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合同:深圳證券交易所數字證書服務協議
13.有權增加、減少、中止或撤消網上服務種類,并提前公告。但由于增加、減少、中止或撤消網上服務種類對用戶或任何第三方造成直接和間接損失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14.如發生下列任何一種情形,有權隨時中斷或終止向用戶提供本協議項下的網上服務而無需通知用戶:
(1)用戶提供的注冊資料不真實;
(2)用戶違反本協議的有關規定。
15.深交所、信息公司不擔保網上服務一定能滿足用戶的要求,也不擔保網上服務不會中斷。
四、協議修改
如遇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或主管部門相關政策調整,信息公司有權根據該法律、法規、規章修改本協議的相關條款,一旦條款內容發生變動,信息公司應當在相關的網頁履行提示或公告義務。
五、法律管轄
1.網上服務同樣受相關法律法規和深交所、信息公司有關業務規定約束。如有未盡事宜,應依照深交所、信息公司有關業務規則、指南辦理。
2.雙方在履行本協議的過程中,如發生爭議,應首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深圳仲裁委員會提請仲裁。
3.與本協議有關的爭議應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六、違約責任
在本協議生效后,雙方應全面履行本協議約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約定義務,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并賠償因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七、通知和送達
本協議項下所有的通知均可通過重要頁面公告、電子郵件或常規的信件傳送等方式進行;該等通知于發送之日視為已送達收件人。
八、可分性
若本協議其中任何條款被認定為無效后,該條款不影響本協議其它條款的法律效力。
九、附則
1.“深圳證券交易所數字證書用戶申請表”是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2.數字證書服務到期后用戶需要更新或續費的,本協議自動延期到更新或續費業務到期為止,所填寫的登記表格均視為本協議附件,與本協議具備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協議構成雙方對本協議之約定事項及其他有關事宜的完整協議,除本協議規定的之外,未賦予本協議各方其他權利。
4.簽定本協議后,雙方經協商簽訂的協議或其它補充協議,均為本協議的附件,與本協議具備同等法律效力。
5.用戶與其它任何單位、部門或個人簽定的凡涉及到數字證書使用權和所有權的協議,對信息公司概不發生效力。
6.本協議一式兩份,用戶與信息公司雙方各保留一份,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
甲方:深圳證券信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委托人:_______________
簽署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委托人:_______________
簽署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