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權贈與合同書(精選35篇)
土地使用權贈與合同書 篇1
農村土地使用權贈與合同書
贈與人(甲方):
住所:
聯系方式: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身份證號: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負責人:
受贈人(乙方):
住所:
聯系方式: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身份證號: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負責人:
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達成以下協議:
一、贈與標的
為促進傳統文化發展,甲方自愿將其承包的 區 鎮 村貳塊土地的使用權無償贈與乙方;涉及使用權贈與的土地四至分別為:
二、贈與期限
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至甲方對該土地的承包權到期為止。
三、權利義務
1.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 日內,甲方應將上述土地的使用權贈與并交付乙方,甲方應保證該土地使用權無任何瑕疵;
2.在贈與期內,甲方不得干擾乙方對上述土地的合法使用;
3.在贈與期內,如遇乙方之外的原因,上述土地產生處分收益或孳息,該收益或孳息應歸甲方享有。
四、土地附著物
1.上述土地內的林木也贈與乙方使用;
2.乙方應維護上述土地及其附著物的合理生態狀態;
五、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如違反本協議規定,應依法承擔違約責任,如給另外一方造成損失的,應依法予以賠償。本協議有未盡事宜,由各方協商決定,或依法處理。
六、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
2.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盡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通過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 日內向另一方提供關于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3.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雙方應立即通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后,雙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除非此等履行已不可能或者不必要。如不可抗力及其影響無法終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喪失繼續履行合同的能力,則雙方可協商解除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無須為此承擔責任。當事人遲延履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4.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簽訂日之后出現的,使該方對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災害如水災、火災、旱災、臺風、地震,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不論曾否宣戰)動亂、罷工,政府行為或法律政策變動等。
七、贈與的撤銷
1.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撤銷贈與:
(1)乙方嚴重侵害甲方或甲方的近親屬;
(2)乙方對甲方施予重大的羞辱、或有其他不良行為依刑法有處罰的明文規定;
(3)其他: 。
2.贈與撤銷后,本協議終止履行。
八、違約責任
如果本協議任何一方未按本協議的規定,適當地、全面地履行其義務,應該承擔違約責任。守約一方由此產生的任何責任和損害,應由違約一方賠償。
九、法律適用和爭議解決
1.和解
合同當事人可以就爭議自行和解,自行和解達成協議的經雙方簽字并蓋章后作為合同補充文件,雙方均應遵照執行。
2.調解
合同當事人可以就爭議請求相關行政主管部門、行業協會或者其他第三方進行調解,調解達成協議的,經雙方簽字并蓋章后作為合同補充文件,雙方均應遵照執行。
3. 仲裁或訴訟
因合同及合同有關事項產生的爭議,若上述爭議解決方法均無法達成共識,則合同當事人約定以下第 種方式解決爭議:(只能選擇一種)
(1)向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 人民法院起訴。
4.爭議解決條款效力
合同有關爭議解決的條款獨立存在,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無效或者被撤銷均不影響其效力。
5.法律適用
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并按其進行解釋。
十、通知
1.每一本協議項下所發出或作出的通知、要求或其他通訊均應以中文書面形式進行,并送達或發送至另一方的下述地址或傳真號碼(或收件人提前五日以書面通知另一方的其他地址或傳真號碼)。
2.任何向另一方作出的通知、要求或其他通訊應于下列情況下視為已經送達:(a)直接送達或由信差送達,且送達一方已獲得送達證明;(b)如果在一國范圍內進行郵寄,為郵寄之后的第三日,以及如果郵寄至另一國家,則為郵寄之后的第七日;以及(c)如果通過傳真發出或作出,則為傳真發出后且收到確認發出的發送報告之時。
3.地址和傳真號碼
(1)甲方:
地址:
收件人:
聯系電話:
傳真:
(2)乙方:
地址:
收件人:
聯系電話:
傳真:
4.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 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十一、附則
1.本協議分別自各方簽章之日起對其生效。
2.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3.本協議壹式 份,簽字方各執 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簽訂時間:簽訂時間:
簽訂地點:簽訂地點:
土地使用權贈與合同書 篇2
甲方(簽字):
乙方(蓋章):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雙方本著平等、自愿、有償、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本合同當事人雙方:
第二條 甲方確保:其已合法擁有出讓土地使用權,并同意將本合同約定土地的使用權轉讓給乙方;乙方確認:自愿以有償方式取得該土地使用權。
第三條 甲方出讓給乙方的土地位置為東至__________,南至_______,西至_______,北至_________。
第四條 土地轉讓費總額為,大寫 ,甲方同意在___年___月___日前將出讓土地交付給乙方。土地費由乙方向甲方一次性付清。
第五條 本合同項下的土地使用權為永久轉讓,無年期限制。
第六條 雙方均應按照誠信原則履行合同。任何一方因自身原因導致本合同不能履行的,除應按照本合同和法律規定承擔違約責任外,還應賠償對方實際發生的所有經濟損失。
第七條 如若該合同涉及土地發生歸屬性糾紛,一切由甲方負責。
第八條 其他未盡事宜及國家政策變化需做調整的由雙方協商共同做出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
乙方(蓋章):
經辦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土地使用權贈與合同書 篇3
贈與人:
受贈人:
贈與人將其土地使用權贈與受贈人,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
第一條、贈與土地位于永城市歐亞路西路南側,面積為730平方米。宗地四至及界址點座標詳見附件國有土地使用證(永國用(土籍)第0700-2號)。
第二條、贈與人將該宗土地使用權無償贈與受贈人個人,歸受贈人個人所有。
第三條、贈與人與受贈人于 年 月 日共同到土地管理部門辦理過戶手續。贈與土地上的建筑物、附屬物所有權隨之一并轉移。
第四條、受贈人嚴重侵害贈與人或者贈與人的近親屬的贈與人可以撤消贈與.
第五條、一切與本合同有關的糾紛,首先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六條、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一律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經合同雙方協商一致,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七條、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贈與人:
受贈人:年 月 日
土地使用權贈與合同書 篇4
甲方:________(贈予人)
乙方:________(受贈人)
丙方:________(見證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經甲、乙、丙三方友好充分協商,本著平等、自愿、無償、誠實信用原則,就土地無償贈送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1、地塊概況
甲方贈予給乙方的土地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土地總面積大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畝(小寫______畝),其中贈予土地面積為大寫_______________畝(小寫______畝)。
2、現該地塊的用途為種植用地以及池塘。
3、該土地由乙方獨立運作,盈虧自負。
4、贈予該土地后,所有事項有乙方全權處理,甲方無權干涉。
5、本協議在執行過程中發生矛盾、爭議,經協商無效時,提請法院裁決。
6、本協議經各方代表簽字蓋章后生效。
7、本協議一式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三方各執壹份,
8、本合同于___年___月___日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重慶市江北區南橋寺百年佳園簽訂。
甲方(蓋章):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
丙方(蓋章):________
代表:________
代表:________
代表:________
電話:________
電話:________
電話: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土地使用權贈與合同書 篇5
第一條 本合同雙方當事人:
出租方: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地址: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地址: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甲方同意按規劃用途租賃土地使用權給乙方使用。根據國家、省、市有關集體建設用地流轉管理的規定,雙方本著平等、自愿、誠實、守信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 甲方依據本合同出租土地的使用權,土地所有權屬_________,地下資源、埋藏物和公用設施均不在土地使用權出租范圍。
第三條 乙方在承租土地使用權范圍內所進行的利用土地的各項行為,均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不得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第四條 甲方出租給乙方的地塊位于_________,出租的土地使用權面積為_________平方米。地塊位置及四至范圍詳見附圖,附圖已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確認。
租賃期限內,若政府為了社會公共利益需要經依法批準征收該土地或土地所有者為鄉(鎮)村公益事業建設需要經依法批準收回該土地,本合同即行終止,但甲方應提前通知乙方,收取的多余租金應予以退回。
第五條 本合同項下的租賃地塊,按照規劃批準的用途為_________用地。
第六條 本合同項下的土地使用權租賃期限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甲方應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將本合同項下的土地提供給乙方。
第七條 該地塊的土地使用權租金以土地面積計算,租金標準為每平方米每年_________元人民幣,該地塊的年租金總額為_________元人民幣(大寫:_________)。
第八條 雙方同意采用以_________年為周期一次性支付租金的形式,每期一次性支付租金的總額為_________元人民幣(大寫:_________元人民幣)。從第二期起,每期租金的增幅為上期租金總額的_________%(大寫:百分之_________)。
第九條 乙方同意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十日內以現金或現金支票方式交付完首期土地租金。以后每期租金支付的時間為履行周期租賃時間的第一個月內。
第十條 如果乙方不能按時支付應付款項,逾期兩個月內(含兩個月),應按每期繳納租金的_________%(大寫:百分之____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逾期超過兩個月仍未按合同規定繳齊應付的款項,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可向乙方索賠因此遭受的實際經濟損失。
第十一條 乙方擅自改變土地用途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可無償收回土地使用權,所收取的租金不予退還。
第十二條 如甲方不能按時將本合同項下的土地交給乙方使用,應按收繳租金的_________%(大寫:百分之____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逾期超過兩個月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并可向甲方索賠因此遭受的實際經濟損失。
第十三條 在合同簽訂后30日內,雙方應按規定辦理有關土地登記手續。
第十四條 乙方將本合同項下的土地使用權轉租時,須征得甲方同意,并按規定辦理有關手續。
第十五條 乙方如需改變本合同第五條規定的土地用途,須取得甲方和土地、規劃行政主管部門的同意,并經原批準用地的市、縣人民政府批準,并依照有關規定補簽或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租賃合同,并辦理租賃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手續。
第十六條 本合同規定的租賃年限屆滿,乙方應在期滿后三十天內,交回土地他項權證,并辦理租賃土地使用權注銷登記手續。乙方如需繼續承租該土地使用權,須最遲在期滿之日前三個月向甲方提交續期申請書,除該土地使用權被依法征收或收回外,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續期權,并在確定新的土地使用權出租年限、租金標準及其他條件后,雙方補簽或重新簽訂出租合同,并按規定重新辦理有關土地登記手續。
第十七條 任何一方對于因發生不可抗力且自身無過錯造成延誤或不能履行合同義務的,可不承擔責任,但必須采取一切必要的補救措施以減少損失并及時書面告知對方。
第十八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及蓋章(畫押)之日起生效。
第十九條 本合同和附件共_________頁,以中文書寫為準。
第二十條 本合同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廣東省_________市(縣、區)簽訂。
第二十一條 本合同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及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保護和調整。
第二十二條 因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①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②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確認后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并送當地土地行政主管部門留存。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一式陸份,其中:甲乙雙方各貳份;貳份由_________市(縣、區)土地行政主管部門留存。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電話(手機):_________ 電話(手機):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附件
一、本合同適用于集體土地所有者或土地使用者,將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租賃給承租人使用的行為;由集體土地所有者或土地使用者與承租人簽訂。
二、《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租賃合同》包括合同正文和附圖。
三、本合同為示范文本,可作為簽約文本,但監制、印制單位不承擔法律責任。
四、甲乙雙方在簽訂本合同前應先到當地土地、規劃行政主管部門查詢該土地使用權是否符合租賃的條件。
土地使用權贈與合同書 篇6
第一條 本合同當事人:
轉讓人(以下簡稱甲方):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碼:
電話:
傳真:
受讓人(以下簡稱乙方):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碼:
委托代理人:
身份證號碼:
電話:
傳真:
第二條 乙方于年 月 日,在交易中心(下稱交易中心)通過公開拍賣方式,以人民幣 元(小寫:¥ 萬元)整的價格,競得甲方委托交易中心拍賣轉讓的 宗地的土地使用權及地上建筑物、附著物(以下簡稱交易標的物),現甲、乙雙方就交易標的物轉讓事宜訂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第三條 甲方同意按本合同約定的條件將交易標的物轉讓給乙方,乙方同意按本合同約定的條件受讓交易標的物。
第四條 委托交易標的物內容:
(一)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號: 地合字( ) 號(含補充合同書);
(二)土地用途:商住用地;
(三)土地性質:;
(四)土地位置: 崗區中心城;
(五)土地使用年期年,即自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止;
(六)土地面積: (㎡);
(七)可建設總建筑面積為 (㎡);其中:商業建筑面積 平方米;居住 平方米; 小學 所,用地面積 平方米,建筑面積 平方米; 幼兒園 所,用地面積 平方米,建筑面積 平方米;
(八)建筑容積率:≤ ;
(九)建筑覆蓋率:≤ %;
(十)房地產證號:
(十一)產權狀態:已抵押;
(十二)租賃狀況:有租賃合約;
(十三)債務情況:已抵押給;
(十四)瑕疵披露:
1、抵押權人同意公開拍賣轉讓,但必須還清萬貸款后方可辦理注銷抵押登記手續;
2、甲方與園藝綠化有限公司就宗地平方米土地簽署了 年期《租賃合同》;
3、甲方與實業有限公司就宗地平方米土地簽署了 年期《 號地塊土地使用權租賃合同》;
4、甲方與就宗地平方米土地簽署了 年期《租賃協議》。
(十五)地上建筑物、附著物狀況及處理辦法:地上有部分臨時建筑物,園林和花卉,地塊按現狀轉讓;
(十六)其他情況見“地合字( ) 號”《 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書》及其他有關資料;
前款內容為簽訂本合同前交易標的物有關內容的現狀描述,甲方對前款內容的真實性、合法性、全面性負責。
第五條 本合同簽訂后,甲、乙方依照本合同規定行使權利、承擔義務,與交易中心無關。
第六條 乙方同意受讓本合同交易標的物的成交價款為人民幣億仟佰拾萬仟佰拾元(小寫:¥萬元)整;甲方對該成交價款無異議。
乙方同意已交付的履約保證金 萬元自動成為成交價款的一部分,余款(指成交價款減去履約保證金部分)乙方在本合同簽訂后 個工作日內一次付清;
乙方另行選擇下列第種支付方式:
(1)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個工作日內一次性直接向甲方支付。
(2)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個工作日內一次性匯入交易中心指定的賬號,由交易中心托管,該托管款項在辦妥交易標的物的產權轉移登記手續后,付給甲方。
第七條 涉及繳納標的物轉讓應繳的稅費中,依法屬轉讓方應繳納的均由甲方承擔;屬于受讓方應繳納的由乙方承擔。
如本合同按規定需要公證的,公證費用甲乙雙方各承擔%。
第八條 交易標的物轉移登記申請核準之日前,甲方應將應繳的地價款、土地使用費結清。
自轉移登記申請核準之日起,土地使用費由乙方承擔。
第九條 乙方同意接受交易標的物拍賣文件規定的一切條件,拍賣文件包括:《土地使用權委托拍賣合同書》、《土地使用權轉讓委托拍賣公告》、《土地使用權轉讓拍賣公告》、《土地使用權轉讓拍賣競買須知》、《競買申請書》(樣本)、《成交確認書》(樣本)、《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書》(樣本)。
乙方對交易標的物已勘察并審查核實,對其現狀(含瑕疵)無異議。
第十條 乙方按本合同規定付清成交價款余款后個工作日內,甲乙雙方備齊有關資料共同向房地產權登記機關申請辦理轉移登記。
房地產權登記機關核準轉移登記申請之日起 個工作日內,甲方應繳清轉讓方應繳的轉移登記稅費。
第十一條 在產權登記機關核準轉移登記申請以前,有關交易標的物的產權瑕疵所引起的風險、責任(但拍賣文件中已經披露的除外)仍由甲方承擔;自產權登記機關核準轉移登記申請后,有關交易標的物的一切風險和責任由乙方承擔。
第十二條 自產權登記機關核準轉移登記申請之日起個工作日內,甲方將交易標的物按現狀移交給乙方,相關文件資料同時移交。
自產權登記機關核準轉移登記之日起,乙方承接“地合字( ) 號”《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書》(含補充合同書)的一切權利與義務。
第十三條 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視為違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收回交易標的物,乙方已交納的履約保證金歸甲方所有,不予退還;造成甲方其他損失的,乙方負責賠償:
(一)開出的銀行支票或匯票在有效期內不能兌現或不能全部兌現的;
(二)未按本合同第六條規定的要求,支付成交價款余款的。
第十四條 本合同生效后,因甲方下列行為之一,乙方可單方解除合同,甲方應雙倍返還履約保證金,退還乙方所付成交價款(不含履約保證金);乙方不解除合同的,甲方每延期一日應向乙方支付成交價款萬分之的違約金:
(一)不能按本合同第八條要求將應繳的地價款、土地使用費結清并在第十條規定的時間內備齊資料與乙方共同到房地產權登記機關申請轉移登記手續的;
(二)隱瞞事實真相,出現其他第三人對交易標的物主張權利,對抗乙方權利的情形的;
(三)隱瞞事實真相、提供虛假資料,經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審核,不符合產權登記條件而導致不能登記的。
第十五條 甲方下列行為之一,致使乙方延期使用土地的,甲方每延期一日應向乙方支付成交價款萬分之的違約金:
(一)申請轉移登記時,不能在本合同第十條第二款規定的時間內交清轉讓方應交的轉移登記稅費的;
(二)未按本合同第十二條的要求移交交易標的物和所列的相關文件資料原件的。
(三)甲方其他行為,致使乙方延期使用土地的。
第十六條 本合同簽訂后,甲、乙方依照本合同規定行使權利、承擔義務,與交易中心無關。
第十七條 因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選擇下列第種方式解決(只能選擇一種):
(一)向深圳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三)向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深圳分會申請仲裁。
第十八條 本合同由甲乙雙方簽字、交易中心簽證蓋章后生效。
第十九條 本合同壹式陸份,甲方貳份,乙方貳份,其余由交易中心持有及分送有關部門,各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合同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簽訂地點: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合同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簽訂地點:
鑒證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合同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簽訂地點:
土地使用權贈與合同書 篇7
甲方:小學
乙方:,
甲乙雙方在平等互利的前提下,經甲乙雙方商議協定,乙方同意將自己承包的水田承包使用轉讓給甲方,并達成協議:
一、乙方土地四邊界限及面積
乙方承包水田地理位置位于_ 中心小學教師住房背后,東至:封波富英交界田埂為界限;南至:雷光榮旁邊為界;西至:中心小學教師住房旁為界;北至:水溝旁交界為界限。其面積為:1.5畝。
二、轉讓期限:永久性
三、轉讓費:1.5畝土地轉讓補償費標準為:元整(.00)。轉讓費因學校資金緊缺,將分批付清(以領款收據為準),一年內付清。
四、互轉方式
經甲乙雙方商議并達成協議:乙方自愿將自己所承包水田1.5畝的承包權轉給甲方。
五、甲乙雙方責任
1、自簽訂合同之日起,轉讓土地使用權歸甲方,乙方無權干涉其互轉讓后甲方對土地的使用權。
2、轉讓土地如有土地糾紛,由乙方全權負責解決,與甲方無關,若使甲方造成損失的,由乙方以轉讓費的50倍賠償給甲方。
3、若乙方非法干預甲方使用權,分期付款期限內不得提高轉讓
價格,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按民法典給甲方賠償轉讓費和建設所投入資金的50倍。
4、本村組所征收土地轉讓費由甲方承擔。
5、土地轉讓后。辦理該宗土地使用手續費由甲方承擔
六、其他約定事項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芒章村村民小組一份,芒章鄉村委會見證存檔一份。
七、此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20年月日
土地使用權贈與合同書 篇8
坐落于____________村南坊村民小組的土地,用地面積17000平方米(具體見簽章認可的紅線圖),原用途為耕地、漁塘等,現申請用途為工業用地。該土地權屬屬于____________村南坊村民小組,現____________村南坊村民小組經集體討論,同意將該地調撥給____________村村民委員會作工業用地,以后該地的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歸屬____________村村民委員會,特此證明。
村民小組(蓋章):_________________
組長簽名: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村民委員會(蓋章):_________________
主任簽名:________________
土地使用權贈與合同書 篇9
甲方(出借人):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各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生效)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本著平等、真實、自愿的原則,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簽訂本合同,并保證共同遵守。
甲、乙雙方為履行甲方與乙方: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簽訂的《借款合同》,借款金額為人民幣大寫: 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小寫: 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借款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以《借款借據》為準),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達成以土地抵債協議書,協議如下:
第一條、甲方與乙方共同確認,截止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乙方欠甲方的借款本息合計為:____________________ 元整(小寫:¥ 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人民幣。
第二條、乙方將同意將目前廠區占地__________畝,位置 的土地作價__________元使用權轉讓給甲方。但目前由于廠址搬遷尚未取得土地權屬證書,但乙方承諾待取得土地權屬證書后十日內將該土地過戶給甲方。
第三條、如果乙方違約故意不轉讓以上土地使用權,逾期一日按欠款總金額千分之__________支付違約金。如果甲方違約不接受以上土地按欠款總金額的百分之__________支付違約金。
第四條、雙方約定土地轉讓所需要的一切費用均有乙方承擔。
第五條、違約責任,
(1)、除不可抗力的原因外,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應向守約方支付欠款總額__________%的違約金。
(2)、任何一方違反其在本合同中所做的陳述或其他義務,而使守約方遭到損失,則守約方有權利要求違約方予以賠償。
第六條、生效條件本協議自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在本協議上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成立。
第七條、本協議一式二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當事人各持一份。
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土地使用權贈與合同書 篇10
甲方:
乙方:
甲方因與_____________土地使用權轉讓一事,特委托福建律師事務所律師作為其代理人,處理該土地轉讓非訴事宜。
一、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律師為本非訴案件代理人。
二、 甲方應向乙方如實提供本案有關的文件、材料、及相關事項,不得提供虛假的信息及內容,否則乙方有權隨時解除合同。
三、 如甲方提出終止委托關系,非因乙方過錯的,乙方收取的代理費用不予退回。如乙方終止委托關系,代理費全部退還甲方。
四、 委托權限如下:
1、向有關部門調取與本案有關材料;
2、為委托方提供法律支持、幫助;
3、代理委托方了解案件相關的事實;
4、代為書寫與本案有關的合同文書;
5、代為甲方處理訂立轉讓合同的有關事務。
五、雙方同意本次代理協議的簽訂確定為意向書,待正式簽訂協議之日,確定代理費用,并予以繳納。
六、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持一份。合同有效期至協助委托人辦理完畢非訴事務為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地使用權贈與合同書 篇11
出讓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受讓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根據____市(縣)國讓(合)字(200 )第____號《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以下簡稱《出讓合同》)第四十五條的約定,出讓人中華人民共和國__省(自治區、直轄市)__市(縣) 局,與受讓人____ ,雙方就合同中有關土地開發利用等未盡事宜,約定如下:
第一條 受讓人除按照《出讓合同》第十三條第一款約定日期動工建設外,同意在年月日前完成項目施工建設,并申請竣工驗收。
受讓人按照《出讓合同》第十三條第二款約定提出延建申請,并經出讓人同意延建的,其項目竣工和申請竣工驗收日期可按同意延建的時間相應順延。
第二條 受讓人同意《出讓合同》項下受讓宗地的投資總額不低于____萬元人民幣。屬于工業建設項目的,受讓人同意《出讓合同》項下受讓宗地的項目固定資產投資額不低于經批準或登記備案的萬元人民幣,單位用地面積投資強度不低于每公頃____萬元人民幣,項目固定資產投資包括建筑物、構筑物、設備投資和地價款等。
第三條 受讓人除按照《出讓合同》第十一條各項約定履行外,同意該受讓宗地容積率不低于____%,建筑系數不低于____%。
第四條 屬于工業建設項目的,受讓人同意該受讓宗地中用于企業內部行政辦公及生活服務設施的用地不超過受讓宗地面積的____%,即不超過公頃。受讓人不得在受讓宗地范圍內建造成套住宅、專家樓、賓館、招待所和培訓中心等非生產性設施。
第五條 受讓人按照《出讓合同》第十三條約定日期動工建設,但已開發建設面積占建設總面積比例不足三分之一或已投資額占總投資額不足25%,且未經批準中止開發建設連續滿一年的,也視為土地閑置,出讓人有權向受讓人征收土地閑置費。
第六條 出讓人、受讓人雙方同意將《出讓合同》第三十三條約定的土地閑置費標準定為相當于出讓宗地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總額的%,即人民幣元。
第七條 受讓人因自身原因終止該項目投資建設,向出讓人提出終止履行《出讓合同》并申請退還土地的,出讓人報經原批準土地出讓方案的人民政府或機關批準后,區分情況分別按以下約定退還除《出讓合同》第八條約定的定金以外的全部或部分土地使用權出讓金(不計利息),收回土地使用權,但該宗地范圍內已建的建筑物、構筑物不予補償,出讓人還可要求受讓人清除已建建筑物、構筑物,恢復場地平整。
(一)受讓人在《出讓合同》約定的動工建設日期屆滿一年前不少于60日向出讓人提出申請的,出讓人在扣除定金后退還受讓人已支付的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二)受讓人在合同約定的動工建設日期超過一年但未滿二年,并在屆滿二年前不少于60日向出讓人提出申請的,出讓人應在扣除《出讓合同》第八條約定的定金,并按照本補充協議第六條約定征收土地閑置費后,將剩余的已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退還受讓人。
第八條 因自身原因減少項目投資規模,而導致部分建設用地空閑,且具備分割條件,并能重新用于開發建設的,受讓人須在項目完成建設前90日向出讓人提出退還相應面積建設用地申請。經市、縣人民政府批準后,出讓人與受讓人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變更協議,由出讓方收回相應部分的土地使用權,將所收回土地對應的土地出讓金在扣除相應比例的定金后,退還給受讓人。
第九條 受讓人未能按照《出讓合同》第十三條第一款約定日期或第二款同意延建所另行約定日期動工建設的,每延遲一日,應向出讓人支付相當于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總額__‰的違約金;造成土地閑置的,還應當按照本補充協議第六條的約定支付土地閑置費。
第十條 受讓人未能按照本補充協議第一條第一款約定日期或第二款同意延建所另行約定日期完成項目建設并申請竣工驗收的,每延遲一日,應向出讓人支付相當于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總額‰的違約金。
第十一條 在項目竣工驗收后60日內,受讓人應向出讓人提供工程竣工驗收資料及項目竣工決算審計報告等有關資料,由出讓人按照《出讓合同》第十一條及本補充協議第二條、第三條、第四條約定的投資額、投資強度、土地利用強度等指標,對該宗地的實際投資強度、土地利用強度等進行復核。
受讓人實際投資強度、土地利用強度不能滿足雙方約定的指標的,屬于違約,出讓人有權收取違約金,并可要求受讓人繼續履約。
第十二條 項目投資總額、固定資產投資額和單位用地面積投資強度未達到本補充協議第二條約定標準的,出讓人可以按照實際差額部分占約定投資總額和投資強度指標的比例,要求受讓人支付相當于同比例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違約金。
第十三條 項目建筑容積率、建筑密度等任何一項指標低于《出讓合同》第十一條和本補充協議第三條約定標準的,出讓人可以按照實際差額部分占約定標準的比例,要求受讓人支付相當于同比例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違約金。
第十四條 工業建設項目的綠化比例以及企業內部行政辦公及生活服務設施用地所占比例等任何一項指標超過《出讓合同》第十一條和本補充協議第四條約定標準的,受讓人應當向出讓人支付相當于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總額__%的違約金,并自行拆除相應的綠化和建筑設施。
第十五條 在出讓期限內,受讓人要求改變《出讓合同》規定的土地用途等土地使用條件的,雙方同意按照本條第__款規定辦理:
(一)由出讓人收回土地使用權后,依法重新出讓。
(二)按照《出讓合同》第十七條的約定辦理改變土地用途和土地使用條件批準手續后,由受讓人按照批準變更時新舊土地使用條件下該宗地的土地市場價格差額補交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第十六條 [其他事項]
出讓人(蓋章):_________ 受讓人(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地使用權贈與合同書 篇12
甲方:
乙方:
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達成以下協議:
一、 贈與標的
為促進傳統文化發展,甲方自愿將其承包的長安區引鎮新貫寺村西翠花以下兩塊土地的使用權無償贈與乙方;
涉及使用權贈與的土地四至分別為:
地塊1——
東至: _ 毛農立地坢
西至: _ 河邊
南至: 大石頭
北至: 坡下
地塊2——
東至: 羽園溝_____
西至: 陽坡坡跟
南至: 河堤 ___
北至: 坡溝
二、 贈與期限
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至甲方對該土地的承包權到期為止;
三、 權利義務
1. 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10日內,甲方應將上述土地的使用權贈與并交付乙方;
2. 在贈與期內,甲方不得干擾乙方對上述土地的合法使用;
3. 在贈與期內,如遇乙方之外的原因,上述土地產生處分收益或孳息,該收益或孳息應歸甲方享有。
四、 土地附著物
1. 上述土地內的林木也贈與乙方使用;
2. 乙方應維護上述土地及其附著物的合理生態狀態;
五、 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如違反本協議規定,應依法承擔違約責任,如給另外一方造成損失的,應依法予以賠償。本協議有未盡事宜,由各方協商決定,或依法處理。
六、 不可抗力
如因不可抗力,導致本協議無法履行,則依法處置。
甲方:
代表人:
乙方:
代表人:
年 月 日
土地使用權贈與合同書 篇13
土地使用權流轉合同書
甲方: 村民委員會
乙方: 有限公司
為加快 鎮新農村建設步伐,保護甲乙雙方的合法權益,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互惠共贏、誠實信用的原則,就甲方為乙方提供流轉土地招引乙方在 鎮投資建設生態葡萄園觀光休閑項目一事進行了充分協商,達成一致,簽訂協議如下,雙方共同遵守:
一、土地使用權流轉的地址:四川省 鎮村 組(小地名)。(具體所涉村民小組及農戶同意流轉的相關文件詳見附件)
二、土地使用權流轉的面積:甲、乙雙方確認的一期項目用地約畝;其中田: 畝,地: 畝,共計: 畝。(具體土地面積、四至等明細見附件及圖紙,本合同簽訂后,甲方協助乙方在土地周圍埋設界樁)。根據項目建設和發展的情況,如乙方需要增加土地流轉面積,可向甲方提出申請,甲方承諾比照本協議的約定予以優先滿足。
三、土地使用權流轉的期限:土地使用權流轉期限為 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期滿后如國家土地政策無重大變化乙方承包期按本合同條款可順延至年月號。
四、土地使用權流轉的用途:一期項目用地用于生態葡萄休閑觀光園區建設。
五、土地使用權流轉的費用及計算辦法:田按市斤黃谷/畝/年,地按市斤黃谷/畝/年,實物計價,黃谷均以本地每年市價的中等普通黃谷價折合現金(以每年10月25日至31日本地市場平均價格作為參考)。
六、其它約定:1、基地內,乙方自主經營,自負盈虧;因建設生態葡萄園觀光休閑項目國家扶持的各類優惠政策歸乙方所有。2、合同執行過程中,涉及國家對土地的各類優惠政策歸甲方所有;如國家需要征用土地,乙方須積極配合,土地補償費、社保指標等歸甲方,乙方因建設生態葡萄園觀光休閑項目的所建物業及附屬物、附著物等所有賠償、補償歸乙方。3、合同執行結束后,乙方須將土地恢復原狀后交付于甲方。4、為保證還耕,乙方需在簽訂土地流轉合同時向甲方交付壹拾萬整元的還耕保證金,還耕保證金由鎮政府代管。
七、土地使用權流轉費用支付方式:先付費后使用。從協議生效之日起七日內乙方向甲方付清一年流轉費用,下年起的流轉費以簽訂日期提前一個月付給甲方。乙方只需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約定的土地使用權流轉費用,甲方內部村民小組及所涉農戶的土地使用權流轉費用的分配及領取等事宜由甲方自行處理,與乙方無關。除本合同約定的土地使用權流轉費用外,甲方及 鎮政府不再收取乙方的任何費用。
八、甲方責任與義務:
1、甲方協助乙方按相關規定辦妥乙方土地使用權流轉的手續及到 人民政府備案登記。乙方使用土地只對甲方負責,土地流轉所涉及的農民繳納權益由甲方全面負責處置。甲方保證所涉及的農民不得影響乙方經營,如影響甲方應賠償乙方的所有損失。
2、甲方承諾乙方在 鎮投資享受市及鎮招商引資相關的優惠政策。甲方負責提供當地的基本情況、投資環境、優惠政策等相關資料給乙方,并保證所提供資料的真實性、有效性。
3、為推進項目建設進度,甲方指派專人協助乙方辦理項目前期立項、申報、選址、土地使用許可的手續,積極配合乙方辦理公司注冊登記等手續,協助辦理消防、環保等基建前期手續,協調與相關單位對接工作。
4、甲方協助乙方將水、電(動力電)、路端口接抵乙方項目現場建設場地紅線,相關費用由乙方負責,保證項目建設施工和完工后的正常用水、用電。
5、乙方在項目建設和生產經營期間,甲方對乙方實施重點招商引資保護計劃,政府下屬各有關職能部門進入檢查工作時,須經甲方同意,方可前往,否則可以不予支持。
6、在整個流轉期限內,如因政府開發建設的需要,對項目實施搬遷,甲方承諾:搬遷補償標準按政府文件執行,涉及房屋和地面附屬物、附著物搬遷、補償費用全部歸乙方所有。
九、乙方責任與義務:
1、乙方須按本協議約定使用流轉土地的用途,項目建設規劃設計需服從 鎮建設規劃,建設方案須報 發改局備案。
2、乙方須按本協議的約定支付流轉費用,項目建設必須嚴格按照安全設施“三同時”原則建設,確保企業“三廢”達標排放,做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
3、乙方保證資金按時到位,在備案成功后三十日內開工建設,并在約定時間內一年內完成打圍、種植;第二年完成觀光休閑、展示區全部功能設施建設,具備投產開業的全部條件。
4、乙方承諾在生產經營期間,守法經營,安全生產,照章納稅,接受相關部門檢查。
5、服從甲方管理,并按甲方要求按時報送各類報表,支持甲方統計工作。
6、合同期滿,如乙方需繼續流轉本合同項下的土地,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權,并于合同期滿前兩個月與甲方平等協商,重新訂立合同。
十、違約責任:
1、因甲方未能按相關規定辦妥乙方土地使用權流轉和使用的合法、合規手續,甲方對乙方的投資和損失(包括逾期利潤)負全部賠償責任。
2、乙方未按約定的用途使用土地,甲方有權予以糾正,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自負。
3、乙方應按約定的期限付清土地流轉費用,遲延時間按銀行同期活期存款利率支付利息,并加收每月2%滯納金。
十一、其他
1、簽訂合同時,對甲方留在流轉土地上的樹木、竹林、地上附著物等的處理約定: ;合同到期后,乙方因生產經營需要而投入新建的相關設施及地上附著物進行補償的約定: 。
2、本合同期限內,乙方可以對土地進行再流轉,但再流轉期限不得超過本合同約定的流轉期限。
3、未盡事宜,雙方協商一致后訂立補充協議,其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其他需說明的事項: 。
5、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可以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或協商后又反悔的,可以請求 鎮人民政府調解;不愿協商、調解或協商、調解不成的,以及達成調解協議后又反悔的,可以向 農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 人民法院起訴。
十二、本協議一式六份,經甲、乙雙方簽章后生效,雙方各執一份,送 市鎮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 市發展和改革局、 市農發局備案各一份。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一、
農戶土地使用權流轉委托書
本戶自愿將位于四川省市鎮 村組的 畝承包地(詳見流轉土地明細表)的承包經營權委托鎮 村村民委員會全權進行流轉,本戶接受鎮村村民委員會與流轉受讓方議定的流轉費用標準及簽署的相關文件。
委托流轉土地明細表
市 鎮 村村民委員會
序號委托方(承包農戶)簽名家庭人口數地塊
名稱四 至 界 限面積
(畝)是否基本農田委托方(承包農戶)持有的土地承包經營權證編號
東南西北
附件二、
流轉土地基本情況表
市鎮 村村民委員會
序號地塊名稱四 至 界 限面積
(畝)是否
基本
農田土地承包
經營權證編號
東南西北
合計(小寫) 畝 (大寫) 畝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村民小組法定代表人簽字(公章)
附件三、
流轉土地基本情況附圖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村民小組法定代表人簽字(公章)
附件四、
鎮 村村民委員會會議記錄
市 鎮村第 村民小組會議記錄
土地使用權贈與合同書 篇14
甲方:_______有限公司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誠實信用、自愿公平的原則,就甲方向乙方房產抵押事項,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達成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為了確保甲、乙雙方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已達成的《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其有權處分并擁有使用權的位于____市______鎮,面積為______畝的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全部權利抵押給乙方,作為履行該主合同的擔保。該抵押物名稱、數量和價值等情況詳見本合同的件一。
第二條本抵押合同擔保的范圍為主合同中約定的主債權及利息,工程款,違約金以及實現抵押權的費用。
第三條甲、乙雙方特別聲明,本合同的效力獨立于主合同,主合同無效,不影響本抵押合同的效力。
第四條本合同項下有關評估、保險、鑒定、登記、保管等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五條在本合同簽訂后日內,甲、乙雙方持本合同及全套該抵押物的證明文件,到有關管理部門辦理抵押物的登記手續。甲方還同意在本合同簽訂后,在抵押登記手續辦妥前,土地使用權等證明文件可以交由乙方保管。
第六條抵押期間,未經乙方的書面同意,甲方不得轉讓、出租、變賣、再抵押、抵償債務、饋贈或以任何其他形式處置或轉移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由此引起乙方的.任何損失,由甲方承擔責任。
第七條甲方負責繳付涉及該抵押物的一切稅費。甲方因不履行該項義務而對乙方造成的一切損失,甲方應負責賠償。
第八條發生以下情況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規定辦理:
甲方違反本合同的第六條;
當有任何糾紛、訴訟、仲裁發生、可能對抵押物有不利影響的。
第九條甲方保證乙方對主合同約定的主債權及利息,工程款,違約金的利益有對抵押物的優先受償權。
第十條處分抵押物的價款不足清償的,乙方有權另行追索。
第十一條處分抵押物的價款超過應償還部分,乙方應退還甲方。
第十二條甲方在遵守本合同其他條款的同時還作聲明及保證如下:
乙方提供的一切資料均真實可靠,無任何偽造和隱瞞事實之處;
甲方在占有抵押物期間,應遵守管理規定,按時付清該抵押物的各項管理費用,并保證該抵押物免受扣押或涉及其他法律訴訟。
如不履行上述責任,須賠償乙方因此遭受的損失;
當有任何訴訟、仲裁發生,可能對抵押物有不利影響時,甲方保證在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第十三條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如發生分立、合并,由變更后的機構承擔或分別承擔本合同項下義務。甲方被宣布解散或破產,乙方有權提前處分其在合同項下的抵押物。
第十四條抵押權的撤銷:主合同債務人已按合同約定的方式和期限清償了債務或已提前清償了債務,或甲、乙雙方簽定房地產轉讓合同并完成登記后,抵押權自動撤銷。
第十五條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有權依法定方式處分抵押物:
主合同約定的主債務產生后,甲方未依約清償債務或所延期限已到甲方仍未清償債務。
甲方被宣告解散或破產。
第十六條違反本協議的約定,構成違約行為。違約方應承擔違約責任,賠償對方一切實際損失,包括但不限于既得利益、預期利益和為處理此違約行為而支付的一切費用。
第十七條本合同生效后,甲、乙雙方均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如需要變更或解除的,應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的協議。在未達成書面的協議之前,本合同的各條款依然有效。
第十八條雙方在履行本合同時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在雙方協商后仍未達成協議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向抵押物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九條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以簽訂補協議,該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該補充協議必須是書面的。
第二十條本合同件作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一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登記機關存檔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二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成立,自在有關房產管理部門登記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三條本合同件:
1.抵押物清單。
2.甲、乙雙方的有效證明。
甲方:________________公司
法定代表人
或授權代表: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公司
法定代表人
或授權代表:____________
日期:
土地使用權贈與合同書 篇15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規定,經雙方自愿、友好充分協商,就土地轉讓事宜達成如下條款,并共同遵守。
一、甲方自愿將 字第 號,轉讓給甲方。
二、乙方對上述土地使用性質為商住用地的國有土地使用權經行確認,對土地證載明的內容無任何異議。
三、土地轉讓使用期限為上述土地使用權證所載明的剩余期限。
四、上述土地畝數為 畝,土地轉讓價款每畝人民幣 萬元,轉讓總價為 萬元。
五、付款方式:乙方在本協議簽訂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四方共管 萬元。待土地證辦到乙方名下解付給甲方充當土地款。
六、甲方在本協議簽訂之日起90個工作日內將上述商住用地國有出讓土地使用權辦至乙方名下之日起三天內,甲方將國有土地使用證(容積率2.65,以土地證為準)交付乙方,雙方簽署交付手續。
甲方接到土地管理部門新土地證并交到乙方的當天,乙方向甲方付清上述土地的一切受讓金。
七、雙方責任
(一)甲、乙雙方責任
1、甲方承諾對本協議約定項下標的物擁有合法權益,沒有任何顯性或潛在的權益爭議;
2、負責辦理以上標的物的過戶手續;
3、支付該八宗地轉讓(除乙方支付契稅以外)的所有稅費。
4、乙方付清受讓金之日起5天內,甲方清理該土地上的所有隨著物。
(二)乙方責任
1、配合甲方辦理土地過戶手續;
2、依約按時支付受讓土地定金及土地轉讓款;
3、支付受讓該八宗土地的契稅。
八、違約責任
本協議生效后,自乙方向甲方支付定金之日起90個工作日內,甲方沒有將上述商住地土地使用權過戶到乙方指定名下,視為甲方違約,甲方應解除共管賬戶。并賠償乙方 萬元人民幣違約金。乙方在接到轉讓的商住土地證后三個工作日未付清一切受讓金視為乙方違約,則甲方不退還乙方 萬元。并立即收回國有土地證使用權。
九、其他:
2、本協議自甲、乙方簽字蓋章,簽訂之日起生效。本協議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可友好協商,簽訂補充協議,其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丙方:
法定代表人:
丁X:
法定代表人:
簽約時間:
簽約時間
土地使用權贈與合同書 篇16
轉入方: (以下簡稱甲方)
轉出方: (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促進土地規模經營和高效農業,推進新農村建設進程,在不改變土地集體所有制的性質和不改變乙方在二輪承包續包期內的承包權以及不改變土地的農業用途的前提下,在征得土地承包合同的原發包同意的情況下,按照“依法、自愿、有償”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成土地使用權流轉合同如下:
一、 流轉形式:出租;
二、土地流轉面積: 畝(大寫)。田塊數 塊。土地類別:水稻田 畝。旱田 畝,山坡天 畝,其他 畝。
三、土地使用權流轉期限為 年,即公歷20 年 月 日起至20 年 月 日。
四、流轉土地用途:甲方征得土地用于企業用地。
五、土地流轉價格及支付方式:(一)貨幣形式計價。甲方付給乙方流轉費每年每畝 元,在每年的 月份結算付清。(二)每5年按其稻谷(400斤)的國家保護價提增一次。
六、國家政策性補貼享受約定
國家政策補貼經甲乙雙方約定由 方享受。
七、合同效力
合同生效后,在土地使用權流轉期限內,甲、乙雙方必須嚴格遵守,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解除合同。但遇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發生變化時,以新出臺的法律、法規和政策作相應的變更。
八、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
發生糾紛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有關部門調解,調解不成由人民法院依法裁決。
九、合同生效條件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地使用權贈與合同書 篇17
甲方(轉讓人):_______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讓人):________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擁有位于_________市_________路占地面積為_________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權。甲方擬將該土地使用權及與之相關的項目開發權轉讓給乙方。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現根據我國現行土地轉讓及開發的法律法規,結合本協議所指土地及其開發的實際情況,自愿達成如下協議,供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轉讓土地基本情況
1.土地座落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土地使用權面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已批準的容積率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已批準的建筑面積:__________________(其中:非住宅_________平方米,住宅_________平方米。)
5.土地規劃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土地使用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土地現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國有土地使用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協議書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地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土地項目開發權狀況
1.甲方已領取了建設用地批準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2.甲方已經_________市政府批準在擬轉讓的地塊上取得單項開發權,并領取了單項開發資質證;
3.甲方已按土地規劃用途委托了設計并辦理了報建手續,繳納了報建所需費用。
第三條其他權利狀況
1.甲方確認本協議所轉讓的土地使用權及項目開發權是其合法擁有,不存在抵押、查封、第三人主張權利等產權瑕疵;
2.承擔形成轉讓款的現狀所產生的債權債務及一切法律經濟責任,甲方確認為取得本協議所轉讓的土地使用權及項目開發權已支付了一切應付款項、費用,不存在債權、債務爭議(包括綠化費、拆遷安置補償等)。
第四條文件的提供
1.甲方應向乙方提供下列文件: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甲方營業執照(出示原件或提供復印件)。
2.乙方應向甲方提供下列文件:
(1)投資審批部門簽發的項目批準證書(復印件);
(2)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乙方營業執照(出示原件或提供復印件)。
第五條轉讓期限
1.本協議所述土地使用權轉讓期限為自乙方申領的該場地國有土地使用權證載明的起始日起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2.自乙方領取該場地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日起,前款所述場地的土地使用權歸乙方所有,其合法權益受國家法律保護。 3.在轉讓期限內,除本協議另有規定外,甲方不得收回土地使用權。
第六條轉讓價格
1.甲乙雙方確認本協議的轉讓價格以甲方已獲得批準的可建筑面積為計價面積,轉讓價每平方米人民幣_______________元,計人民幣_________元;
3.乙方在受讓后獲準增加或減少建筑面積,與甲方無關,不作為增加或減少乙方向甲方支付轉讓款的依據。
第七條支付方式
1.支付
(1)在本協議生效之日起_________個工作日內,乙方應支付本協議轉讓價款_________%給甲方。
(2)在甲方將涉及轉讓地塊的使用權和項目開發權資料,包括但不限于土地出讓協議書、紅線圖、建設用地批準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筑工程規劃許可證,建筑設計要點、設計圖紙、單項開發權批文及資質證等原件資料交付后_________個工作日內,乙方應支付本協議轉讓價款的_________%給甲方;
(3)在規劃國土部門根據甲乙雙方共同申請將涉及轉讓地塊的土地使用權和項目開發權辦理到乙方或其指定人名下后_____個工作日內,乙方應支付本協議轉讓價款的_________%給甲方。
(4)在乙方根據項目開發需要,將原規劃的辦公、商場功能報批為商住功能后___個工作日內,乙方應支付本協議轉讓價款的___%給甲方。
(5)在乙方獲準開工后_________天內,乙方應支付本協議余下轉讓價款給甲方。
2.甲方收取本協議轉讓價款的開戶銀行為:_________帳號為:__________________;甲方亦可書面通知乙方有關甲方收款或委托第三人收款的新的銀行及帳號:__________________。
3.甲方收取乙方款項,應按規定開具發票予乙方或乙方指定的單位或個人。
第八條資料的交付及手續的辦理
1.在本協議生效后_________個工作日內,甲方應將涉及轉讓地塊的土地使用權及項目開發權資料,包括但不限于土地出讓協議書、紅線圖、建設用地批準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筑工程規劃許可證、建筑設計要點、設計圖紙、單項開發權批文及資質證等原件資料給乙方。
2.在本協議生效后_________天內,甲乙雙方備齊有關資料共同向市規劃國土部門申請辦理本協議所指土地的使用權轉讓登記手續及項目開發權的更名過戶手續。
第九條稅費的負擔 在本協議土地使用權轉讓和項目開發權更名過戶過程中,涉及到政府主管部門及政府部門指定的機構應收取的各種稅費,均由甲方承擔,如按規定應由甲乙雙方分擔的,亦由甲方以乙方名義支付,乙方應承擔的部分,已由其以轉讓價款方式體現在支付給甲方的價款中
第十條轉讓的法律狀況
1.甲方轉讓本協議所涉及之土地使用權后,該土地使用權出讓協議及登記文件中載明的權利和義務隨之轉移給乙方;
2.在土地使用權的轉讓登記以前,有關該地塊產權瑕疵所引起的風險、責任,由甲方承擔;自房地產登記機關核準轉讓登記之日起,有關該地塊的風險和責任由乙方承擔。
3.甲方為取得該地塊的土地使用權及項目開發權所需支付的一切款項、費用(包括但不限于政府回填綠化費)、債務、責任,由其自行承擔,不因本協議的生效及轉讓登記手續的辦理而轉移。
第十一條甲方的違約責任
1.在本協議生效后,甲方單方面解除本協議,或拖延履行本協議應盡義務超過三十個工作日,視甲方構成根本性違約。甲方應雙倍返還乙方定金,退還已收乙方的轉讓款并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支付利息給乙方。
2.因甲方隱瞞事實真相,出現第三人對本協議所指的土地使用權及項目開發權出現權利或其他甲方的原因,致使本協議不能履行,視甲方單方違約,甲方按本條第1款規定向乙方承擔責任。
3.甲方遲延履行本協議的規定義務未達到根本性違約,應按乙方已付轉讓款每日萬分之二點一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4.因甲方原因,在轉讓給乙方的土地使用權及項目開發權設定或債務,影響乙方項目的開展,乙方有權將應付甲方的轉讓價款直接支付給主張權利的債權人,并追究甲方的違約責任。
第十二條乙方的違約責任
1.在本協議生效后,乙方單方面解除本協議,應按本協議總價款的_________%賠償甲方的經濟損失;
2.乙方遲延支付轉讓價款給甲方,應按遲延額每日萬分之_________支付違約金給甲方,逾期三十個工作日,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乙方應按本協議總價款的_________%賠償甲方的經濟損失。
第十三條聲明及保證 甲方:
1.甲方有權轉讓本協議所定地塊,并具有與乙方簽署本協議的完全能力。
2.甲方簽署和履行本協議所需的一切手續(_________)均已辦妥并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協議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甲方履行本協議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甲方確認并保證,在乙方實際獲得本協議所定地塊的土地使用權之前未設置任何抵押、債權或債務,不被任何第三方追索任何權益。
5.甲方為簽署本協議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協議的簽署人是甲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協議生效后即對協議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乙方:
1.乙方有權簽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協議。
2.乙方簽署和履行本協議所需的一切手續(_________)均已辦妥并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協議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乙方履行本協議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乙方為簽署本協議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協議的簽署人是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協議生效后即對協議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十四條保密 甲乙雙方保證對在討論、簽訂、執行本協議過程中所獲悉的屬于對方的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文件及資料(包括商業秘密、公司計劃、運營活動、財務信息、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秘密)予以保密。未經該資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_________年。
第十五條通知
1.根據本協議需要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協議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采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第十六條協議的變更 本協議履行期間,發生特殊情況時,甲、乙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協議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征得對方同意后,雙方在規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出_________天內)簽訂書面變更協議,該協議將成為協議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經雙方簽署書面文件,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協議,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十七條協議的轉讓 除協議中另有規定外或經雙方協商同意外,本協議所規定雙方的任何權利和義務,任何一方在未經征得另一方書面同意之前,不得轉讓給第三者。任何轉讓,未經另一方書面明確同意,均屬無效。
第十八條爭議的處理
1.本協議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并按其進行解釋。
2.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九條不可抗力 1.如果本協議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協議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
2.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盡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通過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_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供關于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及協議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協議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3.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雙方應立即通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協議。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后,雙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協議項下的各項義務。如不可抗力及其影響無法終止或消除而致使協議任何一方喪失繼續履行協議的能力,則雙方可協商解除協議或暫時延遲協議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無須為此承擔責任。當事人遲延履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4.本協議所稱“不可抗力”是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并于本協議簽訂日之后出現的,使該方對本協議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災害如水災、火災、旱災、臺風、地震,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不論曾否宣戰)、動亂、罷工,政府行為或法律規定等。
第二十條協議的解釋 本協議未盡事宜或條款內容不明確,協議雙方當事人可以根據本協議的原則、協議的目的、交易習慣及關聯條款的內容,按照通常理解對本協議作出合理解釋。該解釋具有約束力,除非解釋與法律或本協議相抵觸。
第二十一條補充與附件 本協議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本協議的附件和補充協議均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二條協議的效力
1.本協議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或協議專用章之日起生效。
2.有效期為___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3.本協議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土地使用權贈與合同書 篇18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鑒于本合同甲方為本合同所指地塊土地使用權之合法擁有者,并同意轉讓該地塊的土地使用權;本合同乙方同意受讓本合同所指地塊土地使用權。現甲乙雙方就甲方向乙方轉讓本合同所指地塊土地使用權事宜,經友好協商,特訂立本合同。
1.總則
1.1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城市房地產轉讓管理規定》、《_________》及其它有關規定,參照國內和_________市各開發區的通行慣例,由甲方向乙方轉讓_________號地塊內的部分土地使用權,用于乙方興辦_________。
1.2 甲乙雙方必須遵守國家和地方的有關土地使用權轉讓及與土地使用權轉讓相關的所有法律、法規、規章及_________與土地管理部門簽訂的“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以下簡稱“出讓合同”)。
2.雙方法律地位及有關文件
2.1 甲方系經國家批準成立,負責_________土地開發和經營管理的經濟實體,具有中國法人資格。
2.2 乙方系經_________國政府批準成立,從事生產經營_________的經濟實體,具有_________國法人資格。
2.3 甲方應向乙方提供下列文件:
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甲方營業執照(出示原件或提供復印件)。
乙方應向甲方提供下列文件:
(1)投資審批部門簽發的項目批準證書(復印件);
(2)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乙方營業執照(出示原件或提供復印件)。
3.甲方的確認與保證
3.1 甲方確認并保證,甲方有權轉讓本合同所定地塊,并具有與乙方簽署本合同的完全能力。
3.2 甲方確認并保證,在乙方實際獲得本合同所定地塊的土地使用權之前未設置任何抵押、債權或債務,不被任何第三方追索任何權益。
4.場地位置和面積 甲方向乙方轉讓_________號地塊內的部分土地使用權,作為乙方的工業建設用地。該場地面積共計約_________平方米(以土地管理部門勘測定界的面積為準),其地理位置詳見《場地位置示意圖》。
5.土地使用權轉讓期限
5.1 本合同第4.1條所定場地的土地使用權轉讓期限為自乙方申領的該場地國有土地使用權證載明的起始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自乙方領取該場地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日起,前款所述場地的土地使用權歸乙方所有,其合法權益受國家法律保護。
5.2 在轉讓期限內,除本合同另有規定外,甲方不得收回土地使用權。
6.土地使用權轉讓金和付款方式
6.1 土地使用權轉讓金為每平方米_________美元,_________平方米合計為_________美元(usd_________)。
前款所述土地使用權轉讓金總額最終以土地管理部門勘測定界的面積和前款所述的土地單價的乘積為準,并實行多退少補。
6.2 本合同雙方簽字后,乙方須按下述時間要求付清前條規定的土地使用權轉讓金:
本合同雙方簽字日后_________天內,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支付_________%,計_________美元(usd_________);
本合同簽字日后_________日內,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付清余額_________%,計_________美元(usd_________)。
乙方應將土地使用權轉讓金支付到甲方指定的銀行帳號:_________
7.場地交接
7.1 甲方應于乙方按本合同第6.2條規定付清全部土地使用權轉讓金后_________日內,將本合同第4.1條所定場地交付乙方使用。場地交接時,甲、乙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應在場地交接單上簽字,以示場地交接完畢。
7.2 甲方應于場地交付日期前_________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進行場地交接。若乙方不按甲方書面通知所載日期進行場地交接,逾期超過_________天的,視作乙方認可本合同第4.1條所定場地已交接。
7.3 在乙方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權轉讓金,甲方交付用地,乙方具備申辦土地使用權證的全部條件后,由乙方向有關土地主管部門申辦土地使用權證,甲方將積極協助乙方領取土地使用權證,并向_________市房地產登記處辦理登記手續。
8.場地基礎設施、條件
8.1 除另有說明外,本合同所稱基礎設施包括以下部分:
(1)供電、供水、電訊、煤氣設施管道;
(2)雨水、污水管道及接口;
(3)道路。
本合同所稱基礎設施管線的接口的含義如下:
(1)雨水、污水管道的接入點;
(2)經專業管線單位確認的本合同第4.1條所定埸地周邊的其他基礎設施管線的接入點。
8.2 本合同第4.1條所定場地為將按該地塊的平均自然標高經過平整、拆除地面建筑物和/或構筑物、無地下公用設施的_________用地。
8.3 乙方項目建成投產時,甲方應向乙方提供雨水、污水管道的接口、以及其他基礎設施管線和道路。
乙方在受讓地塊內建設施工時,場地應具備供水、供電、進出道路及場地平整之條件,同時甲方應協助乙方辦理好有關臨時用電、用水、電話接入使用的申請和批準手續,從接口引進紅線內的工程費用和容量費用由乙方承擔。
基礎設施管線接口以上(包括接口)的公用設施部分由甲方建造,并承擔全部費用;需要向有關部門辦理各類手續的,由甲方負責。
8.4 基礎設施管線接口以下(包括與接口的銜接部分)的乙方自用設施部分由乙方建造,并承擔全部費用。
乙方使用供電、供水、電訊、煤氣、雨污水排放等配套設施,應向有關公用事業單位申請辦理,甲方應提供必要協助,貼費(增容費、初裝費)、接裝費及所需器材和費用均由乙方負責。
8.5 乙方在本合同第4.1條所定場地內進行建設時,不得損壞該場地周邊道路及其地上、地下各類公用基礎設施。乙方建設造成該類設施損壞的,應負責恢復原樣,并承擔全部費用及賠償由此而造成的損失。
8.6 未經權利人許可,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開挖、占用本合同第4.1條所定場地以外的任何土地,如需臨時占用本合同第4.1條所定場地以外的土地和道路,須得到政府主管部門或有關土地使用者的同意。
8.7 在轉讓期限內,乙方同意甲方在本合同第4.1條所定埸地內的邊緣地帶敷設熱網管線,并向甲方提供施工方便,但具體實施方案甲方應與乙方協商。
9.其它權利和義務
9.1 乙方必須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完成不少于總建安工程量的_________%,并須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竣工。
9.2 在轉讓期限內,乙方對依據本合同所取得使用權的土地,有權連同建筑物依法自行處置,包括轉讓、出租和抵押。上述事實的發生,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及上海市的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辦理,并不得與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和本合同的有關規定相抵觸。上述事實發生時,乙方須將有關法律文件送交甲方備案。因上述事實的發生而產生的土地使用權后繼者、受讓者,都是本合同所規定的乙方權利和義務的承受人。
9.3 乙方在本合同第4.1條所定場地內興建的一切建筑和設施,包括改建、擴建等涉及交通、通訊、消防、環保、環衛、綠化等方面的,由乙方報請政府有關主管部門批準后實施。乙方的上述活動應符合經政府主管部門批準的_________區的有關規劃、_________建設單位規劃、建筑管理公約及各類管理要求。
9.4 乙方依據本合同9.1條所定內容轉讓、出租本合同第4.1條所定場地時,再受讓人投資興辦的項目須符合_________區產業導向和整體規劃等要求。
9.5 本合同第4.1條所定場地邊界以外的公共衛生、綠化養護、市政養護等事項由園區管理機構承擔,乙方應按_________區市政市容管理機構公布的有關規定向甲方交納管理費。該管理費應為合理之費用。
9.6 凡涉及土地使用權轉讓、再轉讓、繼承、出租和抵押及有關建筑物、附著物的產權變更等的所有經濟合同、契約、憑證等必須進行登記的文件,均應按有關法規的規定辦理登記。
9.7 轉讓期限內,乙方應按規定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繳納土地使用金。
10.續期與合同終止
10.1 本合同第4.1條所定場地的土地使用權轉讓期滿后,乙方欲繼續使用合同所定場地而甲方仍擁有該場地的土地使用權的,乙方可以申請續期。
乙方申請續期的,應符合下列各項條件:
(1)續期的書面申請至遲于土地使用權轉讓期滿前_________年送達甲方;
(2)投資審批部門同意乙方延長經營期限的批準文件于土地使用權轉讓期滿前_________個月送達甲方。
10.2 乙方提出續期申請后,甲方在轉讓期限屆滿前不得就本合同第4.1條所定場地的租用或使用權轉讓事宜對任何第三方作出有法律約束力的承諾。
10.3 土地使用權轉讓期滿后不續期的,乙方應將本合同第4.1條所定場地完整地交還給甲方。因乙方原因使得甲方不能支配該場地的,乙方應按當時的價格繼續向甲方支付場地使用費用。
10.4 本合同第4.1條所定場地的土地使用權轉讓期滿后,乙方欲繼續使用合同所定場地而甲方屆時不擁有該場地的土地使用權的,乙方可以直接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申請續期。轉讓期滿后,乙方不續期的,地面建筑物及附著物的處置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11.違約責任
11.1 除本合同另有規定外,甲乙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構成違約:
(1)在乙方支付完全部土地使用權轉讓金后,甲方未按本合同第7.1條規定的時間提供場地的;
(2)乙方對本合同第4.1條所定場地的使用和處置與“出讓合同”、_________區建設單位規劃、建筑管理公約及本合同的有關規定相抵觸的;
(3)乙方未按本合同第10.3條規定將本合同第4.1條所定場地交還甲方的;
(4)雙方違反本合同其它條款的(逾期付款不適用本條款,按照11.4、11.5條處理)。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發生上述違約事項的,違約方應向另一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按日計算,方法如下:
(1)日違約金為_________美元;
(2)違約天數=自違約事實發生之日起至糾正之日止日歷天數;
(3)違約金金額=日違約金違約天數。
11.2 違約造成的另一方經濟損失超過違約金的,違約方還應支付超過違約金部分的賠償金。賠償金由雙方根據經濟損失的程度據實計算,共同核定,也可以由雙方共同委托具有專業權威的第三方核定。
11.3 違約金、賠償金至遲應于明確違約責任之日起_________天內償付;違約事實于償付當日及其之后仍在延續的,違約方應繼續支付違約金、賠償金直至違約行為終止。
11.4 符合下列情況之一的,應視為逾期付款,每逾期一日按未付金額千分之五的比例支付滯納金。
(1)乙方逾期支付土地使用權轉讓金的;
(2)任何一方逾期支付違約金、賠償金。
11.5 乙方逾期付款,除依本合同第11.4條規定每逾期一日按未付金額的千分之五向甲方支付滯納金外,若出現下述情況,同時應以下列方式承擔責任:
(1)乙方任何一期付款逾期超過_________天的,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本合同,并將乙方已支付的土地使用權轉讓金予以扣除(扣除方式詳見本條第(3)款);但本款前述情況發生時,經乙方書面要求,甲方書面同意可給予乙方寬限期,寬限期自乙方付款逾期第一日起計_________個月,寬限期內,乙方仍應根據本合同第11.4條之規定向甲方支付前述逾期付款而產生的滯納金。
(2)寬限期內,乙方任何一期付款逾期的,自逾期之日起,甲方就有權單方面終止本合同,并將乙方已支付的土地使用權轉讓金予以扣除(扣除方式詳見本條第(3)款)。
(3)本條第(1)、(2)款所述甲方扣除乙方土地使用權轉讓金具體辦法為:甲方將乙方已支付的土地使用權轉讓金扣除合同總額的30%及本合同規定的滯納金、違約金后余額退還;同時,甲方有權向乙方追究違約賠償。
11.6 如果乙方不能按本合同第9.1條之規定的期限完成建設工程量的,乙方可至遲在建設期限屆滿之日前_________個月,向甲方提出延建書面申請,且延期不得超過_________年。
除經甲方書面同意或不可抗力事由引起的遲建外(不可抗力的解釋以中華人民共和國頒布的法律為準),自9.1條規定的建設期限屆滿之日起,超出_________個月以內的,罰以本合同轉讓金總額的_________%,超出_________個月不到_________年的,罰以本合同轉讓金總額的_________%,超出一年不到二年的,罰以本合同轉讓金總額的_________%,超出_________年未完成的,由甲方無償收回該地塊的土地使用權以及地塊上全部建筑物或其它附著物。
11.7 違約事實發生后,守約方有權選擇終止或繼續履行本合同。守約方要求繼續履行本合同的,無論違約方是否已實際支付了違約金或/和賠償金,違約方均應繼續履行本合同。
12.不可抗力
本合同的任何一方,由于戰爭、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的事故,致使不能按約定的條件履行本合同時,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通知另一方,并應在_________天內,提供不可抗力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證明文件,此項證明文件應由不可抗力事故發生地的公證機構出具。雙方可按不可抗力對履行合同影響的程度,協商決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前款所稱自然災害僅指嚴重水災、火災、臺風以及地震等自然現象引起的災害。
13.適用法律及爭議的解決
13.1 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13.2 凡因履行本合同所產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本合同任何一方可將爭議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并按其仲裁規則仲裁(或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4.保密 事先未經本合同對方的書面同意,本合同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披露本合同的全部或部分條款,一經查實,披露方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15.以往協議 本合同的效力超過甲乙雙方以往就本合同第4.1條所定場地的土地使用權轉讓事宜或與其相關的事宜所達成的協議,上述協議從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失效。
16.其它
16.1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可另行達成書面協議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經雙方協商一致,可對本合同進行修改。在修改文件生效前,雙方仍應按本合同規定的內容履行。補充協議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并辦理公證手續后生效。
16.2 本合同(包括合同正本、附件及補充協議)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并辦理公證手續后生效,公證費用由雙方各自承擔。
16.3 本合同生效后,國家或_________市修改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法規或頒布新的法律法規對本合同有追溯力的,雙方應及時修訂本合同,以確保雙方的合法權益不受損害。 16.4 下列文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1)_________區建設單位規劃、建筑管理公約;
(2)場地位置示意圖;
(3)雨水、污水管道接口圖;
(4)_________區市政基礎設施使用和保護管理辦法。
(5)“出讓合同”(復印件)。
16.5 乙方可以自由決定以美元或人民幣支付本合同6.1條所定土地使用權轉讓金,該支付的土地使用權轉讓金由乙方匯入甲方指定的銀行。人民幣兌美元的匯率,按付款當日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人民幣兌美元的賣出與買入價的中間價計算。若付款當日無交易,則以付款前上一個交易日的中間價計算。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若發生其它費用的,與前款同。
16.6 本合同用中文和_________文書寫,兩種文本具有同等效力。上述兩種文本如有不同的解釋、理解或不符時,以中文本為準。
16.7 本合同雙方用電報、電傳和傳真發送通知時,凡涉及各方權利、義務的,應自用上述方式發送通知之日起_________天內,隨之以書面信件通知。本合同中所列甲、乙雙方的通訊地址即為甲、乙雙方的收件地址(本合同一方或雙方改變其通訊地址的,應于改變之日起_________天內通知合同的另一方)。
16.7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_份、_________市公證處及_________市房地產登記處各執_________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地使用權贈與合同書 篇19
贈與人(甲方):
住所:
聯系方式: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身份證號: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負責人:
受贈人(乙方):
住所:
聯系方式: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身份證號: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負責人:
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達成以下協議:
一、贈與標的
為促進傳統文化發展,甲方自愿將其承包的 區 鎮 村貳塊土地的使用權無償贈與乙方;
涉及使用權贈與的土地四至分別為:
地塊1
東至: ;
西至: ;
南至: ;
北至: ;
地塊2
東至: ;
西至: ;
南至: ;
北至: 。
二、贈與期限
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至甲方對該土地的承包權到期為止。
三、權利義務
1.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 日內,甲方應將上述土地的使用權贈與并交付乙方,甲方應保證該土地使用權無任何瑕疵;
2.在贈與期內,甲方不得干擾乙方對上述土地的合法使用;
3.在贈與期內,如遇乙方之外的原因,上述土地產生處分收益或孳息,該收益或孳息應歸甲方享有。
四、土地附著物
1.上述土地內的林木也贈與乙方使用;
2.乙方應維護上述土地及其附著物的合理生態狀態;
五、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如違反本協議規定,應依法承擔違約責任,如給另外一方造成損失的,應依法予以賠償。本協議有未盡事宜,由各方協商決定,或依法處理。
六、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
2.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盡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通過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 日內向另一方提供關于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3.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雙方應立即通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后,雙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除非此等履行已不可能或者不必要。如不可抗力及其影響無法終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喪失繼續履行合同的能力,則雙方可協商解除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無須為此承擔責任。當事人遲延履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4.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簽訂日之后出現的,使該方對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災害如水災、火災、旱災、臺風、地震,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不論曾否宣戰)動亂、罷工,政府行為或法律政策變動等。
七、贈與的撤銷
1.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撤銷贈與:
(1)乙方嚴重侵害甲方或甲方的近親屬;
(2)乙方對甲方施予重大的羞辱、或有其他不良行為依刑法有處罰的明文規定;
(3)其他: 。
2.贈與撤銷后,本協議終止履行。
八、違約責任
如果本協議任何一方未按本協議的規定,適當地、全面地履行其義務,應該承擔違約責任。守約一方由此產生的任何責任和損害,應由違約一方賠償。
九、法律適用和爭議解決
1.和解
合同當事人可以就爭議自行和解,自行和解達成協議的經雙方簽字并蓋章后作為合同補充文件,雙方均應遵照執行。
2.調解
合同當事人可以就爭議請求相關行政主管部門、行業協會或者其他第三方進行調解,調解達成協議的,經雙方簽字并蓋章后作為合同補充文件,雙方均應遵照執行。
3. 仲裁或訴訟
因合同及合同有關事項產生的爭議,若上述爭議解決方法均無法達成共識,則合同當事人約定以下第 種方式解決爭議:(只能選擇一種)
(1)向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 人民法院起訴。
4.爭議解決條款效力
合同有關爭議解決的條款獨立存在,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無效或者被撤銷均不影響其效力。
5.法律適用
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并按其進行解釋。
十、通知
1.每一本協議項下所發出或作出的通知、要求或其他通訊均應以中文書面形式進行,并送達或發送至另一方的下述地址或傳真號碼(或收件人提前五日以書面通知另一方的其他地址或傳真號碼)。
2.任何向另一方作出的通知、要求或其他通訊應于下列情況下視為已經送達:(a)直接送達或由信差送達,且送達一方已獲得送達證明;(b)如果在一國范圍內進行郵寄,為郵寄之后的第三日,以及如果郵寄至另一國家,則為郵寄之后的第七日;以及(c)如果通過傳真發出或作出,則為傳真發出后且收到確認發出的發送報告之時。
3.地址和傳真號碼
(1)甲方:
地址:
收件人:
聯系電話:
傳真:
(2)乙方:
地址:
收件人:
聯系電話:
傳真:
4.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 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十一、附則
1.本協議分別自各方簽章之日起對其生效。
2.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3.本協議壹式 份,簽字方各執 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簽訂時間:簽訂時間:
簽訂地點:簽訂地點:
土地使用權贈與合同書 篇20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充分、合理、高效開發使用山地造林,提高農林業綜合開發效益,甲乙雙方根據《森林法》《農村土地承包法》《民法典》《江西省森林資源轉讓條例》等規定,本著平等、自愿、有償、互為互利的原則,并經甲方群眾代表大會通過,甲方同意將原所承包大宗村委會虎山組所屬的林地的經營使用權轉讓給乙方。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特簽訂如下轉讓協議,共同遵守:
第一條:轉讓面積與四至:甲方林地(宗地名下字嶺)面積 80畝,(宗地名敢叉凹)面積3 .9畝,(宗地名祖墳山)面積2畝,合計2 3.9畝。該四至界限為:東至小路,南至小路,西至虎山村,北至何家山。
第二條:轉讓期限:轉讓經營使用期限為伍拾年(自xx年3月 日至xx年2月28日止)。轉讓期內山林地的經營使用權歸乙方。
第三條:轉讓金:轉讓金價格為每年每畝人民幣貳拾伍元整,計人民幣26.7萬元整。
第四條:轉讓金支付方式:該款在甲乙雙方簽訂合同時由乙方一次性付清給甲方。
第五條:乙方在承包期滿后,地面作物由乙方自行處理后歸還甲方,甲方若繼續發包,在同等條件下,可優先考慮給乙方。
以上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經見證后生效。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共同遵守。
甲方(簽字章):
乙方(簽字章):
見證單位(簽字章):
合同簽署日期:
土地使用權贈與合同書 篇21
甲方:
乙方:
住址: 身份證號:
為了切實解決三農問題,迅速調優調高農業產業結構,發展高效農業項目,種植大棚草莓,逐步引導廣大農戶走上致富道路。為使土地有序流轉,進一步完善土地經營流轉機制,提高土地利用價值,在承包組、農戶自愿的基礎上,簽訂此土地流轉使用權承包合同。
一、落實地點:
二、承包期限:
三、土地租金:每年每畝租金按每畝 斤稻谷標準計算,折算價格縣貿糧局前一年 月 日左右公布的糧食價格計算。 年 月 日長興縣貿糧局每百斤稻谷 元,即年每畝租金 元。其余年份的土地租金依次類推。
四、付款方式:自合同簽訂后租金每年在 月 日前支付給甲方(先付后用)。
五、如遇國家重點工程建設及相關項目征用土地,權益損害(設施等)賠償歸乙方所有,但乙方按照國家相關政策規定應該給農戶的常規地面作物青苗等補助費歸農戶所有。
六、其他事項:
1、土地復耕費:
2、承包期內允許種植 蔬菜,水電費由乙方承擔、收費標準與當地農戶一視同仁。
3、乙方在承包期間,必須按照甲方的統一規劃、統一種植、管理、包裝等要求的前提下,享受規定應享受的各項政府政策,乙方的鋼管大棚由甲方統一提供。
4、本合同未盡事宜,再行共同協商。
七、違約責任及解決爭議的辦法:在合同的有效期內,如單方違約不履行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違約方應承擔全部責任,按經濟損失程度負責賠償,經調處不成的,可向縣農業合同承包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直接向縣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八、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一份,雙方簽字后生效。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年月日:
土地使用權贈與合同書 篇22
出讓方(甲方):
地址:
郵編:
電話:
法定代表人:
職務:
受讓方(乙方):
地址:
郵編:
電話:
法定代表人:
職務: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和國家有關規定,雙方本著平等、自愿、有償的原則,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二條 甲方依據本合同出讓土地的使用權,土地所有權屬中華人民共和國,地下資源、埋藏物和市政公用設施均不在土地使用權出讓范圍。
第三條 乙方根據本合同受讓的土地使用權在使用年限內,依有關規定可以轉讓、出租、抵押或用于其他經濟活動。
乙方在受讓土地使用權范圍內所進行的開發、利用、經營土地的活動,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并不得損害社會公共利益,其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
第四條 甲方出讓給乙方的地塊位于 ,面積為 平方米。其位置與四至范圍如本合同附圖所示。附圖已經甲、乙雙方簽字確認。
第五條 本合同項下的土地使用權出讓年限為 年,自頒發該地塊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有土地使用證》之日起算。
第六條 本合同項下的出讓地塊,按照批準的總體規劃是建設 項目。
在出讓期限內,如需改變本合同規定的土地用途,應當取得甲方和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批準,依照有關規定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調整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并辦理土地使用權登記手續。
第七條 本合同附件《土地使用條件》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乙方同意按《土地使用條件》使用土地。
第八條 乙方同意按合同規定向甲方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土地使用費以及乙方向第三方轉讓時的土地增值費稅。
第九條 該地塊的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為每平方米 元(大寫)(小寫 元)人民幣(美元或港元等),總額為 元(大寫)(小寫 元)人民幣(美元或港元等)。
第十條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后 日內,乙方須以現金支票或現金向甲方繳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總額的 %共計 元(大寫)(小寫 元)人民幣(美元或港元等)作為履行合同的定金。
乙方應在簽訂本合同后 日內,支付完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逾期 日仍未全部支付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可請求乙方賠償。
第十一條 乙方在向甲方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后 日內,依照規定辦理土地使用權登記手續,領取《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有土地使用證》,取得土地使用權。
第十二條 乙方用意從 年開始,按政府規定逐年繳納土地使用費,繳納時間為當年 月 日。土地使用費每年每平方米為 元(大寫)(小寫 元)人民幣(美元或港元等)。
第十三條 乙方同意以美元(港元等)向甲方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及其他費用。(注:根據具體情況定)。
美元(港元等)與人民幣的比價,以合同簽訂當天中國國家外匯管理局公布的買入價和賣出價的中間值計算。
第十四條 除合同另有規定外,乙方應在本合同規定的付款日或付款日前,將合同要求支付的費用匯入甲方的銀行賬號內。銀行名稱: ,銀行 分行,賬戶號 。
甲方銀行賬戶如有變更,應在變更后 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由于甲方未及時通知此類變更而造成誤期付款所引起的任何延遲收費,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五條 本合同規定的出讓年限屆滿,甲方有權無償收回出讓地塊的使用權,該地塊上建筑物及其他附著物所有權也由甲方無償取得。土地使用者應當交還土地使用證,并依照規定辦理土地使用權注銷登記手續。
乙方如需繼續使用該地塊,須在期滿前 天內向甲方提交續期申請書,并在確定了新的土地使用權出讓年限和出讓金及其他條件后,與甲方簽訂續期合同,并重新辦理土地使用權登記手續。
第十六條 任何一方對于因發生不可抗力且自身無過錯造成延誤或不能履行合同義務不負責任。但必須采取一切必要的補救措施以減少造成的損失。
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在 小時內將事件的情況以信件或電報(電傳或傳真)的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且事件發生后 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以及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報告。
第十七條 如果乙方不能按時支付任何應付款項,從滯納之日起,每日按應繳納費用的 %繳納滯納金。
第十八條 乙方未按合同規定或連續兩年不投資建設的,甲方有權無償收回土地使用權。
第十九條 如果由于甲方的過失致使乙方延期占用土地使用權,本合同項下的土地使用權出讓期限應相應推延。同時甲方應承擔乙方由此而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第二十條 本合同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及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保護和管轄。
第二十一條 因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按以下第 項辦法解決:
(1)提請 仲裁機構仲裁;
(2)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二條 本合同要求或允許的通知和通訊,不論以何種方式傳遞,均自實際收到起生效。
任何一方可變更法定名稱、法定地址、郵政編碼、電話號碼、電傳、傳真、電報掛號等通知和通訊地址,在變更后 日內應將新的地址通知另一方。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后生效。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采用中 兩種文字書寫,兩種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兩種文字如有不符,以中文為準。合同的中文正本一式 份,雙方各執 份。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在中國 省(自治區、直轄市) 市(縣)簽訂。
第二十六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后作為合同附件。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簽訂日期:
附件:《土地使用條件》
土地使用權贈與合同書 篇23
甲方 (出租人):
乙方 (承租人):
為適應創新創業的需要,吸納優秀的科創人才來眾創莊園創業,在土地使用上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經雙方協商同意簽訂一下土地租賃合同,并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 甲方同意向乙方出租金山衛鎮村農用土地 畝(平方),給乙方創業所用。租期 年,(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
2. 付款方式:租金的交納采取按年支付的方式。年租金 畝(平方)為現租賃土地 畝(平方),計每年租金為 萬元。租金按先付后用,從每年的 月 開始一次付清一年的租金給甲方。
3. 租賃期內,甲方不得將該土地再次出租給第三方使用。
4. 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對農用土地使用的有關政策,不得在農用土地上建造固定房屋、辦公樓、鋪設道路、停車場等。
5. 土地使用只限于農業種植和農業相關的產業建設。
6. 乙方在土地使用中,不能轉租或移作他用,如發現有違法國家有關政策的,與環保相悖的,甲方有權收回租賃土地。
7. 對農業的管理使用所產生的費用,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或另簽合同備案)。
8. 在合同履行過程中,乙方無故延遲交付租金,逾期2個月的視作違約,合同自動結束,并賠償甲方違約金(一個月的租金)。
9. 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甲方無故提前收回土地的,視作甲方違約,甲方需賠償乙方違約金(一個 月的租金)。因國家政策調整或不可抗力影響合同繼續履行的不作違約論處,但雙方可協商解決。
10. 合同到期后,乙方需繼續租賃的,須提前一個月告知甲方,甲方看優先考慮并重新簽訂續租合同。
11. 上述條款雙方都需要自覺遵守,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或遇到新的問題,雙方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均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12. 本合同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報上海強豐實業有限公司備案一份,都具有同等法律效率。
13.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簽字(蓋章) 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土地使用權贈與合同書 篇24
甲方:________公司
注冊地址: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乙方:________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鑒于:
1.甲方董事會、股東大會已經作出決議,同意將甲方______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權與乙方所擁有________有限公司(下簡稱“m公司')的____%股權及________有限公司(下簡稱“n公司')的____%股權進行置換。
2.乙方董事會、股東會已經作出決議,同意以乙方持有的m公司37%的股權與n公司61%的股權與甲方的土地使用權進行置換。
3.m公司與n公司的董事會、股東會已經分別作出決議,同意乙方將其持有的各自公司的股權與甲方的土地使用權進行置換。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資產置換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本次資產置換的內容
甲方將其擁有的位于________的面積總計為______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權(國有土地使用權證號為____國用(____)字第____號)與乙方擁有的m公司37%的股權和n公司61%的股權進行置換。
二、本次資產置換的標的
1.置出資產:
甲方擁有的位于________的面積總計為______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權(國有土地使用權證號為____國用(____)字第____號),地號為________,使用權類型為出讓,終止日期為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置入資產:
(1)乙方所擁有的m公司37%的股權。
(2)乙方所擁有的n公司61%的股權。
3.本次資產置換的價格與作價依據
(1)置出資產的價格
本次資產置換置出資產甲方擁有的______平方米土地,雙方約定以________資產評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土地估價報告為參考作價依據。根據________資產評估有限公司出具的____國地估字[____]____號土地資產價格評估報告書,評估總地價為______萬元(上述評估結果已依法報經國土管理部門確認)。甲、乙雙方以此評估值為基礎將本次資產置換中甲方擬置換出的資產作價確定為______萬元。
(2)置入資產的價格
a.根據________資產評估有限公司出具的______評報字(____)第____號《m公司股權處置資產評估報告書》,m公司的凈資產評估值為______萬元人民幣,因此乙方本次擬置入的m公司37%的股權評估值為______萬元人民幣。
甲、乙雙方經協商,將本次資產置換中m公司37%的股權作價確定為______萬元。
b.根據________資產評估有限公司出具的____評報字(____)第____號《n公司股權處置資產評估報告書》,n公司的凈資產評估值為______萬元人民幣,因此乙方本次擬置入的n公司61%的股權評估值為______萬元人民幣。
甲、乙雙方經協商,將本次資產置換中n公司61%的股權作價確定為______萬元。
綜上,本次資產置換中甲方擬置換入的m公司37%的股權和n公司61%的股權總計作價為______萬元。
(3)置換差價
甲、乙雙方同意,對于本次資產置換中的差價______萬元由甲方計入對乙方的應付款。
三、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保證本次置換出的______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權為其所有,不存在設定抵押等影響本次置換的情形;
2.本次資產置換完成后,甲方應協助乙方辦理上述土地使用權的變更手續,對于需要甲方提供的材料甲方應及時提供。
(二)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保證本次置換入的m公司、n公司的股權為其所有,不存在設定質押等影響本次置換的情形;
2.本次資產置換完成后,乙方應協助甲方辦理上述股權的變更手續,對于需要乙方提供的材料乙方應及時提供。
四、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均應按本協議的規定執行本協議,任何一方違約,均應向另一方承擔本次置換資產價格____%的違約金;若雙方違約,則應按雙方的過錯各自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五、保密
甲、乙雙方應當保守本協議涉及的各方商業秘密,但法律或行政法規要求或有關監管機構要求其承擔披露義務的除外。
六、爭議的解決
如因本協議產生的各種爭議,甲、乙雙方均應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一方均有權將爭議提請________仲裁委員會并按照該會屆時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裁決。仲裁裁決對雙方具有最終的法律約束力。(或者“如協商不成,任一方均有權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七、其他
1.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2.本協議自雙方授權代表簽署后生效。
3.本協議未盡事項,由雙方另行協商確定。
甲方:________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地使用權贈與合同書 篇25
合同編號:
甲方(抵押人):
乙方(抵押權人):
為確保 年 月 日 與乙方簽訂的《借款合同》(以下稱主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其有處分權的土地使用權作抵押,甲、乙雙方就土地使用權抵押有關事宜共同協商,達成一致意見,現簽訂合同如下:
一、抵押物基本情況
抵押土地使用證號為: 。土地使用權面積為 ㎡,用途為 ,使用年限為 年,使用終止日期為 年 月 日。
二、本合同項下抵押財產共作價人民幣 元(大寫: ),實際抵押額為 元(大寫: )。
三、甲、乙方權利和義務:
1、抵押合同簽訂后 日內,甲須配合乙方辦理土地
使用權抵押設定登記。
2、甲方在抵押期間有權繼續占有、使用抵押物。
3、甲方在抵押期間應保護好抵押物,保證抵押物不受
毀損。
4、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乙方有權依法定方式處分抵押財產,處分抵押財產所得,乙方有優先受償權:
(1)主合同約定的還款期限已到,借款人未依約償還借款本息或所延期限已到仍不能歸還借款本息的。
(2)借款人死亡而無繼承人履行合同,或者繼承人放棄繼承的。
(3)借款人被宣告解散、破產的。
5、由甲方占管的抵押物發生毀損,導致抵押物價值減少甚至破壞,乙方可要求甲主恢復土地的原價值或提供乙方認可的新的抵押財產。
四、違約責任
1、甲方不得擅自將抵押物轉讓、出租或以其它方式處分,甲方將抵押物轉讓、出租或以其它方式處分的,應經過乙方書面同意。否則其行為無效,且甲方應向乙方支付抵押金額 %的違約金。
2、甲方因隱瞞抵押物的共有、爭議、查封、扣留或已經設定過抵押等情況,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給予賠償。
五、其它
1、土地使用權抵押時,其地上建筑物、構筑物隨之抵押。
2、抵押雙方當事人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不能協商解決時,可向 法院起訴。
3、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另一份用于辦理土地使用權抵押權設定登記。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合同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土地使用權贈與合同書 篇26
贈與人: 身份證號:
受贈人: 身份證號:
贈與人將其土地使用權贈與受贈人,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明確雙方的義務。
第一條:贈與土地位于秦皇島市撫寧縣撫寧鎮西桃園村椒園寺,面積以椒園寺為中心約300畝地,土地四至及界址點,坐標詳見附件(原土地承包合同)。
第二條:贈與人將該土地使用權無償贈與受贈人個人,歸受贈人個人所有。
第三條:贈與人與受贈人于___________年___月___日共同到當地土地管理部門辦理過戶手續,并贈與土地上的建筑物,附屬物所有權隨之一并轉移。
第四條:土地贈與受贈人的目的和用途是用于復建寺廟所用,如違背建廟意愿,贈與人有權撤銷贈與,如沒有違背建寺意愿,贈與人及其家屬無權行使撤銷贈與。
第五條:一切與本合同有關的糾紛,先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任何一方都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六條: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一律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經合同雙方協商一致,作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七條: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地使用權贈與合同書 篇27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
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達成以下協議:
一、贈與標的為促進傳統文化發展,甲方自愿將其承包的__________________以下兩塊土地的使用權無償贈與乙方;涉及使用權贈與的土地四至分別為:
地塊1
東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西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南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北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塊2
東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西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南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北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贈與期限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至甲方對該土地的承包權到期為止;
三、權利義務
1.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10日內,甲方應將上述土地的使用權贈與并交付乙方;
2.在贈與期內,甲方不得干擾乙方對上述土地的合法使用;
3.在贈與期內,如遇乙方之外的原因,上述土地產生處分收益或孳息,該收益或孳息應歸甲方享有。
四、土地附著物
1.上述土地內的林木也贈與乙方使用;
2.乙方應維護上述土地及其附著物的合理生態狀態;
五、違約責任甲、乙雙方如違反本協議規定,應依法承擔違約責任,如給另外一方造成損失的,應依法予以賠償。本協議有未盡事宜,由各方協商決定,或依法處理。
六、不可抗力如因不可抗力,導致本協議無法履行,則依法處置。
甲方: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土地使用權贈與合同書 篇28
甲方(贈與人) :
有效證件號碼:
乙方(受贈人) :
有效證件號碼:
甲、乙雙方自--年6月份同居,并且乙方一直照料甲方的日常生活起居,為甲方料理家務,乙方為此無法正常工作,作為報酬和補償,甲方愿將甲方出資購買的房屋產權(該房屋產權為:因乙方具備經濟適用房購買的主體資格,因此該房用乙方的名義購買)贈與乙方。
按照合同法等有關法律規定,雙方自愿達成贈與房產協議如下:
第一條:甲方自愿將其房產贈與給乙方,乙方自愿接受該房屋。該房屋具體狀況如下:
(一)該房產坐落于平方米;
(二)贈與房屋的所有權證證號為
(三)房屋平面圖至范圍見附件一;
(四)土地使用權取得方式:若該房屋有土地使用權則該房屋占用范圍內的土#url#地使用權隨該房屋一并贈與。該房屋的相關權益隨該房屋一并贈與。
第二條:甲方購買此房產所有費用由甲方單獨承擔,現經協商一1市,建筑面積;致甲方愿將其擁有的該房屋所有產權贈與乙方。
第三條:甲方贈與乙方房屋產權,在雙方簽訂本合同后,該贈與行為不可撤銷,受法律保護。
第四條:本協議甲、乙雙方簽字后生效,如任何一方違約,違約方應承擔由此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
甲方(贈與人) :
住所:
有效證件號碼:
乙方(受贈人) :
住所:
有效證件號碼:
簽訂地點:
土地使用權贈與合同書 篇29
________有限公司董事會決議根據公司章程之規定,現全體董事就公司就土地轉讓一事,經討論一致形成決議如下:
1、同意土地轉讓
2,授權________代表公司就上述變更事宜簽署相關變更手續。以上決議。
董事會成員簽字: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土地使用權贈與合同書 篇30
出讓方:鄂城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方:鄂州市鵬緣氣體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乙方)
為妥善安置原鄂州市鄂城區建材綜合廠職工,維護社會穩定,根據《合同法》、《土地法》及《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暫行條例》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就土地使用權轉讓事宜經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土地位置、性質、面積及現狀
該宗土地位于新廟鎮將軍村,系國有劃撥土地,土地使用面積6622㎡(以實際測量為準)。
該宗土地于1994年10月征用,1996年3月抵押給鄂城區農行,后此債權轉移給中國長城資產管理公司,鄂州市人民政府鄂州政函[20xx]25號批復市國土資源局鄂州土資文
[20xx]85號文收回該宗國有土地使用權,20xx年5月鄂州市中級人民法院(20xx)鄂州法民初字第27號裁定,鄂州市鄂城建材綜合廠支付中國長城資產管理公司欠款本息547892元,訴訟費21456元,鄂城區建設局(現住建局)負連帶責任。后
經區政府協調,并向市政府報告,此宗地由鄂城區住建局處理,解決職工安置和相關債務問題。
二、土地轉讓方式、金額及付款方式
轉讓方式:該宗土地由甲方委托市國土資源部門采取招、拍、掛處置給乙方。
轉讓金額:人民幣80萬元(含地面附屬物)。其中1、乙方支付甲方30萬元用于職工安置,若職工安置資金存在缺口,乙方必須彌補不足部分;2、乙方支付甲方該宗土地抵押債務50萬元,乙方若解除了該宗土地抵押,甲方一次性返還乙方。
付款方式:合同簽訂之日起,三日內,乙方一次性以現金支付轉讓費給甲方。
三、雙方的權利及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及義務
1甲方積極協助乙方協調國土資源部門和有關債權人解決原土地的歷史遺留問題;
2配合乙方辦理土地出讓手續;
3依照鄂州發[20xx]3號文件精神,協助做好土地出讓金返還事宜;
4協調周邊及職工關系。
(二)、乙方的權利及義務
1協助甲方辦理土地使用權出讓手續;
2承擔土地使用變更過程中的相關稅費;
3承擔土地使用權歷史問題解決過程中土地閑置費用及土地抵押解除過程中所有費用。
四、其他事項
1本合同簽訂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 2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后生效;
3未盡事宜,再簽補充協議。
4、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
甲方: 乙方:
二〇一二年 月 日
土地使用權贈與合同書 篇31
甲方:
乙方:
乙方因建房需要,甲方二人自愿將位于小石橋小學門前約120㎡承包田的使用權贈與給乙方作為宅基地使用,現經楊貴華、令狐鵬在場特立以下協議:
一、男方自愿將位于小石橋門前約120㎡承包田的土地使用權贈與給乙方作宅基地使用。
二、四至界線為:以小石橋小學正對門為前方,前抵興仁至潘家莊公路,后抵方厚才家承包地,左抵甲方家界線,右抵團堡公路通道。
三、本贈與在該土地承包期內永久性贈與,甲方不得反悔,且經甲方之子王玉成、王玉林、王玉華簽字同意。
四、贈與后,該土地使用權歸乙方管理,甲方不得干涉。
五、贈與范圍的四至界抵使用權屬爭議,由甲方負責解釋證明。
六、本贈與協議書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此后互不干涉糾纏。
七、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地使用權贈與合同書 篇32
出賣人:
身份證號碼:
買受人: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就房屋買賣事項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前提下訂立本合同條款如下,以資共同遵守。
一、甲方為償還到期貸款原因自愿將其于___________的房產及其土地使用權以人民幣_____拾____萬____仟_____佰_____拾_____元整的價款出售給乙方。
二、乙方支付甲方合同保證定金壹萬元,如甲方反悔本合同,雙倍賠償;如乙方反悔本合同,定金不退。
三、本合同簽定時,甲乙雙方都不具備過戶條件。等過戶條件成熟時,甲方須無條件協助乙方辦理房屋產權過戶手續,辦理過戶手續發生的契稅、土地出讓金由乙方負擔。甲方承擔本合同轉讓的房屋及土地稅費。乙方在甲方交付房屋后一次性將房款交付甲方。
四、本合同簽訂后,甲方對的房屋使用、收益、出租、擔保、抵押、買賣、占有等權利一并轉讓給乙方。
五、本合同簽訂后,甲方保證乙方享有同甲方相同的居住權利。本合同簽訂后,甲方不得以本房屋為關聯與他人訂立任何合同。
六、違約責任
1、甲方應當于年月日交付乙方房屋,甲方如不按合同規定的日期交付房屋,每逾期天按房價總額千分之一計算違約金支付給乙方。逾期超過30天時,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解約時,甲方除將已收的房價款全部退還乙方外,并應賠償乙方經濟損失人民幣__元。
2、乙方全部或部分不履行本合同規定的付款日期及方式的。其逾期部分乙方應加付按日千分之一計算的違約金給甲方。逾期超過_30天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解約時,乙方已付定金不退。
3、如果甲方出售的房屋存在質量問題影響到乙方居住權利的行使,一切責任由甲方承擔,并應賠償乙方的損失。
4、本合同簽訂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如因重大客觀原因導致本合同的解除,甲方應按照下述兩種算法取高值返還乙方:本房屋合同轉讓金額本金及利息,利息按年息__年月日年月日
出賣人:
買受人:
見證人:
年月日
土地使用權贈與合同書 篇33
1.房屋出賣方:_________
2.房屋買入方:_________
3.房屋買賣標的:_________甲方同意將____大廈內第__________樓__________室公寓房屋__________套賣給乙方。本買賣契約所規定的房屋面積共計__________平方米。本買賣契約所涉之_____大廈地址為______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路________號,該地塊是經________市土地局批準,甲方以__________萬美元中標,獲得五十年有償使用權,因此乙方購入的公寓房屋連同相應的__________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權一并購入。乙方擁有對本契約所規定的買賣范圍的房產權和__________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權截止期限為公元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如甲方的土地有償使用權結束時,本合同即行終止。
4.房屋買賣價格:本契約所規定的公寓房買賣價格為____________________元,甲方已收妥由乙方支付的全部房屋買賣款項。
5.房屋的移交:
本房屋買賣契約簽訂后,乙方必須在一個月內按照甲方銷售說明書規定的有關建筑和設備標準及室內家具用品的清單,對甲方交付的房屋與設備進行驗收。
驗收合格雙方交接房屋鑰匙,房屋鑰匙交接完畢,即作為甲乙雙方房屋移交手續辦妥。
自房屋移交之日起,房屋在土地有償使用期限內的所有權即歸乙方。
不論乙方住進使用與否,均應從移交之日起由乙方承擔該房屋的使用、管理和維修責任。.管理、維修和其他費用:___v大廈管理維修等項工作,均由甲方負責管轄,并向各用戶進行分攤及收取相應費用。甲方暫定每月向乙方收取壹佰美元的大樓管理費。
大樓管理費包括公用水費、公用部位環境衛生費、公用部位綠化保養費、安全保衛費、機械保養人員及大樓房管人員費用等。甲方每月向乙方收取大樓公共設施、設備大修、小修儲存費,收費標準另議。
大樓大修小修儲存費的用途范圍如下:
屬甲方管轄內的公用的室內外綠化園地、道路、給排水系統、供電供氣系統、弱電系統、空調系統、照明系列和消防設備、給排水設備、供電供水設備、空調設備的公用場所的所有的非人為損壞的建筑和裝飾的修復。
乙方所應負擔的電費、冷暖氣空調費由甲方負責計算、分攤,甲方將總費按住戶、用戶面積平均分攤,另加__________%代辦手續費。
本買賣契約價格中不含停汽車的位置,乙方若需租用地下停車場車位,請與甲方商議,另簽訂停車場地租用合同。本買賣契約價格中不含室內清潔費,若需清掃室內衛生,乙方請與甲方聯系,由甲方統一安排人員清掃,費用另議。
上述各類費用由甲方按月開出收款單,乙方在接到付款通知單后天內一次付清,逾期按日計收應繳款額的千分之滯納金。
6.房屋維修:本契約簽訂經驗收后,房屋的維修即由乙方負擔。但驗收后一年內,因施工質量造成的房屋維修,由甲方責成施工單位負責解決因設備質量造成的維修由甲方責成設備供貨單位解決。但如屬人為損壞的房屋、設備,損壞人應承擔其修理費用及賠償損失。
7.房產權和土地使用權轉讓和再轉讓:
乙方在購入本契約所規定范圍的房產權和相應的土地使用權是整個大廈的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按上海市人民政府頒布的《上海市土地使用權有償轉讓辦法》規定:"同一建筑物所占的土地使用權整體不可分割"。
乙方購入的房產權和相應的土地使用權若需要再轉讓,須按《上海市土地使用權有償轉讓辦法》和政府有關房產買賣管理辦法的規定辦理,其發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負擔。
乙方再轉讓的合同簽約,必須將本契約中乙方應承擔的職責無條件地轉移到其買入者,并必須將本契約作為再轉讓合同的附件之一。若在再轉讓中發生經濟等糾紛,一切責任由乙方負擔。
8.《________市用戶手冊》是本契約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乙方對其中有關房屋購置戶部分的職責條件理解并同意遵守。
1.過戶手續辦理:甲、乙方在簽訂本房屋買賣契約后,須經有關部門公證。乙方憑契約、公證書等有效的合法文件向上海市土地局、市房產管理局分別辦理過戶手續,繳納過戶費和領取房產權證書。
未經過戶的房產買賣無效。
9.爭議解決條款凡執行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提請中國對外貿易仲裁委員會仲裁。
10.本契約所涉各項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頒布的有關法規約束,若遇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有新規定,則按新法規執行。
立房屋買賣契約人: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人代表簽章:_________法人代表簽章: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電話:_________
土地使用權贈與合同書 篇34
土地使用權人(被繼承人):_________________(下面簡稱甲方)
土地使用權繼承人:_________________(下面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就土地使用權的繼承達成協議,并簽訂本協議書,現將有關事宜分列如下: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自愿將名下的土地所有權轉由乙方繼承。繼承土地的具體情況如下:_________________集體土地建設用地使用證號:_________________土地使用者: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用地面積:_________________壹佰叁拾肆點;其中:_________________建筑占地:_________________壹佰叁拾肆點用途:_________________住宅。四至界線:_________________東至:_________________本戶門前陽臺,灶房山峰外腳抵本戶空場;南至:_________________本戶正房,灶房峰外腳抵與奚國的界石內皮為界;西至:_________________本戶正房峰后腳外皮抵本戶園地;北至:_________________本戶正房,山峰后腳外皮抵陳祖瓊承包地。此協議一式兩分,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為憑,協議自簽字當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簽字)
乙方:_________________(簽字)
公證人:_________________(簽字)
_____年 _____月____ 日
土地使用權贈與合同書 篇35
第一條 本合同雙方當事人: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關于外商投資企業用地管理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雙方通過友好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 甲方提供給乙方使用的國有土地位于 ,面積為 _____平方米。其位置與四至范圍如本合同附圖所示。附圖已經甲、乙雙方確認。
第三條 本合同項下的土地使用年限為 ________年,自本合同簽字之日起算。
第四條 乙方同意向甲方支付場地使用費,包括土地開發費和土地使用費。
〔或:第四條 依據合資或合作企業合同,由乙方中的 (注:中方合資者或合作者)向甲方支付場地使用費,包括土地開發費和土地使用費。〕
第五條 土地開發費為每平方米 元人民幣,總額為 元人民幣。乙方(或中方合資者或合作者)須于本合同簽字之日起 ________日內全部付清。
乙方(或中方合資者或合作者)支付了全部土地開發費后 ________日內,甲方應為乙方辦理土地登記(或變更登記)手續,頒發(換發)《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有土地使用證》。
第六條 土地使用費為每年每平方米 元人民幣(美元或港幣等),自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起,乙方(或中方合資者或合作者)應于每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前向甲方繳納當年的土地使用費。
土地使用費收取標準五年后根據國家〔或 省(自治區、直轄市) 市(縣)〕有關規定由甲方作相應調整,調整后乙方應自調整年度起按新標準繳納土地使用費。
〔或:土地使用費在合資(或合作)企業經營期限內不作調整。〕
(注:乙方依照有關規定可以享受減免優惠政策的,可依照減免規定擬定此條。)
第七條 除本合同另有規定外,乙方應在本合同規定的付款期限內將合同要求支付的費用匯入甲方銀行帳號內。銀行名稱:______ 銀行 分行,賬戶號 。
甲方銀行賬戶如有變更,應在變更后 天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由于甲方未及時通知此項變更而造成誤期付款所引起的任何延遲收費,乙方概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八條 該土地用于建設 項目,乙方必須按規劃要求和規定用途使用土地。
在本合同期限內,乙方確需改變土地用途的,經甲方同意后辦理變更土地用途的手續。
第九條 甲方同意承擔該土地的征地、拆遷、界址定點具體事務,并于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前交付土地。
乙方應妥善保護界樁,不得私自改動,界樁遭受破壞或移動時,應及時書面報告甲方,請求重新埋設,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
〔或:第九條 乙方利用合資(或合作)企業中方原有場地,原有場地的界樁應由甲方重新核實。〕
第十條 土地使用年限期滿或乙方提前終止經營時,本合同同時終止履行。乙方應向甲方交還土地使用證,辦理注銷登記手續。乙方對該土地內投資建設的建筑物、附著物有權處置,但時間不得超過 ,逾期由甲方無償取得。
如乙方需繼續使用該土地,須在距期滿六個月之前向甲方提交續期用地申請,經甲方同意后,須重新簽訂土地使用合同,方可使用。
第十一條 乙方依據本合同通過劃撥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權不得轉讓、出租、抵押。如需轉讓、出租、抵押,必須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規定辦理出讓手續,補交出讓金。
第十二條 如果乙方(或中方合資者或合作者)不能按時支付土地使用費,從滯納之日起,按日加收應繳費額 %的滯納金。滯納期超過六個月的,甲方有權無償收回土地使用權。
第十三條 如果由于甲方的過失,致使乙方延期占有土地使用權,則本合同項下的土地使用期限應相應推延,乙方有權請求賠償。
第十四條 如果乙方在該土地上連續兩年不投資建設,甲方有權收回土地使用權。乙方已付土地費用不予返還。
第十五條 本合同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及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保護和管轄。
第十六條 因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提請仲裁機構仲裁或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七條 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后生效。
第十八條 本合同所有日期均為公歷。
第十九條 本合同一式 份簽署,甲乙雙方各執 份。
第二十條 本合同于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在中華人民共和國 省(自治區、直轄市) 市(縣)簽訂。
第二十一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后作為合同附件。
本合同附件是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中華人民共和國 省(自治區、直轄市) 市(縣)土地管理局(章)
法定代表人 (簽字)
乙方:______ (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 (簽字)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