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有突發事件應急預案范文(精選9篇)
學校有突發事件應急預案范文 篇1
為了進一步加大學校安全管理的工作力度,把加強對學生的安全防范教育落到實處,防止校園意外傷害事故的發生,及時處理好各種突發事件,確保學校教育教學的順利進行,特制定以下安全防范應急預案:
一、防火安全預案:
1、防范預案
①嚴禁學生將火柴、打火機、煙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帶入學校。
②嚴禁在校園內焚燒廢紙、樹枝、樹葉等。
③組織全體師生聽取消防安全知識講座。
④組織學生進行自護疏散、消防器材使用及緊急狀態時切斷電源、燃氣源等演練。
⑤定期檢查消防器材是否能正常使用,并做到及時更新。
2、應急預案
①出現火警:立即組織有關人員進行有效撲救,切斷電源、燃氣源,防止火勢蔓延。
②迅速組織師生從最安全的通道疏散(不得組織學生撲救)。
③在實施第一、第二條款同時,立即向上級領導報告,及時撥打119火警電話,以求援助(火警電話必須講清楚事發地點、所處地域、方位、火情種類等)。
④及時組織對受傷人員進行救治,必要時撥打120電話。
⑤排查事故原因,及時處理并上報。
二、用電安全預案:
1、防范預案
①對師生進行用電安全知識輔導并進行用電安全防范知識競賽。
②定期檢測校內所有用電器、電線、觸電保護器,是否正常。
2、應急預案
①遇有突發性觸電事故立即切斷電源(包括總電源)。
②遇有緊急情況立即用絕緣棒或非導電棒、棍擊打,將觸電人員與電源脫離,(不得用手拉觸電人員。)
③對觸電受傷人員視情形及時組織自救或他救,必要時撥打120急救中心求援。
④在案發的第一時間向學校領導報告,以便組織施救。
⑤排查事故原因,及時處理上報。
三、食品衛生安全預案:
1、防范預案
①定期對食堂人員進行體檢,定期請有關人員對師生進行食品衛生安全知識輔導。
②教育學生不吃生水、不吃生冷變質食物,不在小攤上買零食,以防食物中毒。
③教育學生養成良好的用餐習慣,不挑食,少吃零食。
④做好學生中餐的管理工作,重視中餐的質量與營養。
2、應急預案
①發現有嘔吐腹脹、腹瀉等癥狀,情節嚴重的,立即送往醫院診療并告知家長。
②一旦發生三人以上同時出現腹脹、腹瀉等癥狀,立即向學校領導報告,立即送往醫院,同時及時與家長取得聯系,以便共同研究對策。
③學校調查事故原因,追究責任。
學校有突發事件應急預案范文 篇2
為切實加強學校食堂衛生安全管理,保障學生身體健康,結合實際,特制定飲食衛生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一、預防措施:
1.嚴格按照食品衛生法辦事,餐廳工作人員按時進行健康查體,無健康合格證的嚴禁上崗。
2.與工作人員簽訂飲食衛生責任書,并與工資掛鉤。
3.定期組織食堂員工學習食品安全管理的有關法律法規和有關文件。
4.建立每日對食堂衛生的檢查與記錄。
5.建立學校食物中毒報告與通報制度。
二、食物中毒應急預案
1.發現師生有類似食物中毒癥狀(集體腹痛、腹瀉、惡心、嘔吐等)時,應迅速送學校衛生室進行初診,同時撥打“120”電話或送醫院進行醫治。
2.迅速向教體局及衛生防疫部門報告。
3.建立食物試嘗制度,做好所有食物食品留樣工作,以備衛生部門檢驗。如是食用校外食物所致,也積極配合有關部門取樣。
4.迅速排查食用致毒食物的師生名單,并檢查他們的身體狀況。
5.及時通知家長并做好家長和家屬的工作。
6.積極配合上級有關部門做好診治、調查事故、處理等工作。
學校有突發事件應急預案范文 篇3
一、總則
(一)目的
為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處置學生中出現的突發事件,最大限度減輕和消除突發事件造成的危害和影響,切實保障全校學生人身和財產安全,保證正常的教育教學和生活秩序,維護校園的安全與穩定。
(二)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教育部教育系統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吉林省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相關應急預案,制定本預案。
(三)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我校應對各類學生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
(四)分類分級
本預案所稱突發事件是指突然發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嚴重危害,危及學校學生生命、財產安全或影響學校乃至社會穩定的緊急事件。
1、根據突發事件的性質、機理和發生過程,學生突發事件主要分為以下一些類型:
(1)學生自殺、自殘、自虐性事件。
(2)學生聚眾滋事(罷課、罷餐、集會游行)事件。
(3)學生離校出走或失蹤事件。
(4)學生打架或群毆、暴力傷害等惡性的事件。
(5)學生發生持刀、持槍搶劫和劫持人質等重大事件。
(6)學生重大失竊事件。
(7)學生發生交通意外、溺水或其他重大惡性事故。
(8)學生宿舍發生火災等突發事件。
(9)學生發生食物中毒或群體性流行疾病事件。
(10)學生心理疾病事件。
(11)學生發生校舍安全及自然災害事件。
(12)其他影響校園和社會安全穩定的學生突發事件。
2、根據突發事件性質、社會危害程度、可控性和影響范圍等因素,學生突發事件一般分為四級,從高到低劃分標準如下:
I級(特別重大事件)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為特別重大事件。
(1)事件影響惡劣,社會高度關注,新聞媒體和網絡普遍報道和傳播,師生情緒出現連鎖反應。
(2)校內聚集事件失控,并未經批準走出校門進行大規模游行、集會、絕食、靜坐、請愿等行為,引發不同地區連鎖反應,嚴重影響社會穩定。
(3)聚集人員對抗性特征突出,發生大規模違法犯罪行為。
(4)發生在學校內的大量人員參與的,或造成重大人員傷亡的沖突、械斗等群體性的事件。
(5)校內發生的造成3人及以上死亡,或10人及以上受傷的殺人、爆炸、縱火、毒氣、綁架、劫持人質和投入危險物質等重大刑事案件。
(6)事件對學校正常教育教學秩序產生嚴重影響,教育教學活動無法正常進行甚至癱瘓,師生反應十分強烈。
(7)事件政治影響惡劣,威脅國家安全,影響國家國際形象,破壞民族安定團結等。
(8)其他視情況需要作為特別重大事件對待的事件。
II級(重大事件)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為重大事件。
(1)師生手機短信、校園網上出現大范圍串聯、煽動和蠱惑信息,校內聚集規模迅速擴大并出現多校串聯聚集趨勢。
(2)事件的社會影響大,社會關注程度高,引起新聞媒體和網絡普遍反應。
(3)發生在學校內的人數眾多的,或造成較大人員傷亡的沖突、械斗等群體性的事件。
(4)校內發生的造成1人以上、3人以下死亡,或3人及以上、10人以下受傷的殺人、爆炸、縱火、毒氣、綁架、劫持人質和投入危險物質等刑事案件。
(5)事件對學校正常教育教學秩序產生較大影響,存在明顯過激行為,師生反應強烈。
(6)學校出現涉及境內外宗教組織背景的大型非法宗教活動,或因民族宗教問題引發的嚴重影響民族團結的群體性的事件。
(7)學校已經出現影響社會穩定的連鎖反應,或造成了較嚴重的危害和損失,事態仍可能進一步擴大和升級的群體性的事件。
(8)其他視情況需要作為重大事件對待的事件。
III級(較大事件)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為較大事件。
(1)單個突發事件形成群體性反應,存在過激行為,事態有擴大趨勢,可能引發連鎖反應。
(2)事件造成社會影響較大,社會關注程度較高,引起新聞媒體和網絡反應。
(3)單個突發事件已引起師生廣泛關注,師生中出現明顯過激言論,網上出現串聯和煽動性信息。
(4)發生在學校內的多人群體性的事件。
(5)事件對學校教學、科研和生活秩序產生一定影響。
(6)其他視情況需要作為較大事件對待的事件。
IV級(一般事件)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為一般事件。
(1)事件處于單個事件狀態,可能出現連鎖反應并引起聚集,群體性的事件呈萌芽狀態,社會影響和關注程度不高。
(2)單個突發事件已引起師生關注,師生中出現少數過激的言論和行為,出現影響校園穩定的苗頭性信息。
(3)事件處于可控范圍,師生情緒平穩,學校秩序正常。
(4)其他視情況需要作為一般事件對待的事件。
對一些比較敏感,或發生在敏感時間,或可能演化為特別重大、重大突發事件的信息報送和分級處理,不受上述標準限制。要根據事件發展趨勢動態調整事件級別,不斷調整應急措施和方案,加大應急處置力度,提高應急處置工作的針對性、時效性。
(五)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積極預防。把保障生命、財產安全作為首要任務,最大程度地減少突發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員傷亡和危害。堅持預防與應急相結合,常態與非常態相結合,做好應對突發事件的各項準備工作。切實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控制、早解決。
2、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學生突發事件在學校統一領導下,實行統一指揮、分級負責的應急管理體制,各學院領導對本學院學生安全負主管責任,輔導員對所帶學生安全負直接責任,切實履行各自工作職責,做好學生突發事件的預防和處置工作。
3、科學規范、依法處置。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加強應急管理,維護學生的合法權益,使應對突發事件的工作科學化、規范化、制度化。
4、把握主動,正確引導。掌握輿論引導主動權,增強工作預見性和主動性,及時、準確、客觀發布突發事件事態發展及處置工作情況等權威信息,正確引導社會輿論。
二、組織體系
(一)學校學生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領導小組
學校成立學生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領導小組,學校黨委書記、校長任組長,分管學生工作的校領導和分管安全保衛的校領導任常務副組長(因校舍安全、自然災害、食品安全、疾病防控等涉及學生安全時,分管后勤工作的校領導為常務副組長),領導小組成員由學校辦公室、宣傳部、保衛部(處)、學生工作部(處)、教務處、財務處、研究生教育與學科建設辦公室、后勤管理處·后勤服務總公司、團委、校醫院等部門主要負責人、法律顧問、各學院黨總支書記和院長組成,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學生工作部(處),學生工作部(處)部(處)長任主任,組織協調各部門開展相關工作。
學校學生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領導小組職責:
1、全面負責對學生安全穩定工作和應對學生突發事件的組織和領導,及時傳達上級有關工作精神。
2、負責統一決策、組織、協調、指揮學生突發事件應急響應行動,下達應急處置工作任務,指導有關工作。
3、負責組織領導和現場指揮處置發生的III級以上學生突發事件。相關重大事項及時向上級主管部門請示報告。
(二)學院學生突發事件應急工作處置小組
在學校領導小組統一指揮下,各學院成立學生突發事件應急工作處置小組,組長由學院黨總支書記、學院院長擔任,副組長由分管副書記、副院長擔任,成員由相關人員組成。
學院學生突發事件應急工作處置小組職責:
1、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全面做好本單位的各項學生安全穩定工作。
2、負責收集信息,對一般問題做好教育、疏導和矛盾化解工作,發現重大情況及時向學校領導小組報告,并作好第一時間現場處置。
3、對本單位發生的一般學生突發事件及時組織,妥善處理。對本單位發生的III級及以上學生突發事件,按預案立即啟動由本學院、學生工作部(處)、保衛部(處)等相關部門人員參加的學生突發事件應急工作處置小組開展具體處置工作。
三、應急處置
(一)信息報告
1、學院一級。學生發生突發事件后,知情人(學生信息員)應立即向輔導員報告,輔導員應第一時間向分管院領導報告,再由分管院領導向學院處置小組報告,必要時可以越級報告。
2、學校一級。學生發生突發事件后,學生所在學院應第一時間電話向學生工作部(處)、保衛部(處)報告,2小時以內電子版文稿經保衛處初核后書面報告學生工作部(處),同時向主管校領導報告。必要時可以越級報告。
3、上級主管部門一級。學生發生突發事件后,學校辦公室依據學生工作部(處)、保衛部(處)初核的信息進行核查把關并報校領導批準,負責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最遲不得超過3小時,根據事態的進展,要及時續報有關情況。
4、信息報告內容主要包括時間、地點、信息來源、事件性質、影響范圍、事件發展趨勢和已經采取的'措施等。信息內容要客觀翔實,不得遲報、謊報、瞞報和漏報。
(二)信息發布
1、發布職責。突發事件有關信息發布由黨委宣傳部牽頭負責,由學校新聞發言人統一對外發布,任何單位和個人未經授權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外界發布信息。
2、發布程序。負責事件處置的有關單位及時、準確、客觀地將有關突發事件事態和應急處置工作的信息報送至校應急處置領導小組辦公室和黨委宣傳部,黨委宣傳部立即組織新聞通稿對外發布。根據事件的性質、等級,宣傳部要主動了解、跟蹤和掌握實際情況,較大及以上事件發生第一時間發布簡要信息,隨后發布初步核實情況、相關應對措施等權威信息,并根據事態發展和事件處置情況做好相應的后續發布工作,正確引導校園和社會輿論。針對涉及突發事件的各種謠言、傳言,要迅速公開澄清事實,消除不良影響。
3、發布方式。新聞發布方式主要有:校園網主頁、學校官方微博、微信平臺發布新聞通稿,舉行新聞發布會,組織媒體報道,接受記者采訪,授權新聞單位發布等。
4、發布原則。堅持正確導向,積極引導輿論,掌握主導權,維護校園穩定;堅持公開透明,開放有序,尊重師生知情權,滿足人們了解突發事件真相和處置情況的信息需求;依法開展突發事件新聞報道,促進工作的規范化、制度化、法治化。
5、輿情研判。黨委宣傳部要組織專人負責突發事件輿情信息收集報送,要密切關注社會輿情,跟蹤互聯網動態,及時匯報反映。
(三)各類學生突發事件處置程序
以下各類突發事件發生后涉及現場處置的,發生突發事件學生所在學院黨總支書記、分管副書記及學生工作部(處)、保衛部(處)等相關部門有關領導獲悉信息后應迅速到達現場,到達現場時間最遲不得超過30分鐘,組織做好先期處置工作。
1、學生自殺、自殘、自虐性事件。
(1)發生學生自殺、自殘、自虐事件,知情人員應立即向110或120報警,并迅速實施救治;同時及時將情況向學生工作部(處)、保衛部(處)和當事人所在學院報告。
(2)當事人所在學院和學生工作部(處)、保衛部(處)工作人員獲悉情況后,應在30分鐘內趕到現場,組織人員將傷員送至醫院救治,保衛處并及時將情況報告給學校學生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領導小組。
(3)當事人所在學院應在領導小組的指示下適時將情況通知給學生家長,協商后續處理工作,并做好家長來校的接待和安撫工作。
(4)學校學生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領導小組應立即組織有關職能部門和所在單位開展調查,必要時配合公安機關做好真相不明案件的偵破工作。
(5)對自殺未遂的當事人,在其病情和精神狀況穩定后,根據醫療部門意見,由所在學院配合其家長辦理請假、休學或退學等相關手續,并負責將其送至醫院或家中修養治療,不得讓當事人繼續滯留學校,以免影響其心理康復或再次發生意外。
(6)對當事人周圍的同學,尤其是同寢室的人員,相關學院應采取積極有效的安撫措施,避免產生其他方面的心理危機。
2、學生聚眾滋事(罷課罷餐、集會游行)事件。
(1)發生學生聚眾滋事(罷課罷餐、集會游行)事件,知情者應立即通知學生輔導員、學院分管領導及學生工作部(處)、保衛部(處)。學生輔導員、學院領導、學生工作部(處)、保衛部(處)和相關部門人員(罷課事件為教務處、罷餐事件為后勤集團、集會游行為學校辦公室,其他事件根據事件性質確定所涉及部門)應在30分鐘內到達事發現場,了解事件情況,控制事態,防止事態惡化和對其他學生造成不良影響,學生工作部(處)并將情況及時上報學校學生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領導小組。
(2)相關部門和學院應迅速采取個別談心、小型會議等多種方式為滋事者提供信訪渠道,了解、掌握問題癥結,依據校紀校規對問題的合理部分給予解決答復或上報研究解決,對聚眾滋事行為提出嚴厲批評,對聚眾滋事的組織者給予相應的處分,以有效化解矛盾,穩定學校正常秩序。
(3)學校學生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領導小組要堅持實事求是和為學生服務的原則,綜合各方情況,區分不同性質,全面、徹底解決問題,不留后患;對事態嚴重、影響惡劣的聚眾滋事事件,要在處理解決的同時上報上級主管部門。
3、學生離校出走或失蹤事件。
(1)發現學生突然去向不明,知情人員應及時將情況向輔導員和有關學院分管副書記報告。
(2)輔導員或有關負責人獲悉情況后,應迅速組織查找,努力查明去向;當事人所在學院應在發現學生去向不明的12小時內向學生工作部(處)、保衛部(處)報告。
(3)在無法查明去向的情況下,學生工作部(處)、保衛部(處)應在2個小時內將情況向學校學生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領導小組報告,協助學院通過多種形式、各種途徑幫助尋找,及時向公安機關報告備案,根據學校學生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領導小組組長的指示,及時向上級部門報告情況。
(4)經學校學生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領導小組同意,相關學院負責通知學生家長或親屬。
(5)學校學生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領導小組應協調有關部門和相關學院處理失蹤學生的善后事宜。
4、學生打架或群毆、暴力傷害等惡性的事件。
(1)發生學生打架或群毆、暴力傷害等惡性的事件,受害者或其他知情人應立即向學生工作部(處)、保衛部(處)及相關學院報告,學生工作部(處)、保衛部(處)及相關學院學生輔導員和所在學院分管領導應在30分鐘內到達現場。
(2)案發現場人員應發揚見義勇為精神和救死扶傷精神,積極采取措施救助受害者,及時幫助送往醫院。
(3)有關人員到達現場后先設法控制局面,防止事態惡化,學生工作部(處)、保衛部(處)和學院相關人員將參與打架的學生帶離現場,疏散參與圍觀學生。
(4)保衛人員、案發現場人員和受害者應積極協助公安機關做好案件的調查取證工作。
(5)學生工作部(處)、保衛部(處)要及時、全面向學校學生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領導小組匯報情況。有關部門責任人應在當天組織和參與調查處理工作,不可延誤時間,并于7個工作日內將情況調查清楚,向學校領導小組提出處理意見。
(6)學校學生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領導小組應立即召開協調會議,明確分工,強化責任,廣泛收集信息,分析事件性質,做好受害學生救治和事件處理工作。
(7)受害者所在學院在領導小組的指示下負責通知學生家長和親屬,并做好接待和安撫工作。
5、學生發生持刀、持槍搶劫和劫持人質等重大事件。
(1)校園內發生與學生有關的持刀、持槍搶劫和劫持人質等重大事件,受害者或其他知情人立即撥打110電話報警,同時立即向學校學生工作部(處)、保衛部(處)和相關學院報告。
(2)學生工作部(處)、保衛部(處)和有關學院接到報告后,應在30分鐘內趕到現場。
(3)學生工作部(處)、保衛部(處)立即向校領導小組報告,要堅持生命第一的原則,組織保衛力量進行妥善處置,避免造成受害當事人和其他人員的更大傷害,同時組織人員疏離,維持秩序。
(4)公安人員趕到現場后要以公安人員為主,配合公安人員處置。
6、學生重大失竊事件。
(1)學生發生重大失竊案件,應在第一時間向保衛部(處)或撥打110報案,同時將情況報告給輔導員。
(2)輔導員應立即采取應急措施,組織保護現場。
(3)保衛部(處)在接到學生或老師的報案后,應立即組織人員到達現場進行勘查;同時除立即向公安機關報案外,還應在2小時內將情況及時向學校學生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領導小組匯報。
(4)保衛部(處)和相關學院應積極配合公安機關做好現場勘察和事件的調查工作。
7、學生發生交通意外或其他重大惡性事故。
(1)學生發生交通意外、溺水或其他重大惡性事故,輔導員或其他人員在接到通知后,應立即撥打110報警,并向學院分管領導匯報,同時趕赴現場進行營救或了解情況。
(2)所在學院應立即組織人員進行搶救并向學生工作部(處)、保衛部(處)報告,學生工作部(處)、保衛部(處)及時向學校學生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領導小組匯報,所在學院應積極配合醫院和交警部門,做好對受傷學生的救治和事故處理工作,并在領導小組的指示下及時與學生家長取得聯系。
(3)學校領導小組辦公室應立即根據學校學生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領導小組的指示,組織有關職能部門展開營救工作。
(4)所在學院應做好受害者家長的接待和安撫工作,及時向學校學生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領導小組匯報有關情況,領導小組成員應適時介入工作。
8、學生宿舍發生火災等突發事件。
(1)學生宿舍發現火情后,應立即開展滅火,并立即撥打119電話報警,同時立即向公寓管理科、后勤管理處、學生工作部(處)、保衛部(處)和相關學院的輔導員、學院分管領導報告。
(2)公寓管理科、后勤管理處、學生工作部(處)、保衛部(處)和相關學院的輔導員、學院分管領導接到報告后,應立即組織有關人員到達現場進行滅火;同時立即采取自救措施,轉移物品,打開消防通道,疏散人員,隔離電源。
(3)學校保衛部(處)應在2小時之內將情況向學校學生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領導小組匯報。
(4)保衛部(處)、后勤服務處應積極配合消防部門做好搶險滅火工作。
9、學生發生食物中毒或發生群體性流行疾病事件。
(1)學生發生食物中毒或發生群體性流行疾病事件,應立即撥打120、110,并迅速進行救治,同時報告輔導員。
(2)輔導員應立即向學院領導報告,學院立即向學生工作部(處)、保衛部(處)報告,學生工作部(處)、保衛部(處)應及時將情況報告學校學生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領導小組。
(3)通知有關人員停止食用可疑中毒食品,或追回已出售(發出)的可疑中毒食品,停止出售和封存剩余可疑的中毒食品,控制或切斷可疑水源。
(4)輔導員應在領導小組的指示下及時通知學生家長,通報情況,做好思想工作,穩定情緒。
(5)學校學生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領導小組在2小時之內將情況報告當地有關部門,并由學院和學校有關部門配合衛生、公安等部門做好現場取樣、偵破等工作。
10、其他影響校園和社會安全穩定的學生突發事件參照以上預案處理。
四、事后恢復
學校學生突發事件發生后,學校要及時做好事后恢復工作,恢復正常教學和生活秩序,維護校園和社會穩定。
(一)善后處置
1、妥善解決因處置突發事件引發的矛盾和糾紛,必要時,組織提供心理和司法援助。
2、協調有關保險機構及時開展查勘和理賠工作。
3、協助相關司法機關對突發事件中出現的違法行為進行調查處理。學校根據司法機關對事件的認定結果,根據相應法律法規及校規校級妥善處理后續事宜。
(二)調查評估
根據突發事件的類別和特點,相關學院和部門配合相關專業機構及時查明突發事件的發生經過和原因,總結突發事件以及應急處置工作的經驗教訓,制定改進措施,對突發事件的損失進行評估。
五、應急保障
學校設立學校突發事件專項應急經費,納入學校年度財務預算,保障學生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
六、表彰獎勵
對在預防、處置學校突發事件中和善后處理工作中表現突出或有特殊貢獻的師生員工,學校按有關規定給予表彰和獎勵。
七、責任追究
學生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實行責任追究制。對學生突發事件的知情報告是全校師生的責任和義務,對在預防和處置學校突發事件中和善后處理工作中玩忽職守者,隱瞞、緩報、謊報或授意他人隱瞞、緩報、謊報情況者,逃避責任者,阻礙工作人員執行公務者,以及其他不利于預防和處置工作者,視其情節和危害后果,將給予紀律處分;構成犯罪的,要依法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八、附則
(一)本預案是學校處理學生突發事件的主要依據。學校一旦發生學生突發事件,應立即啟動應急預案,全力投入突發事件的處理工作。
(二)學校將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制定、修改和實際情況的變化以及應急預案的實施情況,及時修訂完善本預案。
(三)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學校有突發事件應急預案范文 篇4
學生安全工作責任重于泰山,必須常抓不懈。為切實全方位全過程地把我校-xx學年度第一學期期末考試安全工作做細、做實、做好,確保全體師生在考試期間的健康與安全,防范安全事故發生,并能快速、及時、妥善處理突發安全事故,切實有效降低安全事故的危害,做到“預防為主,防患未然”,保證考務工作各個流程順利流暢,萬無一失,根據上級有關要求,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一、安全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二、安全事故應急處理預案
(一)防范預案
1、學校領導要高度重視,教師要牢固確立安全第一的.意識,把學生考試及課間活動安全放在首要位置,考試前各班上好一節安全防患教育課。
2、隨時注意考生的身體狀況,預防學生因考試暈堂或其他疾病,一經發現,監考教師立即報告,班主任教師迅速將生病學生送醫院治療。
3、教育學生在考試期間監考老師注意飲水衛生,不喝臟水、生水,確保腸胃健康;如發現有嘔吐腹脹、腹瀉等癥狀,立即送往醫院診療,并與學生家長取得聯系;立即向學校領導報告,及時采取有效措施,以防意外。
4、考試前必須充分做好準備,向學生講防寒教育。
5、學生在校園內,不得攀爬教室窗臺,不得在走廊內打鬧,不得撞擊玻璃窗戶或攀爬走廊護欄,以免發生墜樓事故。考試結束后各監考老師加強樓道人流疏散,教育學生上、下樓梯靠右行,不得擁擠,不推人。
6、考試期間嚴把校門關,嚴格把關學生進出,不準外來人、車輛隨便進入校園。學校嚴格進校車輛停放,如發生師生身體受到意外傷害及患病時,保證救護車輛方便進出。
7、防止監考老師與考生及其他人發生沖突,如有出現,應立即出面干預或與監考巡視員、相關教師、學校領導協商解決。
8、總務處教師提前檢查教室內各種設施,及時排除安全隱患。
9、班主任按時組織學生參加考試,考試結束按時放學,隨時注意本班學生在校情況。考試結束侯各班班主任教師對學生加強交通安全和安全知識教育,嚴禁搭乘無牌無照和無駕駛技術的、非客運車輛以及報廢車輛。學生不得以任何借口、理由走親訪友和在路上逗留,必須按時回家。
10、考試期間晚自習不上,負責值班值守的老師嚴格到位,班主任參與進入宿舍值班值守(女教師進入女生宿舍,男教師進入男生宿舍),確保學生在校安全。當天帶班領導負責所有參與值班教師考勤,缺勤按3節課處理。
11、監考教師注意路途安全。
(二)應急預案
1、遇有發生安全傷害事故或學生患病,立即送往醫院診斷治療。
2、一旦發生學生安全嚴重傷害事故,立即向學校領導報告,并及時采取相應補救措施,及時與學生家長取得聯系。
3、分析事故原因,及時處理上報。
總之,安全工作無小事,學生安全人人有責。考試期間安全工作更不能有絲毫麻痹大意,要預防為主,重點抓安全的落實,確保考試工作正常進行。
學校有突發事件應急預案范文 篇5
一、指導思想
為了維護我校的正常教育教學秩序,預防違法犯罪和治安災害事故,保護學校集體財產和全體師生的安全,特制定本工作預案。
二、治安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全體老師
三、防范措施:
1、定期檢查治保工作,總結經驗,發現問題及時采取措施,堵塞漏洞。
2、對本單位的治安保衛工作要做好齊抓共管,各負其職,各功能室器材由相關老師負責,每天巡查一次,因失職造成的損失要追究責任。
3、教師下班后及時關門,辦公桌抽屜中禁止存放現金。
4、各課室多媒體教學器材由任課教師負責,要嚴加管理,搞好防范,防止被盜竊。
5、出納人員要及時將現金存入銀行,不得將大量現金存放在校內和家中。
6、加強門衛管理,對學校的大門、教學樓各教室、功能室在放學后及時上鎖,并且打上二道防盜系統,加強防范。
四、應急措施
一旦發生以下幾種情況,領導小組成員及保安要快速反應,及時按預案處理:
(1)對出現有擾亂教學秩序,破壞學校公物的一切違法違紀行為,所有領導、男教師和門衛進入事件現場,要堅決制止違法亂紀行為并報警。
(2)學生帶兇器進入校園,由發現事件人立即收繳,并做好控制工作,將學生帶到教導處進行處理教育。
(3)發生偷盜事件,由門衛或值夜教師第一時間告知校長或其它領導小組成員,領導小組成員需在最短時間內趕回學校處理情況。如果情況緊急,可致電派出所協助,并保護好作案現場。
(4)對歹徒持兇器闖入校園行兇,應持械全力圍賭,全體男教師協助制服歹徒,扭送公安機關。由第一發現的老師負責報案,領導小組成員及時向上級機關匯報。
(5)若期間發生學生受傷,由兩位老師立即將受傷學生送往醫院,情節嚴重得報120急救,由班主任負責通知學生家長。
學校有突發事件應急預案范文 篇6
滋擾校園治安事件預案,是應對校外人員對學校正常教學秩序滋擾突發事件,控制事件發展,降低事故損失的有效措施。
一、領導小組:
組長:校長
副組長:各科室主任
組員:全體教職工
二、滋擾校園治安的應對措施:
1、嚴格執行值班制度,門衛人員要24小時在崗,不準擅離崗位,按時值班并做好出入登記,妥善處理值班期間發生的問題。
2、外來人未經允許強行闖入,門衛不得放行,主動向其宣傳學校政策,勸其停止違法活動,不能擾亂校園的正常教學秩序和治安,勸其立即離校。追趕不及、應立即通知值周領導,及早將闖入者查清逐出學校。
3、校內發現不良分子襲擊、行兇、行竊、斗毆,先制止、制服,為防不測,同時撥打“110”報警。
4、為防止不良分子逃逸,在制止、制服之前,要關閉校門。
5、如有事件發生,立即采取救治措施,妥善處理善后工作。
三、職責
1、學校門崗為滋擾校園治安事件第一責任人。
2、門崗人員要嚴格執行學校門衛制度,按照制度辦事。
3、發生滋擾校園治安時,要嚴把大門,保持好和校園內部指揮領導的聯系,做好配合。
四、事故報告、處置聯系電話
管理中心電話:
人民醫院:120
派出所:110
消防中隊:119
學校有突發事件應急預案范文 篇7
為了維護正常的教學秩序,有效地制止校園暴力事件的發生,維護師生的生命財產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一、領導小組
1、組長:校長
2、成員:保安組、校園管理組、保衛科
二、任務分工
保安組:制止、制服在學校大門發生的侵害學生事件。
校園管理組:負責處理校園內侵害學生的事件。
保衛科:制止、制服在校園內發生的`侵害學生事件。
三、工作內容
1、保安組要嚴把學校大門第一關。
2、若發現有可疑人員在校門口聚集時,要及時勸走、驅散。
3、若來人來訪未經允許強行闖入,門衛不得放行,追趕不及、應立即通知值日值周教師及有關部門領導,及時將闖入者查清逐出。
4、若遇不法分子強行闖校門時,保安員及校園管理組成員要及時制止、制服;按響報警器、通知政教處和學校領導,撥打(110)報警。
5、校內發現不良分子襲擊、行兇、行竊、斗毆,先制止、制服,為防不測,同時撥打(110)報警。
6、為防止不良分子逃逸,在制止、制服之前,要關閉校門。
7、若在校園內學生受到不法分子傷害時,校園管理組成員迅速到達出事現場制止事態發展,并報警和保護現常通知值班領導、教師要迅速到達出事現常學生受傷較重時要先撥打(120)急救電話或找車將受傷學生送往醫院。
8、若發生打群架、劫持人質、犯罪案件時要及時撥打(110)報警。逐級上報,協助公安機關了解加害人情況和被害人情況。
9、妥善處理善后工作。
學校有突發事件應急預案范文 篇8
為確保學校期末考試安全,給學生營造一個舒適的考試環境,讓學生穩定發揮與順利答卷,并以令人滿意的成績結束本學期研究任務,特制定本安全工作預案。
一、指導思想
在考試期間,學校教職工應按時到崗到位,認真履行各項職責,尤其要搞好學生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有效提升其安全意識及防范能力,確保學校期末考試安全工作萬無一失。
二、以人為本,加強考試安全教育
1.學校召開考前安全工作會議,講清安全工作的重要性,落實考試安全工作。
2.實行分工負責,相互配合,共同完成考試安全工作任務。
3.對教職工進行考試期間的安全隱患排查、安全保障準備、安全防范和意外情況的處理等安全工作培訓。.
4.由各班主任、任課教師、監考教師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并對考試期間的安全注意事項進行強調,提高學生的安全防范能力。
三、突出重點,落實考試安全措施
1.惡劣天氣安全措施
考試期間,如果遇到下雨、凝凍等惡劣天氣,學校根據具體情況開展其工作。班主任教師或學校指定負責的教師,要及時履行學生安全管理責任,在班級強調各項安全事項,教育學生防寒、防滑、防泥石流等方面的安全知識,小組成員主動與學生家長聯系,并肩負起對學生護送等工作。
2.食品衛生安全措施
(1)老師在考試前,要加強對食品衛生的'檢查,徹底鏟除存在的安全隱患。
(2)學校要加強對食堂的監督和管理,確保食品衛生達標。
3.休息期間安全措施
在考試休息期間,學校的值班領導要全天巡視,和保安一道加強休息期間的管理,發現問題要及時教育和處理,化解矛盾,解決糾紛,向值班領導匯報值班情況。
4.路途安全措施
(1)教師在考試前,要對學生講清路途安全注意事項,并嚴禁搭乘“三無”等車輛。
(2)班主任或指定負責教師,在每一堂考試時清點學生人數,以及強調安全要求。
(3)班主任或指定負責教師,教育學生不得在路途中貪玩,直接回家。不允私自走竄戶,更不許與不然悉的大文檔
四、考試安全應急處理預案
(一)防范預案
1.學校成立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考試前認真做好安全防患教育,要牢固確立安全第一的意識,把學生考試及課間活動安全放在首要位置。
2.教育學生在考試期間不購買、不食用“三無”食品(無生產廠家、無商標、無出廠日期)。如發現有嘔吐腹脹、腹瀉等癥狀,立即送往醫院診療,與學生家長取得聯系,并及時向學校領導報告,采取有效措施,以防意外。
3.按時組織學生參加考試,有序進出考場,嚴格遵照考試時間交卷,不提前交卷,隨時注意清點人數。
4.學生在考試期間,不得攀爬教室窗臺,不得在走廊內打鬧,不得撞擊玻璃欄板或攀爬走廊護欄,以免發生墜樓事故。下考試結束后,加強樓道人流疏散,教育學生上、下樓梯靠右行,不得擁擠。
5.在學生考試期間,組長和副組長要在校園內巡視,防止外人進校干擾學生答卷或其他人身傷害事故的發生。教師要關注學生的身體情況,如遇學生突發疾病,及時與領導小組聯系,送往醫院治療。
6.保證通訊暢通,以便及時反饋信息,上傳下達,不耽誤任何與考試有關的事情。
(二)應急預案
1.考試期間,校園內若發生安全傷害事故,應立即把傷情嚴重者送往醫院診治。
2.學校發生學生安全嚴重傷害事故,立即向學校領導報告,并采取相應補救措施,及時與學生家長取得聯系。
3.分析事故原因,及時處理上報。
總之,安全工作無小事,學生考試安全人人有責,不能有絲亳麻痹大意。全體參與期末考試人員(從領導到老師、從老師到學生、從學生到家長),都要高度重視考試安全工作,提高認識,履職盡責,上下一心,團結互助,共同做好此項工作,確保考試正常進行并圓滿結束。
學校有突發事件應急預案范文 篇9
為確保我校中考學生安全,有效處理中考中突發安全事故,使突發安全事故損失降低到最低限度,中考工作安全應急預案。根據市、區教育局的有關要求,結合本校實際情況,樹立安全重于泰山的思想,為中考排除一切障礙,確保中考萬無一失,使20xx年中考爭取好的成績,特制訂《興城四中20xx年中考安全工作及應急預案》。
一、成立中考安全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各班主任
二、可能突發安全事故種類預設:
根據我校所處地理位置和與各考區間的路線,主要有交通事故、食物中毒、中考途中意外事故、交通工具意外故障事故等。
三、中考安全工作預案目的:
為了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妥善處置中考突發安全事故,提高快速反應和應急處理能力,建立以“信息暢通、反應快捷、處置有方、責任明確”十六字的'突發安全事故應急機制,保障師生生命財產安全,保證我校中考安全和順利進行,特制訂本預案。
四、安全應急預案啟動程序及處置:
(一)交通安全
1、在考試前必須對學生進行考前心理疏導、加強對學生途中、考點的人身安全和交通等安全教育。責任人:
2 、安全措施:在上述考試和考務期間,學校安全領導小組組長、副組長和成員必須全程負責。通訊工具必須隨時保證暢通,以中考安全為第一,保障考務安全通訊的優先。沿途安全具體責任落實如下:
⑴沿途有各班主任全程跟蹤巡視,確保學生途中交通安全、交通工具安全和避免發生意外傷害事故的發生。禁止學生騎雙人車。負責全程流動安全的保障。
⑵學校門前十字路口的交通安全。責任人:
⑶醫院十字路口的交通安全。責任人:
⑷南關十字路口—交通安全。責任人:
3、事故應急處置。
①往返乘車突發交通事故,由隨車領導和負責教師,第一時間組織搶救,保護現場,立即向醫療急救部門求助,向上級主管部門、公安交警部門報告;往返騎行突發事故,如:自行車故障、學生意外受傷等必須立即采取措施由責任人使其安全準時到達考點或進行簡單傷口處理,并向安全領導小組負責人匯報。
②考試期間意外事故,如:考生出現挫傷、扭傷、肌肉拉傷等一般性損傷時,要主動配合醫務人員到現場醫治和慰藉。其次,考生出現劇烈嘔吐、眩暈、骨折、休克等較重癥狀時,要立即向上級領導或部門匯報。
③學校小車或其它安全車輛作為處理事故的應急交通工具。
④送考車輛應提前一小時到達指定地點,如未準時到達應立即采取果斷措施,組織交通工具,并向上級主管部門。
(二)食品衛生安全
1、考前飲食衛生紀律教育。責任人:
2、安全措施:教育學生不隨意購買無食品安全或衛生許可證的零食、飲料、水果等。學生考點用餐必須保證衛生安全。與具備衛生安全資質的午餐供應商預定午餐時,必須簽訂食品安全協議。責任人:
3、事故應急處置。
①發現有類似食物中毒癥狀時,應迅速送考點學校衛生室進行初診,同時撥打“120”電話或送醫院進行處理。責任人:
②迅速向上級主管部門、衛生防疫部門報告。責任人:
③做好所有食物食品取樣工作,以備衛生部門檢驗。責任人:
④迅速排查食用致毒食物的學生名單,并檢查他們的身體狀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