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洪安全應急預案范文(精選3篇)
防洪安全應急預案范文 篇1
一、編制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汛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河道管理條例》、《水利大壩安全條例》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預案。
二、防汛抗旱工作思路
堅持“一個并舉,兩個轉變”。即堅持防汛抗旱并舉,主動實現由控制洪水向管理洪水轉變,由以農業抗旱為主向全面抗御城鄉生活、生產和生態領域旱澇災害轉變,實現人與自然的和諧發展。
三、防汛抗旱任務
立足防大汛、抗大旱,確保境內小河流域的防洪安全,確保小(二)型以上水庫及城區、鄉鎮和主要交通干線的防洪安全,努力減少經濟損失。
四、防汛工作重點
一是沿岸低洼地帶、住人河心洲壩人員的防洪保安;二是各類水利工程、已建和在建防洪工程的安全度汛;三是防止城區和鄉鎮駐地洪澇災害;四是重要交通干線、橋梁、碼頭和各類船只的應急搶險和安全度汛;五是山地災害易發地帶的監測、監控和群眾的避險安置;六是通信、供電、供水、供氣和市政設施的防洪保安。
五、防洪機構
防汛抗旱指揮部由區人民政府區長任指揮長,區委、區政府分管領導及區水務局局長任副指揮長,指揮部成員由區政府辦、區委農工委、區目督辦、公安分局、城鄉規劃建設局、城管局、發改局、商務局、財政局、農牧業局、林業局、交通運輸局、民政局、經科局、衛計局、教育局、供銷社、氣象局、國土資源分局、電信公司、保險公司等單位負責人組成。區人民政府防汛抗旱辦公室(以下簡稱防汛抗旱辦公室)負責處理防汛抗旱日常工作。
六、河段干流洪水防御方案
河段洪水防御水位控制站,預報水位情況。
(一)警戒水位以下洪水防御方案
區防汛抗旱辦公室加強值班,做好與上級防汛辦公室和水文氣象部門的聯系,密切關注水情變化趨勢,及時通知沿江碼頭,低洼地帶將堆放的物資設備轉移到安全地帶,避免在低水位情況下造成損失。
當預報達到警戒水位時,區防汛抗旱辦公室通知沿江鄉鎮(街道)和防洪堤建設管理局,加強堤防工程的安全檢查,及時處理堤防險情,保障堤防安全。防汛辦公室主任、水務局局長到防汛辦值班,保持與區人民政府和上級防汛指揮部門的聯系,及時通報洪水趨勢,處理抗洪搶險工作。警戒水位以下洪水的防汛工作調度由區防汛辦公室負責,并將有關情況隨時向區防汛指揮部指揮長、副指揮長報告。警戒水位以下洪水防洪重點:加強堤防工程和重點險工險段,沿江水利水電工程、低洼地帶、河心洲壩、港口、碼頭的巡查,組織轉移受淹區域物資、設備和群眾,確保安全。
(二)警戒水位至保證水位之間洪水防御方案
當市水文局根據水位,預報城區洪水位超過警戒水位時,區防汛指揮部副指揮長和當班領導到崗,隨時掌握汛情變化趨勢,作好重要防汛部位、城區低洼地帶、堤防工程的防汛搶險物資調用準備和搶險隊伍的召集,一旦出現險情,立即指揮投入抗洪救災。根據預報洪峰流量和洪水位,對照城區各街道相應高程,指揮有關部門在洪峰到來前2小時組織將城市低洼地帶的群眾和物資轉移到安全地帶。當市水文局根據水文站水位,預報城區城市洪水位達到防洪保證水位時,區防汛指揮部指揮長到指揮崗位,隨時掌握汛情變化趨勢、上游降水情況和區間降雨情況以及江河道內邊壩、重要橋梁、港口、各類船只、堤防工程、城市低洼地帶受洪水威脅的人員、物資、城區排澇設施的安全情況。對容易發生洪水災情的部位采取緊急措施,指揮轉移人員和物資。一旦出現險情,防汛物資和搶險隊伍必須調度到位,立即投入抗洪搶險。根據預報的洪峰水位和流量,由各防汛指揮部指揮有關單位組織河心洲壩和沿江低洼地帶的人員和物資轉移到安全地帶,確保不出現人員傷亡,同時做好被轉移人員的安置和疾病防治工作。保證水位以下的防洪重點:沿岸低洼邊壩群眾轉移及救護,堤防出險地段,沿江兩岸城市和場鎮易受洪災區域物資、人員安全轉移。
(三)超保證水位洪水防御方案
當市水文局根據水文站水位,預報嘉水位超過防洪保證水位時,沿江河道低洼邊壩、城市部分街道將被洪水淹沒。當市防汛指揮部宣布沿江各縣(市、區)進入緊急防汛狀態時,區防汛指揮部指揮各相關部門動員和組織全社會力量立即投入抗洪搶險,采取一切有效的辦法減少洪災損失;按照局部服從全局的原則全力保證城鎮、工業區、重要交通干線和軍事設施的安全。區人民政府及區防汛指揮部在接到洪水預報后立即組織城市受淹區域、河心洲壩、沿江低洼地帶內的人民群眾撤離轉移,確保在洪峰到來2小時前完成轉移工作,作好避洪保安全的準備。超保證水位洪水的防汛重點:城市堤防的除險加固邊壩淹沒區域群眾安全轉移;嘉陵江的橋梁、各類船只防洪保安;高坪城區高程低的街道安全。
七、城區內外防洪預案
(一)城區基本情況
城區地處中游,城市地勢較低,易受洪水威脅。僅有抗御3—5年一遇洪水的自然防洪能力。防洪重點是城市內澇以及洪水從排污閘倒灌漫入城區低洼地帶,對防洪堤及城區構成威脅。
(二)城區外洪水防御方案
1.警戒水位以下洪水防御方案
高坪城區外警戒水位淹沒范圍有開發區中壩及沿江碼頭,按照我區度汛安全規定,在汛期警戒水位以下嚴禁堆放批量物資和居住人員,汛前檢查按部門職能責任將警戒水位以下的物資和人員轉移到警戒水位以上,確保安全。當市水文局根據水文站水位,預報水文站水位達到268米時,區防汛辦公室主任必須帶崗值班,及時了解掌握上游洪水和降雨變化情況,處理防汛保安事務,并在洪峰到來2小時前按程序通知各相關部門將沿江鄉鎮(街道)、碼頭及上、下中壩和城區地勢低將被洪水淹沒地帶的人員、物資轉移到安全地帶。區防洪堤建設管理局負責組織人員加強堤防巡查,發現險情及時排除,根據洪水位情況關閉城區排水閘門,防止嘉陵江洪水進入市區雍塞水道。為防止城區雨水和生活廢水因嘉陵江洪水影響而造成內澇,及時開啟排澇泵站設施排水。區防洪堤建設管理局負責組織搶險隊伍,采取有效措施封閉將被洪水淹沒的未建工程斷面,確保堤防和城區安全。
2.保證水位至警戒水位洪水防御方案
保證水位至超警戒水位的洪水,對高坪城區部份街道、碼頭、下中壩造成威脅。當市水文局根據水文站水位,預報水文站洪水位達到警戒水位以上至保證水位洪水時,區防汛指揮部副指揮長到防汛辦公室值班,帶班處理防洪減災事務,指揮區級有關部門作好抗洪搶險準備,一旦出險情,及時出動搶險。根據預報在洪峰到來前8小時低洼地帶的'人員和物資的轉移,由區防汛指揮部指揮民政部門及道辦事處組織轉移群眾安置到安全地帶,并安排群眾生活。區防洪堤建設管理局組織人員巡查堤防,及時排除險情。在洪峰到來前,關閉堤防泵站閘門,防止洪水涌入城內;開啟排澇設備抽排城區內生活污水和雨水,防止城區內澇發生。區衛計局組織防疫站工作人員負責轉移群眾的疾病防治工作,對群眾居住區域進行消毒,防病治病,防止流行性傳發生。洪水消退時,由被淹區域社區居委會發動街道居民住戶組織清掃被淹房屋和街道的淤泥。環衛部門負責派灑水車沖洗街道,使被洪水淹沒區域的街道盡快恢復正常。
3.超城市堤防設計標準洪水防御方案
當市水文局根據上游水位,預報城區出現超標準洪水時,區防汛指揮部指揮長到防汛辦指揮防汛抗洪工作,防汛辦全體工作人員上崗值班,防汛指揮部各成員單位、武警中隊、各級防洪搶險隊處于緊急狀態,隨時聽從指揮部領導調動。在洪峰到來前2小時將被洪水淹沒區域的群眾和物資設備轉移到安全地帶,確保人民生命和財產安全。
4.發生超標準洪水時,相關部門防洪抗災責任
區防汛抗旱辦接到超標準洪水預報后,按程序立即報告區委、區政府和區防汛指揮部正、副指揮長,同時,將汛情傳至沿江鄉鎮(街道)。區防汛指揮部指揮長主持指揮部成員召開緊急會議,區防汛辦根據氣象局、水文局情報報告洪水情況和天氣,洪水發展趨勢,提出抗洪搶險參謀意見,供指揮長決策。由指揮長部署抗洪搶險工作,并下達相關命令。公安分局對受洪水淹沒區域實施治安管制,防止治安事件發生,打擊趁機哄搶災區群眾和單位物資等擾亂社會秩序的違法行為。對預報受洪水淹沒區域和搶險轉移區域的交通道路實施交通管制,確保搶險車輛通道暢通。電信公司要組織應急搶險維護分隊,對防汛指揮通信電話進行維護保養,確保電話暢通。移動通信公司要制定移動通信保障方案,根據防汛搶險需要調動移動通信設備,保障受災區域現場與指揮部的通信聯絡。供電部門、自來水公司、天然氣公司要組織搶險隊維護好相關的設施,確保防洪抗災用電和居民用水、用氣,全力保障居民的正常生活秩序。區衛計局組織應急救助醫療隊伍,對受災群眾進行防病治病,衛生防疫部門對受災區域進行消毒,防止流行性疾病發生。區民政局要妥善安置受災區域群眾,保障其生活和居住。區交通運輸局要根據防洪搶險需要,保障工程機械、運輸車輛、搶險船只的調用,確保轉移受災群眾、物資和救災物料的運送需要。區商務局組織商業服務單位組成流動服務隊,將生活物品送入受災區域和群眾轉移區域,確保人民群眾的生活必需。洪水消退時,災區單位、居民委員會組織群眾及時清洗淤積物,環衛部門派出灑水車及時清洗街道,確保洪水退、街道凈,迅速恢復受災區生活和工作秩序。
(三)城區內澇防御方案
高坪城區內澇的形成主要是隨著城市的發展城區面積的不斷擴展,街面硬化率高,原設計的城市排雨污水管網已經不能滿足在降暴雨情況下正常排放雨污水,以及城區排雨污水管網運行多年管道污泥淤塞嚴重,致使排污管道的排放能力減弱,發生暴雨時排水不暢造成街道被淹。局部強降雨也是造成城區內澇的重要原因。區城鄉規劃建設局要根據城市發展要求,對不能滿足城市排澇要求的城區雨水排放管線進行增設,加大城區雨污水排放能力,特別要根據城區建設要求,規劃建設必須考慮在超強特大暴雨情況下,城市排水管網的排放能力,防止內澇發生。區城鄉規劃建設局在汛前組織人員對城區排雨污管道進行全面清淤,使城區設置的排污雨管道達到正常排雨污能力,保障在強降雨情況下,城區排水設施正常排水,不發生內澇。當城區發生強降雨,超過城市設施雨污水排放能力,發生內澇時,堤防管理單位應立即啟動排澇泵站設施,實施緊急排水,消除城區內澇。區城市建設主管部門要加強與氣象部門的會商聯系,密切關注天氣趨勢,在強降雨天氣到來之前,組織城區低洼地帶和排澇設施不完善的地帶物資轉移,盡可能避免造成大的內澇損失。
八、突發性洪水防御方案
(一)水利工程出現潰堤、垮壩造成突發性洪水的防御
汛前對水利工程,特別是對病危水利工程,由各水利工程管理單位制定不同情況下的防洪保安方案,報上級主管機關和當地人民政府批準實施,汛期嚴格限制安全蓄水,建立工程安全監測和安全巡查制度,檢查安全隱患,按照以防為主的原則,儲備足夠的物料,出險時全力排險,確保不出現潰壩事故。一旦出現不可控制的潰壩因素,由水庫管理單位提前啟動報警系統,通知下游沿岸人員和物資向安全地帶轉移。
(二)堤防決口突發性洪水的防御
堤防在汛前建立安全巡查和設備監測體系,發現險情及時排除,加固堤防。汛前堤防管理單位要準備足夠的物料和搶險隊伍,一旦出現決口果斷采取封堵決口措施和啟動排水泵站緊急排水,同時對被洪水威脅地帶的群眾和物資實施緊急轉移,確保人民生命和財產安全。
(三)山洪防御
區國土分局汛前對易發生山洪、泥石流、滑坡地帶進行安全檢查。汛期對災害易發地帶進行監測,發現不安全隱患及時排除,將危險地帶的群眾和物資轉移安置到安全區域,確保人民生命和財產安全。
防洪安全應急預案范文 篇2
一、組織機構
領導小組成員:
組長:
副組長:
搶險隊成員:
二、主要職責
1、加強領導,健全組織,強化工作職責,加強對防洪抗汛工作研究,完善各項應急預案的制定和各項措施的落實。
2、充分利用各種渠道進行防洪抗汛知識的宣傳教育,組織、指導全校師生防洪抗汛知識的普及教育,廣泛開展防洪抗汛中的自救和互救訓練,不斷提高廣大師生防洪抗汛的意識和基本技能。加強對師生的思想疏導工作,不要造成不必要恐慌,確保正常教學秩序。
3、認真搞好各項物資保障,嚴格按預案要求積極籌儲、落實飲食飲水、防凍防雨、教材教具、搶險設備等物資落實,強化管理,使之始終保持良好戰備狀態。
4、采取一切必要手段,組織各方面力量全面進行防洪抗汛工作,把防洪抗汛造成的損失降到最低點。
5、認真貫徹執行有關政策法規。按照有關防洪的要求,要建立對天氣日常監測制度,并隨時上報災害發展情況,及時清理水溝,保持水流暢通。
三、防洪救災應急處理措施:
1、接上級防洪抗汛預報后,迅速起動本預案,防洪領導小組及防洪搶險隊成員迅速到位,各施其責,有組織,有秩序地將師生疏散到較安全地段。領導小組立即進入臨戰狀態,全面組織各項防洪抗汛工作。
2、組織有關人員封堵、關閉危險場所,停止各項室內活動。
3、防洪領導小組及防洪搶險隊成員在投入防洪搶險中,在保證師生安全的前提下,盡最大限度地保護學校財產將貴重物質設備轉移到安全地帶。
4、加強對有毒有害化學品的管理,加強對食堂、門衛室、微機房等重要場所的防護,保證防洪減災順利進行。
5、加強廣大師生宣傳教育,做好師生、學生家長思想穩定工作。各負責人、各班主任和任課教師共同管理好學生,嚴禁學生到處亂跑、亂竄,確保學生安全。
6、及時通知衛生防疫部門到校做好救護和防疫工作。
7、加強各類值班值勤,保持通信暢通,及時掌握各種情況,全力維護正常教學、工作秩序。
8、按預案落實各項物資準備。
9、迅速開展以搶救人員為主要內容的現場救護工作,及時將受傷人員轉移到附近救護站搶救。
10、加強校園值班和巡邏,防止各類犯罪活動。保證學校正常的教學和生活秩序。
11、及時將災情、學校抗洪救災情況報告教育局抗洪搶險辦公室,視其情況請求援助。
12、在防洪抗汛應急行動中,各部門要密切配合,服從指揮,確保政令暢通和各項工作落實。
防洪安全應急預案范文 篇3
一、總則
(一)在重特大質量安全事故發生后,為了能及時采取積極有效的措施,搶救人民生命和財產,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損失,做好事故發生后的各項應急救援處理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國務院第393號令)、《國務院關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和建設部《建設領域安全生產行政責任規定》,結合我縣實際情況,特制定本預案。
(二)本預案所指重特大質量安全事故是指我局管理范圍內發生的重特大質量安全事故:
1、重特大建筑工程質量事故;
2、重特大建設工程安全事故;
3、重特大城市道路、橋梁、隧道、涵洞等設施管理安全事故;
4、重特大風景名勝區、城市公園、游樂園安全事故;
5、重特大火災事故;
6、重特大食物中毒安全事故;
7、其它重特大安全事故。
(三)重特大質量安全事故的具體標準,按《國務院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序暫行規定》(國務院34號令)、《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報告和處理規定》(國務院75號令)和《建設部工程建設重大事故報告和調查程序規定》(建設部3號令)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二、組織領導
(一)建設系統及建筑企業應急救援工作應在縣建設局的統一領導下,各有關單位分工合作、各司其職、密切配合、迅速行動。
(二)縣建設局成立重特大質量安全事故應急救援總指揮部,負責指揮、協調全局重特大質量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理工作。
總 指 揮:
副總指揮:
成 員:
總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縣建設局,兼任辦公室主任,兼任辦公室副主任。
(三)縣建設局成立重特大質量安全事故直屬應急救援隊伍。某縣建筑公司、某縣昆陽建筑安裝有限公司、某縣廣民建筑安裝有限公司、某縣城鄉建筑安裝工程公司、某縣建昆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某縣鹽城建筑安裝有限公司分別為重特大質量救援隊。一旦發生安全事故,各支隊伍要在指揮部統一指揮調動下,迅速、有效投入救援工作。
(四)根據事故性質、分類和救援工作需要,由發生事故單位的分管口副局長做應急處理,在總指揮部領導下開展工作。
三、重特大事故應急處理及有關責任分工
(一)總指揮部根據事故發生情況,啟動應急系統,按照應急預案迅速展開搶險救災工作,力爭將損失降低到最小程度,負責調用各種物資、設備、人員、統一指揮搶險工作,配合上級部門進行事故調查處理,做好穩定社會秩序和傷亡人員的善后處理及安撫工作,及時向上級部門匯報事故情況、搶險情況、調查處理結果。
(二)總指揮:負責系統內安全問題重大決策和總指揮。
(三)副總指揮:協助總指揮工作,負責指揮協調各有關單位、人員的具體行動,實施決策。
(四)總指揮部辦公室:協助正、副總指揮工作,負責研究重特大事故應急處理問題。協調應急救援機構救援工作,做好重特大事故和重大危險源的情況收集、匯總、報告工作,檢查各單位是否按規定制定事故應急預案,并進行模擬演習,分析評估預案的科學性和有效性,統一對外發布指揮部審定的事故信息,負責總指揮部的日常工作。
(五)應急救援隊伍:事故發生后,在指揮部的指揮調動下,要在最短時間內迅速、有效投入救援工作。
(六)各二級機構及各建筑企業:主要負責組織制訂本單位重大事故應急預案,并指揮演練,按局指揮部要求啟動應急處理預案,組織保護事故現場,組織人員搶險,保護證人、取證、監控危險物品,適時清除現場障礙,保證現場秩序。進行事故調查,適時上報事故損失,并及時提供有關技術情況資料。
(七)事故發生單位:事故發生后,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報告單位負責人,單位負責人接到事故報告后,應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組織搶救,實行總承包的項目,總承包單位應統一組織事故的搶救工作,要根據事故的情況按應預案或企業有關事故處理的制度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組織搶救,防止事故擴大,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分包單位要根據總承包單位統一組織的應急救援預案和各自的職責分工,投入搶救工作,防止事態擴大。同時必須嚴格保護事故現場,因搶救工作需要移動現場部分物品時,必須作出標志,繪制事故現場圖,并詳細記錄,妥善保管有關證物,為調查分析事故發生的原因,提供真實的證據。按需要負責恢復或關停被損壞的道路、房屋、給排水及其它壓力容器、管道和特種設備;負責人員疏散和災民安置;研究落實應急措施并提供后勤保障,配合有關部門做好搶險工作。
四、發生重特大質量安全事故后領導小組及有關單位的主要工作
(一)發生重特大質量安全事故后,在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各相關單位小組全體人員在第一時間內趕到事故現場,組織有關人員和有關專家研究制定啟動相關應急處理預案和救援措施,分別成立搶險救援組,治安管理組、醫療救護組、善后工作組、信息新聞組、事故調查組,各組應分工負責,立即開展應急處理工作:
1、搶險救援組:負責現場滅火、搶救人員、搶修設施、供水供電、暢通信息、搶修物資運輸工作。
2、治安管理組:負責現場警戒、維護秩序、疏導交通、疏散群眾等工作、確定傷亡人員情況。防止和處理事故現場可能發生的刑事案件。
3、醫療救護組:負責現場傷員搶救和治療工作。
4、后勤保障組:負責現場搶險物資供應及其它后勤保障工作。
5、善后工作組:負責傷亡家屬接待,處理善后事宜。
6、信息新聞組:負責事故(險情)的情況資料收集、整理、報告和新聞發布等。
7、事故調查組:負責事故原因的鑒定、調查、處理。
(二)重特大質量安全事故發生后,根據總指揮部的統一部署,各單位按照職責分工迅速開展工作。事故發生單位負責人必須以最快方式向總指揮部報告(并及時做好有關續報工作,先采取口頭報告,再以書面形式及時補報)。各單位要服從總指揮部統一調遣,組織力量搶救,保衛要害部位,維護社會治安,防止事態擴大,做好災民安撫工作,將事故損失降到最低限度。
五、事故報告
事故(險情)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事故發生單位、時間、地點;事故單位行業類型、經濟類型、企業規模;事故的簡要經過、傷亡人數和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計;事故發生原因性質的初步判斷;搶險處理的進展情況和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況;需要有關部門和單位協助搶救和處理的有關事宜;事故報告單位、簽發人和報告時間。
六、事故應急措施
(一)事故發生后,應急救援指揮部應立即投入工作,及時組織實施相應事故預案。
(二)各有關單位應各負其責,必須無條件服從指揮部的統一指揮,調動一切可以調動的人力、物力、財力投入搶險工作,確保應急救援工作的順利進行。
七、事故調查處理
重特大事故的調查處理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積極配合上級部門做好工作,協助上級事故調查組進行調查。
八、其他事項和要求
(一)本《預案》是縣建設局針對可能發生的重大事故,組織實施應急救援工作的指導性措施,在實施過程中可根據不同情況隨時進行調整補充。
(二)局屬各單位和各建筑企業要結合本單位特點和實際情況,制訂出重特大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報局重特大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辦公室。
(三)局屬各單位和各建筑企業要不斷根據條件和環境的變化修改補充和完善預案內容,并組織有關人員認真學習,定期組織演練,確保在緊急情況發生后,整個預案能夠及時啟動并正常運行,有條不紊地進行應急救援工作。
九、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