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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辛興鎮森林防火的應急預案

      發布時間:2024-05-15

      辛興鎮森林防火的應急預案(通用34篇)

      辛興鎮森林防火的應急預案 篇1

        一、加強領導,明確責任

        1、我鎮森林防火指揮部指揮長由鎮長擔任,副指揮長由成員有辦公室主任由兼任。

        2、森林防火帶地段責任劃分:原片區由組織實施撲救工作;社區、社區及先鋒、菜園、村由組織實施撲救工作;原吊巖片區及片區由王東負責組織實施撲救工作;指揮長負責全鎮森林防火工作。

        3、各村、社區要及時調整防火指揮部成員和具體工作人員,并順利開展工作。認真落實森林防火行政首長負責制和分片包干責任制,明確任務確保森林防火目標責任書的各項指標的完成。

        二、抓住關鍵,突出重點

        認真貫徹“預防為主、積極消滅”的方針,抓住預防和撲救兩個關鍵環節,采取重點與一般相結合。突出“一場兩村”(即先鋒果園場、村、村)及火情多發地帶重點區域,在“元旦、春節、清明、五一”等防火關鍵時段,制定出針對性的措施,提早布置,嚴防死守,減少森林火警的發生率,杜絕森林火災的發生。

        三、強化宣傳,嚴格火源管理

        森林火災是森林的大敵,做好森林防火工作,就是保護人類生存環境的.頭等大事。《森林法》和《森林防火條例》要進一步宣傳到林區的各村各戶及全鎮中、小學校,提高廣大干群、師生對森林火災危害的認識,防止在林區吸煙、燒荒、野炊等隨意用火的違章行為的發生。發現隱患,采取措施及時整改,從而減少和消除森林火險隱患;進入防火期,加大巡山護林力度,嚴格控制管理野外火源,林區野外用火必須實行《生產用火許可證》(林業站辦理)制度和用火現場監督制度(村委指派專人監督燃燒);2月1日至6月30日是森林防火戒嚴期,嚴禁一切野外用火。

        四、認真做好撲救森林火災的裝備工作

        各村、社區要組建以民兵為骨干的義務撲火隊,開展聯席工作,進行滅火技能、滅火安全及體能訓練,提高滅火能力,撲火工具存于鎮派出所,保證撲火隊伍在任何時候都能“召之即來,來之能戰,戰之能勝”。

        五、加強值班,確保通訊暢通

        按照省、市、縣要求,結合我鎮實際,各部門從2月1日起進入森林防火值班期,各村委、社區要堅持通信暢通,一旦發現火情要及時向鎮森林防火值班室報告(電話),不得隱瞞不報或遲報,造成后果的要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辛興鎮森林防火的應急預案 篇2

        今年汛期我處雨量充沛,植被生長茂盛,可燃物大量積累,森林資總量持續增加,森林防火形勢異常嚴峻。為切實做好我處森林防火工作,最大限度減少森林火災發生,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和森林資安全,根據上級部署要求,結合我處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任務目標

        每年11月1日至次年月1日為森林防火期,按照“預防為主,積極消滅”的工作方針,全面貫徹國家、省、市加強森林防火工作要求,落實森林防火行政領導負責制,建立健全森林防火預防和撲救體系,全面提升森林火災科學防控水平,確保我處不發生一起大的森林火災。

        二、工作重點

        (一)顧家圍子系、光、初家北、北靈、趙家、大小曲、大趙家南、祁雨頂、九目、峰、張馬海防林等重點林區。

        (二)十月朝、元旦、春節、漁燈節、元宵節、清明節、“五一”等人員密集期。

        (三)癡、呆、傻、精神病等限制民事行為的人員、中小學生、林區游玩人員及耕作人員等是需要管住的重點人群,要加強教育引導,落實監管責任,確保不漏一人。

        三、工作措施

        (一)高度重視,嚴格落實森林防火責任制。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確定的職責,強化履職意識,認真落實森林防火責任制,把各項工作做到位。一是由辦事處主任任總指揮負總責、親自抓,副書記、分管同志任副總指揮抓具體、具體抓,包片、包村干部為指揮部成員全力靠上抓落實,真正做到守土有責、守土負責、守土盡責。二是各村按照森林防火責任狀的要求,成立森林防火預備隊,村書記、主任為第一責任人,村兩委成員帶頭包地塊包頭,進路口要安排至少兩人的值守人員。三是將嚴格問責貫穿森林防火工作全過程,辦事處與各村居簽訂森林防火責任狀,嚴格落實防火屬地責任,同時,辦事處成立防火督查小組,對各村居的防火情況進行督促檢查,對不作為或失職、瀆職造成火災事故的,要按規定嚴肅追究責任。

        (二)加強宣傳,全面提高全民防火意識。開展立體式、多方位、全覆蓋的森林防火宣傳教育,構筑第一道思想“防火墻”。一是充分利用趕廟會、趕集日以及政能量、微黨建等媒介,多渠道開展森林防火宣傳,各村居要利用大喇叭在早、中、晚三個時間段進行集中宣傳。二是在重點林區布設、更新森林防火宣傳牌,在村莊內、交通沿線、進道口懸掛標語橫幅,發放森林防火宣傳單,出動宣傳車流動宣傳。三是在非正常旅游路線的各個岔道口,懸掛森林防火宣傳橫幅,樹立防火警示牌,提醒“驢友”注意森林防火。

        (三)嚴控火,切實從頭消除火災隱患。采取強有力措施,強化火管理,及時消除火災隱患。一是辦事處組織專門力量深入每個林區、每個頭,實施拉網式排查火、地毯式清理野外火種,確保全覆蓋、無死角。對排查出的隱患,要明確責任領導,制定防控方案,落實防控責任人員和措施。二是十二月底前,各村對林內及林緣地帶的地邊、路邊、墳頭周圍的林間可燃物清理完成,最大限度地減輕今冬明春森林防火工作壓力。三是在防火戒嚴期(x月),對重點隱患區,辦事處安排機關干部全員到崗到位,形成重點部位有人查、進出路口有人守的網格化防控網絡。

      辛興鎮森林防火的應急預案 篇3

        為了確保火場通信暢通,結合現有的通信系統基礎條件,根據《市森林火災應急預案》,特制定鎮火場應急通信保障方案:

        一、組織機構

        鎮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組織有關人員組成通信保障組,具體負責火場應急通信保障工作。

        組長:

        成員:

        具體工作任務:保障正常通信工作,在發生重、特大森林火災,能夠迅速集結對故障設備進行快速搶修同時,保證正常通信工作完成通信保障任務。

        二、撲火指揮通信聯絡規定和紀律

        1、火場沒有設立撲火前指時,鎮防火指揮部以撲火指揮通信聯絡為主,各村指揮車、撲火隊及現場指揮員為輔;火場設立撲火前指后,通信調度指揮中心前移,以撲火前指為主,各村為輔。

        2、撲火指揮通信手段以使用對講機為主,用對講通話的通信聯絡方式進行火情報告、情況調度、傳達命令。固定電話、移動電話、衛星電話、短波電臺等其它通信工具作為撲火指揮的輔助通信聯絡手段。

        3、根據撲火指揮的逐級指揮原則,以隸屬關系為主實行垂直的通信聯絡方式,根據實際需要再進行橫向的互通聯絡方式。

        垂直聯絡關系主要包括3種模式:鎮防火指揮部與各村撲火隊伍的通信聯絡;鎮防火指揮部與撲火前指的通信聯絡;撲火前指與撲火隊伍的通信聯絡。

        互通聯絡關系主要包括2種模式:撲火隊伍之間的通信聯絡;指揮員之間的通信聯絡。

        4、鎮撲火前指與市防火辦定點會晤,各撲火隊必須每小時主動同主臺通信聯絡一次,撲火期間各臺必須24小時開機守聽,遇有緊急情況隨時保持通信聯系,未經批準不得關機。

        5、撲火指揮通信調度與管理

        鎮火場前指與所轄各村撲火隊聯絡以及各撲火隊之間的聯絡,首選對講機進行聯絡。各村、單位必須服從火場前指的通信調度。

        通信聯絡時,呼叫和應答均用呼號,應答及時、口齒清晰、內容簡練,應答和結束要使用問候、致謝等禮貌用語。聽清楚內容要應答“明白”,重要內容必須進行復述確認。

        三、正常情況下的撲火指揮通信聯絡方案

        根據市的通信組網情況,在撲火指揮過程中,根據火場位置所處的通信網絡區域,采用相應的通信聯絡方案。現以超短波通信網的應用為主,制定以下具體通信聯絡方案:

        (一)、同頻直通網絡通信聯絡方案。

        當撲火前指距離火場較近(3公里以內),在同頻直通網絡覆蓋范圍內可以正常通話時,撲火前指與撲火隊伍以及火場內部的撲火隊伍之間,均采用同頻撲火信道進行通信聯絡。

        (二)、其它通信工具通信聯絡方案。

        利用固定電話或移動電話,向市森防指報告火場動態、通信設施搶修情況,保證政令暢通。

        四、特殊情況下火場應急通信保障措施

        對講機、電臺如果發生故障,向市防火辦報告,組織技術人員攜帶必要的設備前往處置,排除故障。

        火場通信設備不足時,鎮指揮部迅速派車將備用通信設備送到火場前指。

      辛興鎮森林防火的應急預案 篇4

        為切實加強今年清明期間的森林防火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森林火災的發生,保護森林資源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構建綠色和諧社會,根據《森林法》、《森林防火條例》的有關規定,結合我鄉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工作目標

        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縣森林防火工作的要求,進一步落實森林防火行政領導負責制,以宣傳為先導,以深化落實責任為重點,實行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形成良好的森林防火氛圍,全面提高群眾的森林防火意識。切實加強領導,精心部署,把森林防火責任落實到人,落實到山頭地塊,不留死角。建立起“領導重視,政府負責,群眾廣泛參與,全社會積極支持”的森林防火工作新機制。提倡文明祭祖,禁止明火上墳,確保清明節期間無重大森林火災和人員傷亡事故。

        二、工作步驟和任務

        根據清明節森林防火工作的'特點,全鄉上下狠抓落實,齊抓共管,全面開展森林防火工作(時間為2月25日至4月14日)。主要工作步驟和任務:

        1、3月1日前各村負責把《封山育林制度》、《森林防火通告》發放張貼到每個村組及人員集中的場所。

        3月1日前各村必須召開村支兩委、全體共產黨員、村民代表會議,并將《封山育林制度、《森林防火通告》《致廣大農民群眾的公開信》有關規定進行學習,并要求宣傳下發到到每家每戶,做到家喻戶曉,人人皆知。同時落實責任人做好外出人員的聯系工作,以確保他們密切注意上墳安全用火。

        2、3月10日前各村對轄區內的癡、呆、傻人員進行一次排摸登記,落實監護人員和監護措施,開展一次森林防火安全隱患大排查。

        3、3月2o日前各村以組為單位進行調查摸排,劃分清明節森林防火責任地段,落實人員實行包干,明確責任,3月20日至4月14日,各村增派巡查人員,加強巡邏檢查,制止一切野外違章用火。各村落實駐村干部管村,村干部管山的制度。

        4、鄉教辦組織好全鄉中小學全面開展森林防火宣傳教育活動,充分發揮中小學生對家長和親屬的森林防火宣傳作用,確保無煙上墳、文明祭祖。

        5、鄉各安全職能部門成員單位要積極配合開展森林防火工作,維護正常的森林防火管理秩序。森林火災發生后,要及時趕赴火災現場,開展火災現場調查,從嚴打擊火災肇事者。

        6、各村利用廣播、宣傳欄、標語等形式搞好森林防火宣傳工作。3月30日—4月6日,鄉利用宣傳車播放《封山育林制度》,《森林防火通告》在全鄉范圍內進行巡回宣傳。

        三、工作要求

        (一)切實加強領導,精心部署,把防火工作落實到人。防火工作由各村支書、主任負總責,要落實防火地段;在本村山林地段要落實巡查人員,要有村干部帶隊,把每個地段名稱、巡查人員名單、村干部帶班人名單,3月15號前上報鄉黨政辦、林業站。

        (二)各村要加強值班,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接到森林火情報告的要在第一時間向鄉森林防火指揮部(電話7341001)報告,確保信息暢通。

        (三)對本村內的癡、呆、傻人員進行一次排摸登記,落實監護人員和監護措施,做到不玩火、不到森林邊緣活動。人員名單3月15日前上報鄉黨政辦。

        四、獎懲措施

        1、鄉森林防火指揮部對每起受害面積100畝以上的森林火災,要查清責任,堅決按照有關規定追究責任。

        2、護林防火巡查員,要堅守崗位,加強巡邏檢查,管死各類野外違章用火。鄉林業站和各村要加強對護林防火巡查人員的管理和監督,發現一次不在崗的,扣發5o元補貼,發現二次不在崗的,予以辭退。

      辛興鎮森林防火的應急預案 篇5

        根據重慶市巴南區森林草原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相關文件要求,結合本街道實際,為遏制違規野外用火行為、嚴控火源入山,確保本街道的森林防火安全,保護森林資源,制定本方案。

        一、加強組織領導

        街道成立森林防火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王強;副組長:余治強,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地點設在街道農業服務中心,辦公室主任由鄭健君同志兼任。

        二、配齊配強森林防火工作力量

        1.街道共設置天保護林員7名,森林防火員11名,分別負責顯林、勝天、沙井、輔仁、曉春、龍鳳村6個村3萬余畝林地資源管護。天保護林員和森林防火員主要職責為:(1)在森林防火重要節點及森林防火重點時期必須每天開展巡山護林并及時填寫管護日志,開展林區及其周邊農戶、進山人員等森林防火知識宣傳工作;制止林區及其周邊違規用火行為,并及時上報街道農業服務中心。(2)其他時期開展林區及其周邊農戶、進山人員等森林防火知識宣傳工作;負責責任區域巡山護林,對風險隱患點進行重點巡查,并填寫巡護日志;及時發現、制止、報告盜伐林木、亂捕獵野生動物、破壞野生植物、違章用火、非法毀林開墾和侵占林地等違法行為,發現森林周邊有違規用火情況及時制止,上報街道農業服務中心;做好森林病蟲害監測工作;完成各級林長交辦的其他工作等。

        2.在7—9月高溫伏旱期,根據天氣狀況,由街道研究決定可增加森林防火網格員20名(其中顯林村新增防火員3名、勝天村新增防火員5名、曉春村新增防火員3名、沙井村新增防火員3名、輔仁村新增防火員3名、龍鳳村新增防火員3名)。

        3.森林防火檢查卡點設置:分別在勝天村堰塘坎、輔仁村楊家園、龍鳳村叫花橋、顯林村金銀崗設卡4個。守卡人員為村設置的交通勸導站工作人員,其主要職責是:(1)開展林區及其周邊農戶、進山人員森林防火知識宣傳,并對進山人員信息進行登記,發放《入山須知》;(2)制止林區及其周邊違規用火行為,并及時上報街道農業服務中心;(3)發現違規運輸木材、苗木等行為及時向街道農業服務中心報告。

        在7—9月高溫伏旱期,經街道研究同意可增設森林防火檢查卡點1處,為勝天村白象山茶山處卡點,時間為上午8點—晚上24點。職責:對進出車輛及人員信息進行登記、掃碼,開展防火宣傳等。

        4.農業服務中心及工作人員職責:分村劃片落實責任,工作人員以所駐村為責任片開展日常監督檢查工作,在森林防火重點時節出動宣傳車進行森林防火宣傳、檢查各村的森林防火工作開展情況和巡山守卡人員的在崗情況。

        5.各村及干部(含村民小組長)職責:在森林防火重點時節要派專人對轄區內的特殊人群進行監護,并與監護人簽訂責任書,搞好林區林緣耕地及林區林緣墳頭的責任農戶的森林防火宣傳工作,并與責任農戶簽訂責任書。

        6.各駐村工作組職責:要加強對所駐村的森林防火工作的監督檢查,在森林防火重點時節要下村檢查督促所駐村開展森林防火工作情況。

        7.值班組職責:開展森林防火宣傳檢查。

        三、強化森林防火宣傳

        在森林防火重點時節要派出宣傳車進山宣傳檢查森林防火工作(宣傳時間劃分為:上午10點—12點,下午2點—4點),宣傳檢查人員為農服中心工作人員或者政務值班人員;將森林防火宣傳光盤下發到各村利用廣播進行宣傳(宣傳時間劃分為:中午12點—2點,下午4點—7點),由各村播音員負責。

        四、組建應急隊伍

        街道共組建防火應急隊伍7支,應急隊伍成員可根據實際情況隨時調整。

        1.街道組建以機關干部為主體的一支應急隊伍30人,成員為機關工作人員組成(年齡不超過60周歲),由街道辦事處主任王強任指揮長,分管副主任余治強任副指揮長。

        2.各村組建一支不低于15人應急撲火隊(不含沙井村),由村黨委書記任隊長,統一聽從街道防火指揮部指揮,隊員的選擇必須是各村的常住居民,以便于隨時集結出動。沙井村組織不低于20人的應急隊伍,在森林防火高危時節全天候備勤,作為街道應急隊伍的預備隊。

        3.每年開展應急撲火培訓及演練一次以上。

        五、物資保障

        1.撲火應急物資:油鋸、風力滅火機、滅火彈、鐵鍬、鐵掃把若干、水袋(或噴水器)應急手電筒若干、對講機6臺、鐮刀砍刀若干(割隔離帶用)等。以上物資由農業服務中心保管維護。

        2.其他物資:干糧(食品)、水等物資根據需要由街道黨政辦臨時購置。

        3.車輛保障:運輸人員、工具車輛、水車等

        六、火情處置

        街道轄區內火情發生后按照20__年新修訂的《惠民街道森林防火應急預案》進行處置(見附件)。

        七、開展聯防聯控

        與相鄰鎮街簽訂森林防火聯防協議,以保護森林資源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為目的,推進生態共建,共同推行林長制,按照“護林不分疆界,保護不分權屬,撲火不分區域”的原則,加強區域協作。在雙方邊界處發生火情要及時通知對方,堅持誰距離近、誰交通方便、誰先出擊,積極組織人員進行全力撲救,林火撲滅后再進行交接。若發生重大以上森林火災雙方要在人力、物力、先進滅火技能等方面相互支援。

        八、資金保障及考核

        由街道統籌保障森林防火工作經費和擬定考核辦法。

        考核工作經費共計:107600元(不含7—9月高溫伏旱期新增森林防火網格員與新增卡點人員工作經費)。經費來源:上級公益林管護經費、三防經費。

      辛興鎮森林防火的應急預案 篇6

        1 總則

        1.1 編制目的

        為健全我省森林火災應急救援工作機制,高效有序開展森林火災應對工作,最大限度減少森林火災及其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保護森林資源,維護生態安全,編制本預案。

        1.2 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森林防火條例》《河南省森林防火條例》《國家森林草原火災應急預案》等。

        1.3 適用范圍

        本省行政區域內發生的森林火災應對工作。

        1.4 指導思想和工作原則

        全面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及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堅持“統一領導、分工協作,屬地為主、分級負責,專群結合、軍地聯動,以人為本、科學撲救”的原則。森林火災發生后,各級政府、有關部門立即按照職責分工和相關預案開展應對工作。

        1.5 災害分級

        按照受害森林面積、傷亡人數和直接經濟損失,森林火災分為一般、較大、重大和特別重大四個等級。

        1.6 響應分級

        省級應急響應一般由高到低分為四個等級:Ⅰ級、Ⅱ級、Ⅲ級、Ⅳ級。森林火災發生后,依據響應條件,啟動相應等級的應急響應。

        2 主要任務

        2.1 組織撲火行動

        根據火情、地形、地勢和隊伍、物資準備情況,制定撲火方案,組織撲火隊伍開展森林火災撲救工作。

        2.2 轉移疏散人員

        解救、轉移、疏散受威脅群眾,及時進行妥善安置和必要的醫療救治。

        2.3 保護重要目標

        保護民生和重要軍事目標以及重大危險源安全。

        2.4 轉移重要物資

        組織搶救、運送、轉移重要物資。

        2.5 維護社會穩定

        加強火災發生地社會治安管理,嚴密防范、嚴厲打擊違法犯罪行為,加強重點目標守衛和治安巡邏,維護社會秩序穩定。

        3 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全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體系由省、市、縣三級森林防滅火指揮部及其辦公室組成。

        3.1 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組成及職責

        3.1.1 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組成

        設指揮長1名,由省政府負責常務工作的副省長擔任;副指揮長若干名,由分管副省長、省軍區副司令員、省政府副秘書長和省應急廳、林業局、消防救援總隊主要負責人及省公安廳負責人擔任;秘書長2名,由省應急廳、林業局分管負責人擔任。

        成員:省發展改革委、教育廳、工業和信息化廳、公安廳、民政廳、財政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自然資源廳、交通運輸廳、農業農村廳、文化和旅游廳、衛生健康委、應急廳、廣電局、河南日報報業集團、省糧食和儲備局、林業局、氣象局、省軍區戰備建設局、武警河南省總隊、省消防救援總隊、機場集團、中國鐵路鄭州局集團有限公司、省通信管理局、電力公司負責人。

        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設在省應急廳,承擔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日常工作。

        3.1.2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職責

        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負責組織、指導、協調全省森林防滅火工作,擬訂有關政策和制度,組織制修訂《河南省森林火災應急預案》,及時掌握全省火險形勢、處置進展情況,組織、指導森林火災應急救援,開展有關協調工作。

        3.2省級森林火災應急響應組織

        3.2.1前方指揮部

        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啟動Ⅰ、Ⅱ級應急響應時,成立省級前方指揮部,組織、指揮、協調火災現場應急處置工作。前方指揮部指揮長由省委、省政府指定的負責同志擔任,副指揮長由省有關部門負責人及火災發生地市級政府主要負責人擔任;組織成立綜合協調組、撲救指揮組、專家支持組、氣象服務組、人員安置組、后勤保障組、治安保衛組、宣傳報道組等8個工作組。根據火場情況,可調整工作組的設立、組成單位及職責。

        3.2.2后方指揮部

        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啟動Ⅰ、Ⅱ級應急響應時,同時成立后方指揮部,由省政府指定的負責同志及省應急廳、林業局、氣象局、自然資源廳、糧食和儲備局、財政廳等部門負責人組成,負責研判事件發展趨勢并提出處置意見,為現場救援提供服務和保障;應前方指揮部要求,及時調度救援隊伍、裝備、物資、專家等;做好信息收集上報工作。

        3.3撲救指揮

        發生特別重大、重大森林火災,原則上由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負責應對。發生較大、一般森林火災,分別由市級和縣級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負責應對,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視情派出工作組指導火災撲救工作。森林火災涉及兩個以上行政區域的,由有關行政區域共同的上一級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負責,或者由各有關行政區域的上一級森林防滅火指揮部共同負責應對。

        本預案啟動后,救援力量按照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統一調度指令到達搶險救援現場,接受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前方指揮部統一指揮。軍隊支援力量的調動、指揮按照中央軍委有關規定執行。火災發生地市、縣級政府設立應急救援現場指揮部,履行應急救援屬地責任,在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前方指揮部統一指揮下,組織有關部門,調動救援力量,落實各項部署、指令和工作措施。

        4 預警和信息報告

        4.1 預警

        4.1.1 預警分級

        根據森林火險等級、火行為特征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將森林火險預警級別劃分為四個等級,由高到低依次用紅色、橙色、黃色和藍色表示。

        4.1.2 預警發布

        各級應急、林業和氣象部門要加強會商,制作森林火險預警信息,并通過突發事件預警信息發布系統和廣播、電視、報刊、通信、信息網絡、警報器、宣傳車、大喇叭或組織人員逐戶通知等多種方式向涉險區域相關部門和社會公眾發布。對老、幼、病、殘、孕等特殊人群及學校等特殊場所和警報盲區,要采取有針對性的通知方式。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在必要時對市級森林防滅火指揮部發布預警信息提出工作要求。

        4.1.3 預警響應

        當發布藍色、黃色預警信息后,預警地區縣級以上政府及其有關部門要密切關注天氣情況和森林火險預警變化,各級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要嚴格落實24小時值班、領導帶班制度;各視頻監控站(點)、防火瞭望臺、檢查站和護林員要加強森林防火巡護和瞭望監測,做好預警信息發布和森林防火宣傳工作,加強火源管理,做好物資調撥準備;專業、半專業森林消防隊視情靠前駐防。

        當發布橙色、紅色預警信息后,預警地區縣級以上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在藍色、黃色預警響應措施的基礎上,主要負責同志要親自帶隊檢查督導重點地區、重點部位,各級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及有關部門要進一步加強野外火源管理,開展森林防火檢查,增加預警信息播報頻度,做好物資調撥準備;各級各類森林消防隊伍進入待命狀態,專業、半專業森林消防隊和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視情對力量部署進行調整、靠前駐防。

        各級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視情對預警地區森林防滅火工作進行督促和指導。

        4.2 信息報告

        各級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要及時、準確、逐級規范報告森林火災信息,及時向受威脅地區有關單位和相鄰行政區域森林防滅火指揮部通報森林火災信息。對以下森林火災信息,市級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要立即報告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按照相關規定報告省委、省政府和國家森林草原防滅火指揮部:

        (1)省界、省轄市(濟源示范區)界附近的森林火災。

        (2)造成1人以上死亡或者3人以上重傷的森林火災。

        (3)威脅居民區和重要設施的森林火災。

        (4)發生在原始林區、自然保護區、森林公園、風景名勝區、旅游景區及其他重點林區的森林火災。

        (5)可能危及重要設施或者12小時尚未撲滅明火的森林火災。

        (6)需要省政府組織撲救的森林火災。

        5 應急響應

        森林火災發生后,當地政府要立即采取措施,組織開展應急救援處置工作。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組織火情會商,根據災害的緊急程度、發展態勢和造成的危害程度,確定應急響應等級。應急響應啟動后,可視火情發展態勢,適時調整響應等級。

        5.1 Ⅳ級響應

        5.1.1 啟動條件

        (1)造成1—2人死亡或者3—9人重傷,12小時尚未撲滅明火的森林火災。

        (2)發生在敏感時段、敏感地區,12小時尚未撲滅明火的森林火災。

        (3)發生在森林火災高風險區、危險性較大、12小時尚未撲滅明火的森林火災。

        (4)危險性較大、24小時尚未得到有效控制的森林火災。

        (5)同時發生2起以上危險性較大的森林火災。

        符合上述條件之一時,經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分析評估認定災情達到啟動標準的,向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提出建議,由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秘書長宣布啟動Ⅳ級響應。

        5.1.2 響應措施

        (1)進入應急狀態,及時調度火情信息,研判火情發展態勢。

        (2)加強對火災撲救工作的指導,根據需要協調相鄰地區派出專業、半專業森林消防隊支援。通知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地方綜合應急救援隊伍、民兵應急分隊做好增援準備。

        (3)視情發布高森林火險預警信息。

        5.2 Ⅲ級響應

        5.2.1 啟動條件

        (1)達到較大等級且48小時尚未得到有效控制的森林火災。

        (2)發生在敏感時段、敏感地區,24小時尚未撲滅明火的森林火災。

        (3)發生在森林火災高風險區、危險性較大、18小時尚未撲滅明火的森林火災。

        符合上述條件之一時,經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分析評估認定災情達到啟動標準的,向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提出建議,由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副指揮長宣布啟動Ⅲ級響應。

        5.2.2 響應措施

        在Ⅳ級響應的基礎上,采取以下應急措施:

        (1)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派出工作組趕赴火場,協調、指導火災撲救工作。

        (2)調派跨區增援撲火力量和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地方綜合應急救援隊伍、民兵應急分隊及省森林航空消防飛機參加火災撲救。

        (3)省氣象局提供火場天氣實況服務,擇機實施人工增雨(雪)作業。

        5.3 Ⅱ級響應

        5.3.1 啟動條件

        (1)森林火災達到重大等級。

        (2)發生在敏感時段、敏感地區,48小時尚未得到有效控制的森林火災。

        (3)發生在森林火災高風險區、危險性較大、36小時尚未撲滅明火的森林火災。

        符合上述條件之一時,經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分析評估認定災情達到啟動標準的,向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提出建議,由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指揮長或者副指揮長宣布啟動Ⅱ級應急響應。

        5.3.2 響應措施

        在Ⅲ級響應的基礎上,采取以下應急措施:

        (1)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領導帶領相關成員單位負責人趕赴火場,成立前方指揮部,組織開展火災撲救工作。

        (2)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成立后方指揮部,負責研判事件發展趨勢并提出處置意見,為現場救援提供服務和保障。

        (3)按照跨區支援撲火方案,增派專業森林消防隊、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地方綜合應急救援隊伍增援,協調當地駐軍、武警部隊參加火災撲救工作。

        (4)配合國家火場工作組開展相應工作。

        5.4 Ⅰ級響應

        5.4.1 啟動條件

        (1)森林火災達到特別重大等級。

        (2)發生在敏感時段、敏感地區或者森林火災高風險區,火勢持續蔓延、72小時尚未撲滅明火的森林火災。

        (3)國土安全和社會穩定受到嚴重威脅,有關行業遭受重創,經濟損失特別巨大。

        (4)本省沒有能力和條件有效控制火場蔓延的森林火災。

        符合上述條件之一時,經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分析評估認定災情達到啟動標準的,向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提出建議,由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指揮長宣布啟動I級應急響應。必要時,省政府可直接決定啟動Ⅰ級響應。

        5.4.2 響應措施

        在Ⅱ級響應的基礎上,采取以下應急措施:

        (1)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指揮長帶領副指揮長和相關成員單位負責人趕赴火場,成立前方指揮部,組織開展撲救工作。

        (2)根據實際需要,請求國家調派專業力量和飛機跨省區域支援,并統一安排部署增援隊伍的火災撲救任務。

        (3)加強領導,統一指揮,及時決定火災撲救的其他重大事項。

        (4)配合國家火場工作組開展相應工作。

        5.5 啟動條件調整

        根據森林火災發生的地點、時段,森林資源損失程度,經濟、社會影響程度,啟動應急響應的標準可酌情調整。

        6 應急處置

        森林火災發生后,各有關地方和部門要根據工作需要,組織采取應急處置措施。

        6.1 撲救火災

        森林火災發生后,由林業部門負責火情前期處理,火災發生地森林防滅火指揮部立即就近組織地方專業森林消防隊、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地方綜合應急救援隊伍趕赴現場處置,力爭將火災撲滅在初起階段;必要時組織協調民兵、當地駐軍和武警部隊等救援力量,調配航空消防飛機等大型裝備參與火災撲救;動員林區職工、機關干部、當地群眾等力量協助做好火災撲救工作,但不得動員殘疾人、孕婦和未成年人以及其他不適宜參加火災撲救的人員參加。各撲火力量服從前方指揮部的統一調度指揮,明確任務分工,落實撲救責任。現場指揮員要認真分析地理環境和火場態勢,在撲火隊伍行進路線、駐地選擇和撲火作業時,時刻注意觀察天氣和火勢變化,確保撲火人員安全。

        6.2 轉移安置

        當居民點、人員密集區、在建工地受到森林火災威脅時,及時采取有效阻火措施,制定緊急疏散方案,有組織、有秩序地疏散居民、受威脅人員,確保人民群眾生命安全,保證轉移群眾有飯吃、有干凈水喝、有衣穿、有住處和有必要的醫療救治。

        6.3 救治傷員

        迅速將受傷人員送醫院治療,必要時對重傷員實施異地救治。視情派出醫療衛生應急隊伍趕赴火災發生地,成立臨時醫院或醫療點,實施現場救治。

        6.4 保護重要目標

        當林區和靠近林緣的重要民用設施、軍事設施、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設備、輸油氣管道等重要目標物、重大危險源和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原始森林等高保護價值森林受到火災威脅時,迅速調集專業隊伍,在專業人員指導下,在確保撲火人員安全的前提下消除威脅,保護目標安全。

        6.5 維護社會治安

        加強受森林火災影響區域的社會治安管理,嚴厲打擊借機盜竊、搶劫、哄搶救災物資及傳播謠言、阻礙救援等違法犯罪行為。

        6.6 發布信息

        通過授權發布、發新聞稿、接受記者采訪、舉行新聞發布會和專業網站、官方微博、微信公眾號等多種途徑,及時、準確、客觀、全面向社會發布森林火災和應對工作信息,回應社會關切。發布內容包括起火時間、火災地點、過火面積、損失情況、撲救過程和火案查處、責任追究等情況。新聞單位到火災現場采訪需征得前方指揮部的批準,在采訪中要嚴格遵守宣傳紀律,服從指揮,不得妨礙火災撲救工作。各級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要加強對網絡媒體和移動新媒體信息發布內容的管理和輿情分析,及時回應社會關切,引導網民依法、理性表達意見,形成積極健康的輿論氛圍。

        6.7 火場清理

        森林火災明火被撲滅后,繼續組織撲火人員做好余火清理工作,劃分責任區域,并留足人員看守火場。前線指揮部組織檢查驗收,確認無火、無煙、無氣后,撲火人員方可撤離。

        6.8 應急處置結束

        在森林火災全部撲滅、火場清理驗收合格、次生災害后果基本消除后,由啟動應急響應的原機構決定終止應急響應。

        6.9 善后處置

        做好遇難人員的善后工作,撫慰遇難者家屬。對因撲救火災負傷、致殘或者死亡的人員,當地政府、有關部門按照國家、省相關規定給予醫療救治、撫恤、褒揚。

        7 后期處置

        7.1 火場看守

        森林火災明火被撲滅后,要保留不少于總撲火力量10%的人員看守火場,看守時間不少于36小時,防止死灰復燃。

        7.2 火災評估

        各級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按照有關規定,組織有關部門對森林火災發生原因、過火面積、受害面積、蓄積、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等情況進行調查評估;組織對森林火災發生原因及時取證、深入調查,依法查處涉火案件,打擊涉火違法犯罪行為,嚴懲火災肇事者。

        7.3 約談整改

        對因森林防滅火工作不力導致人為火災多發頻發的地方,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及其成員單位要及時約談相關市級政府及其有關部門主要負責人,要求其采取措施及時整改。

        7.4 工作總結

        各級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要及時分析火災發生的原因和總結經驗教訓,提出改進措施。重特大森林火災撲救工作結束后,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要向省政府報送火災撲救工作總結。

        7.5 表彰與責任追究

        根據國家、省有關規定,對在森林防滅火工作中作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對在火災事故中負有責任的人員追究責任。在撲火工作中犧牲的人員符合評定烈士條件的,按照有關規定辦理。

        8 應急保障

        8.1 制度保障

        8.1.1 工作會商制度

        (1)火情會商制度。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負責組織應急、林業、氣象、消防救援等部門和單位,不定期開展火情會商,為撲火指揮決策提供依據。

        (2)撲火方案會商制度。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負責組織應急、林業、氣象等部門人員和撲火專家,分析會商撲救方案,為撲火指揮提供技術保障。

        (3)重大決策會商制度。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指揮長、副指揮長組織有關成員,對重大問題進行會商決策,統一調度指揮。

        8.1.2 信息共享制度

        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成員單位按照職責分工,發布、共享相關政策、會商結果、工作動態信息。應急響應期間,前方指揮部成員單位共享實時火情和相關基礎數據信息,包括火災預警監測、應急救援、航空救援、早期處理、交通管控、火場氣象、森林分布、物資保障、立地條件等信息。

        8.1.3 森林防滅火工作責任制度

        (1)工作責任制。各級政府主要負責人承擔森林防滅火工作領導責任,做到組織機構、防火責任、基礎設施、工作經費、火災處置“五到位”。各部門負責職責范圍內的森林防滅火工作。林區經營單位在其經營范圍內承擔森林防滅火主體責任。森林公安隊伍任務分工按照“一條不增、一條不減”原則,原職能保持不變。

        (2)督導監督機制。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對全省森林防滅火工作進行全面指導;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成員單位在履行自身防火職責的同時,按分工對省轄市(濟源示范區)的防滅火工作進行督促指導;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對各省轄市(濟源示范區)、各成員單位森林防滅火責任落實、物資儲備、值班值守等情況進行督促指導。

        (3)工作自查檢查制度。各級森林防滅火指揮部組織檢查防火措施落實情況,縣(市、區)或基層單位開展自查,市級以上森林防滅火指揮部或者主管部門開展核查。

        8.1.4 森林火災核查統計報送制度

        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建立森林火災核查統計報送制度,統計森林火災發生的基本情況、國民經濟和人民生命財產損失情況,由各級森林防滅火指揮部逐級上報。落實新聞發言人制度,森林防滅火信息由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指定新聞發言人統一發布。

        8.1.5 森林防火值班制度

        進入森林防火緊要期(每年11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全省各級森林防滅火指揮部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平時由各級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領導帶班,出現重大、特別重大森林火災時由各級森林防滅火指揮部領導帶班。值班人員應做好值班記錄,及時了解掌握火情、撲救進展等情況。出現高火險天氣時要了解有關重點林區火險等級和工作措施,發生火災后要主動了解火災地區范圍和人員傷亡情況以及施救情況。

        8.2 隊伍保障

        發生森林火災時,專業森林消防隊、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地方綜合應急救援隊伍是應急救援的骨干和主力,解放軍和武警部隊是應急處置與救援的突擊力量,半專業森林消防隊、社會應急救援隊伍是應急處置與救援的輔助力量。

        8.2.1 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

        按照國家規定承擔重特大災害事故和其他以搶救人員生命為主的應急救援工作。

        8.2.2 解放軍和武警部隊等救援力量

        包括解放軍和武警部隊、預備役部隊、民兵應急分隊等,必要時由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協調,按照有關規定參與森林火災應急救援工作。

        8.2.3 專業森林消防隊

        由市、縣級政府組建(目前大部分由林業部門管理,少部分由應急部門管理),有較為齊全的硬件設施和撲火機具裝備,人員相對固定,防火緊要期集中食宿、實行準軍事化管理,做到訓練有素、管理規范、裝備齊全、反應快速。

        8.2.4 半專業森林消防隊

        由林區縣(市、區)政府、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林場、林區經營單位組建,每年進行一定時間的專業訓練,確保有組織、有保障,人員相對集中,具有較好的撲火技能、裝備。在森林火災高風險期集中食宿、實行準軍事化管理。

        8.2.5 地方綜合應急救援隊伍

        由各地政府、國有企業組建,是開展生產安全事故、自然災害應急救援的專業力量。

        8.2.6 群眾森林消防隊伍

        以機關、企事業單位干部、職工以及林區居(村)民中的青壯年為主,主要參加火情處置、帶路、運送撲火物資、提供后勤服務、參與清理和看守火場等任務。

        8.2.7 力量編成

        森林火災發生后,按照屬地負責、就近調度原則,由火災發生地政府調度本地應急救援力量開展先期處置。省級森林火災Ⅰ、Ⅱ級應急響應啟動后,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根據災情、險情及先期處置情況,研究確定救援力量的編成和規模,必要時協調軍隊應急救援力量和周邊省份應急救援專業力量增援。救援力量調度方案由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擬定,可參照《河南省森林火災應急救援力量編成表》。

        撲火力量分為三個梯隊:第一梯隊是火災發生地專業森林消防隊、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地方綜合應急救援隊伍;第二梯隊是火災發生地半專業森林消防隊、民兵應急分隊;第三梯隊是駐豫解放軍和武警部隊。行政區域外增援的各類隊伍按照上述標準納入編成。

        8.2.8 力量調度

        (1)下達指令。各牽頭部門協調聯系救援力量,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統一下達書面調度指令(《請求調用應急救援力量的函》,《應急救援力量調度指令》),火情緊急時可先通過電話指揮調度,隨后補發書面指令。各有關部門要及時將火情信息通報主要救援力量。需要駐豫解放軍和武警部隊支援撲救的,由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商省軍區、武警河南省總隊,按有關規定組織實施。周邊省份應急救援專業力量由省應急廳提請應急部協調增援。

        (2)快速出動。救援力量接到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調度指令后,要立即啟動應急響應,緊急集結動員,快速做好準備,并將集結情況(包括指揮員、人員、裝備、行程路線等信息)報告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征得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同意后立即趕赴救援現場或指定地點。

        (3)預置備勤。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根據森林火災發展態勢,及時調整救援力量部署,下達預備指令,預置備用力量,做好增援準備。

        8.3 物資資金保障

        8.3.1 救援資金保障

        縣級以上政府將森林防滅火基礎設施建設納入本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將森林防滅火經費納入本級財政預算。省財政按照政策規定安排森林防滅火經費,統籌用于省級森林防滅火應急儲備物資購置和各地森林防滅火補助。

        8.3.2 救援裝備保障

        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按照本預案要求,以救援重大、特別重大森林火災為目標,加強省級森林防滅火物資儲備庫建設,儲備撲火機具、防護裝備和通信器材等救援裝備。市、縣級森林防滅火指揮部根據本地森林防滅火工作需要,建立本級森林防滅火物資儲備庫,儲備所需的撲火機具等救援裝備。

        8.3.3 救災物資保障

        省級救災物資包括帳篷、棉被、棉衣、棉大衣、睡袋、雨衣、折疊床、救生船、救生衣、應急包、手電筒等,儲備在省級救災物資倉庫。

        省級救災物資調用條件。森林火災發生后,受災地要先使用本級救災儲備物資,在本級儲備物資不能滿足救災需要時,可申請使用省或中央救災儲備物資。申請調撥救災儲備物資應逐級上報,發生重大、特別重大森林火災時可越級上報。

        省級救災物資調運程序。省應急廳發布物資調度命令,省糧食和儲備局負責省級救災物資調運工作。

        應急食品、藥品及其他后勤物資、生活物品等,由火災發生地政府統一組織協調、提供保障。

        8.4 氣象服務保障

        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及時向省氣象局通報火場位置、火場范圍和火場蔓延趨勢等信息。省氣象局及時啟動應急預案,循環制作火場區域氣象專報,制定人工影響天氣方案,適時實施人工增雨(雪)作業。

        8.5 通信信息保障

        發生森林火災后,通信部門要迅速組織基礎電信運營企業調集力量搶修損壞的通信設施,調度應急通信設備,保證通信暢通。在緊急情況下,廣電、通信部門要利用廣播、電視、手機短信等手段發布群眾撤離信息,配合應急救援行動。自然資源部門負責提供火場區域及周圍地形、地貌、社區分布、道路、資源等地理信息,為救援決策提供支持。

        8.6 交通運輸保障

        增援撲火力量及攜行裝備的運輸以摩托化輸送方式為主。在特殊情況下,由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商請鐵路或者民航部門下達輸送任務。交通運輸部門負責優先保證搶險人員、轉移群眾、撲火救援物資運輸。

        8.7 醫療衛生保障

        衛生健康部門負責對災區疾病防治工作開展業務技術指導;組織醫療衛生隊赴火場實施現場醫療救護,負責災區衛生防疫工作;必要時,組織、協調現場急救和轉診救治。

        8.8 治安防護保障

        公安部門負責做好火場警戒、交通疏導、治安維護工作,依法嚴厲打擊林區縱火、破壞森林火災救援行動和工程設施安全行為,保障火災救援工作順利開展。

        8.9 航空消防保障

        發生重大、特別重大森林火災或者經研判火災較為嚴重,需要航空消防飛機參與救援的,首先使用駐防的航護飛機;需要跨省調機支援時,由省應急廳向應急部提出申請,經批準后,由南、北方航空護林總站組織實施。所需費用由接受援助省轄市(濟源示范區)支付。

        9 預案管理

        9.1 預案編制、修訂

        本預案由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負責管理,要組織預案評估,并適時修改完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及時修訂應急預案:

        (1)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標準或者上位預案中的有關規定發生變化的;

        (2)森林防滅火指揮部及其職責發生重大調整的;

        (3)面臨的風險、應急資源發生重大變化的;

        (4)在森林火災實際應對和應急演練中發現問題需要對應急預案作出重大調整的;

        (5)其他需要修訂應急預案的情況。

        9.2 預案培訓

        各級森林防滅火指揮部統一組織預案培訓。培訓工作要結合實際,采取多種組織形式,每年森林防火緊要期前至少培訓一次。科學合理安排培訓內容,增強針對性,提升各級、各部門風險防范意識和應急處置能力。

        9.3 預案演練

        (1)各級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要建立應急演練制度,采取實戰演練、桌面推演等方式組織開展應急演練,不斷提高應急準備和應急響應能力。

        (2)各級專業和綜合性救援隊伍要根據本地森林火災風險情況,有針對性地組織開展應急演練。

        (3)鄉鎮(街道)、林場、涉林景區要結合實際組織開展應急演練。

        9.4 預案實施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河南省森林火災應急預案的通知》(豫政辦〔20__〕141號)同時廢止。

      辛興鎮森林防火的應急預案 篇7

        1 總則

        1.1 編制目的

        為健全我省森林火災應急救援工作機制,高效有序開展森林火災應對工作,最大限度減少森林火災及其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保護森林資源,維護生態安全,編制本預案。

        1.2 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森林防火條例》《河南省森林防火條例》《國家森林草原火災應急預案》等。

        1.3 適用范圍

        本省行政區域內發生的森林火災應對工作。

        1.4 指導思想和工作原則

        全面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及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堅持“統一領導、分工協作,屬地為主、分級負責,專群結合、軍地聯動,以人為本、科學撲救”的原則。森林火災發生后,各級政府、有關部門立即按照職責分工和相關預案開展應對工作。

        1.5 災害分級

        按照受害森林面積、傷亡人數和直接經濟損失,森林火災分為一般、較大、重大和特別重大四個等級。

        1.6 響應分級

        省級應急響應一般由高到低分為四個等級:Ⅰ級、Ⅱ級、Ⅲ級、Ⅳ級。森林火災發生后,依據響應條件,啟動相應等級的應急響應。

        2 主要任務

        2.1 組織撲火行動

        根據火情、地形、地勢和隊伍、物資準備情況,制定撲火方案,組織撲火隊伍開展森林火災撲救工作。

        2.2 轉移疏散人員

        解救、轉移、疏散受威脅群眾,及時進行妥善安置和必要的醫療救治。

        2.3 保護重要目標

        保護民生和重要軍事目標以及重大危險源安全。

        2.4 轉移重要物資

        組織搶救、運送、轉移重要物資。

        2.5 維護社會穩定

        加強火災發生地社會治安管理,嚴密防范、嚴厲打擊違法犯罪行為,加強重點目標守衛和治安巡邏,維護社會秩序穩定。

        3 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全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體系由省、市、縣三級森林防滅火指揮部及其辦公室組成。

        3.1 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組成及職責

        3.1.1 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組成

        設指揮長1名,由省政府負責常務工作的副省長擔任;副指揮長若干名,由分管副省長、省軍區副司令員、省政府副秘書長和省應急廳、林業局、消防救援總隊主要負責人及省公安廳負責人擔任;秘書長2名,由省應急廳、林業局分管負責人擔任。

        成員:省發展改革委、教育廳、工業和信息化廳、公安廳、民政廳、財政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自然資源廳、交通運輸廳、農業農村廳、文化和旅游廳、衛生健康委、應急廳、廣電局、河南日報報業集團、省糧食和儲備局、林業局、氣象局、省軍區戰備建設局、武警河南省總隊、省消防救援總隊、機場集團、中國鐵路鄭州局集團有限公司、省通信管理局、電力公司負責人。

        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設在省應急廳,承擔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日常工作。

        3.1.2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職責

        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負責組織、指導、協調全省森林防滅火工作,擬訂有關政策和制度,組織制修訂《河南省森林火災應急預案》,及時掌握全省火險形勢、處置進展情況,組織、指導森林火災應急救援,開展有關協調工作。

        3.2省級森林火災應急響應組織

        3.2.1前方指揮部

        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啟動Ⅰ、Ⅱ級應急響應時,成立省級前方指揮部,組織、指揮、協調火災現場應急處置工作。前方指揮部指揮長由省委、省政府指定的負責同志擔任,副指揮長由省有關部門負責人及火災發生地市級政府主要負責人擔任;組織成立綜合協調組、撲救指揮組、專家支持組、氣象服務組、人員安置組、后勤保障組、治安保衛組、宣傳報道組等8個工作組。根據火場情況,可調整工作組的設立、組成單位及職責。

        3.2.2后方指揮部

        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啟動Ⅰ、Ⅱ級應急響應時,同時成立后方指揮部,由省政府指定的負責同志及省應急廳、林業局、氣象局、自然資源廳、糧食和儲備局、財政廳等部門負責人組成,負責研判事件發展趨勢并提出處置意見,為現場救援提供服務和保障;應前方指揮部要求,及時調度救援隊伍、裝備、物資、專家等;做好信息收集上報工作。

        3.3撲救指揮

        發生特別重大、重大森林火災,原則上由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負責應對。發生較大、一般森林火災,分別由市級和縣級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負責應對,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視情派出工作組指導火災撲救工作。森林火災涉及兩個以上行政區域的,由有關行政區域共同的上一級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負責,或者由各有關行政區域的上一級森林防滅火指揮部共同負責應對。

        本預案啟動后,救援力量按照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統一調度指令到達搶險救援現場,接受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前方指揮部統一指揮。軍隊支援力量的調動、指揮按照中央軍委有關規定執行。火災發生地市、縣級政府設立應急救援現場指揮部,履行應急救援屬地責任,在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前方指揮部統一指揮下,組織有關部門,調動救援力量,落實各項部署、指令和工作措施。

        4 預警和信息報告

        4.1 預警

        4.1.1 預警分級

        根據森林火險等級、火行為特征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將森林火險預警級別劃分為四個等級,由高到低依次用紅色、橙色、黃色和藍色表示。

        4.1.2 預警發布

        各級應急、林業和氣象部門要加強會商,制作森林火險預警信息,并通過突發事件預警信息發布系統和廣播、電視、報刊、通信、信息網絡、警報器、宣傳車、大喇叭或組織人員逐戶通知等多種方式向涉險區域相關部門和社會公眾發布。對老、幼、病、殘、孕等特殊人群及學校等特殊場所和警報盲區,要采取有針對性的通知方式。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在必要時對市級森林防滅火指揮部發布預警信息提出工作要求。

        4.1.3 預警響應

        當發布藍色、黃色預警信息后,預警地區縣級以上政府及其有關部門要密切關注天氣情況和森林火險預警變化,各級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要嚴格落實24小時值班、領導帶班制度;各視頻監控站(點)、防火瞭望臺、檢查站和護林員要加強森林防火巡護和瞭望監測,做好預警信息發布和森林防火宣傳工作,加強火源管理,做好物資調撥準備;專業、半專業森林消防隊視情靠前駐防。

        當發布橙色、紅色預警信息后,預警地區縣級以上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在藍色、黃色預警響應措施的基礎上,主要負責同志要親自帶隊檢查督導重點地區、重點部位,各級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及有關部門要進一步加強野外火源管理,開展森林防火檢查,增加預警信息播報頻度,做好物資調撥準備;各級各類森林消防隊伍進入待命狀態,專業、半專業森林消防隊和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視情對力量部署進行調整、靠前駐防。

        各級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視情對預警地區森林防滅火工作進行督促和指導。

        4.2 信息報告

        各級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要及時、準確、逐級規范報告森林火災信息,及時向受威脅地區有關單位和相鄰行政區域森林防滅火指揮部通報森林火災信息。對以下森林火災信息,市級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要立即報告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按照相關規定報告省委、省政府和國家森林草原防滅火指揮部:

        (1)省界、省轄市(濟源示范區)界附近的森林火災。

        (2)造成1人以上死亡或者3人以上重傷的森林火災。

        (3)威脅居民區和重要設施的森林火災。

        (4)發生在原始林區、自然保護區、森林公園、風景名勝區、旅游景區及其他重點林區的森林火災。

        (5)可能危及重要設施或者12小時尚未撲滅明火的森林火災。

        (6)需要省政府組織撲救的森林火災。

        5 應急響應

        森林火災發生后,當地政府要立即采取措施,組織開展應急救援處置工作。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組織火情會商,根據災害的緊急程度、發展態勢和造成的危害程度,確定應急響應等級。應急響應啟動后,可視火情發展態勢,適時調整響應等級。

        5.1 Ⅳ級響應

        5.1.1 啟動條件

        (1)造成1—2人死亡或者3—9人重傷,12小時尚未撲滅明火的森林火災。

        (2)發生在敏感時段、敏感地區,12小時尚未撲滅明火的森林火災。

        (3)發生在森林火災高風險區、危險性較大、12小時尚未撲滅明火的森林火災。

        (4)危險性較大、24小時尚未得到有效控制的森林火災。

        (5)同時發生2起以上危險性較大的森林火災。

        符合上述條件之一時,經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分析評估認定災情達到啟動標準的,向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提出建議,由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秘書長宣布啟動Ⅳ級響應。

        5.1.2 響應措施

        (1)進入應急狀態,及時調度火情信息,研判火情發展態勢。

        (2)加強對火災撲救工作的指導,根據需要協調相鄰地區派出專業、半專業森林消防隊支援。通知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地方綜合應急救援隊伍、民兵應急分隊做好增援準備。

        (3)視情發布高森林火險預警信息。

        5.2 Ⅲ級響應

        5.2.1 啟動條件

        (1)達到較大等級且48小時尚未得到有效控制的森林火災。

        (2)發生在敏感時段、敏感地區,24小時尚未撲滅明火的森林火災。

        (3)發生在森林火災高風險區、危險性較大、18小時尚未撲滅明火的森林火災。

        符合上述條件之一時,經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分析評估認定災情達到啟動標準的,向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提出建議,由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副指揮長宣布啟動Ⅲ級響應。

        5.2.2 響應措施

        在Ⅳ級響應的基礎上,采取以下應急措施:

        (1)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派出工作組趕赴火場,協調、指導火災撲救工作。

        (2)調派跨區增援撲火力量和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地方綜合應急救援隊伍、民兵應急分隊及省森林航空消防飛機參加火災撲救。

        (3)省氣象局提供火場天氣實況服務,擇機實施人工增雨(雪)作業。

        5.3 Ⅱ級響應

        5.3.1 啟動條件

        (1)森林火災達到重大等級。

        (2)發生在敏感時段、敏感地區,48小時尚未得到有效控制的森林火災。

        (3)發生在森林火災高風險區、危險性較大、36小時尚未撲滅明火的森林火災。

        符合上述條件之一時,經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分析評估認定災情達到啟動標準的,向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提出建議,由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指揮長或者副指揮長宣布啟動Ⅱ級應急響應。

        5.3.2 響應措施

        在Ⅲ級響應的基礎上,采取以下應急措施:

        (1)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領導帶領相關成員單位負責人趕赴火場,成立前方指揮部,組織開展火災撲救工作。

        (2)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成立后方指揮部,負責研判事件發展趨勢并提出處置意見,為現場救援提供服務和保障。

        (3)按照跨區支援撲火方案,增派專業森林消防隊、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地方綜合應急救援隊伍增援,協調當地駐軍、武警部隊參加火災撲救工作。

        (4)配合國家火場工作組開展相應工作。

        5.4 Ⅰ級響應

        5.4.1 啟動條件

        (1)森林火災達到特別重大等級。

        (2)發生在敏感時段、敏感地區或者森林火災高風險區,火勢持續蔓延、72小時尚未撲滅明火的森林火災。

        (3)國土安全和社會穩定受到嚴重威脅,有關行業遭受重創,經濟損失特別巨大。

        (4)本省沒有能力和條件有效控制火場蔓延的森林火災。

        符合上述條件之一時,經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分析評估認定災情達到啟動標準的,向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提出建議,由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指揮長宣布啟動I級應急響應。必要時,省政府可直接決定啟動Ⅰ級響應。

        5.4.2 響應措施

        在Ⅱ級響應的基礎上,采取以下應急措施:

        (1)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指揮長帶領副指揮長和相關成員單位負責人趕赴火場,成立前方指揮部,組織開展撲救工作。

        (2)根據實際需要,請求國家調派專業力量和飛機跨省區域支援,并統一安排部署增援隊伍的火災撲救任務。

        (3)加強領導,統一指揮,及時決定火災撲救的其他重大事項。

        (4)配合國家火場工作組開展相應工作。

        5.5 啟動條件調整

        根據森林火災發生的地點、時段,森林資源損失程度,經濟、社會影響程度,啟動應急響應的標準可酌情調整。

        6 應急處置

        森林火災發生后,各有關地方和部門要根據工作需要,組織采取應急處置措施。

        6.1 撲救火災

        森林火災發生后,由林業部門負責火情前期處理,火災發生地森林防滅火指揮部立即就近組織地方專業森林消防隊、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地方綜合應急救援隊伍趕赴現場處置,力爭將火災撲滅在初起階段;必要時組織協調民兵、當地駐軍和武警部隊等救援力量,調配航空消防飛機等大型裝備參與火災撲救;動員林區職工、機關干部、當地群眾等力量協助做好火災撲救工作,但不得動員殘疾人、孕婦和未成年人以及其他不適宜參加火災撲救的人員參加。各撲火力量服從前方指揮部的統一調度指揮,明確任務分工,落實撲救責任。現場指揮員要認真分析地理環境和火場態勢,在撲火隊伍行進路線、駐地選擇和撲火作業時,時刻注意觀察天氣和火勢變化,確保撲火人員安全。

        6.2 轉移安置

        當居民點、人員密集區、在建工地受到森林火災威脅時,及時采取有效阻火措施,制定緊急疏散方案,有組織、有秩序地疏散居民、受威脅人員,確保人民群眾生命安全,保證轉移群眾有飯吃、有干凈水喝、有衣穿、有住處和有必要的醫療救治。

        6.3 救治傷員

        迅速將受傷人員送醫院治療,必要時對重傷員實施異地救治。視情派出醫療衛生應急隊伍趕赴火災發生地,成立臨時醫院或醫療點,實施現場救治。

        6.4 保護重要目標

        當林區和靠近林緣的重要民用設施、軍事設施、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設備、輸油氣管道等重要目標物、重大危險源和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原始森林等高保護價值森林受到火災威脅時,迅速調集專業隊伍,在專業人員指導下,在確保撲火人員安全的前提下消除威脅,保護目標安全。

        6.5 維護社會治安

        加強受森林火災影響區域的社會治安管理,嚴厲打擊借機盜竊、搶劫、哄搶救災物資及傳播謠言、阻礙救援等違法犯罪行為。

        6.6 發布信息

        通過授權發布、發新聞稿、接受記者采訪、舉行新聞發布會和專業網站、官方微博、微信公眾號等多種途徑,及時、準確、客觀、全面向社會發布森林火災和應對工作信息,回應社會關切。發布內容包括起火時間、火災地點、過火面積、損失情況、撲救過程和火案查處、責任追究等情況。新聞單位到火災現場采訪需征得前方指揮部的批準,在采訪中要嚴格遵守宣傳紀律,服從指揮,不得妨礙火災撲救工作。各級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要加強對網絡媒體和移動新媒體信息發布內容的管理和輿情分析,及時回應社會關切,引導網民依法、理性表達意見,形成積極健康的輿論氛圍。

        6.7 火場清理

        森林火災明火被撲滅后,繼續組織撲火人員做好余火清理工作,劃分責任區域,并留足人員看守火場。前線指揮部組織檢查驗收,確認無火、無煙、無氣后,撲火人員方可撤離。

        6.8 應急處置結束

        在森林火災全部撲滅、火場清理驗收合格、次生災害后果基本消除后,由啟動應急響應的原機構決定終止應急響應。

        6.9 善后處置

        做好遇難人員的善后工作,撫慰遇難者家屬。對因撲救火災負傷、致殘或者死亡的人員,當地政府、有關部門按照國家、省相關規定給予醫療救治、撫恤、褒揚。

        7 后期處置

        7.1 火場看守

        森林火災明火被撲滅后,要保留不少于總撲火力量10%的人員看守火場,看守時間不少于36小時,防止死灰復燃。

        7.2 火災評估

        各級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按照有關規定,組織有關部門對森林火災發生原因、過火面積、受害面積、蓄積、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等情況進行調查評估;組織對森林火災發生原因及時取證、深入調查,依法查處涉火案件,打擊涉火違法犯罪行為,嚴懲火災肇事者。

        7.3 約談整改

        對因森林防滅火工作不力導致人為火災多發頻發的地方,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及其成員單位要及時約談相關市級政府及其有關部門主要負責人,要求其采取措施及時整改。

        7.4 工作總結

        各級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要及時分析火災發生的原因和總結經驗教訓,提出改進措施。重特大森林火災撲救工作結束后,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要向省政府報送火災撲救工作總結。

        7.5 表彰與責任追究

        根據國家、省有關規定,對在森林防滅火工作中作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對在火災事故中負有責任的人員追究責任。在撲火工作中犧牲的人員符合評定烈士條件的,按照有關規定辦理。

        8 應急保障

        8.1 制度保障

        8.1.1 工作會商制度

        (1)火情會商制度。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負責組織應急、林業、氣象、消防救援等部門和單位,不定期開展火情會商,為撲火指揮決策提供依據。

        (2)撲火方案會商制度。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負責組織應急、林業、氣象等部門人員和撲火專家,分析會商撲救方案,為撲火指揮提供技術保障。

        (3)重大決策會商制度。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指揮長、副指揮長組織有關成員,對重大問題進行會商決策,統一調度指揮。

        8.1.2 信息共享制度

        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成員單位按照職責分工,發布、共享相關政策、會商結果、工作動態信息。應急響應期間,前方指揮部成員單位共享實時火情和相關基礎數據信息,包括火災預警監測、應急救援、航空救援、早期處理、交通管控、火場氣象、森林分布、物資保障、立地條件等信息。

        8.1.3 森林防滅火工作責任制度

        (1)工作責任制。各級政府主要負責人承擔森林防滅火工作領導責任,做到組織機構、防火責任、基礎設施、工作經費、火災處置“五到位”。各部門負責職責范圍內的森林防滅火工作。林區經營單位在其經營范圍內承擔森林防滅火主體責任。森林公安隊伍任務分工按照“一條不增、一條不減”原則,原職能保持不變。

        (2)督導監督機制。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對全省森林防滅火工作進行全面指導;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成員單位在履行自身防火職責的同時,按分工對省轄市(濟源示范區)的防滅火工作進行督促指導;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對各省轄市(濟源示范區)、各成員單位森林防滅火責任落實、物資儲備、值班值守等情況進行督促指導。

        (3)工作自查檢查制度。各級森林防滅火指揮部組織檢查防火措施落實情況,縣(市、區)或基層單位開展自查,市級以上森林防滅火指揮部或者主管部門開展核查。

        8.1.4 森林火災核查統計報送制度

        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建立森林火災核查統計報送制度,統計森林火災發生的基本情況、國民經濟和人民生命財產損失情況,由各級森林防滅火指揮部逐級上報。落實新聞發言人制度,森林防滅火信息由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指定新聞發言人統一發布。

        8.1.5 森林防火值班制度

        進入森林防火緊要期(每年11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全省各級森林防滅火指揮部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平時由各級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領導帶班,出現重大、特別重大森林火災時由各級森林防滅火指揮部領導帶班。值班人員應做好值班記錄,及時了解掌握火情、撲救進展等情況。出現高火險天氣時要了解有關重點林區火險等級和工作措施,發生火災后要主動了解火災地區范圍和人員傷亡情況以及施救情況。

        8.2 隊伍保障

        發生森林火災時,專業森林消防隊、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地方綜合應急救援隊伍是應急救援的骨干和主力,解放軍和武警部隊是應急處置與救援的突擊力量,半專業森林消防隊、社會應急救援隊伍是應急處置與救援的輔助力量。

        8.2.1 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

        按照國家規定承擔重特大災害事故和其他以搶救人員生命為主的應急救援工作。

        8.2.2 解放軍和武警部隊等救援力量

        包括解放軍和武警部隊、預備役部隊、民兵應急分隊等,必要時由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協調,按照有關規定參與森林火災應急救援工作。

        8.2.3 專業森林消防隊

        由市、縣級政府組建(目前大部分由林業部門管理,少部分由應急部門管理),有較為齊全的硬件設施和撲火機具裝備,人員相對固定,防火緊要期集中食宿、實行準軍事化管理,做到訓練有素、管理規范、裝備齊全、反應快速。

        8.2.4 半專業森林消防隊

        由林區縣(市、區)政府、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林場、林區經營單位組建,每年進行一定時間的專業訓練,確保有組織、有保障,人員相對集中,具有較好的撲火技能、裝備。在森林火災高風險期集中食宿、實行準軍事化管理。

        8.2.5 地方綜合應急救援隊伍

        由各地政府、國有企業組建,是開展生產安全事故、自然災害應急救援的專業力量。

        8.2.6 群眾森林消防隊伍

        以機關、企事業單位干部、職工以及林區居(村)民中的青壯年為主,主要參加火情處置、帶路、運送撲火物資、提供后勤服務、參與清理和看守火場等任務。

        8.2.7 力量編成

        森林火災發生后,按照屬地負責、就近調度原則,由火災發生地政府調度本地應急救援力量開展先期處置。省級森林火災Ⅰ、Ⅱ級應急響應啟動后,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根據災情、險情及先期處置情況,研究確定救援力量的編成和規模,必要時協調軍隊應急救援力量和周邊省份應急救援專業力量增援。救援力量調度方案由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擬定,可參照《河南省森林火災應急救援力量編成表》。

        撲火力量分為三個梯隊:第一梯隊是火災發生地專業森林消防隊、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地方綜合應急救援隊伍;第二梯隊是火災發生地半專業森林消防隊、民兵應急分隊;第三梯隊是駐豫解放軍和武警部隊。行政區域外增援的各類隊伍按照上述標準納入編成。

        8.2.8 力量調度

        (1)下達指令。各牽頭部門協調聯系救援力量,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統一下達書面調度指令(《請求調用應急救援力量的函》,《應急救援力量調度指令》),火情緊急時可先通過電話指揮調度,隨后補發書面指令。各有關部門要及時將火情信息通報主要救援力量。需要駐豫解放軍和武警部隊支援撲救的,由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商省軍區、武警河南省總隊,按有關規定組織實施。周邊省份應急救援專業力量由省應急廳提請應急部協調增援。

        (2)快速出動。救援力量接到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調度指令后,要立即啟動應急響應,緊急集結動員,快速做好準備,并將集結情況(包括指揮員、人員、裝備、行程路線等信息)報告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征得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同意后立即趕赴救援現場或指定地點。

        (3)預置備勤。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根據森林火災發展態勢,及時調整救援力量部署,下達預備指令,預置備用力量,做好增援準備。

        8.3 物資資金保障

        8.3.1 救援資金保障

        縣級以上政府將森林防滅火基礎設施建設納入本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將森林防滅火經費納入本級財政預算。省財政按照政策規定安排森林防滅火經費,統籌用于省級森林防滅火應急儲備物資購置和各地森林防滅火補助。

        8.3.2 救援裝備保障

        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按照本預案要求,以救援重大、特別重大森林火災為目標,加強省級森林防滅火物資儲備庫建設,儲備撲火機具、防護裝備和通信器材等救援裝備。市、縣級森林防滅火指揮部根據本地森林防滅火工作需要,建立本級森林防滅火物資儲備庫,儲備所需的撲火機具等救援裝備。

        8.3.3 救災物資保障

        省級救災物資包括帳篷、棉被、棉衣、棉大衣、睡袋、雨衣、折疊床、救生船、救生衣、應急包、手電筒等,儲備在省級救災物資倉庫。

        省級救災物資調用條件。森林火災發生后,受災地要先使用本級救災儲備物資,在本級儲備物資不能滿足救災需要時,可申請使用省或中央救災儲備物資。申請調撥救災儲備物資應逐級上報,發生重大、特別重大森林火災時可越級上報。

        省級救災物資調運程序。省應急廳發布物資調度命令,省糧食和儲備局負責省級救災物資調運工作。

        應急食品、藥品及其他后勤物資、生活物品等,由火災發生地政府統一組織協調、提供保障。

        8.4 氣象服務保障

        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及時向省氣象局通報火場位置、火場范圍和火場蔓延趨勢等信息。省氣象局及時啟動應急預案,循環制作火場區域氣象專報,制定人工影響天氣方案,適時實施人工增雨(雪)作業。

        8.5 通信信息保障

        發生森林火災后,通信部門要迅速組織基礎電信運營企業調集力量搶修損壞的通信設施,調度應急通信設備,保證通信暢通。在緊急情況下,廣電、通信部門要利用廣播、電視、手機短信等手段發布群眾撤離信息,配合應急救援行動。自然資源部門負責提供火場區域及周圍地形、地貌、社區分布、道路、資源等地理信息,為救援決策提供支持。

        8.6 交通運輸保障

        增援撲火力量及攜行裝備的運輸以摩托化輸送方式為主。在特殊情況下,由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商請鐵路或者民航部門下達輸送任務。交通運輸部門負責優先保證搶險人員、轉移群眾、撲火救援物資運輸。

        8.7 醫療衛生保障

        衛生健康部門負責對災區疾病防治工作開展業務技術指導;組織醫療衛生隊赴火場實施現場醫療救護,負責災區衛生防疫工作;必要時,組織、協調現場急救和轉診救治。

        8.8 治安防護保障

        公安部門負責做好火場警戒、交通疏導、治安維護工作,依法嚴厲打擊林區縱火、破壞森林火災救援行動和工程設施安全行為,保障火災救援工作順利開展。

        8.9 航空消防保障

        發生重大、特別重大森林火災或者經研判火災較為嚴重,需要航空消防飛機參與救援的,首先使用駐防的航護飛機;需要跨省調機支援時,由省應急廳向應急部提出申請,經批準后,由南、北方航空護林總站組織實施。所需費用由接受援助省轄市(濟源示范區)支付。

        9 預案管理

        9.1 預案編制、修訂

        本預案由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負責管理,要組織預案評估,并適時修改完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及時修訂應急預案:

        (1)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標準或者上位預案中的有關規定發生變化的;

        (2)森林防滅火指揮部及其職責發生重大調整的;

        (3)面臨的.風險、應急資源發生重大變化的;

        (4)在森林火災實際應對和應急演練中發現問題需要對應急預案作出重大調整的;

        (5)其他需要修訂應急預案的情況。

        9.2 預案培訓

        各級森林防滅火指揮部統一組織預案培訓。培訓工作要結合實際,采取多種組織形式,每年森林防火緊要期前至少培訓一次。科學合理安排培訓內容,增強針對性,提升各級、各部門風險防范意識和應急處置能力。

        9.3 預案演練

        (1)各級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要建立應急演練制度,采取實戰演練、桌面推演等方式組織開展應急演練,不斷提高應急準備和應急響應能力。

        (2)各級專業和綜合性救援隊伍要根據本地森林火災風險情況,有針對性地組織開展應急演練。

        (3)鄉鎮(街道)、林場、涉林景區要結合實際組織開展應急演練。

        9.4 預案實施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河南省森林火災應急預案的通知》同時廢止。

      辛興鎮森林防火的應急預案 篇8

        為了有效預防和撲救森林火災,保護生態,促進生態文明,根據《xx省森林防火條例》結合本鎮實際,特制定本應急預案。

        一、組織落實,建立機構

        撲救森林火災要求指揮靈,隊伍精,組織機構健全。鑒于人事變動,經黨政聯席會研究,決定調整xx鎮森林防火指揮領導小組,由鎮黨委副書記、鎮長擔任組長,鎮黨委委員,人武部部長、副鎮長為副組長,、為成員。指揮所下設辦公室,由兼任辦公室主任,辦公室設在鎮政府二樓,電話:,各村也應成立森林防火領導小組,做到組織機構落實,任務明確。

        二、分片負責,明確任務

        各村必須牢記自己的防火責任段和重要險段,xx村主要是楊家嶺山頭;xx村南至寶塔xx村,北至縣炸藥倉庫,全長2公里,此段為縣工業園風景山,防火極為重要;xx村從至山腳————xx村林場全長3公里,主要險段在山腳和林場;xx村從至到,全長4公里,主要險情在和。

        三、落實撲救隊伍,備足撲救器械

        為了預防可能發生的火災,必須組織撲火隊伍,備足撲火器械,落實車輛,服從鎮指揮所的統一調派。

        1、鎮里成立一支27人的半專業森林消防隊,各村務必組織一支30人的撲火應急分隊,花名冊及聯系電話報鎮指揮所。

        2、各村落實汽車一輛,鎮落實汽車二輛,實行統一調配。

        3、鎮人武部備好40套作訓服、解放鞋,20把柴 刀,40根木棒和20只水壺。

        4、各支隊伍人員要求思想作風過硬,身體素質較好,有一定撲火經驗和技術,備好相應的撲火工具,達到招之能來,來之能戰,戰之能勝的目的。

        四、撲火預案,搶險措施

        1、當火險等級進入四級,鎮指揮所進入24小時值班,、三個村要派出護林員、防火員進行全天巡邏。

        2、重要節假日,如冬至、大年三十、元宵節、清明節期間,各村對林區墳地集中的地域要派專人看守,防止因上墳燒紙引發火災。

        3、一旦發生火災,各村要迅速上報鎮指揮所,說明火災地點、方位,鎮上報縣防火指揮部,同時快速集結撲火隊伍,由各村書記、主任帶隊,按指定地點集中,服從鎮防火指揮所統一指揮。

        4、各支隊伍要聽從指揮、服從命令,行動要快,撲救及時,方式方法得當。

      辛興鎮森林防火的應急預案 篇9

        為深入貫徹省、市、區森林草原和城鄉防火安全電視電話會議精神,進一步做好我鎮“清明節”期間的森林防火工作,預防和控制森林火災的發生,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各村(居)和鎮級各單位要深刻認識做好當前森林防火工作的極端重要性和緊迫性,切實把森林防火工作提到議事議程,仔細安排、重點部署、抓好落實;要堅持“預防為主,積極消滅”的指導方針,從抓好關鍵問題和重點部位入手,做到守土有責、守土負責、守土盡責,扎實做好防火各項工作,全面打贏防范化解森林火災重大風險攻堅戰;要健全組織,強化領導,完善防火指揮工作機制,把責任落實到人頭、墳頭,堅決防止森林火災的發生。

        二、組織領導

        為加強“清明節”期間對森林防火工作的領導,成立關公鎮“清明節”期間森林防火工作領導小組:

        三、主要措施

        (一)廣泛宣傳,提高防火意識。利用短信、微信、廣播、電子顯示屏、條幅、宣傳單等多種方式進行宣傳教育,營造強大的森林防火宣傳氛圍,引導群眾移風易俗,文明祭祀,杜絕野外用火。森林防火宣傳進學校、進企業單位、進家庭。家喻戶曉宣傳森林火災的危害和森林防火基本知識:各村(居)要在重點、交通干道、進山祭祀的必經之處設立醒目的森林防火警示牌,在主要街道、村道等處懸掛宣傳條幅;各學校要對中小學生開展森林防火知識教育,引導家長和親屬提高防范意識,文明祭祀。

        (二)多級聯動,強化森林防火責任制。鎮、村、組要層層簽訂森林防火責任狀,通過多級聯動管理的方式將森林防火責任制落實到地塊。各村(居)要根據劃定的責任區落實管護人員,嚴格落實巡查管控責任,結合鎮黨委政府包片和駐村安排,明確分片包村、包組、包具體人員。

        (三)登記管理,消除森林火災隱患。明確村、組森林防火責任人,節前完成林緣散墳周圍的雜草、枯枝落葉等可燃物清除工作,消除森林火災隱患,防止森林火災蔓延。對林中的散墳也要進行登記造冊,明確墳主,便于森林防火的日常管理,清明節前要進行警示性通知。

        (四)嚴看死守,加強野外火源管理。加大巡查力度,加強對重點區域、重點人員、重點時段火源管控工作,做到路口有人把、有人看、墳頭有人管,本著“早發現、早處置、早控制、早消滅”的原則,及時消除火災隱患。“清明節”期間要教育引導進入禁火區域活動的人員執行以下規定:一是嚴禁吸煙、亂丟煙蒂;二是嚴禁在乘坐交通工具時向外丟棄火種;三是嚴禁在野外烤火、玩火、放“孔明燈”;四是嚴禁野外燒荒、燒灰積肥等其他生產性用火;五是嚴禁燃放煙花爆竹等可能引發森林火災的.行為。

        (五)嚴陣以待,全面做好撲火準備。各村組干部、護林員、民兵應急分隊人員及包片領導、駐村干部要進入高度戰備狀態,嚴陣以待。村、組防火人員要到負責的責任區和墳頭負責防火,護林員要全天攜帶撲火機具上崗巡查,發現火情及時撲救,應急隊伍要隨時待命,做好戰斗準備。

        (六)加強領導,強化值班值守。清明節期間各級各單位值班人員要堅守崗位,嚴格落實24小時值班、領導帶班和通訊暢通制度,及時準確的上報火情信息。森林防火已全面展開,各級各單位要切實增強防范意識,“清明節”期間所有相關人員要深入到所包村組和地塊,搞好巡視和檢查,及時發現處理各種隱患。

      辛興鎮森林防火的應急預案 篇10

        為有效預防、控制和撲救森林火災,及時處置火災事故,保護公園森林資源安全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把森林火災的損失降到最低程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森林防火條例》等法律法規,我中心結合山公園實際情況,特制定本預案:

        一、組織指揮機構與職責

        (一)成立森林防火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組員:

        (二)領導小組下設五個組:

        1.前線指揮組。主要職責:統一組織、指揮協調森林防火工作。

        2.火災撲救組。主要職責:負責協調組織火災撲救工作,緊急制定現場撲火方案,并組織實施;準確掌握火情變化和發展趨勢,及時調整和調動撲火隊伍,并負責向上級報告進展情況及問題;及時報告撲救火災人力、物資需求計劃;根據上級部署和前線指揮部決定,調整作戰方案,做好火場清理、火場看守的人力部署工作。

        3.后勤保障組。主要職責:根據前線指揮部提出的人力、物資需求計劃,及時組織撲火人力、物資(包括撲火人員、撲火工具、汽油、機油等)及食品,保障前方撲火需要;統一組織管理撲救火災車輛;負責組織財產轉移或受災群眾的轉移安置等相關后勤工作。

        4.醫療救護組。主要職責:組織協調現場醫療救護車輛和醫療衛生人員;及時組織搶救傷病員;搞好食品檢疫和防疫工作;接收、管理救災藥品。

        5.案情調查組。主要職責:負責起火原因調查和火案嫌疑人的調查、拘留、審理工作;負責維護撲火現場治安秩序,保障各項撲火工作安全有序進行。

        (三)成立森林火災預防和撲救隊伍。本預案啟動后,公園森林防火領導小組承擔本公園應急處置森林火災的各項組織指揮工作。

        公園森林防火電話值班、森林火情動態變化監測、信息統計匯報、森林火災撲救協調等工作。

        二、森林火災預防、監測、報告

        (一)森林火災預防

        1.組織開展經常性的森林防火宣傳教育,著重宣傳森林防火法律法規、典型案例、撲火安全知識、撲火科學知識。做到重點突出、全面覆蓋。

        2.要嚴格控制和管理野外火源,管護人員加強對重點時段、重點區域、重點人口的檢查監督,做到見火就查、違章就罰,特別是對春耕生產季節燒灰積肥、清明節、端午節、春節前后上墳燒紙等野外用火嚴加制止,切實消除各項火災隱患。

        (二)信息報告和處理

        1.發生森林火情后,工作人員要立即向公園股上報火情動態及組織撲救情況,接到發生或即將發生森林火災的信息后,及時向公園森林防火領導小組報告,并積極赴現場組織撲救。嚴禁組織動員殘疾人、老年人、孕婦、中小學生和兒童參加撲救森林火災。

        2.出現較大火情時,我中心應在發現火情半小時內詳細準確地將森林火災發生時間、地點報告縣森林防火指揮部;并在1小時內報告撲火力量及設備,現場指揮負責人及聯系方法,火情動態,發生地森林資源,道路交通、河流水系、地形地貌狀況,火災現場氣象等情況。

        (三)森林防火物資儲備

        公園內要準備好柴刀、油鋸、滅火拖把、高壓水槍等充足的防火用具和森林防火警示牌、標志牌等,要有充足的森林防火宣傳資料。

        三、森林火災撲救

        (一)火災撲救分工

        火災撲救過程中前線指揮、火災撲救等五個小組分工合作。

        1.應急處置

        2.公園內的居民及巡山護林人員,要見火即報、見火即打,力爭把森林山火消滅在萌芽狀態。

        3.發生一般森林火災時,由公園股、村就近組織力量撲救。

        4.發生重大森林火災時,應及時將情況上報縣森林防火指揮部。

        (三)火場清理

        森林火災撲滅后,前線指揮組要及時組織人員對火場進行全面、徹底清理。確定無余火后,報經公園森林防火領導小組批準后方可撤離火場,同時要安排專人留守火場,經檢查確認無火后,方可撤出看守人員。

        (四)撲火原則

        1.在撲火過程中,首先要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撲火人員、居民點和重要設施的安全。

        2.在撲火戰略上,尊重自然規律,采取“阻、打、清”相結合,做到快速出擊、科學撲火。

        3.在撲火戰術上,要采取整體圍控,各個撲滅;重兵撲救,徹底清除;隔離為主,正面撲救為輔等多種方式和手段進行撲救,減少森林資源損失。

        4.在撲火力量使用上,堅持以專業半專業撲火隊等力量為主,其他經常訓練的或有組織的非專業力量為輔的原則。

        5.在落實責任制上,采取分段包干、劃區包片的辦法,建立撲火、清理和看守火場的責任制。

        四、森林火災案件查處

        輕微違章野外用火及森林火警案原則上由公園股協同處理,其他森林火災案件報縣森林公安分局立案查處。

        五、后期處置

        (一)火災調查及評估總結:火災撲救工作結束后,要及時組織人員對火災現場進行調查,準確掌握火災面積、森林資源損失、組織撲救森林火災、起火原因、肇事者等相關情況。及時進行全面總結,分析火災發生原因和教訓,提出改進措施。

        (二)獎勵與責任追究:對在撲火工作中貢獻突出的股室和個人,參照《森林防火條例》等相關規定執行獎勵與表彰;對火災肇事者,報司法部門依法查處。

        (三)災后安置及災后重建:火災發生后,我中心根據有關規定妥善處理災民安置和災后重建工作。

      辛興鎮森林防火的應急預案 篇11

        白露、國慶長假將至,期間進山掃墓祭祖和郊游等活動將大量增加,全鎮將出現點多面廣的野外用火高峰期,野外火源管理難度加大,森林火災隱患突出。為切實做好白露及國慶長假期間森林防火工作,有效預防和及時應對突發性森林火災的發生,特制定本預案。

        加強組織領導

        為認真做好白露及國慶長假期間的森林防火工作,確保各項防范措施的落實,鎮政府成立白露及國慶長假期間森林防火工作領導小組。

        廣泛宣傳

        運用電視廣播、短信平臺、宣傳車、設置和刷新宣傳牌(墻)、廣貼警示標語、印發宣傳手冊和致學生家長一封信等法方式,廣泛深入地宣傳和普及森林防火知識和規定,增強人們森林防火、愛林護林的責任意識和法制觀念,引導教育廣大群眾移風易俗、文明祭祀,鼓勵倡導民眾用植樹、送花、壓紙錢等有益方式祭奠先人,改變燒香燒紙錢放鞭炮的祭祀舊習。

        突出重點,加強檢查

        白露期間,重點加強各村山頭(含自然村)主要進山入口的監控和檢查,勸導祭祀人員不帶香燭、紙錢、鞭炮、火柴(打火機)等火種火源進山,并做好宣傳引導和服務組織工作。鎮林業站及包片領導和包村干部要深入各村查禁野外違章用火。林業部門要及時查處在林區燒田埂草、燃放鞭炮、燒紙錢、點香燭和隨意野炊等行為,消除火災隱患。要加強督促落實護林員在崗履職,充分發揮護林員一線巡山護林的作用。

        認真做好火災安全撲救準備工作

        白露及國慶長假期間,鎮林業站工作人員要堅守崗位,同時做好各種撲火物資準備補充和機具檢修,確保撲火機具性能狀態良好,做好森林火災撲救準備工作。鎮村半專業撲火隊要集結待命,嚴陣以待、一旦接到火情,快速出動,快速撲滅,做到“打早、打小、打了”。在組織撲救火災,堅持“以人為本,科學指揮,安全撲救’’的原則,嚴禁指派無指揮火災撲救經驗的干部指揮撲救,嚴禁組織幼女、老弱病殘及中小學生參加森林火災撲救。火災撲滅后,必須認真組織清理余火,并根據火場面積大小留下足夠的人員看守,指定專人現場負責,嚴防死灰復燃。

        加強值班調度

        白露及國慶長假期間,各村及鎮林業站要加強值班,確保信息暢通并及時按規定程序上報火情。從9月7日一13日、9月30日一10月7日實行零火情報告制度,各村要指定專人要在每日下午16:00前向鎮林業站報告當日情況,鎮林業站要在每日下午16:30前向縣防火辦報告當日情況。

      辛興鎮森林防火的應急預案 篇12

        為了大力宣傳搞好森林防火工作的政治意義和經濟意義,使廣大干部群眾充分認識森林火災的嚴重危害性和森林防火工作的極端重要性,不斷提高全民的防火意識,把防治森林火災變為群眾的一項自覺行動,從根本上減少火災的發生,確保森林資源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根據國務院《森林防火條例》和《湖南省森林防火實施辦法》,結合本縣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會議宣傳

        ㈠2月中旬,召開會同縣森林防火指揮部成員單位負責人會議,專題研究春季森林防火。

        ㈡3月上旬,舉辦由各鄉鎮林業站長、防火專干、縣鄉兩級撲火隊長參加的撲火安全知識培訓班,對撲火安全工作進行再部署。

        ㈢3月下旬,召開由各鄉鎮林業站站長參加的森林防火會商會議,對清明期間全縣森林防火工作進行總動員。

        ㈣3月下旬,由各林派所牽頭,組織轄區鄉鎮林業站和大山護林員,召開森林防火會議,開展大山檢查,宣傳森林防火。

        ㈤4月中旬,召開由各鄉鎮防火專干參加的.春防匯報會,對春耕生產農事用火期間的森防工作進行再動員。

        ㈥3月下旬,各鄉鎮召開清明期間森林防火動員大會。

        ㈦4月上旬─中旬,由縣防火辦牽頭,組織有關單位,深入鷹咀界自然保護區等十個特級森林防火單位,召開森林防火現場辦公會議,進一步宣傳森林防火。

        ㈧3月最后一周為全縣森林防火宣傳周。

        二、廣播電視宣傳

        ㈠每天播報森林火險等級預報。由氣象局通過縣有線電視臺、縣教育電視臺,在每天的天氣預報節目中,定時發布全縣森林火險等級預報,并播放1-2條森林防火警示標語。

        ㈡3月中旬至4月中旬。縣森防辦出動宣傳車,深入全縣25個鄉鎮集鎮、重點部位和防火單位宣傳森林防火。

        ㈢4月上旬,組織各鄉鎮出動森林防火宣傳車,深入各自然村巡回宣傳森林防火。

        ㈣各重點防火單位,在森林防火戒嚴期,組織人員手持電喇叭,深入周邊村組宣傳森林防火。

        ㈤每天在縣教育電視臺滾動播放10條以上森林防火宣傳字幕。

        ㈥在森林防火戒嚴期,每天由縣有線電視網、縣教育電視臺、縣廣播電臺及時發布森林防火戒嚴令,并在縣有線電視網滾動播放森林防火警示標語。

        三、文字宣傳

        ㈠印發《會同縣人民政府森林防火禁火令》20xx份張貼全縣。

        ㈡印發《森林警察防火提示》5萬份,分發在全縣各家各戶。

        ㈢新置森林防火固定性宣傳碑25塊。

        ㈣懸掛森林防火橫幅200條。

        ㈤各村委會刷寫森林防火石灰標語5條以上。

        ㈥書寫張貼森林防火標語3萬條。

        ㈦印發100×50公分森林防火搪瓷標語牌250塊,懸掛在全縣各鄉鎮的主要交通要道口。

        四、中小學校“四個一”宣傳

        ㈠、3月下旬至4月上旬,發動全縣各中小學校的師生將5萬份“清明掃墓、小心山火”的小旗插至林區的每座墳墓上。

        ㈡3月下旬由每個學生寫一塊森林防火宣傳牌。

        ㈢3月下旬由每個學生寫一封致家長的森林防火信。

        ㈣3月份由每個學校出一期森林防火專欄。

        ㈤3月份每個班召開一次森林防火班會。

        ㈥4月份每個中學和學區開展一次森林防火作文競賽、書法比賽、歌詠比賽。

        ㈦4月上旬每個鄉組織學生開展一次森林防火游行宣傳活動。

      辛興鎮森林防火的應急預案 篇13

        清明節將至,返鄉祭祖人員增多,森林火災隱患將大幅度上升。為切實做好清明節期間的森林防火工作,確保全鎮森林資源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營造和諧安定、平安祥和的節日氣氛,鎮森林防火指揮辦根據省、市、縣森林防火工作下達的相關文件精神,結合全鎮森林防火工作實際,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預防為主、積極撲救”的森林防火方針,以過硬的作風和強硬的措施為抓手,以嚴明的紀律和從重的處罰為保障,全鎮上下聯動,扎實開展清明節期間森林防火工作,全面落實各項森林防火措施,堅決打好清明節前后森林防火攻堅戰。

        二、工作目標

        牢固樹立政治意識、大局意識和責任意識,進一步落實森林防火工作的`主體責任,全面推進預防、撲救、保障三大體系建設,堅決杜絕野外用火,努力爭取不發生森林火災。一旦發生森林火災,做到及時快速處置,確保無較大森林火災、無人員傷亡事故發生;確保全鎮森林火災年度受害率控制在1‰以內,火災當日撲滅率100%。

        三、組織領導

        成立清明節期間森林防火工作領導小組。組成人員如下: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四、工作措施

        1、全面動員。鎮制訂《清明節期間森林防火工作方案》,召開專門會議,全面動員部署,認真落實工作任務、責任和措施。

        2、廣泛宣傳。要充分利用宣傳車、發放防火資料等形式,廣泛開展森林防火法律、法規宣傳教育、安全知識教育和案件警示教育;全鎮各村要深入村組農戶,發放和簽收“禁火令”,各村在路口要道懸掛宣傳橫幅標語每村不低于20幅,并結合3月份宣傳月活動,大力開展森林防火宣傳教育活動,聯系各村中小學上一堂森林防火宣傳教育課,在全鎮形成“人人自覺防火、個個關心防火、全民重視防火”的濃厚氛圍,確保清明節期間萬無一失;要進一步健全完善村級護林員制度,實行晴天不間斷巡邏宣傳,真正使森林防火家喻戶曉,入腦入心。

        3、實行守護制。各村要按照特防期的要求,嚴格落實“鎮領導干部包村、鎮村干部包組、包山頭”責任制,重點區域、重點山頭、墳墓集中地等重要地段實行專人巡護。嚴格落實分區劃塊、責任包干到人的原則,全鎮上下要嚴防死守,以防為主,積極快速處置,確保萬無一失。

        4、加強火源管控。鎮組織巡邏隊對全鎮公路兩側進行不間斷巡查;各村要組織多支巡查隊伍對本轄區內進行不間斷巡查,組織開展森林火災隱患大檢查,查漏補缺,消除火災隱患,嚴格按照特防期《禁火令》規定,嚴禁一切野外違規用火和煉山,采取勤巡勤查、死看硬守等行之有效的措施,加強林區火源管理;各村要安排人員堅持不間斷的巡查宣傳。

        5、堅持領導帶班值班制度。鎮堅持24小時晝夜值班、領導帶班制度,確保火情信息暢通,處置及時。堅決做到“有火必報”、“報撲同步”、“報送準確及時”。

        6、及時報告火情。發現火情,各村級護林員必須在第一時間內向鎮防火值班室報告,鎮防火值班室按照要求和程序快速調度相關部門及人員,并及時向有關領導匯報。(鎮防火值班電話:)

        7、做好火災撲救準備。鎮村要清理補足二號撲火工具不少于300把、砍刀不少于50把及各種應急處置時的基本物質保障,要對轄區內的挖機、鏟機摸底登記,建立信息檔案,要求隨時接受調派。一旦發生火災,要根據森林火災應急預案和相關要求,秉著“以人為本,科學撲救”的原則,組織撲救。主要負責人要在第一時間組織人員趕赴火場指揮撲救,同時將火場處置情況及時如實上報鎮值班室。

        五、工作要求

        1、統一思想認識。清明節期間是森林火災頻發時段,各地要充分認識清明節期間森林防火工作的嚴峻形勢,全力做好防大火、撲大火的思想和工作準備,以高度的責任感和緊迫感落實各項防火措施。把做好當前森林防火工作作為壓倒一切的政治任務,精心謀劃,周密部署,嚴密組織,確保平安過渡。

        2、嚴格督查問責。鎮政府將采取明查、暗訪等各種形式強化督促檢查,對工作措施不力、落實不到位、處置不及時的村及駐村干部,要及時通報,嚴厲追究相關人員責任,對生態護林員責任不到位,巡查不到位,報告不及時將予以經濟處罰,情況嚴重者予以及時調整人員。

      辛興鎮森林防火的應急預案 篇14

        1、總則

        1.1北京地區突發森林火災的現狀及特點

        1.1.1森林火災的類別

        森林火災是突發性高、持續性強、破壞性大、處置救助較為困難的自然災害。森林火災具有自然和人為雙重屬性。自然屬性主要是指森林可燃物狀況、氣候變化、高溫、大風、雷電等高火險天氣易形成森林火災。人為屬性是指人們在野外用火等行為,直接或間接引發森林火災。

        1.1.2本市森林火災的特點

        北京市森林火災的特點突出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一是森林防火時間長,從11月1日至次年5月31日,法定防火期為7個月。近年來,夏秋季節持續高溫,森林火災時有發生。二是高森林火險天氣多,春季降雨少,干旱多風,森林火險等級高。三是火源管理難。北京市人口密度大,施工、農事、旅游等進山入林活動用火頻繁。四是撲救森林火災難。山區面積占62%,深山遠山多,山勢陡峭,交通不便。五是森林火災影響大。北京作為首都,一旦發生森林火災,造成的環境影響和政治影響不可估量。六是森林防火要求標準高。北京正在建設世界城市,創造良好的自然生態環境,必須高標準、嚴要求。

        1.1.3森林火災主要風險源

        森林火災的發生需要三個必要條件,即一定的氣象條件、森林植物體(可燃物)和火源,稱為森林燃燒的三要素。

        森林火災主要風險源為:一是氣象條件。北京地區春季多風少雨干旱,造成森林植被含水率低,干燥易燃,有利于森林火災的發生,因此,這段時間發生森林火災的風險高。二是森林植物體(可燃物)條件。目前我市林地面積達1046096公頃,特別是山區、半山區及平原片林、綠化隔離帶等地區,可燃物積累大,具備了發生森林火災的條件。三是火源條件。我市野外火源控制難度大,尤其是人為野外用火多。據統計,近30多年來,我市因人為野外用火引發的森林火災占森林火災發生總數的99.74%。因此,人為野外用火是引發森林火災的最大風險源。

        1.1.4森林火災主要風險區域

        根據《北京市森林防火辦法》的規定,我市森林、林木、林地及其林緣外側一定范圍內劃分為三級防火區,是森林防火的主要風險區域。

        一級防火區是指自然保護區、風景游覽區、特種用途林地和千畝以上的有林地;

        二級防火區是指一級防火區以外的成片有林地;

        三級防火區是指護路林、護岸林、宜林地和農田林網。

        1.2指導思想

        以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建設世界城市為目標,加快實施“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綠色北京”建設,貫徹“預防為主、積極消滅”的森林防火方針,堅持以人為本、生態優先、科學撲救的工作原則,構建“集中領導、統一指揮、分級負責、結構完整、功能全面、反應靈敏、運轉高效”的森林防火應急體系。

        1.3工作原則

        森林火災撲救工作要遵循屬地管理為主,條塊結合的原則,貫徹“打早、打小、打了”的撲火工作原則。在市森林防火指揮部統一領導下,堅持以專業森林消防隊為主,以駐京部隊、武警部隊為堅強后盾,公安、氣象、通信、衛生等部門積極配合,共同做好森林火災撲救工作。

        1.4編制目的

        為保障本市森林防火應急工作高效、有序進行,提高本市應對森林火災事件的能力,完善森林火災撲救工作的組織管理,明確分工、責任到位、統籌資源、科學決策,最大程度地減少森林火災損失,防止發生重特大森林火災和人員傷亡,保障首都現代化建設和社會經濟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

        1.5編制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森林防火條例》、《北京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辦法》、《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國辦發[20__]33號)、《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國家處置重、特大森林火災應急預案的函》(國辦函[20__]38號)、《軍隊參加搶險救災條例》、《北京市森林防火辦法》、《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本市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京政辦發[20__]56號)和《北京市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有關規定,結合本市森林火災撲救工作實際,制定本預案。

        1.6森林火災的等級

        根據《森林防火條例》的規定,按照受害森林面積和傷亡人數,森林火災分為一般森林火災、較大森林火災、重大森林火災和特別重大森林火災。

        1.6.1一般森林火災。受害森林面積在1公頃以下或者其他林地起火的,或者死亡1人以上3人以下的,或者重傷1人以上10人以下的。

        1.6.2較大森林火災。受害森林面積在1公頃以上100公頃以下的,或者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的,或者重傷10人以上50人以下的。

        1.6.3重大森林火災。受害森林面積在100公頃以上1000公頃以下的,或者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的,或者重傷5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

        1.6.4特別重大森林火災。受害森林面積在1000公頃以上的,或者死亡30人以上的,或者重傷100人以上的。

        1.7適用范圍

        發生在本市或威脅本市森林資源安全的森林火災撲救。

        1.8 預案體系

        北京市森林火災撲救應急預案體系由北京市森林火災撲救應急預案;14個郊區縣森林火災撲救應急預案;重點有林單位森林火災撲救應急預案;重要時段森林火災撲救應急方案等預案構成,各級預案之間相互銜接,下級預案服從上級預案。

        2、組織指揮機構與職責

        2.1組織指揮機構

        2.1.1北京市森林防火應急指揮部在北京市突發事件應急委員會領導下,按照“統一指揮、分級負責、專業處置”的原則,負責組織指揮預防和撲救本市行政區域內發生或周邊發生威脅本市森林資源安全的森林火災。

        2.1.2市森林防火應急指揮部的組成。

        市森林防火應急指揮部總指揮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長擔任,副指揮由市政府分管副秘書長,北京衛戍區、市園林綠化局主要負責同志擔任。組成人員為市森林防火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相關部門和有關單位的主要負責同志。

        2.1.3市森林防火應急指揮部的職責

        (一)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森林防火條例》和《北京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

        (二)研究制定本市應對森林火災事件的政策措施和指導意見;

        (三)負責具體指揮本市較大以上森林火災應急處置工作,依法指揮協調或協助區縣做好一般森林火災應急處置工作;

        (四)分析總結全市森林火災應對工作,制定工作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

        (五)組織開展市森林防火應急指揮部所屬應急救援隊伍的建設和管理以及應急物資的儲備保障等工作;

        (六)承辦市應急委交辦的其他事項。

        2.2辦事機構及主要職責

        2.2.1市森林防火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為市森林防火應急指揮部常設辦事機構,設在市園林綠化局,具體承擔本市森林火災應對工作的規劃、組織、協調、指導、檢查職責。

        2.2.2市森林防火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的主要職責

        (一)組織落實市森林防火應急指揮部決定,協調和調動成員單位應對森林火災事件相關工作;

        (二)承擔市森林防火應急指揮部應急值守工作;

        (三)收集分析工作信息,及時上報重要信息;

        (四)負責本市森林火災事件風險評估控制、隱患排查整改工作;

        (五)負責發布藍色、黃色預警信息,向市應急辦提出發布紅色和橙色預警信息的建議;

        (六)配合有關部門承擔市森林防火應急指揮部新聞發布工作;

        (七)組織擬定(修訂)與森林防火應急指揮部職能相關的專項、部門應急預案,指導區縣和重點有林單位制定(修訂)相關的專項、部門應急預案;

        (八)組織開展本市撲救森林火災的應急演練;

        (九)負責本市應對森林火災事件的宣傳教育與培訓;

        (十)負責市森林防火應急指揮部應急指揮技術系統的建設與管理工作;

        (十一)負責市森林防火應急指揮部專家顧問組的聯系和現場指揮部的組建等工作;

        (十二)承擔市森林防火應急指揮部的日常工作。

        2.3成員單位及其職責

        市委宣傳部:按照本市新聞發布相關預案執行,負責組織指導市屬新聞單位對較大以上森林火災的宣傳報道工作,組織協調較大以上森林火災及處置情況的新聞發布工作,組織市屬新聞單位開展森林火災預防知識的宣傳,加強對互聯網相關信息的管理。

        市發改委:負責全市森林防火體系建設中的固定資產投資的基礎建設項目審批、綜合協調工作,并將其納入基本建設計劃。

        市教委:負責全市學校師生預防和撲救森林火災安全知識的宣傳教育和管理工作。

        市經信委:負責指導森林防火網絡平臺信息化建設。

        市公安局:負責組織地方公安機關協助維護火災現場的治安交通秩序、安全保衛等工作。

        市監察局:對市森林防火指揮機構有關成員單位、各區縣人民政府及其工作人員履職過程中存在的問題進行監督檢查。

        市民政局:負責做好北京市公共陵園的森林防火宣傳和管理工作;配合當地政府做好緊急轉移群眾的安置工作,負責對特困群眾進行生活救助和醫療救助。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和社會團體開展接受社會捐助工作,做好救災捐贈款的接收、分配和發放工作。組織和動員城鄉社區力量,參與群防群控。協調做好死亡人員的火化和烈士褒獎及其他善后救助工作。

        市財政局:負責撲救森林火災應急處置市級經費保障工作,并做好經費使用的監督管理工作。

        市人力社保局:負責森林防火表彰獎勵工作。協助解決全市專業森林消防隊伍建設的有關問題。

        市農委:負責組織農村開展森林防火宣傳及農事用火的管理工作。

        市水務局:負責水務部門森林防火工作和火災發生區域直升飛機取水滅火水資源的保障工作。根據救災需要做好水資源調度,保障搶險救災人員和災區群眾的生活用水。

        市商務委:負責組織協調森林防火工作中的生活必需品以及部分應急物資的儲備、供應和調撥工作。

        市衛生局:負責緊急醫療衛生應急救援。協調火災發生地區縣衛生行政部門參與醫療救護工作,做好受傷人員的救治和衛生防疫工作。

        市安監局:負責督促、指導森林防火區內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

        市廣電局:組織和推進利用廣播電影電視開展森林防火公益宣傳,向社會普及森林防火知識。

        市園林綠化局:負責承擔市森林防火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職責,適時組織開展各項專業活動。

        市旅游委:負責做好旅游景區森林防火宣傳、森林防火安全管理工作,做好受災旅游景區游客的疏導、安撫等工作。

        市公園管理中心:負責指導和開展市屬公園內部森林防火宣傳及森林防火安全管理工作。

        團市委:負責全市團員青年森林防火宣傳教育工作。配合市森林防火應急指揮部辦公室開展森林防火宣傳工作。

        北京衛戍區:協調駐京部隊參加森林火災撲救工作。組織應急指揮部隊參加營救群眾、轉移公私財產等工作。

        市氣象局:負責氣象和森林火險等級預測預報工作;指導火災發生地區(縣)氣象部門提供火災現場的氣象信息,適時啟動人工影響天氣應急預案,開展人工增雨滅火作業。

        市通信管理局:負責組織電信系統的通信恢復工作,為搶險救災應急指揮提供通信保障。

        北京鐵路局:負責做好鐵路部門和火車乘客森林防火宣傳,協助做好應急物資供應運輸工作。

        中國民航華北地區管理局:協助做好北京市航空護林有關工作;負責北京火災發生區域上空民航飛機避讓和觀察發現森林火災情況的報告工作。

        市交管局:負責火災現場的交通管理工作,保障救援隊伍順利到達撲火現場。

        市消防局:負責火災發生地林區附近居民區及重要設施消防安全,及時調度設在林區的公安消防中隊和其他消防隊伍配合市森林防火應急指揮部撲救森林火災。

        市交通委路政局:負責全市路政部門森林防火工作。保障受災地區交通設施的安全運行。

        市無線電管理局:負責指導市森林防火無線通訊網絡建設工作。

        武警警種指揮學院:按照《國家處置重、特大森林火災應急預案》、《北京市撲救森林火災應急預案》規定,負責組織在校學員參與北京市森林火災撲救工作。協助做好北京市各級森林消防隊伍的培訓工作。

        武警森林指揮部機動支隊:按照《國家處置重、特大森林火災應急預案》、《北京市撲救森林火災應急預案》規定,負責組織機動支隊參與北京市森林火災撲救工作。

        北京市電力公司:負責火災現場輸電線路及電力設施的安全,消除火災隱患,避免電器設備漏電、打火等引發森林火災。負責及時組織恢復被破壞的供電設施和電力調度通信系統,保證災區電力供應。

        2.4區縣森林防火應急指揮機構

        區縣森林防火指揮部包括:朝陽區森林防火指揮部、海淀區森林防火指揮部、豐臺區森林防火指揮部、石景山區森林防火指揮部、門頭溝區森林防火指揮部、房山區森林防火指揮部、通州區森林防火指揮部、順義區森林防火指揮部、大興區森林防火指揮部、昌平區森林防火指揮部、平谷區森林防火指揮部、懷柔區森林防火指揮部、密云縣森林防火指揮部、延慶縣森林防火指揮部。

        指揮部辦公室設在本區縣園林綠化局。

        有關鄉鎮、街道、自然保護區、林場、重點有林經營單位也要建立森林防火機構,負責本轄區的森林防火工作。

        2.5專家顧問組及其職責

        2.5.1北京市森林防火應急指揮部成立市森林防火專家顧問組,建立長期的咨詢機制,指導全市森林火災撲救應急預案的制訂及實施工作。

        2.5.2專家顧問組的職責:

        在啟動《北京市撲救森林火災應急預案》二級和一級預案時就撲火戰略和階段性撲火戰術等為指揮機構提供科學、有效的建議;在制定森林防火的有關規定、預案、制度、規劃項目建設的過程中提供指導意見;跟蹤森林防火科學領域最新發展趨勢,為本市森林防火應急體系的建設等提供意見與建議;參與各類防火業務培訓和教材編審等工作。

        2.6前線應急指揮部組成及職責

        2.6.1發生較大以上森林火災時,由市森林防火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組織相關成員單位和火災發生地森林防火應急指揮部的領導成立前線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前指”)。前指總指揮由市森林防火應急指揮部或應急指揮部辦公室領導同志擔任。前線應急指揮部由撲救組、社會面控制組、醫療保障組、通訊和氣象保障組、綜合信息組、新聞發布組、后勤保障組和專家顧問組組成,依據各成員單位職責或按照前線應急指揮部安排開展工作。

        2.6.2“前指”主要職責:負責撲救森林火災的調度指揮并制定具體撲火作戰方案,掌握火情變化和發展趨勢及火災現場周邊環境情況,指揮協調各工作組按職責開展工作,及時向市森林防火應急指揮部報告撲火進展情況。

        2.6.3撲救組:由市園林綠化局或區縣園林綠化主管部門牽頭,由火災發生地及前往救援的所有專業森林消防隊伍組成。由火災發生區縣森林防火應急指揮部辦公室主任擔任組長。主要職責是承擔“前指”下達的撲救任務;準確掌握火勢變化和發展趨勢;向“前指”報告撲火進展情況及問題;及時報告撲救人力、物資需求計劃;組織做好火場清理工作。

        2.6.4社會面控制組:由市公安局牽頭,主要職責是負責組織協調搶險救援現場警戒線設置、交通疏導、人員控制和維護社會治安秩序等工作。

        2.6.5通訊和氣象保障組:由市通訊管理局和市氣象局牽頭,協調有關成員單位,主要職責保障通訊聯絡暢通,保障及時提供火場氣象變化和做好預報工作。

        2.6.6醫療保障組:由市衛生局牽頭,協調有關成員單位開展工作,主要職責是組織醫療救治。

        2.6.7綜合信息組:由屬地區縣森林防火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牽頭,主要職責是向上級有關部門報送相關信息,與本市相關部門及區縣政府做好信息通報與溝通工作。

        2.6.8新聞發布組:由市森林防火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會同市委宣傳部牽頭組建,主要職責是組織起草新聞發布稿和突發事件情況通告,制定新聞發布方案,擬訂新聞通稿、組織接待記者,適時組織新聞發布。

        2.6.9后勤保障組:由屬地區縣政府牽頭,主要職責是協調組織設立“前指”辦公場所,為撲救森林火災的工作人員提供生活后勤保障,安置事故傷亡人員家屬。

        2.6.10專家顧問組:參與制定應急撲救方案,為應急撲救指揮調度等重大決策提供指導與建議。

        3、預警

        3.1預警分級

        依據氣象因子變化、森林可燃物的變化以及引發森林火災的火源發生狀態,森林火險預警等級由低到高劃分為四個預警級別,并依次采用藍色、黃色、橙色和紅色來加以表示。

        森林火險預警等級劃分標準

        森林火險預警等級 顏色表示 危險程度 易燃程度

        一 紅色 極度危險 極易燃燒

        二 橙色 高度危險 容易燃燒

        三 黃色 中度危險 較易燃燒

        四 藍色 低度危險 難以燃燒

        3.2預警的發布和解除

        3.2.1藍色預警信息和黃色預警信息由市、區縣政府和區縣森林防火應急指揮部辦公室,依據有關工作程序發布或解除,報市應急辦備案。

        3.2.2 橙色預警由市森林防火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提出預警建議,報市應急辦,市應急辦報請主管副市長批準后,由市應急辦或授權市森林防火應急指揮部辦公室通過北京電視臺等發布或解除。

        3.2.3 紅色預警由市森林防火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提出預警建議,報市應急辦,市應急辦報請市長批準后,由市應急辦或授權市森林防火應急指揮部辦公室通過北京電視臺等發布或解除。

        3.2.4 預警信息發布后,市森林防火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可根據實際情況,按照相應程序調整預警級別,并報市主管部門和市應急辦備案。

        3.3預警響應

        3.3.1藍色預警響應

        各級森林防火機構堅持領導帶班,晝夜有人值班,隨時保持通訊聯絡暢通;專業森林消防隊正常備勤。

        3.3.2黃色預警響應

        各級森林防火機構堅持領導帶班,晝夜有人值班,隨時保持通訊聯絡暢通;專業森林消防隊進入待命狀態。

        3.3.3橙色預警響應

        市森林防火應急指揮部辦公室主要領導要晝夜堅持值班,并隨時掌握各種情況。市森林防火應急指揮部相關成員單位、區縣森林防火應急指揮部辦公室,依據其職責,做好相應準備;各區縣相關部門應嚴密監視轄區各種情況,各級政府和園林綠化主管部門停止林區一切野外用火行政審批。各級森林防火機構要加大巡查力度,對于重點地區、重點林區死看死守,密切關注火情的發生,各專業森林消防隊進入待命狀態,隨時準備出發。

        3.3.4紅色預警響應

        市森林防火應急指揮部領導要晝夜堅持值班,主動了解掌握各種情況。市森林防火應急指揮部所有成員單位、區縣森林防火應急指揮部,各司其職,高度警戒,做好應急戰斗準備。各級政府和園林綠化主管部門停止林區一切野外用火行政審批。各級森林防火機構要全力巡查,對于重點地區、重點林區死看死守,密切關注火情的發生,各專業森林消防隊做好緊急出發的準備。

        4、應急處置與救援

        4.1信息報告

        4.1.1報告原則

        森林火災是突發性高、持續性強、破壞性大、處置救助較為困難的自然災害。必須堅持接警必報、主動了解、多方溝通的原則;必須堅持歸口管理,統一上報的原則;必須堅持各級森林防火指揮部及其辦公室為報告主要負責單位,報告內容準確翔實的原則。

        4.1.2報告程序

        遵循首報、續報和總報三個程序,主動、及時、準確報告情況。各級森林防火指揮中心應作為本級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火情報告執行機構,做好各方面情況溝通及其火情信息報告工作。

        (一)區縣森林防火指揮中心報告要求

        區縣森林防火指揮中心應是全面掌控森林火情發生、發展動態,撲火力量調動等情況的綜合部門。在發生森林火情后,應有一名局級領導坐鎮指揮中心,負責指揮協調調度等重要事宜。火場前線指揮部應隨時向指揮中心溝通情況。對于森林火情綜報內容,在上報市森林防火指揮中心的同時,應做好與本區縣應急管理相關部門的溝通。

        首報:接到轄區各渠道報警后,應當立即核實情況,在30分鐘內將所了解的情況以電臺或者電話形式及時報告市森林防火指揮中心(電臺呼號B56,報警電話12119、84273363)。

        續報:應將了解到的起火地點、起火時間、火情態勢、植被狀況、組織撲救等具體情況,在首報后30分鐘內完成第一次續報。續報需要根據實際情況,按照上級領導要求隨時反復進行。

        總報:火情處置結束后,應在2小時內形成書面材料上報市森林防火辦。對于較大森林火災、比較復雜火場或是夜間難以勘查現場的,可形成簡單書面材料進行初報,詳細情況調查后再行總報。

        (二)市森林防火指揮中心報告要求

        市森林防火指揮中心應根據所掌握的火情狀況,及時向各有關領導和部門報告,同時把領導指示傳達到位。根據預案規定和領導要求調集撲火隊伍。市園林綠化局和市森林公安局帶班領導及時趕赴指揮中心坐鎮指揮。

        (三)向市園林綠化局、市森林防火應急指揮部領導報告。

        首報:市森林防火指揮中心接到火情報警應迅速核實,按規定向市園林綠化局和市森林防火應急指揮部有關領導報告。

        續報:要主動與火情發生地區縣森林防火指揮中心或火場前線指揮部人員聯系,了解現場的有關情況后隨時匯報;接到領導指示后,應迅速予以傳達;根據預案規定和領導要求調集增援撲火力量。

        總報:火災撲滅后,在24小時內將詳細情況以文字形式報告。對于比較復雜的火災現場情況,可形成簡單書面材料進行初報,詳細調查后總報。

        (四)向市委、市政府和市應急委報告。

        發生下列森林火災,應按照市園林綠化局、市森林防火應急指揮部領導要求立即報告。一是森林火險預警等級為Ⅰ級天氣狀況下發生的森林火災;二是4小時尚未撲滅明火的森林火災;三是威脅居民區和重要設施安全的森林火災;四是發生人員傷亡的森林火災。

        (五)向國家森林防火指揮部報告。

        一是接到國家森林防火指揮部值班室衛星熱點監測報告后,應在2小時內反饋核查信息,確因特殊情況無法按時反饋的,應盡快答復并說明原因。二是對已上報的正在撲救的比較重大的森林火災,應根據情況隨時報告撲救進展情況。三是對火災撲救中出現的重要情況(包括人員傷亡、威脅居民區、威脅重要設施、市委市政府領導有明確批示的、上級派出工作組現場指揮等),應立即電話報告,隨后補報文字材料。四是有下列森林火災發生,應立即報告國家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包括:造成3人以上死亡或者10人以上重傷的森林火災;威脅居民區和重要設施的森林火災;24小時尚未撲滅明火的森林火災;省、市交界地區危險性大的森林火災;需要國家林業局協調撲救的森林火災。

        4.1.3報告內容

        (一)起火地點:地名(區縣、鄉鎮、村、小地名)和經緯度。

        (二)起止時間:發生時間、發現時間、接報時間、滅火時間。

        (三)起火原因:何種原因引發,肇事者情況。

        (四)當地天氣:風力、風向、氣溫、及降水情況等。

        (五)火情態勢:火場燃燒情況、發展蔓延趨勢(如果火區內或附近有居民點和重要設施要特別說明)。

        (六)撲救情況:出動撲火人員、車輛、電臺、撲火機具數量,到達火場人數和指揮員姓名、職務。

        (七)損失情況:火場面積、林種結構、過火林木比例、火災種類、人員傷亡和其它損失情況。

        (八)交界火要了解距邊界的距離,發展趨勢,有無燒入燒出危險或燒入燒出時間、地點、經過和損失情況。

        (九)撲救過程中有哪些困難,需要解決哪些問題,需要撲火力量支援等。

        (十)啟動預案的情況。

        4.1.4報告格式

        以文字形式上報時,簡單火情沿用《xx區縣森林火情報告》表格式固定格式,比較復雜的火災現場情況可以單獨正式行文,主要內容不能省略。

        (一)標題醒目,涵蓋主要內容。

        (二)注明日期、報送時間,使用24小時制時間。

        (三)一份報告敘述1起火情,不可一份報告涉及多起火情。

        (四)報告正文一般使用仿宋3號字。

        (五)火場面積使用平方米或公頃法定計量單位。

        (六)火情報告注明編發人,審核人簽章或單位蓋章。

        4.2分級響應的應急處置

        本應急預案由低到高分為四級響應,原則上由低到高逐級啟動。

        4.2.1Ⅳ級響應的應急處置

        各區縣森林防火應急指揮部接到火情報告后,首先啟動四級響應,按行政區域管轄范圍,由火災發生地森林防火應急指揮部,根據本地《撲救森林火災應急預案》組織當地專業森林消防隊伍撲救,并在火場設立撲火前線應急指揮部,各級領導靠前指揮到位,并將火場情況隨時報告市森林防火應急指揮部辦公室。

        4.2.2Ⅲ級響應的應急處置

        Ⅳ級響應實施后2小時內森林火災火勢仍未得到有效控制;森林火災發生地森林防火應急指揮部請求支援;發生在區縣、省市交界地區需要協調撲救的森林火災;市森林防火應急指揮部確定的重點防火區發生的森林火災;在敏感時間發生在敏感地區的森林火災;在高火險天氣、重要節假日,市森林防火應急指揮部認為有必要調動周邊區縣支援撲救的森林火災。啟動Ⅲ級響應,由市森林防火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報副總指揮(市園林綠化局局長)決定。

        (一)火災發生地區縣森林防火應急指揮部立即組建前線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前指”),區縣政府有關負責同志及時趕赴現場組織開展處置工作,并協調做好后勤保障工作。

        (二)市森林防火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副主任趕赴現場,擔任“前指”指揮。副總指揮(市園林綠化局局長)負責組織相關成員單位進行異地會商,實施異地指揮。必要時市森林防火應急指揮部副總指揮(市園林綠化局局長)到場,協調本市相關部門開展處置工作。

        (三)各相關成員單位的應急處置

        接市森林防火應急指揮部辦公室通知后各相關成員單位的應急處置:

        市公安局:安排當地公安機關,負責維持火災現場周邊的治安秩序,勸阻無關人員進入現場,協助森林公安部門查處火災案件。

        市民政局:安排當地民政部門,做好緊急轉移群眾的安置工作,協調做好死亡人員的火化及其他善后工作。

        市水務局:根據撲救森林火災的需要,保障撲救所需用水的供給。

        市商務委:協調當地商務部門,做好撲救森林火災人員的食品、飲用水的供應和調撥工作。

        市衛生局:協調火災發生地區縣衛生行政部門參與醫療救護工作,做好受傷人員的救治工作。

        市氣象局:協調火災發生地氣象部門,及時提供火災現場的氣象信息。

        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安排火災發生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做好火災現場的交通管理工作。

        市公安局消防局:負責火災發生地林區附近居民區及重要設施消防安全,及時調度設在林區的公安消防中隊和其他消防隊伍配合市森林防火應急指揮部撲救森林火災。

        市交通委路政局:協調相關高速公路收費站,保障增援撲救隊伍快速通關及時到達火場,做好受災地區交通設施的安全運行工作。

        市通訊管理局:為撲救森林火災提供現場通訊保障服務。

        北京鐵路局:協助做好撲救森林火災應急物資運輸工作。

        北京衛戍區:參加前指工作,協調駐京部隊參加森林火災撲救工作。協助做好營救群眾、轉移公私財產等工作。

        武警警種指揮學院:參加前指工作,根據火災發展情況,組織在校學員參加森林火災撲救工作。

        武警森林指揮部機動支隊:參加前指工作,根據火災發展情況,依據預案和前指的要求,組織機動支隊參加森林火災撲救工作。

        北京市電力公司:及時消除影響森林火災撲救的供電隱患,負責恢復被破壞的供電設施和電力調度通信系統,保證災區電力供應。

        4.2.3Ⅱ級響應的應急處置

        森林火災發生后,超過12小時火勢仍未控制;氣象條件惡劣,火險等級高,撲救特別困難的過夜火;市森林防火應急指揮部根據火場各種情況認為需要啟動Ⅱ級響應。啟動Ⅱ級響應,由市森林防火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報總指揮決定。

        (一)市森林防火應急指揮部一名副總指揮,在市森林防火指揮中心負責協調調度工作。“前指”由市森林防火應急指揮部、相關區縣、有關成員單位的領導和專家顧問組人員組成。市森林防火應急指揮部辦公室主任擔任“前指”指揮。

        (二)相關區縣政府主要負責同志趕赴現場。除按照Ⅲ級響應標準要求開展相關工作外,并做好火災現場及周邊居民的宣傳、引導等工作。

        (三)各相關成員單位的應急處置

        接市森林防火應急指揮部辦公室通知后各相關成員單位的應急處置:

        市委宣傳部:參加前指指揮工作,按照本市新聞發布相關預案執行,負責組織指導市屬新聞單位對森林火災的宣傳報道工作,加強對互聯網相關信息的管理。

        市公安局:指派專人參加前指工作,制訂方案、負責維持火災現場周邊的治安秩序,勸阻無關人員進入現場,協助森林公安部門查處火災案件。

        市民政局:指派專人參加前指工作,制訂方案、配合當地政府做好緊急轉移群眾的安置工作,協調做好死亡人員的火化及其他善后工作。

        市水務局:根據撲救森林火災的需要,保障撲救所需用水的供給。

        市商務委:指派專人參加前指工作,協調做好撲救森林火災人員的食品、飲用水及部分應急物資的供應和調撥工作。

        市衛生局:根據火災發展情況及人員傷亡情況及時協調火災發生地周邊區縣衛生行政部門做好救治傷員的準備工作。

        市氣象局:指派專人參加前指工作,及時協調提供火災現場及影響火災發展的周邊地區氣象信息。

        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協調火災發生地周邊區縣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為增援撲救隊伍做好交通疏導工作,確保增援撲救隊伍快速到達火場。

        市公安局消防局:負責火災發生地林區附近居民區及重要設施消防安全,及時調度設在林區的公安消防中隊和其他消防隊伍配合市森林防火應急指揮部撲救森林火災。

        市交通委路政局:協調相關高速公路收費站,保障增援撲救隊伍快速通關及時到達火場,做好受災地區交通設施的安全運行工作。

        市通訊管理局:為撲救森林火災提供現場通訊保障服務。

        北京鐵路局:協助做好撲救森林火災應急物資運輸工作。

        北京衛戍區:參加前指工作,協調駐京部隊參加森林火災撲救工作。協助做好營救群眾、轉移公私財產等工作。

        武警警種指揮學院:參加前指工作,根據火災發展情況,組織在校學員參加森林火災撲救工作。

        武警森林指揮部機動支隊:參加前指工作,根據火災發展情況,依據預案和前指的要求,組織機動支隊參加森林火災撲救工作。

        北京市電力公司:及時消除影響森林火災撲救的供電隱患,負責恢復被破壞的供電設施和電力調度通信系統,保證災區電力供應。

        中國人民解放軍93427部隊:根據撲救指揮部的要求,做好直升機滅火的準備工作。

        4.2.4Ⅰ級響應的應急處置

        火場持續48小時仍未得到有效控制;對林區居民地、重要設施構成極大威脅的森林火災;發生在省市交界地區危險性較大的森林火災;市森林防火應急指揮部請示市應急委批準,立即啟動Ⅰ級響應。

        (一)市森林防火應急指揮部一名副總指揮,在市森林防火應急指揮中心負責協調調度工作。“前指”由市森林防火應急指揮部部分成員單位成員組成,指揮為市森林防火應急指揮部總指揮。

        (二)市應急辦負責同志趕赴現場,協助市領導開展應急救援組織工作。

        (三)市森林防火應急指揮部除按照Ⅱ級響應工作標準要求開展工作外,科學協調各現場工作組開展應對工作,并做好與相關部門的溝通等工作。

        (四)相關區縣政府主要負責同志第一時間趕赴現場,做好市森林防火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各項工作。

        (五)各相關成員單位的應急處置

        接市森林防火應急指揮部辦公室通知后各相關成員單位的應急處置:

        市委宣傳部:參加前指指揮工作,按照本市新聞發布相關預案執行,負責組織指導市屬新聞單位對森林火災的宣傳報道工作,加強對互聯網相關信息的管理。

        市公安局:主管局領導參加前指指揮工作,協調警力,按照方案負責維持火災現場周邊的治安秩序,勸阻無關人員進入現場,參與查處火災案件。

        市民政局:主管局領導參加前指指揮工作,協調、配合當地政府做好緊急轉移群眾的安置工作,協調做好死亡人員的火化及其他善后工作。

        市水務局:根據撲救森林火災的需要,保障撲救所需用水的供給。

        市商務委:主管局領導參加前指指揮工作,及時協調做好撲救森林火災人員的食品、飲用水及部分應急物資的供應和調撥工作。

        市衛生局:對出現重大傷亡事故的森林火災,及時協調各級相關醫療機構,做好救治傷員和衛生防疫工作。

        市氣象局:主管局領導參加前指指揮工作,現場設置移動氣象站,為撲救森林火災決策提供氣象保障,根據氣象情況適時開展人工增雨滅火作業。

        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根據撲救森林火災一級響應撲救力量調動一覽表,協調相關區縣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為增援撲救隊伍做好交通疏導工作,確保增援撲救隊伍快速到達火場。

        市公安局消防局:負責火災發生地林區附近居民區及重要設施消防安全,及時調度設在林區的公安消防中隊和其他消防隊伍配合市森林防火應急指揮部撲救森林火災。

        市交通委路政局:協調相關高速公路收費站,保障增援撲救隊伍快速通關及時到達火場,做好受災地區交通設施的安全運行工作。

        市通訊管理局:為撲救森林火災提供現場通訊保障服務。

        北京鐵路局:協助做好撲救森林火災應急物資運輸工作。

        北京衛戍區:參加前指工作,協調駐京部隊參加森林火災撲救工作。協助做好營救群眾、轉移公私財產等工作。

        武警警種指揮學院:參加前指工作,根據火災發展情況,組織在校學員參加森林火災撲救工作。

        武警森林指揮部機動支隊:參加前指工作,根據火災發展情況,依據預案和前指的要求,組織機動支隊參加森林火災撲救工作。

        北京市電力公司:及時消除影響森林火災撲救的供電隱患,負責恢復被破壞的供電設施和電力調度通信系統,保證災區電力供應。

        中國人民解放軍93427部隊:根據撲救指揮部的要求,做好直升機滅火的準備工作。

        4.2.5響應升級

        特別重大森林火災發生后,當其造成的危害程度已十分嚴重,超出本市控制能力,需要國家有關部門或其他省區市提供援助和支持時,依據《北京市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有關要求,由市森林防火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提出建議,由市應急委以市委、市政府名義將情況立即上報黨中央、國務院,啟動首都地區應急聯動機制,由黨中央、國務院直接指揮或授權北京市指揮,統一協調、調動北京地區各方面應急資源共同參與事件的處置工作。

        當國家應急指揮機構根據國家相關應急預案啟動Ⅰ級響應時,本市各部門要全力配合國家應急指揮機構開展各項應急處置工作。

        4.3新聞報道和信息發布

        4.3.1撲救森林火災的新聞報道工作,須按照相關法律法規以及本市新聞發布相關預案執行。

        4.3.2較大森林火災災情信息,經市突發事件新聞宣傳工作協調小組批準后,由市森林防火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或屬地區縣政府成立新聞發布工作組,統一組織新聞發布工作。重特大森林火災發生后,在市突發公共事件新聞發布工作協調小組的領導下,成立新聞發布工作組,負責新聞報道工作,起草新聞發布稿和災情公告,及時、準確報道森林火災信息。

        4.4應急結束

        森林火災撲滅后,由啟動應急措施機構適時宣布結束應急期的工作。

        5、后期處置

        5.1恢復重建

        市民政部門會同森林火災發生地區縣政府,妥善安置災民,解決災后重建問題。市園林綠化局會同森林火災發生地區縣政府,做好森林資源損失評估報告,提出造林恢復方案,由火災發生區縣園林綠化主管部門實施。

        5.2社會救助

        民政部門應會同相關部門,迅速組織群眾轉移,安置到指定場所,及時組織救災物資和生活必需品的調撥,保障群眾基本生活,并組織實施救助工作。

        5.3總結和調查評估

        5.3.1市、區縣森林防火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組織相關技術人員對火災現場進行實地勘查,評估森林資源損失,統計上報。

        5.3.2重特大森林火災,市森林防火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應在森林火災處置結束一周內,將事件處置工作情況的總結報告報市應急辦。報告內容應包括:森林火災發生的時間、地點、各有關部門采取的措施和處置結果。

        5.3.3市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及時組織開展事故調查評估,對事故原因分析、事故責任調查評估。重特大森林火災的評估報告應在60天內報市應急委。

        6、保障措施

        6.1資金保障

        市和區縣財政部門應在部門預算中安排撲救森林火災應急工作經費。森林火災災害發生后,及時撥付突發事件應急專項資金。

        6.2物資保障

        市森林防火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建立市級森林防火應急物資儲備庫,儲備物資包括撲救機具、設備、交通和通信工具等。各級森林防火機構都要建立森林防火應急物資儲備庫,確保各類機具和裝備性能良好。

        6.3技術保障

        市森林防火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建立并完善應急指揮技術支撐體系,以滿足處置撲救森林火災的指揮要求。市森林防火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和各區縣逐步建立和完善應急指揮基礎信息數據庫。應急指揮基礎信息數據庫包括:森林火災災害隱患點數據庫、應急決策咨詢專家庫、輔助決策知識庫等,要確保數據的準確性,并做到及時維護更新,為突發森林火災應急指揮及分析決策提供支持。

        6.4應急隊伍保障

        應急隊伍包括北京市森林消防總隊直屬大隊、各區縣專業森林消防隊、各鄉鎮級專業森林消防隊、北京衛戍區部隊、武警森林部隊等。各級政府在堅持加強專業森林消防隊伍建設的同時,也要重視后備撲火力量的準備,保證有足夠的撲火力量。各種撲火力量要在市森林防火應急指揮部的統一組織指揮下,互相支援、積極配合、協同作戰。

        7、宣傳教育、培訓和演練

        7.1宣傳教育

        市各有關部門、各區縣應利用網絡、廣播、影視、報刊、宣傳手冊等手段,組織開展多種形式的森林防火科普宣傳,堅持面向群眾、面向基層、面向實戰,加強防火法律法規、火源管理規定、安全避險知識的普及教育,提高林區群眾的防火意識和基本避險技能。在全社會營造關注防火、參與防火、支持防火的濃厚氛圍。

        7.2培訓

        市森林防火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和區縣政府應對各級政府行政人員、撲火人員進行突發森林火災相關知識培訓,提高應對突發森林火災的能力。培訓內容應包括:森林火災的預防、控制和撲救知識;森林火災發生時的自救互救安全常識;森林防火的法律、法規;森林資源保護等常識。

        7.3演練

        市森林防火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各區縣政府和相關部委辦局應根據預案,定期組織專業性和綜合性的應急演練。應急演練應包括演練準備、演練實施和演練總結三個階段。通過應急演練培訓應急隊伍,落實崗位責任制,熟悉應急指揮的決策、協調和處理程序,檢驗預案的可行性和改進應急預案。各區縣和各有關部門也應組織本轄區、本系統應對突發森林火災的專項演練,普及應對突發森林火災的知識和技能,切實提高應急處置能力。

        8、附則

        8.1名詞、專業術語、部門規定說明

        8.1.1名詞、專業術語

        (1)森林火災

        森林火災是指失去人為控制,在林地中蔓延的林火,是燒毀森林資源,造成經濟損失,破壞生態環境,甚至造成人員傷亡的自然災害。

        (2)森林火險等級預報

        森林火險等級預報是指氣象要素對森林火災發生發展影響程度的預報,通過媒體向社會公告,警示林區活動人員注意森林防火,提示各級森林防火機構做好森林火災防范工作。不是發生實際災害程度的預報。

        8.1.2本預案有關數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數,“以下”不含本數。

        8.2預案管理

        8.2.1預案制定

        本預案由北京市人民政府負責制定,北京市森林防火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負責解釋和組織實施,定期檢查所屬各級森林防火應急指揮部、應急聯動協調配合部門人員、設施、裝備等的落實情況。

        各區(縣)園林綠化主管部門及相關部門和單位應依據本預案制定各自相應的應急預案,并報北京市園林綠化局備案。

        8.2.2預案審核

        本預案由市應急辦組織審核。

        8.2.3預案修訂

        在實施過程中,隨著相關法律法規的制定、修改和完善,機構調整或應急資源發生變化,以及應急處置過程中和各類應急演習中發現的問題和出現的新情況,隨時組織專家進行可行性調查評估,并視情節適時進行修訂。本預案每三年至少修訂一次。

        8.2.4預案實施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同時原預案廢止。

      辛興鎮森林防火的應急預案 篇15

        為切實做好我鎮森林防火工作,控制森林火災的發生,進一步落實防火工作職責,不斷提高全鎮群眾的防火意識和法制觀念,使森林防火工作變成全鎮廣大群眾的自覺行動,最大限度地減少森林火災的發生。實現森林防火宣傳用語規范、普法教育制度化。確保全鎮森林資源和人民財產安全,根據《森林防火條例》規定,結合我鎮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科學發展為主導,認真貫徹“預防為主、積極消滅”的方針,以實現森林火災“早預防、早發現、早撲救”和“打早、打小、打了”為目標,始終把宣傳教育作為森林防火的首要任務。以火災發生地區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撲救人員生命安全為基本原則,把森林火災的損失降到最低。牢固樹立“預防為主、積極消滅、誰主管、誰負責”的思想。突出宣傳失職、瀆職的處罰和引發火災的責任追究。積極消除火災隱患,有效減少森林火災的發生,切實保護森林資源,努力維護生態安全。

        二、工作目標

        為做好森林防火宣傳工作,開展好全鎮的宣傳活動。以預防和遏制森林火災的發生為中心,以強化廣大干部群眾的防范意識為重點,使廣大干部群眾深刻領會到森林防火的重大意思,堅決制止引發森林火災的事故發生。

        三、宣傳重點

        1、宣傳普及《森林防火條例》。鎮、村、組三級利用警示牌、標志牌、宣傳單、宣傳手冊、標語、橫幅等方式,充分開展宣傳活動。

        2、定期召開森林防火專題會議,做好預防森林火災的方案。

        3、3月為森林防火宣傳月,開展“小手拉大手”活動。在學校開展森林防火“六個一”活動,(即每期上一堂森林防火公開課、出一期森林防火板報、組織一次森林防火知識競賽、印發一封《致學生家長的森林防火公開信》、發一張森林防火溫馨提示卡,完成一篇森林防火作文),通過“小手拉大手”活動,進一步提高全民防火意識。

        4、結合4月中國森林防火吉祥物“防火虎威威”誕生6周年,書寫森林防火標語,張貼森林防火固定標語牌;在趕集日設立宣傳點進行宣傳。

        5、在森林防火期間,組織宣傳車,到林區巡回宣傳森林防火規定。

        6、在森林防火高火險期和清明節等重要時段,組織村組干部和森林管護人員巡山守卡,現場發放資料,宣傳森林防火規定,重點宣傳和制止野外吸煙、上墳燒紙、燃放煙花爆竹、燒荒、燒桔桿等野外隨意用火行為。

        7、抓好智殘障人員的監護和管理。

      辛興鎮森林防火的應急預案 篇16

        為了有效預防、控制和撲救森林火災,及時處理火災事故,保護森林資源安全,根據《森林防火條例》《X省森林防火管理規定》,結合我鎮實際,特制定如下防火預案:

        一、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森林防火條例》《X省森林防火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

        二、鎮情概述。

        X鎮位于X省X縣東北X公里處,東與x鎮接壤,南與X鎮相連,西、北與x鎮毗鄰。近年來林業發展迅速,西部大開發后積極響應“再造山川秀美大西北”的號召,X鎮先后實施了“三北”四期防護林工程,退耕還林、還草工程、天然林保護工程等國家大型林業工程,綠化面積進一步擴大,雜林木資源豐富,樹種以刺槐、油松、楊樹為主,截止X年底,退耕還林(草)面積達X畝,天然保護林X畝。

        三、森林防火期。

        X鎮森林防火期為每年十月一日至翌年四月三十日,其中十一月一日至四月三十日為森林防火戒嚴期。

        四、森林防火指揮系統。

        (一)森林防火工作原則。

        1、預防為主,健全體系。建立健全森林火災防范體系、信息報送體系、科學決策體系、應急處置體系。

        2、以人為本,安全防范。發生深林火災按照行政區域管轄范圍和相關職能,由X鎮森林防火指揮部統一指揮、積極組織撲救處理,最大限度的減少森林火災造成的財產損失,并保障應急救援人員的安全。

        3、分級響應,分級負責。根據森林火災的嚴重性、可控性、所需動用的資源廣,影響范圍大等因素,分級設定和啟動應急預案,明確責任人及其指揮權限。

        4、快速反應,及時有效。及時收集信息,掌握森林火情情況,建立健全精簡、統一、高效的組織領導和指揮體系,強化應急回應的'機制,確保森林火災“打早、打小、打了”。

        (二)森林防火組織機構。X鎮森林防火領導小組:森林防火辦公室設在鎮經濟綜合服務站,由X兼任辦公室主任。負責防火信息的接受,對防火信息按上級要求做到及時通知、傳達、記錄。對發生的火情、火災報警情況做好詳細記錄,并在第一時間通知X鎮森林防火領導小組主要負責人。

        五、森林火災預防。

        (一)加強隊伍建設。

        1、護林隊伍建設。X鎮生態護林員負責轄區內的日常看護、巡查工作,各村在森林防火戒嚴期,要對重點林區野外用火專職進行看護。

        2、撲火專業隊建設。鎮政府成立由機關干部為主的30人的森林防火應急隊伍,各村也要成立(10-15)人的森林防火搶險隊。要按照要求,做到組織、機具、通訊、車輛的落實,在森林防火戒嚴期內集中管理、培訓、演練,隨時應對突發森林火災。

        3、巡邏隊的建設。各村的護林隊員要做好值班巡查工作,24小時堅守崗位,對火災易發地區,要采取巡回、滾動式巡查相結合的方式。

        (二)強化宣傳教育。鎮村兩級要充分利用廣播、標語、明白紙、宣傳欄、宣傳牌等形式加強宣傳、堅決杜絕上墳燒紙、燒荒、煉地等野外用火,也可采取口頭打招呼等形式,大力向群眾開展宣教,使防火意識深入人心。

        (三)嚴格火源管理,消除火險隱患。

        1、防火期內,禁止一切野外用火,包括燒荒、煉地、焚燒枯枝雜草、野炊、上墳燒紙、燃放鞭炮等,嚴禁攜帶火種進山入林,在進山入林的主要路口,要設置防火永久性防火標志牌,對違規用火者要依法予以嚴懲,真正做到“見煙就查、見火就罰、成災就抓”。

        2、嚴格監督考核機制,鎮政府將各村的森林防火工作納入全鎮工作考核內容之一,并與村主要干部領導工作掛鉤,同時要求各村對村級兩委成員和黨員、村民代表也要制定相應的獎懲措施,以此加強全鎮森林防火工作任務的落實。

        3、森林防火戒嚴期內,要加大野外巡查力度,特別是重點林區、墳地、公路兩側等人員集中的區域和部位,要增派看護人員,增加巡邏密度,查處、杜絕一切野外用火。

        4、要突出重點實施分類管理。“重點”即重點時段、重點區域、重點人群。重點時段指:進入森林防火期,天氣持續無雨,火險等級居高不下的時段;冬至、春節、清明等節日,早上8點至晚上8點。重點區域指:田邊、路邊、山邊、果園邊、公墓區等。重點人群指:老、弱、病、殘、癡、呆和未成年人及外來乞討人員。進入防火期后,對重點時段實施重點安排,重點管理;對重點區域實行全天候巡查;對重點人群及公墓區全面摸排,建立檔案,明確監護人和村聯系人,實行鎮、村、監護人三級監管。

        六、火情報告及接警程序。

        1、森林防火期內各村24小時晝夜值班和巡查,發現火情必須立即向森林防火辦公室報告。

        2、各護林員在巡邏、看守中發現火情必須及時報告森林防火辦公室。

        3、森林防火辦公室接警時,認真填寫《火情登記簿》,內容有:報警單位、報警人、報警時間、起火地點、火情種類等。

        4、值班人員接警后,立即向森林防火領導小組主要領導及值班領導報告,并按領導指示進行調度上報。

        七、應急措施。

        一旦發生森林火災,X鎮森林防火領導小組要迅速組織撲火隊伍進行科學撲救,要做到集合迅速、武裝齊備、組織有序、指揮有力、撲救科學,確保人員和其他財產的安全,減少損失。

        1、森林防火辦公室接到火情報告后,立即向森林防火領導小組領導報告,同時通知機關應急隊立即到機關院內集合待命。

        2、X鎮森林防火領導小組成員接到火警報告后,要立即指揮撲救工作,組織機關應急隊隊員立即趕赴火災現場,了解火情,及時向領導小組主要領導匯報火情。

        3、如一般的火情,可組織力量撲滅時,機關應急隊不編隊立即一起出發,及時趕到火場組織護林員進行撲救。

        4、如火勢較大,一時無法撲滅時,機關應急隊立即趕到火場。

      辛興鎮森林防火的應急預案 篇17

        冬至、元旦即將來臨,群眾進山入林上墳祭祀用火和燒荒、燒灰等野外生產性用火增多,近期天干物燥,森林火險等級高,林區極易引發森林火災。為切實抓好我區冬至、元旦期間森林防滅火工作,嚴防森林火災發生,確保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加強領導,全面組織動員部署

        各有關單位要充分認識做好冬至、元旦期間森林防滅火工作的重要性、緊迫性、嚴峻性,要嚴格落實森林防滅火領導責任制,主要領導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層層落實森林防滅火工作責任。冬季是森林火災高發期,上墳、抽煙等人為因素極易引發森林火災,各有關單位要切實履行好職責,組織督導檢查,以底線思維將森林防滅火責任落實到崗、落實到人、落實到山頭地塊,做到責任清楚、措施落實,防范到位、指揮靠前。

        二、深入宣傳,大力倡導文明祭祖

        冬至前夕,各單位要充分利用宣傳車、廣播、網絡、短信、標語、鎮(村)干部進村上門入戶宣講等宣傳手段開展形式多樣、內容豐富的宣傳活動。大力提倡文明祭祖,采用植紀念樹、獻花等生態文明方式祭祖。各重點林區主要路口要采用張貼標語、掛橫幅、播放警示語音、發放宣傳單等辦法對進山入林掃墓人員進行針對性的宣傳,提高廣大群眾自覺防范意識,努力營造良好的森林防滅火工作氛圍。

        三、嚴控火源,努力消除火災隱患

        各有關單位要嚴格野外火源管理,組織駐村干部、村黨員干部、護林員、網格員等力量,加強巡山護林,加強對冬至、元旦期間的農事生產性用火管理,及時發現制止違規野外用火,把火種堵在山下林外。建立健全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重點林區等重點區域的入山管理制度,高火險天氣要增派力量嚴防死守,杜絕火種進山。同時,民政部門要加強公墓、陵園祭掃管理,積極引導文明祭祖,嚴禁在林區燒香燒紙,燃放煙花爆竹。各責任單位要對本轄區內的智障人員等特殊群體制定專門方案,落實監管人員,嚴防玩火、弄火引發森林火災。

        四、嚴格檢查,確保防控措施落實

        冬至、元旦期間,區森防指辦將組織農業農村、公安、應急開展森林防滅火檢查,各單位要嚴格按照《杭州市臨安區人民政府關于從嚴加強野外火源管控的通告》(臨政告〔20xx〕4號)規定要求執行,對常年禁火區的要嚴禁一切野外用火,對在森林禁火期、禁火區內違規野外用火的,有關行政執法部門依法給予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辛興鎮森林防火的應急預案 篇18

        1 總則

        1.1 編制目的

        為健全我省森林火災應急救援工作機制,高效有序開展森林火災應對工作,最大限度減少森林火災及其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保護森林資源,維護生態安全,編制本預案。

        1.2 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森林防火條例》《河南省森林防火條例》《國家森林草原火災應急預案》等。

        1.3 適用范圍

        本省行政區域內發生的森林火災應對工作。

        1.4 指導思想和工作原則

        1.5 災害分級

        按照受害森林面積、傷亡人數和直接經濟損失,森林火災分為一般、較大、重大和特別重大四個等級。

        1.6 響應分級

        省級應急響應一般由高到低分為四個等級:Ⅰ級、Ⅱ級、Ⅲ級、Ⅳ級。森林火災發生后,依據響應條件,啟動相應等級的應急響應。

        2 主要任務

        2.1 組織撲火行動

        根據火情、地形、地勢和隊伍、物資準備情況,制定撲火方案,組織撲火隊伍開展森林火災撲救工作。

        2.2 轉移疏散人員

        解救、轉移、疏散受威脅群眾,及時進行妥善安置和必要的醫療救治。

        2.3 保護重要目標

        保護民生和重要軍事目標以及重大危險源安全。

        2.4 轉移重要物資

        組織搶救、運送、轉移重要物資。

        2.5 維護社會穩定

        加強火災發生地社會治安管理,嚴密防范、嚴厲打擊違法犯罪行為,加強重點目標守衛和治安巡邏,維護社會秩序穩定。

        3 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全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體系由省、市、縣三級森林防滅火指揮部及其辦公室組成。

        3.1 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組成及職責

        3.1.1 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組成

        設指揮長1名,由省政府負責常務工作的副省長擔任;副指揮長若干名,由分管副省長、省軍區副司令員、省政府副秘書長和省應急廳、林業局、消防救援總隊主要負責人及省公安廳負責人擔任;秘書長2名,由省應急廳、林業局分管負責人擔任。

        成員:省發展改革委、教育廳、工業和信息化廳、公安廳、民政廳、財政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自然資源廳、交通運輸廳、農業農村廳、文化和旅游廳、衛生健康委、應急廳、廣電局、河南日報報業集團、省糧食和儲備局、林業局、氣象局、省軍區戰備建設局、武警河南省總隊、省消防救援總隊、機場集團、中國鐵路鄭州局集團有限公司、省通信管理局、電力公司負責人。

        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設在省應急廳,承擔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日常工作。

        3.1.2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職責

        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負責組織、指導、協調全省森林防滅火工作,擬訂有關政策和制度,組織制修訂《河南省森林火災應急預案》,及時掌握全省火險形勢、處置進展情況,組織、指導森林火災應急救援,開展有關協調工作。

        3.2省級森林火災應急響應組織

        3.2.1前方指揮部

        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啟動Ⅰ、Ⅱ級應急響應時,成立省級前方指揮部,組織、指揮、協調火災現場應急處置工作。前方指揮部指揮長由省委、省政府指定的負責同志擔任,副指揮長由省有關部門負責人及火災發生地市級政府主要負責人擔任;組織成立綜合協調組、撲救指揮組、專家支持組、氣象服務組、人員安置組、后勤保障組、治安保衛組、宣傳報道組等8個工作組。根據火場情況,可調整工作組的設立、組成單位及職責。

        3.2.2后方指揮部

        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啟動Ⅰ、Ⅱ級應急響應時,同時成立后方指揮部,由省政府指定的負責同志及省應急廳、林業局、氣象局、自然資源廳、糧食和儲備局、財政廳等部門負責人組成,負責研判事件發展趨勢并提出處置意見,為現場救援提供服務和保障;應前方指揮部要求,及時調度救援隊伍、裝備、物資、專家等;做好信息收集上報工作。

        3.3撲救指揮

        發生特別重大、重大森林火災,原則上由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負責應對。發生較大、一般森林火災,分別由市級和縣級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負責應對,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視情派出工作組指導火災撲救工作。森林火災涉及兩個以上行政區域的,由有關行政區域共同的上一級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負責,或者由各有關行政區域的上一級森林防滅火指揮部共同負責應對。

        本預案啟動后,救援力量按照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統一調度指令到達搶險救援現場,接受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前方指揮部統一指揮。軍隊支援力量的調動、指揮按照中央軍委有關規定執行。火災發生地市、縣級政府設立應急救援現場指揮部,履行應急救援屬地責任,在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前方指揮部統一指揮下,組織有關部門,調動救援力量,落實各項部署、指令和工作措施。

        4 預警和信息報告

        4.1 預警

        4.1.1 預警分級

        根據森林火險等級、火行為特征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將森林火險預警級別劃分為四個等級,由高到低依次用紅色、橙色、黃色和藍色表示。

        4.1.2 預警發布

        各級應急、林業和氣象部門要加強會商,制作森林火險預警信息,并通過突發事件預警信息發布系統和廣播、電視、報刊、通信、信息網絡、警報器、宣傳車、大喇叭或組織人員逐戶通知等多種方式向涉險區域相關部門和社會公眾發布。對老、幼、病、殘、孕等特殊人群及學校等特殊場所和警報盲區,要采取有針對性的通知方式。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在必要時對市級森林防滅火指揮部發布預警信息提出工作要求。

        4.1.3 預警響應

        當發布藍色、黃色預警信息后,預警地區縣級以上政府及其有關部門要密切關注天氣情況和森林火險預警變化,各級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要嚴格落實24小時值班、領導帶班制度;各視頻監控站(點)、防火瞭望臺、檢查站和護林員要加強森林防火巡護和瞭望監測,做好預警信息發布和森林防火宣傳工作,加強火源管理,做好物資調撥準備;專業、半專業森林消防隊視情靠前駐防。

        當發布橙色、紅色預警信息后,預警地區縣級以上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在藍色、黃色預警響應措施的基礎上,主要負責同志要親自帶隊檢查督導重點地區、重點部位,各級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及有關部門要進一步加強野外火源管理,開展森林防火檢查,增加預警信息播報頻度,做好物資調撥準備;各級各類森林消防隊伍進入待命狀態,專業、半專業森林消防隊和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視情對力量部署進行調整、靠前駐防。

        各級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視情對預警地區森林防滅火工作進行督促和指導。

        4.2 信息報告

        各級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要及時、準確、逐級規范報告森林火災信息,及時向受威脅地區有關單位和相鄰行政區域森林防滅火指揮部通報森林火災信息。對以下森林火災信息,市級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要立即報告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按照相關規定報告省委、省政府和國家森林草原防滅火指揮部:

        (1)省界、省轄市(濟源示范區)界附近的森林火災。

        (2)造成1人以上死亡或者3人以上重傷的森林火災。

        (3)威脅居民區和重要設施的森林火災。

        (4)發生在原始林區、自然保護區、森林公園、風景名勝區、旅游景區及其他重點林區的森林火災。

        (5)可能危及重要設施或者12小時尚未撲滅明火的森林火災。

        (6)需要省政府組織撲救的森林火災。

        5 應急響應

        森林火災發生后,當地政府要立即采取措施,組織開展應急救援處置工作。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組織火情會商,根據災害的緊急程度、發展態勢和造成的危害程度,確定應急響應等級。應急響應啟動后,可視火情發展態勢,適時調整響應等級。

        5.1 Ⅳ級響應

        5.1.1 啟動條件

        (1)造成1—2人死亡或者3—9人重傷,12小時尚未撲滅明火的森林火災。

        (2)發生在敏感時段、敏感地區,12小時尚未撲滅明火的森林火災。

        (3)發生在森林火災高風險區、危險性較大、12小時尚未撲滅明火的森林火災。

        (4)危險性較大、24小時尚未得到有效控制的森林火災。

        (5)同時發生2起以上危險性較大的森林火災。

        符合上述條件之一時,經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分析評估認定災情達到啟動標準的,向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提出建議,由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秘書長宣布啟動Ⅳ級響應。

        5.1.2 響應措施

        (1)進入應急狀態,及時調度火情信息,研判火情發展態勢。

        (2)加強對火災撲救工作的指導,根據需要協調相鄰地區派出專業、半專業森林消防隊支援。通知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地方綜合應急救援隊伍、民兵應急分隊做好增援準備。

        (3)視情發布高森林火險預警信息。

        5.2 Ⅲ級響應

        5.2.1 啟動條件

        (1)達到較大等級且48小時尚未得到有效控制的森林火災。

        (2)發生在敏感時段、敏感地區,24小時尚未撲滅明火的森林火災。

        (3)發生在森林火災高風險區、危險性較大、18小時尚未撲滅明火的森林火災。

        符合上述條件之一時,經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分析評估認定災情達到啟動標準的,向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提出建議,由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副指揮長宣布啟動Ⅲ級響應。

        5.2.2 響應措施

        在Ⅳ級響應的基礎上,采取以下應急措施:

        (1)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派出工作組趕赴火場,協調、指導火災撲救工作。

        (2)調派跨區增援撲火力量和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地方綜合應急救援隊伍、民兵應急分隊及省森林航空消防飛機參加火災撲救。

        (3)省氣象局提供火場天氣實況服務,擇機實施人工增雨(雪)作業。

        5.3 Ⅱ級響應

        5.3.1 啟動條件

        (1)森林火災達到重大等級。

        (2)發生在敏感時段、敏感地區,48小時尚未得到有效控制的森林火災。

        (3)發生在森林火災高風險區、危險性較大、36小時尚未撲滅明火的森林火災。

        符合上述條件之一時,經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分析評估認定災情達到啟動標準的,向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提出建議,由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指揮長或者副指揮長宣布啟動Ⅱ級應急響應。

        5.3.2 響應措施

        在Ⅲ級響應的基礎上,采取以下應急措施:

        (1)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領導帶領相關成員單位負責人趕赴火場,成立前方指揮部,組織開展火災撲救工作。

        (2)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成立后方指揮部,負責研判事件發展趨勢并提出處置意見,為現場救援提供服務和保障。

        (3)按照跨區支援撲火方案,增派專業森林消防隊、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地方綜合應急救援隊伍增援,協調當地駐軍、武警部隊參加火災撲救工作。

        (4)配合國家火場工作組開展相應工作。

        5.4 Ⅰ級響應

        5.4.1 啟動條件

        (1)森林火災達到特別重大等級。

        (2)發生在敏感時段、敏感地區或者森林火災高風險區,火勢持續蔓延、72小時尚未撲滅明火的森林火災。

        (3)國土安全和社會穩定受到嚴重威脅,有關行業遭受重創,經濟損失特別巨大。

        (4)本省沒有能力和條件有效控制火場蔓延的森林火災。

        符合上述條件之一時,經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分析評估認定災情達到啟動標準的,向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提出建議,由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指揮長宣布啟動I級應急響應。必要時,省政府可直接決定啟動Ⅰ級響應。

        5.4.2 響應措施

        在Ⅱ級響應的基礎上,采取以下應急措施:

        (1)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指揮長帶領副指揮長和相關成員單位負責人趕赴火場,成立前方指揮部,組織開展撲救工作。

        (2)根據實際需要,請求國家調派專業力量和飛機跨省區域支援,并統一安排部署增援隊伍的火災撲救任務。

        (3)加強領導,統一指揮,及時決定火災撲救的其他重大事項。

        (4)配合國家火場工作組開展相應工作。

        5.5 啟動條件調整

        根據森林火災發生的地點、時段,森林資源損失程度,經濟、社會影響程度,啟動應急響應的標準可酌情調整。

        6 應急處置

        森林火災發生后,各有關地方和部門要根據工作需要,組織采取應急處置措施。

        6.1 撲救火災

        森林火災發生后,由林業部門負責火情前期處理,火災發生地森林防滅火指揮部立即就近組織地方專業森林消防隊、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地方綜合應急救援隊伍趕赴現場處置,力爭將火災撲滅在初起階段;必要時組織協調民兵、當地駐軍和武警部隊等救援力量,調配航空消防飛機等大型裝備參與火災撲救;動員林區職工、機關干部、當地群眾等力量協助做好火災撲救工作,但不得動員殘疾人、孕婦和未成年人以及其他不適宜參加火災撲救的人員參加。各撲火力量服從前方指揮部的統一調度指揮,明確任務分工,落實撲救責任。現場指揮員要認真分析地理環境和火場態勢,在撲火隊伍行進路線、駐地選擇和撲火作業時,時刻注意觀察天氣和火勢變化,確保撲火人員安全。

        6.2 轉移安置

        當居民點、人員密集區、在建工地受到森林火災威脅時,及時采取有效阻火措施,制定緊急疏散方案,有組織、有秩序地疏散居民、受威脅人員,確保人民群眾生命安全,保證轉移群眾有飯吃、有干凈水喝、有衣穿、有住處和有必要的醫療救治。

        6.3 救治傷員

        迅速將受傷人員送醫院治療,必要時對重傷員實施異地救治。視情派出醫療衛生應急隊伍趕赴火災發生地,成立臨時醫院或醫療點,實施現場救治。

        6.4 保護重要目標

        當林區和靠近林緣的重要民用設施、軍事設施、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設備、輸油氣管道等重要目標物、重大危險源和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原始森林等高保護價值森林受到火災威脅時,迅速調集專業隊伍,在專業人員指導下,在確保撲火人員安全的前提下消除威脅,保護目標安全。

        6.5 維護社會治安

        加強受森林火災影響區域的社會治安管理,嚴厲打擊借機盜竊、搶劫、哄搶救災物資及傳播謠言、阻礙救援等違法犯罪行為。

        6.6 發布信息

        通過授權發布、發新聞稿、接受記者采訪、舉行新聞發布會和專業網站、官方微博、微信公眾號等多種途徑,及時、準確、客觀、全面向社會發布森林火災和應對工作信息,回應社會關切。發布內容包括起火時間、火災地點、過火面積、損失情況、撲救過程和火案查處、責任追究等情況。新聞單位到火災現場采訪需征得前方指揮部的批準,在采訪中要嚴格遵守宣傳紀律,服從指揮,不得妨礙火災撲救工作。各級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要加強對網絡媒體和移動新媒體信息發布內容的管理和輿情分析,及時回應社會關切,引導網民依法、理性表達意見,形成積極健康的輿論氛圍。

        6.7 火場清理

        森林火災明火被撲滅后,繼續組織撲火人員做好余火清理工作,劃分責任區域,并留足人員看守火場。前線指揮部組織檢查驗收,確認無火、無煙、無氣后,撲火人員方可撤離。

        6.8 應急處置結束

        在森林火災全部撲滅、火場清理驗收合格、次生災害后果基本消除后,由啟動應急響應的原機構決定終止應急響應。

        6.9 善后處置

        做好遇難人員的善后工作,撫慰遇難者家屬。對因撲救火災負傷、致殘或者死亡的人員,當地政府、有關部門按照國家、省相關規定給予醫療救治、撫恤、褒揚。

        7 后期處置

        7.1 火場看守

        森林火災明火被撲滅后,要保留不少于總撲火力量10%的人員看守火場,看守時間不少于36小時,防止死灰復燃。

        7.2 火災評估

        各級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按照有關規定,組織有關部門對森林火災發生原因、過火面積、受害面積、蓄積、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等情況進行調查評估;組織對森林火災發生原因及時取證、深入調查,依法查處涉火案件,打擊涉火違法犯罪行為,嚴懲火災肇事者。

        7.3 約談整改

        對因森林防滅火工作不力導致人為火災多發頻發的地方,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及其成員單位要及時約談相關市級政府及其有關部門主要負責人,要求其采取措施及時整改。

        7.4 工作總結

        各級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要及時分析火災發生的原因和總結經驗教訓,提出改進措施。重特大森林火災撲救工作結束后,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要向省政府報送火災撲救工作總結。

        7.5 表彰與責任追究

        根據國家、省有關規定,對在森林防滅火工作中作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對在火災事故中負有責任的人員追究責任。在撲火工作中犧牲的人員符合評定烈士條件的,按照有關規定辦理。

        8 應急保障

        8.1 制度保障

        8.1.1 工作會商制度

        (1)火情會商制度。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負責組織應急、林業、氣象、消防救援等部門和單位,不定期開展火情會商,為撲火指揮決策提供依據。

        (2)撲火方案會商制度。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負責組織應急、林業、氣象等部門人員和撲火專家,分析會商撲救方案,為撲火指揮提供技術保障。

        (3)重大決策會商制度。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指揮長、副指揮長組織有關成員,對重大問題進行會商決策,統一調度指揮。

        8.1.2 信息共享制度

        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成員單位按照職責分工,發布、共享相關政策、會商結果、工作動態信息。應急響應期間,前方指揮部成員單位共享實時火情和相關基礎數據信息,包括火災預警監測、應急救援、航空救援、早期處理、交通管控、火場氣象、森林分布、物資保障、立地條件等信息。

        8.1.3 森林防滅火工作責任制度

        (1)工作責任制。各級政府主要負責人承擔森林防滅火工作領導責任,做到組織機構、防火責任、基礎設施、工作經費、火災處置“五到位”。各部門負責職責范圍內的森林防滅火工作。林區經營單位在其經營范圍內承擔森林防滅火主體責任。森林公安隊伍任務分工按照“一條不增、一條不減”原則,原職能保持不變。

        (2)督導監督機制。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對全省森林防滅火工作進行全面指導;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成員單位在履行自身防火職責的同時,按分工對省轄市(濟源示范區)的防滅火工作進行督促指導;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對各省轄市(濟源示范區)、各成員單位森林防滅火責任落實、物資儲備、值班值守等情況進行督促指導。

        (3)工作自查檢查制度。各級森林防滅火指揮部組織檢查防火措施落實情況,縣(市、區)或基層單位開展自查,市級以上森林防滅火指揮部或者主管部門開展核查。

        8.1.4 森林火災核查統計報送制度

        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建立森林火災核查統計報送制度,統計森林火災發生的基本情況、國民經濟和人民生命財產損失情況,由各級森林防滅火指揮部逐級上報。落實新聞發言人制度,森林防滅火信息由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指定新聞發言人統一發布。

        8.1.5 森林防火值班制度

        進入森林防火緊要期(每年11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全省各級森林防滅火指揮部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平時由各級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領導帶班,出現重大、特別重大森林火災時由各級森林防滅火指揮部領導帶班。值班人員應做好值班記錄,及時了解掌握火情、撲救進展等情況。出現高火險天氣時要了解有關重點林區火險等級和工作措施,發生火災后要主動了解火災地區范圍和人員傷亡情況以及施救情況。

        8.2 隊伍保障

        發生森林火災時,專業森林消防隊、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地方綜合應急救援隊伍是應急救援的骨干和主力,解放軍和武警部隊是應急處置與救援的突擊力量,半專業森林消防隊、社會應急救援隊伍是應急處置與救援的輔助力量。

        8.2.1 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

        按照國家規定承擔重特大災害事故和其他以搶救人員生命為主的應急救援工作。

        8.2.2 解放軍和武警部隊等救援力量

        包括解放軍和武警部隊、預備役部隊、民兵應急分隊等,必要時由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協調,按照有關規定參與森林火災應急救援工作。

        8.2.3 專業森林消防隊

        由市、縣級政府組建(目前大部分由林業部門管理,少部分由應急部門管理),有較為齊全的硬件設施和撲火機具裝備,人員相對固定,防火緊要期集中食宿、實行準軍事化管理,做到訓練有素、管理規范、裝備齊全、反應快速。

        8.2.4 半專業森林消防隊

        由林區縣(市、區)政府、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林場、林區經營單位組建,每年進行一定時間的專業訓練,確保有組織、有保障,人員相對集中,具有較好的撲火技能、裝備。在森林火災高風險期集中食宿、實行準軍事化管理。

        8.2.5 地方綜合應急救援隊伍

        由各地政府、國有企業組建,是開展生產安全事故、自然災害應急救援的專業力量。

        8.2.6 群眾森林消防隊伍

        以機關、企事業單位干部、職工以及林區居(村)民中的青壯年為主,主要參加火情處置、帶路、運送撲火物資、提供后勤服務、參與清理和看守火場等任務。

        8.2.7 力量編成

        森林火災發生后,按照屬地負責、就近調度原則,由火災發生地政府調度本地應急救援力量開展先期處置。省級森林火災Ⅰ、Ⅱ級應急響應啟動后,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根據災情、險情及先期處置情況,研究確定救援力量的編成和規模,必要時協調軍隊應急救援力量和周邊省份應急救援專業力量增援。救援力量調度方案由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擬定,可參照《河南省森林火災應急救援力量編成表》。

        撲火力量分為三個梯隊:第一梯隊是火災發生地專業森林消防隊、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地方綜合應急救援隊伍;第二梯隊是火災發生地半專業森林消防隊、民兵應急分隊;第三梯隊是駐豫解放軍和武警部隊。行政區域外增援的各類隊伍按照上述標準納入編成。

        8.2.8 力量調度

        (1)下達指令。各牽頭部門協調聯系救援力量,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統一下達書面調度指令(《請求調用應急救援力量的函》,《應急救援力量調度指令》),火情緊急時可先通過電話指揮調度,隨后補發書面指令。各有關部門要及時將火情信息通報主要救援力量。需要駐豫解放軍和武警部隊支援撲救的,由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商省軍區、武警河南省總隊,按有關規定組織實施。周邊省份應急救援專業力量由省應急廳提請應急部協調增援。

        (2)快速出動。救援力量接到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調度指令后,要立即啟動應急響應,緊急集結動員,快速做好準備,并將集結情況(包括指揮員、人員、裝備、行程路線等信息)報告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征得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同意后立即趕赴救援現場或指定地點。

        (3)預置備勤。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根據森林火災發展態勢,及時調整救援力量部署,下達預備指令,預置備用力量,做好增援準備。

        8.3 物資資金保障

        8.3.1 救援資金保障

        縣級以上政府將森林防滅火基礎設施建設納入本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將森林防滅火經費納入本級財政預算。省財政按照政策規定安排森林防滅火經費,統籌用于省級森林防滅火應急儲備物資購置和各地森林防滅火補助。

        8.3.2 救援裝備保障

        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按照本預案要求,以救援重大、特別重大森林火災為目標,加強省級森林防滅火物資儲備庫建設,儲備撲火機具、防護裝備和通信器材等救援裝備。市、縣級森林防滅火指揮部根據本地森林防滅火工作需要,建立本級森林防滅火物資儲備庫,儲備所需的撲火機具等救援裝備。

        8.3.3 救災物資保障

        省級救災物資包括帳篷、棉被、棉衣、棉大衣、睡袋、雨衣、折疊床、救生船、救生衣、應急包、手電筒等,儲備在省級救災物資倉庫。

        省級救災物資調用條件。森林火災發生后,受災地要先使用本級救災儲備物資,在本級儲備物資不能滿足救災需要時,可申請使用省或中央救災儲備物資。申請調撥救災儲備物資應逐級上報,發生重大、特別重大森林火災時可越級上報。

        省級救災物資調運程序。省應急廳發布物資調度命令,省糧食和儲備局負責省級救災物資調運工作。

        應急食品、藥品及其他后勤物資、生活物品等,由火災發生地政府統一組織協調、提供保障。

        8.4 氣象服務保障

        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及時向省氣象局通報火場位置、火場范圍和火場蔓延趨勢等信息。省氣象局及時啟動應急預案,循環制作火場區域氣象專報,制定人工影響天氣方案,適時實施人工增雨(雪)作業。

        8.5 通信信息保障

        發生森林火災后,通信部門要迅速組織基礎電信運營企業調集力量搶修損壞的通信設施,調度應急通信設備,保證通信暢通。在緊急情況下,廣電、通信部門要利用廣播、電視、手機短信等手段發布群眾撤離信息,配合應急救援行動。自然資源部門負責提供火場區域及周圍地形、地貌、社區分布、道路、資源等地理信息,為救援決策提供支持。

        8.6 交通運輸保障

        增援撲火力量及攜行裝備的運輸以摩托化輸送方式為主。在特殊情況下,由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商請鐵路或者民航部門下達輸送任務。交通運輸部門負責優先保證搶險人員、轉移群眾、撲火救援物資運輸。

        8.7 醫療衛生保障

        衛生健康部門負責對災區疾病防治工作開展業務技術指導;組織醫療衛生隊赴火場實施現場醫療救護,負責災區衛生防疫工作;必要時,組織、協調現場急救和轉診救治。

        8.8 治安防護保障

        公安部門負責做好火場警戒、交通疏導、治安維護工作,依法嚴厲打擊林區縱火、破壞森林火災救援行動和工程設施安全行為,保障火災救援工作順利開展。

        8.9 航空消防保障

        發生重大、特別重大森林火災或者經研判火災較為嚴重,需要航空消防飛機參與救援的,首先使用駐防的航護飛機;需要跨省調機支援時,由省應急廳向應急部提出申請,經批準后,由南、北方航空護林總站組織實施。所需費用由接受援助省轄市(濟源示范區)支付。

        9 預案管理

        9.1 預案編制、修訂

        本預案由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負責管理,要組織預案評估,并適時修改完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及時修訂應急預案:

        (1)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標準或者上位預案中的有關規定發生變化的;

        (2)森林防滅火指揮部及其職責發生重大調整的;

        (3)面臨的風險、應急資源發生重大變化的;

        (4)在森林火災實際應對和應急演練中發現問題需要對應急預案作出重大調整的;

        (5)其他需要修訂應急預案的情況。

        9.2 預案培訓

        各級森林防滅火指揮部統一組織預案培訓。培訓工作要結合實際,采取多種組織形式,每年森林防火緊要期前至少培訓一次。科學合理安排培訓內容,增強針對性,提升各級、各部門風險防范意識和應急處置能力。

        9.3 預案演練

        (1)各級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要建立應急演練制度,采取實戰演練、桌面推演等方式組織開展應急演練,不斷提高應急準備和應急響應能力。

        (2)各級專業和綜合性救援隊伍要根據本地森林火災風險情況,有針對性地組織開展應急演練。

        (3)鄉鎮(街道)、林場、涉林景區要結合實際組織開展應急演練。

        9.4 預案實施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河南省森林火災應急預案的通知》(豫政辦〔20__〕141號)同時廢止。

      辛興鎮森林防火的應急預案 篇19

        森林火災是森林資源的天敵,它具有暴發性、蔓延性、發展迅猛、損失嚴重的特點。根據我鎮所轄村、社地形復雜、雜草茂盛、滅火難度大的實際,為在思想、組織、物資、人力上充分做好準備,做到一旦發生山火,及時組織力量撲救,將損失降到最低限度,特制定本預案。

        一、鎮情概況及起火原因

        我鎮地處xx區西南邊緣,轄15個村、2個林場、83個村民小組萬余人,幅員面積平方公里,森林面積公頃。境內山巒起伏,森林分布不均勻,大部分森林集中在個別村、社,林內大路交錯、人員活動頻繁,山火很難控制,稍不留意,則釀成火災。

        起火原因:我鎮森林絕大部分屬于中幼齡林,從曾發生過的荒火原因表明,我鎮森林自然起火可能性極小,全為人為因素造成,尤其是行人吸煙、迷信用火、小孩玩火、野外用火是導致火災的危險苗頭,也是預防山火發生的關鍵。

        二、撲救森林火災的原則

        根據預防為主、積極消滅的森林防火方針和我鎮林區特點,撲救火災的原則是:

        1、撲救森林火災是撲早、打小、打了,一般山火要求在數小時內撲滅,大的火災不得過夜。

        2、發生火災要組織力量撲救,應以本村、社自救為主,毗鄰村社支援為輔,發生火情邊撲滅邊報告,防止各自為陣、孤軍作戰。

        3、撲滅山火的人員要服從指揮、行動有序,指揮長要查明火情,合理布置力量,制定安全措施,防止人員傷亡事故發生。

        三、火情傳報

        鎮、村護林防火機構在森林防火期要堅持24小時值班,接受火情報告,火情傳報主要依靠村、社干部、林場專職護林員、鎮防火領導小組。值班電話:5520x

        四、森林防火等級劃分

        按我鎮行政區域的森林防火面積、蓄積,林內人員活動情況、防火難度等因素,將我鎮15個村、2個林場均分為一級防火區和二級防火區。章懷林場,5、8、9、12村,五五林場均為一級防火區;其余各村為二級防火區。

        五、撲滅救災力量準備

        1、以村為單位組建1~2支半專業化或季節性義務滅火隊,每隊10~15人,由村主任任大隊長,隊員由民兵、青壯年組成,隊員花名冊以村為單位三月底前報鎮護林防火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

        2、鎮人武部負責動員、組織民兵完成本地的森林火災撲救工作,并作為按指令支援友鄰地區的森林火災撲救任務。

        六、撲火救災的'物資、后勤保障

        物資準備:各村義務滅火隊員各備彎刀一把,每小組3把鐵鏟,多個鐵桶、盆,電喇叭一個。

        后勤保障:重大火災撲救必須妥善解決食宿、飲水、醫藥、通訊、車輛等問題。在滅火期間,鎮衛生院要服從調遣,安排好醫護人員和藥品,經費由財政、糧食、衛生部門協調解決。

        七、滅火救災的指揮機構及實施步驟

        1、林區村、社、居民見火要報、見火要救,根據實際情況確保鳴鑼、喊話、樹立標志等多種信號,力爭把火災消滅在初發狀態之中。

        2、一般火災、荒火由所在村負責人為現場指揮長,組織撲救;重大火災由鎮組織撲救,鎮政府主要領導負責指揮并請求援助,撲滅后,當地公安、林業站對肇事者和責任人要依法處理。

        3、各村要根據本地情況制定防火預案,一級火險區的村要對義務滅火隊員進行必備的滅火技能培訓,提高他們的滅火能力。

      辛興鎮森林防火的應急預案 篇20

        為進一步提高我鎮森林防火處置應急能力,保護廣大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及時快捷的組成森林防火措施體系和撲滅山火,特制定本預案。

        一、預防森林火災

        1、加強領導。建立森林防火領導小組,以鎮長為組長,副鎮長為副鎮長,各責任區主要負責人為組員,并劃分責任區,建立防火值班制度,切實貫徹領導帶班,責任到人的預防方針。

        2、廣泛宣傳。利用會議、標語、電視、橫幅等形式大力宣傳《森林法》和《森林防火條例》。召開會議進行部署,嚴禁一切野外非法用火,并不斷提高群眾森林防火意識。

        3、準備必要的撲火物資。配足配齊鐵鏟、砍刀、鋤頭等工具,為撲火提供物資保障。

        4、落實森林防火值班制度。各村組必須落實村級專職、兼職森林防火巡山員制度和村民輪流掛牌值班制度,確保山有人護,火有人管。防火期內,必須堅持領導帶班,并實行24小時值班。

        二、強化監管,落實責任。

        按照縣處置森林火災應急預案的規定,我鎮各部門要逗硬落實防火措施,立即開展森林防火安全大檢查,加大巡山護林和檢查督促力度,切實整改火險隱患;加強林區野外火源和可燃物管理,清楚重點防范區域內的枯枝落葉和雜草,嚴禁在林區亂扔煙頭、野炊用火、小孩玩火等,特別是在春節、清明節期間要倡導文明掃墓祭祖。對工作不落實、對火情不作為、殆誤戰機,造成重大損失的,政府將嚴格追究其責任。

        三、森林火警信息的傳達

        凡我鎮工作人員從各方面獲悉森林火情后,應在第一時間內報告鎮政府,同時報告縣森林防火辦公室。

        四、徹底清理,不留隱患

        火場清理的三項要求:一是要動態清理,不留盲區;二是要巡查指導,不留空檔;三是要死看硬守,不留缺口。

        五、嚴守細看,防止復燃

        看守火場的四種基本方法:一是分段包干,責任到人;二是全線封挖,不留缺口;三是跡地巡查,縱深到邊;四是居高瞭望,流動巡護。

        為切實加強對我社區今冬明春森林防火工作的協調指揮,預防轄區森林火災的發生,結合我社區實際,制定本預案。

        一、基本原則

        1、在街道辦統一領導下,我社區組織實施本預案。本預案在具體實施時應遵循統一領導、分級負責的原則,落實各項責任制。

        2、在處置森林火災保護森林資源安全時,要堅持以人為本,把保護人民群眾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努力保護人民群眾財產和公共設施的安全,把火災損失降到最低程度。

        3、要落實預防火災的各項措施,做好緊急應對突發森林火災的思想準備、機制準備和工作準備,做到常抓不懈,快速反應,處置得當。

        二、預案啟動條件

        發生森林火災后,應根據火情大小報告街道辦及縣森林防火指揮部。如果有以下情形的:

        1、火災持續仍未得到有效控制的;

        2、對居民居住的重要設施構成威脅的;

        3、造成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的,并經街道辦批準,立即啟動本預案,采取應急處置措施。

        三、組織體系及職責

        成立社區森林防火指揮小組。由社區書記任組長,其它負責人為成員。具體人員是: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主要職責:本預案啟動后,社區森林領導小組立即成立“火場撲滅指揮部”,具體承擔應急處置火災的各項組織、指揮工作,同時在街道辦的統一領導下,全面負責森林防火工作。

        四、預案處理措施

        1、社區森林防火指揮辦公室接到森林火災事故后應采取下列措施:

        (1)與火災發生點聯系,弄清火災現場準確情況;

        (2)邊界發生的火災報告街道辦森林防火指揮部。

        (3)保持上下聯系,最先知道火災現場情況;

        2、街道辦森林防火指揮部應采取如下措施:

        (1)召開相關會議,研究火災的撲救和處置方案,成立臨時撲火救災辦事機構,落實撲火責任人員;

        (2)對發生重大以上火災要明確牽頭單位,成立聯合撲火救援指揮部

        (3)發生重大以上火災或可能釀成特大火災及人民生命財產受到嚴重威脅的火災,由指揮長或副指揮長委派其他成員帶領森林防火指揮部人員及派出所有關部門人員迅速趕赴現場,處理火災事故。

        五、火災查處和善后處理

        發生一般火災,由社區同所在街道辦進行處理,發生重特大火災,要組織派出所、紀檢、林業部門成立職合工作組,督促和幫助火災發生地及時查明火因,對肇事者、相關責任人和有關部門要依法及時作出處理,處理結果及進上報。

        六、獎勵與責任追究

        對在撲火工作中作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的表彰獎勵,要依據《森林防火條例》相關規定執行;對火災肇事者的責任追究,由司法法部門依法審理;對火災事故負有行政領導責任的追究,依據國務院《關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及相關規定執行。

      辛興鎮森林防火的應急預案 篇21

        1.總則

        1.1目的

        森林火災是一種突發性強、破壞性大、處置救助較為困難的自然災害。森林防火工作事關人民生命財產和國土資源安全,事關改革發展穩定大局。為了科學應對森林火災事故,規范應急處置工作,建立健全應急機制,有效預防和及時撲救森林火災,最大限度地減少森林火災危害,保護森林資源、公民人身和財產安全,促進國民經濟和社會可持續發展,維護自然生態平衡和公共利益,制定本預案。

        1.2工作原則

        l.2.1統一領導,分級負責。根據國家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森林防火工作實行各級人民政府行政首長負責制。在區管委會統一領導下,區森林防火指揮部負責制訂和協調組織實施本預案,同時指導各辦事處制定本行政區域森林火災應急處置工作預案。各辦事處要按照分級管理、分級響應應急要求,落實應急處置責任制。

        1.2.2協調配合,整合資源。堅持條塊結合、資源整合、降低行政成本的要求,積極協調本預案涉及的相關部門密切協作,形成合力,確保預案快速有效實施。

        1.2.3以人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安全作為應急處置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最大限度地減少森林火災造成的人員傷亡和危害,提高科學指揮水平,切實加強撲火應急救援人員的安全防護,做到安全、快速、有效處置,把森林火災損失降到最低限度。

        1.2.4平戰結合,公眾參與。堅持貫徹“預防為主,積極消滅”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針,樹立常備不懈的思想,經常性地做好應對森林火災事故的思想準備、預案準備、機制準備和工作準備,依法動員和組織部門、單位和社會力量積極參與森林防火撲火工作,建立和落實應對森林火災的有效機制。

        1.3編制依據

        1.3.1法律政策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國務院《森林防火條例》和《湖南省森林防火實施辦法》等。

        1.3.2指導參考依據:《國家處置重、特大森林火災應急預案參考文本》、《湖南省人民政府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湖南省森森防火災應急預案》等。

        1.4現狀

        湖濱、龍山森林資源較為豐富,農林交錯,林區野外人為活動頻繁,森林火災火情隨時有可能發生。進入二十一世紀以來,受全球氣候變暖的影響,干旱、高溫、大風天氣明顯增多,高火險天氣持續集中出現,森林防火期延長,火災發生數量增多。隨著氣候的異常,林內可燃物積累和火災的周期性隱患較大,區內發生森林大火和重大人員傷亡的危險性越來越大,需要建立健全應急工作預案。

        1.5適用范圍

        本預案在區管委會統一領導下,由區森林防火指揮部制訂,適用于本區行政區域內處置較大突發性森林火災。在本預案指導下,各辦事處負責制訂本行政區域一般性突發森林火災應急工作預案。

        2.組織指揮體系與職責

        2.1應急組織機構與職責

        2.1.1應急領導機構與職責

        在區管委會領導下,區森林防火指揮部負責全區森林火災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由區工委委員、管委會副主任蘇正明任指揮長,各單位設立的森林防火指揮所,對本行政區森林火災應急處置工作負責。

        2.1.2各級森林防火指揮部的職責

        2.1.2.1區森林防火指揮部履行下列職責

        對全區森林火災應急處置工作負責;

        對全區森林火災應急救援隊伍和應急救援物資等應急保障資源進行統一調度.;

        對在森林火災應急處置中自身難以解決的重大問題或按規定需要報告的事項及時向市森林防火指揮部和區工委、管委會報告;必要時,直接指揮森林火災現場的撲火救災工作;負責全區森林火災信息的統一發布。

        2.1.2.2森林防火指揮所履行下列職責

        對辦事處森林火災應急處置工作負責;

        對辦事處森林火災應急保障資源進行調度,組織森林撲火隊伍和社會力量參與森林撲火救災工作;

        負責森林火災現場先行處置工作,并及時向區森林防火指揮部報告;

        完成區森林防火指揮部布置的各項工作。

        2.1.3應急日常工作機構與職責

        區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以下簡稱區森林防火辦)負責全區森林火災應急工作的日常事務。具體職責是:監督各地貫徹執行區森林防火指揮部工作部署和有關決定;組織實施森林火災應急工作規劃,修訂應急預案;組織森林防火撲火方面的科研、宣傳、教育等工作;協調森林火災應急工作綜合管理系統、通信信息系統、物資保障系統的建設;匯總全區森林防火工作信息和森林火災信息,并按要求及時報區森林防火指揮部、市森林防火辦和區工委、管委會。

        2.2應急組織體系框架

        2.2.1區森林防火指揮部成員單位應急職責

        區森林防火指揮部對全區森林火災應急工作負總責,具體工作由經貿局牽頭,區直各單位等相關部門為參與單位(部門)做好相關工作。各辦事處森林防火工作責任制。主要責任是:負責檢查督促責任區認真貫徹落實上級關于森林防火、撲火工作的各項工作部署;協助責任區行政主管部門和森林防火指揮部切實做好森林火災的預防工作,及時整改火險隱患;當責任區發生突發性森林火災時,聯系辦事處的各級相關責任領導及時趕赴火災現場協助指導撲救。

        3.預測和預警

        3.1森林火情監測與報告

        3.1.1人工監測。在重點林區和重要防火部位蹲點守護。安排專人2 4小時監測森林火情。發現火情,立即報告。

        3.1.2群眾報告。任何公民一旦發現森林火災,應當通過電話等各種方式向各級森林防火辦報警。

        3.1.3建立健全森林火災報告制度。各辦事處森林防火辦在接到森林火災報警后,必須立即向辦事處領導報告,及時組織撲救,并在1小時內報告區森林防火辦。對發生《森林防火條例》規定的8種森林火災,立即報告區森林防火辦,由區森林防火辦立即向市森林防火辦報告。防火期內,辦事處森林防火辦每天必須向區森林防火辦報告一次情況。區森林防火辦接警電話:。

        3.1.4處警。區、處森林防火辦接到森林火災報警后,必須立即將起火時間、起火地點、起火原因、火場范圍、天氣形勢及組織撲救情況向區管委會或者森林防火指揮部報告,啟動相應預案,同時報告上一級森林防火辦。

        3.2預測預警支持系統

        區經貿局設立森林火災監測預警中心,配備專職人員,負責森林火災監測預警工作。森林防火監測及非森林防火期的高火險天氣時段,要組織力量加強森林防火重點地區、重點防火部位的巡查巡護,及時發現火情,消除隱患。

        3.3預警級別及發布

        3.3.1預警級別

        根據森林火災發生的潛在危險程度和可能的發展趨勢,預警級別分為一般(Ⅳ級)、較重(Ⅲ級)、嚴重(Ⅱ級)和特別嚴重(Ⅰ級),依次以藍色、黃色、橙色和紅色表示。

        Ⅳ級預警:每年的森林防火期。

        Ⅲ級預警:森林防火期,連續干旱1 0天以上或出現4、5級火災火險天氣連續3天以上和五一、國慶等長假期可能出現高火險天氣的時期;非森林防火期,連續干旱2 0天以上或出現4、5級高火險天氣3天以上的時期。

        Ⅱ級預警:森林防火期,連續干旱1 5天以上或出現4、5級高火險天氣連續5天以上,冷鋒過境前2至3天,“春節”、“清明節”期間可能出現高火險天氣的時期;非森林防火期,連續干旱25天以上或出現4、5級高火險天氣連續5天以上的時期。

        Ⅰ級預警:森林防火期,連續干旱2 O天以上或出現4、5級高火險天氣連續7天以上;非森林防火期,連續干旱30天以上或出現4、5級高火險天氣連續7天以上的時期。

        3.3.2預警級別發布:根據森林火險天氣等級情況和氣象部門提供的森林火險天氣等級預報等相關因素,由省、市森林防火辦提出預警級測,各級預警由市森林防火指揮部在市電視臺發布通告。

        4.應急響應

        4.1預警響應

        Ⅳ級預案響應:各森林防火指揮部要安排專人實行24值班,值班電話或手機24小時開通,專業、半專業森林消防隊伍進入臨時狀態,各類撲火物資儲備到位;各種撲火機械和通訊工具檢修完畢,同時保證投入使用。

        Ⅲ級預警響應:在保持Ⅳ級預警響應機制的基礎上,組織專人,加強對重點森林防火部位的巡查巡護。

        Ⅱ級預警響應:在保持Ⅲ級預警響應機制的基礎上,聯系負責辦事處森林防火工作的區級領導和森林防火指揮部成員單位領導要到各自聯系的責任地區進行督促檢查。

        Ⅰ級預警響應:在保持Ⅱ級預警響應機制的基礎上,由森林防火指揮部發布通告,在林區嚴禁一切野外用火;組織黨政機關和干部實行分片包干負責制,加強對重點防火部位的巡查巡護。

        4.2報警響應

        4.2.1基本響應程序

        4.2.1.1火災發生地先行處置

        森林火災發生后,火災發生單位或者接到報警的基層組織必須立即組織群眾撲救并控制火源,搶救受傷人員并迅速向所在辦事處領導報告。

        森林防火指揮部接到報警后,主要領導必須立即趕赴現場組織撲救。如發現火勢難以控制時,必須立即向區森林防火指揮部報告。

        區森林防火指揮部接到報警后,主要領導必須迅速趕赴現場。對于火勢正在蔓延、當地撲火力量不足的,要立即調集全區范圍內的救援隊伍和救援物資進行應急救援,全力撲火救災。

        4.2.1.2提高應急處置級別

        下列森林火災,由區管委會啟動應急預案,主要領導親自指揮或到工作組、到火場一線協調指揮,并及時向市防火辦報告。啟動區應急預案時,火災發生地的應急預案同時啟動。

        已經燒入或者直接威脅城鎮、居民聚居點的森林火災。

        已經燒入或者直接威脅重要設施、危險品倉貯以及風景名勝區、自然保護區、革命紀念地核心地區的森林火災;

        火災發生后24小時尚未撲滅明火的森林火災;

        其他需要區森林防火指揮部直接參與協調指揮撲救的森林火災。

        4.2.2應急處置措施

        由區管委會負責協調處置的森林火災,設立現場指揮部,全面負責火災撲救指揮工作。現場指揮部人員,由到達現場的區領導決定。現場指揮部成立后,要立即了解火場情況,制定撲火救災的具體方案,并迅速開展工作。

        迅速組織力量撲火救災,搶救受傷人員和將被困人員轉移至安全區,并對受傷者迅速進行救治。

        采取開辟防火隔離帶等措施,防止火勢蔓延。

        若需征用社會物資、設備、交通工具時,一般情況下先報批后實施,緊急情況下可先實施后報告。

        若需實施人工降雨、局部交通管制等措施時,由現場指揮部提出,相關單位組織實施。

        若需市或鄰近縣市增援時,由區森林防火指揮部向市森林防火指揮部報告,請求增援,切實維護火災地區社會治安秩序。

        4.2.3應急指揮原則

        統一指揮。火災現場指揮部是撲火現場的最高指揮機關,所有參加撲火救災的單位和個人必須無條件地服從現場指揮部的統一指揮。

        逐級指揮。堅持由上到下的逐級指揮體系。下級森林防火指揮部須執行上級森林防火指揮部的命令。為避免指揮混亂,上級森林防火指揮部無特殊情況不越級下達命令。

        分區指揮:在火場范圍較大且分散的情況下,可將火場劃分若干地區、分片、分段落實撲火任務,在撲火現場總指揮部的統一領導下,指揮部負責本分區撲火的組織指揮工作。

        4.2.4火災撲救原則

        在撲火過程中,要把保護人民生命財產、撲火人員、重要設施和居民房屋安全放在首位。

        在撲火戰略上,要采取整體圍控、各個殲滅為主;重兵撲救,徹底清理,阻隔為主,正面撲救為輔等多種方式和手段。

        撲火戰術上,要采取“阻、打、清”相結合,做到快速出擊,科學撲火,集中優勢兵力打殲滅戰。

        4.4新聞報道

        4.4.1森林火災新聞報道的原則。堅持實事求是,及時準確,以正確宣傳為主。重點宣傳各級政府和森林防火指揮部組織干部群眾全力撲救森林火災的情況;宣傳消防官兵、公安民警和廣大干部群眾全力撲火救災的英勇事跡。

        4.4.2建立森林火災新聞發布制度。除按有關規定需要保密的信息撲火,森林火災信息由區森林防火辦及時通過媒體向社會發布。

        4.2.3森林火災新聞報道稿件,經區森林防火辦核實后,由新聞單位按新聞紀律把關后發稿。記者按照國家規定赴現場采訪火指揮部統一協調。

        4.5應急行動結束

        4.5.1森林防火期間內,當預警級別范圍內降雨量達到5毫米以上時,本級應急行動結束,執行下一級預警響應機制。非森林防火期間,當預警級別范圍內降雨量達到5毫米以上時,結束應急行動。

        4.5.2報警應急行動結束

        森林火災撲滅后,對火災現場進行全面檢查,清理余火,安排足夠人員看守現場6小時以上。經現場指揮部全面驗收,達到“無煙、無火、無氣”確認已徹底熄滅后,撤出看守人員,由區森林防火指揮部宣布應急行動結束,并向社會公布,恢復正常森林防火工作秩序。

        4.6后期處置

        4.6.1森林火災撲滅后,森林防火指揮部(所)要組織有關部門對起火時間、地點、原因、撲火物資消耗,因災受害森林面積和蓄積,造成的人員傷亡以及自然生態環境的影響等情況進行調查評估,制定和落實改進措施。對重大、特別重大或較大森林火災要寫出調查評估報告報市森林防火辦。

        4.6.2對人為引起的森林火災,對火災肇事者進行偵查,依法進行處理。涉及到黨員干部失職,由區監察局查處。

        4.6.3對火燒跡地,要做好植樹造林規劃并限期完成。對被火災損害的設施,要及時組織修復,恢復正常的生產、生活秩序。

        4.6.4因森林火災應急處置征用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財產,按照下列原則處理:

        被征用的財物仍完好無損的,及時返還;

        被征用的財物已造成損害尚能修復的,負責修復或補償修復款;

        被征用財物損失或無法修復的,按重置價補償;

        造成其他物資消耗的,按實際消耗補償。

        4.6.5撲火人員在撲火期間的工資及物資消耗費用,按下列原則支付:

        干部、職工(含合同工和臨時工,下同)參加撲火期間的工資、

        旅差費、生活補助費,由其所在單位支付;

        非干部、職工參加撲火期間的誤工補助、生活補助及其他費用,由起火單位支付;

        參加撲救火單位森林火災的專業半專業消防隊所損耗的燃料、滅火器材、裝備等費用,按區管委會規定的標準,由起火單位支付。

        上述應當由起火單位支付而起火單位確實無力支付的,由所在政府部門支付。

        4.6.6因撲救森林火災負傷、致殘、犧牲的人員,按國家有關規定給予醫療、撫恤、嘉獎:干部、職工,由其所在單位給予醫療、撫恤;非干部、職工,由起火單位給予醫療、撫恤。起火單位沒有責任或者確實無力負擔的,由所在辦事處負責給予醫療、撫恤。

        5.綜合保障

        5.l撲火通信保障

        要加強森林防火通信網絡和火場應急通信系統建設,配備與森林撲火需要相適應的通信設備和通信指揮車,并依托和利用有線公用網,建立有線電話、衛星電話、移動手機、無線電臺及互聯網等有機結合,反應迅速、靈活機動、穩定可靠的火場應急通信系統。

        5.2撲火力量保障

        5.2.1撲火力量的組成

        要建立半專業的森林撲火隊伍,達到基本滿足當地森林撲火應急所需要求。森林防火應急分隊,各辦事處要組建3O人的撲火應急分隊。應急分隊人員名單要報區森林防火辦備案。要逐步提高各類森林撲火隊伍的裝備水平,加強撲火實戰培訓,提高撲火戰斗力。

        5.2.2撲火力量的調動

        森林火災發生后,需要跨地增援時,由火災發生地森林防火指揮所提出申請,經區森林防火指揮部批準,實施跨區增援。跨地調動撲火力量,原則上以專業森林消防隊、民兵應急分隊為主,就近增援為主,遠距離增援為輔;低火險區增援為主,高火險區增援為輔。在特殊情況下,可視當時火險程度和火災發展情況,調整增援梯隊順序。

        調動民兵森林防火應急分隊,由區森林防火指揮部協調。調動公安武警、消防部隊,由區森林防火指揮部報告區管委會負責協調。

        民兵森林防火應急分隊的運輸,由區綜治維穩辦負責協調;辦事處撲火應急分隊的運輸,由各辦事處森林防火指揮所負責。

        5.3撲火物資保障

        森林撲火物資供應,實行區、處分級負責制。區負責全區性或跨縣市森林撲火應急物資的調控和調度,必要時,由區森林防火指揮部申請國家援助。辦事處負責本轄區撲火應急物資供應。要建立森林撲火基本應急物資儲備制度。按照國家《森林消防儲備庫建設規范》。全區要建立建筑面積不小于150平方米、撲火物資儲備不少于20萬元的儲備庫。辦事處要根據本單位的撲火任務和撲火力量,儲備一定數量的撲火工具和機具。要加強對撲火儲備物資的管理,及時補充和更新,以確保森林撲火所需物資器材和生活用品的應急供應。

        5.4撲火資金保障

        森林火災應急處置工作所需的資金,實行屬地負責制,區財政予以保障。森林防火經費和森林火災應急儲備資金要列入區、辦事處年度財政預算。區級每年預算不應少于20萬元,辦事處應不少于5萬元。為預防或應對森林火災而建設的工程項目、購置設備、建設信息系統等所需經費,由區財政預算部門統籌安排。

        5.5撲火技術保障

        要推廣應用森林防火、撲火指揮決策支持系統的新技術,在森林火災信息綜合集成、分析處理、災害評估的基礎上,實現決策與指揮的智能化、數據化。要全面收集森林撲火技術專家信息,建立專家信息庫,設立專家咨詢組,充分聽取專家意見,確保森林撲火救災決策的科學性。

        5.6宣傳、培訓和演習

        5.6.1要采取多種形式宣傳森林防火法律法規,宣傳森林火災預防和應對的基本知識與基本技能;宣傳預防和撲救森林火災是每個公民應盡的義務,宣傳森林火災報警電話,增強人民群眾的森林防火意識,提高自覺支持、參與森林撲火的自覺性。

        5.6.2各級單位要建立森林撲火培訓演練基地,加強對森林撲火指揮員、撲火隊員以及干部、職工、群眾安全撲火知識的培訓。

        5.6.3為保證本預案的順利實施,每年由區森林防火指揮部按照預案內容組織一次綜合演習。通過綜合演習,評估預案的可行性和可操作性。

        6.監督檢查與獎懲

        6.1監督檢查主體

        區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負責應急預案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對公民、組織違反有關應急法律、法規、規章行為,由防火辦準備有關材料報區監察局實施監督檢查。

        6.2獎勵

        對在森林撲火中貢獻突出的單位和個人的獎勵,按照《湖南省森林防火條例》的相關規定執行。對在森林撲火中犧牲人員需要追認烈士的,由區民政部門或部隊系統依據國家相關規定辦理。

        6.3懲處

        6.3.l行政機關的責任。行政機關和行政機關工作人員違反本總體應急預案和有關應急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其上級行政機關責令改正;情節嚴重或者造成嚴重后果的,對有關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有關人員的行為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不服從上級森林防火部門對森林火災應急處置工作的統一領導和協調的;

        不按規定做好突發森林火災應急準備工作的;

        不按規定做好森林火災預防工作、采取預防措施,導致發生重大火災事件的;

        不按規定建立健全突發森林火災監測網絡、統一信息系統的;

        向上級行政機關謊報、瞞報、緩報有關森林火災信息的;

        不按規定報送、公布有關森林火災信息或者報送、公布虛假信息的;

        不按規定及時發布森林火災警報、采取預警措施,導致發生本來可以避免的損害的;

        不及時采取措施撲救森林火災或者撲救不力,導致事態擴大的;

        不及時組織開展生產自救、恢復重建等善后工作的;

        截留、挪用、私分或者貪污防火資金或者物資的;

        不及時歸還征收、征用的公民、組織的財產或者不按規定給予補償的。

        6.3.2社會組織的責任。村(居)民委員會、企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違反本應急預案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關行政機關責令改正;情節嚴重或者造成嚴重后果的,對有關單位、組織及其負責人、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罰;有關人員的行為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未按規定做好森林火災應急準備工作、宣傳普及應急常識的;

        森林公園等高火險單位,不按規定制訂森林火災應急方案、采取預防措施的;

        有關單位未按要求做好應急撲火設備、設施日常維護、檢測工作的;

        森林火災發生后,不服從行政機關的決定、命令和指示,不聽從調遣的;

        森林火災發生后,不進行宣傳動員、組織開展救助工作、協助維護社會秩序的;

        不及時向有關行政機關報告森林火災信息的;

        交通、經營單位不優先運送撲救森林火災所需物資、設備和人員的。

        6.3.3新聞媒體的責任。有關新聞媒體及其工作人員違反本應急預案和其他有關規定,不按要求報道有關森林火災撲救情況和事態發展情況、擅自發布未經審查報道材料或者報道虛假情況的,由有關行政機關責令改正;情節嚴重或者造成嚴重后果的,依法給予行政處罰;有關人員的行為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6.3.4公民、組織的責任。森林火災發生地的公民、組織違反本應急預案規定,不服從行政機關的統一指揮和協調或者不配合行政機關依法采取的措施,由有關行政機關責令改正;情節嚴重或者造成嚴重后果的,依法給予行政處罰;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7.附則

        7.1預案管理

        區森林防火辦負責每年修訂一次,經區森林防火指揮部批準,并報區管委會備案。

        7.2區邊界森林火災

        當區際邊界發生重大森林火災時,由區森林防火指揮部會同相鄰縣市森林防火指揮部共同研究,采取相應處置措施組織撲救。

        7.3本預案由區森林防火指揮部負責解釋。

        7.4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辛興鎮森林防火的應急預案 篇22

        為進一步提高我街道森林防火能力,確保全街道森林資源安全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森林防火條例》《省林地保護條例》、《國家處置重、特森林火災應急預案》,結合我街道防火工作的工作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黨的十九大精神為指導,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認真貫徹執行“預防為主,積極消滅”的森林防火方針,切實有效地保護森林資源,維護國家、集體和人民群眾的財產安全,堅決遏制森林火災的發生,確保街道轄區內不發生或少發生森林火災,確保不發生大的森林火災。

        二、目標要求

        通過全街道上下的共同努力,采取有效措施,層層落實責任,積極預防和撲救森林火災,達到全街道不發生或少發生森林火災,切實有效地維護森林資源的安全。

        三、組織機構與職責任務

        (一)組織機構

        為了加強對森林防火工作的領導,我街道設立森林防火指揮部,全面負責森林火災的應急工作。

        指揮長:

        副指揮長:

        專職副指揮長:

        總值班主任:

        成員單位:林業站、派出所、財政所、安監站、城建辦、水管站、中小學校、農業辦、計生辦、農經站、綜治維穩辦、各村。指揮部下設辦公室在安監站,辦公室主任由安監站長兼任。指揮部下設防火辦、火場指揮組、宣傳報組、治安保衛組、撲救隊、醫療救助組。

        (二)職責任務

        指揮部:負責協調有關部門。研究制定撲救森林火災的重大措施和指導意見,解決撲火救災中的重大問題;根據撲火需要,指揮調動撲火力量、物資和裝備;指導發生森林火災的村委會完成撲火救災任務。

        防火辦主要職責:

        1、及時掌握全街道有關災情;

        2、督促協調檢查各村、各單位的森林防火工作;

        3、貫徹執行街道主要領導及街道森林防火指揮部關于防火的各項工作決策;

        4、負責處理各有關防火的日常工作;

        5、加強值班。

        防火辦主任:

        副主任:

        成員:安監站工作人員。

        電話號碼:

        火場指揮組組長:成員由安監站、各村工作人員。

        火場指揮組織職責:組織實施火情處置方案;下達指令或分配任務;向火場指揮員或撲火隊下達指令;收集火撲救和其他工作信息;掌握火情動態,向縣森林防火指揮部報告。

        宣傳報道組組長:

        副組長:

        成員:辦公室工作人員。

        宣傳報道組職責:負責指揮部新聞發布的項工作。嚴格按照國家和省市有關森林火災宣傳報道的規定,統一發布火情信息,對撲火救災的情況進行報道,協調新聞單位采訪報道的具體事宜。

        治安保衛組組長:

        成員:由綜治維穩辦、派出所工作人員和各村調解員組成。

        治安保衛組職責:維護火災區社會治安、打擊違法犯罪活動、維護交通秩序;負責災區政府機關、機要部、金融部門及救災物資等的安全;負責火災撲救和預防。

        后勤保障組組長:

        副組長:

        成員:民政辦工作人員。

        后勤保障組職責:負責組織撲救組人員的集合,組織供應撲火救災的物資和撲火物資的快速運輸;負責災群眾的疏散安置和吃、穿、住等工作;制定救災標準,發放救災款物;做好災情調查和統計工作;做好死難者的善后工作和孤老幼殘人員的置;做好國內外社會各界援救款物接受工作。

        撲救組組長:

        副組長:

        成員:安監站工作人員。

        撲救組職責:負責火場情況調度,組織撲火力量,落實具體的撲救措施;負責召集各有林村護林員當向導;召集各撲火隊伍報到,登記撲火隊伍單位、人數、報到和上山時間明確上山線路,盡快撲滅火災,確保損失降到最低限度。

        醫療救助組組長:縣醫院院長

        成員:縣醫院工作人員。

        醫療救助組職責:負責做好火災區受傷群的醫療衛生工作,負責搶救傷員和預防災后各種疾病的傳播。

        四、強化宣傳,落實責任

        1、廣泛深入開展《森林法》、《森林防火條例》和進山作業、游玩有關規定的宣傳,做到家喻戶曉,人人皆知。禁火區和進山路口均設立固定的宣傳警示牌,并在山場顯眼位置刷寫宣傳標語,增強進山人員防火意識。各村要采取張貼公告、書寫示語、召開戶主會、印發給農戶的一封信、廣播、宣傳車等形式,各學校要利用主題班會,上好森林防火一堂課,給學生家長一封信等有效形式,認真切實加大森林防火宣傳教育力度,提高全民防火意識。

        2、落實村兩委干部和林場護林員包片、包山頭、包路口制度,護林員要嚴格執行巡山制度,對自己所管轄的場要實行常年性全天候路口辦證和巡山執勤。村兩委要切實擔負森林防火的責任,對所包山頭、責任范圍要加強督查,消除隱患。

        3、層層落實責任,上下聯動,齊抓共管森防火工作。街道辦事處每年都要與各村、學校鑒訂森林防火責狀,進一步明確責任,分級負責,各自抓好自己管轄行政區域內的森林防火工作。

        4、嚴格野外用火管理,杜絕森林火災隱患。森林防火期內嚴禁下列用火:禁止在山上燒因災受損的斷木枯枝;禁止燒荒、燒田埂草、草木灰;嚴禁在林內和林緣地帶吸煙、野炊、上墳燒紙或其它祭祀用火;嚴禁毀林燒木炭;嚴禁小孩在林區內玩火。

        五、撲救程序

        1、任何單位和個人一旦發現森林火災必立即撲救并向所在村或街道森林防火機構報告。

        2、街道、村接到火情報告后,必須迅速動森林防火應急預案,召開森林防火指揮部成員緊急會議,研究制定撲救方案。下達撲火救災各項指令,發出組織撲救森林火災緊急通知,調遣撲火隊伍進行撲救,撲救組第一梯隊人員要在半小時內趕赴現場撲救。

        3、撲救組隨時向指揮部報告火場火情情況,凡延燒半小時仍未撲滅的,指揮部根據火情動態,向縣森林防火指揮部請增援。

        4、后勤保障組要在撲救組第一梯隊出發后兩小時內,要把水與干糧送到火場。

        5、山火未徹底撲滅,撲火人員不得撤離現場,撤退命令由現場指揮部下達。明火徹底撲滅后,應對火災現進行全面檢查,清除暗火,并由火災發生的村負責留足力量繼續觀察,直到確保不復燃為止。

        六、注意事項

        1、堅持“三不打、二嚴禁、一報備”制。即“三不打”:進入夜間對火場原則上圍而不打,組織人員開防火路;撲打火頭原則上不動用群眾,而應組織專業隊伍突擊撲打;在危險的地形條件或火情環境下,原則不動用大兵團撲火,而應組若干精干的專業分隊實施突擊。“兩嚴禁”:嚴禁組織婦女、兒童和老人上山打火;嚴禁指派無撲火經驗的干部,尤其是街道干部到一線場指揮打火。“一報備”火場清理和守護實行指揮員姓名報鎮政備案制,嚴格責任,嚴防火場死灰復燃。

        2、撲火隊伍要服從命令,聽從指揮,既以隊伍單位相對集中,又要以組為單位分撒撲打,不準離組脫隊單人行動,若發現險情,要及時向隊長報告。

        3、遇到撲火隊員受傷,要迅速撤離火場搶救,及時與火場指揮員或前線指揮部聯系救助。

        4、發現撲火隊員丟失,要以組為單位馬上組織搜尋,并及時向火場指揮員或前線指揮部報告。

        5、后勤組在運送救援物資到達火場應按照“先送送前,后送送后”的原則,確保每位撲火隊員都能及時拿到救援物資。

        七、撲火器具的儲備

        各村應儲備柴刀、滅火鞭、手電筒等工具若干,要保證撲火設備完好,隨時添加,隨時動用。

        八、災后事宜

        1、災后報告:森林火災發生后二天內所在村應向街道森林防火指揮部做出書面報告,說明起火原因、地點、組織撲救、損失情況、檢查隱患和整改措施等。

        2、火案查處:案件查處工作由街道林業配合縣林業公安分局處理,所在村要保護好現場,并協助做好調取證工作,盡快破案查處。

        3、撲滅經費:撲火人員誤工補貼以及火期間的其它費用,由火災肇事者或所在村(單位)承擔。

        4、獎懲辦法:災后負傷的救火人員以及因災給災民生產生活造成損失的,由所轄村給予妥善處理;對撲有功人員,由街道黨工委、辦事處予以表彰;對肇事者,由森林公安機關給予法律及經濟處罰;對玩忽職守者,根據法律和上級有關文件規定予以處罰。

        九、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生效。

      辛興鎮森林防火的應急預案 篇23

        為進一步提高我鎮森林防火工作的綜合能力,確保全鎮森林資源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認真貫徹落實國家、省、市、縣森林防火指揮部文件精神,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森林防火條例》、《xx省森林條例》、《國家處置重、特大森林火災應急預案》、《國家林業局撲救森林火災前線之火部工作規范》、結合我鎮防火工作的工作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一、指導思想

        全面深入貫徹落實生態文明建設的重要指示精神,緊緊圍繞“以保護和改善生態環境為重點”的林業發展基本思路,及建設“萬畝油茶、萬畝果業基地”的總目標,切實有效地保護森林資源,維護國家、集體和人民群眾的財產安全,堅決遏制森林火災的發生,確保全鎮不發生或少發生森林火災,確保不發生大的森林火災。

        二、目標要求

        通過全鎮上下的共同努力,采取有效措施,層層落實責任,積極預防和撲救森林火災,達到全鎮不發生或少發生森林火災,切實有效地維護森林資源的安全。

        三、職責任務

        指揮部:負責協調有關部門。研究制定撲救森林火災的重大措施和指導意見,解決撲火救災中的重大問題;根據撲火需要,指揮調動撲火力量、物資和裝備;指導發生森林火災的村委會完成撲火救災任務。

        防火辦主要職責:

        1、及時掌握全鎮有關災情;

        2、督促協調檢查各村、各單位的森林防火工作;

        3、貫徹執行鎮主要領導及鎮森林防火指揮部關于防火的各項工作決策;

        4、負責處理各有關防火的日常工作;

        5、加強值班。

        防火辦設于林業站,電話號碼為

        火場指揮組織職責:組織實施火情處置方案;下達指令或分配任務;向火場指揮員或撲火隊下達指令;收集火場撲救和其他工作信息;掌握火情動態,向縣森林防火指揮部報告。

        宣傳報道組職責:負責指揮部新聞發布的各項工作。嚴格按照國家和省市有關森林火災宣傳報道的規定,統一發布火情信息,對撲火救災的情況進行報道,協調新聞單位采訪報道的具體事宜。

        治安保衛組職責:維護火災區社會治安、打擊違法犯罪活動、維護交通次序;負責災區首腦機關、機要部門、金融部門及救災物資等的安全;負責火災撲救和預防。

        后勤保障組職責:聯系組織供應撲火救災的物資,協調撲火力量和撲火物資的快速運輸;做好災情調查和統計工作;做好死難者的善后工作和孤老幼殘人員的安置。

        撲救組職責:負責火場情況調度,協調組織撲火力量,落實具體的撲救措施,負責召集各有林村護林員當向導;召集各撲火隊伍報到,登記撲火隊伍單位、人數、報到和上山時間,明確上山線路。

        醫療救助組職責:負責做好火災區受傷群眾的醫療衛生工作,負責搶救傷員和預防災后各種疾病的傳播。

        財務管理組職責:籌集、統一管理救災經費,負責提出并經黨委、政府批準后向縣、市政府申請救災經費;負責災區群眾的財物管理。

        四、強化宣傳,落實責任

        1、廣泛深入開展《森林法》、《森林防火條例》、《岳陽縣人民政府森林防火禁令》和進山作業、游玩有關規定的宣傳,做到家喻戶曉,人人皆知。禁火區和進山路口均設立固定的宣傳警示牌,并在山場顯眼位置刷寫宣傳標語,增強進山人員防火意識。各村要采取張貼公告、書寫標語、召開戶主會、印發給農戶的一封信、鳴金敲鑼等形式,各學校要利用主題班會,上好森林防火一堂課,給學生家長一封信等有效形式,認真切實加大森林防火宣傳教育力度,提高全民防火意識。

        2、全面實行進山許可證制度。各村要利用“剎人情歪風,治婚喪陋習”制訂好的村規民約,提倡禁止燃放煙花鞭炮,特別是春節、清明期間禁止攜炮上山從事祭祀活動,進一步明確帶火源進山、野外違章用火和無辦理許可證進山的處罰規定,加強火源管制。

        3、落實村兩委干部和護林員“五包、五清”制度,護林員要嚴格執行巡山制度,并作好巡山記錄,對自己所管轄的山場要實行常年性全天候路口辦證和巡山執勤。村兩委要切實擔負起森林防火的責任,對所包山頭、責任范圍要加強督查,消除隱患。

        4、層層落實責任,上下聯動,齊抓共管森林防火工作。鎮政府每年都要與各村、護林員及村與戶層層簽訂森林防火責任狀,進一步明確責任,分級負責,各自抓好自己管轄行政區域內的森林防火工作。

        5、嚴格野外用火管理,杜絕森林火災隱患。森林防火期內嚴禁下列用火:禁山煉山;禁止在山上燒因災受損的斷木枯枝;禁止燒荒、燒田埂草、草木灰;嚴禁在林內和林緣地帶吸煙、野炊、上墳燒紙或其它祭祀用火;嚴禁毀林燒木炭;嚴禁小孩在林區內玩火。

        五、撲救程序

        1、任何單位和個人一旦發現森林火災必須立即撲救并向所在村或鎮區森林防火機構報告。

        2、鎮、村接到火情報告后,必須迅速啟動森林防火應急預案,召開森林防火指揮部成員緊急會議,研究制定撲救方案。下達撲火救災各項指令,發出組織撲救森林火災緊急通知,調遣撲火隊伍進行撲救,撲救組第一梯隊人員要在半小時內趕赴現場撲救。

        3、撲救組隨時向指揮部報告火場火情情況,凡延燒半小時仍未撲滅的,指揮部根據火情動態,向縣森林防火指揮部請增援。

        4、后勤保障組要在撲救組第一梯隊出發后兩小時內,要把水與干糧送到火場。

        5、山火未徹底撲滅,撲火人員不得撤離現場,要落實好火災現場看守清理制度,撤退命令由現場指揮部下達。明火徹底撲滅后,應對火災現場進行全面檢查,清除暗火,并由火災發生的村負責留足力量繼續觀察,直到確保不復燃為止。

        六、注意事項

        1、堅持“三不打、三嚴禁、一報備”制度。即“三不打”︰進入夜間對火場原則上圍而不打,組織人員開設防火路;撲打火頭原則上不動用群眾,而應組織專業隊伍突擊撲打;在危險的地形條件或火情環境下,原則不動用大兵團撲火,而應組織若干精干的專業分隊實施突擊。“兩嚴禁”︰嚴禁組織婦女、兒童和老人上山打火;嚴禁指派無撲火經驗的干部,尤其是鄉鎮干部到一線火場指揮打火、嚴禁派無組織的村級撲火隊伍上山參與森林火災的撲滅工作。“一報備”︰火場清理和守護實行指揮員姓名報市政府備案制,嚴格責任,嚴防火場死灰復燃。

        2、撲火隊伍要服從命令,聽從指揮,既要以隊伍單位相對集中,又要以組為單位分散撲打,不準離組脫隊,單人行動,若發現險情,要及時向隊長報告。

        3、遇到撲火隊員受傷,要迅速撤離火場搶救,及時與火場指揮員或前線指揮部聯系救助。

        4、發現撲火隊員丟失,要以組為單位馬上組織搜尋,并及時向火場指揮員或前線指揮部報告。

        5、后勤組在運送救援物資到達火場應按照“先送送前,后送送后”的原則,確保每位撲火隊員都能及時拿到救援物資。

        七、撲火器具的儲備

        各村應儲備風力滅火機、拖把、砍柴刀、滅火鞭、手電筒等工具若干,要保證撲火設備完好,隨時添加,隨時動用。

        八、災后事宜

        1、災后報告︰森林火災發生后二天內所在村應向鎮森林防火指揮部做出書面報告,說明起火原因、地點、組織撲救、損失情況、檢查隱患和整改措施等。

        2、火案查處︰案件查處工作由鎮林業站配合縣林業公安分局處理,所在村要保護好現場,并協助做好調查取證工作,盡快破案查處。

        3、撲滅經費︰撲火人員誤工補貼以及撲火期間的其它費用,由火災肇事者或所在村(單位)承擔。

        4、獎懲辦法︰災后負傷的救火人員以及因火災給災民生產生活造成損失的,由所轄村給予妥善處理;對撲火有功人員,由鎮黨委、政府予以表彰;對肇事者,由森林公安機關給予法律及經濟處罰;對玩忽職守者,根據法律和上級有關文件規定予以處罰。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生效。

      辛興鎮森林防火的應急預案 篇24

        年近歲尾,嚴冬將至,草木干枯,大坪鄉森林防火將進入緊要期。將來一段時間森林防火形勢嚴峻。為切實做好期間的森林防火工作,,抓好森林防火宣傳教育,增強師生的森林防火意識,根據南康市教育局《關于加強中小學森林防火宣傳教育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標任務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森林防火條例》等法律法規為依據,樹立“預防為主,積極消滅”的思想意識,突出以“森林防火、人人有責”、“關愛森林、防范火災”、“保護森林、愛護國家、造福子孫、功在千秋”、“小手拉大手、嚴防森林火災”為主題的宣傳教育,克服事不關己、無動于衷的不良觀念,制止一切野外用火行為,落實教育局與學校、學校與學生簽訂森林防火責任狀,以對生態資源和廣大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高度負責的態度,采取“小手拉大手”的形式進行廣泛宣傳,切實提高學生及家長的森林防火安全意識,營造成良好的森林防火氛圍。

        二、宣傳教育活動內容

        1、上一堂森林防火知識課。組織全校師生學習《森林法》、《森林防火條例》、《國務院辦公廳廳關于進一步加強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南康市森林防火期禁火令》等,及時、準確宣傳國家、省、市關于進進一步加強森林防火工作的文件精神,及時、準確傳達上級領導對森林防火工作的指示和意見,切實提高師生森林防火意識。

        2、出一期森林防火知識黑板報。學校及各村小要以森林火災危害和預防為主題的出一期森林防火知識黑板報,力爭把“多一份教育少一點火災”的理念傳達到每位學生,并通過學生的宣傳普及到家庭,營造濃厚的森林防火氛圍。

        3、寫一篇森林防火主題作文。各班主任要就“保護森林、愛護國家、造福子孫、功在千秋”等為主題,組織學生寫一篇森林防火主題作文,加深學生對森林防火認識,并影響學生家長。

        4、發一封《致家長和學生的公開信》。學校將印刷一份致家長和學生的公開信,請各班班主任及時將公開信下發到每一名學生和家長手中,真正實現“小手拉大手、嚴防森林火災”。

        5、開一次“森林防火”主題班會。結合“全國中小學生安全教育日”、大興安嶺87森林火災25周年反思日、全國第4個“防災減災日”,開展“追憶歷史、警示后人,森林防火人人有責”主題班會。要求每一名學生必需參加并積極發言。

        6、利用升降旗、班隊課、集合時間進行宣傳。

        三、宣傳教育月活動時間與步驟

        (一)時間:20xx年11月1日起至20xx年11月30日。

        (二)步驟

        1、準備階段(20xx年11月1日至11月10日)。

        中心小學及各村小、教學點校制定實施方案,組織教師學習《森林法》、《森林防火條例》、《國務院辦公廳廳關于進一步加強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南康市森林防火期禁火令》等法律法規及森林防火知識,做好資料準備工作。

        2、實施階段(20xx年11月11日至11月25日)。

        (1)以班為單位即上一堂森林防火知識課,出一期森林防火知識黑板報,寫一篇森林防火主題作文,發一封致家長和學生的公開信,開一次森林防火主題班會,,以學生帶動家庭乃至整個社會的森林防火宣傳,形成良好的森林防火宣傳氛圍,達到人人防火,杜絕火災的效果。

        (2)中心小學及各村小、教學點書寫、懸掛(張貼)一條森林防火標語。

        (3)宣傳學校森林防火的“五個嚴禁”,即嚴禁學生帶任何火源進入林區:嚴禁學生在上學、放學途中玩火:嚴禁學生參加救火活動:嚴禁學生在禁火期參與攜帶香、紙、燭和煙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的.物品在林區的上墳祭祀活動。

        (4)組織學生開展森林火災信息報告,發現火情及時報告,樹立“我愛家園,防火第一,你我參與,保護森林”的意識,克服事不關己、無動于衷的不良觀念。

        3、總結階段(20xx年11月26日至11月30日)。

        中心小學及各村小、教學點要對此次森林防火宣傳教育月活動進行認真總結,查找不足,進一步建全和完善各種宣傳教育長效機制,進一步強化責任落實,強化防火措施,把森林防火宣傳教育作為一項長期工作來抓好抓實,以推動森林保護和環境建設。

        四、工作要求

        1、加強領導,強化責任落實

        中心小學及各村小、教學點要高度重視森林防火宣傳教育活動,成立森林防火宣傳教育活動領導小組,校長是主要責任人,班主任是具體責任人,各村小、教學點校長要親自部署,明確責任,強化措施,確保活動正常開展,順利完成。

        2、簽訂責任狀,將責任層層落實

        中心小學與各村小、教學點校長、各校與教師簽訂森林防火

        宣傳教育活動責任書,將宣傳活動層層落實到人,形成“人人肩上有擔子,人人頭上的責任”的氛圍,提高宣傳效果。

        3、加強資料收集存檔工作

        各村小、教學點要認真做好各個階段資料的收集整理和存檔,上課要有備課記錄、要有森林防火作文,給家長寫一封森林防火信;黑板報和宣傳標語要有照片。

        4、及時上報各種資料

        各村小、教學點制定的森林防火宣傳教育月活動實施方案需在11月15日前上報中心校,(紙質文檔一份并附電子文檔)11月30日前將宣傳教育活動工作總結上報中心小學行政辦公室(紙質文檔一份并附電子文檔)。

      辛興鎮森林防火的應急預案 篇25

        1 總則

        1.1 目的

        全面貫徹落實“預防為主、科學撲救、以人為本、積極消滅”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針,建立健全高森林火險預警響應及森林火災應對工作機制,規范處置行為,提高處置能力,迅速、有序、高效地實施處置行動,最大程度減少森林火災及其造成的損失,避免人員傷亡事故,保護森林資源,維護生態安全和林區安定穩定。

        1.2 依據

        依據《森林防火條例》、《福建省森林防火條例》、《福建省森林火災應急預案》、《福州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制定本預案。

        1.3 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福州市行政區域內出現高森林火險天氣和森林火災的應急處置工作。

        1.4 工作原則

        森林火災處置工作實行各級人民政府行政首長負責制,堅持統一領導、軍地聯動,分級負責、屬地為主,以人為本、科學撲救的原則。森林火災發生后,火災發生地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立即按照職責分工和相關預案或處置辦法開展處置工作。市級人民政府是應對本行政區域重大以上森林火災的主體,省政府根據森林火災應對工作需要,給予必要的協調和支持。

        2 森林防火組織指揮體系

        2.1 森林防火指揮機構

        市森林防火指揮部負責監督管理全市森林防火工作,負責組織、協調和指導全市森林火災預防和撲救,其辦公室設在市林業局,承擔指揮部日常工作。市森林防火指揮部成員單位及職責詳見附件1。

        縣級人民政府設立的森林防火指揮機構,負責組織、協調和指導本行政區域的森林防火工作,其辦事機構設在同級人民政府林業主管部門,承擔日常工作。

        有森林防火任務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應當設立森林防火指揮機構,負責本轄區內森林防火日常工作。

        2.2 火災現場指揮

        森林火災撲救工作由當地森林防火指揮機構負責指揮。跨縣界的森林火災撲救工作,由縣級森林防火指揮機構分別指揮,市森林防火指揮機構協調、指導;跨福州市界的森林火災,界內的火災撲救工作,由火災所在縣級或福州市森林防火指揮機構指揮,省森林防火指揮部協調、指導。

        火災發生地的縣級森林防火指揮機構應根據需要,在森林火災現場成立前線指揮部。參加火災撲救的單位和個人要服從前線指揮部的統一指揮。

        武警森林部隊執行森林火災撲救任務,接受火災發生地縣級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揮機構的統一指揮,市森林防火指揮部協調、指導。執行跨縣(市、區)森林火災撲救任務的,應當接受市森林防火指揮部的統一指揮。執行跨福州市界森林火災撲救任務的,接受省森林防火指揮部的統一指揮,啟動相鄰市森林防火應急聯動機制。

        軍隊執行森林火災撲救任務,依照《軍隊參加搶險救災條例》的有關規定執行。

        2.3 專家組

        根據需要設立專家組,對森林火災應對工作提供政策、技術咨詢與建議。

        3 高森林火險預警

        3.1 預警分級

        3.1.1 森林火險等級

        森林火險等級是森林火災發生的可能性和蔓延難易程度的一種重要度量指標。森林火險等級劃分五個等級,其中三級、四級、五級為高森林火險等級,五級為最高級別。

        五級:極度危險,極易燃燒,極易蔓延;

        四級:高度危險,容易燃燒,容易蔓延;

        三級:中度危險,較易燃燒,較易蔓延;

        二級:低度危險,難以燃燒,難以蔓延;

        一級:沒有危險,不能燃燒,不能蔓延。

        3.1.2 森林火險預警級別

        根據森林火險等級和發生火災的風險以及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森林火險預警級別劃分為四個等級,由高到低依次用紅色、橙色、黃色、藍色表示,其中紅色、橙色、黃色為高森林火險預警級別,紅色最高級別。

        高森林火險紅色預警:

        紅色預警表示在未來24小時內,天氣條件將導致林內可燃物極易點燃,林火極易迅猛蔓延,撲救難度極大,且可能形成森林火災暴發性發生,大面積蔓延,具有極度危險性。

        高森林火險橙色預警:

        橙色預警表示在未來24小時內,天氣條件將導致林內可燃物容易點燃,易形成強烈火勢,快速蔓延,且可能造成局部森林火災持續發生,并形成較大范圍的蔓延,具有高度危險性。

        高森林火險黃色預警:

        黃色預警表示在未來24小時內,天氣條件將導致林內可燃物較易點燃,林火較易蔓延,具有中度危險性。

        3.2 預警發布

        林業主管部門和氣象主管部門應加強聯系,共同制作森林火險預警信息,并通過預警信息發布平臺或廣播、電視、報紙、互聯網、手機短信等渠道向涉險區域相關部門和公眾發布。

        進入森林防火期,市氣象主管部門適時向市森林防火指揮部提供各縣(市、區)森林火險等級等氣象信息,市森林防火指揮部根據氣象部門提供的氣象信息和省森林防火指揮部發布的森林火險預警信息,向所屬縣(市、區)發布森林火險信息;縣(市、區)森林防火指揮部根據上級提供的火險信息和本級氣象主管部門提供的氣象信息,結合本區域氣溫、濕度、風力、降水量、可燃物狀況等因子,向所屬鄉(鎮、街)和森林、林木、林地的經營單位、個人以及公眾發布森林火險信息并提出應對工作措施。必要時,市森林防火指揮部可直接向縣(市、區)發布預警信息,并提出應對工作要求。市、縣氣象主管部門在向社會發布天氣預報時,應預報森林火險氣象等級,提醒公眾注意森林防火。

        3.3 預警響應

        3.3.1 黃色預警響應

        3.3.1.1 啟動條件

        (1)森林防火期內,前期天氣連續3天晴天,氣象部門預報未來3天連續出現3級以上高森林火險氣象等級,且后期未來幾天氣象部門預報將無有效降水。

        (2)森林防火期內,前期天氣連續晴天,當日氣溫高于20℃、氣溫日較差在7~15℃、空氣最小相對濕度在75%~60%、風力在3級以上,氣象部門預報未來幾天將無有效降水。

        (3)森林防火期內,前期天氣連續晴天,氣象部門預報未來3天內仍為晴天,同時,未來3天內有重大節日或活動,將使進山入林人員陡增。

        (4)其它需要啟動黃色預警應急響應狀況。

        符合上述條件之一時,啟動黃色預警應急響應。

        3.3.1.2 響應措施

        (1)縣級森林防火指揮機構立即將黃色預警信息報告本級人民政府,并及時傳達到所屬基層鄉鎮、場(所、站)及指揮部成員單位。

        (2)組織指揮部成員單位和有關部門適時開展森林火災隱患排查,發現問題及時整改。

        (3)嚴格野外生產性用火的審批管理,確保安全用火。組織基層護林人員加強對野外違章用火的查禁,及時消除火災隱患。

        (4)縣級森林防火指揮機構應有一名副指揮長在位,各級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應加強24小時值班,隨時掌握轄區內火災防控情況,及時處置各類情況。

        (5)組織各級森林消防隊伍加強戒備,切實做好撲救火災的各項準備工作。

        3.3.2 橙色預警響應

        3.3.2.1 啟動條件

        (1)森林防火期內,前期天氣連續3天晴天,氣象部門預報未來3天將連續出現4級以上高森林火險氣象等級。

        (2)森林防火期內,前期天氣連續晴天,或已啟動黃色預警應急響應,氣象部門預報未來5天以上將連續出現3級以上高森林火險氣象等級。

        (3)森林防火期內,前期天氣連續晴天,當日氣溫高于20℃、氣溫日較差在15~20℃、空氣最小相對濕度在60%~55%、風力在3級以上,且氣象部門預報未來幾天將無有效降水。

        (4)森林防火期內,前期天氣連續晴天,或已啟動黃色預警應急響應,氣象部門預報未來3天內仍為晴天且氣溫高、空氣干燥,同時,未來3天內有重大節日或活動,將使進山入林人員陡增。

        (5)其它需要啟動橙色預警應急響應狀況。

        符合上述條件之一時,啟動橙色預警應急響應。

        3.3.2.2 響應措施

        在黃色預警應急響應的基礎上,加強以下應急措施:

        (1)迅速將橙色預警信息通過報刊刊載、電視臺滾動播出、林業局網站發布。

        (2)市森林防火指揮機構、縣級人民政府應及時發布禁止林區野外用火命令。

        (3)市、縣林業主管部門主要領導和分管領導、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負責人與有森林防火任務的鄉(鎮、街道)黨政主要領導中1人不得離開本轄區,進入森林防火工作狀態。

        (4)各級人民政府應當迅速部署當前森林防火工作,組織工作組深入重點區域督查,確保各項防范措施的落實。

        (5)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應全員進入戒備狀態,加強24小時值班和火情調度,加強各級防火值班督查,及時收集報告本地區防范動態。

        (6)氣象部門要加強對森林火險天氣及趨勢的研判,及時向森林防火指揮機構通報火險天氣情況。

        (7)嚴格控制野外用火活動,組織基層護林員和瞭望臺(哨)的瞭望員到崗,加強野外火源巡查、監測。

        (8)組織林區各類基層護林防火組織和有關防火責任單位,深入一線,進村入戶全面開展各項防火宣傳和加強火源管理。

        (9)組織所屬森林消防隊伍進入戒備狀態。縣、鄉專業(半專業)森林消防隊伍應集結待命,進一步落實撲火通訊、車輛、機具設備的準備到位。

        3.3.3 紅色預警響應

        3.3.3.1 啟動條件

        (1)森林防火期內,前期天氣連續3天晴天,氣象部門預報未來3天將連續出現5級高森林火險氣象等級。

        (2)森林防火期內,已啟動黃色或橙色預警應急響應,氣象部門預報未來5天將連續出現4級以上高森林火險氣象等級。

        (3)森林防火期內,前期天氣連續晴天,當日氣溫高于20℃、氣溫日較差在20℃以上、空氣最小相對濕度在55%以下、風力在3級以上,且氣象部門預報未來幾天將無有效降水。

        (4)森林防火期內,前期天氣連續晴天,且已啟動黃色或橙色預警應急響應,氣象部門預報未來2天內仍為晴天且氣溫高、晝夜溫差大、空氣干燥,同時,未來2天內有重大節日或活動,將使進山入林人員陡增。

        (5)其它需要啟動紅色預警應急響應狀況。

        符合上述條件之一時,啟動紅色預警應急響應。

        3.3.3.2 響應措施

        在橙色預警應急響應的基礎上,加強以下應急措施:

        (1)通過各種渠道廣泛將紅色預警信息向社會發布,并組織人員進村入戶宣傳。

        (2)市森林防火指揮機構、縣(市、區)人民政府立即發布禁火令,嚴禁林區一切野外用火。

        (3)市、縣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進入應急工作狀態,實行每日零火情報告和高火險天氣發布制度。

        (4)市、縣森林防火指揮部指揮長立即組織召開森林防火指揮部全體會議,分析轄區森林火險形勢,研究制定防控措施。

        (5)組織動員基層鄉鎮、林業站、森林公安和護林員,全面查禁林區野外用火行為;組織指揮部各成員單位深入包片責任區督查,抓好各項防撲火措施的落實。

        (6)基層護林組織及護林員全員到崗,加強野外火源巡查和林火監測,及時掌握火情和消除火災隱患。

        (7)各級森林消防隊伍進入臨戰狀態,縣、鄉專業(半專業)森林消防隊伍應集中食宿集結待命,村級群眾森林消防隊伍和應急森林消防隊伍嚴陣以待,全面落實應急救援力量和各類物資,及時果斷開展應急處置工作。各級人民政府積極協調當地駐軍(警)部隊,做好防撲火工作準備。

        3.4 預警響應后期處置

        3.4.1 預警響應結束

        由啟動預警應急響應的原機構決定結束響應。

        3.4.2 預警工作總結

        預警響應結束后,各級森林防火指揮機構要及時總結經驗教訓,提出改進措施,并由各縣(市)區匯總情況后書面報市森林防火指揮部。

        3.4.3 獎勵和處罰

        預警響應工作情況列入年度森林防火責任書執行情況考核內容。

        對在高森林火險期各項響應工作落實、措施有力的單位和個人,應當給予肯定和表揚;

        對違反有關規定或工作不力造成嚴重損失的,依法依規依紀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4、森林火災

        森林火災是失去人為控制,在林地內自由蔓延和擴展,對森林、森林生態系統和人類帶來一定危害和損失的林火行為,是一種突發性強、破壞性大、處置救助較為困難的自然災害。

        4.1 森林火災等級

        按照受害森林面積和傷亡人數,森林火災分為一般森林火災、較大森林火災、重大森林火災和特別重大森林火災。

        ⑴一般森林火災:受害森林面積在1公頃以下或者其他林地起火的,或者死亡1人以上3人以下的,或者重傷1人以上10人以下的;

        ⑵較大森林火災:受害森林面積在1公頃以上100公頃以下的,或者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的,或者重傷10人以上50人以下的;

        ⑶重大森林火災:受害森林面積在100公頃以上1000公頃以下的,或者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的,或者重傷5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

        ⑷特別重大森林火災:受害森林面積在1000公頃以上的,或者死亡30人以上的,或者重傷100人以上的。

        4.2 森林火災信息報告

        嚴格按照國家森林防火指揮部、國家林業局《森林火災信息報送處置暫行規定》(國森防〔20__〕6號)和福建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建立突發事件信息速報機制的通知》(閩政辦〔20__〕80號)要求,實行“有火必報”和“報撲同步”制度,及時、準確、規范報告森林火災信息,及時通報火災受威脅地區有關單位和相鄰行政區域森林防火指揮機構。

        森林火災信息報告內容包括火災發生的地點(包括經、緯度)、起火時間、起火原因、組織撲救情況(出動的撲火隊伍與人數、現場指揮員姓名職務等)、火場適時情況(火線、火點、火焰及火場天氣、林地植被、地型地貌等)、損失情況(火場面積、受害森林面積、人員傷亡情況等)以及火場附近是否有軍事等重要設施、村莊、施工點、風景區或自然保護區等等。

        對以下森林火災信息,應立即逐級上報情況,緊急情況下也可越級上報,市森林防火指揮部接到報告后,立即向市委、市政府和省森林防火指揮部報告,必要時向毗鄰的市、縣(區)通報并及時通報市內各相關單位和部門:

        (1)重大、特別重大森林火災;

        (2)造成1人以上死亡或者3人以上重傷的森林火災;

        (3)威脅居民區或軍事等重要設施的森林火災;

        (4)市際交界地區發生危險性大的森林火災;

        (5)發生在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國家級森林公園、國家級風景名勝區等重點區域或部位的森林火災或距離以上區域5公里內的森林火災;

        (6)12小時尚未撲滅明火的森林火災;

        (7)需要省、市支援撲救的森林火災;

        (8)其他需要報告的森林火災。

        5 森林火災應急響應

        5.1 分級響應

        根據森林火災發展態勢,按照分級響應的原則,及時調整撲火組織指揮機構和力量。火災發生后,村(居)組織和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以及縣級森林防火指揮機構應第一時間采取措施,做到打早、打小、打了。

        初判發生一般森林火災,村(居)組織和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立即啟動應急響應,把火災撲滅在初始狀態;初判發生較大森林火災,縣級森林防火指揮機構負責響應,組織指揮火災撲救;初判發生重大、特別重大森林火災,分別由市級、省級森林防火指揮機負責指揮;必要時,可對響應層級進行調整。

        5.2 響應措施

        森林火災發生后,各級各部門根據工作需要,組織采取以下措施:

        5.2.1 火災安全撲救

        立即組織森林消防隊伍趕赴現場處置,實施科學組織指揮、重兵撲救和安全高效的策略,力爭將火災撲滅在初始階段。

        火災發生后,火災所在村(居)主任或支部書記立即召集調遣并指揮村(居)群眾森林消防隊伍,第一時間趕赴現場撲打初發火,實現打早打小的目的,同時防止群眾無序、無組織撲火。

        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接到火災報告后,應立即集結鄉級半專業森林消防隊伍和群眾森林消防隊伍,迅速趕赴現場施救,并迅速弄清火場火勢和火場基本情況,立即報告縣級森林防火指揮部。

        縣級森林防火指揮機構接到報告后,要緊急收集火場火情信息,及時集結縣級專業(半專業)森林消防隊伍,實施重兵撲救,快速、安全、有效撲滅火災。根據火場態勢和撲救需要,及時向市森林防火指揮部申請武警福州森林大隊實施增援行動。必要時,組織協調當地解放軍、武警部隊、民兵預備役部隊、公安消防部隊等救援力量參與撲救。不得動員或組織老弱病殘人員、孕婦和未成年人以及其他不適宜參加森林火災撲救的人員參加撲救工作。對發生在縣、市和臨近自然保護區邊界、重大火險區域等重要區域的火災,應立即向有關領導、上級森林防火指揮機構以及相關單位和部門報告,以便統一協調組織撲救力量。各撲火力量在前線指揮部的統一調度指揮下,明確任務分工,落實撲救責任。

        在實施火災撲救過程中,要以人為本、安全撲救,嚴防人員傷亡事故發生。

        5.2.2 領導靠前指揮

        各級領導要迅速到達火場,靠前指揮滅火工作。

        火災發生后,鄉(鎮)政府或街道辦事處包村(居)領導、分管和主要領導立即到場組織指揮撲救;明火持續2小時尚未撲滅的,區政府領導到場指揮撲救;明火持續6小時尚未撲滅的,縣(市)政府領導、區政府主要領導到場指揮撲救;明火持續12小時尚未撲滅的,縣(市)政府主要領導到場指揮撲救,市林業局領導立即趕赴現場指導撲救;明火持續15小時尚未撲滅的,市林業局主要領導立即趕赴現場指導指揮撲救;明火持續18小時尚未撲滅的,或火災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上30人以下重傷的,或森林受害面積達100公頃以上的,或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國家級森林公園、國家級風景名勝區以及大面積生態公益林內發生森林火災5小時未撲滅的,市政府分管領導到場指揮撲救;火災延燒40小時尚未撲滅的,或火災造成10人以上死亡或30人以上重傷的,或森林受害面積達200公頃以上的,或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國家級森林公園、國家級風景名勝區以及大面積生態公益林內發生森林火災10小時未撲滅的,市政府主要領導到場指揮。

        使用武警森林部隊或當地駐軍(警)部隊滅火的,縣級領導要到場指揮。

        全市境內同時發生兩起及以上明火持續6小時尚未撲滅的森林火災,市林業主管部門分管領導或主要領導要在市森林防火指揮中心協調指揮;24小時內全市發生10起以上或某縣域發生5起以上森林火災且大部份未撲滅的,市政府分管領導要在市森林防火指揮中心協調指揮;24小時內全市發生20起以上或某縣域發生10起以上森林火災且大部份未撲滅的,市政府主要領導要在市森林防火指揮中心協調指揮。

        5.2.3 轉移安置人員

        當居民點、人員密集區受到森林火災威脅時,及時采取有效阻火措施,制定緊急疏散方案,有組織、有秩序地及時疏散居民、受威脅人員,確保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妥善做好轉移群眾安置工作,確保群眾有飯吃、有水喝、有衣穿、有住處和必要醫療保障。

        5.2.4 救治傷員

        迅速將受傷人員送醫院治療,必要時對重傷員實施異地救治。視情派出衛生應急隊伍趕赴火災發生地,成立臨時醫療點,實施現場救治和傷員后送。

        5.2.5 善后處置

        做好遇難人員的善后工作,撫慰遇難者家屬。對因撲救森林火災負傷、致殘或者死亡的人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醫療、撫恤。

        5.2.6 保護重要目標

        當軍事設施、核設施、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設備、輸油氣管道等重要目標物和重大危險源受到火災威脅時,迅速調集專業隊伍,通過開設隔離帶等手段,全力消除威脅,確保目標安全。

        5.2.7 維護社會治安

        加強火災受影響區域社會治安管理,嚴厲打擊借機盜竊、搶劫、哄搶救災物資、傳播謠言等違法犯罪行為。在重要場所加強治安巡邏,維護社會穩定。

        5.2.8 火場清理

        森林火災撲滅后,組織撲火人員做好余火清理工作,劃分責任區域,并留足人員看守火場。經檢查驗收,達到無火、無煙、無氣后,撲火人員方可撤離。

        5.2.9 發布信息

        通過授權發布、發新聞稿、接受記者采訪、舉行新聞發布會和專業網站、官方微博等多種方式、途徑,及時、準確、客觀、全面向社會發布森林火災和應對工作信息,回應社會關切。發布內容包括起火時間、火災地點、過火面積、損失情況、撲救過程和火案查處、責任追究情況等。

        5.2.10 應急結束

        在森林火災全部撲滅、火場清理驗收合格、次生災害后果基本消除后,由啟動應急響應的原機構決定終止應急響應。

        5.3 市級層面應對工作

        森林火災發生后,根據火災嚴重程度、火場發展態勢和當地撲救情況,市級層面應對工作設定IV級、Ⅲ級、Ⅱ級、Ⅰ級四個響應等級。Ⅰ級為最高等級。

        5.3.1 IV級響應

        5.3.1.1 啟動條件

        (1)明火持續12小時尚未撲滅且火勢仍未被有效控制的;

        (2)發生1人死亡或5人以下重傷且明火尚未撲滅的;

        (3)發生在敏感時段、敏感地區,8小時尚未撲滅明火或火場邊緣距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國家級森林公園、國家級風景名勝區或大面積生態公益林區5公里且火勢有進一步擴大危險的;

        (4)同時發生3起以上危險性較大的森林火災。

        符合上述條件之一時,啟動IV級響應。

        5.3.1.2 響應措施

        (1)市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進入應急狀態,及時調度火情信息,研判火情發展態勢,督促事發地政府做好火災撲救工作。

        (2)市林業局領導帶領工作組趕赴火場,加強對火災撲救工作的指導。

        (3)根據需要調動武警福州森林大隊進行支援。

        (4)視情發布高森林火險預警信息。

        5.3.2 Ⅲ級響應

        5.3.2.1 啟動條件

        (1)明火持續15小時尚未撲滅且撲救較困難的;

        (2)發生3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下重傷且明火尚未撲滅的;

        (3)初判受害森林面積達到1000畝以上的;

        (4)發生在敏感時段、敏感地區12小時尚未撲滅明火或火場邊緣距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國家級森林公園、國家級風景名勝區或大面積生態公益林區3公里且火勢有進一步擴大危險的;

        符合上述條件之一時,啟動Ⅲ級響應。

        5.3.2.2 響應措施

        (1)市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及時調度了解森林火災最新情況,研究火災撲救措施;

        (2)市林業局主要領導帶領工作組趕赴火場,協調、指導火災撲救工作。

        (3)向有關部門及駐軍通報火險形勢,組織協調軍警地撲火力量參加火災撲救。

        (4)武警福州森林大隊參加火災撲救并做好后續增援工作。

        (5)市氣象局提供天氣預報和天氣實況服務,做好人工影響天氣作業準備。

        (6)根據需要請求省森林防火指揮部支援。

        5.3.3 Ⅱ級響應

        5.3.3.1 啟動條件

        (1)火災延燒18小時尚未撲滅且火勢有進一步擴大危險的;

        (2)火災造成10人以下死亡或30人以下重傷的;

        (3)初判受害森林面積達100公頃以上且火勢仍未有效控制的;

        (4)24小時內全市發生10起以上或某縣域發生5起以上森林火災且大部份未撲滅的;

        (5)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國家級森林公園、國家級風景名勝區或大面積生態公益林內發生森林火災,5小時火勢仍未有效控制的。

        符合上述條件之一時,啟動Ⅱ級應急響應。

        5.3.3.2 響應措施

        在Ⅲ級響應的基礎上,加強以下應急措施:

        (1)市森林防火指揮部組織有關成員單位開展火情會商,分析火險形勢,研究撲救措施及保障工作。

        (2)市政府分管領導帶領有關部門和專家組成工作組趕赴火場,協調、指導火災撲救工作。

        (3)組織調動武警福州森林大隊、地方森林消防隊、解放軍、武警內衛和公安消防部隊等力量參加火災撲救。

        (4)根據需要向省森林防火指揮部請求調派武警福建省森林總隊跨區域支援和調派森林航空消防飛機參加撲救。

        (5)配合省森林防火指揮部火場工作組開展相應工作。

        (6)根據火場氣象條件,指導督促開展人工影響天氣作業。

        (7)做好撲火物資調撥、衛生應急隊伍增援等工作,督促各項保障措施的落實。

        (8)協調媒體加強撲火救災宣傳報道。

        5.3.4 Ⅰ級響應

        5.3.4.1 啟動條件

        (1)火災造成10人以上死亡或30人以上重傷;

        (2)森林受害面積達200公頃以上且火勢仍未有效控制的;

        (3)火災延燒40小時尚未撲滅且火勢有進一步擴大危險的;

        (4)24小時內全市發生20起以上或某縣域發生10起以上森林火災且大部份未撲滅的;

        (5)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國家級森林公園、國家級風景名勝區或大面積生態公益林內發生森林火災,10小時火勢仍未有效控制的。

        符合上述條件之一時,啟動I級響應。

        5.3.4.2 響應措施

        市森林防火指揮部設立火災撲救、人員轉移、應急保障、宣傳報道、社會穩定等工作組(各工作組組成及職責分工見附件2),組織實施以下應急措施:

        (1)市政府組織召開森林防火工作緊急會議,會商火情,分析火險形勢,研究撲救措施及保障工作;

        (2)市政府主要領導帶領工作組趕赴火場,協調、指導火災撲救工作。

        (3)在省或國家森林防火指揮部工作組指導下制定并組織實施森林火災撲救方案,落實相應工作。

        (4)根據實際需要,增調解放軍、武警、公安、專業森林消防隊及民兵、預備役部隊等跨區域參加火災撲救工作;請求增調航空消防飛機等撲火裝備及物資支援火災撲救工作;

        (5)請求省安排生活救助物資以及撲火物資、機具支援火災撲救工作,增派衛生應急隊伍做好傷員救治,協調轉移受威脅群眾。

        (6)組織搶修通信、電力、交通等基礎設施,保障應急通信、電力及救援人員和物資交通運輸暢通。

        (7)加強重要目標物和重大危險源的保護,防范次生災害。

        (8)進一步加強氣象服務,組織實施人工影響天氣作業。

        (9)及時提供森林火災信息,收集分析輿情,協調指導森林火災撲救宣傳報道及輿論引導工作。

        (10)決定森林火災撲救其他重大事項。

        6 后期處置

        6.1 火災評估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林業主管部門應當會同有關部門及時對森林火災發生原因、肇事者、受害森林面積和蓄積、人員傷亡、其他經濟損失等情況進行調查和評估,向當地人民政府提出調查報告;當地人民政府應當根據調查報告,確定森林火災責任單位和責任人。

        6.2 工作總結

        撲火工作結束后,火災發生地縣級人民政府,應認真總結原因教訓,提出改進措施。市森林防火指揮部應及時向市人民政府上報重大、特別重大森林火災處置情況總結報告。

        6.3 獎勵與責任追究

        對在高森林火險預警響應和撲救森林火災中表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可以由森林防火指揮機構給予表彰和獎勵;對在撲救森林火災中犧牲的人員撫恤和須追認烈士的,依據國家相關規定,由地方民政部門和部隊系統辦理。

        違反《森林防火條例》和《福建省森林防火條例》規定,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森林防火指揮機構、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林業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及其工作人員,由其上級行政機關或者監察機關責令改正;情節嚴重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火災肇事者的責任追究,由當地司法機關依法處理。對火災評估為造成特別重大損失的,或發生人員死亡的,當地林業主管部門應即時提請當地檢察機關提前介入。

        7 綜合保障

        7.1 隊伍保障

        7.1.1 護林員隊伍保障

        森林、林木、林地的經營單位(個人)以及農村集體所有的森林、林木、林地應配備護林員巡護森林,宣傳森林防火工作,管理野外用火,及時報告火情并參與組織撲救,協助有關部門調查森林火災案件。

        7.1.2 撲火隊伍保障

        (1)專業武裝力量森林消防隊:由武警福州森林大隊組成,主要擔負福州境內森林火災預防、撲救和其它森林資源保護任務。武警福州森林大隊實行武警部隊和林業主管部門雙重領導體制,由武警福建省森林總隊對其軍事、政治、后勤工作實施統一領導,市林業主管部門負責其業務工作。平時,部隊開展專業訓練,組織戰法研究,加強滅火裝備建設,打牢遂行任務能力基礎。防火期,部隊根據福州森林火險等級及時轉換戰備等級,做好快速滅火、連續滅火和增援滅火準備。

        (2)地方專業森林消防隊:以森林火災預防、撲救為主,有較為完善的硬件設施和撲火機具裝備,人員相對固定,有穩定的經費,防火期集中食宿、準軍事化管理,組織嚴密、訓練有素、管理規范、裝備齊全、反應快速,接到撲火任務后能在10分鐘內集結,且出勤率不低于90%。

        地方專業森林消防隊伍以縣級單位進行建設。有森林防火任務的縣級人民政府,應根據林地面積、火險等級組建不同規模的專業森林消防隊伍,詳見附件3。

        (3)地方半專業森林消防隊:以森林火災撲救為主,預防為輔。每年進行一定時間的專業訓練、有組織、有保障,人員相對集中,具有較好的撲火技能、裝備。在防火高火險期集中食宿,準軍事化管理。接到撲火任務后能在30分鐘內完成集結,且出勤率不低于80%。

        半專業森林消防隊伍以鄉(鎮)級單位進行建設。每個有森林防火任務的鄉(鎮、街),必須根據林地面積和所處縣級火險區等級以及當地森林防火的實際需要,組建15—30人的半專業森林消防隊。

        (4)應急森林消防隊:主要由解放軍、武警(森林武警除外)、預備役部隊、公安民警等組成,參加當地森林火災應急處置。經過必要的撲火技能訓練和安全知識培訓,具有較強的森林火災撲救能力。接到撲火任務后,能按預案快速出動。

        應急森林消防隊伍分市、縣分級建設。福州市人民政府組建100人以上的應急森林消防隊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組建不少于200人的應急森林消防隊伍。

        (5)群眾森林消防隊: 以機關、企事業單位干部、職工以 及林區村(居)民中的青壯年為主,配備一定數量的撲火裝備,經過森林防撲火業務知識培訓,主要承擔初始森林火災撲救、火場向導、運送撲火物資、提供后勤服務、參與清理和看守火場等任務。

        群眾森林消防隊伍由鄉、村分別建設。有森林防火任務的鄉應根據當地防撲火需要,組建15人左右以機關、企事業單位干部、職工為主體的群眾森林消防隊;有森林防火任務的行政村必須組建1支10—20人以當地青壯勞力為主體的群眾森林消防隊。

        7.2 通信與信息保障

        各級人民政府要建立健全森林防火應急通信保障體系,配備與撲火需要相適應的通信設備,通信保障部門應保障在緊急狀態下撲救森林火災時的通信暢通。林業、氣象等部門及時提供天氣形勢分析數據、衛星林火監測云圖、火場實況圖片圖像、電子地圖及火情調度等信息,為撲火指揮提供輔助決策支持。

        7.3 給養保障

        應急食品、藥品及其它后勤物資,由火災發生地人民政府統一組織協調提供保障。

        7.4 撲火物資保障

        日常地方專業(半專業)森林消防隊每隊至少配有風力(水)滅火機10臺、滅火水槍10支、油鋸2臺、點火器2個、組合工具10套以及其他滅火設備,保證人手有一件撲火機具。群眾森林消防隊員應配備阻燃服裝、作訓服、防扎鞋、阻燃手套等以及必要的撲火和清理火場的工具。

        7.5 儲備物資保障

        各級人民政府要加強森林防火物資儲備庫建設,儲備撲火機具、防護裝備和通信器材等物資,用于撲火需要。主要物資儲備標準見附件4。

        7.6 資金保障

        鄉鎮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將防火宣傳、護林員工資、撲火隊員工資、撲火物資儲備等費用納入本級財政預算,保障森林防火所需支出。

        根據《福州市人民政府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相關條款規定,特別重大森林火災應急準備和救援工作所需要資金,列入各級政府年度財政預算,由公共財政應急準備資金支出。

        8 附則

        8.1 市界森林火災

        當發生福州市界外火燒入或市內火燒出情況時,遵循聯防原則,實事求是報告火情信息,安全撲滅界內火,積極支援撲救界外火。

        8.2 以上、以內、以下的含義

        本預案所稱以上、以內包括本數,以下不包括本數。

        8.3 預案管理與更新

        預案實施后,市林業局會同有關部門組織預案宣傳、培訓和演練,并根據實際情況,適時組織進行評估和修訂。縣級人民政府結合當地實際制定森林火災應急預案,鄉級制定森林火災應急處置辦法。

        8.4 預案解釋

        本預案由市林業局負責解釋。

        8.5 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辛興鎮森林防火的應急預案 篇26

        為了保護森林資源安全,有效預防、控制和撲救森林火災,及時處置火災事故,根據《森林法》、《森林防火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我辦實際情況,特制定防火期防火預案如下:

        一、森林防火期

        森林防火期分為兩個階段。第一階段為1月1日至5月31日,第二階段為6月1日至12月31日,其中森林防火戒嚴期以上級規定為準,另行通知。

        防火期內總體要求是:加強領導、強化宣傳、健全制度、完善預案、明確責任、措施到位。

        目標任務:

        1、全年度無森林火警、火災發生。

        2、依法有效控制野外違規用火行為。

        3、提倡文明祭祖,防止因燃放爆竹、燒紙錢、上香等行為引發火災事故。

        二、具體工作安排

        (一)健全組織,加強領導,進一步完善森林防火責任制

        1、森林防火指揮部組成:

        組 長:

        常務副組長:

        副組長:

        護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設在農業服務中心,呂杰任辦公室主任,由曾江彥、王松負責具體辦公。

        2、護林防火指揮部職責

        (1)負責全鄉森林防火工作的檢查、監督及指導等。

        (2)統一部署、調度、指揮全鄉森林火災的撲救工作。

        (3)決定有關森林防火工作的其他重大事項。

        3、辦事處森林防火指揮部在春節前、清明節前和五一節前召開三次會議,專題部署森林防火工作。森林防火期內辦事處森林防火指揮部將不定期到各村、各單位進行檢查督導,加強各項森林防火措施落實。對檢查措施不到位的村莊和單位,責令限期整改,直至達到上級的要求為止。

        (二)強化宣傳教育

        充分利用廣播、宣傳車、標語、宣傳欄、森林防火宣傳牌、手機短信等形式加強對《森林防火條例》、和縣政府發布的“禁火令”的宣傳,提高群眾的森林防火意識,堅決杜絕燒荒、燒田埂草等野外用火。防火期內宣傳車堅持每天深入各村進行宣傳廣播,以加大防火宣傳的力度。同時與各村黨支部、村委會及相關單位簽訂《護林防火責任狀》,明確護林防火責任。

        1、辦事處及時召開森林防火動員大會,全面部署今年的森林防火工作。

        2、要求各村深入農戶向村民廣泛宣傳森林防火法律、法規和市、縣、鄉森林防火規定,以及典型案例,以達到家喻戶曉、人人皆知的宣傳效果。

        3、各村(居)組織宣傳車到各村進行巡回宣傳,做到每個組都要宣傳到位,宣傳的內容主要有縣政府制定的禁火令和其他森林防火規定。

        4、在學校開展以“五個一活動”為主要內容的森林防火教育活動。“五個一活動”即上一堂森林防火知識課、出一期森林防火班報、刷一條森林防火標語、做一次對鄰居的森林防火教育、發一封致全體學生及家長信。

        (三)依法治火,嚴格管理,加大森林防火巡查力度:

        1、在森林防火戒嚴期內,林業站和公安派出所(含林派)組成森林防火巡邏隊,兩個部門要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嚴肅查處各種違規野外用火,嚴格執行《森林防火條例》,決不姑息遷就,從源頭上清除各類火災隱患。

        2、辦事處林業站要充分發揮護林聯防隊伍作用,合理安排調度專業護林員對所管轄的責任區實行全天候巡查,要保證每個自然村有人巡查,不留真空、不留死角,并實行24小時監控,一旦發現野外違規用火時應及時制止,并及時上報鄉林業站依法予以嚴肅處理。對護林員隊伍的管理,嚴格執行獎懲措施,并督促其認真履行崗位責任,加強路段巡查,確保防火安全。

        3、嚴格監督考核機制,辦事處將各村的森林防火工作納入全鄉農村工作考核內容之一,并與村主要干部領導工作掛鉤,同時要求各村對村級兩委成員和黨員、村民代表也要制定相應的獎懲措施,以此加強全鄉森林防火工作任務的落實。

        4、要突出重點實施分類管理。“重點”即重點時段、重點區域、重點人群。重點時段指:進入森林防火期,天氣持續無雨,火險等級居高不下的時段;冬至、春節、清明等節日,早上4點至晚上8點。重點區域指:田邊、路邊、山邊、果園邊、公墓區等。重點人群指:老、弱、病、殘、癡、呆和未成年人及外來乞討人員。進入防火期后,對重點時段實施重點安排,重點管理;對重點區域實行全天候巡查;對重點人群及公墓區全面摸排,建立檔案,明確監護人和村聯系人,實行鄉、村、監護人三級監管。

        (四)完善預案,不斷增強森林火災的撲救能力

        各村、各林業單位要完善森林火災撲救預案。要求預案切實可行操作性強,并通過各種形式廣泛宣傳,建立快速反應機制。

        (五)加強隊伍建設

        1、護林聯防隊伍建設。建立護林聯防隊伍,以辦事處治安巡邏隊為主,各村、各林業單位實行聯防聯動,一旦發生火警,聯防隊迅速出動。

        2、撲火專業隊建設。成立由機關干部、各村撲火隊組成共50人的撲火專業隊,辦事處直各部門20人組成的撲火預備隊,各村應成立10-15人的撲火預備隊。辦事處機關干部在防火期內,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嚴格按照省森林消防專業隊伍建設與管理規定的要求,做到組織、機具、通訊、車輛、保障五落實,在森林防火戒嚴期內集中管理,集中培訓、演練,隨時應對突發森林火災。

        3、巡邏隊的建設。在森林防火期內成立由派出所、林業站、辦事處直機關等部門組成的森林防火巡邏隊保證全天候對轄區內進行巡查。

        4、做好撲火物資準備。辦村兩級配備必要的撲火工具,林業站森林防火器材庫要有專人保管各種滅火器材,定期維修保養,并備足各類機械用油。

        (六)加強信息溝通

        辦事處防火指揮部辦公室要加強與各村、各部門、各成員單位的聯系溝通,及時掌握信息,為領導提供有效可靠的第一手資料,并安排好值班,全部機關干部、各單位各村一把手手機保證24小時通訊暢通。

        (七)后勤保障

        辦事處將給每個撲火隊員統一配備食品包一個,其中包括2個面包,1盒餅干,2瓶礦泉水。同時,各部門、各單位、各村莊接到撲火命令后,要立即做好車輛、食品、飲用水、照明工具等撲火必需品的準備工作,確保后勤保障工作及時到位。

        (八)落實領導帶班和值班制度

        防火期內,辦事處護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建立24小時值班和領導帶班制度,配備值班車輛,不得空崗、脫崗。全體機關干部要按照防火值班表按時值班,24小時開機,確保晝夜通訊暢通。全體機關干部職工一律住在辦事處。

        (九)實行防火期內每日火情報告制度

        防火期內各村每天14:00點和17:00點向辦事處防火指揮部報告情況。報告內容為:有無火情發生、火情起數、起火時間、過火面積、損失及傷亡情況。不得遲報、瞞報。對遲報、瞞報的要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十)撲救工作

        1、撲救預案的啟動。接到火情報告后,森林防火指揮部要立即啟動撲救預案。辦事處森林防火指揮部成員要立即到達火場,了解和掌握火情,組織指揮撲救,并視情況向縣森林防火指揮部領導匯報。主要領導要在第一時間親臨火場,組織安排撲救工作。對預計火情可能蔓延至其他鄉或林區的,要快速通報其他鄉或林區單位做好相關準備工作。對其他鄉鄉涉及我辦的火災也要立即啟動撲救預案組織撲救。

        2、撲火隊伍的調用。發生森林火災,在立即向縣護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報告的同時,迅速調動辦事處撲火專業隊、預備隊在第一時間趕到火災現場,并根據火情,適時組織轄區內企事業單位、村級撲火預備隊等一切可以調動的力量進行撲救,確保“打早、打小、打了”。火情發生時,撲火隊接到命令后必須在15分鐘內集結完畢,統一乘車出發。因特殊情況不能隨隊出發的,必須在最短的時間內趕往現場,并迅速投入撲救。凡行動遲緩、貽誤戰機,造成不良影響的,堅決予以嚴肅處理。

        3、臨時指揮機構的設立。火災現場成立臨時指揮部,負責撲救工作的全面指揮協調,同時成立指揮所,由指揮部臨時任命的指揮員進行現場指揮,負責火災現場的撲救工作。臨時指揮所和指揮部要隨時保持聯絡暢通。

        4、安全保障。街道、村級撲火隊及預備隊在火災現場要服從指揮部的統一調度指揮,嚴禁擅自行動,確保人身安全。到達火場要安排所在村莊熟悉地形人員給撲火隊帶路。

        (十一)火場清理及善后工作

        1、明火撲滅后,各撲火隊帶隊領導要及時清點撲火隊的隊員,并向護林防火指揮部報告,同時組織人員清理火場。

        2、火災撲滅后,要安排足夠的人員對火災現場進行清理留守,留守時間為2-3天,經辦事處森林防火指揮部同意后,留守人員方可撤離,以防死灰復燃。

        3、按照林業技術規程要求,適時完成火燒跡地的更新造林任務,由農業服務中心負責檢查驗收。

      辛興鎮森林防火的應急預案 篇27

        為了有效預防和撲救森林火災,保護生態安全,促進生態文明,進一步提高我鎮森林防火工作的能力,確保全鎮森林資源安全,根據廣東省森林防火條例》、《韶關市野外用火管理條例》結合本鎮森林防火工作實際,制定本應急預案。

        一、指導原則

        森林防火工作,貫徹“預防為主,積極消滅”的方針,遵循“以人為本,科學撲救”的原則。確定最佳撲救方案,快速調動有效的撲火力量,力爭在最短時間內,指揮最有力的撲火隊伍到達火災現場,組織撲救森林火災的目的。

        二、啟動條件

        凡屬以下森林火情,均啟動本預案。由鎮森林防火指揮部全權指揮撲救,各村委會、鎮直各單位和森林經營單位必須無條件服從,并按指令組織實施。

        1、三級風以上,發生在重點火險區內的;

        2、大風天氣火勢難以控制的;

        3、已有明火在林地內燃燒的;

        4、燃燒時間在半小時以上的;

        5、簡單人力撲救無效的;

        6、需請求鎮撲火隊伍和友鄰村委會協助支援的.。

        三、啟動程序

        各村發生火警火災時應嚴格按照火警、火災報告制度逐級上報,禁止越級上報。

        1、各村凡發生上述火情的,應立即向鎮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報告,不得延誤。

        2、鎮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值班人員接到報告后,要立即向帶班領導及有關負責人報告,并做好記錄。

        3、帶班領導及有關負責人要快速了解和掌握具體情況并立即組織鎮撲火隊員趕赴現場進行撲救,同時要及時向縣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報告。

        4、隨時了解掌握火場情況,為領導決策做好各項工作。

        5、切實抓好善后處理及總結工作。

        四、組織機構和職責

        (一)鎮森林防火指揮部職責

        鎮森林防火指揮部總指揮由鎮長張國平同志擔任,劉道城(黨委副書記)同志任副總指揮,鎮班子成員、鎮林業站負責人及各村(居)委會書記(主任)為成員;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負責全鎮森林防火的日常工作。各村也要成立村級森林防火工作領導小組,并制定村級防火應急預案。

        工作職責:

        ①負責信息傳遞,排查隱患;

        ②實施森林防火各項應急措施;

        ③發布同級政府及上級有關森林防火禁令、指示、通知、通告;

        ④統一調度有關方面的人員、設備、物資、能源、組織做好森林防火;

        ⑤向縣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及時報告火情;

        ⑥做好受災群眾思想工作及善后處理工作。

        (二)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職責

        鎮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設在鎮林業站。由兼任辦公室主任(聯系電話:),為成員。

        工作職責:

        ①及時掌握全鎮森林防火動態及火災情況;

        ②督促檢查各村委會、森林經營單位森林防火應急預案的制定實施情況;

        ③貫徹執行鎮森林防火指揮部關于森林防火的各項工作決策;

        ④協調各村委會、各森林經營單位組織森林防火工作;

        ⑤負責處理各有關森林防火的日常工作。

        五、應急反應

        1、接警、報警

        凡發生本預案啟動條件之一情況的,應立即上報鎮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辦公室值班人員接到森林火情報告后,要立即向帶班領導報告,同時要認真做好記錄。

        2、啟動預案、設立前線指揮部

        鎮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帶班領導及防火負責人接到值班員報告后,要迅速了解火場態勢,組織鎮撲火隊員做好應急措施準備,必要時立即成立前線指揮部,以便加強火場指揮,協助督察火場撲救工作,同時要及時向縣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報告。

        3、撲火力量的組織、調動

        由鎮森林防火指揮部召集成員會議,聽取火情匯報,制定撲火方案及撲救措施;下達撲火命令,組織調動撲火力量和撲火物資,鎮撲火隊伍在森林防火期間要隨時處于備戰狀態,一旦有令,立即出擊。要服從命令,聽從指揮,不準各行其事,對參加撲救森林火災有功單位和個人,根據《廣東省森林防火條例》的規定予以表彰和獎勵。

        4、撲火原則及安全保障

        要精心組織,全面部署,周密安排,講究戰術,科學撲救,集中優勢兵力打殲滅戰,立足“打早、打小、打了”。要指派有實戰經驗的人員到一線指揮撲火,堅持以人為本的原則,嚴禁老、弱、病、殘、幼人員參加撲火。

        5、后勤保障

        各村及有關單位,要做好撲火戰斗的后勤保障計劃,保證撲救火災的需要。各村、各單位要協同作戰,做好撲救火災的各項準備。派出所要維護好火場的治安管理,及時查處森林火災案件;衛生院要做好醫療救護工作。

        6、善后處理

        森林火災撲滅后,除部分人員看守火場外,要及時組織撲火隊伍撤離火災現場。撲救工作結束后,由鎮森林防火指揮部組織有關部門參加的聯合調查組,負責火案調查,核實受災損失,核算撲火費用,提出對火災肇事者的處理意見等善后處理工作,鎮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寫出調查報告及時上報縣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同時要組織做好撲救森林火災的總結工作。表彰對撲救火災有突出貢獻和顯著成績的單位和個人,處理有關責任人員。

      辛興鎮森林防火的應急預案 篇28

        為積極防范和有效處置森林火災,確保中秋節、國慶節、秋冬季期間森林防火安全,特制定本預案。

        一、適用時間

        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4月1日

        二、預防措施

        (一)預警監測

        1、認真落實森林防火值班值守工作,加大森林火險巡查力度。

        2、對省、市反映的火情監測衛星熱點,及時組織實地核查,1小時內反饋市防火辦。

        (二)火源管理

        1、嚴格落實省森林防火總指揮部、省公安廳、省林業局《關于禁止在森林防火區野外用火的通告》,嚴禁一切野外用火。

        2、從20xx年9月20日至20xx年12月31日,全面停止煉山等特殊用火的'審批,所有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形式開展野外用火。

        3、加強野外火源巡查,護林員等要合理安排交接班時間,確保24小時有人在崗在位;鎮、村干部要深入村組和重點地段督促檢查。

        4、加強對癡呆傻等特殊人群的管理,明確監護人員和監護責任,同時加強對從事農耕進山人員的宣傳和管理。

        (三)督導檢查

        1、以村委會為單位開展森林防火專項檢查,確保山頭地塊責任到人,火災隱患排查不留死角。

        2、鎮掛村領導駐村干部要深入責任片區開展檢查督導,督促責任片區落實各項部署和防范措施。

        (四)應急準備

        1、各村委會要修訂和完善各自中秋、國慶節、秋冬季期間森林防滅火應急預案,切實增強預案的針對性、操作性和實用性,充實物資,確保撲火需要。

        2、各級森林防火責任人必須堅守崗位,鎮主管、分管林業領導、林辦主任、村委會主要領導、責任段責任人、村、組護林員無特殊情況不得外出,并確保24小時信息暢通。

        3、鎮半專業撲火隊及各村委會撲火分隊要24小時集中待命,確保一有火情能快速出動。

        4、堅持24小時領導帶班的值班和災情信息報告制度,嚴格遵守森林防火各項工作紀律,確保信息暢通。

        三、應急處置

        (一)火情調度

        1、實行火情零報告制度。各村委會每天16:30前向鎮防火辦報告當日值班情況,遇有火災立即上報。

        2、強化火情調度。各村委會發生森林火災必須立即上報鎮防火辦,嚴禁遲報、瞞報、謊報;火災撲救情況每兩小時報告一次,重要情況隨時報告。

        (二)撲火原則

        1、以半專業隊伍為主。森林火災發生后立即調派半專業森林消防隊和村級撲火分隊進行撲救,力爭第一時間有效處置火災;當地撲火力量不足時,應當及時向鎮防指申請支援,鎮防指將酌情派毗鄰村撲救力量進行支援。

        2、靠前統一指揮。森林火災發生后,村委會負責人必須第一時間趕赴火災現場靠前指揮,鎮領導到場后交由鎮領導指揮,所有撲火力量必須堅決服從撲火前線指揮部的統一指揮。

        3、堅持安全第一。優先保護居民點和重點目標、重要設施的安全,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確保撲火人員安全。

        (三)撲火力量

        優先使用當地撲火力量。撲火以鎮半專業隊和村撲火分隊為第一梯隊,以毗鄰村撲火分隊為第二梯隊。

        (四)火場指導

        對2小時尚未撲滅明火或發生在敏感地區的重要森林火災,鎮森林防火指揮部將根據情況上報xx市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

        各村委會中秋、國慶兩節暨秋冬季期間森林防滅火應急預案在9月30日前報鎮林辦備案。

      辛興鎮森林防火的應急預案 篇29

        一、指導思想

        突出森林資源管護重點,狠抓源頭管理,以落實“五禁”決定為主要工作手段,以野外火源管理和禁止亂伐濫采為重點,全面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和國務院頒布的《森林防火條例》以及國家、省、市、縣森林防火工作會議及相關文件精神,確保全鎮范圍內不發生森林火災和亂伐濫采,切實把森林資源管護工作抓到實處,抓出實效,切實保護人民生命財產和生態環境安全,為全鎮經濟建設生態屏障。

        二、工作重點

        (一)全面開展打擊盜伐、濫伐林木行動。行動措施:各村(居)及時對照林木采伐許可證查采伐數量、范圍是否相符,并提出查處意見。對濫伐林木的要做到及時上報,協助林業執法部門統一處理。

        (二)全面開展打擊非法占用林地行動。行動措施:對全鎮所有擅自改變林地用途,重點是占用林地亂建房、亂修路、毀林開墾等占用林地行為,及時上報和協助林業執法部門查處。

        (三)完善各項林政管理機制,構建森林資源保護網絡。要全面落實“五禁”巡查網格化制度,鎮主要領導負總責,分管領導具體抓,各村(居)駐村領導為所包村(居)第一責任人,村(居)支部書記和村(居)委會主為直接責任人,要全面落實鎮黨委、政府-村(居)委會-村(居)民小組森林資源保護和防火責任制,層層簽訂責任書,將任務落實到組、地塊,責任落實到個人。對出現的問題和不足要引起高度重視,采取有效措施及時查缺補漏,建立健全保護發展森林資源目標責任制,并納入各村(居)考核重要內容,形成政府主導、村(居)組參與、部門協作的聯動機制,構建森林資源保護網絡。

        (四)加強火情預警做好護林防火。各村(居)、有關單位要堅持預防在先、防管并重的防火原則,細化落實各項防控措施,做到“打得早、防得住”,全面禁止一切野外用火。加大瞭望監測力度,切實做到有火及時發現,及時報告,要切實做好人為火防范工作。鎮上加強森林防火應急隊伍的規范化建設,建立一支能夠迅速出動、具有較強戰斗力的撲火隊伍,各村(居)也要建立以青壯年為骨干的義務撲火隊。鎮上要結合實際,要配備必要的森林草原防火風力滅火機、鐵鍬、防火服等防火物資和滅火器具,為森林草原防火滅火提供基礎保障。加大宣傳力度,動員社會方方面面的力量,實行聯防聯治,群防群治,形成齊抓共管的森林資源防火工作格局。

        (五)建立群眾舉報制度。在全鎮范圍公布舉報電話,對舉報案件一經查實移交森林公安局處理。對所有破壞森林資源的違法行為做到快偵、快破,從嚴打擊。

        (六)突出重點。各村(居)要明確各自的森林資源保護重點區域、重點地段。要將特色林果基地、退耕還林區域、公益林區、通道綠化、育苗基地等作為今年森林資源保護的重中之重,確定專人巡護,豎立防火宣傳標牌,加大“五禁”巡查力度。

        (七)加強值班制度。嚴格執行森林資源破壞和火災案件報告制度、值班制度、巡查制度、值班和領導帶班等制度。各村(居)主要負責人確定為本村(居)帶班負責人,堅決落實24小時值班制度。要有詳細的值班、巡查記錄。一旦發現值班空缺、聯絡不通等現象,在全鎮范圍內進行通報批評。切實做到有濫采亂伐和有火情及時發現,及時報告。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村(居)、有關單位要從講政治的高度重視森林資源保護工作,堅決克服僥幸心理,把森林資源保護工作作為一件大事擺到重要議事日程來抓,做到抓嚴、抓細、抓實。認真落實森林資源保護責任制,分管領導和包村(居)領導要靠前指揮部署,村(居)黨支部書記和村(居)主任要親自落實,村(居)組干部要層層落實責任,做到網格化責任管理,一旦發生破壞森林資源行為和火災而不及時上報,層層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二)從嚴巡護查處。各村(居)要進一步強化森林資源保護的主體責任,做好轄區內宣傳工作,加強野外火源管理,組織人員對重點部位的火災隱患進行排查整改。在森林火災高發期內,在林區內要增加巡查人員,進行全方位、不間斷巡查,進行死看死守,做到見煙就查、見火就罰、成災就抓。

        (三)加大檢查力度。各村(居)要切實落實好森林資源保護和防火的各項防范措施,加大宣傳和巡查力度。鎮上利用宣傳車定期與不定期到各村(居)進行宣傳檢查,向廣大村(居)民講解森林資源保護的重要意義及防滅火的相關知識,形成人人愛護林,人人抓防火的良好局面。

        (四)加大問責力度。鎮紀委、監察室負責對森林資源保護工作中不作為或亂作為的鎮、村(居)干部,依規進行問責;對出現森林資源管理秩序混亂、破壞森林資源的,亂采濫挖屢禁不止的,占用林地將按照相關規定進行問責。

      辛興鎮森林防火的應急預案 篇30

        森林火災是一種破壞森林資源和自然生態環境,危及國家和人民生命財產的嚴重自然災害。為了加強森林防火的宣傳教育工作,不斷提高我校師生的森林防火意識和法制觀念,最大限度減少森林火警火災的發生,保護森林資源安全。根據威教通[20xx]98號《關于做好20xx年學校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精神,結合我鄉森林防火工作實際,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導思想和活動目的

        認真貫徹落實“隱患險于明火,防范勝于救火,責任重于泰山”的工作原則,堅持“預防為主,積極消滅”的工作方針,落實責任,全體動員,千方百計做好森林防火工作。

        二、加強領導,落實責任

        為了加強對此項工作的領導,特成立領導小組如下:組長:(校長,全面負責森林防火工作)副組長:(副校長,具體負責落實森林防火工作)成員: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為中心校安全,吳高發負責全鄉的資料收集及整理歸檔等工作。各村完小、幼兒園也要相應成立以校長為組長的領導小組。

        三、時間安排和活動對象

        此活動在每年森林防火期內開展,每年各校要將森林防火宣傳作為一項經常性、長期性的工作來抓,并納入對學生思想道德教育、素質教育范疇,讓廣大學生牢固樹立“愛護森林資源,嚴禁玩火、弄火”的防火意識。

        四、宣傳教育活動的主要內容

        一是在每個班級上一堂森林防火專題課(要有教案);二是出一期森林防火黑板報;三是給每個小學生家長致一封信;四是三年級以上學生寫一篇關于森林防火的作文;五是學校張貼一幅森林防火宣傳標語。充分利用班會、黑板報、宣傳欄、班級墻報等多種宣傳陣地,宣傳防火的重大意義和森林防火的基本常識。春季來臨,要教育學生不玩火,嚴禁攜帶火種進入山區、林區,嚴禁焚燒地堰、枯草,消除火險隱患,防患于未然。同時,要進一步加強對小學生安全防火、避火常識的教育和遇險自救知識的教育,并通過學生將有關知識宣傳到家庭和社會,增強全社會的防火意識,提高每個人的`防火自救能力,不準組織教師和學生上山救火,確保安全工作萬無一失。五、時間安排

        本次宣傳教育活動分為三個階段進行。

        第一階段,宣傳發動階段。各校要召開會議,認真部署,制定方案,落實責任,確保宣傳教育活動順利進行。

        第二階段,活動開展階段。各學校安排老師組織、指導學生召開主題班會課、寫作文、發致家長的一封信、出黑板報、張貼宣傳標語等活動,全面提高廣大師生和家長的森林防火意識。

        第三階段,總結階段。各校將活動開展情況,以書面形式報鄉中心校。

        五、建立防火報告制度

        學校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和領導帶班制度,進一步落實安全防火責任。嚴格按照火災報告制度的規定,不得遲報、瞞報火情,對貽誤戰機,并造成重大損失的要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辛興鎮森林防火的應急預案 篇31

        一、組織落實,建立機構

        撲救森林火災要求指揮靈,隊伍精,組織機構健全。鑒于人事變動,經黨政聯席會研究,決定調整鎮森林防火指揮領導小組,由鎮黨委副書記、鎮長擔任組長,鎮黨委委員,人武部部長、副鎮長為副組長,為成員。指揮所下設辦公室,由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辦公室設在鎮政府二樓,電話:,各村也應成立森林防火領導小組,做到組織機構落實,任務明確。

        二、分片負責,明確任務

        各村必須牢記自己的防火責任段和重要險段,村主要是楊家嶺山頭;村南至寶塔村,北至縣炸藥倉庫,全長2公里,此段為縣工業園風景山,防火極為重要;村從至山腳————村林場全長3公里,主要險段在山腳和林場;村從至到,全長4公里,主要險情在和。

        三、落實撲救隊伍,備足撲救器械

        為了預防可能發生的火災,必須組織撲火隊伍,備足撲火器械,落實車輛,服從鎮指揮所的統一調派。

        1、鎮里成立一支27人的半專業森林消防隊,各村務必組織一支30人的撲火應急分隊,花名冊及聯系電話報鎮指揮所,范文《鄉鎮森林防火預案》。

        2、各村落實汽車一輛,鎮落實汽車二輛,實行統一調配。

        3、鎮人武部備好40套作訓服、解放鞋,20把柴刀,40根木棒和20只水壺。

        4、各支隊伍人員要求思想作風過硬,身體素質較好,有一定撲火經驗和技術,備好相應的撲火工具,達到招之能來,來之能戰,戰之能勝的目的。

        四、撲火預案,搶險措施

        1、當火險等級進入四級,鎮指揮所進入24小時值班,、三個村要派出護林員、防火員進行全天巡邏。

        2、重要節假日,如冬至、大年三十、元宵節、清明節期間,各村對林區墳地集中的地域要派專人看守,防止因上墳燒紙引發火災。

        3、一旦發生火災,各村要迅速上報鎮指揮所,說明火災地點、方位,鎮上報縣防火指揮部,同時快速集結撲火隊伍,由各村書記、主任帶隊,按指定地點集中,服從鎮防火指揮所統一指揮。

        4、各支隊伍要聽從指揮、服從命令,行動要快,撲救及時,方式方法得當。

      辛興鎮森林防火的應急預案 篇32

        森林火災是一種突發的破壞森林資源和自然生態環境,危及國家和人民生命財產的嚴重自然災害,絕大多數屬于認為因素引起,具有較強的社會性。中小學生是一個為數不少的社會群體,為了加強森林防火的宣傳教育工作,不斷提高我校師生的森林防火意識和法制觀念,最大限度減少森林火警火災的發生,保護森林資源安全。根據《云南省森林消防條例》二十二條二款及省森林防火指揮部、省教育廳云森指聯〔20xx〕1號文件要求,以及州、縣、鄉各級森林防火指揮部的相關要求,結合我校工作實際,特制定如下活動方案

        一、指導思想和活動目的。

        認真貫徹落實“隱患險于明火,防范勝于救火,責任重于泰山”的工作原則,堅持“預防為主,堅決消除火災隱患”的工作方針,落實責任,全體動員,千方百計做好森林防火工作。

        二、加強領導,落實責任。

        為了加強對此項工作的領導,特成立如下領導小組:組長:(校長)副組長:(副校長)成員:各完小校長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為副校長室,副校長兼任辦公室主任,為辦公室成員,全面負責活動的組織實施以及資料收集及整理歸檔等工作。

        三、宣傳教育活動的主要內容。

        要圍繞森林防火主題,安排好“五個一”的活動形式開展宣傳教育活動。一是在每個班級上12節森林防火知識課(要有教案);二是出一期有關森林防火方面的黑板報;三是每位學生寫一篇有關保護森林、保護生態、森林防火為題材的作文、出一期森林防火手抄報;四是印發《致家長和青少年的公開信》不低于在校生的85%;五是各完小寫一條森林防火宣傳標語。

        各學校要充分利用班會、黑板報、手抄報、宣傳欄、班級墻報等多種宣傳陣地,宣傳防火的`重大意義和森林防火的基本常識。冬季來臨,要教育學生不玩火,嚴禁攜帶火種進入山區、林區,嚴禁焚燒地堰、枯草,消除火險隱患,防患于未然。同時,要進一步加強對小學生安全防火、避火常識的教育和遇險自救知識的教育,并通過學生將有關知識宣傳到家庭和社會,增強全社會的防火意識,提高每個人的防火自救能力,不準組織女教師和學生上山救火,確保安全工作萬無一失。

        四、時間安排

        宣傳教育活動時間:20xx年12月至20xx年5月31日,此森林防火期內開展,將森林防火宣傳作為一項經常性、長期性的工作來抓,并納入對學生思想道德教育、養成教育范疇,讓廣大師生牢固樹立“愛護森林資源,嚴禁玩火、弄火”的防火意識。

        本次宣傳教育活動分為三個階段進行。

        第一階段,宣傳發動階段(20xx年12月5日至20xx年2月28日)。學校召開會議,認真部署,制定方案,落實責任,確保宣傳教育活動順利進行。

        第二階段,活動開展階段(3月1日至5月31日)。學校安排老師組織、指導學生召開主題班會課、寫作文、發致家長的一封信、出黑板報、寫宣傳標語等活動,全面提高廣大師生和家長的森林防火意識。

        第三階段,總結階段(6月)。認真總結一學期來在森林方面所取得的成績和存在不足.并將資料理事歸檔.

        五、工作要求

        1、提高認識。要充分認識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的重要性、緊迫性、長期性和復雜性。要充分認識到森林火災可能給社會、生產、人民生命財產的安全帶來的危害。

        2、明確任務,突出重點。嚴控學生野外用火行為,周五集隊、放假都要向學生宣講森林防火知識,同時對學生不定時進行排查,杜絕學生攜帶火種

        3、提高宣傳的廣度。通過此項活動的開展,有效建立中小學生森林防火宣傳教育的長效機制,使學生的森林防火意識得到提高,使廣大師生自覺走到森林防火隊伍中來。通過小手牽大手的形式發動學生向家長宣傳森林防火知識,做個小小宣傳員和監督員,提高宣傳工作的廣度和深度。

        4、要求學生通過實際例子、資料等向父母宣傳相關知識,要求父母樹立文明用火、安全用火意識,并監督家長上墳不燒紙,不野外吸煙,不燒麥茬子燎地邊等。

        5、學校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和領導帶班制度,進一步落實森林防火責任。嚴格按照火災報告制度的規定,不得遲報、瞞報火情,對貽誤戰機,并造成重大損失的要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辛興鎮森林防火的應急預案 篇33

        清明節掃墓是我國傳統民俗,我區群眾上山掃墓多集中在清明節假期和節后周末,是野外用火最集中、森林火災最容易發生的時段,此期間防火形勢嚴竣,任務更重,為了更好地做好清明節期間森林防火工作,最大限度減少森林火災損失,確保清明節期間我區森林資源和人民生命財產的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一、組織領導

        為加強清明節期間森林防火工作的組織領導,指導和督察全區森林防火工作,成立區清明期間森林防火專項工作領導小組,區政府副區長、區森林防火指揮部指揮長程學晉任組長,區森林防火指揮部副指揮長、區林業和園林局局長徐文勝,區森林防火指揮部副指揮長、區人武部部長劉軍,區委區府辦副主任盧焰平任常務副組長,區林業和園林局分管領導、各鎮(街)分管領導及相關單位領導任副組長,成員為區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及各鎮(街)森林防火工作的負責人。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承擔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設在區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區林業和園林局),辦公室主任由區林業和園林局總工程師馮慶良同志兼任。

        二、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預防為主、積極消滅”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針,以確保森林資源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為中心,多渠道、多形式、全方位、大力度地開展森林防火各項工作,努力營造“森林防火,人人有責”的濃厚氛圍,全面提高社會公眾的森林防火意識,最大限度減少森林火災的發生,為維護生態安全和促進全區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提供有力保障。

        三、工作安排

        (一)準備階段(3月15日—3月25日)

        主要任務:制定工作方案,下發通知,召開領導小組成員會議,布置工作任務,準備各種宣傳裝備物資器材和資料。

        (二)實施階段(3月25日—4月30日)

        主要任務:組織區、鎮(街)、村、社各級力量全面開展工作。

        (三)總結階段(5月1日—5月10日)

        主要任務:總結并上報市森林防火部門。

        四、工作重點

        (一)落實防火責任。各單位要切實加強領導,按照森林防火行政首長負責制的有關規定,切實抓好鎮(街)、村、森林防火責任制的落實,完善鎮級森林防火預案,采取班子成員分片包干等辦法,將森林防火責任分解落實到村社,落實到山頭地塊。各單位要把當前森林防火工作作為一件大事要事來抓,對清明和春耕生產季節森林防火工作進行再動員、再部署和再落實。特別是鎮(街)、村在抓好當前村級組織換屆選舉工作的同時,要高度重視森林防火工作,切勿麻痹大意,引發大的森林火災。要嚴格森林防火責任追究,對山火多發的地方,堅決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森林火災案件要從重、從嚴、從快查處,必要時掛牌督辦。

        (二)加大宣傳力度。按《**區20xx年清明節期間森林防火宣傳工作方案》要求,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紙等新聞媒體和宣傳標語、宣傳車等,大力宣傳森林防火工作,切實提高群眾的防火意識。

        (三)嚴控火源上山。清明節期間,各鎮(街)、相關單位及林地面積較大的村要在林區要道設立檢查站,登記入山人員身份、車牌和手機號碼,加強對入山人員的檢查教育,堅決把火種堵在山下林外。

        (四)組織隊伍巡山。各鎮(街)、相關單位要根據墓地分布情況組織巡邏隊(撲火隊),佩戴紅袖臂、攜帶撲火工具,在墳墓比較集中的.地方巡邏,制止并及時撲滅火源。

        (五)開展隱患排查。各鎮(街)、有關單位對本區域森林防火重點地段進行隱患排查。

        (六)隊伍集合待命。區森林消防護林大隊、鎮(街)森林消防半專業中隊要靠前駐防,進入高度戰備狀態,接到火情快速出擊,重兵撲救,把山火消滅在萌芽狀態。撲救山火時,要牢固樹立以人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嚴格遵守科學撲滅森林火災的原則,把撲火安全放在撲救指揮工作的首位。嚴禁組織未經過撲火訓練的干部群眾直接撲火。山火撲滅后,要認真清理火場,防止死灰復燃。

        (七)落實防火物資。做好撲火裝備、車輛、機具的檢修和維護保養,補充撲火物資,加強通信設備管理,確保關鍵時刻拿得出、用得上。

        (八)落實值班制度。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和領導帶班等制度,做好值班調度,做到在崗在位,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及時報告火情。

        (九)加強巡查督辦。區林業和園林局派出督察檢查工作組,到各鎮(街)、相關單位進行巡查督辦。各鎮(街)、有關單位對督察檢查工作組發現的問題要及時整改。

        請各鎮(街)、相關單位于3月25日前將本單位相應工作方案上報區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

      辛興鎮森林防火的應急預案 篇34

        為確保“元旦“春節”期間森林草原防火安全,妥善處置突發森林草原火災事故,根據《森林防火條例》、《河北省森林防火規定》、《承德市森林草原火災應急預案》,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人為本,預防為主,積極消滅”的工作方針,本著對黨和國家負責,對人民生命財產安全負責的原則,提升森林草原防火應急處置、啟動預案、信息傳遞、指令下達、兵力調動、后勤保障等撲救能力建設,使火災撲救工作科學規范、高效及時、順暢有序的進行。

        二、指揮流程

        1、縣防火指揮中心工作人員接到發生森林草原火災報警后,立即向防火辦領導匯報有關情況,同時通知火災發生地所在鄉鎮快速組織撲救,及時上報火場情況。

        2、按照領導指示調動縣專業撲火隊或鄰近鄉鎮專業撲火隊進行撲救。

        3、按領導要求及時啟動縣《森林草原火災應急預案》,縣防火指揮中心密切關注火情,每五分鐘向防火辦主任報告一次,報告內容包括災害發生時間、地點、發展狀況。

        4、派出赴火場工作組,協助火災撲救前指開展撲火救災工作,負責收集火場情況及反饋、火場的通信保障、增援隊伍的聯絡、赴火場所需設備使用維護、與縣指揮中心互聯互通工作。

        5、預案啟動后,縣防火辦協調各成員單位,采取行之有效的'應對措施,協助火災撲救前線指揮部盡快撲滅火災。縣防火辦要掌握火場信息、協調落實撲火力量、通信保障等應急處置工作,指導、協調火災發生地鄉鎮政府和縣直相關部門,落實撲救、生活、醫療等物資供應。

        6、火災撲滅后,解除應急響應,下達《火災隱患整改通知書》和《火場移交通知書》。

        7、通知有關單位看守火場。

        三、組織體系

        中心指揮組

        組長:劉艷超

        成員:安樹彬劉志強趙曙光丁畢寧何艷國張貽冰閆淑婭李文職責:負責指揮中心整體調度工作。主要是上報信息數據把關,兵力調配,防火物資調配,后勤保障供應,火場信息搜集整理,分析火場形勢,下達各項指令等。

        前線指揮組

        組長:羅奇成

        成員:趙曙光李文王永輝

        職責:根據火場情況,制定撲救方案,科學調配撲火兵力、撲火物資,指揮醫療衛生、商務、公安、氣象等部門為撲救火災提供保障,下達火災撲救各項命令。

        后勤保障組

        成員:安樹彬肖海峰

        職責:負責做好與撲火有關的各類后勤保障工作。

        四、工作要求

        1、相關人員要認真學習領會方案內容,根據自己的任務,提前做好一切準備(車輛、通信、照明、防護裝備等),做到遇有情況及時出發。

        2、要熟練掌握《縣政府森林草原火災應急預案》處置流程,確保處置程序科學、規范、流暢。

        3、一旦發生火災時,所有相關人員必須全員在崗,根據不同情況,適時派出人員前往火場組織撲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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