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刷廠勞動用工合同(通用3篇)
印刷廠勞動用工合同 篇1
合同編號
甲方: 乙方:
單位名稱: 姓名:
法定代表人: 性別:
委托代理人: 出生年月:
廠址: 家庭住址:
所屬區:
根據《上海竟成印刷廠實行全員勞動合同制暫行規定》(以下簡稱《暫行規定》)和上海市勞動局《本市全民所有制企業實行全員勞動合同制試行辦法》的有關規定: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下,雙方訂立合同如下:
一、合同類別和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期限經雙方協商一致,采取下列第 種形式:
(一)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二)無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其中,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時止。
二、工作崗位
1.甲方根據生產和工作的需要,并參照乙方的工作技能或特長,經考核后擇優上崗或安排適當的工作。上崗前應按照《上海竟成印刷廠崗位聘用實施辦法》與所在部門簽訂上崗聘約。上崗聘約為本合同附件。
2.甲方因生產和工作需要或根據乙方的工作能力和表現情況,可調動乙方的工作部門工作崗位,在征求乙方意見時,如無特殊情況,乙方應以服從為原則。
3.雙方有關崗位聘用、解聘等事中項按《上海竟成印刷廠崗位聘用實施辦法》和《上海竟成印刷廠職工下崗待聘的暫行規定》辦理。
三、雙方的責任和義務
1.甲方應根據國家有關勞動保護、安全生產的法規制度,采取有效措施,為乙方提供良好的勞動環境和工作條件,加強對職工的安全、衛生和勞動保護,并根據生產和實際工作需要發給乙方必要的勞防用品和保健營養待遇。同時,對女職工應酌情實行特殊保護。
2.甲方根據企業生產和經濟發展情況,不斷提高和改善職工生活福利待遇,并提供必要的集體生活設施和娛樂場所。
3.甲方根據生產和工作需要,對職工提供必要的專業技術培訓和業務進修條件,并進行政治文件學習、安全生產和廠規廠紀教育等。
4.乙方有參加甲方民主管理,獲得政治榮譽和物質獎勵的權利。
5.乙方上崗后應按照甲方的生產和工作要求,掌握本崗位的工作技能和操作規程,按質按量地完成各項規定的生產和工作任務,并接受甲方職能部門的有關考核。
6.乙方在合同期內,應樹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主人翁精神風貌,維護企業聲譽,愛護集體財產。
四、勞動報酬
1.甲方實行本企業的內部工資分配形式并根據“按勞分配”的原則,按照崗位的勞動技能高低、工作責任大小、勞動強度和勞動條件優劣情況,確定不同工種的勞動報酬,隨著生產經營發展和經濟效益增長情況,逐步提高乙方勞動報酬和有關福利待遇。
2.乙方工資、獎金、浮動工資、崗位工資、加班工資和相應的福利津貼等,仍按甲方現行的規定按月發放。
3.乙方在生產或工作中有突出貢獻或特殊成績的,甲方可給予必要的精神鼓勵和物質鼓勵或晉級工資。
五、福利待遇和勞動保險
1.在勞動合同期間,乙方仍享受統一規定的有關津貼,物價補貼、計劃生育、住房補貼、養老保險、獨生子女費以及法定的公休節假日、探親假、婚喪假、產假和甲方規定的職工休假等。
2.在勞動合同期間內,乙方因工或非因工死亡的待遇以及家屬勞保待遇等仍按國家現行政策規定執行。
3.勞動合同期間,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期間的有關待遇仍按國家現行的有關政策和本單位規章制度執行。對乙方的停工醫療期按《上海竟成印刷廠實行全員勞動合同制的暫行規定》中的有關條款執行。
4.被列入下崗待聘范圍的人員,其各種待遇按照《上海竟成印刷廠下崗待聘的暫行規定》執行。
5.乙方到達離退休年齡,其離退休待遇仍按國家現行政策規定執行。
六、勞動紀律
乙方在勞動合同期間內必須自覺地遵守國家的有關法規法紀、遵守勞動紀律和甲方制定的各種規章制度,如有違紀違章行為,甲方有權按有關廠規廠紀規定給予必要的處罰。
七、合同的變更、終止和解除
1.凡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期限屆滿時即為終止,甲乙雙方經協商后可續訂勞動合同。
2.合同雙方在履行勞動合同過程中,如發生特殊情況,無法履行勞動合同的有關內容,經雙方協商一致后,可變更勞動合同的有關內容,但必須辦理變更手續。
3.職工到達規定的離退休年齡或因病喪失勞動能力提前退休時,勞動合同自然終止。
4.在勞動合同期間,任何一方要求解除勞動合同,除屬《上海竟成印刷廠實行全員勞動合同制暫行規定》中的第十六條第一、二、三、四款之外,必須提前一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方可辦理解除勞動合同的手續。
5.在勞動合同期限內,乙方如屬《暫行規定》中第十六條規定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6.乙方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如遇有《暫行規定》第十八條規定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7.乙方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如遇有《暫行規定》第十七條規定之一的,可向甲方提出解除勞動合同。
8.被解除勞動合同的乙方人員,甲方根據《暫行規定》的有關條款辦理有關手續。
八、違約責任
1.在合同期內,甲方除《暫行規定》第十六條、第十九條、乙方除《暫行規定》第十七條規定的條件外,均不得解除合同或自行離職,否則應支付違約金500元。
2.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履行勞動合同,除遇有特殊情況,經雙方協商一致不能履行勞動合同的有關內容外,任何一方違反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其后果和責任大小,給對方賠償經濟損失。賠償金額按有關規定或實際情況確定。
3.凡由甲方出資對乙方進行培訓、學歷學習、進修或分房的人員,其有離職、調動或違約時,均按《上海竟成印刷廠關于職工在6服務期內離崗及違約賠償辦法》有關規定執行。
九、雙方需要約定的有關條款
1.本合同未盡事宜,均按《暫行規定》的有關規定辦理。
2.本合同的有關規定在執行過程中,如與國家新頒布的有關規定相抵觸時,應按國家規定執行。甲乙雙方需要修訂或補充的,可協商修訂補充。
印刷廠勞動用工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條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為 年/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條 乙方工作任務
2-1 甲方聘用乙方在甲方 綜合 (部門)擔任 保潔員 崗位工作,從事該崗位職責范圍內的工作。
2-2 乙方的崗位、職責及工作質量要求,按照甲方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條 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3-1 負責對乙方的日常管理;
3-2 甲方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遵循按勞付酬原則,結合工作價值,對應公司規定的乙方所從事的工作崗位工資確定乙方的勞動報酬為 500.00 元(人民幣)/月(大寫:(伍佰元 ) 。
第四條 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4-1 接受甲方的管理,并按合同要求認真履行崗位職責,服從工作崗位安排或調整,圓滿完成工作任務;
4-2 享受合同規定的工資待遇;
4-3 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各項法律規定。并自愿遵守甲方的工作規范、操作規程、勞動安全衛生制度等有關規定。同時愛護甲方財物,保守甲方機密,維護甲方利益。
第五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
5-1 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協議有關內容并辦理協議變更手續。
5-2 有下列情況之一,甲方可以解除合同,須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
(1)乙方履行合同差、完不成工作任務、考核不合格;
(2)甲方撤并或減縮編制需要減員,經雙方協商就調整崗位達不成協議的;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按國家規定的醫療期滿后,經有關機關鑒定,乙方不能從事原工作,或醫療期滿尚未痊愈的;
(4)訂立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5)乙方無正當理由不服從甲方安排。
5-3 有下列情況之一,甲方可以隨時解除合同:
(1)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用人單位規章制度,損害單位經濟權益,造成嚴重后果以及嚴重違背職業道德,給單位造成極壞影響的;
(2)乙方連續曠工時間超過7天;
(3)乙方打架斗毆、恐嚇威脅項目部領導,嚴重影響工作秩序和社會秩序的;
(4)乙方盜竊、賭博、嚴重失職、營私舞弊情節嚴重的;
(5)違反工作規定或操作規程,發生責任事故,造成嚴重經濟損失的;
(6)用其他不正當手段欺騙甲方的;
(7)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8)國家法律、法規所規定的其他情形。
5-4 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5-5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合同:
(1)甲方未按規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監禁等非法手段強迫乙方工作,經人民法院或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確認為事實的。
第六條 違約責任和爭議解決
6-1 甲、乙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規定,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視其后果和責任大小按有關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6-2 合同期未滿,又不符合解除合同條件單方解除合同的,要承擔違約責任。 6-3 甲、乙雙方因本合同發生爭議,應先由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有關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第七條 其 他
本合同未盡事宜,凡屬國家有規定的,按有關規定執行;凡屬國家沒有規定的,甲乙雙方可協商修訂、補充。
本合同自雙方簽署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印刷廠勞動用工合同 篇3
甲方(用人單位):
名稱:
聯系電話: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地址:
乙方(
勞動
者):
姓名:
性別
身份證號碼
戶籍所在地:
郵政編碼:
住址:
郵政編碼:
聯系電話:
甲乙雙方為建立勞動關系,明確權利義務,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民法典》及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勞動合同期限
經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期限采取下列第
種形式:
(一)無固定期限: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其中(有,無)試用期,試用期自
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固定期限: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其中(有,無)試用期,試用期自
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自起至止。
第二條 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1、甲方安排乙方的工作地點為:
2、乙方工作內容(或工作任務)是
甲方要為乙方提供必要的生產(工作)條件。
3、甲方因生產
經營
需要調整乙方的工作內容,應協商一致,按變更本合同辦理,雙方簽字或蓋章確認的協議書或依法變更通知書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第三條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1、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乙方的工作時間:
(1)執行標準工時工作制,即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周不超過四十小時,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2)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以(填“是”):年、半年、季、月為周期的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3)不定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部門審批,甲方在保障職工身體健康并充分聽取職工意見的基礎上,應采用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輪休調休、彈性工作時間等適當方式,確保職工的休息休假權利和生產、工作任務的完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