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路政大隊突發事件(故)應急預案
2、現場人員應根據局勢的嚴重程度及時向當地公安機關和單位主要領導報告,局勢特別嚴重或造成人員傷亡的還應立即向主管單位和政府領導報告,有人員傷亡的還要馬上向就近醫療機構請求援助;
3、突發事件領導小組成員應立即趕赴現場,配合公安機關控制事態的局勢,了解事件發生的原由;
4、在對負傷人員進行治療的同時,進一步調查事件發生的原因,若本單位執法人員應負主要責任,要對其進行教育并按制度進行處理,涉及到法律責任的,要及時與對方進行調解,共同商議賠付事宜。
(五)群眾上訪事件:
1、領導小組成員應首先作好上訪群眾的接待工作;
2、領導小組根據群眾的上訪事由及時安排調解人員;
3、調解人員應耐心細致地聽取上訪群眾所提的各項要求,能夠作主答復的要立即答復,不能夠立即答復地要向群眾承諾答復時間;
4、單位任何職工不得與上訪群眾發生吵鬧,不得對上訪群眾視而不見。
5、領導小組組長要及時把群眾上訪事件的發生時間、人數、事由、接待情況、處理情況進行總結報主管局。
第六條 安全事故報告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一)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
(二)事故發生的初步情況;
(三)事故人員傷亡情況;
(四)對事故原因方面的初步判斷;
(五)事故報告人的單位、姓名、職務及聯系電話。
第七條 事故處理后的書面結案報告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一)事故原因及經過;
(二)事故責任及對責任者的處理;
(三)事故教訓及今后防范措施;
(四)善后處理過程情況;
(五)有關方面及事主家屬的反映;
(六)事故的遺留問題及其它。
第十二條 成立黔江區公路路政管理大隊安全事故(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
第十三條 本預案自XX年一月一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