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防暴恐應急預案范文(精選3篇)
學校防暴恐應急預案范文 篇1
為提高對暴力恐怖事件的應急處理能力,維護幼兒園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確保師生的生命安全和幼兒園的財產安全,根據縣教育局關于加強安全防護措施防范校園恐怖襲擊的通知,根據我園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園反恐防暴應急預案。
一、幼兒園反恐防暴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組員:
各班班主任、保安、門衛人員
二、領導小組全面負責幼兒園恐怖暴力事故的應急指揮、協調、保衛、救援等處置工作。領導小組下設工作小組:
(1)綜合協調指揮組:、
職責:全面指揮協調應急救援處置工作,通知相關部門和人員立即趕赴現場,及時向上級報告事故處置情況。
⑵疏散安置組:、及年級負責人
職責:負責引導師生疏散、轉移;具體制定并實施防止事故擴大的安全防范措施。
⑶警戒保衛組:、保安、門衛人員
職責:勸阻與制止犯罪行為,與犯罪嫌疑人周旋;現場警戒,阻止無關人員進入幼兒園,維護現場秩序,防范別有用心的人肇事;重點部位警戒。維護現場秩序,勸退圍觀人員。
⑷善后處理組:、
負責事故傷亡人員親屬的安撫、慰問工作,妥善處理各種善后事宜,進行或配合進行事故調查,恢復正常的教學秩序。
⑸通訊、后勤保障組:、職責:啟動通訊廣播系統,立即與受到傷害的幼兒家長、教師家屬聯系。與家長、社會溝通信息。籌措調集應急工作所需的物資和資金。
⑹宣傳報道組:、各班班主任
職責:負責宣傳報道和材料的整理與上報工作;針對預案進行演練;開展防恐防暴安全知識教育;針對實際情況對幼兒進行防控防爆逃生避險能力練習。
三、處置暴力恐怖事件的原則:
處置暴力恐怖事件要以平息事態、控制局面、防止擴散、減少損失為主要原則。
四、一旦發生幼兒園暴力事件,務必以保護幼兒的生命安全為主要目的,一般按照下列程序處理:
1、報警。獲得事件信息的任何人都應當在第一時間向園領導報告,并同時撥打110報警。應急領導小組宣布幼兒園進入全面應急狀態,立即實施應急救援行動。(如犯罪分子突破門衛防線進入園內,門衛人員應迅速關閉大廳卷簾門,阻止犯罪分子進入活動室,同時按響報警器;如犯罪分子已經沖入活動室,門衛應按響報警器,一人留守在門口把手,并等待接應警方人員,一人持警械配合園內有關人員阻止犯罪分子傷害幼兒。)
2、警戒。警戒保衛組有關人員迅速到達現場,負責在警方未到時保衛師生安全,控制事態發展,同時選派應變能力強、口才較好、身體強壯的老師與犯罪嫌疑人周旋,對犯罪嫌疑人進行勸說,以拖延時間,為警方援助贏得時間,在有利條件下設法制服犯罪分子。
3、疏散安置。疏散安置組按預案有計劃地組織教師、幼兒撤離受傷害地點和危險區域,進行緊急避險,條件允許情況下立即撤離至安全區域,封堵門窗。然后班級教師清點人數,上報園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
5、救護。救護受傷幼兒和其他傷員。如有需要,后勤保障組要同時撥打醫療急救電話120。并根據師幼受傷情況,通知有關幼兒家長、教師家屬到達現場或指定醫院。
6、報告。事件發生后,幼兒園應即向教育主管部門報告。
7、善后:善后處理組做好受傷害幼兒、家屬的親屬的安撫、安置工作,妥善處理相關善后事宜,進行或配合進行事故的調查、取證等工作。
學校防暴恐應急預案范文 篇2
為嚴厲打擊和防范暴力恐怖犯罪活動,保證各部門正確履行職責,充分發揮職能作用,及時、高效、妥善地處置恐怖暴力事件,維護我街道的政治穩定和社會安定及保護人民生命和國家、公民的財產安全,最大限度地減少恐怖暴力犯罪事件造成的危害,根據市、區反恐防暴有關文件精神和相關部署,特制定本預案。
一、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在我街道轄區范圍內發生的恐怖為實現其政治、經濟目的,利用惡性暴力恐怖手段,給公眾人身安全和國家、公民財產造成重大危害,需要由街道反恐工作領導小組直接指揮處置的各類恐怖暴力事件。
主要包括:
(一)犯罪分子利用爆炸手段襲擊全街道涉及民生的供水、供電、供氣、油庫等重點要害部位的;
(二)犯罪分子利用爆炸手段襲擊化學危險品庫和加油站等嚴重危害公共安全的;
(三)犯罪分子利用爆炸手段襲擊政府、學校、重點單位等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的;
(四)犯罪分子在全街道居民小區、商廈集市、汽車站等公眾場所或其他人員聚集場所實施恐怖活動的;
(五)犯罪分子在全街道舉辦的各項大型活動中實施恐怖活動危害公眾安全的;
(六)犯罪分子使用暴力手段,大規模劫持社會公眾作為人質的;
(七)犯罪分子劫持國內外知名人士及其親屬的;
二、處置原則
統一領導,分級指揮;各司其職,密切協作;快速反應,高效處置;以人為本,減少危害。
三、指揮體系
一旦發生恐怖暴力犯罪事件,街道反恐怖工作領導小組立即進入應戰狀態,迅速成立處置恐怖事件現場指揮部,聽從總指揮部開展處置工作。
(一)成立處置恐怖犯罪工作協調小組
成立凱旋街道反恐怖工作小組(以下簡稱工作小組),由街道黨工委書記朱君任組長,街道辦事處主任金煒竑任第一副組長,街道黨工委副書記李靜峰任常務副組長,街道黨工委員委員、人武部部長王志良、街道黨工委員委員、派出所所長莫俊任副組長,成員由機關各科室、派出所、城管中隊、交警中隊、消防中隊、衛生院及14個社區的主要負責人擔任。
(二)建立處置恐怖暴力犯罪事件若干專門工作組
(1)現場警戒組:負責封鎖現場,維護現場秩序,疏散群眾。由派出所負責實施,其他部門配合,并配備相應車輛和裝備。
(2)交通管制組:負責封鎖公路、管制交通、路面圍堵和協助各卡點查控車輛。由交警負責實施。
(3)醫療救治組:負責現場搶救、救護傷員。由衛生院負責,視人員傷情需要,調動醫護救治人員,并配備救護車(內裝藥品)。
(4)搶險救災組:負責現場搶險救護、撲滅火險、排除建筑物坍塌險情及其它需要處置工作。由消防部門負責,視險情需要,組織消防官兵開展搶險救災工作,需配備消防車。管道燃氣公司、供電部門派出搶險隊伍,負責檢查現場的天然氣管道設施、電力線路和電力設施,消除現場爆炸隱患。由街道黨政辦負責聯系相關部門。
(5)通信保障組:負責保障處置恐怖事件時的通訊聯絡暢通。由街道黨政辦負責聯系中國電信等通訊公司。
(6)偵查破案組:負責現場技術勘察,搜集固定證據,開展調查訪問工作,及時抓獲犯罪嫌疑人、破獲案件。由派出所負責,協同刑偵部門開展案件偵查破案工作。
四、力量調動和先期處置
(一)第一時間到達事件現場的力量
1、反恐怖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成員單位有關負責人及公安機關處置恐怖暴力事件的應急隊伍。;
2、實施警戒、交通管制等方面的隊伍;
3、消防部門滅火救援隊伍;
4、醫療救護隊伍;
5、電力、燃氣管道和通信部門搶險隊伍;
6、救災增援隊伍。
(二)先期處置
1、公安機關應急力量出動。恐怖暴力犯罪事件發生后,公安機關先期趕赴現場,執行封鎖現場、維護秩序、疏散人群和搶救傷員等緊急任務。
2、反恐怖工作協調領導小組及有關成員單位領導要迅速趕赴事發地,組織開展處置。
3、搶險救災隊伍趕赴現場。現場反恐工作小組判明情況后,立即啟動反恐怖應急機制,調動有關單位應急力量趕赴現場。
到達現場的各支隊伍負責人要立即趕到現場指揮部接受任務,確定聯絡方式,組織好本部門的搶救隊伍,開展搶險救災工作,并視情況調動本部門力量增援。
(三)做好維護社會穩定工作
恐怖事件發生后,要加強社會面以及要害部位、重要單位的控制和保衛,防止不法分子乘機搗亂,擾亂社會治安,確保全街道治安大局的穩定。
(四)統一報道口徑
宣傳部門要本著“有利于維護社會穩定,有利于提高公眾防范意識,有利于維護凱旋街道形象”的原則,在工作組的領導下,組成恐怖事件處置新聞辦公室,擬定對外報道口徑,組織、協調宣傳報道工作,及時、準確地向公眾報道事件真相,有針對性地進行宣傳教育,正確引導輿論。同時,要通過對公眾的宣傳教育,表明政府的立場和決心,穩定人心;動員各部門、各單位和廣大公眾積極開展自救、互救,群防群治,盡快消除恐怖襲擊造成的心理恐慌,恢復正常的社會秩序。在恐怖犯罪活動偵破后,應及時報道或辟謠。宣傳報道活動和新聞稿件必須經工作組審核批準。
(五)做好善后處理工作
恐怖事件中心現場處置工作結束后,在總指揮部的組織協調下,一是要采取措施,消除恐怖事件的消極影響,穩定受害群眾的情緒,解決他們的實際困難;二是對恐怖事件進行偵破,查清恐怖事件的內幕;三是總結經驗教訓,進一步加強反恐怖工作,提高反恐怖能力。
五、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學校防暴恐應急預案范文 篇3
為了提高和預防對恐怖事件的應急處理能力,在發生恐怖事件時,能有效控制局面迅速有序地處理事件,切實保護人身和園區財產的安全,堅決防止重大事件的發為此,特制定反恐應急處理預案:
一、建立反恐緊急應急小組
(一)應急指揮組
組長:院長 組員:
職責:暴恐事件發生時,迅速啟動應急預案,組織各小組開展處突工作;
(二)應急防暴組
組長: 組員:
職責:第一時間控制暴恐分子并根據暴恐種類開展處置工作,阻止其繼續犯罪及傷人,協同公安、武警處置現場情況;
(三)應急聯絡組
組長: 組員:
職責:聯系派出所,啟動一鍵報警系統,向相關單位匯報現場情況(演練時告知群眾,避免謠傳);
(四)救護組
組長: 組員:
職責:對受傷人員進行急救處理,對其余人員進行心理疏導;
二、建立處置暴力恐怖事件的基本原則
處置暴力恐怖事件要以平息事態、控制局面、防止擴散、減少損失為主要原則。針對不同性質的事件采用的制止、宣傳、保護、求援、疏散等方法。圍繞維護客戶、員工的生命這一中心,有條不紊的開展應急工作。
三、職責
1、園長辦公室:恐怖事件處理的總指揮與總協調。
2、其他各部門:引導客戶到安全區域,崗位責任區域的檢查,全力配合公安機關對事件的處理工作。
四、具體事件的處理辦法:
(一)暴力
1、如沒有傷及人員的情況下應以教育為主,勸說其放棄傷害他人、及破壞正常秩序的行為。
2、如已傷及他人,應予立即制止,以搶救傷員為主,如情況繼續惡化應以武力制止。
3、注意觀察暴力組織者的行為、特征。條件許可的話,當即擒獲;不具備條件,也要想辦法接近、控制,等待公安、武警到時再擒獲。
4、注意收集、保護證人。
(二)爆炸物品
1、如發現不明爆炸物,立即向領導小組報告,同時采取隔離措施,疏散人員集中至安全地帶并保護好相關人員。
2、嚴禁人員進出加強事故地點保衛、巡查工作。
3、報告公安部門,請求派人排暴并協助其工作。
(三)搶奪、搶劫、盜竊
1、園區工作人員在發現歹徒搶劫時要立即停止手頭操作,迅速將現金、重要憑證鎖進保險柜,撥亂密碼,將保險柜鑰匙隱藏在安全處,用自衛器械進行自衛。同時告知園區的工作人員迅速躲避或撤離。
2、園區安全管理員迅速向“110”報警,并向本園領導和安全保衛部門報告。
3、當歹徒持槍或爆炸物實施搶劫時,園區工作人員要臨危不亂,迅速鎖閉工作區域內的所有門窗,注意隱蔽。
4、歹徒進入工作區內時, 工作人員要齊心協力阻止歹徒實施搶劫。
5、安全保衛部門應立即組織保衛人員和有關人員迅速趕往出事地點協助公安干警緝拿犯罪嫌疑人。
6、園領導接到案件報告后,安全保衛部負責人迅速前往發案行指揮處置,并配合公安部門進行調查和案件偵破工作。
(四)縱火
1、立即啟動防火、滅火預案進行撲救滅火,同時撥打“119”報警電話。
2、保護好現場,引導消防車進入市場,嚴禁無關人員進出現場。
3、如罪犯嫌疑人在現場,立即組織圍捕。
4、滅火后,注意保護好現場,統計損失。
(五)綁架、挾持人質,勒索
1、如罪犯嫌疑人在現場,應第一時間向領導小組匯報,同時采取圍捕方式包圍。
2、正面宣傳教育對話,“請不要傷人,有話好商量”以情感化,放下兇器。
3、保護好現場,嚴禁無關人員進出現場。
4、立即報警,請求支援。
5、如罪犯嫌疑人已離開,應保護好現場痕跡等證物、證人等待公安部門前來偵破。
6、如罪犯嫌疑人已逃離我行可視的范圍內,應立即追捕,同時首要考慮人質的安全,等待公安部門前來解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