種)工作。該崗位(工種)無(有或無)接觸粉塵或放射性物質及其他有毒有害物質,無(有或無)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
第三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四條 乙方實行標準工時工作制。
1、標準工時工作制。
2、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3、不定時工作制。
第五條 實行標準工時工作制的,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者在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應征得本企業工會和乙方的同意,并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規定支付相應的工資報酬;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在綜合計算周期內,乙方總實際工作時間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或甲方在法定休假節日安排乙方工作的,甲方應依法支付乙方相應工資報酬;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甲方在法定休假節日安排乙方工作的,甲方應依法支付乙方相應工資報酬。
第六條 乙方在合同期內享受國家規定的各項休息、休假的權利。
四、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七條 甲方應嚴格執行國家和地方有關勞動保護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保護用品,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范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
第八條 對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甲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組織上崗前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在合同期內應定期對乙方進行職業健康檢查。
第九條 甲方有義務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第十條 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并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五、勞動報酬
第十一條 乙方試用期的工資為 元/月。
第十二條 乙方試用期滿后,甲方應根據本單位的工資制度,確定乙方實行以下第1種工資形式:
1、計時工資。乙方的基本工資約定為 元/月,加班費、補貼、津貼等 元/月。本合同履行期間,乙方的工資調整按照甲方的工資分配制度確定;如乙方的工作崗位變動,按新的工資標準確定。
2、計件工資。甲方應制定科學合理的勞動定額標準,乙方的勞動定額為 ,計件名稱為 ,計件單價約定為 元/件。
3、其他工資形式。具體約定可在本合同第三十三條中明確。
第十三條 甲方每月30日前以貨幣形式足額支付乙方的工資。甲方支付乙方的應發工資,不低于本單位集體合同約定標準,并不低于本地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第十四條 甲方按有關規定支付乙方加班加點工資的工資基數,按溫勞社勞薪[20xx]9號文件規定的標準確定。
第十五條 乙方依法享受年休假、探親假、喪假等假期期間,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的標準,或勞動合同約定的標準,支付乙方工資。
六、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第十六條 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社會保險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為乙方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用;乙方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甲方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若乙方不愿辦理社會保險,不得事后依此追究甲方的法律責任,并承擔因此產生的風險,同時向甲方出具說明。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甲方應按有關規定為乙方辦理社會保險轉移等相關手續。
第十七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待遇按照國家和地方有關政策規定執行。
第十八條 乙方工傷待遇按國家和地方有關政策法規執行。
第十九條 乙方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等各項待遇,按國家和地方有關生育保險政策規定執行。
第二十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1、免費提供中、晚餐;
2、免費提供住宿。
七、規章制度
第二十一條 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應向乙方公示。
第二十二條 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完成勞動任務,提高職業技能,執行勞動安全衛生規程,遵守勞動紀律和職業道德。
八、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二十三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二十四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五條 按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規定,甲方可以隨時解除乙方勞動合同;按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規定,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六條 按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規定,甲方可以解除乙方勞動合同,但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或者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并不得違反《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二條規定。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試用期內為三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二十七條 按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一條規定,甲方因經濟性裁員,可以解除本合同,但不得違反《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二條規定。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期滿,勞動合同即行終止。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乙方符合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條件的,甲方應與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第二十九條 本合同期滿時,如乙方有《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二條規定情形之一的,本合同延續至相應的情形消失時終止。
第三十條 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出現《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四條規定情形的,本合同終止。
九、經濟補償和賠償
第三十一條 甲方解除乙方勞動合同,符合《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情形的,應按《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和地方有關規定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二條 乙方違反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賠償甲方下列損失:
1、甲方為其支付的培訓費和招收錄用費;
2、對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3、本合同約定的其他賠償費用。
十、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三十三條1.如甲方因生產經營需要,需要乙方加班,乙方自愿加班;2. 甲方根據甲乙雙方認同的績效考核辦法每月對乙方進行績效考核,根據考核結果向乙方發放考核獎金;
2、甲方已為乙方辦理工傷保險,由于本人戶籍不在本地等原因,本人強烈要求對其他保險不予辦理,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擔,對于本合同第十六條內容,本人不予執行。(乙方親自寫)
十一、勞動爭議處理
第三十四條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雙方當事人可以依法申請調解、仲裁、提起訴訟,也可以協商解決。
第三十五條 勞動爭議發生后,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以書面形式向甲方所在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如需訴訟,則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
十二、其 他
第三十六條 本合同末盡事宜,雙方可另協商解決;在合同期內,本合同的條款與國家法律、法規相抵觸的,相關條款即行廢止,按國家法律、法規執行。
第三十七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三十八條 乙方確定下列地址 為勞動關系管理相關文件、文書的送達地址,如該地址發生變化,乙方應書面告知甲方。
甲方 (蓋章) 乙方 (簽名)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簽名)
或委托代理人(簽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