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預防欺凌安全應急預案范文(精選3篇)
最新預防欺凌安全應急預案范文 篇1
為加強對校園欺凌事件的預防與處理,根據國務院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關于開展校園欺凌專項治理的通知》和省教育廳《關于印發全省中小學校園欺凌專項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以及市教育局《關于印發全市中小學校園欺凌專項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縣教育局決定,從即日起至今年12月底,在全縣中小學校開展校園欺凌專項治理工作。現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治理目的
通過專項治理,加強法制教育,嚴肅校規校紀,規范學生行為,促進學生身心健康,建設平安、和諧校園。
二、治理范圍
全縣中小學校。
三、方法步驟
本次專項治理分為兩個階段進行。
(一)第一階段:5月—7月。
1、迅速組織部署。各校接到本通知后,要高度重視,結合實際制定本校開展校園欺凌專項治理的具體實施方案,抓緊部署,認真實施,并加強檢查和指導。
2、開展專題教育。各校要集中對學生開展以校園欺凌治理為主題的專題教育,開展品德、心理健康和安全教育,邀請公安、司法等相關部門到校開展法制教育。組織教職工集中學習對校園欺凌事件預防和處理的相關政策、措施和方法等。
3、完善規章制度。各校要制定完善校園欺凌的預防和處理制度、措施,建立校園欺凌事件應急處置預案,明確相關崗位教職工預防和處理校園欺凌的職責。
4、加強預防工作。各校要加強校園欺凌治理的人防、物防和技防建設,充分利用心理咨詢室開展學生心理健康咨詢和疏導,通過設立校園欺凌舉報箱、匿名問卷調查、學生訪談、同伴舉報、調看監控錄像、教師與家長報告等方式了解掌握校園欺凌的真實情況,公布學生救助或校園欺凌治理的電話號碼并明確負責人。
5、及時有效處理。各校要及時發現、調查處置校園欺凌事件,嚴肅處理實施欺凌的學生。涉嫌違法犯罪的,要及時向公安部門報案并配合立案查處。
(二)第二階段:9月—12月。
各校要對第一階段專題教育情況、規章制度完善情況、加強預防工作情況、校園欺凌事件發生和處理情況等,進行全面自查、督查和總結,形成報告并上報。
1、學校自查。各校按照要求進行全面自查和總結,中小學校責任督學要積極協助學校做好自查工作,于9月15日前形成自查報告并報縣教育督導室和局安穩辦。
2、縣普查。縣教育督導室將組織督查組對全縣中小學校專項治理情況進行全面督查,于20xx年9月27日前將督查情況報市教育督導部門、市教育局及本級政府。
3、市教育局復查。市教育督導部門將組織督查組對各縣(市、區)專項治理情況進行復查。復查抽取單位比例不低于1/3,每縣(市、區)抽取學校數量不少于6所。專項治理期間仍發生校園欺凌事件,造成惡劣影響的,將予以通報、追責問責并督促整改。
最新預防欺凌安全應急預案范文 篇2
一、治理目的
通過專項治理,加強法制教育,嚴肅校規校紀,優化校風,規范學生行為,促進學生身心健康,建設平安和諧校園。
二、治理范圍
全縣中小學校(含中等職業學校)
三、治理時間
本次專項治理分為兩個階段
第一階段:20xx年5月-6月
(一)高度重視,迅速部署。各均衡中心、中小學要高度重視此項工作,充分認識校園欺凌專項治理工作的必要性和緊迫性,迅速制定校園欺凌專項治理實施方案,召開會議,動員部署。
(二)宣傳教育,營造氛圍
1、廣泛宣傳。各校要充分利用學校教育陣地,如電子屏幕、校園網、黑板報、櫥窗、宣傳語、廣播等向師生、家長廣泛開展校園反欺凌教育宣傳。宣傳有關法制知識和典型案例,宣傳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關于友善的要求和處理人際關系的基本準則,宣傳校園欺凌行為的危害和惡劣影響,形成反校園欺凌的社會輿論壓力和震懾力。積極宣傳校園中團結關愛、和諧共進的優秀事例,做好正面引導,建設優良教風、校風、班風、學風。
2、加強教育。各校要切實加強對中小學生的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中華優秀傳統美德教育,貫徹落實《中小學生守則》,加強中小學生良好行為習慣養成教育。要著力加強法制教育,使學生充分意識欺凌他人不僅是極端錯誤的不道德行為,造成后果將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要利用國旗下講話、校會、報告會、主題班會、征文比賽、演講會等多種形式進行專題教育,讓學生入腦入心,不做欺凌之事,不當欺凌之人。要讓學生樹立自我保護意識,學會利用法律武器保護自己,堅決與欺凌的人和事作斗爭。要加強對教職員工的師德師風教育,嚴禁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絕不允許教師及學校其他人員成為校園欺凌的制造者。
(三)強化措施,嚴密防范
1、加強防范。
一要加強摸底排查。要全面開展涉校涉生矛盾糾紛隱患排查,積極發動教職工、學生干部(特別是安全信息員)搜集校園欺凌方面的信息,設置并公布校園欺凌治理的電話號碼。積極化解矛盾糾紛,對各種苗頭性問題要及時處置。對個別品行不端行為不良的學生,要采用教育與矯正相結合等方法開展一對一幫扶,轉化他們的行為方式,必要時聯系其監護人共同開展教育。
二要加強心理干預。要充分發揮學校群團組織、心理咨詢室和心理輔導教師的作用,特別要針對個別學生心理波動大、易發生心理疾病等特點,針對性開展進行心理疏導和干預。
三要加強校園防控。要加強校園欺凌治理的人防、物防和技防建設。建立完善關于校園欺凌的各項制度,嚴格落實校園門禁、請銷假、點名和值班巡邏等制度,加強晚自習、學生宿舍的管理,積極配合公安機關開展管制刀具收繳工作。要完善校園視頻監控設施,監控顯示端必須24小時值班到位。
四要加強關愛保護。要加強對農村留守兒童、流動人口子女、困難家庭子女和殘疾兒童、女童等的關愛和保護,健全困境兒童救助保護制度和家校聯系制度,不讓弱勢學生群體及所有青少年受到校園欺凌的傷害。
2、及時處理。各校要及時發現、調查處置校園欺凌事件,對實施校園欺凌的學生,該批評教育要批評教育,該校紀處分要校紀處分;對情節嚴重、造成不良后果的,要及時報案,依法處理。
3、監督指導。各均衡中心要加強對片區學校開展校園欺凌專項治理的指導和檢查。責任督學要對責任區內學校的專項治理全程監督,發現問題及時與學校主要負責人進行溝通,做好記錄并及時按程序向縣教委、縣教育督導室報告。
第二階段:20xx年9月-12月
(一)學校自查。8月31日至9月10日,學校對專項治理情況進行全面自查和總結。
(二)片區普查。9月11日至9月23日,片區均衡中心對轄區中小學校專項治理情況進行全面督查。
(三)縣級復查。20xx年10月10日前,縣教委、縣政府教育督導室組織督查組對全縣學校專項治理情況開展復查。
(四)市級抽查。市教委、市政府教育督導室將組織督查組對學校專項治理情況進行抽查,將校園欺凌專項治理情況作為20xx年全市中小學幼兒園秋季安全工作專項督導的重要內容。
三、工作要求
(一)強化組織領導。縣教委成立以主要領導為組長、分管領導為常務副組長的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設辦公室在安穩科。各均衡中心、學校要建立領導機構,分解工作任務,落實工作責任。
(二)嚴格工作督查。各均衡中心、各學校要積極開展自查和普查,縣教委、縣政府教育督導室將開展專項督查,并將督查情況納入安全穩定工作年度考核重要內容。凡因責任不落實、措施不到位而發生校園欺凌事件的,將依法依規從嚴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三)加強應急值守。各均衡中心、學校要加強應急值守,完善應急預案,落實領導帶班和干部值班制度,保持必要的備勤力量,隨時做好應急處置準備。一旦發生突發情況,要迅速啟動預案,妥善處置,并按規定及時上報。
最新預防欺凌安全應急預案范文 篇3
為有效防治中小學生欺凌,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和市教育局等十三部門發行《濟源市加強中小學生欺凌綜合管理實施方案》,結合我校實際情況,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落實黨的教育方針,落實立德樹人的根本任務,大力培育和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不斷提高學生思想道德素質,健全防范、處置學生欺凌的工作體制和規章制度,確保學生欺凌防治工作落實到實處,把校園建設作為最安全、最陽光的地方,為人民滿意的教育創造良好條件。
二、基本原則。
(一)堅持教育是第一位的。深入開展中小學生思想道德教育、法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促進人民群眾思想意識、道德水平、文明素養提升,提升全社會文明水平,特別是加強學生欺凌專題教育防治,培養校長、教師、學生及家長等不同群體積極防控和自覺反對學生欺凌意識。
(二)堅持預防為主。完善相關規章制度,及時調查學生欺凌事件發生的跡象,加強學校和周邊的日常安全管理,加強欺凌事件容易現場監督,完善學生尋求幫助的維權渠道。
(三)堅持保護。切實保障學員合法權益,嚴格保護學員隱私,尊重學員人格尊嚴。切實保護被欺負的學生身心健康,防止二次傷害的發生,幫助被欺負的學生盡快恢復正常的學習生活。
(四)堅持法治為基礎。根據全面依法治國的要求,依法處理學生欺凌事件,根據寬容不容忍、愛情嚴格管理的原則,對實施欺凌的學生進行必要的處理和懲戒,及時糾正不正當行為。
三、管理內容和措施。
(一)明確學生欺凌的定義。
學生欺凌是在校園內外、學生之間發生的.,一方個人或集體學生一次或多次故意或惡意用身體、語言和網絡等手段實施欺凌、侮辱或誹謗,造成另一方個人或集體學生身體損害、財產損失或精神損害等事件。
在實際工作中,必須正確識別學生欺負,嚴格區分學生欺負和學生之間的玩耍行為。
(二)建立健全協調機制。
成立學霸防治工作領導小組,建立健全防治學霸的工作機制,統籌推進學霸治理工作,做好校園外欺凌事件防控和處置工作。
(3)積極有效地預防。
1.加強教育。學校開展有關學生防范欺凌的思想道德教育、法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安全教育等專題教育。
2.組織家長教育。利用家長會、家委會等形式,加強家長家庭教育指導和訓練,增強學生家長法治意識,執行監護責任,幫助家長了解學生欺負防治知識。
3.嚴格的學校日常管理。學校實際成立由校長負責,由教師、少先隊大中隊指導員、教職員、社區工作人員和家長代表、校外專家等人員組成的學生欺凌管理委員會。制定學生欺凌預防的各項規章制度的工作要求,主要包括相關單位教職工欺凌預防的責任、學生欺凌事件的緊急處理預案、學生欺凌的早期警告和事件處理和事后干預的具體流程、學校規章制度對欺凌學生的處罰規定等。
4.定期進行調查。加強家庭學校的交流,密切聯系教師和學生的監護人,立即把握離婚和單親家庭的孩子,以城市工作人員的孩子為重點的學生的思想感情和同學的關系狀況,特別是學生的學習成績突然下降,精神模糊,感情異常,無緣無故曠課等異常表現
(四)依法按規定處置。
1、嚴格規范查處。教職工發現、學生或家長向學校報案時,應按照學校學生欺凌事件的應急處預案和處理流程及時調查處理事件,學校學生欺凌管理委員會認定事件是否屬于學生欺凌行為,對可能違反治安管理或有犯罪嫌疑的學生欺凌事件,學校應立即向公安機關報案依法調查處理。原則上,學校應在啟動調查處理程序后10天內完成調查,并按有關規定處理。處理時要留意維護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學校、家長、有關部門、群組織、新聞媒體要留意維護被欺負學生和知情學生的個人隱私,避免被欺負學生遭受二次傷害。
2.妥善處理投訴請求。學校學生欺凌管理委員會處理程序妥當、事件明確的,應當以學校學生欺凌管理委員會處理結果為準確需要復查的,由區教委學生欺凌部門組織學校代表、家長代表、校外專家等組成調查組開始復查。
3.加強教育懲戒作用。對經調查認定實施欺凌的學生,學校學生欺凌管理委員會應根據實際情況,制定一定學時的專業教育方案,監督實施欺凌的學生按要求接受教育,同時對欺凌事件的情況作出相應的懲戒。
情節輕微的一般欺凌事件,學校對實施欺凌的學生進行批評、教育。實施欺凌的學生必須向被欺凌的學生面對面或書面道歉,取得諒解。對于反復發生的一般欺凌事件,學校在對欺凌學生進行批評、教育的同時,可以看出具體的情節和危害程度給予紀律處分。
情節比較惡劣,對被欺負的學生身體和心理造成明顯傷害的嚴重欺負事件,在學校批評欺負的學生進行教育的同時,可以邀請公安機關參加警告教育,也可以警告欺負的學生,公安機關可以根據學校的邀請立即安排人員,保證警告教育的有效開展。學校可視的具體情節和危害程度給予欺凌學生紀律處分,將其表現記入學生綜合素質評價。
屢教不改或情節惡劣的嚴重欺凌事件,請區教委依法處分。
(五)建立長期機制。
1.完善訓練機制。校長、學校行政管理人員、班主任、教師等培訓應增加學生欺凌預防和處理專題面試的內容。
2.建立評價機制。以學生欺凌管理工作情況為評價內容,包括校長學期和學年評價,包括學校行政管理人員、教師、班主任及相關崗位教職工學期和學年評價。
3.建立問責處理機制。學生欺凌事件中存在失職瀆職行為,違反紀律違法應承擔責任的,構成給予黨紀政紀處分的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4.健全依法管理機制。明確法制副校長對學員欺凌防治的具體職責和工作流程,將學員欺凌防治作為依法治校工作的重要內容,積極開展以學員欺凌防治為主題的法治教育,在規章制度中補充完善學員欺凌防治內容,落實各項預防和處置學員欺凌措施,協助有關部門妥善處理學員欺凌事件,教育實施欺凌學員。
四、職責分工。
1書記、校長負責組織、指導、協調和監督學生欺凌管理。
2政教處負責具體實施和落實學員欺凌防治工作,扎實開展相關教育,制定完善學員欺凌防治的各項措施、預案、制度規范和處理流程,及時妥善處理學員欺凌事件。
3班主任做容易被欺負的學生調查,做同學之間互相幫助的好班風。隨時關注這類學生的思想變化,發現行為異常時可以立即介入。引導學生在被欺負時及時與家長和老師溝通,尋求幫助。
4科任教師負責協助班主任工作。
5法制副校長依法處理學生欺凌違反治安管理和犯罪嫌疑案件,依法處理學生欺凌侵害學生權益和身心健康的違法嫌疑犯,加強警察學校聯動,指導監督學校全面調查校園安全危險,協助學校開展法治教育,做好法治宣傳工作。
6社區代表負責引導社會力量加強被欺負的學生及其家庭的援助,協助學校鼓勵社會組織參加學生欺負的防治和援助。
7法律顧問負責以未成年人相關法律法規為重點的法治宣傳教育,做好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務工作,有效保護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
8家委會成員負責協助學校指導、教育家長依法落實法定監護職責,增強法治意識,科學實施家庭教育,切實加強對孩子的護理和管教。
五、工作要求。
(一)深入細致的部署。根據管理內容、措施和分工要求,明確負責人和具體聯系方式,執行工作責任。
(二)加強檢查。學校按要求開展欺凌防治教育活動,制定應急預案和處理流程等方法措施,在學校紀律中完善學生欺凌防治內容,開展訓練,及時處理學生欺凌事件等重點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特別檢查。
(三)加強宣傳指導。開展法治宣傳活動,加強對學生欺凌防治工作的正面宣傳引導,營造反學生欺凌報道宣傳的良好氛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