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式的贈與合同協議書(精選3篇)
正式的贈與合同協議書 篇1
甲方(贈與方):
乙方(受贈方):
甲乙雙方以攜手合作,共同促進公司(以下簡稱某公司)的發展,明確雙方的權益和責任為宗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之規定,本著誠實信用,互惠互利原則,結合雙方實際,協商一致,特簽訂本《股權贈與合同》,以求共同恪守:
甲乙雙方就贈送股權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一、(某公司的公司概況、股東及股權比例結構)
二、甲方作為某公司的股東之一,擁有某公司 %的股權,現根據《公司章程》及《股東會決議》,甲方同意將%的股權贈與乙方,乙方愿意受贈股權并參與公司的經營管理。
三、雙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保證對其向乙方贈與的股權享有完全獨立的權益,沒有設置任何質押,未涉及任何爭議及訴訟。
2、簽訂本協議時,甲方確保其將股權贈與乙方的議案已經某公司股東會全體股東決議同意,并形成書面決議文件。
3、本協議簽訂后天內,甲乙雙方應到某公司所在地的工商行政部門辦理股東變更及股權變更手續,雙方均應對辦理變更登記等法律程序提供必要的協作與配合。(如果不需要到工商局辦登記,可刪掉)
4、股權變更手續辦理完成后,乙方即具有某公司 %的股份,按照法律及《公司章程》的規定享受相應的股東權益。
5、乙方成為股東后,在某公司任職 ,負責某公司的經營管理, 。
四、保密義務
本協議簽訂前或簽訂后,協議生效前或協議生效后或協議終止后,不管雙方是否繼續合作,雙方均應對本協議所涉及的一切內容予以保密,如因泄密行為導致某公司或對方損失的,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五、協議的變更和終止
1、本協議的變更,必須經雙方共同協商,并訂立書面變更協議。如協商不能達成一致,本協議繼續有效。
2、雙方一致同意終止本協議的履行時,須訂立書面協議,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后方可生效。
3、本協議生效后,乙方如不愿與甲方繼續合作經營某公司,可將所受贈的股權以同樣的形式回贈給甲方,回贈給甲方的變更登記手續辦理完畢后,本協議即終止。
六、違約責任
1、本協議正式簽訂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協議約定條款的,即構成違約。違約方應當負責賠償其違約行為給守約方造成的一切直接經濟損失。
2、乙方受贈股權后,不得擅自將股權轉讓或贈與給甲方以外的第三方,否則需賠償甲方 萬違約金。
3、任何一方違約時,守約方有權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本協議。
七、適用的法律及爭議的解決
本協議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凡因履行本協議所發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當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都有權向某公司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八、協議的生效及其他
本協議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持兩份。
甲方:(簽字或蓋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簽約地點:
閱讀拓展:股權轉讓協議內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七十二條的規定“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股東間也好,股東與非股東間也罷為了明確雙方權利義務關系,及為了避免日后發生糾紛,均應當簽訂《股權轉讓協議》。股權轉讓協議的主要內容如下:
一、 轉讓方與受讓方的名稱、住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職務、國籍等;
二、 公司簡況及股權結構;
三、 轉讓方的告知義務;
四、 股權轉讓的份額,股權轉讓價款及支付方式;
五、 股權轉讓的交割期限及方式;
六、 股東身份的取得時間約定;
七、 股權轉讓變更登記內容,實際交接手續約定;
八、 股權轉讓前后公司債權債務約定;
九、 股權轉讓的權利義務約業;
十、 違約責任;
十一、 適用法律爭議解決;
十二、 通知義務、聯系方式約定;
十三、 協議的變更、解除約定;
十四、 協議的簽署、生效;
十五、 訂閱時間、地點。
贈與合同 篇7
贈與人(甲方):住所:有效證件號碼:
受贈人(乙方):住所:有效證件號碼:
甲方自愿向乙方定期提供,并與乙方達成以下贈與協議。
第一條乙方獲自甲方的贈與只得用于,不得移作他用。
第二條甲方于每年至分兩次向乙方無償贈與人民幣各元整。
第三條前述贈與自年計日時至時止。
第四條合同履行其間若乙死亡,可繼承其受贈者地位。
第五條甲方有權監督乙方對所獲贈與的使用,若乙方不當使用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予以改正。
第六條如乙方疏于甲方有權撤銷本合同。
第七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為憑。
甲方:(代表人):
乙方:(代表人):
簽訂日期:________經甲乙雙方協商,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
貨款共計人民幣(大寫):
1.質量標準:___________
2.交貨(運輸)辦法及地點:
3.質量檢驗及驗收辦法:
4.包裝要求及費用負擔:
5.結算辦法及期限:
6.原材料供應辦法:
7.其他:
違約責任:
第一點:甲方承擔
(1)變更產品品種、質量或包裝的規格給乙方造成損失時,應償付乙方實際損失
(2)中途退貨的,償儲乙方以退貨部分貨款總值____的違約金。
(3)自提產品未按規定日期提貨的,每延期一天,應償付乙方以延期提貨部分貨款總值千分之___的違約金。
(4)未按合同規定時間和要求提供原材料、技術資料、包裝物的,除交貨日期予以順延外,每日應償付乙方順延交貨產品總值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5)未按合同規定日期付款的,每延期一天,應償付乙方以延期付款總值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6)實行送貨或代運的產品無故拒絕接貨的,應承擔因而造成的損失并付給運輸部門違約金。
(7)錯填到貨地點或接貨人的,應承擔因此造成的損失。
(8)其他
第二點:乙方承擔
(1)產品、花色、品種、規格、質量、包裝不符合合同規定,甲方同意收貨的,按質論價;甲方不同意收貨的,乙方應包修、包退、包換,并承擔因此造成的損失。
(2)未按合同規定的數量交貨,少交而甲方仍然需要的,應照數補交;不需要的,可以退貨,并承擔損失;不能交貨的,應償付甲方以不能交貨的貨款總值____的違約金。
(3)包裝不符合合同規定的,必須返修或重新包裝,并承擔因此而支付的費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裝,而要求賠償損失的應予賠償。
(4)未按合同規定時間交貨的,每延期一天,應償付甲方以延期交貨部分貨款總值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5)不符合合同規定產品,在甲方代保管期內應償付甲方實際支付的保管、保養費。
(6)產品錯發到貨地點或接貨人的,除按合同規定負責運到指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外,并承擔因此多付的運雜費和造成的延期交貨責任。
(7)其他:
本合同一式___份。
有效期自____年__月__日到____年__月__日止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電話:
地址:
開戶銀行:
帳號:
正式的贈與合同協議書 篇2
出借人:
身份證號碼: 借款人:
身份證號碼:
當事人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相關規定,本著平等、自愿、誠實守信、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借款合同,雙方保證共同遵守。
第一條:借款人因 ,需向出借人借一筆資金。借款必須合法使用。
第二條:借款人于 年 月 日向貸款人借款,借款金額為 元(大寫: )。
第三條:借款期限內的利率為 %/月,即 元(大寫: )。
第四條:按月結息,借款期限內利率為: %/月,即 元(大寫: )在簽訂本合同之后,即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間借款人向出借人支付利息。限借款人在約定還款期限內按時支付利息,否則視為借款人嚴重違約。利息支付日為每月 日。
第五條:借款人可提前還款,按本合同約定的利率及借款實際使用期限計收利息。
第六條:借款人自簽訂本合約起連續兩個月未按時給貸款人支付利息,出借人有權隨時要求借款人(在收到出借人通知
十日內)歸還借款期限內的全部貸款本息,利息算至 年 月 日)。
第八條:違約責任。
1、借款人提供的證件(包括身份證復印件)有虛假非法的情況,出借人可要求借款人立即償還全部借款及貸款期限內的全部利息。
2、借款人在還款期屆滿時,未能足額償還借款本息的視為嚴重違約,應另行向出借人支付全部貸款本金的5%為違約金,并承擔貸款人為實現債權支付的全部費用(包括差旅費、食宿費、法律訴訟費等)。
第九條: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生效、變更、解除、終止
1、在簽訂本合同前,合同雙方當事人已完全理解并接受本合同的內容。在本合同項下全部意思表示真實有效,合同在雙方當事人簽字后生效。
2、本合同項下借款本息和相關費用全部清償完畢后,本合同終止。
3、本合同如需要變更或解除,應由合同雙方當事人共同達成書面形式。
第十一條: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合同雙方當事人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借款方、出借方各執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借人: 借款人:
合同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正式的贈與合同協議書 篇3
本合同作為 年 月 日借款人 與貸款人 所簽借款合同的附加條款(后附原借款合同)。本合同簽訂完成后,原借款合同作廢。
借款人(債務人):
貸款人(債權人):
當事人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相關規定,本著平等、自愿、誠實守信、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借款合同,雙方保證共同遵守。
第一條:借款人因 ,急需向貸款人借一筆資金。本合同項下之借款必須合法使用。
第二條:借款人于 年 月 日向貸款人借款,借款金額為 元(大寫: )。
第三條:借款期限內的 利率為 (大寫 ),即 (大寫: )。
第四條:按月結息(在簽訂本附加合同之前,即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間欠款人從未向貸款人支付過利息。此期間利息共計 大寫: 。限借款人在約定還款期限內歸還此利息,否則視為借款人嚴重違約。),利息支付日為每月15號,于 年 月 日之前利隨本清。
第五條:借款人可提前還款,按本合同約定的利率及借款實際使用期限計收利息。
第六條:借款人自簽訂本合約起連續兩個月未按時給貸款人支付利息,貸款人有權隨時要求借款人(在收到貸款人通知十五日內)歸還借款期限內的全部貸款本息,利息算至 年 月 日)。
第七條:借款人將身份證復印件、房產證原件、土地所有權證原件交于貸款人作為抵押,并接受貸款人對借款用途的監督。
第八條:違約責任。
1、借款人提供的證件(包括身份證復印件、房產證原件、土地所有權證原件)有虛假非法的情況,貸款人可要求借款人立即償還全部借款及貸款期限內的全部利息,有權按照約定行使抵押財產的抵押權。如抵押物不足以償還貸款人的借款及借款期限內的利息時,貸款人有權要求借款人抵押其他財務,借款人應全力配合貸款人,直到抵押財務償清貸款人的全部借款及借款期限內的利息為止。
2、借款人在還款期屆滿時,未能足額償還借款本息的視為嚴重違約,應另行向貸款人支付全部貸款本金的20%作為違約金,并承擔貸款人為實現債權支付的全部費用(包括差旅費、食宿費、法律訴訟費等)。
3、貸款人在于借款人簽訂第一份借款協議時(此協議后附)已將全部借款(共計: 大寫: )足額交付于借款人。
第九條: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生效、變更、解除、終止
1、在簽訂本合同前,合同雙方當事人已完全理解并接受本合同的內容。在本合同項下全部意思表示真實有效,合同在雙方當事人簽字后生效。
2、本合同項下借款本息和相關費用全部清償完畢后,本合同終止。
3、本合同如需要變更或解除,應由合同雙方當事人共同達成書面形式。
第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 份,合同雙方當事人各執 一份。
借款人: 貸款人:
合同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