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育活動安全應急預案(精選3篇)
體育活動安全應急預案 篇1
為了確保體育教學中傷害事故發生后,應急工作高效、有序地進行,最大限度地減少傷害,加強領導,確保體育教學工作有序開展,結合我園實際情況,特制定本預案。
一、應急機構及職責
(一)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二)主要職責:
1、加強領導,健全組織,強化工作職責,完善應急預案的制定和各項措施的落實。
2、充分利用各種渠道進行體育安全知識的宣傳教育,組織、指導體育安全常識的普及及教育,廣泛開展體育安全和有關技能訓練,不斷提高廣大師生的防范意識和技能。
3、認真搞好各項物資保障,嚴格按照要求積極落實教材教具、搶救物資,強化管理,保持良好的備戰狀態。
4、采取一切必要手段,組織各方面力量全面進行救護工作,把傷害降到最低點。
5、調動一切積極因素,全面保證和促進學院安全穩定。
二、應急行動
(一)體育教師第一時間采取緊急措施,防止受傷學生受到進一步傷害,保護好學生。
(二)按學生傷害程度決定及時進行現場處置,不能處理的通知園醫務室。
(三)醫務室不能處理時應立即向班主任、保教處等主管部門負責人進行報告,同時要求派車送醫院或報告120急救中心。
(四)等情況基本穩定以后,班主任要與幼兒家長聯系,通知幼兒家長到醫院。
(五)主管部門負責人了解現場情況,并決定是否向分管園長或園長報告。
三、傷害事故后有關行動
(一)主管部門負責人調查事故發生原因,分清責任歸屬。
(二)及時匯報總結。
體育活動安全應急預案 篇2
本著“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原則,為了快速有效地處置開展體育活動期間可能發生的各類突發事件,最大限度地降低損害程度,保障廣大學生的切身利益和學校的安全與穩定,確保體育活動的正常順利開展,特制定本預案。
一、安全應急領導小組
組長:廉雪剛
副組長:楊震、崔翠
成員:李越、蘇廣、賈士雄、李逸瑜、王倩倩、白大龍、張晗、陳欣欣、張磊、許有杰、劉江林、王苗、溫燁、李權、姚運新、于瑩
二、工作原則
(一)重在預防,依法處置。
(二)發現問題,即時上報。
(三)統一指揮,整體聯動。
(四)快速反映,有效控制。
三、事故預防預案
(一)突發疾病預防
1.學生根據自身身體狀況自愿報名參加體育活動,任何人不得強制學生參加比賽;有心臟病、癲癇病等不適宜進行比賽的學生,不許其參加比賽。
2.隊員視自身身體情況可終止自己的比賽,任何人不得阻攔。
3.比賽負責人、裁判應密切關注隊員身體情況,發現參賽學生身體出現異常,可強制其停止比賽。
(二)意外事故預防
1.體育部必須注意天氣變化,若有不適宜比賽的天氣,及時將順延、停賽等信息通知各相關人員。
2.體育部成員及裁判員應在賽前認真檢查好比賽器械及場地,保證隊員比賽安全。
3.隊員認真進行準備活動,以防止運動傷害。
4.各參賽隊員必須著適合比賽的運動裝、運動鞋。
(三)安全事故預防
1.開展體育活動前對全體工作人員進行安全教育,認真學習本預案,每個人都要明確職責,熟悉步驟,做到心中有數。
2.班級負責人負責班級參賽隊伍的安全教育工作,必須做到人人知曉。
3.裁判、協調員、記分員必須認真工作,公平公正的處理各項事情,不得舞弊,不得與比賽班級發生矛盾。
4.比賽時,各班級和比賽隊員必須服從裁判的裁決和指揮,對比賽成績有異議的,必須在賽后以書面形式向體育部提出,不得私自找裁判裁決,更不允許尋釁滋事;必須配合學生會協調員和相關工作人員的安排,不得無理取鬧和滋惹是非,否則馬上取消該班級的比賽資格。
5.參與比賽的各班級和球隊在比賽場上和場下都要友好相處,不得因分歧或其他矛盾產生糾分,一旦發現,即刻取消相關班級參與本次體育活動的資格,并交相關部門嚴肅處理。
四、突發事件處置措施
安全應急領導小組人員在運動會期間必須始終堅守崗位,隨時準備處理可能發生的安全事故。
(一)打架事件的應急預案
1.若為個人行為
(1)比賽負責人員、裁判員暫停比賽;
(2)清理打架人員,恢復比賽繼續進行;
(3)賽后以書面報告主管老師,學校酌情處理。
2.若為群架
(1)中止比賽,控制場面,抓住參與人員,上報上級;
(2)體育部將處理結果以書面形式報告上級。
(二)突發事件的應急預案
1.裁判員暫停比賽;
2.由體育部人員處理場外因素;
3.如若不能處理,裁判員中止比賽;
(三)重傷、重度昏迷等重大事故應急預案
1.裁判員中止比賽;
2.第一時間送往校醫處搶救、呼叫120,全力搶救;
3.書面報告學校;
4.第一時間通知班導、家長和主管老師;
5.體育部人員維持現場秩序、穩定隊員情緒;
6.體育部召開處理會議,將結果以書面形式報告學校。
五、具體分工
(一)安全應急小組:
比賽時,派3—4名體育部人員監控比賽,派1—2名體育部人員維持現場秩序,派6—8名學生干部協調和監控比賽;處置突發事件。
(二)相關人員電話:
六、啟動
(一)參賽隊要在賽前開展好安全宣傳教育,組織隊員學習并熟悉安全預案,學習并掌握集體活動安全事故發生時的預防和自救知識以及運動安全自我防護知識,并教育隊員在比賽中要聽從指揮,不違章操作。
(二)突發事件發生時,根據事件的性質和類型,啟動本預案應急處置部分的相應條款。
體育活動安全應急預案 篇3
為了確保學生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認真預防校園傷害事故,提升學校應對傷害事故的處理能力,依據教育部《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等法律法規要求和“預防為主、安全第一”原則,建立應對迅速、處理及時的防范體系,制定本預案:
一、預防事故發生
1、學校應建立體育活動(體育課)的管理、規章制度。
2、學校內的體育器材、場地設施應有專人保管和維護,保證安全使用。
3、體育活動(體育課)應有體育專職人員帶領做好準備活動、整理放松活動,保證學生身心健康參加體育活動。
4、體育活動過程、體育教學過程應符合相關部門的要求。學生活動中保證體育專職人員在場指導。
5、學校體育活動應保證每班配備一名教師指導和管理。
6、學校應當科學、合理安排體育課和體育活動的場地,避免同一場地擠滿學生。
二、處理程序
學校一旦發生學生傷害事故甚至傷及生命事件,應當遵循以下程序應對處理。
1、學校應根據現有條件和能力及時采取措施救護受傷害學生;情況嚴重者,應以最快方式將傷者緊急送至附近醫院救治。
2:學生受傷較重時,體育老師立即打120救護或學校派車由班主任、校醫務人員或其他教師陪同到醫院作檢查、醫治,同時聯系家長告知其情況。
(1)發生學生受傷較重情況時,要立即向學校領導報告。嚴重傷害事故由學校在第一時間上報教育局相關部門。
(2)學校及時收集有關事故信息,并作好相應的記錄、證據資料的保存工作。情況嚴重的應保護好現場。
(3)學校通知保險機構介入。
三、應急處理領導小組:
總指揮:錢廣書。
副總指揮:石秀芳王衛國朱瑞紅。
市教育局安全監督科:2314205。
成員:朱茂敏仲會民白晶褚慶榮張鳳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