贈與合同解釋以及特征(通用3篇)
贈與合同解釋以及特征 篇1
贈與合同,指一方當事人將自己的財產無償給予他方,他方受領該財產的合同。將財產無償給予對方的人稱為贈與人,無償接受他人財產的人稱為受贈人,贈與的財產為贈與物或受贈物。贈與物應為贈與人合法所有,并為法律允許其處分的財產。贈與的動產所有權自交付時起轉移,不動產所有權依不動產權利轉移方式轉移。 贈與合同具有下列特征:
1.贈與合同是無償合同。在贈與合同中,贈與人依約無償轉移其贈與物的所有權于受贈人,受贈人取得贈與物的.所有權而不必向贈與人為相應的對待給付。但因贈與人的過失給受贈人造成損失的,受贈人有權請求賠償。如贈與人故意不告知其贈與財產之瑕疵或保證無瑕疵的,對受贈人因物之瑕疵所受的損害應負賠償責任。
2.贈與合同是單務合同。贈與人只承擔將贈與物無償地交付給受贈人的義務,而受贈人只享受接受贈與物的權利。即使受贈人依約定負有一定義務,該義務與給予贈與物之間不存在對待給付關系,因而不構成雙務合同。
3.贈與合同是合同。贈與合同是實踐合同還是合同,各國立法規定不一。我國合同法規定贈與合同為合同,自當事人意思表示一致時起成立
贈與合同解釋以及特征 篇2
1.貸款方必須是國家批準的專門金融機構,包括中國人民銀行和專業銀行。專業銀行是指中國工商銀行、中國人民建設銀行、中國農業銀行、中國銀行和信用合作社。全國的信貸業務只能由國家金融機構辦理,其他任何單位和個人無權與借款方發生借貸關系。
2.借款方一般是指實行獨立核算、自負盈虧的全民和集體所有制企業。國家機關、社會團體、學校、研究單位等實行財政預算撥款的單位則無權向金融機構申請貸款。在特殊情況下,城鄉個體工商業戶、實行生產責任制的農民也可以成為借款合同的主體,同銀行、信用社簽訂借款合同。
3.借款合同必須符合國家信貸計劃的要求。信貸計劃是簽訂借款合同的前提和條件。借款方必須根據國家批準和信貸計劃向貸款方申請貸款;貸款方必須在符合國家信貸計劃的信貸政策的條件下,由貸款方與借款方簽訂借款合同。超計劃貸款必須嚴格控制。
4.借款合同的標的為人民幣和外幣。人民幣是我國的法定貨幣,是借款合同的主要標的。外幣主要是供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和其他需要使用外匯貸款的單位借貸使用的。在外幣的借款合同中,應明確規定借什么貨幣還什么貨幣(包括計收利息)
5.訂立借款合同必須提供保證或擔保。借款方向銀行申請貸款時,必須有足夠的物資作保證或者由第三者提供擔保,否則,銀行有權拒絕提供貸款。這種保證或擔保是使貸款能夠得到按期償還的一種保證措施。
6.借款合同的貸款利率由國家統一規定,由中國人民銀行統一管理。借款方在歸還貸款時,一般要償還貸款利息,而利率必須按照國家統一規定計付,當事人雙方無權商定,對國家規定的利率,任何人無權變更或修改。
公司改簽合同書怎么寫介紹
家庭裝修合同樣本詳細介紹
租房支招:合同簽定細節注意介紹
租房合同應該注意注意細節介紹
市場場地租賃合同范本介紹
介紹房屋租賃合同范本
門面租賃合同范本介紹
房屋租賃合同介紹
勞動合同書介紹
簽訂裝修合同注意事項介紹
贈與合同解釋以及特征 篇3
1.貸款方必須是國家批準的專門金融機構,包括中國人民銀行和專業銀行。專業銀行是指中國工商銀行、中國人民建設銀行、中國農業銀行、中國銀行和信用合作社。全國的信貸業務只能由國家金融機構辦理,其他任何單位和個人無權與借款方發生借貸關系。
2.借款方一般是指實行獨立核算、自負盈虧的全民和集體所有制企業。國家機關、社會團體、學校、研究單位等實行財政預算撥款的單位則無權向金融機構申請貸款。在特殊情況下,城鄉個體工商業戶、實行生產責任制的農民也可以成為借款合同的主體,同銀行、信用社簽訂借款合同。
3.借款合同必須符合國家信貸計劃的要求。信貸計劃是簽訂借款合同的前提和條件。借款方必須根據國家批準和信貸計劃向貸款方申請貸款;貸款方必須在符合國家信貸計劃的信貸政策的條件下,由貸款方與借款方簽訂借款合同。超計劃貸款必須嚴格控制。
4.借款合同的標的為人民幣和外幣。人民幣是我國的法定貨幣,是借款合同的主要標的。外幣主要是供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和其他需要使用外匯貸款的單位借貸使用的。在外幣的借款合同中,應明確規定借什么貨幣還什么貨幣(包括計收利息)
5.訂立借款合同必須提供保證或擔保。借款方向銀行申請貸款時,必須有足夠的物資作保證或者由第三者提供擔保,否則,銀行有權拒絕提供貸款。這種保證或擔保是使貸款能夠得到按期償還的一種保證措施。
6.借款合同的貸款利率由國家統一規定,由中國人民銀行統一管理。借款方在歸還貸款時,一般要償還貸款利息,而利率必須按照國家統一規定計付,當事人雙方無權商定,對國家規定的利率,任何人無權變更或修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