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風暴雨應急預案范文(通用3篇)
暴風暴雨應急預案范文 篇1
1總則
1.1編制目的為提高應對暴雨、洪水災害事故的處置能力,最大限度地保障員工的生命和財產安全,制定本預案。
1.2編制依據本預案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等法律法規以及《自然災害分類應急預案》編制。
1.3適用范圍本預案適用于及周邊區域發生的可能危及員工生命、建構筑物安全的暴雨、洪水災害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
1.4工作原則堅持“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屬地管理、明確責任;預防為主,平戰結合;以人為本、全員參與”的原則。
2組織機構及職責
2.1組織機構(結構圖見附錄1)成立暴雨、洪水災害事故專項應急救援指揮部。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設在安保部,作為應急管理工作辦事機構。指揮部下設搶險救災組、后勤保障、醫療救護、善后處置、治安警戒五個專業組。
2.1.1應急指揮部總指揮:主任副總指揮:副主任。
指揮部成員:班子其他成員、各部門負責人。
2.2組織機構職責
2.2.1應急指揮部職責按《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中規定的職責履行。
2.2.2專業組職責
①搶險救災組:負責險情發生時迅速組織各方力量實施搶險救災,落實搶險救災措施;組織受災人員、物資的疏散。
②工程技術組:負責現場搶修。
③醫療救護組:負責傷員醫療救護,衛生防疫及飲用水、食品衛生工作;及時向“120”求援。
④治安警戒組:負責災害現場安全警戒,維持交通秩序。
⑤后勤保障組:負責應急通訊、車輛調度、搶險物資和器械的保障工作。
⑥善后處理組:負責事故后的理賠和恢復。
暴風暴雨應急預案范文 篇2
為做好水、旱災害的防范和處置,保證抗洪搶險、抗旱救災工作高效有序進行,最大限度減少水、旱災帶來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等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我處實際,制定本預案。
一、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全處范圍內水、旱、地質災害的預防和應急處置,包括干旱、山洪、山體滑坡、泥石流、潰堤(壩)、河道堵塞、危房倒塌、學校等防洪以及供水危機等自然災害。
二、工作目標及基本原則
(一)工作目標
堅持以人為本,努力減少人員傷亡,減輕國家和人民群眾財產損失,保障人民群眾基本生活用水,維護社會穩定,盡力做到不倒一壩,不潰一堤,不損一站(房),不死一人。
(二)基本原則
1、立足預防,主動防范。把洪澇干旱災害的預防管理放在防災減災工作的中心環節,密切監測雨情、水情、旱情、險情和災情,認真做好各項防范工作。
2、分級負責,加強督查。洪澇干旱災害按社區實行屬地管理,以各社區為主進行處置,并實行書記負責制。處各有關單位積極支持和指導、督促各社區的應急處置工作。
3、科學調度,保障安全。認真分析洪澇干旱災情的發展和防洪抗旱工程現狀,科學調度,優化配置,保障安全。
4、果斷處置,全力搶險。一旦發生重大洪澇干旱災害、地質災害和水利工程險情,應迅速反應,及時啟動應急預案,組織力量全力搶險救災,盡最大努力避免和減少人員傷亡及財產損失。
三、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都亭街道辦事處成立防汛抗旱指揮部,負責防汛抗旱的各項工作。
指揮長:
黨工委書記,負責全面指揮調度;
黨工委副書記、主任負責全面指揮調度。
常務副指揮長:
黨工委副書記(分管政法、安全、應急)協助全面指揮調度,并坐鎮指揮部具體指揮;
黨工委宣傳統戰委員、副主任(分管農業農村、水利),協助全面指揮調度,對接上級部門防汛抗旱具體工作要求,需要時坐鎮指揮部指揮調度。
四、預防和預警機制
(一)山洪災害預警
建立山洪災害易發點重點監測與群測群防相結合的監測體系,落實觀測措施和汛期值班巡邏制度,一旦發現危險征兆,立即向周邊群眾預警,并報處防汛抗旱指揮部。
(二)干旱災害預警
處防汛抗旱指揮部針對干旱災害的成因、特點,因地制宜,落實預警措施。建立健全旱情和干旱災害統計,隨時掌握旱情災情,并預測干旱發展趨勢,根據不同干旱等級,提出相應對策,為抗旱指揮決策提供科學依據。
五、應急響應
(一)應急響應行動
1、處防汛抗旱指揮部指揮長主持處防汛抗旱指揮部成員會商,宣布進入緊急防汛(抗旱)期,啟動本應急預案,作出相應工作部署,并將情況上報市防汛抗旱指揮部及相關領導,派工作組赴一線指導防洪抗旱工作;同時密切監視汛情、旱情的發展變化,做好汛情、旱情預測預報,由處防汛抗旱指揮部副組長帶班,加強防汛(抗旱)值班,及時發布汛(旱)情通報及防汛抗旱措施;處防汛抗旱指揮部成員單位按照職責分工,做好有關工作;處防汛抗旱指揮部隨時將情況上報市防汛抗旱指揮部。
2、受災社區的干部應根據處防汛抗旱指揮部指令及時動員、落實本社區防汛抗旱工作,服從處防汛抗旱指揮部的統一調度;根據預案轉移危險地區群眾,加強防守巡查,及時控制險情。
3、以屬地為主的原則成立現場應急指揮部,及時組織防汛抗旱工作;處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及成員單位負責人,應按照職責到分管的區域或駐點組織指揮防汛抗旱工作。
(二)應急響應措施
1、汛情災害。當發生汛情災害后,處防汛抗旱指揮部組織成員須及時趕赴現場,指揮協調,采取應急措施,防止災害形勢進一步惡化。當汛情災害形勢嚴峻時,對是否緊急轉移群眾作出決策,如需轉移時,應按預案組織人員安全撤離。發生汛情災害后,若導致人員傷亡或失蹤,應立即組織人員或搶險突擊隊緊急搶險,并及時做好匯報。
2、干旱災害。加強旱情監測和抗旱工作的宣傳,密切注視旱情的發展情況,定期分析預測旱情變化趨勢,通報旱情信息和抗旱情況,及時組織會商,研究部署抗旱工作,落實應急抗旱資金和物資。落實抗旱職責,做好抗旱水源的統一管理和調度。
(三)信息報送和處理
各類防汛抗旱信息要及時上報。上報內容要快速、準確、詳實,重要信息應立即上報,因客觀原因一時難以準確掌握的信息,應及時報告基本情況,隨后補報詳情。所有信息必須報處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重要信息情況須由指揮長簽署意見后,再上報市防汛抗旱指揮部。
六、預案的實施
預案啟動后,處防汛抗旱指揮部統一指揮社區組及各有關單位協助開展搶險救災工作。處防汛抗旱指揮部研究分析雨情、水情、旱情、險情和災情,提出處置意見,并及時進行調度,協調各成員單位,督促檢查各有關單位的應急準備情況,收集信息,傳達指令,并開展總結、評價等有關具體工作。處防汛抗旱指揮部各成員單位及有關社區根據職責分工,做好以下工作:
(一)搶險救災。災害發生地的社區組織實施搶險救災、人員轉移、災民安置等工作。武裝部負責組織所屬預備役民兵參加抗洪搶險救災,協助派出所維護搶險救災秩序,協助社區轉移危險地方的群眾。成員部門單位分別按職責分工指導搶險救災工作;社會事務辦負責指導災民安置和救濟救助工作;平安建設辦、武裝部、派出所、司法所負責組織維護災區社會治安、搶險救災和道路交通秩序。
(二)抗旱救災。干旱發生地的社區組織全社會力量抗旱救災。平安建設辦、派出所、司法所協助調處水事糾紛和維護社會治安秩序。
(三)應急資金保障。財政所牽頭,黨群服務中心、社會事務辦、平安建設辦等單位負責處級搶險救災資金的籌措、落實和爭取上級財政的支持,做好救災資金、捐贈款物的分配、下撥,指導、督促災區做好救災款的使用、發放,信用社等金融機構負責救災、恢復生產所需信貸資金的落實。
(四)醫療衛生保障。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指導災區衛生防疫和醫療救護,預防疾病流行,做好人畜疾病的免疫和公共場所消毒工作。
(五)后勤保障。災害發生的社區配合辦事處負責搶險物資、交通工具、食品、飲用水、醫療器械、藥品等后勤保障。
(六)災情核查。平安建設辦牽頭,各成員單位分別負責了解、收集、核實本行業的災害損失情況,并及時上報辦事處防汛抗旱指揮部。
(七)災后重建。災害發生地的社區應根據洪澇災情及防災減災工作需要,統籌規劃,安排受災地方的重建工作。
(八)預案報備。各社區根據本預案,制定具體實施辦法,并報處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備案。
七、附則
(一)對防汛抗旱工作作出突出貢獻的先進集體和個人,社區防汛抗旱指揮部向辦事處推薦進行表彰。對防汛抗旱工作中因玩忽職守造成損失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安全生產責任事故處理條例》等法律法規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二)本預案由辦事處負責解釋,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暴風暴雨應急預案范文 篇3
一、總則
1.編制目的
為做好水旱災害突發事件的防范與處理工作,使水旱災害處于可控狀態,保證抗洪搶險,抗旱救災工作高效有序進行,最大限度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保障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按照市人民政府的統一部署,結合街道實際情況,特制定本預案。
2.編制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汛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河道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以及市、欽北區有關防汛抗旱方面的精神。
3.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本街道范圍內突發性水旱災害的預防和應急處置,突發性水旱災害包括:江河洪水、漬澇災害、臺風暴雨災害、干旱災害、供水水源危機以及由洪水、地震、恐怖活動等引發的堤防決口、水閘倒塌、供水水質被侵害等災害。
4.工作原則
(1)堅持以十九大精神為指導,以人為本,樹立和落實科學發展觀,防汛抗旱并舉,努力實現由控制洪水,向洪水管理轉變,由單一抗旱向全面抗旱轉變,不斷提高防汛抗旱的現代化水平。
(2)防汛抗旱工作實行各級首長負責制,統一指揮,分級分部門負責。
(3)防汛抗旱以防洪安全和全處居民供水安全、糧食生產安全等為首要目標,實行安全第一,常備不懈、以防為主、防控結合的原則。
(4)防汛抗旱工作按照流域或區域統一規劃,堅持因地制宜,全處統籌,突出重點,兼顧一般,局部利益服從全局利益。
堅持依法防洪抗旱,實行公眾參與,專群結合,平戰結合,預備役民兵主要承擔防汛抗洪的急難險重等攻堅任務。
抗旱用水以水資源承載能力為基礎,實行先生活,后生產,先地表,后地下,先節水,后調水,科學調度,優化配置,最大程度地滿足全處居民生活、生產、生態用水需要。
(5)堅持防汛抗旱統籌,在防汛保安的前提下,盡可能利用洪水資源,以法規約束人的行為,防止水對水的侵害,既利用水資源又保護水資源,促進人與自然和諧相處。
二、應急指揮體系及職責
設立街道辦事處防汛抗旱應急指揮部,負責本轄區內防汛抗旱突發事件應對工作。
1.指揮部由街道黨委書記任總指揮,辦事處主任人第一副總指揮。分管農業工作和應急領導任副總指揮,成員由黨政辦、公安、綜治、市容站、計生辦、團委、婦聯、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等部門負責人組成。
2.指揮部成員單位職責
(1)辦公室職責:負責上傳下達,組織協調,督查后勤保障。
(2)公安部門職責:負責防汛過程中的安全保衛工作,并保證“三通”。
(3)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職責:負責防汛過程中出現的受傷人員的救治工作。
(4)綜治、市容站、計生辦、團委、婦聯職責:負責對防汛過程中重大汛情及時組織相關人員展開防汛。
三、防汛預警信息
1.氣象信息
當預報即將發生嚴重水旱災害和風暴災害時,處指揮部應提高預警,通知各居委會、企事業單位、學校及有關單位做好相關準備。
2.堤防工程信息
(1)當江河出現警戒水位以上洪水時,各居委會應加強工程監測,并將堤防、涵閘、泵站等工程設施的運行情況上報處指揮部。
(2)當堤防、涵閘、泵站等穿堤建筑物出現險情或遭遇超標準洪水襲擊不可抗拒因素而可能決口時,各工程管理單位應迅速組織搶險。并在第一時間向可能淹沒區的有關區域預警,同時向處指揮部準確報告出險部位,險情種類,搶護方案以及處理險情的行政責任人、技術責任人、通信聯絡方式、保險情況,以利加強指導或作出進一步的搶險決策。
3.洪澇災情信息
(1)洪澇災情信息主要包括:災害發生時間、地點、范圍、受災人口以及群眾財產、農林牧漁、交通運輸、郵電通信、水電設施等方面的損失。
(2)洪澇災情發生后,各居委會及有關單位應及時向處指揮部報告洪澇受災情況,處指揮部要及時掌握受災情況,對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較大的災情,要按程序及時逐級上報。
4.旱情信息
(1)旱情信息主要包括:干旱發生的地點、時間、程度、受旱范圍、影響人口以及對工農業生產、居民生活、生態環境等方面造成的影響。
(2)各居委會及有關單位應掌握水雨情變化,當地蓄水情況、農田土壤情況和居民供水情況,加強險情監測。遇旱情急劇發展時應及時加報。
四、預警預防行動
1.預防預警準備工作
防汛抗旱實行“安全第一,以防為主”的方針,在思想準備、組織準備、工作準備、預案準備、物料準備、通信準備、防汛抗旱檢查以及日常管理等方面做好預警工作。
(1)思想準備。加強宣傳,增強全民預防水旱災害和自我保護意識,做好防大汛抗大旱的思想準備。
(2)組織準備。建立健全防汛抗旱組織指揮機構,落實防汛抗旱責任人,防汛抗旱隊伍及預警措施,加強防汛專業機動搶險隊和抗旱服務組織建設。
(3)工程準備。按時完成水毀工程修復和水源工程建設任務,對存在病險的堤防、涵閘、泵站等各類水利工程設施實行應急除險加固,及時封閉穿越堤防的輸水管道、交通路口和排水溝,對跨汛期施工的水利和病險工程,要落實安全度汛方案。
(4)預案準備。修訂完善防洪預案,臺風防御預案、洪水預案方案,堤防決口應急預案,抗旱預案,針對江河堤防險工險段,制定工程搶險方案。
(5)物料準備。按照分級負責的原則,儲備必需的防汛物料,合理配置,在防汛重點并不為儲備一定數量的搶險物資,以應急需。
(6)通信準備。充分利用社會通信公網。確保防汛通信完好和暢通。確保雨情、水情、旱情、災情信息和指揮調度指令的及時傳遞。
(7)防汛抗旱檢查。實行以查組織、查工程、查預案、查物資、查通信為主要內容的分級檢查制度,發現薄弱環節,要明確責任,限期整改。
2.江河洪水預警
當江河即將出現洪水時,處水管部門及時向處指揮部報告水位,為預警提供依據。
3.漬澇災害預警
當氣象預報將出現較大雨時,處指揮部及時通知各村(居)委及有關單位做好排澇的準備工作。必要時通知低洼地區居民及企事業單位及時轉移財產。
4.臺風災害預警
(1)根據中央、自治區氣象臺發布的臺風(含熱帶風暴、熱帶低壓等)信息,處指揮部及時向各居委會及有關單位做好防臺風工作的準備,各水利工程管理單位要組織人員加強工程檢查,必要時實施預泄預排措施。
(2)加強對危房、學校、在建工地、交通道路、電力電線等公共設施的檢查和采取加固措施。
5.干旱災害預警
(1)處指揮部、各居委會及有關單位對干旱災害的成因和特點,因地制宜采取預警防范措施。
(2)處指揮部、各居委會應建立干旱災害統計隊伍,隨時掌握旱情災情,根據不同干旱等級,提出相應對策,為抗旱指揮決策提供科學依據。
(3)處指揮部、各居委會及有關單位應當加強抗旱服務網絡建設。鼓勵和支持社會力量開展多種形式的社會化組織建設,以防范干旱災害的發生和蔓延。
五、應急響應
1.洪澇、干旱等災害發生后,由處指揮部、各居委會負責組織實施抗洪搶險、排澇、抗旱減災和抗災救災等方面的工作。
2.洪澇干旱發生后,各居委會及有關單位應及時向處指揮部報告情況,造成人員傷亡的突發事件,可越級上報。任何個人發現堤防出現險情時,應立即向有關部門報告。
3.對跨區域發生的水旱災害或者突發事件將影響鄰近行政區域的,在報告上級防汛指揮機構的同時,受影響地區的防汛指揮機構通報情況。
4.江河洪水
(1)當江河水位超過警戒水位時,處指揮部按照防洪方案和防汛責任制的要求,組織防汛隊伍巡堤查險,嚴密布防必須時調集民兵搶險突擊隊參加重要堤段、中帶內工程的防守或突擊搶險。
(2)當出現漬澇災害時,處指揮部、各居委會及有關單位應科學調度水利工程和移動排澇設備,開展自排和抽排,盡快排出澇水,恢復正常生產生活秩序。
5.堤防決口,水閘垮塌
(1)當出現堤防決口、水閘垮塌,各防汛責任單位要迅速調集人力、物力全力組織搶險,盡可能控制險情,并及時向下游發出警報。萬畝以上堤防決口應立即上報處指揮部,并逐級上報。
(2)堤防決口,水閘垮塌的應急處理。由處指揮部、各村(居)委及有關單位負責。首先應迅速組織受影響群眾轉移。并視情況搶筑第二道防線,控制洪水影響范圍,盡可能減少災害損失。
6.干旱災害
當發生干旱時,強化各居委行政領導抗旱目標責任制,強化防汛抗旱指揮機構統一指揮和組織協調,動員全社會的力量投入抗旱,確保城鄉居民生活用水安全。各居委會及有關單位按照處指揮部的統一指揮部署,落實職責,協調聯動,落實應急指揮抗旱資金和抗旱物質,全面做好抗旱工作。
六、應急隊伍保障
(1)防汛隊伍。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應依法參加防汛抗洪的義務。青年民兵和預備役部隊是抗洪搶險的重要力量和突擊力量。
(2)抗旱隊伍:在抗旱期間,處指揮部和各居委會應組織動員社會公眾力量投入抗旱救災,在旱區組織起群眾性的抗旱隊,村自各戰,組自各戰,抗御旱災減少損失。
七、物資保障
防汛物資籌集和儲備實行“分級負責,分級儲備,分級管理”,處指揮部集中儲備編織袋、卵石,各居委會按具體任務要求,分配各家各戶儲備一定數量編織袋、碎磚卵石集中存放在居委會,抗洪急需時集中調備,統一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