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方面的應急預案(精選3篇)
消防方面的應急預案 篇1
一、總則
1、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
以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維護廣大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確保實現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出發,按照“建設安全和諧平安渠江”為總要求,集中領導,統一指揮,充分做好思想和物質準備,切實完成好滅火救援任務。
堅持集中領導、統一指揮原則。發生火災事故特別是重特大火災事故,必須堅持在鎮政府的統一領導下開展滅火救援行動,保證滅火救援工作協調有序開展。
堅持救人第一、先控制后處置原則。開展滅火救援行動,必須堅持以人為本,以積極搶救人命為第一要務。對于火災現場要以控制災情蔓延擴大為著力點,最大限度地降低火災損失及因火災引發的次生災害損失。
堅持果斷決策、科學處理原則。根據火災的不同類型,積極捕捉有利機戰,果斷決策,快速行動,滅火救援行動的技術、戰術方法既要講究科學,又要符合火災現場的客觀實際,保證滅火救援工作的實效性。
堅持協同作戰、統一行動原則。整個滅火救援現場一盤棋,各種參戰力量都要根據指揮部的指令,按照各自的任務分工統一行動,相互之間要密切配合、協調一致。
2、目的和依據
(1)目的
針對我鎮火災事故的現狀和特點,通過編制預案,要達到以下目的:
整合現有資源,建立鎮域應對重特大火災事故的指揮、處置體制和機制;通過規范火災事故的等級分類,確定不同等級火災事故的啟動程序,明確各級部門及相關組織的職責和權利;通過整合社會資源,建立分工明確、責任到人、優勢互補、常備不懈的重特大火災事故處置保障體系;通過整合現有信息資源,實現信息資源共享,形成機制優化、反應靈敏的信息支撐系統;通過此預案的實施,切實加強基礎工作,理順管理體制和機制,決策科學化、指揮智能化、保障統籌化,從而進一步提高渠江鎮應對重特大火災事故的能力。
(2)依據
本預案的制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四川省消防條例》、《火災統計管理規定》、《公安消防部隊執勤戰斗條令(試行)》、《四川省人民政府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四川省火災事故滅火救援預案》等相關的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
3、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渠江鎮范圍內對社會秩序和公眾生命財產安全造成危害和損失的各類火災事故和滅火救援工作。
4事件等級
根據火災特性和特征,由高到底劃分特別重大(一級)、重大(二級)、較大(三級)、一般(四級)四個級別。參見《四川省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
二、組織機構與職責
1、應急救援組織機構
鎮人民政府是消防安全應急救援指揮機構,指揮長由鎮委書記雷川同志擔任,副指揮長由鎮長何彪同志擔任,指揮部下設現場人員疏散工作組、應急搶險滅火救援工作組、后勤保障組三個組。
鎮安辦是鎮消防安全應急救援指揮機構下設的負責日常工作的辦公室,辦公室主任由分管安全的副鎮長徐雪峰同志兼任。
2、辦公室工作職責
(1)承擔全鎮消防安全應急救援指揮機構的日常工作, 加強消防法律、法規的宣傳,并督促、指導、協助企業、村(社)做好消防宣傳教育工作。建立健全完善消防安全應急救援預案,并監督、指導各企業制定應急處理預案及消防演練。
(2)接到火災事故發生報告后,負責向應急救援指揮部指揮長、副指揮長匯報,保持與各工作組成員的聯系,隨時掌握應急救援進展情況信息,保障整個火災應急救援工作的有序進行。
(3)負責協調做好搶險救援、事故調查、后勤保障、信息上報、善后處理以及恢復生產生活秩序的工作。
3、領導機構下設三個工作組
(1)、現場人員疏散工作組
組 長:徐雪峰
副組長:毛道行 何 仕
成 員:王 勇 劉曉軍 劉衛國 小燕 唐達建
(2)、應急搶險滅火救援工作組
組 長:歐 華
副組長:謝匯渠
成 員:鎮應急分隊全體隊員、各村社干部
(3)、后勤保障組
組 長:肖 英
副組長:鄭 卓
成 員:羅太國 田 雨 羅 垚 張志毅 譚 政
三、預測、預警
1、監測預警機制
(1)鎮消防隊具體負責鎮域內的火災事故監測和預警工作;根據火災接報警信息,分析火災發生、發展的趨勢,根據火災的危害程度、涉及的地域、影響范圍不同,確定火災級別,并及時向指揮中心提出相應的預警建議。
(2)預警監測內容主要有火災接報警信息,發生火災的季節、時令、氣象信息,可能火災的種類信息,各種滅火救援力量實力信息,全鎮重點火災隱患單位、重大危險源信息等。
(3)指揮中心在確認可能引發某類火災事故預警信息后,根據本實施方案及時開展部署,迅速通知各相關單位和部門采取行動,防止火災事故的進一步擴大。
(4)預測將有較大以上火災事故發生時,指揮中心應密切關注事態的發展趨勢,根據火災故事的發展狀況和嚴重程度,即使將信息通報給各種相關部門。
(5)對于特別重大、重大突發火災事故預測預警信息,指揮中心應在報請鎮主要領導批準后,及時上報縣消防安全應急指揮部。
2、戰備等級
(1)戰備等級分為經常戰備、二級戰備、一級戰備。
(2)經常性戰備是完成日常執勤戰斗任務的準備狀態。在發生重大災害事故或者出現重大災情險情,遇有重大消防執勤任務時,鎮政府向消防隊發出“二級戰備執勤”的預警命令。在國家進入戰爭狀態,全國或者部分處于緊急狀態,國家發布戒嚴令,以及發生特別重大災害時,鎮政府向消防隊發出“一級戰備執勤”的預警命令。
3、 依據火災事故即將造成的危害程度、發展情況,由低到高劃分為一般(四級)、較重(三級)、嚴重(二級)、特別嚴重(一級)四個預警級別。
(1)四級、三級火災事故預警信息,由鎮消防隊提出預警建議,并由鎮應急指揮中心負責發布和宣部取消。
(2)二級、一級火災事故的預警信息,由鎮消防隊上報情況后,縣消防大隊提出預警建議,縣應急辦報請相關縣領導批準,由縣消防大隊負責發布和宣傳取消。
(3)預警信息發布后,指揮中心、相關部門應立即做出響應,進入相應的應急工作狀態。同時各部門依據已發布預警級別,適時啟動相應的應急處置預案,履行各自所承擔的職責。
(4)指揮中心和鎮消防隊要密切關注事件進展情況,并依據火災事故變化情況提出預警建議,適時調整預警級別,并將調整結果及時通報各相關部門。
四、應急響應
1、分級響應
一般火災事故(四級):鎮消防隊負責啟動應急預案。鎮消防隊負責成立現場指揮部,調集滅火救援力量到現場;通知相關部門配合開展滅火救援工作,協調指揮各參戰力量。同時,根據現場情況,確認火災事故有擴大趨勢時,立即發布火災事故(三級)預警信息。
較大火災事故(三級):鎮消防隊負責啟動應急預案。鎮消防隊負責成立指揮部,迅速調集滅火救援力量到現場實施救援;通知其他相關力量到場協助救援,協調指揮各參戰力量。同時,根據現場情況,確認火災事故有進一步蔓延過大趨勢時,由指揮中心立即向鎮消防安全應急指揮部報告;由鎮消防安全應急指揮部報鎮政府領導后,及時發布火災事故二級預警信息。
重大火災事故(二級):鎮消防安全應急指揮中心上報有關預警信息后,由鎮專項指揮部負責啟動應急預案。參戰單位按照指揮部的指令和任務分工開展滅火救援行動。縣消防大隊滅火救援力量到場實施救援,同時,根據現場情況,確認火災事故有進一步蔓延擴大趨勢或有大量人員被困或災情特別嚴重時,由縣應急辦請縣主要領導批準后,及時發布火災事故一級預警信息。
特別重大火災事故(一級):由縣應急辦報請縣主要領導批準后啟動應急預案,立即啟動專項指揮部,并成立現場指揮部。各參戰單位按照指揮部的指令和任務分工開展滅火救援行動。
2、基本響應
火災發生后,在現場指揮部的統一指揮下,各個工作小組分別展開救援工作:
(1)、現場人員疏散工作組:訊速組織無關人員緊急疏散、撤離、封閉火災現場并設置危險警戒線。防止出現群眾私自返回火災現場無序搶運設備、物資等情況;
(2)、應急搶險滅火救援工作組:第一時間將應急滅火設備運送到火災現場并參與滅火撲救,同時根據火勢情況,請求消防大隊支援。立即切斷火災現場電源、易燃易爆氣源及其他可能影響火勢蔓延、擴大的危險源頭,防止火災事故擴大化。發生傷亡情況的,組織醫務人員對傷員立即進行搶救
(3)、后勤保障組:及時向指揮部、各工作組通報信息。緊急調度車輛運送救火設備及物資等并配合鎮衛生院組織醫務人員對受傷人員進行搶救。
其他各職能部門負責各自對應的職責。
3、應急結束
(1)火災現場的被困人員全部被救出,火勢徹底撲滅,整個滅火救援戰斗行動基本結束,救援處置工作即告結束。
(2)重大、特別重大火災事故由縣消防安全應急辦審核,報縣消安委主要領導批準宣布應急結束。
(3)一般、較大火災事故由鎮消防隊或鎮應急指揮中心報請縣公安消防大隊宣布應急結束,并報縣公安消防大隊備案。
五、后期處理
1、善后處置
(1)善后處置工作在鎮政府統一領導下,由相關部門負責組織實施。
(2)火災撲滅后,鎮消防隊應全面、細致地檢查火場,清除殘火。防止復燃或爆炸。
(3)鎮消防隊責成失火單位或有關單位負責派人監護火場,辦理現場交接。必要時,留下少數滅火力量進行監護。撤離火場時,應當清點人數,整理器材裝備,將使用過的消防水源設施恢復到備用狀態。歸隊后,迅速補充、器材和滅火劑,調整人員,恢復戰備狀態。
(4)火災撲滅后,對于因火災引起的環境污染事故,由鎮組織相關力量進行善后處置。
2、社會救助
(1)災民救助:由鎮民政辦配合鎮政府負責設立災民安置場所,做好災民安置和生活救助工作,保障受災群眾的基本生活。
(2)受難人員遺體善后處置:由民政辦負責做好各項準備工作,按照相關規定及工作程序做好受難者遺體的善后處置工作。
3、調查和總結
(1)鎮消防隊、派出所以及相關單位調查火災原因,確認火災責任,抓捕犯罪嫌疑人,并預測火災事故后果,報送鎮應急指揮部,由鎮應急指揮部備案。
(2)鎮應急指揮部根據以上報告,總結經驗教訓,提出改進工作的要求和建議。
六、信息管理
信息監測與報告
嚴格落實火災信息報告制度,保證信息傳遞及時、連續、完整、準確,不得隱瞞、謊報、緩報。
信息報告的內容主要包括火場地址、火災種類、人員被困情況、火勢發展情況、火災等級以及出動力量情況等。
七、保障措施
1、人員保障
發生重特大火災,在鎮消防隊和村義務消防隊滅火救援力量不足的情況下,報請縣消防大隊,迅速調動各種力量跨區域緊急增援。
2、技術保障
由鎮域內各相關部門負責為現場滅火救援行動提供相關的技術保障,協助指揮部完成滅火救援的指揮決策工作;協調本專業救援隊伍做好相應的應急處置工作。
3、醫療衛生保障
由鎮中心衛生院負責組織緊急醫療救援,在做好現場救治和傷病人員轉運的同時,搞好后備醫院對接準備工作,并把情況及時上報指揮部。
4、交通保障
由派出所負責,對事故現場的警戒區、控制區進行交通管制,并開辟綠色通道保障滅火救援等車輛順利進入事故現場。
5、后勤保障
由指揮中心負責保證滅火器救援行所需器材裝備、油料、滅火劑和特種器材配件等消耗品的供應;組織技術人員及時對現場車輛、裝備進行維修保養,避免因車輛、裝備故障損壞而影響滅火救援行動。由現場指揮部負責組織各參戰單位和后勤部門做好現場救援力量的飲食、輪換休息、醫療等保障工作。
八、工作要求
1、快速反應,高度集中指揮
重特大火災事故的處置,各有關單位要快速反應,迅速啟動有關滅火救援預案, 開通通信指揮系統,組織力量趕赴現場,嚴格服從指揮部的指揮,保證政令、警令暢通。
2、嚴格崗位責任制
各參戰單位要按照任務分工認真落實崗位責任制,層層抓落實,切實保證領導到位、力量到位、裝備到位、措施到位。部門之間密切配合,協同作戰,防止出現不必要的失誤和漏洞。
3、加強信息反饋和請示報告制度
要保證情況信息傳遞靈敏、快速、準確、暢通、及時上報有關情況信息。有關單位可確定專人收集現場情況,及時續報反饋,不得隱瞞、漏報、遲報、誤報重要情況。
4、加強安全管理工作
在實施滅火救援行動中,要求切實抓好人員、車輛、裝備的作業安全,嚴禁車輛裝備帶病作業或人員違章作業,確保滅火救援任務的順利完成。
消防方面的應急預案 篇2
為保護我院師生員工的人身、財產及公共財產安全,落實消防工作“以防為主,防消結合”的基本原則,進一步提高應對火災的能力,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公安部《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等有關法規、規定,結合研究生院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一、指導思想
從維護全院師生員工生命財產安全和確保學院穩定大局出發,堅持以人為本的理念,體現人的生命重于一切的原則,提高認識,統一思想,形成共識,不斷提高學院應對和處置突發事件的能力。
二、工作目標
通過應急預案的制定,建立我院應對突發火災事故的指揮系統和處置系統,力求應急預案實際有效、可操作性強,在學院面臨突發火災事故時,能夠統一指揮,及時有效地整合人力、物力、信息等資源,迅速針對火勢實施有組織的控制和撲救,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進一步改進和加強消防安全和滅火救援工作,落實學院消防安全工作責任制。
各部門負責人對本部門的消防安全負全責,依據“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負責本部門的消防應急預案的落實,加強對火災的預防工作及應急處置能力。
三、組織機構及職責
(一)學校成立消防應急工作領導組,組成如下:
組長:校領導
副組長:保衛處處長、辦公室主任
成員:宣傳部、學生處、教務處、總務處、后勤服務集團、財務處、團委、各學部負責人
(二)消防應急工作領導組的主要職責
1.指導全校開展預防火災的宣傳教育、人員培訓和火災模擬演練等工作。
2.發生火災時指揮、協調各工作組和義務消防隊員開展滅火和人員疏散工作;協調配合到達火災現場的公安消防人員開展滅火工作。
3.協助、配合公安消防部門做好火災事故的調查等善后工作。
(三)領導小組下設4個工作小組
1.滅火行動小組
組長:保衛處負責人
副組長:保衛處專職消防負責人、相關部門負責人
成員:專兼職消防員、保衛處校衛隊隊員、相關部門人員
主要職責:組織、建立義務消防隊伍;做好義務消防隊隊員的防火教育、培訓和火災模擬演習、演練等具體工作;負責滅火器材和工具的保管與使用;發生火災時利用學校配置的消防器材及有關消防設施,進行火災現場滅火,搶救火災被困人員等工作。
2.通訊聯絡小組
組長:辦公室主任
副組長:保衛處、相關部門負責人
成員:保衛處監控中心工作人員、相關部門人員
主要職責:接到火災報警后,迅速與消防應急工作領導組或相關部門取得聯系,引導消防隊員和消防車輛進入火災現場;聯絡有關部門、個人;組織調遣消防力量;負責信息采集、校內外聯絡及有關情況匯報。
3.疏散引導小組
組長:保衛處負責人
副組長:相關部門負責人、后勤服務集團負責人
成員:保衛處專兼職消防人員、學生處工作人員、總務處、后勤服務集團工作人員、各學部及相關部門工作人員
主要職責:負責校內火場區域人員的應急疏散工作;引導人員疏散自救,在安全出口以及容易走錯的地點安排專人值守,搜索未及時疏散的人員,確保人員安全快速疏散至安全區域。
4.安全防護、救護小組
組長:總務處負責人
副組長:后勤服務集團負責人、校醫院院長
成員:校醫院醫護人員、保衛處校衛隊隊員、后勤服務集團人員
主要職責:負責車輛需求、道路通暢、供電控制及水源保障等;在火災現場對傷員進行緊急搶救;必要時拔打120,聯系并護送至校外醫院進行搶救。
四、應急處置
(一)報警與接警
1.無論任何部門或部位發生火災,發現人員或現場人員都有義務立即向學校保衛處值班室和“119”公安消防部門報警。報警時,應根據火災情況向周圍人員發出火警信號,同時以最準確、簡潔的語言向保衛處值班室報警(電話:),必要時還應向火警“119”報警。
保衛處值班室接到報警后,須迅速向學校消防應急工作領導小組報告,并通知各工作組及發生火災部門的領導立即趕赴現場,按照本預案的任務和要求分工負責、密切配合,采取有效措施迅速開展工作。
若撥打“119”報警后,應當向接警的公安人員簡明講清以下幾個內容:
(1)報警人姓名、住址、工作單位、聯系電話號碼;
(2)火災現場的準確位置;
(3)有關火災情況,如起火時間、燃燒的特征、火勢大小、有無被困人員、有無重要物品、失火周圍有何重要建筑,消防車如何方便地進入火災現場等等;
(4)耐心回答“119”接警人員的詢問。
打完電話,應組織人員到校門口引導消防車和消防人員快速趕赴火災現場。
2.接到火災通知后,火災部門(學院)防火責任人,應立即調集本部門(學院)義務消防員和專兼職消防力量,使用本部門(學院)的滅火器材、設備有效地組織撲救,力爭撲滅初起火災。在組織撲救時,應注意查明以下情況:
(1)起火部位、燃燒物性質、火災范圍、火勢蔓延路線及方向;
(2)是否有人受到火災威脅,同時查清火災被困人員的數量和所處地點,制定搶救方案;
(3)發生火災區域是否有易爆、易燃物、有毒物質以及其數量、存放地點、存放形式、危險程度;
(4)被火災圍困或威脅的貴重物質和設備的數量、放置地點、受火勢威脅程度,是否需要疏散和保護;
(5)起火建筑物的構造形式、結構特點、耐火等級與相連建筑物的'距離;可燃物受火勢威脅程度;起火建筑物安全通道、房屋出入口位置;火場主要建筑物有無倒塌危險及哪些需要破拆、轉移等;
(6)火災撲滅后,要全面檢查現場,消滅遺留火種,并派人保護好火災現場,等待公安消防人員對火災進行現場調查。
(二)應急疏散
1.人員分布密集的場所要制定安全疏散計劃,確定在緊急情況下的安全疏散路線,并繪制平面圖,用醒目的箭頭標示出入口和疏散路線;要保證安全通道、樓梯和出口暢通無阻;對工作人員按所處不同區域提出具體的任務和要求。
2.發生火警時,應有計劃、按順序疏散。首先通知出口附近或最危險區域內的人員疏散;然后視情況公開通報,告訴其他被困人員疏散。在疏散人員時,要注意防止疏散通道擁堵以致發生混亂情況;在火勢猛烈但疏散條件較好的情況下,可讓全體被困人員同時疏散。
3.正確引導疏導。工作人員要為被疏散人員指明各種疏散通道,并在安全出口以及容易走錯的地方安排專人值守。同時,使用鎮定的語言呼喊,減輕或消除被疏散人員的恐懼情緒,使疏散工作有條不紊的進行。工作人員還要隨時向被疏散人員了解火場內是否還有被困人員,并大聲呼叫,喚起被困人員的意識,還要注意聽辨哪里有呼救聲、喘息聲和呻吟聲,一旦發現被困人員,應迅速組織力量施救。
4.制止脫險者返回火場內。撤離火災危險區的.人員有可能會重返火場內搶救財物或未逃離人員,造成人員疏散的混亂,妨礙疏散和滅火工作的開展。因此,要對疏散到安全區域的人員加強管理,必要時要增加警戒人員的力量。
(三)初起火災撲救原則與步驟
1.撲救初期火災的原則
(1)先控制,后消滅;
(2)先救人,后救火;
(3)先重點,后一般。
2.撲救初起火災的步驟
(1)滅火組在接到火警后,應迅速趕往起火地點,聽從指揮人員的統一指揮,實施滅火。在指揮人員尚未到達的情況下,就近利用消防水源和滅火器材迅速撲救火災,防止火勢蔓延,此時各部門(學院)的消防器材可以統一調用,事后再由學院補充;
(2)滅火組人員到達火災現場時,如發現有人員被火勢圍困,應先救人,后救火;如發現有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受到火勢威脅時,應迅速組織人員將易燃易爆物品轉移到安全地點;
(3)如起火物為油漆、香蕉水等易燃易爆物品,應先確定無爆炸危險的情況下,用干粉滅火器、沙石等物品進行撲救,用水將周圍的可燃物品淋濕,嚴禁用水撲救香蕉水等易燃易爆物品火災;如不能確定有無爆炸危險,應在安全地點做好準備的情況下,等待公安消防指揮人員的調令和火場指揮員的命令;
(4)待公安消防人員到達火場后,應聽從公安消防部門指揮人員的指揮,配合滅火工作。
(四)通訊聯絡
1.接到火災報警后,通訊聯絡組人員應迅速通知有關人員趕到火災現場,采取有效措施進行撲救。
2.通知配電室停止對所發生火災場所的供電。
3.迅速通知有關人員控制車輛和無關人員進入火災周邊區域,同時清理火災周邊區域停放的車輛及其他障礙。
4.派人到各路口迎接消防車輛,并引導消防車輛到火災現場。
(五)安全防護、救護
1.安全防護、救護小組中的保衛處校衛隊隊員、后勤人員應立即對火場周圍進行清障、警戒,做好周圍群眾的疏散工作,并把逃離火場人員帶至安全地點。
2.校醫院醫護人員對傷員進行緊急救護,如有人受傷或中毒,應根據傷勢情況處理,必要時安排車輛及撥打“120”請求急救中心進行救治。
五、善后處理
(一)火災被撲滅后,保衛處應保護現場,協助公安消防部門調查火災原因。
(二)事故調查結束后,領導小組應及時下達指令,組織人員迅速清理火災現場,盡快恢復正常的教學、工作和生活秩序。
(三)領導小組根據公安消防部門做出的火災事故結論,區分責任,按照有關規定提出相關責任部門(學院)或人員的處理意見,報學院研究通過后,追究有關部門(學院)或人員的責任。
(四)領導小組根據火災事故結論,提出善后處理意見,報學院研究通過后,妥善處理受傷人員的醫療、救助、補償等事宜。
(五)領導小組根據火災事故結論,責成火災部門(學院)提出整改措施并監督落實。
六、相關部門聯系電話
綜合管理辦:
物業管理辦:
公共關系辦:
心理輔導中心:
消防方面的應急預案 篇3
一、切實加強領導
1、為了加強對森林防火工作的領導,鎮設立森林防火指揮部,由鎮長任總指揮,分管領導任副總指揮,下設辦公室,辦公地點設在山陳村防火指揮部。
2、各有林村要把森林防火工作擺上村兩委重要的議事日程,按照“預防為主,積極撲滅”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針,加強領導,明確分工,責任到人。
3、森林防火期間,實行領導帶班,防火隊員24小時晝夜值班制度。值班人員要堅守崗位,不得擅自離崗,認真做好電話記錄,確保及時上傳下達。
二、強化宣傳,落實責任
1、廣泛深入開展《森林法》、《森林防火條例》和禁止帶火種進山作業、游玩等有關法律、法規的宣傳,做到家喻戶曉,人人皆知。禁火區和進山路口均應設立固定的宣傳警示牌,并在顯眼位置刷寫宣傳標語,增強進山人員防火意識。
2、全面實行進山許可證制度,各村要修訂護林防火村民公約,明確帶火源進山、野外違章用火的處罰規定,加強火源管制。
3、落實村兩委干部和護林員包片、包山頭、包路口制度,護林員要嚴格執行巡山制度,對自己所管轄的山場要實行常年巡山執勤。村兩委要切實擔負起森林防火的責任,對所包山頭、責任范圍要加強督查,消除隱患。
三、撲救準備
全鎮組建1支森林消防中隊,共計20人。對撲火隊員進行必要的撲火知識教育和訓練,做到召之即來,來之能戰,戰之能勝。全鎮撲救力量,具體分工為:
1、指揮組
組織實施火情處置方案;下達指令或分配任務;向火場指揮員或撲火隊下達指令;收集火場撲救和其他工作信息;掌握火情動態,向市森林防火指揮部報告。指揮組由劉欣總指揮,王學山副指揮負責。
2、撲救組
負責召集各有林村護林員當向導;召集各撲火隊報到;登記撲火隊伍單位、人數、報到和上山時間,明確上山路線。撲救組由李玉華、王文濤負責,組員由鎮森林消防員組成。
3、后勤組
負責組織撲火機具和救援物資的調運、采購、運送、交接、分發、回收和記錄等工作。若出現火場撲火隊員受傷或生病需要急救時,后勤組應安排專人做好營救工作。后勤組由刁元新、劉玉學負責。
四、撲救程序
1、任何單位或個人一旦發現火災必須立即撲救并向所在村或鎮森林防火機構報告。
2、鎮、村接到火情報告后,必須迅速啟動撲救森林火災預案,召開森林防火指揮部成員緊急會議,研究制定撲救方案。下達撲火救災各項指令,發出組織撲救森林火災緊急通知,調遣撲火隊伍進行撲救,撲救組人員要在半小時內趕赴現場撲救。
3、撲救組隨時向指揮組報告火情,凡延燒半小時仍未撲滅的,指揮組根據火情動態,向市森林防火指揮部請求增援。
4、后勤組要在撲救組第一梯隊出發后兩小時內,要把水和干糧送到火場。
5、山火未徹底撲滅,撲火人員不得撤離現場,撤退命令由現場指揮部下達。明火徹底撲滅后,應對火災現場進行全面檢查,清除暗火,并由火災發生的村負責留足力量繼續觀察,直到確保不復燃為止。
五、注意事項
1、堅持“三不打、二嚴禁、一報備”制度。即“三不打”:進入夜間對火場原則上圍而不打,組織人員開設防火路;撲打火頭原則上不動用群眾,而應組織專業隊突擊撲打;在危險地型條件或火情環境下,原則上不動用實屬消防大隊撲火,而應組織若干精干的專業隊伍實施突擊。“兩嚴禁”:嚴禁組織婦女、兒童和老人上山撲火;嚴禁指派無撲火經驗的干部,尤其是鄉鎮干部到一線火場指揮撲火。“一報備”:火場清理和守護實行指揮員姓名報市政府備案制,嚴格責任,嚴防火場死灰復燃。
2、撲火隊員要服從命令,聽從指揮,既要以隊為單位相對集中,又要以組為單位分散撲打,不準離組脫隊,單人行動,若發現險情,要及時向隊長報告。
3、遇到撲火隊員受傷,要迅速撤離火場搶救,及時與火場指揮員或前線指揮部聯系救助。
4、發現撲火隊員丟失,要以組為單位馬上組織搜尋,并及時向火場指揮員或前線指揮部報告。
5、后勤組在運送救援物資到達火場應按照“先送送前,后送送后”的原則,確保每位撲火隊員都能及時拿到救援物資。
六、撲火器具的儲備
配備風力滅火機20臺,2、3號工具200把,手電筒20個,備足燃油200升,要保證撲火設備完好,隨時添加、隨時動用。
七、災后事宜
1、災后報告:森林火災發生后二天內所在村應向鎮森林防火指揮部做出書面報告,說明起火原因、地點、組織撲救、損失情況、檢查隱患和整改措施等。
2、火災查處:案件查處工作由鎮林業站配合市林業公安分局處理,所在村要保護好現場,并協助做好調查取證工作,盡快破案查處。
3、獎懲辦法:對肇事者,由森林公安機關給予法律及經濟處罰;對玩忽職守者,根據法律和上級有關文件規定予以處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