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食堂臨時用工合同(通用3篇)
學校食堂臨時用工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期限
甲方聘用乙方在甲方(部門)擔任臨時崗位工作。合同期限為一年,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二、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負責乙方的日常人事管理;
(二)負責支付乙方工資,每月1000元。
三、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接受甲方的.管理,并按合同要求認真履行崗位職責,服從工作崗位安排或調整,遵紀守法,圓滿完成工作任務;
2、在簽訂本合同時自愿遵守甲方的有關規定;
3、食堂員工實行聘任制,合同每一年簽訂一次。
4、食堂員工為臨時工,工資實行包干,每月工資1000元,按月發放。
5、寒暑假享受工資待遇。(如果收假后工作不滿兩個月假期不再享受工資待遇)
四、聘用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
(一)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甲方可以解除合同,須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
1、食堂員工對學校管理如不能遵守,或有特殊情況需解除合同,應在前一月內提出辭呈申請,如突然自行終止合同,學校結算時不再發一個整月的工資,照天結算。如工作不負責任,完不成本合同所書規定的工作或出現重大工作失誤,學校有權及時終止合同。
2、乙方因疾病不能按時上崗。
3、訂立合同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二)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甲方可以隨時解除合同:
1、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用人單位規章制度,損害單位經濟權益,造成嚴重后果以及嚴重違背職業道德,給單位造成極壞影響的;
2、曠工時間超過一天的;
3、無理取鬧、打架斗毆、恐嚇_____單位領導、嚴重影響工作秩序和社會秩序的;
4、違反工作規定或操作規程,發生責任事故,造成嚴重經濟損失的;
5、偽造健康證明及用其他不正當手段欺騙甲方的;
(三)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甲方不得與乙方解除合同:因工負傷,在學校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四)合同期內,乙方要求違約解除合同的,應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申請。解除合同時間從甲方同意之日計算。
(五)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合同:
1、甲方未按規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2、甲方以非法手段強迫乙方工作的。
(六)有下列情況之一,本合同自行終止:
1、合同期限屆滿;
2、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情況。
五、違反合同的責任和爭議解決
合同一經簽訂具有法律效力。合同期未滿,又不符合解除合同條件單方解除合同的,要承擔違約責任。因解除合同甲、乙雙方發生爭議,應先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無效的,可以向有關_____機構申訴。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學校食堂臨時用工合同 篇2
用人單位(甲方):
職工(乙方):
甲方因工作需要臨時招用工作人員,乙方申請應聘。經研究,甲方同意招聘乙方為臨時工,并自愿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協議期限
本協議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二、工作任務
乙方同意并服從甲方的工作需求,在食堂_______崗位承擔工作。
三、勞動紀律甲方應根據國家和省的有關規定制定各項管理規章制度,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內,應自覺遵守國家和省規定各項勞動紀律、法規和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管理,積極完成工作。
四、勞動的時間與勞動報酬
1、甲方保證乙方在工作期間實行五天工作制。原則上不安排乙方加班,如確因工作需要,經與勞動者協商后,適當加班。
2、乙方基本工資標準為_______/月,上班時經考核,另加月考核獎_______元,學期考核獎_______元,社會養老保險乙方自動放棄。
3、在假期若教師上課需用膳,食堂人員也需上班,且發基本工資,不發考核獎。
4、甲方每月_______日前如期發放工資,由學校總務處統一發放。
五、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1、國家有關勞動保護規定,切實做好乙方工作期間中的安全與健康。
2、甲方根據乙方從事的工作崗位,發放乙方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3、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和健康的行為,可以提出批評,并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六、終止解釋勞動協議條件
1、在合同期內。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用人單位可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
1)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聘用條件的;
2)患病或非因工傷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另行安排工作的;
3)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學校規章制度的;
4)無理取鬧,打架斗毆者;
5)不履行合同,不按質量要求完成工作或年度考核不稱職的;
6)學校因教學、管理、技術條件等客觀情況發生變化,使原勞動協議無法履行或崗位編制調整需裁減人員;
7)嚴重失職,對用人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8)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2、在合同期內,下列情況之一者,本人可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
1)用人單位不能按勞動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2)用人單位不履行勞動合同,或者違反國家政策法規,侵害臨時工合法權益的;
3、任何一方需要解除勞動協議,應提前30天書面通知一方。
七、違反協議責任
一方違反協議,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其后果和責任,按有關政策予以適當賠償。
八、本協議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政策規定辦理或雙方協商解決。
九、本協議期限滿自行終止。
十、本協議書一式兩份,臨時工本人和學校各執一份。
用人單位(甲方):
職工(乙方):
日期:
學校食堂臨時用工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本著確保師生身體健康,學校后勤為教育教學服務的原則。學校自主經營學生食堂,現聘請乙方為食堂員工。為明確雙方職責,訂立本協議:
一、乙方職責: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以及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
2、按照食品衛生的相關要求,負責學校食堂食品加工并根據學校的作息時間按時開餐。飯菜標準由安召完小后勤規定。
3、按時上、下班,離開要請假,不遲到早退。
4、參加體檢并取得健康證才可上崗。積極參加上級各部門組織的相關培訓。
5、樹立全心全意為學生服務的思想,熱愛本職工作,講究職業道德,文明服務,禮貌待人,態度和藹,主動熱情。
6、工作時間必須著工裝,穿戴整潔,不準留指甲,戴戒指等。
7、講究個人衛生。每日按要求做好食堂衛生。
8、團結員工,尊重領導,舉止文雅,對學生使用文明用語,不得與學生爭吵。
9、嚴格按規定操作,安全第一。如違規操作造成事故,責任自負。
10、愛護公物,輕拿輕放,故意損壞照價賠償。
11、分工合作,團結協作,不偷懶。
12、食堂工作人員可在食堂免費就餐,但不能單獨小炒,應與學生吃同樣的飯菜。
13、學校聘請的員工,試用期一個月,試用合格與學校簽訂正式合同。聘期一年。
二、合同終止的條件:
1、應聘食堂工作人員的身體不勝任本職工作。
2、學校規模的縮小,以及食堂應該減少職工的其他因素的出現。
3、應聘者有下列現象也作為處罰、辭退的依據:
(1)不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學校紀律(如偷竊、有意破壞設備設施等)、不履行崗位職責、不執行學校的各項管理制度;
(2)工作不負責任,消極怠工,出現責任事故;
(3)工作質量、服務態度差,師生意見大。
應聘食堂工作人員(簽名):
招聘學校: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