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關于道路交通安全的應急預案(精選15篇)
2023關于道路交通安全的應急預案 篇1
1、總則
1.1編制目的
從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統籌經濟社會全面發展的高度,整合社會資源、提升救援能力,道路交通事故救援工作有程序、有步驟,快速、高效、安全地開展,減少重特大交通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以及對社會、環境產生的不良影響,確保把道路交通事故危害降到最低水平,實現救災、減災目的,維護社會穩定。
1.2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國務院令344號)、國務院《關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景德鎮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及規定。
1.3分類分級
本預案所稱交通事故是指車輛在道路上因過錯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傷亡或者財產損失的事件。
車輛發生傷亡人數較多的路外交通事故時,也應按照本預案立即啟動應急救援工作。道路交通事故按其嚴重程序、影響范圍等因素,一般分為四級:Ⅰ級(特別重大)、Ⅱ級(重大)、Ⅲ級(較大)、Ⅳ級(一般)。
特別重大交通事故包括: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蹤),或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或100人以上重傷,或載有易燃、易爆、化學等危險物品的車輛發生交通事故,需要緊急轉移安置10萬人以上的安全事故。
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包括: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含失蹤),或危及10人以上、3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直接經濟損失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的事故,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或載有易燃、易爆、化學等危險物品的車輛發生交通事故,需要緊急轉移安置5萬人以上、10萬人以下的事故。
較大道路交通事故包括:造成死亡、失蹤人數在3—9人以內的;或重傷11人以上的;或者死亡1人,同時重傷11人以上的;或者死亡2人,同時重傷5人以上的。
1.4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本市行政區域內可能發生或者已經發生的,需要由市人民政府負責處置的重特大、較大道路交通事故的應對工作。
本預案指導全市的道路交通事故應對工作。
1.5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依法規范。把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作為應急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最大限度地減少交通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危害;加強處置事故人員的安全防護,提高科學指揮的能力和水平。按照有關程序制定、修訂應急預案,做到依法行政,依法實施應急預案。
(2)防治結合,預防為主。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維護交通安全設施、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提高交通安全意識的義務。
(3)整合資源、信息共享。充分利用現有資源,對人員、資金、設備、物資等進行有效整合,保障應急處置工作的正常進行。加強情報信息的溝通與交流,建立以市公安局110指揮中心為主的交通事故處置應急指揮平臺,為科學決策提供正確的依據。
(4)快速反應、密切協作。一旦發生交通事故,立即進入應急狀態,啟動應急預案,確保發現、報告、指揮、處置等環節緊密銜接,在最短時間內控制勢態。各有關部門在指揮部的統一領導下,分工負責,互相支持,協調聯動,整體作戰。
2、組織體系
2.1領導機構
2.1.1成立景德鎮市道路交通事故處置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市應急指揮部),作為負責全市道路交通事故處置應急工作的指揮機構。市應急指揮部的主要職責是:根據市應急委員會啟動處置道路交通事故專項應急預案的指令,統一組織、指揮市內的道路交通事故應急處置,向市應急委員會提出結束應急狀態的建議等。
2.1.2市應急指揮部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長任總指揮,市政府副秘書長、市公安局負責人、市安全監管局、市交通局負責人任副總指揮。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及職責:
市公安局負責領導和組織公安機關對道路交通事故現場進行處置,并依法打擊嚴重擾亂社會秩序、危害公共安全、侵犯公民人身安全和公私財產安全的違法犯罪行為。
市交通局負責優先運送救援人員和物資,組織調配緊急救援物資所需車輛等運輸工具。
市安全監管局負責對交通事故的調查工作。
市司法局負責協調律師、人民調解組織、基層司法行政機關在地方政府的直接領導下,參與重特大交通事故的調處。
市衛生局負責現場傷員的救治和緊急處理,并將傷員迅速送往醫院救治,全力搶救傷員,減少人員傷亡。
市政府法制辦負責提供法律法規支持和政策咨詢。
市監察局負責組織各級監察部門對有關部門履行職責情況進行監督。
市氣象局建立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預警機制,對雨、霧、冰、雪等惡劣天氣情況,做到“早預測、早發現、早通告”。負責監測事故現場天氣氣候,做好分析預測,及時提供天氣氣候分析預測信息。
市委宣傳部負責收集信息和資料,由總指揮部授權統一通報事故情況,做好宣傳工作。
市保險部門負責災后勘察、賠償工作。
市廣電部門通過廣播電視開展交通安全宣傳,播發交通事故案例情況,提供公益性的交通安全宣傳廣告等。
市軍區后勤部、武警支隊后勤部負責緊急情況下部隊車輛、人員的調動。
2.2辦事機構
市應急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設在市公安局交警支隊,作為其辦事機構,由市公安局分管交警的局領導擔任辦公室主任,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支隊長擔任常務副主任。其主要職責是:
(1)負責應急信息的接受、核實、處理、傳遞、通報、報告,及時傳達和執行應急指揮部的各項決策和指令,檢查和報告應急指揮部的應急指示的執行情況。
(2)負責與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和現場應急組織保持聯系。
(3)協調組織道路交通事故原因調查和快速評估,了解、匯總應急工作情況。
(4)負責處理應急指揮部日常事務,辦理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它事項。
(5)辦理應急狀態終止后決定的有關事宜。
(6)對市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履行預案中的職責進行指導、督促和檢查。
(7)與市應急聯動中心保持聯絡。
2.3工作機構
道路交通事故發生后,在事故發生地成立現場應急指揮部,由事故發生地人民政府主要領導任指揮,當地有關部門負責人為指揮部成員。現場應急指揮部的主要職責是:在市應急指揮部的領導下,具體負責指揮現場的應急處置工作,全面掌握事件發展態勢,及時向市應急指揮部報告有關情況,為上級決策提出建議等。
2.4縣(市、區)級機構
各縣(市、區)級人民政府根據實際需要相應成立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指揮部,作為本行政區域道路交通事故應急管理工作的領導機構,負責本行政區域道路交通事故的應對工作。
2.5專家組
市應急指揮部設立專家委員會,作為其決策咨詢機構,必要時參加交通事故的應急處置工作。專家組由事故處理、法律法規、醫學等有關方面的專家組成,職責主要是:現場指導交通事故的處置;對交通事故進行調查評估;提出相應的整改措施等。
3、運行機制
各級公安機關要建立應對道路交通事故的預測預警、信息報告、應急處置和調查評估等機制,提高應急處置能力的指揮水平。
各級公安機關要會同有關部門,整合各有關方面資源,建立健全快速反應系統;加強公安110指揮中心建設,建立統一接報、分級分類處置的應急平臺。
3.1應急處置
3.1.1信息報告
公安機關要建立交警中隊、大隊、支隊三級交通事故信息常規監測網絡,及時收集、監測發生在本行政區域的道路交通事故信息,由大隊、支隊對監測的信息進行匯總、風險分析,并報本級應急指揮部辦公室進行研判、劃分等級。
各級公安機關對已經發生的較大以上交通事故的信息,在立即報告本級人民政府的同時,應在半小時內報告上一級公安機關,1小時內層報至省公安廳,必要時可越級上報。市公安局接警后,應在半小時內向市應急指揮部報告,市應急指揮部應在半小時內報市應急委員會。報告內容主要包括:報告單位、報告人,聯系人和聯系方式,報告時間,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和現場情況;事故的簡要經過、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情況的初步估計;事故原因的初步分析;事故發生后已經采取的措施、效果及下一步工作方案;其它需要報告的事項。
市應急指揮部應立即執行市應急委員會的指令,并及時掌握重特大交通事故信息,各級公安機關和市、縣兩級應急指揮部要及時掌握較大以上交通事故信息。
3.1.1.1發生交通事故后,事故當事人應采取一切可以采取的有效措施組織自救,并要迅速報告110、122指揮中心。
3.1.1.2事故現場過往車輛在獲悉信息后,應全力救助遇險人員,同時,迅速報告110、122指揮中心。
3.1.1.3發生交通事故車輛的所有人或經營人在獲悉信息后,要迅速報告122交通指揮中心或110指揮中心。
3.1.1.4110、122指揮中心值班員接到交通事故報告后,要核實事故信息的準確性,查明發生交通事故時間、地點、車輛類型、車輛牌號、是否載有危險物品、人員傷亡、救助要求等簡要情況。并根據獲取的信息初步判定險情及事故等級,立即向轄區公安局分管交警工作的局領導報告。
3.1.1.5110、122在報告指揮部辦公室領導的同時,要立即指令事故發生地交警隊派員趕赴現場處置。有人員傷亡的,要及時通知救護(120)或消防(119)等有關部門。
3.1.1.6運輸危險化學品車輛發生事故的,要立即指令事故發生地交警隊派員趕赴現場處置,同時,通知治安、消防、救護、環保和搶險等部門。現場民警要加強重點和要害部門周邊安全防范,并為其它參加救援的車輛預留救助通道。
3.1.1.7指揮部辦公室領導接到值班員報告后,應認真核實事故性質等級,初步判定應啟動的應急救援級別,并責令值班員立即將事故信息按照應啟動的處置應急救援級別向市、縣應急指揮部指揮長和上級公安機關報告。
3.1.1.8市應急指揮部接到信息報告后,應立即決定是否啟動相應的處置應急預案,成立相應的處置應急救援指揮部。110值班員按照市應急指揮部或市公安局主要領導、分管領導的指令,立即通知相關人員迅速趕赴現場。
3.1.1.9110值班員要隨時與事故現場保持的聯系,了解救援進展情況,每隔一小時將事故處置及救援信息報應急救援指揮部領導,特殊異常信息要隨到隨報。同時,要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報告制度,遵循及時、準確、全面的原則,分別作快報、補充報告和跟蹤報告。
3.1.2先期處置
道路交通事故發生后,發生地人民政府、公安等部門和單位在及時上報道路交通事故信息的同時,要對事故進行先期應急處置,全力防止事故損害后果擴大。公安機關的處置措施主要包括維護現場;搶救人員和財產;對現場實施交通疏導;維護正常的治安秩序,依法打擊違法犯罪行為。
(1)特別重大交通事故已經發生或者可能發生,在省應急指揮部統一指揮調度前,由市應急委員迅速啟動道路交通事故專項應急預案,由市應急指揮部按照預案統一指揮調度,進行應急處置。
(2)重大交通事故已經發生或者可能發生,在省應急指揮部統一指揮調度前,由市應急委員會迅速啟動道路交通事故專項應急預案,由市應急指揮部按照預案統一指揮調度,進行應急處置。
(3)較大交通事故已經發生或者可能發生,由市應急委員會迅速啟動道路交通事故專項應急預案,由市應急指揮部按照預案統一指揮調度,進行應急處置。
(4)一般交通事故已經發生或者可能發生,由事故發生地縣級政府應急委員會啟動道路交通事故專項應急預案,由縣級應急指揮部統一指揮調度,進行應急處置。
3.1.3應急響應
當事態難以控制或者有擴大、發展趨勢時,市應急指揮部應當迅速報告市應急委員會,請求支援。當事態演變擴大到新的級別時,市應急指揮部及時報請市應急委員會做出啟動新的等級應急機制的決定,并按照該決定進行應急處置。
3.1.4指揮與協調
預案啟動后,市應急指揮部統一組織、指揮應急處置工作。必要時,建立現場指揮部,具體負責指揮事發現場的應急處置工作。主要包括:
(1)現場搶救。事故發生地的有關部門應當迅速組織人員,搶救人員、保護財產。必要時,可以請求武警部門予以協助和配合。
(2)交通管理。根據處置較大以上交通事故的需要,事故發生地有關部門可以依法決定采取管制措施,限制人員進出交通管理區域,對進出交通管理區域人員的證件、車輛、物品等進行檢查。
(3)醫療救護。事故發生地衛生部門應當緊急派遣專業隊伍,為受傷人員提供醫療救護和現場求援,盡量減少人員傷亡。經采取初步急救措施后,醫療救護人員應當將傷病人員及時轉送有關醫院搶救、治療。
(4)調集征用。根據較大以上交通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的需要,市應急指揮部有權緊急調集人員、資金和儲備的物資、交通工具和相關的設施、設備。必要時,可以依照有關法律的規定向社會征用物資、交通工具和相關的設施、設備。
道路交通事故現場的指揮與協調以事故發生地指揮部為主,成員單位和相關的組織、單位和個人應當遵照當地指揮部的'應急工作部署,各司其職、協同配合,全力以赴做好應急處置工作。
3.1.5應急結束
較大以上交通事故應急處置工作完成后,分別由省、市應急指揮部組織有關部門、單位進行分析評估,提出結束應急狀態的建議,報省、市應急委員會決定并撤銷現場應急指揮機構。
宣布應急狀態結束后,相關部門和單位應按照重特大、較大交通事故專項應急預案的要求,及時補充應急救援物資和設備,重新回到應急準備狀態。
緊急狀態終止的決定以及決定的宣布、公布由有關機關依據法定程序辦理。
3.2事故后恢復
3.2.1善后處置
事故發生地縣(市、區)人民政府或市政府有關部門要積極穩妥、深入細致地做好以下善后處置工作:
(1)道路交通事故發生后,事故發生地縣(市、區)政府和有關部門應當迅速采取措施,開展救濟救助工作,恢復正常的社會秩序。
(2)應急指揮部應當會同相關部門及時組織調查、統計道路交通事故的影響范圍和受災程序,評估、核實道路交通事故所造成的損失情況,報同級應急委員會、上級應急指揮部和相關部門,并按規定向社會公布。
(3)組織衛生部門做好受傷人員的救護工作,民政等有關部門做好喪葬撫恤工作。
(4)應當及時歸還征用的物資、設施、設備或占用的房屋、土地;不能及時歸還或者造成損壞的,應當依照國家規定予以補償。
(5)參加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工作導致傷殘或者死亡的,其撫恤事宜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3.2.2調查與評估
處置結束后,市公安局會同事故發生地縣(市、區)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對較大以上交通事故的事故原因、影響、責任、經驗教訓和恢復重建等問題進行調查評估,并向市應急委員會做出報告。調查報告的主要內容包括:道路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實、事故發生后接警、出警及組織施救現場處置情況、道路交通事故的直接原因、肇事有受損機動車駕駛人的基本情況、肇事和受損機動車的情況、交通事故責任認定、道路交通事故的間接原因及交通安全管理和環節存在的問題、對交通肇事行為人、相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追究刑事或黨紀、政紀責任的情況以及整改措施。
市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指揮部每年第一季度對上年度發生的較大以上交通事故進行全面評估,向市政府匯報。
3.3信息發布
道路交通事故的信息發布應當及時、準確、客觀、全面。事故發生的第一時間要向社會發布簡要信息,隨后發布初步核實情況、政府應對措施和公眾防范措施等,并根據事故處置情況做好后續發布工作。
由市政府負責處置的較大交通事故的信息發布,由市政府辦公室會同新聞宣傳主管部門、市公安局負責;其他交通事故信息由事故發生地縣級人民政府組織發布。
信息發布形式主要包括授權發布、散發新聞稿、組織報道、接受記者采訪、舉行新聞發布會等,通過市級和事故發生地主要新聞網站或者有關網站發布信息。
4、應急保障
市政府有關部門和縣(市、區)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按照職責分工做好道路交通事故的應對工作,同時根據本預案切實做好對道路交通事故的人力、物力、財力、交通運輸、醫療衛生及通信保障等工作,保證應急救援工作的需要和災區群眾的基本生活,以及恢復重建工作的順利進行。
4.1人力資源
(1)各級政府要組建處置道路交通事故的應急預備隊伍。應急預備隊按照突發事件具體情況和應急指揮部要求,具體實施應急處理工作。
(2)應急預備隊由公安、武警、醫療衛生等部門人員及有關專家等組成。必要時,可按規定和程序請求駐地軍人參與應急處置工作。市級預備隊由市公安局調集的市級公安人員、市武警支隊調集的市衛生局調集的醫務人員等組成。
(3)各級人民政府應當組織引導預備役部門、民兵、大中型企事業單位以及志愿者等社會資源組建各類群眾性的應急處置隊伍。
4.2財力保障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設立較大以上交通事故應急專項資金,保障應對較大以上交通事故所需經費。主要為應急機制、通信系統、數據庫與信息系統、救援排險、醫療救治、應急裝備器材、專業應急隊伍訓練和演習、人員培訓與宣傳教育應急準備和處置工作提供必要的經費保障。審計、財政等部門負責對應急經費使用進行監督和管理。
4.3物資保障
(1)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立處置道路交通事故救援物資儲備制度,儲備足夠的交通事故應急物資,包括搶險救援設備器材、防護器材、救治藥品等,滿足現場專業力量和公眾防護的需要。儲備物資以實物形式為主,在保證適當儲備量的同時,應當進行生產能力和技術的儲備。對有保質期或者有效期的.儲備物資,在保質期或有效期內或期滿后,應及時調劑使用或更換。儲備物資應存放在交通便利、貯運安全的區域,確保應急需要。
(2)市發改委、市經貿委負責組織、協調較大以上交通事故應急物資的儲存、調撥和緊急供應等物資保障工作,并擬訂應急物資保障計劃;市衛生部門負責建立藥品、試劑、醫療器械、救護設備、防護用品等應急物資的儲備和調度制度;其他有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和有關應急預案的要求,做好相關物資保障工作。
4.4醫療衛生保障
(1)衛生等應急部門組織和參與因道路交通事故所造成的負傷人員的現場醫療救護工作,根據應急預案的要求,制定相應的應急準備措施,建立醫療應急救援隊伍,建立應急醫療救治網絡。
(2)各級應急委員會辦公室和醫療衛生主管部門建立醫療救護動態數據庫,包括醫療救治的各種資源分布、救治能力等。
4.5交通運輸保障
(1)公安交警部門負責對事發現場實施交通管制,對災區外圍的交通路口實施定向、定時封鎖,嚴格控制進出事故現場人員,根據需要組織開辟應急“綠色通道”,保證救援車輛優先通行。
(2)交通部門調集一切可利用的交通運輸工具,做好人員、物資的緊急運輸,保證應急救援人員、物資、裝備的優先運輸。
4.6治安維護
公安機關要制定應急狀態下維護治安秩序的各項工作方案。應急期間,要組織強大力量,參與現場和局部地區的現場管制、交通管制等工作;要采取各種預防性緊急措施,全力維護事故發生地周邊地區的社會穩定和治安秩序。必要時,依法對事發現場或在一在定區域內實行緊急狀態;加強情報信息工作,積極預防,有效預警。
4.7人員防護
在處置較大以上交通事故時,對事故發生地現場的安全情況進行科學評估,保障現場人員的人身安全,并攜帶必要的安全防護用具。
當較大以上交通事故正在或者足以對公眾的生命和身體健康造成威脅時,事故發生地的公安等部門應當及時疏散人群。
4.8通信保障
(1)發生較大以上交通事故后,要依托電信、移動、聯通等社會公眾通信網絡,建立通信調度指揮網絡和現場移動通信指揮網絡,保障通信暢通。交通事故應急通信網絡應建立交警支隊、大隊、中隊、事故現場四級通信網,通過有線、無線、計算機和圖像通信傳輸系統,實現話音、數據、圖像的實時傳輸。各級公安交警部門應裝備與之相適應的各類通信設備和通信指揮車,充分利用現代科技、通信手段,為處置交通事故提供通信與信息保障。
(2)縣(市、區)公安部門以110指揮中心為交通事故應急指揮部,交警支隊、大隊以值班室為通信聯絡中心。
(3)縣(市、區)公安機關指揮中心實行二十四小時值班制度,建立由值班領導和保障人員組成的戰備值班制度。市交通事故應急救援值班電話:110
(4)當發生施救時間較長、施救難度較大的交通事故時,當地政府及電信、移動、聯通等部門依據各自職責到現場協助組建應急通信網絡,保障通信聯絡的暢通。
4.9公共設施
市政府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分別負責煤、電、油、氣、水的供給,以及廢水、廢氣、固體廢棄物等有害物質的監測和處理。
交通、通信、水利、人防、電力、管道等基礎設施建設,應當充分考慮交通事故應急的需要并與之相適應。
4.10科技支撐
依托相應的科研、業務機構,建立相關的交通事故應急技術支持系統。開展交通事故監測、預報、預警、應急處置和綜合防范的技術研究。
5、監督管理
5.1預案演練
按照預案要求,市級應急指揮部每二年組織一次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實戰演練,包括應急機制的演練、指揮協調系統的演練、應急專業隊伍的演練、應急處置過程的演練等。演練科目可分單個、多個或綜合性科目,采取模擬現場方式實施;縣級每年組織一次。每次實戰演練要組織評估并認真總結,不斷完善、強化和提高各項應急處置的實戰能力。
5.2宣傳和培訓
對外公布道路交通事故應急預案及報警電話等。宣傳、法制、教育、衛生、公安等部門應廣泛開展道路交通安全常識的宣傳教育工作。
定期組織各級黨政領導干部和各有關部門的領導干部以及指揮部工作人員進行常規培訓或專業培訓,增強各級領導的應急意識,提高防范能力和應急指揮與處置能力。各應急成員部門、聯動單位要有針對性地開展對指揮員、工作人員、救援人員及專業應急力量上崗前的培訓和日常培訓,不斷提高本部門、本單位預防和處置交通事故的能力。
5.3責任與獎懲
縣(市、區)道路交通安全主管機構和事發單位由于玩忽職守,導致漏報、遲報、謊報、瞞報,致使國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追究相應責任。
道路交通事故發生后,有關部門拒不履行本預案規定的應急處置職責,或者拒不配合、阻礙、嚴重延誤重特大交通事故預警信息傳送或應急處置行動,致使國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追究當事人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對在參加道路交通事故應急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表彰和獎勵。對在參加道路交通事故應急工作中表現突出而英勇獻身的人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追認烈士。對因參與道路交通事故應急工作致病、致殘、死亡的人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相應的補助和撫恤。
6、附則
6.1預案管理
本預案是市人民政府進行較大以上交通事故應急準備和響應的工作文件,全市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遵照執行,并參照本預案,結合本地實際,制定相應的應急預案。
本預案實行定期評審與更新制度。市應急指揮部每三年對預案組織一次評審,并視情作出相應的修訂,報市應急委員會批準。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2023關于道路交通安全的應急預案 篇2
為有效預防全處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發生,積極應對可能發生的重特大交通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確保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確保道路交通安全、暢通,特制定《鐵山街道辦事處道路交通安全應急預案》(以下簡稱預案)。
一、基本原則
(一)預防為主,常抓不懈。各管區、各村、各有關部門要嚴格按照《鐵山街道辦事處關于道路安全隱患、排查、報告、整改的實施意見》〔鐵處發(20xx)34號〕文件要求,對有可能發生的道路交通安全事故進行分析、預測,認真排查事故黑點,加大整改力度,并有針對性地制定應急預案,采取預防措施,防范重特大事故發生。
(二)統一領導,協調聯動。各管區、各村、各有關部門要在街道辦事處的統一領導下,各司其職,各盡其責,協調聯動,密切配合,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三)反應迅速,措施果斷。緊急情況發生后,各村各有關部門應及時做出反應,果斷采取措施,迅速實施搶險,全力控制事態。
二、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鐵山街道轄區內因惡劣天氣、重大交通事故引發緊急情況的應急救援工作。
(一)特殊天氣。霧霾、暴雨、冰雪天氣,車輛不能正常運行或車輛不能通行。
(二)嚴重堵車。由一般性交通事故、人為因素、道路因素造成的交通堵塞,且連續堵塞時間超過12小時。
(三)交通事故。發生一次死亡3人及以上或一次重傷10人及以上的重特大交通事故。
(四)其他情況。根據實際需要,全處預案分為兩級,辦事處制定的預案為一級預案;各管區、各村、各有關部門制定的預案為二級預案。
三、情況報告
(一)發生緊急情況時,現場司機或群眾撥打110及向處黨政辦(應急辦)、派出所、水利站、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站、交警四中隊、六汪公路養護站、珠山交通管理所報告。發生人員傷亡的,撥打急救電話(120)或向衛生院求救。黨政辦(應急辦)、派出所、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站、水利站、交警四中隊、六汪公路養護站、珠山交通管理所和衛生院接到報警或求救電話后,在迅速組織搶險的同時,應立即向主管部門報告。
(二)在發現或得知發生緊急情況后,緊急情況發生地村委會要第一時間向辦事處(應急辦)報告。緊急情況下,可直接向辦事處主任和聯系領導報告。
(三)黨政辦(應急辦)接到報告后,第一時間向辦事處主要領導和分管領導報告,并按照辦事處主要領導或分管領導的指示,在第一時間將有關情況向區政府報告,相關部門對口上報。
四、組織領導
(一)辦事處成立道路交通安全應急救援指揮部,總指揮由辦事處主任萬勛華擔任,副總指揮由辦事處分管領導擔任,指揮部成員由各管區書記、主任及黨政辦(應急辦)、派出所、衛生院、水利站、供電所、城管中隊、安監辦、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站、交警四中隊、六汪公路養護站、珠山交通管理所等部門組成。指揮部主要職責是指導、督促、檢查全處交通道路安全情況;督導各管區、村有關部門加大對事故黑點及路、橋涵安全隱患等排查整治力度,有效預防交通事故的發生;研究確定重特大交通安全事故應急處理工作的方針和政策;決定啟動或終止應急預案;統一領導、指揮緊急情況下的應急救援工作,解決應急處理中的重大問題;及時向上級報告事故應急處理情況;適時發布公告,指定報道負責人。
(二)指揮部內設綜合協調組、事故搶險組、應急救援組、醫療救護組、信息發布組、事故調查組。
1、綜合協調組:負責傳達指揮部指令,綜合協調各組救援工作,調動救援隊伍,全面負責搶險現場的組織、協調,調度匯總、上報救援進展情況,并做好信息反饋工作。組長由曹立民同志擔任,副組長由趙振利及各管區書記擔任,成員由派出所、安監辦、城管中隊、珠山交通管理所、交警四中隊、六汪公路養護站、供電所、水利站、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站等相關單位主要負責人組成。
2、事故搶險組:在緊急情況下(比如出現嚴重交通堵塞、發生重特大交通事故、暴雨、霧、雪天車輛通行受阻等),負責交通管制、維護治安、路障清理、車輛疏導、保障通行、事故搶險等工作。事故搶險組由王立志同志擔任、副組長由各管區書記擔任,相關部門的主要負責人任成員。派出所主要負責維護治安,協助交警四中隊車輛疏導。交警四中隊主要負責交通管制、車輛疏導、路障清理、保障通行。六汪公路養護站、珠山交通管理所主要負責省道、區道路障清理,道路搶修。各管區主要負責處村道路、橋涵及時搶修除險,協助公安、交警、公路、交通等部門道路疏通、搶修除險。供電所主要負責供電線路的搶修除險。如有人員傷亡情況,首先要協助醫療救護組搶救傷員。
3、應急救援組:發生緊急情況后,在事故搶險組不能獨立完成搶險任務時,按照指揮部的要求及時趕赴現場協助事故搶險組實施搶險救援。組長由各管區書記擔任,副組長由各管區副書記、副主任擔任,成員由安監辦、各村書記主任及搶險隊員組成。應急救援實行屬地負責制,各管區、各村要獨立成組。
4、醫療救護組:主要職責是在接到搶救信息后,迅速組織醫護人員和車輛以及醫療設備,在最短時間內趕到事故現場,并迅速展開搶救,力爭將人員傷亡降到最低程度。組長由衛生院長陳維東擔任,成員由鎮衛生院相關醫護人員組成。
5、事故調查組:主要職責是負責事故的調查處理,組長由孫興斌擔任,紀委、安監及相關部門主要負責同志任成員。
6、信息發布組:主要職責是負責信息的發布,接受媒體采訪,控制事態正面報道。組長由劉王青擔任,成員由黨政辦、秘書組成。
五、預案啟動
(一)緊急情況發生后,根據實際情況,按照二級預案、一級預案依次啟動,必要時同時啟動。
(二)緊急情況發生后,各管區、各村、各有關部門要快速反應,在一級預案未啟動前,首先啟動本級預案組織實施應急救援。
(三)啟動一級預案由辦事處主要領導決定;啟動二級預案由各管區、各村、各有關部門主要領導決定。一級預案啟動后,按照預案要求,迅速組成辦事處應急救援指揮部,由指揮部綜合協調組通知有關成員單位和各工作組立即趕赴現場,并通知二級預案的主要負責人。辦事處指揮部到達現場后,根據現場實際情況接替二級預案指揮或指導二級預案指揮。
六、應急措施
(一)辦事處指揮部到達現場后,綜合協調組、事故搶險組、應急救援組、醫療救護組和事故調查組按照指揮部指令立即就位并按照預案開展工作,應急救援工作有序展開。
(二)派出所、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站、安監、交警四中隊、公路、交通、城管中隊等部門要加強現場安全保衛、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導,預防和制止各種破壞活動,維護社會治安。
(三)衛生院立即組織急救,及時提供急救藥品、器械,全力搶救傷員,其他相關部門配合搶救工作。
(四)各有關部門和單位必須從全局出發,服從指揮部的統一指揮,各司其職,分工協作,共同做好事故的搶救和處理工作。
七、其他事項
(一)辦事處針對交通道路發生的緊急情況,有本預案以外的隨機處置權力。
(二)加大路面控制力度。派出所、公安、交警、公路、交通、城管等單位要嚴格依法查處無證駕駛、疲勞駕駛、酒后駕車、超速、超載、夜間不按規定使用燈光、夜間違法停車、強超強會、客車超員、農用車違法載客等各種違法行為。嚴禁報廢車、“帶病車”上路行駛,確保車輛安全行駛。公路交通部門要做好公路的養護及管理等工作,確保交通道路安全。
(三)加強交通安全宣傳。交安辦要將宣傳交通法律法規等常識納入日常工作,認真做好預防交通事故、確保道路暢通的宣傳工作。
(四)大力整治事故黑點。各管區、各相關部門要認真、詳細排查轄區內交通道路事故黑點,并制定和落實事故黑點整治計劃和措施。各相關部門要按照各自職責,認真落實整改措施,完善事故黑點的交通安全設施,有效防止重特大交通事故發生。
(五)各管區、各村、各有關部門要根據本應急預案,結合實際情況,制定本管區、本村、本單位應急救援預案,并上報辦事處指揮部備案。
2023關于道路交通安全的應急預案 篇3
根據市氣象部門預報,預計24日—28日我市將出現持續雨雪冰凍天氣,其中24日夜里至25日大到暴雪。23—25日受冷空氣影響,平均氣溫將下降6~8℃,同時平均風力增至4級左右,陣風7級。25日后氣溫持續偏低。為做好我局低溫雪凍災害防范應對工作,特制訂如下應急方案。
一、高度重視防范應對工作
按照《關于印發宣州區雨雪冰凍天氣防范應對工作方案的通知》【20xx】9號文件精神,對災害性天氣可能帶來的問題進行充分預判,及時采取有力措施將災害帶來的影響降到最低程度,確保林業生產有序管理,經研究決定,我局成立應對低溫雨雪冰凍天氣工作領導小組,由主要負責同志任組長,其他班子成員任副組長,所有科室及二級單位負責人為成員,全力配合開展工作。
二、強化林業防災救災工作
下屬各單位、機關相關科室要增強對低溫雨雪天氣的防范意識,加強抗災服務指導,要組織人員深入林區、涉林企業和林農群眾中,對低溫雨雪天氣可能危及群眾生命安全的隱患進行排查,切實采取有力措施,解決林區干部群眾的困難,宛陵林場要關注護林職工的正常生活,做好林區危舊房屋的除險加固工作,確保林區干部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各林業站、林場技術人員深入生產第一線跟蹤和指導,發現問題及時解決并及時傳遞信息,把災害造成的損失減少到最低程度。安全生產辦公室牽頭,對各涉林企業立即開展安全生產回頭看,及時消除安全隱患。
三、加強應急技術指導
1 、在降雪之前,對適宜修剪的苗木及時修剪、整形,修剪高度要長于春季修剪高度2-10cm,以防凍害,必要時可用薄膜包扎傷口。對珍貴綠化大苗可采用先草繩后薄膜纏繞主干和主枝的辦法防凍防壓。
2、下雪時用竹竿、風力滅火器、高壓水槍等工具及時清除苗木上的積雪,防止樹枝、樹干壓斷折彎,同時進行樹體的支撐固定,雪后及時扶正壓倒木,伐除雪折木,清除凍死木。
3、雨雪降溫時,有條件的可在苗圃地內燃放煙霧,增加溫度,使冰雪盡快融化。
4、在冰雪融化后要及時對彎曲、倒伏苗木或露根的苗木進行培土、踩實、扶正、加固等。
5、及時疏通排灌系統,以免積雪融化后澇害的發生。
6、雪災后,要根據受害程度,合理處理樹冠。對因雪壓冰凍而造成劈裂或破傷的枝條,應及時采取撐、吊、綁等措施使其恢復原位并固定,讓其愈合。修剪時應注意從斷稍處剪去受傷部分,刀口要平滑,以利于新稍的萌發,盡量減少損失,防止災情加重;對已被壓折、斷裂的小枝、側枝應結合春季修剪進行修剪或短截,同時應當選好剪口芽的留芽方向,使新發芽的方向往樹冠外圍發展。對受凍干枯較嚴重枝梢的修剪,應于萌芽后進行,向健康部分延伸2-5cm而剪除枯死部分。對于受雪壓折斷或劈裂的大枝,應及時鋸除,并在鋸口涂蠟或包薄膜進行保護。
7、雪災后適時進行施肥與補缺栽植,把災害降低到最低程度。
8、由于樹枝的折斷、韌皮部的凍傷、樹葉和嫩枝的局部凍壞,有可能引發次生病蟲危害,如褐斑病、葉枯病、莖腐病、根腐病等,一些主干性害蟲,在樹勢生長不旺時也可能乘虛而入,發生天牛、小蠹蟲等侵入危害,因此要加強對受災后苗木病蟲害的防治。
2023關于道路交通安全的應急預案 篇4
20xx年春節即將來臨,春運工作從20xx年1月19日開始,至2月27日結束。由于春運期間客流量大,流向面廣,流時相對集中,預計今年全縣客流量將達到110萬人次,同比增長約17%。節前學生流、務工流和探親流這三方面的重點客流出現疊加,在一定時期會形成明顯的客流高峰,再加上今年節前天氣比較冷,如遇雨雪等天氣,路面極易結冰,給道路運輸帶來不安全因素,針對以上特點,為最大限度地減輕各種復雜情況給春運造成的影響,確保春運期間廣大旅客出行方便,各種生產生活物資運輸暢通。現結合我縣道路運輸的特點,特制定20xx年春運工作應急預案如下:
一、成立春運應急工作領導小組
為加強對20xx年春運應急處理工作的組織領導,經研究決定,成立局春運應急工作領導小組,名單如下: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縣運管所,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具體落實春運期間的應急處置工作。基層各有關單位也要分別成立相應突發事件應急組織機構,處理職責范圍內的突發事件。
二、應急工作領導小組的主要職責
(一)負責春運期間應急預案的啟動指揮,協調相關部門立即開展工作。
(二)研究制定應急處理公路應急突發事件以及緊急運輸保障措施。
(三)按照上級春運應急指揮部指令,向上級應急部門報送交通部門重大突發事件情況。
(四)應急處置突發事件或緊急情況調用大宗物資、旅客運輸所需的車輛等工作。
(五)應急處置因雨、雪霧等惡劣天氣或冰凍自然災害,人為破壞,交通事故造成的交通阻斷等,快速排除險情和障礙,并協助相關干部門做好處置工作。
三、基層各有關單位的主要職責
基層各有關單位要在局應急辦的統一領導下,負責全縣公路發生阻斷、運力緊張、緊急疏運旅客等工作。如發生重大突發事件或需上級指揮部統一協調調度的,應嚴格按程序上報,確保得到及時妥善處置。
(一)縣公路站在因雨、雪霧等惡劣天氣造成交通阻斷或人為破壞造成道路中斷時,要及時組織人員搶修道路,確保全縣道路暢通。
(二)縣運輸管理所要科學調配運力,嚴格落實機動儲備運力,在運輸高峰時段,按照應急客貨運輸需求,及時調配運力,滿足各類道路運輸突發公共事件處置需要。
(三)縣客運公司、連汽公司、同心圓旅游公司、公交公司、出租車公司要全力維護客運站點和旅客運輸秩序,保障相關應急救援工作有序開展,當旅客發生滯留時,為旅客提供必要的生活物資保障。
四、應急處置措施
(一)出現雨、霧、雪等惡劣天氣時,道路運輸應急處置措施見縣運管所惡劣天氣春運應急預案(附件1)。
(二)公路發生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措施見縣公路站春運道路保障應急預案(附件2)。
(三)局春運應急工作領導小組成員。
2023關于道路交通安全的應急預案 篇5
為切實加強我縣道路交通管理工作,提高緊急處置反應速度和綜合指揮能力,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湖南省道路交通事故應急預案》《桂陽縣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郴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道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桂陽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桂陽縣道路交通安全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的通知》等法律法規和有關文件精神,特制訂本預案。
一、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我縣境內發生因道路交通事故,裝載危險化學品的車輛泄露、起火、爆炸,惡劣天氣、自然災害以及其他突然發生的嚴重影響交通安全暢通的事件,造成高速公路、國道、省道、縣道等交通中斷和車輛嚴重滯留的緊急情況。
二、工作原則
在縣委、縣政府和縣公安局的統一領導下,按照快速反應、依法處置、統一指揮、以人為本的原則,切實做好道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
三、組織領導
大隊成立道路交通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領導小組(應急指揮部)。由大隊長匡方毅任組長,教導員歐陽文林任常務副組長,其他大隊領導任副組長,隊屬各單位主要負責人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大隊辦公室,由歐陽文林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下設綜合協調組、信息聯絡組、應急救援組、較大交通事故現場處理指導組,宣傳報道組、督查維權信訪組、后勤保障組。
(一)綜合協調組
組長:值班大隊領導 ;
副組長:大隊辦公室負責人
警力:辦公室根據突發事件性質及任務安排。
任務:
1、負責指導基層開展現場處置及搶險救援工作。
2、具體實施應急管理的組織、協調和工作安排,并可根據事件現場情況及應急管理指揮部要求,適時調整部署應急救援力量或決定采取其它必要的應急救援措施。
3、加強與周邊縣市區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的協調配合,互通情報信息。
4、加強與縣政府應急、交通、公路、消防和衛生等部門的協調配合,維穩保暢。
5、根據道路實際情況或上級指令,指導交通分流。
(二)信息聯絡組
組長:分管辦公室的大隊領導 ;
副組長:辦公室負責人
警力:辦公室人員及隊屬各單位內勤。
任務:
1、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負責應急事件的信息收集、整理、報送工作;傳達、督促有關單位落實應急管理指揮部的指令。
2、加強與縣委、縣政府和縣公安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隊的聯系,及時匯報工作情況,接受并傳達上級指令。
3、搜集和掌握全縣道路交通路況、氣象、堵點及原因等最新道路交通動態,了解轄區主干道、旅游景區交通流量。
4、匯總情報信息,分析研究對策。
5、第一時間調取事故車輛及駕駛人的相關信息,編發給趕赴現場的處警領導。
6、按市公安局交警支隊的要求,填報《交通事故上報信息表》。
(三)較大交通事故現場處理組
組長:分管安宣股的大隊領導 ;副組長:安宣股負責人
警力和車輛:安宣股警力和車輛。
任務:發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或涉及客運車輛群死群傷的道路交通事故,立即趕赴事故發生地,開展事故救援、現場勘查、善后處理等事故處理應急管理工作。負責重大以上事故責任倒查的應對工作。
(四)應急救援組
組長:分管聯系中隊的大隊領導和值主班的大隊領導 副組長:隊屬各單位負責人。警力如下:
一梯隊(20人):一中隊10人,事發地轄區中隊5人,客運股5人。車輛由各中隊和客運股提供。
二梯隊(20人):一中隊15人、科技股5人。車輛由一中隊和科技股提供。
三梯隊(20人):除一中隊和事發地以外的另外兩個中隊各10人,車管所5人、處罰中心5人。車輛由相關中隊、大隊辦公室提供。
任務:根據上級的命令趕赴現場,協助黨委、政府并指導維護交通秩序,開展疏導救援工作。
(五)宣傳報道組
組長:分管法宣股的大隊領導 副組長:法宣股負責人
警力:法宣股根據任務安排力量。
任務:
1、加強與縣電視臺、交通廣播電臺、網絡、報紙等新聞媒體的協作聯動,發布路況及交通管制信息。
2、根據應急管理指揮部的統一指令,向社會發布路面阻塞信息、事故處置最新進展情況,并通過媒體告之群眾公安交管部門采取的措施及疏散線路,做好輿情引導工作。
3、做好雨雪冰凍霧災害應急處置工作中涌現的先進事跡的收集、報導工作。對在道路交通事故應急處置中反應迅速、表現突出、處置果斷、決策正確的單位和個人予以表彰獎勵。
4、做好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過程中的影像資料收集工作。
(六)督查維權信訪組
組長:分管辦公室的大隊領導 副組長:辦公室負責人
警力:辦公室根據任務安排力量。
任務:負責督促應急處置各項工作的落實,各單位勤務落實情況,依法依規維護民警的正當權益;負責對相關單位和個人履行職責的情況進行調查,對玩忽職守、貽誤時機且造成嚴重后果的,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并協助開展調查追究責工作;做好信訪接待、矛盾化解和維穩工作,防止發生涉交集訪、鬧訪、非正常上訪和群體性的事件。
(七)后勤保障組
組長:分管辦公室的大隊領導 副組長:辦公室負責人
警力:辦公室根據任務安排力量。
任務:
1、統一交通和通訊器材的分配、管理、調度,保障無線通訊聯絡暢通、車輛調配及時;
2、做好參與應急處置任務民警的后勤和裝備保障工作,儲備干糧、手電、雨衣、防毒面具和防滑鏈條等物資備用。
四、有關要求
(一)強化認識,高度敏感,充分認識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的重要性,務必保持高度警惕。把各項工作措施落到實處。
(二)行動迅速,收集信息。各單位、各工作組接到指令后,要迅速趕到現場開展相應工作,并按照信息報送范圍、時限等要求及時向指揮部辦公室上報動態信息,確保反應敏銳、行動快捷,確保信息上報準確、及時。
(三)加強備勤,備齊裝備。各單位、各工作組的人員要保持全天24小里通訊暢通,隨時做好應急處突準備。在處突時,必須攜帶單警裝備、執法記錄儀、對講機等裝備。
(四)服從命令,文明執法。要聽從指揮調度,迅速趕到指定地點開展處突工作。要文明、公正執法,積級預防各類群體性的事件。要嚴格按照處置群體性的事件的有關規定認真妥善處置。
2023關于道路交通安全的應急預案 篇6
為了及時妥善處理雨雪天氣的安全緊急事件,提高暴風雪來臨時的快速反應和協調水平,有效保障我校師生生命財產安全,維護學校正常的教學秩序,按照上級有關部門的要求和學校安全工作的需要,特制定本校暴雪安全應急預案、
一、成立學校暴雪應急處理指揮機構
暴雪災害事件應急處置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各中層處室負責人、各班班主任、
二、應急措施
1、利用學校網站、QQ群、微信群、微信公眾號宣傳雨雪天氣的預防知識,提高學校和師生員工的安全保護意識、加強對暴風雪天氣的預測預警日常檢查,發現隱患及早采取有效的預防和控制措施,努力減少自然災害事件的損失、[責任部門;校長室、德育處、總務處]、
2、馬上組織一次校園安全拉網式大檢查、對校內體育設施,圍墻欄桿、樓梯扶手、景觀雕塑、文化設施、廁所內隔墻等部位重點檢查,發現安全隱患要有記錄并立即采取措施,消除隱患,確保安全、[責任部門;總務處]、
3、加強對校舍等安全隱患排查工作,及時組織人員對建筑物頂棚、校內公共場所和主干道(如校門、通道、樓梯、廁所、食堂、宿舍等)等區域的積雪進行清除,防止坍塌事故,并在重點區域采取設置安全警示標志等防護措施、[責任部門;總務處]、
4、進一步加強值班值守、信息報送和應急處置工作、落實24小時值班和重要時段領導帶班制度并保持通訊聯絡的暢通,值班人員要堅守崗位,確保及時做好信息互通和工作互動、要堅決克服麻痹僥幸心理,確保通訊暢通,堅決杜絕脫崗、漏崗現象、一旦出現災情或緊急重大情況,應立即反應,妥善處置,并按規定在第一時間如實上報(1小時內)
2023關于道路交通安全的應急預案 篇7
為有效預防全鎮交通道路安全事故發生,積極應對可能發生的重特大交通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確保道路交通安全暢通,特制定《望京鎮20__年道路交通安全應急預案》(以下簡稱預案)。
一、基本原則
(一)預防為主,常抓不懈。各村各有關部門要堅持對可能發生的道路交通安全事故進行分析、預測,認真排查事故隱患點,加大整改力度,并有針對性地制定應急預案,采取預防措施,防范重特大事故發生。
(二)統一領導,協調聯動。各村各有關部門要在鎮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各司其職,各盡其責,協調聯動,密切配合,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三)反應迅速,措施果斷。緊急情況發生后,各村各有關部門應及時做出反應,果斷采取措施,迅速實施搶險,全力控制事態。
二、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我鎮行政轄區內道路交通引發的緊急情況應急救援工作。
(一)特殊天氣。霧、雪天氣,車輛不能正常運行或車輛不能通行。
(二)嚴重堵車。由一般性交通事故、人為因素、道路因素造成的交通堵塞,且連續堵塞時間超過6小時。
(三)交通事故。發生一次死亡1人及以上或一次重傷3人及以上的重特大交通事故。
(四)其他情況。
根據實際需要,全鎮預案分為兩級,鎮政府制定的預案為一級預案;各村各有關部門制定的預案為二級預案。
三、情況報告
(一)發生緊急情況時,現場司機或群眾可撥打報警電話向鎮龍派出所報告。發生人員傷亡的,可撥打急救電話(120)向鎮衛生院求救。派出所和鎮衛生院接到報警或求救電話后,在迅速組織搶險的同時,應立即向主管部門或鎮政府報告。
(二)在發現或得知發生緊急情況后,緊急情況發生地的村委會必須立即向當地鎮政府報告。緊急情況下,可直接向鎮長和聯村領導報告。
(三)鎮政府辦公室接到報告后,立即向鎮長和分管領導報告,并按照鎮長或分管領導的指示,在最短時間內(規定時間內)將有關情況向縣政府報告,相關部門對口上報。
四、組織領導
(一)鎮政府成立道路交通安全應急救援指揮部,總指揮由鎮長同志擔任,副總指揮由鎮政府分管交通的領導、分管安全的副鎮長等有關領導擔任,指揮部成員由沿線各村及黨政辦、衛生院、應急辦、各站所等部門組成。指揮部主要職責是指導、督促、檢查全鎮交通道路安全情況;督導有關部門加大對事故隱患點的整治排查力度,有效預防交通事故的發生;研究確定重特大交通安全事故應急處理工作的方針和政策;決定啟動或終止應急預案;統一領導、指揮緊急情況下的應急救援工作,解決應急處理中的重大問題;及時向上級報告事故應急處理情況;
(二)指揮部內設綜合協調組、事故搶險組、應急救援組、醫療救護組、事故調查組。
1、綜合協調組(黨政辦牽頭):負責傳達指揮部指令,綜合協調各組救援工作,調動救援隊伍,全面負責搶險現場的組織、協調,調度匯總、上報救援進展情況,并做好信息反饋工作。組長由鎮應急辦主任蒲大章同志擔任,成員由相關站所負責人組成。
2、事故搶險組(派出所、交管站牽頭):在緊急情況下(比如出現嚴重交通堵塞、發生重特大交通事故、霧雪天車輛通行受阻等),負責交通管制、維護治安、路障清理、車輛疏導、保障通行、事故搶險等工作。
3、應急救援組(應急辦牽頭):發生緊急情況后,在事故搶險組不能獨立完成搶險任務時,按照指揮部的要求及時趕赴現場協助事故搶險組實施搶險救援。
4、醫療救護組(衛生院牽頭):主要職責是在接到搶救信息后,迅速組織醫護人員和車輛以及醫療設備,在最短時間內趕到事故現場,并迅速展開搶救,力爭將人員傷亡降到最低程度。組長由衛生院負責人何熠擔任,成員由鎮衛生院相關醫護人員組成。
五、預案啟動
(一)緊急情況發生后,根據實際情況,按照二級預案、一級預案依次啟動,必要時同時啟動。
(二)緊急情況發生后,沿線各村各有關部門要快速反應,在一級預案未啟動前,首先啟動本級預案組織實施應急救援。
(三)啟動一級預案由鎮政府黨委書記或鎮長指定的領導決定;啟動二級預案由沿線各村各有關部門主要領導決定。一級預案啟動后,按照預案要求,迅速組成鎮應急救援指揮部,由指揮部綜合協調組通知有關成員單位和各工作組立即趕赴現場,并通知二級預案的主要負責人。鎮指揮部到達現場后,根據現場實際情況接替二級預案指揮或指導二級預案指揮。
六、應急措施
(一)鎮指揮部到達現場后,綜合協調組、事故搶險組、應急救援組、醫療救護組和事故調查組按照指揮部指令立即就位并按照預案開展工作,應急救援工作有序展開。
(二)鎮警務室加強現場安全保衛、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導,預防和制止各種破壞活動,維護社會治安。
(三)鎮衛生院立即組織急救,及時提供急救藥品、器械,全力搶救傷員,其他相關部門配合搶救工作。
(四)各有關部門和單位必須從全局出發,服從指揮部的統一指揮,各司其職,分工協作,共同做好事故的搶救和處理工作。
七、其他事項
(一)鎮政府針對交通道路發生的緊急情況,有本預案以外的隨機處置權力。
(二)加大路面控制力度。警務室要嚴格查處無證駕駛、疲勞駕駛、酒后駕車、超速、超載、夜間不按規定使用燈光、夜間違法停車、強超強會、客車超員、農用車違法載客等各種違法行為。嚴禁報廢車、“帶病車”上路行駛,確保車輛安全行駛。交管站要做好公路的養護及管理等工作,確保交通道路安全 。
(三)加強交通安全宣傳。警務室、交管站要將宣傳交通法律法規等常識納入日常工作,認真做好預防交通事故、確保道路暢通的宣傳工作。沿線村要積極配合,多層次、多渠道、多形式地開展宣傳活動,動員廣大人民群眾特別是司機朋友積極配合并主動參與到預防交通事故中來,從源頭上減少或杜絕交通事故的發生。
(四)大力整治事故隱患點。交管站要認真、詳細排查鎮境內交通道路事故隱患點,并制定和落實事故隱患點整治計劃和措施。鎮級相關部門要按照各自職責,認真落實整改措施,完善事故隱患點的交通安全設施,有效防止重特大交通事故發生。
(五)沿線各村各有關部門要根據本應急預案,結合實際情況,制定本村、本單位應急救援預案,并上報鎮指揮部備案。
2023關于道路交通安全的應急預案 篇8
為認真做好春運期間全縣客貨運輸及旅游運輸工作,確保春運達到“平安、和諧、有序”,預防和最大限度地減少春運期間發生自然災害所造成的.損失,保障公路暢通和運輸安全,特制定本預案。
一、建立組織
成立xx縣交通局春運突發事件處置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處置小組對全系統春運期間出現突發事件負總責,并領導、督促成員單位落實各項措施。如遇雨、雪、冰凍、山體滑坡、公路塌方等災害,發生交通事故等突發事件,處置小組統一指揮協調救險抗災,并進行事故調查,指揮應急救援等工作。
二、工作職責
1、局運管科負責掌握收集春運期間有關信息,傳達上級春運領導小組的有關決定,通知下屬單位及時啟動應急預案,組織對各成員單位落實情況進行檢查。
2、縣運管所負責督促客運和危化運輸企業加強安全意識教育,嚴把“三關一監督”,一旦發生自然災害或突發事件,根據公路通行條件,及時發布停運決定,負責搶險運力的統一調度指揮,維護應急狀態下的運輸市場秩序。
3、客運企業及時掌握道路信息,如遇自然災害、客車停開要提前利用廣播、告示等形式向旅客、駕駛員通報災情,及時調整運力,疏散滯留旅客。
4、縣公路段負責建立公路山體滑坡、塌方等安全防患機制,發現隱患按規定程序及時上報,并通報公路通行信息,縣路政大隊要加強巡查,對險情地段設立指示標志和警示標志。
5、縣養護公司負責組建公路搶修應急分隊,落實清障人員、機械設備,組織力量搶修,及時清理塌方,保障公路暢通。
6、各成員單位確保做好春運突發性事件預防處理工作,建立24小時值班制度,保持信息暢通。
三、車輛保障
1、應急客運車輛4輛:xx1383、xx2217、xx1086、xx1130。
2、應急機械:xx縣公路段輪式裝載機(2250),另調用挖掘機、吊車、自卸汽車各1輛。
四、工作紀律
1、各單位要建立和完善情報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匯報制度,確保信息“準、快、實”。
2、統一領導指揮,按照各自職能分配,各司其職,各負其責,相互配合協作,嚴格執行預案的處置原則、程序、分工要求。
3、各單位要根據本預案的職責分工,結合單位實際制定工作預案。
4、實行責任追究制度,表彰獎勵工作成效明顯,表現突出的單位或個人。對因玩忽職守、工作不力等原因導致嚴重后果的,將追究有關領導和工作人員責任。
2023關于道路交通安全的應急預案 篇9
1.總則
1.1編制目的
為提高我縣道路交通安全突發事件應對能力,建立高效應急響應機制,有序開展各項應急處置工作,減少危害后果,編制本預案。
1.2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山西省安全生產條例》《山西省高速公路管理條例》《山西省突發事件應對條例》《山西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山西省道路交通安全應急預案》《忻州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忻州市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及相關規定。
1.3工作原則
統一領導、綜合協調,屬地為主、分級負責,以人為本、安全第一,縱橫聯動、快速響應。
1.4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我縣行政區域內因極端惡劣天氣等自然災害、道路交通事故等嚴重影響道路交通安全的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地震等不可抗力引發的嚴重地質災害、氣象災害等情況,按照《忻州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及相關專項預案執行,本預案作為配合預案執行。
2道路交通安全應急指揮體系及職責
2.1五寨縣道路交通安全應急指揮體系
全縣道路交通安全應急指揮體系由縣指揮部及辦公室組成。
2.1.1縣道路交通安全應急指揮部
指揮長:分管公安工作的副縣長
副指揮長:縣政府辦公室協管副主任,縣公安局政委、縣交通運輸局局長、縣應急管理局局長、縣消防救援大隊大隊長、縣公安局交警大隊大隊長。
成員:縣委宣傳部、縣公安局、縣民政局、縣司法局、縣財政局、縣自然資源局、市生態環境局五寨分局、縣交運局、縣衛健體局、縣應急局、縣市場監管局、縣氣象局、縣工信局、市銀保監分局五寨監管組、縣人武部、縣武警中隊、縣消防救援大隊、縣公安局交警大隊等有關單位負責人及分管領導。根據道路交通安全的突發事件影響情況,指揮長可抽調相關縣直單位分管負責人為成員。
縣道路交通安全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縣指揮部”)
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縣公安局交警大隊,辦公室主任由公安局交警大隊大隊長兼任。(縣應急指揮部機構及職責見附件2)
縣道路交通安全應急指揮部及其辦公室負責組織、協調和指導本行政區域道路交通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縣級指揮部是應對本行政區域道路交通安全突發事件的主體。
2.1.2其他
跨縣的道路交通安全突發事件救援工作,由事故起始點所在縣級指揮部指揮,市級指揮部予以協調。
2.2現場指揮部
道路交通安全突發事件發生后,如事件影響程度達到應急響應級別,政府在接到報告后,要協調各應急救援力量趕赴現場,成立現場指揮部,組織開展各項工作。
現場指揮部設指揮長、副指揮長,下設綜合協調組、搶險救援組、醫學救援組、安全保衛組、應急保障組、新聞報道組、善后工作組和專家組等工作組。各工作組的設立及人員組成可結合實際進行調整。公安部門可先成立案(事)件調查組,開展案(事)件原因調查。(現場指揮部工作組組成及職責見附件3)
3風險防控
各部門在道路交通安全方面的職責:
公安部門:嚴格劇毒化學品、民爆物品的購買審批和備案管理。
公安交警部門:加強路面巡查及重點車輛管控,分析研判轄區道路交通安全隱患,督促有關部門進行整改;進一步規范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嚴格按照規定時間、規定路線行駛,消除隱患風險。
交通運輸部門:做好道路巡檢維護,健全各類道路安全附屬設施,減少路面安全隱患;嚴格客、貨運特別是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企業、從業人員、運輸押運人員的審核準入門檻,對道路運輸經營活動進行監督檢查。
應急管理部門:督促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單位落實安全主體責任,做好危險化學品源頭管理,開展應急培訓、宣傳,加強隊伍應急處置能力訓練。
市場監管部門:加強對移動式壓力容器等特種設備的質量檢查,避免存在問題的罐式集裝箱、汽車罐車等“帶病”出廠上路。
4監測和預警
各成員單位根據職能開展監測預警,建立信息共享機制。自然資源、氣象部門要建立地質災害、災害性天氣監測預警機制,為道路交通安全提供風險等級預警,及時推送相關部門。
公安交警部門要建立“民警發現、群眾發現、技術發現”為主的全方位、全覆蓋、立體化的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監測體系,實現氣象監測預警與公安交管應急處置互通融合,并通過各類媒體及時向社會發布預警信息,引導群眾科學選擇出行方式,提前進行車輛分流。
當發生雨、雪、霧、霾等災害性天氣或道路結冰,嚴重影響到道路安全,氣象部門已發布黃色以上預警;危害重要國省道、重點景區(五寨溝、荷葉坪)道路交通安全的山體崩塌、滑坡、泥石流、洪水、地面塌陷等險情預計出現或已經出現,自然資源、氣象等部門已發布黃色以上預警;或公路運營單位在工作中發現上述隱患影響通行情況,各成員單位應互通信息,及時向縣指揮部辦公室報告相關變化情況。
縣指揮部辦公室根據各部門報送的信息,開展分析研判,確定交通安全預警的發布和解除,加強所涉國、省道、景區(五寨溝、荷葉坪)道路等重要路段管控,密切關注天氣變化和路面情況等,先行應急準備并報縣指揮部。縣鄉(鎮)兩級應急指揮部及成員單位要按照職責做好應急準備。
5應急處置與救援
5.1信息接報核查
道路交通安全突發事件發生后,公安或交通運輸部門接到報警或監控發現異常情況后,應立即指派就近的公安交警或交通運輸部門工作人員趕赴現場核實情況,根據事件性質及嚴重情況,按照信息報送相關規定報送上級主管部門、事發地指揮部辦公室。
5.2先期處置
公安或交通運輸部門在核實道路交通安全突發事件后,應視情立即通知衛生健康、消防救援等部門趕赴現場開展先期處置。公安部門立即控制肇事嫌疑人員和車輛,固定現場,收取痕跡物證,開展初步勘察,防止原始證據滅失;公安交警部門設置警戒標識,必要時實施交通管制,防止事態擴大、二次事故等,嚴防次生災害發生。距事發地最近的收費站要馬上啟用綠色通道,保障救援車輛、物資通行。消防救援、衛生健康等部門迅速調集裝備、人員投入應急搶險救援,減少和控制損害后果。突發事件達到響應條件,公安交警部門應立即通過公安機關報縣人民政府,請求組織開展應急救援,同時報上級業務主管部門。未達到響應條件,應按各自職責穩妥處置。
如涉及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應急管理部門在接到縣指揮部指令或縣指揮部辦公室通知后,要協調、調動有關救援力量趕赴事故現場開展應急處置,并責成相關危險化學品企業做好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所載貨物的臨時存放。如涉及移動式壓力容器等特種設備,市場監管部門要進行監測認定,提出應急措施和設備處置方案,并開展相應的應急救援和查處工作。涉及上述兩種交通事故,氣象部門要對現場周邊風向、風速、雨量等進行氣象監測和預報,生態環境部門要趕赴現場對事發地周邊進行監測,劃定可能造成環境污染等次生災害的區域并發出預警,開展相關先期處置。
縣道路交通安全應急指揮部接到報告后,要立即啟動應急響應,成立現場指揮部積極處置,控制事態發展。短時間內無法確定嚴重程度的,現場指揮部按初步預判的級別啟動響應,后期結合實際變更響應級別、應對措施等。當突發事件的可控性和影響范圍超出事發地應急能力時,要及時請求上一級人民政府援助。
5.3應急響應分級及響應程序
根據道路安全突發事件影響的嚴重程度、傷亡人數和處置需要等,按照《忻州市道路交通安全應急預案》應急響應分級,縣級應急響應等級由低到高分為三級、二級、一級3個等級,分別對應相應應急響應程序。(響應條件見附件4)
5.3.1三級響應
發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3人以上5人以下失聯、死亡,或10人以上30人以下傷亡的;發生道路交通逃逸事故,造成3人以下失聯、死亡的;易燃易爆物品、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發生泄露、爆炸、燃燒,造成3人以下失聯、死亡,或5人以上10人以下傷亡的,或可能造成一定環境污染的;出現災害性天氣或自然災害,嚴重影響道路交通安全,甚至阻斷交通,涉及3個以上相鄰縣;縣指揮部認為需要啟動三級響應的其他情形。
符合三級響應條件時,縣指揮部辦公室主任帶隊,派出相關人員趕赴現場,現場指揮處置應急工作。同時向縣指揮部報告,縣指揮部報告根據需要調派有關成員單位趕赴現場參與工作。
5.3.2二級響應
發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5人以上10人以下失聯、死亡,或30人以上50人以下傷亡的;發生道路交通逃逸事故,造成3人以上5人以下失聯、死亡的;易燃易爆物品、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發生泄露、爆炸、燃燒,造成3人以上5人以下失聯、死亡,或10人以上30人以下傷亡的,或可能造成較大環境污染的;出現災害性天氣或自然災害,嚴重影響道路交通安全,甚至阻斷交通,涉及5個以上相鄰縣的;縣指揮部認為需要啟動二級響應的其他情形。
符合二級響應條件時,縣指揮部要及時向縣政府主要領導匯報,迅速整合力量,派出由相關成員單位組成的'工作組,由指揮長帶隊趕赴事故現場,迅速成立現場指揮部,指揮應急處置工作。根據現場情況,調派救援、增援隊伍力量,積極開展救治救助、現場勘查等工作,減少或減輕危害后果;迅速做好車輛、通信、電力等保障工作,必要時調動通信指揮車、無人機、直升機參與救援保障;加強對重點部位和危險源的排查和安全處置,防止次生災害發生;及時報送信息,適時舉行新聞發布會,做好輿情引導;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縣委、縣政府的各項指示精神和工作要求。
5.3.3一級響應
發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10人以上失聯、死亡,或50人以上傷亡的;發生道路交通逃逸事故,造成5人以上失聯、死亡;易燃易爆物品、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發生泄露、爆炸、燃燒,造成5人以上失聯、死亡,或30人以上傷亡的,或可能造成重大環境污染的;出現災害性天氣或自然災害,嚴重影響道路交通安全,甚至阻斷交通,涉及全縣范圍或3個以上相鄰縣國省道的;縣指揮部認為需要啟動一級響應的其他情形。
符合一級響應條件時,縣指揮部要及時向縣政府主要領導匯報,并通知各成員單位趕赴現場。縣指揮部指揮長趕赴現場,組織協調各成員單位,迅速成立現場指揮部。在做好二級響應重點工作的基礎上,縣指揮部可利用各類信息平臺進行事故災情會商研判,作出決策部署,指導應急救援各項工作。同時,統一信息發布口徑,暢通信息公開渠道。當部、省級、市級工作組到達事發地指導工作時,縣指揮部按照指導意見開展應急處置。
5.4信息報送
信息報告要包括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已確認的傷亡人數、可能被困人員、涉事車輛、道路通行條件及運輸貨物等情況。涉及危險化學品要注明危險化學品名稱、性質、形態、運載量、危害后果,是否發生泄漏、燃燒或者爆炸,可通過電話、傳真、應急專用網絡等方式進行緊急情況信息報送。
公安部門接到危險化學品運輸交通事故報警,應立即通知路面巡邏民警趕赴現場處置,迅速報告縣人民政府及上級公安機關,并通報當地交通運輸、生態環境、衛生健康、應急管理、消防救援等部門。交通運輸、應急管理等部門接到道路交通事故信息報告,尤其是危險化學品運輸交通事故信息報告后,應當按照應急處置相關規定,迅速上報縣人民政府及上級主管部門,并及時協調相關部門,做到信息共享、按職責處置。
縣人民政府辦公室接報道路交通事故信息后,應在規定時間內向上級人民政府報告事件情況,緊急事項可越級上報。
5.5輿情管控與信息發布
道路交通安全突發事件發生后,公安部門應啟動網絡信息監測工作,全面掌握網絡輿情動態,及時采取措施應對處置,預防和消除不實信息傳播、輿情隱患產生。
道路交通安全突發事件信息由現場指揮部統一發布,指揮部辦公室協助做好相關工作。信息發布應當及時、準確,有重要變化應隨時發布。涉密事件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5.6涉嫌犯罪排查
事發地公安部門應成立案事件調查組,在應急處置中及時保護現場,發現、固定、提取現場痕跡、物證,進行現場調查訪問、調取監控錄像,制作現場勘查工作記錄,啟用技偵手段分析研判,嚴格排查線索,第一時間開展道路交通事故勘驗和涉嫌犯罪調查工作,排除刑事案件可能。
5.7響應結束
現場應急處置結束,由現場指揮部終止應急響應并報告市指揮部。縣指揮部指導各部門做好善后各項工作。
6 總結評估
縣指揮部辦公室應及時對預警信息、應急響應、處置情況、應急保障、協同作戰等進行總結評估。公安交警部門形成事故專項報告,報上級主管部門。各成員單位應總結經驗教訓,健全應急機制,夯實基礎工作,完善應急預案。
7后期處置
7.1保險理賠和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
7.1.1保險理賠
市銀保監分局五寨監管組應組織、督促相關保險機構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保險合同開展事故查勘、搶救費墊付、代位求償和保險理賠等工作;積極協調其他縣保險監管部門及保險機構對非我縣的事故車輛開展墊付、理賠工作。
7.1.2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
發生道路交通事故,公安交警部門應通知相關救助基金管理保險機構墊付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的搶救費用、喪葬費用,協助救助基金管理保險機構向道路交通事故賠償義務人追償墊付的救助基金。賠償義務人未根據侵權責任全額償還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墊付費用的,公安交警部門應依法暫時保管有賠償責任的肇事車輛。
發生一次性死亡3人以上、或重傷員5人以上、或傷亡人員達5人以上等社會影響大的道路交通事故,需要救助基金墊付搶救費用時,發生地救助基金管理保險機構應及時收集相關信息,并報告省級救助基金管理保險機構。省級救助基金管理保險機構應按照相關規定完成救助基金墊付工作。
衛生健康部門應監督醫療機構及時搶救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依法申請救助基金墊付搶救費用。各醫療機構在收治道路交通事故傷員時,應啟動綠色通道,先行搶救傷員,搶救結束后,按照相關規定提供依據,申請救助基金墊付。
7.2應急救援資金
根據現場情況調動和使用“動中通”衛星通信指揮車、無人機、直升機開展的應急救援費用,由現場指揮部與財政、應急管理部門協商,按照分級負擔原則予以保障。
7.3司法救助
對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因經濟困難或其他原因無力訴訟或者無法通過訴訟獲得賠償,造成生活困難的,應按照有關規定予以救助和幫扶。
8應急保障
8.1經費保障
縣財政局在分級負擔的基礎上,應將高速公路交通安全應急經費列入同級財政預算,為應急處置工作提供必要的資金保障。應急預案編制、評審、演練、宣傳培訓等工作相應納入應急經費予以保障。對應急處置工作中征用的各種社會車輛、個人資產等應當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補償。
8.2裝備保障
各成員單位要建立物資裝備保障制度,加強各項應急物資儲備,統籌縣鄉(鎮)兩級倉儲資源。公安、交通運輸、應急管理、消防救援等部門要整合應急資源,加強搶險救援工程、應急物資裝備的建設,確保在道路交通安全突發事件發生時,能夠及時調撥使用,滿足應急工作需求。
8.3基礎設施保障
交通運輸部門要規范道路交通標志標識,加強應急避險設施建設,規范和保障隧道內配套設施的正常使用。應急管理部門要結合實際確定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企業作為危險化學品暫存和卸載備選點,消除運輸危險化學品事故車輛臨時存放困難和隱患。
8.4數據共享保障
各成員單位要建立應急聯絡人制度,及時更新手機、辦公、應急電話號碼,確保部門間聯絡暢通。各成員單位要建立信息共享機制,實現相關應急管理類數據信息互通共享,切實保障應急工作需要。
9附則
9.1預案管理
各鄉(鎮)和各成員單位應結合本地、本部門實際,制定本地、本部門道路交通安全應急處置預案。
縣、鄉(鎮)人民政府和各成員單位要積極開展應急演練,對預案的可操作性進行檢驗和評估,并根據預案管理規定和實際情況變化,適時組織預案修訂。
9.2說明
本預案所稱的“以上”含本數,“以下”不含本數。
9.3本預案由縣公安局負責解釋。
9.4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之前印發的道路交通安全應急預案同時廢止。
2023關于道路交通安全的應急預案 篇10
為最大限度地預防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確保道路交通安全暢通,結合我鎮實際,制訂本預案。
一、編制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重慶市道路交通安全應急預案》等相關法律法規。
二、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我鎮行政區域內因惡劣天氣、道路通行條件缺失、運輸危險化學品發生危險等嚴重影響道路交通安全情形發生時的應急處置。
三、工作原則
以人為本,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減輕損失;統一指揮,分級負責;屬地為主,條塊結合;快速反應,加強協作。
四、組織機構及職責
(一)應急指揮機構
成立“鎮道路交通安全應急領導小組”(以下簡稱“應急領導小組”)。組長由鎮長擔任;副組長由分管領導擔任,成員由鎮轄(屬)部門負責人組成。應急領導組下設辦公室(以下簡稱“辦公室”),辦公室設在應急辦。辦公室主任由分管領導擔任,成員由各成員單位的聯絡員組成。
(二)職責
1.應急領導小組職責:負責對緊急情況下的全鎮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統一部署、統一指揮、統一領導,作出應急處置決策,下設6個工作小組。
(1)綜合協調組:負責傳達指揮部指令,綜合協調各組救援工作,調動救援隊伍,全面負責搶險現場的組織、協調,調度匯總、上報救援進展情況,并做好信息反饋工作。組長由分管領導擔任,成員由相關站所室負責人組成。
(2)事故搶險組:在緊急情況下(比如出現嚴重交通堵塞、發生重特大交通事故、大霧天車輛通行受阻等),負責交通管制、維護治安、路障清理、車輛疏導、保障通行、事故搶險等工作。事故搶險組由派出所、應急辦、平安辦、周嘉衛生院組成,組長由周嘉派出所所長擔任,成員由各單位內部調配安排。派出所主要負責交通管制、車輛疏導、維護治安等工作;鎮應急辦主要負責路障清理、保障通行、事故搶險等工作。如有人員傷亡情況,首先要協助醫療救護組搶救傷員。
(3)應急救援組:發生緊急情況后,在事故搶險組不能獨立完成搶險任務時,按照指揮部的要求及時趕赴現場協助事故搶險組實施搶險救援。組長由武裝部長擔任,成員由鎮民兵應急分隊、村綜治專干任組成。應急救援實行屬地負責制,各村要獨立成組。
(4)醫療救護組:主要職責是在接到搶救信息后,迅速組織醫護人員和車輛以及醫療設備,在最短時間內趕到事故現場,并迅速展開搶救,力爭將人員傷亡降到最低程度。組長由分管衛生領導擔任,成員由鎮衛生院相關醫護人員組成。
(5)事故調查組:發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后,積極協助公安部門查明事故發生的原因,做出事故責任認定,依法追究交通肇事者法律責任,由鎮應急辦、平安辦、司法所協助,分管政法領導任組長。
(6)善后處理組:由鎮民政辦、司法所、派出所抽調人員組成,由分管民政領導任組長。主要職責:協調處理死者安撫、傷員救治等方面的事宜,掌握思想動態,穩定思想情緒。
2.領導小組辦公室職責:負責及時收集相關信息,分析研判道路交通安全形勢,提出啟動應急預案的建議;組織應急預案的日常演練;領導小組啟動應急響應后,及時組織、協調有關部門按照既定預案處置;完成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任務。
3.各部門職責:
(1)黨政辦;加強值班、值守,實時掌握交通事故實際情況,負責道路交通事故新聞發布工作,做好群眾思想工作。
(2)應急辦:牽頭組織開展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搶險、救援;開展道路交通事故調查、處置工作。
(3)文化服務中心:負責組織指導、協調各新聞媒體“優先、快速、免費”發布道路交通安全預警信息,報道應急工作,并及時跟蹤、更新。
(4)民政辦:負責調集、保障受困、遇阻人員生活所需救急物資,努力解決滯留人員的生活問題,保證其基本生活需求。
(5)財政辦:負責道路交通安全應急處置經費的保障工作。
(6)規劃資源所:負責地質災害的應急調查、災情分析、趨勢預測、災情速報,指導建設地質災害應急治理工程;配合交通中隊監測自然地質災害及次生地質災害對道路交通安全影響程度、范圍、時間,提出短期、中長期的防控、減輕及解決等建議。
(7)建管辦:負責及時清除城市主要道路的凍冰、積雪、積水;組織應急處置、搶險搶修等。
(8)司法所:負責協調律師、人民調解組織、基層司法行政機關參與交通事故的調處。
(9)交警中隊:交警中隊承擔領導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根據道路交通安全預警信息以及應急指令,及時安排警力,實施交通管制,維護道路交通秩序,啟動應急響應;快速接處警,對道路交通事故現場快速勘查處理;最大限度保障醫療、消防、環保等救援通道的暢通;積極采取分流、間斷放行等措施疏導分流車輛,盡量避免或有效減輕道路擁堵;
(10)義務消防隊:負責應急處置中防火、滅火、救援、危險化學品泄漏路面污染處置等工作;
(11)派出所:負責應急區域內社會治安管理工作,控制事故現場及周邊區域,保護現場,防止事態進一步惡化。
(12)平安辦:要加強現場安全保衛、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導,預防和制止各種破壞活動,維護社會治安,做好群眾思想宣傳、維護穩定工作。
(13)衛生院:負責醫療衛生保障工作,組織醫療衛生人員做好傷員救治和衛生防疫等工作。
(14)農業服務中心:開展拖拉機、農用車安全隱患檢查,嚴格檢測安全性能,減少事故隱患;會同公安交警、交通運管部門對拖拉機、農用車安全事故進行搶險、救援。
五、分級標準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嚴重程度、涉及范圍等,劃分為特別重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I級)、重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Ⅱ級)、較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Ⅲ級)和一般道路交通安全事故(Ⅳ級)四級。
I級(特別重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包括:一次死亡30人或30人以上)或者重傷100人以上的道路交通安全事故。
II級(重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包括:造成一次死亡10人或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者重傷5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道路交通安全事故。
III級(較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包括:造成一次死亡3人或以上10人以下或者重傷10人以上50人以下的道路交通安全事故。
IV級(一般)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包括:造成一次死亡3人以下或者重傷10人以下的道路交通安全事故。
六、信息監測
鎮各涉安職能部門要定期研究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工作,加強安全生產的宣傳教育,做到警鐘長鳴,防患于未然,堅持“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理以及邊查邊改”的原則,加強日常監督檢查,對存在隱患及時解決,對存在有重大隱患并可能造成嚴重后果的路段進行關閉通行,提出專項整頓方案,杜絕不安全事故發生。
相關部門專業技術人員要經常深入路段進行監測,若發現有不安全事故苗頭發生,不得瞞報、緩報、謊報,并立即在第一時間內向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報告,報告要準確,電話告知時間、地點及事故大小程度,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接到報警后,按照事故的報告規定及時上報縣應急指揮部。
七、預警
(一)道路交通重大安全事故發生后,事故方除應立即撥打110、119、120求助外,還應向鎮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報告,鎮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同時組織相關人員進入搶險狀態,并維持好事故現場,做好疏散工作;
(二)預警發布
交警中隊、派出所根據對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信息的監測分析結果,按照交通事故的分類分級及處置規定,依托指揮中心應急平臺,報請本級應急指揮部進行紅色(I級)、橙色(II級)、黃色(III級)和藍色(IV級)預警。
(三)預警體系建設
要進一步整合道路交通檢測、監控技術裝備資源,完善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監測預警平臺,實現公安、交通、氣象、衛生等部門間的信息互通,逐步形成完善的預警工作機制。
八、應急處置
(一)突發事件信息報告
派出所或交警中隊接到可能發生或者已經發生III級或III級以上級別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報警后,在立即報告鎮人民政府的同時報告縣公安局指揮中心;鎮人民政府接到報告后,應在事件發生后2小時內向縣應急指揮部報告。需報告上級機關的,相關單位在規定時間內上報。應急處置過程中,在第一時間續報有關情況。
報告內容主要包括:報告單位、報告人;聯系人和聯系方式;報告時間;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和現場情況;事故的簡要經過、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情況的初步估計;事故原因的初步分析;事故發生后已經采取的措施、效果及下一步工作方案;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二)分級響應
根據事故的等級標準,分別啟動不同等級的預案。發生一般事故(Ⅳ級),鎮人民政府及時啟動本單位應急預案,并在1小時內報告有關部門。
發生較大事故(Ⅲ級),由鎮人民政府及時啟動本單位應急預案,并在半小時內上報,由縣應急指揮部立即啟動預案,1小時內逐級上報縣人民政府,由縣突發公共事件應急委員會決定啟動相應級別的預案。
發生特別重大(Ⅰ級)、重大事故(Ⅱ級),由鎮人民政府及時啟動本單位應急預案,在半小時內逐級上報至縣人民政府,并立即啟動相應級別的應急預案,由縣人民政府再向上級報告,請求救援。
(三)預案啟動
鎮應急指揮部在接到鎮應急委員會關于啟動處置道路交通安全事故預案的指令后,應通過鎮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向應急成員單位發出啟動預案的命令,成立現場應急指揮部,快速、有效、全面地進行應急處置。
(四)前期處置
相關單位發現較大以上事故案情后,要及時報告縣指揮部辦公室(電話:110、112),指揮部辦公室一方面向領導報告,一方面根據預案要求指令相關單位進行先期處置,快速處置、清理交通事故、車輛故障、危險物品泄露等事發現場。鎮人民政府建立相鄰轄區邊界就近保護現場、疏導交通、搶救傷員的工作制度,最大限度提高現場處置和施救傷員速度。
(五)現場處置
1.迅速成立現場指揮部,劃定警戒區和疏散區,指揮現場處置組、傷員搶救組快速搶救受傷和受困人員,交通管制組、后勤保障組、治安管控組快速進行事故現場周邊人員的疏散和警戒。
2.應急指揮部根據事態的發展及時報告縣應急指揮部,報請啟動處置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處置預案等應急處置措施,進行事態的控制和險情的排除。
3.應急指揮部根據應急處置的實際需要,調令應急指揮部各成員單位依照各自職責參與應急處置;
4.應急指揮部及時向縣應急指揮部匯報應急處置的進展情況,執行縣應急指揮部的應急處置指令。
(六)指揮與協調
預案啟動后,鎮應急指揮部統一組織、指揮應急處置工作。主要包括:
1.事故處理。相關部門到達現場后,首先組織搶救受傷人員。同時,按要求對現場進行警戒或管制。勘查交通事故現場,拍攝現場照片和對現場進行攝像,繪制現場圖,采集、提取痕跡、物證,制作現場勘查筆錄。勘查事故現場,可邀請檢察機關參與。對載有易燃、易爆和危險化學品車輛發生的交通事故,待危險消除后再勘查現場。對交通事故肇事人,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對逃逸事故,應在接報勘查事故現場的同時,及時布置查緝和發出協查通報。清理、登記現場遺留物品,并妥善保管。現場勘查完畢,拆除現場,恢復交通。對涉嫌構成犯罪的交通事故當事人,依法采取強制措施。
2.現場搶救。鎮人民政府、派出所、衛生院迅速組織人員搶救人員,保護財產。
3.交通管理。交警中隊、交交安辦根據處置工作的需要,依法決定采取交通管制措施,限制人員進出交通管制區域,對進出交通管制區域人員的證件、車輛、物品等進行檢查。
4.治安管控。事故發生后,迅速趕赴現場,控制事故現場及周邊區域,保護現場,防止事態進一步惡化。
5.醫療救護。鎮人民政府、衛生院緊急派遣專業隊伍,為受傷人員提供醫療救護和現場救援,盡量減少人員傷亡。經采取初步急救措施后,醫療救護人員應當將傷病人員及時轉送有關醫院搶救、治療,保障受傷人員得到及時救治。
6.調集征用。根據應急處置工作的需要,鎮應急指揮部有權緊急調集人員、資金和儲備的物資、交通工具和相關的設施、設備。必要時,可以依照有關法律的規定向社會征用物資、交通工具和相關的設施、設備。
7.應急響應
當事態難以控制或者有擴大、發展趨勢時,或者事態演變擴大到新的級別時,鎮應急指揮部應及時報告縣應急辦,請求支援或提請啟動相關應急處置預案進行應急處置。
8.應急結束
交通事故應急處置工作完成后,派出所、應急辦、交警中隊等部門對事故進行分析評估,提出結束應急狀態的建議,報鎮政府決定,并撤銷現場應急指揮機構。
宣布應急狀態結束后,鎮應急處置成員單位和相關的部門、單位應按照處置交通事故應急預案的要求,及時補充應急救援物資和設備,重新回到應急準備狀態。
九、事故后恢復
(一)善后處置
1.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發生后,相關部門應當迅速采取措施,開展救濟救助工作,恢復正常的社會秩序。
2.派出所、交警中隊等單位,及時進行調查、統計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影響范圍和受災程度,評估、核實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所造成的損失情況,報縣應急委員會、市應急指揮部和相關部門,并按規定向社會公布。
3.衛生部門做好受傷人員的救護工作,民政等有關部門做好喪葬撫恤工作。
4.由經辦機構及時歸還征用的物資、設施、設備或占用的房屋、土地;不能及時歸還或者造成損壞的,應當依照國家規定予以補償。
5.參加應急救援工作導致傷殘或者死亡的,其撫恤事宜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二)調查與評估
處置結束后,鎮人民政府要會同應急辦、派出所及有關部門,對事故原因、影響、責任、經驗教訓和恢復重建等問題進行調查評估,并做出報告。
調查報告的主要內容包括: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基本事實;事故發生后接警、出警及組織施救、現場處置情況;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直接原因;肇事和受損機動車駕駛人的基本情況;肇事和受損機動車的情況;交通事故責任認定;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間接原因及交通安全管理各環節存在的問題;對交通肇事行為人、相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追究刑事或黨紀、政紀責任的情況以及整改措施。
(三)后勤保障
1.人力保障
鎮政府組建由應急辦、衛生院、民政辦等部門人員組成的處置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應急預備隊伍。應急預備隊伍按照突發事件具體情況和應急指揮部要求,具體實施應急處理工作。
2.財力保障
各級各部門根據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需要,確保資金投入,保障應急處置所需經費。財政部門負責對應急經費使用進行監督和管理。
3.物資保障
各相關部門要建立處置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救援物資及預付資金儲備制度,滿足現場專業力量和公眾防護及殯葬死者的需要,儲備物資存放在交通便利、貯運安全的區域,確保應急需要。
4.醫療衛生保障
醫療衛生等部門組織和參與現場醫療救護工作,根據應急預案的要求,制定相應的應急準備措施,建立醫療應急救援隊伍,建立應急醫療救治網絡,要指揮緊急救治傷員的醫院。
5.交通運輸保障
派出所、交警中隊負責對事發現場實施交通管制,根據需要組織開辟應急“綠色通道”,保證救援車輛優先通行。交通部門要根據救援需要,調集一切可利用的交通運輸工具,保證應急救援人員、物資、裝備的優先運輸。
十、責任與獎懲
道路交通安全主管機構和事發單位由于玩忽職守,導致漏報、遲報、謊報、瞞報,致使國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追究相關責任。
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發生后,有關部門拒不履行本預案規定的應急處置職責,或者拒不配合并阻礙、延誤道路交通安全事故預警信息傳送或應急處置行動,致使國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追究當事人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對在參加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應急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表彰和獎勵。對因參與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應急工作致傷、致殘、犧牲的人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相應的補助和撫恤。
2023關于道路交通安全的應急預案 篇11
為加強校內交通安全管理,維護校園秩序,確保師生人身安全,杜絕交通事故發生,根據學校實際情況制定本方案。
一、領導小組
組長:王志紅校長、黨委副書記
副組長:
成員:
二、具體要求
1、切實抓好防范交通事故的工作。要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要保持安全工作的一貫性、連續性,要動員學校的每一位師生都來參加防范交通事故的工作。
2、學校校長是第一責任人,教導主任直接負責,班主任、科任教師是具體責任人。學校要動員全體教職員工,將責任落實到人,齊抓共管,把防范交通事故的工作落到實處。
3、廣泛、深入地開展宣傳教育,提高全體師生的安全意識。學校要以各種形式加強宣傳教育,努力增強全體師生安全第一的意識,提高全體師生的安全素質。加強對學生的常規訓練,努力提高他們應對突發事件的能力。
4、班主任在平時工作中,應對學生進行道路交通安全法規的教育,傳授相關知識,培養學生遵守道路交通法規的自覺意識。
5、加強校園內的交通管理。校外車輛未經門衛允許,一律不準擅自駛入校內;出租車禁止進入校園。
6、校園內所有車輛必須遵守校園交通管理制度,限速行駛。
7、校門口禁止嚴禁車輛亂停亂放,堵塞校門,在必要情況下可請求交警或公安部門派人協助。本校教職工的車輛應停放在指定的棚點。
8、任何單位和個人不準違章占用校門口道路擺賣、施工作業和堆放物品。
2023關于道路交通安全的應急預案 篇12
冬季到來,由于雨、霧、雪、等天氣的即將來臨,導致道路能見度降低,部分路段可能存在積水結冰的現象,嚴重影響道路暢通和行車安全,為了切實加強冬季學生接送車輛運行安全管理,避免重大安全事故的發生,高效有序的組織事故搶救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維護正常的社會秩序和學校秩序,明確安全事故處理的責任,確保學生人身安全不受傷害,特制定本預案。
一、組織領導
學校建立學生校車冬季安全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由校長任組長,分管安全工作的副校長任副組長,組員由各班班主任、安保人員及校車司機組成,領導小組負責本預案的制定,發布和實施,參與處理安全事故,對事故發生經過做好詳細調查和記錄,并在第一時間內報告相關部門,并通知相關人員趕到現場,協助交警等部門進行處理。全體成員分工合作,密切配合,迅速、高效、有序的開展救援處理工作。
二、事故預案方法和措施
1、學校要對放學乘坐校車的學生經常進行安全方面的教育和交通法規的教育,特別是對于容易造成安全事故的因素,重點反復地對學生進行講解、分析,增強學生自我保護能力和意識。
2、制定學生乘坐校車的紀律和安全制度,針對學生的年齡特點對乘坐校車過程中應注意的事項,強調安全第一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租用車輛要求選用遵守交通法規,駕駛經驗豐富的駕駛員,選用車容、車況、安全性能好的車輛為學校提供服務。
3、加強駕駛員和乘坐校車負責老師的責任意識教育,要求駕駛員嚴格遵守交通法規謹慎駕駛,“文明駕車、禮讓先行”,提高駕駛員安全意識,減少事故隱患,并落實安全檢查制度,確保車輛安全狀況良好。要求負責教師加強管理,發現安全隱患及時制止并加以教育。
4、要求學生在乘車中自覺依次上下車,要文明、安全候車,要在規定的時間、地點等候校車,上下車輛時要特別注意安全。在行車過程中,嚴禁同學之間打鬧,頭和手伸出窗外。
5、做好車輛例行保養工作,出車前要對車容、車況、安全性能(特別是制動系統)進行檢查
三、處理事故的職責
接到事故發生報告后,有關職能部門要立即趕赴現場,以最快的速度立即積極開展工作,控制事故的蔓延和擴大,組織救援、保護事故現場、開展事故調查取證,盡快設法向領導小組報告事故情況;如屬重大安全事故,則視事故情況,與有關方面取得聯系,妥善處理。
四、關于安全事故的調查結案
原則:突發安全事故發生后,應先搶先救急,及時匯報,按照依法辦案、實事求是、尊重科學的原則開展事故調查處理。
確認事故現場,保護現場,先搶救傷員排險,防止事態擴大而采取的緊急措施和移動現場物件時,應作出標志,協助交警、交管部門拍攝或繪制現場圖并寫出書面記錄。
及時疏散人員,組織人員及時做好同乘學生的護送工作。
在上級部門指導下做好其他善后工作。
五、應急處理程序
一旦發生校車交通事故,應按下列程序進行處理:
隨車教師第一時間報警,然后及時匯報學校領導。
領導小組及時報中心校、教育局和相關部門。
處置乘車人員。
①如有受傷者及時撥打120急救電話,要盡快及時聯系車輛把傷員送至縣級或縣級以上醫院救治。
②另外調動車輛接送同乘沒有受傷的學生。換乘車輛時,隨車教師要看清周圍交通、車輛行駛情況,避免發生新的交通事故。
及時通知家長。
配合交通事故處理部門,并參與調解。
及時做好學生及家長安撫工作,控制事態,維持學校教育教學秩序正常進行。
保險介入。
x學校
20xx年12月15日
2023關于道路交通安全的應急預案 篇13
為預防和減少學校交通事故的發生,保障師生的生命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關精神,特制定本預案。
一、引發交通事故的原因
駕駛員疲勞駕車、超速、超載、隨意變道、闖禁令標志、應變能力差、車容車況差、車輛安全性能差(特別是制動系統)等情況都可能是誘發的原因。
二、預防辦法和措施
1、加強對廣大師生交通法規、安全行車的教育。
2、加強對乘車師生的交通安全教育,特別要教育學生不要把頭、手伸出車窗外。
3、如學校集體外出,最好有組織、有秩序的列隊行走,如需要乘車,選擇經驗豐富、駕駛技術熟練、駕齡較長、自覺守法的同志擔任校車駕駛員;選擇認真負責的老師隨車,做好學生的安全保護工作
4、定期對接送學生的車輛進行統計,并向家長和司機宣傳遵守交通法規、安全駕車的常識,并與司機簽訂安全責任書。
5、做好校車車輛例行保養工作,出車前要對車容、車況、安全性能(特別是制動系統)進行檢查。
三、應急處理程序
一旦發生交通事故,按下列程序處理。
1、撥打122交通事故報警。
2、報上級主管部門(先口頭后書面)
3、處置乘車人員。
(1)發現學生受傷者,要盡快及時送醫院救治(或視情撥打120)。
(2)另外調動車輛接送學生,換乘車輛時,隨車教師要看清周圍交通、車輛行駛情況,避免發生新的交通事故。
4、通知家長。
5、配合交通事故處理部門調查,并參與調解。
6、及時做好學生及家長安撫工作,控制事態,維持學校教育教學秩序正常進行。
7、通知保險公司介入。
四、工作機構、職責
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組員:
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政教室
主任:
成員:各年級主任和班主任教師
職責:負責組織協調工作。
現場處置組
組長
成員:學校辦公室主任總務主任護校隊
職責:深入現場做好有關救援、搶救、解釋、宣傳、調解、勸導等工作,及時調查收集交通事故的起因、現狀、發展趨勢等信息,并向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告;進行現場處置,采取必要措施。
2023關于道路交通安全的應急預案 篇14
為有效預防我鎮所屬區域交通道路安全事故,積極應對可能發生的重特大交通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確保人員的生命和財產安全,確保道路交通安全、暢通,特制定本措施:
一、基本原則
(一)預防為主,常抓不懈。我鎮將堅持對可能發生的道路交通安全事故進行分析、預測,認真排查事故易發點,加大檢查和整改力度,并有針對性地制定應急預案,采取預防措施,防范重特大事故發生。
(二)統一領導,協調聯動。在鎮黨委、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各司其職,各盡其責,協調聯動,密切配合,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三)反應迅速,措施果斷。緊急情況發生后,各主要部門應及時做出反應,果斷采取措施,迅速實施搶險,全力控制事態。
二、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我鎮所屬區域道路交通可能發生的緊急情況的應急救援工作。
(一)特殊天氣。雪災、冰凍災害天氣,車輛不能正常通行。
(二)交通事故。發生一次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傷3人及以上的重大交通事故。
三、情況報告
發生緊急情況時,應即刻向鎮道路安全負責人戚家勇副鎮長匯報,并同時撥打報警電話:110,若如發現有人員傷亡,還應立即撥打急救電話:120。鎮道路安全負責人應在最短的時間內趕到事故的現場,根據現場情況迅速展開搶險,在組織搶險的同時,向鎮黨委、政府,縣交管和縣安全部門報告。
四、組織領導
(一)我鎮將成立道路交通安全應急救援指揮部,總指揮由鎮長擔任,副指揮由分管領導擔任,指揮部成員由安全員及各部門、民兵應急分隊等組成。指揮部主要職責是指導、督促、檢查事故路段交通道路安全情況;督導有關部門加大對事故路段的整治排查力度,有效預防交通事故的發生;研究確定重大交通安全事故應急處理工作的方針和政策;決定啟動或終止應急預案;統一領導、指揮緊急情況下的應急救援工作,解決應急處理中的重大問題;及時向上級報告事故應急處理情況;適時發布公告,指定報道負責人。
(二)指揮部內設綜合協調組、事故搶險組、醫療救護組、車輛保障組。
1、綜合協調組:由鎮辦公室人員和鎮安全員組成,負責傳達指揮部指令,綜合協調各組救援工作,調動救援隊伍,全面負責搶險現場的組織、協調,調度匯總、上報救援進展情況,并做好信息反饋工作。
2、事故搶險組:由鎮民兵應急小分隊組成,在緊急情況下(比如出現嚴重交通堵塞、發生重大交通事故、霧、雨、雪天車輛通行受阻等),負責交通管制、維護治安、路障清理、車輛疏導、保障通行、事故搶險等工作。
3、醫療救護組:由鎮衛生院院長關家勇及衛生院所有職工組成,主要職責是在接到搶救信息后,迅速組織醫護人員和車輛以及醫療設備,在最短時間內趕到事故現場,并迅速展開搶救,力爭將人員傷亡降到最低程度。
4、 車輛保障組:由鎮里的駕駛員組成,主要負責疏散被滯留的旅客,將他們帶到安全的地帶,確保不因交通事故而導致人員滯留現象的發生。
五、預案啟動
(一)緊急情況發生后,根據實際情況,按照事故大小事態,必要時啟動。
(二)緊急情況發生后,各部門、民兵應急小分隊及有關人員要快速反應。
(三)應急預案啟動后,按照預案要求,迅速組成應急救援指揮部,由指揮部綜合協調組通知相關救援單位立即趕赴現場。
六、應急措施
(一)應急救援指揮部到達現場后,綜合協調組、事故搶險和醫療救護組按照指揮部指令立即就位并按照預案開展工作,應急救援工作有序展開。
(二)事故搶救組應根據現場情況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1、當出現雪災、冰凍災害天氣時,應加強對現場安全保衛、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導,必要時可使用應急工業鹽清除道路上的冰凍,確保道路通暢;
2、當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時,應及時預防和制止各種破壞活動,維護現場治安,并在第一時間搶救人員的生命和財產安全,確保道路交通安全、暢通。
(三)醫療救護組立即組織急救,全力搶救傷員,配合其他相關部門搶救工作。
(四)車輛保障組在接到通知后應立即出動,迅速到達事故現場,按照指揮部的命令,合理安排被滯留人員的乘車次序。
(五)各有關部門必須從全局出發,服從指揮部的統一指揮,各司其職,分工協作,共同做好事故的搶救和處理工作。
七、其他事項
(一)指揮部針對交通道路發生的`緊急情況,有本預案以外的隨機處置權力。
(二)加大道路控制力度。相關部門要做好公路的養護及管理工作,確保交通道路安全。
(三)加強交通安全宣傳。針對節假日期間車輛人員繁多的情況,我鎮將進一步強化安全宣傳工作,采用拉安全橫幅,張貼安全標語、利用村廣播宣傳、短信提醒等方式不斷提高村民的安全意識,同時指定專人對各個路段進行巡查,確保道路安全、暢通。
2023關于道路交通安全的應急預案 篇15
一、總則
1、編制目的
為有效預防交通道路安全事故發生,積極應對可能發生的重特大交通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確保師生生命和財產安全,特制定《完小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2、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規制定本預案。
3、基本原則
(1)預防為主,常抓不懈。堅持對可能發生的道路交通安全事故進行分析、預測,認真排查事故隱患,加強對上下學的長效管理,抓緊對學校周邊交通標識標牌及路面語言的設立工作,協同有關部門嚴查無牌無證水陸交通工具運載學生的違法行為,同時注重實效地對師生進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并有針對性地制定應急預案,采取預防措施,防范重特大事故發生。
(2)統一領導,協調聯動。學校要在當地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各司其職,各盡其責,協調聯動,密切配合,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3)反應迅速,措施果斷。緊急情況發生后,學校應及時做出反應,及時上報信息,果斷采取措施,迅速實施搶險,全力控制事態。
二、組織機構及職責
1、完小道路交通安全應急處置指揮部
完小成立道路交通安全應急指揮部,總指揮由完小校擔任,副總指揮由完小分管學校安全工作的安全專干擔任,組員由各行管人員,班主任教師組成。
指揮部主要職責是:指導、督促、檢查全校交通道路安全管理工作;聯絡有關部門加大對事故黑點的整治排查力度,有效預防涉校交通事故的發生;研究確定重特大交通安全事故應急處理工作的對策和方案;統一領導、指揮緊急情況下的應急救援工作;及時向上級報告事故應急處理情況。
2、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及工作小組職責
指揮部內設辦公室、救援行動組、疏散引導組、安全防護組、事故調查組等職能部門,協同配合,各司其責。
辦公室:負責傳達指揮部指令,綜合協調各組救援工作,調動救援隊伍,全面負責搶險現場的組織、協調,調度匯總、上報救援進展情況,做好信息反饋工作,并負責向上級匯報事故情況。
救援行動組:及時引導學生、教職工前往安全地帶,維護好現場秩序,制止無關人員進入救援現場。聯系醫療機構,協同醫療人員參與搶救、運送傷員。
疏散引導組:負責聯絡公安、交通部門,在緊急情況下,協助做好交通管制、維護治安、路障清理、車輛疏導、保障通行、事故搶險等工作。
安全防護組:清點、看護疏散物資;清點、登記、保管涉險人員物品。事故調查組:配合公安部門調查事故發生的原因,分清事故責任,作出調查結論,并根據實際情況,協調保險等有關部門做好傷亡人員善后及其家屬的安撫工作;配合監察部門督促檢查相關部門的工作,嚴肅查處瀆職、失職行為。
3、職責區分
根據應急管理要求,制定相應的應急預案。根據綜治工作屬地管理原則,事故發生后,在政府的統一領導指揮下開展應急救援。
三、預防和預警機制
1、預防預警信息
建立暢通的信息傳輸渠道和嚴格的信息上報機制,完善快速應急信息系統。
2、信息報送原則
(1)迅速:最先發現或接到發生突發公共事件個人應在第一時間內向學校報告,不得延報。學校應在事件發生后立即報告中心學校等教育主管部門,最遲不得超過2小時。
(2)準確:信息內容要客觀翔實,不得主觀臆斷,不得漏報、瞞報、謊報。
(3)事件情況發生變化后,應及時續報。學校發生各類突發公共事件后,在向教育主管部門報告的同時,應向當地公安等部門報告。
3、信息報送機制緊急電話報告
應急處置指揮部辦公室接到報告后,應立即電話報告應急指揮部總指揮、副總指揮,并按領導要求開展工作。并盡快通知相關行動小組趕赴事發現場開展救援行動。
4、應急信息的主要內容
(1)事件發生基本情況,包括時間、地點、規模、涉及人員、破壞程度以及人員傷亡等情況;
(2)事件發生起因分析、性質判斷和影響程度評估;
(3)事發學校、當地政府及有關部門和教育局已采取的措施;
(4)校內外公眾及媒體等各方面的反應;
(5)事態發展狀態、處置過程和結果;
(6)需要報送的其他事項。
5、信息發布
嚴格按照上級的有關規定執行。要區分不同情況,把握信息發布和輿論的主動權。信息發布要全面、客觀、準確、及時。
四、應急處置
1、應急響應
學校的應急反應
(1)學校(幼兒園)發生惡性交通事故,遇有學生、教職工死亡、受傷等情況,學校領導和有關部門負責同志要在第一時間趕到現場,組織搶救,立即向醫療急救部門求助,向公安交警部門報告,并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
(2)保護好事故現場,有效控制肇事人,尋找證人;
(3)學校有關部門協助公安交警部門及時查明事故情況。
2、應急保障
信息保障
學校要建立健全并落實信息收集、傳遞、報送、處理等各環節運行機制,及時做好四級預警系統的資料采集和輸機工作。完善信息傳輸渠道,保持信息傳輸設施和通訊設備完好,保持通訊方便快捷,確保信息報送渠道的安全暢通。
培訓演練保障
學校積極開展應急處置工作隊伍的技能培訓,定期進行應急模擬演練,提高協同作戰和快速反應能力。
其他保障
涉及到醫療、道路交通秩序維護等方面的保障,請示當地政府協調各有關部門支持。
3、應急救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