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院道路交通安全應急預案范文(精選19篇)
醫院道路交通安全應急預案范文 篇1
為做好我校交通安全事故防范處置工作,增強應急處理能力,最大限度地減少師生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維護學校正常的教學工作和生活秩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國務院《關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定》和上級部門有關規定,現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預案。
(一)交通安全事故應急處理的工作原則:
1.統一指揮原則;
2.緊急處置原則;
3.協調一致原則;
4.局部利益服從全局利益原則。
(二)交通安全事故應急處理的指揮體系:
1.成立學校交通安全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2.領導小組職責:主要是對各單位各部門實行統一領導,統一組織,統一指揮。小組成員將分別擔任本單位交通安全事故工作組負責人或成員,上一級行政因外出公干等特殊情況無法達到現場或不能履行職責,經授權由下一級行政(副組長)代履行職責。
領導小組組長是應急預案的總指揮,根據事故等級啟動應急預案和發布解除救援行動的信息,各小組按統一指揮、分級響應、崗位責任、互相配合的運行原則,采取一切必要手段,組織各方面力量全面進行救護工作,把事故造成的損失降到最低點;調動一切積極因素,做好穩定教育教學秩序和傷亡人員的善后及安撫工作;對應急工作中發生的爭議采取緊急處理措施;向當地上級或當地有關部門通報應急救援行動方案,并提出要求支援的具體事宜,配合上級部門做好各項工作。
(三)應急響應過程和應急處理程序:
1、接警與通知:
事故發生后,在場人員(包括行政、教職工、學生)必須立即將所發生的事故的情況報告校長,校長必須掌握的情況有:事故發生的時間與地點、種類、強度、危害;在基本掌握事故情況后,領導小組應立即啟動應急預案,迅速趕赴現場組織搶救。同時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報案并配合公安部門開展工作,還應根據需要通知急救、醫療、消防等部門參與現場救護。
2、現場應急搶救、現場保護:
組長:
副組長:
成員:有關班級的班主任、有關任課教師
在場人員(包括行政、教職工、學生)應首先檢查師生受傷情況。如果有師生受傷,根據先重后輕的原則立即對受傷師生進行應急救護處置。同時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報案并配合公安部門開展工作,還應根據需要通知急救、醫療、消防等部門參與現場救護。
醫護人員到達現場后,應馬上接替在場教師對受傷師生進行救護處置,盡快確認傷者中哪些需要送醫院救治。受傷人員較多時,組長應通知本校教師動用其私人小車運送傷者。組長通知門衛要確保急救車、交警車輛進校后有人引導。急救車到達后,組長應立刻向急救人員報告情況,派班主任和相關教師隨車參與救治。
班主任及時通知家長事故情況和學生被送往的醫院地址,請家長到醫院;學校辦公室通知教師家屬發生什么事故和被送往的醫院地址,請家屬到醫院。
搶救小組、保衛應組織在場人員,組織事發現場人員簡單調查事件發生的過程,用分隔調查形式,不誘導;并實事求是做好書面記錄,被調查人員要簽名。嚴格保護事故現場,因搶救傷員、防止事故擴大等原因需要移動現場物件時,必須做好標記、拍照,詳細記錄和繪制事故現場圖,并妥善保存現場重要痕跡、物證等,待公安交警部門趕到后及時移交現場保護。
(四)聯絡、教育:
組長:王保業
副組長:曹玉柱
成員:各班主任
1.接到校長通知啟動預案后,聯絡小組在24小時內寫出書面報告,報告內容包括:發生事故的時間、地點;事故的簡要經過、傷亡人數;事故原因、性質的初步判斷;事故搶救處理的情況和采取的措施;需要有關部門和單位協助事故搶救和處理的有關事宜;事故報告部門、部門負責人和報告人。報告內容經校長審查同意后送交上級部門。屬校方責任保險事故還要及時報知保險公司。之后隨時將事故應急處理情況報上級主管部門。
2.工會、教育處和相關部門的領導分別做好教師和學生教育工作,穩定師生情緒,要求各類人員絕對不能以個人名義向外擴散消息,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混亂;對情緒反應較大者安排心理教師進行輔導;如有新聞媒體要求采訪,必須經過校長和上級部門同意,由學校辦公室統一對外發布消息。未經同意,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接受采訪,以避免報道失實。
(五)家長接待和后勤支援:
組長:
副組長:
成員:班主任
1.級部主任根據校領導通知啟動本級部工作及通知保衛人員防止肇事車輛逃脫。
2.看望、援助、救助傷亡師生家庭。如有個別家長來訪,分管安全領導、教育處領導、班主任做好家長的思想工作和接待工作;總務處、工會領導分別協助處理傷亡學生和教師的善后工作。
3.要依法調解安撫,不要信口開河,隨心所欲,掌握合法、合理、合情的原則。不留尾巴;不搞分段解決。學校在無力調解學校學生意外傷害事故處理時,組長報請上級部門介入調解解決。
4.事故處理結尾階段,由校黨支部起草《協議書》。《協議書》要寫清協議雙方的身份;事故的簡要經過,包括事發時間、地點、雙方達成的補償協議;雙方簽名等內容。整理病歷卡復印件、醫藥費發票原件和復印件報保險公司理賠。
5.保衛人員嚴格核查外來人員身份,不準非當事人家長和閑人進入校園,保證校園的治安秩序的穩定。根據教育部《學生傷害事故的處理辦法》有關條款規定,在事故處理過程中,受傷害學生的監護人、親屬或其他有關人員,在事故處理過程中無理取鬧,擾亂學校正常教育教學秩序,或者侵犯學校、學校教師或者其他工作人員的權益的,應當報告公安機關依法處理。
(六)事故調查:
組長:孫洋勇
副組長:金同松
成員:上級指派的領導,相關部門領導。
1.配合上級部門進行事故處理及調查工作。調查事故原因,整理事故記錄,形成書面報告。
2.向教育局報告事故處理結果。對違反本預案,不履行應急救援工作的,發布假消息的,不服從應急救援指揮的人員進行處分,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3.總結經驗教訓,查找制度、政策、設施等存在的問題,制定防范措施。
醫院道路交通安全應急預案范文 篇2
為保證單位車輛在道路交通過程中發生車輛故障或車輛交通事故時,能夠快速正確的采取應急處置措施,降低故障或事故造成的損失,保護單位職工及其他人員的人身安全,保護公共財產少受損失,減少對環境的破壞,特制定本應急響應預案。
第一條、駕駛員應當學習并嚴格遵守國家有關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按照操作規程安全駕駛、文明駕駛。
第二條、當機動車在道路行駛中發生故障,需要停車排除故障時,駕駛人員應當立即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將機動車移至不妨礙交通的地方停放;難以移動的,應當持續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并在來車方向設置警告標志等措施擴大示警距離,必要時迅速報警。
第三條、當機動車在道路行駛中發生交通事故時,駕駛人員應立即停車,迅速報警,撥打“122”交通事故緊急搶救電話,保護現場;并向車輛管理單位負責人報告。
第四條、若造成人身傷亡的,應當立即搶救傷員脫離險境,并迅速撥打交通事故處理報警電話“122”、“120”、“110”、“119”等急救電話,因搶救傷員需要變動現場的,應當標明位置。
第五條、事故處理人員到來后,車輛駕駛人員應當如實陳述交通事故發生經過,不得隱瞞交通事故真實情況,更不得肇事后逃逸。
第六條、車輛乘車人員,在發生道路交通事故時,應協助駕駛員迅速報警,及時報告所在單位領導,并積極搶救傷亡人員。
第七條、輕微事故、一般事故由事故當事人根據交警或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的事故處理意見,妥善處理好各項事宜。
第八條、發生重大交通事故報告時,將成立事故處理應急救援領導小組前往事故現場,配合開展應急搶救工作、事故調查分析等,并委派專人負責做好事故善后工作。
第九條,交通事故發生后,要及時通報車輛保險公司,對受損車輛評估,保險公司派員或委托經理部車管所對受損的車輛依據保險條款及時恢復車輛;及時做好車輛保險索賠工作。
醫院道路交通安全應急預案范文 篇3
為認真貫徹落實榆樹市安委辦《關于印發榆樹市冬季道路交通安全大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進一步提高全鄉冬季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主動性,增強工作措施針對性,確保轄區內冬季道路交通安全形勢穩定。結合我鄉冬季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通過開展冬季道路交通安全專項整治,全面深入開展道路交通安全隱患排查和治理,落實道路交通安全各類管理責任,堵塞安全生產和監管漏洞,強化安全生產措施落實到位,進一步增強全社會安全意識,全面提高道路交通、安全生產水平,為冬防春運預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奠定基礎。堅決遏制道路交通事故多發勢頭,有效預防各類交通事故的發生,切實提升駕駛員交通安全意識,確保道路交通安全平穩態勢。
二、組織領導
成立太安鄉道路交通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組成人員如下:
組長:張保有(鄉黨委書記)
劉鐵軍(鄉黨委副書記、鄉長)
副組長:劉德平(鄉人大主席)
陳勝(鄉黨委副書記)
周曉東(鄉黨委副書記)
闞慶國(鄉紀委書記)
吳萬青(副鄉長)
賈雨金(武裝部長)
成員:張守臣(鄉安監站負責人)
宋衛東(派出所長)
鄭鐵仲(組織委員)
范丹辰(宣傳委員)
張民(紀委副書記)
張子文(交通站負責人)
姜亦民(司法所長)
王瑞全(農機站長)
各村黨組織書記、村委會主任
三、工作重點和工作時間
(一)工作重點
以鄉村公路、客運車輛、農用車輛、摩托車為重點,配合交管部門開展冬季道路交通安全專項整治工作。
(二)工作時間
從即日起至20xx年3月31日)
四、工作要求
太安派出所、鄉屬各部門、各村委會要嚴格按照互相配合、通力協作工作要求,充分整合資源、結合本職工作,密切配合交管部門扎實開展專項整治行動,嚴厲打擊各型車輛超載、違規上路等情況。
1、鄉安監站:在全鄉開展一次安全生產大排查、大檢查工作,重點針對加油站、液化燃氣站、在建工地、轄區內的各企業單位,對于排查出的隱患及時督促企業主完成整改,一時難以整改的,先停業,要做到不安全、不生產。
2、鄉交通站要密切配合職能部門對農村面包車超員,貨車、農用車、拖拉機違法載人,摩托車違法騎乘多人及無證無牌、疲勞駕駛、酒后駕駛等違法行為的查處力度,嚴禁酒后人員駕駛客運車輛,嚴禁客車收班后擅自營運。同時做好專項工作開展的組織協調,做好資料的收集整理和上報,牽頭做好隱患整治工作,及時向領導小組反饋工作開展情況。
3、派出所要依托現有資源牽頭交通站、安監站、綜治辦等部門在重點路段開展設卡檢查和流動巡查,及時糾正交通安全違法行為,對情況特殊的,及時與公安交警部門對接。
4、鄉綜治辦要充分發揮綜治巡防隊伍資源作用,積極聯合相關部門對轄區軌道交通開展巡查等相關工作。
5、鄉農機站要根據農機管理相關工作,做好農機車輛的登記和管理。
6、各中小學、幼兒園,要開展冬季道路交通出行安全的宣傳工作,同時加大對校車的監管工作,要收集整理好校車的基本情況,并將先關情況上報業務主管部門。
7、各村主要負責同志,一要明確專人負責排查轄區道路隱患情況,并及時將相關情況報交通站,同時在隱患未消除之前,要及時的增設警示標語,并做好對過往群眾和車輛的安全宣傳工作;二要安排專人負責紅白喜事打招呼工作,要組織工作人員入戶進行道路交通安全的宣傳工作。
8、各包村干部要全力協助各村做好道路交通宣傳及整治相關工作,切實提升群眾駕駛員的交通安全意識,預防和減少交通事故的發生。
9、鄉屬各部門,轄區各單位負責排查本單位、本行業的安全隱患,限時整改,教育本單位所有員工提高道路交通安全意識。
五、工作要求
1、每天的值班同志,嚴格執行省市鄉的統一要求,在崗帶班值班,加強轄區冬季道路交通安全專項整治工作。
2、村兩委要落實在崗帶班值班制度。鄉里要不定時的進行抽查督查,不落實值班制度、遙控值班的,或電話長時間關機、不接電話也不回電話的,或不假外出,漏崗脫崗的,一經查實,全鄉通報批評。
3、強化應急管理,聽從統一指揮調度。如有突發事件,首先報告當日值班人員,情況不甚清楚的,可先電話報告大概,待核實后詳細報告,且跟蹤到問題的解決。應急事件的處置,轄區和行業管理的主要負責人要第一時間到場,聽從帶班值班總體調度和指揮。需要啟動應急預案的,按程序啟動。
六、責任追究
嚴格按照“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各負其責、嚴肅問責”的工作要求,落實我鄉冬季道路交通安全專項整治工作,各相關部門、各村委會要結合實際,認真開展相關工作,對責任不落實、工作不作為等原因造成亡人交通事故的,將按照相關規定視情節追究責任人責任。
醫院道路交通安全應急預案范文 篇4
為有效預防交通道路安全事故發生,積極應對可能發生的重特大交通事故,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確保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經鎮黨委、政府研究決定將《田莊鎮縣鄉村道路交通安全應急預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落實。
為有效預防全鎮交通道路安全事故發生,積極應對可能發生的重特大交通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確保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確保道路交通安全、暢通,特制定《縣鄉村道路交通安全應急預案》(以下簡稱預案)
一、基本原則
預防為主,常抓不懈。各村莊,有關部門要堅持對可能發生的道路交通安全事故進行分析、預測,認真排查事故黑點,加大整改力度,并有針對性的制定應急預案,采取預防措施,防范重特大事故發生。
統一領導,協調聯動。各村莊、有關部門要在鎮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各司其職,各盡其責,協調聯動,密切配合,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三)反應迅速,措施果斷。緊急情況發生后,各村莊各有關部門應及時做出反應,果斷采取措施,迅速實施搶救,全力控制事態。
二、適應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我鎮行政轄區內縣鄉村道路交通可能發生的緊急情況的應急救援工作。
特殊天氣,霧、雪天氣,車輛不能正常運行或車輛不能通行。
嚴重堵車,由一般性交通事故、人為原因、道路因素造成的交通堵塞,且連續堵塞超過12小時。
交通事故。發生一次死亡1人及以上或一次重傷5人及以上的道路交通事故。
三、情況報告
(一)發生緊急情況時,現場司機或者群眾可撥打110或撥打田莊派出所電話、張舍派出所電話、鎮政府值班電話尋求幫助。發生人員傷亡的,可撥打急救電話向鎮衛生院求救。鎮衛生院接到報警或求救電話后,在迅速組織搶險的同時,應立即向主管部門或鎮政府報告。
(二)在發現或得知發生緊急情況后,緊急情況發生地村委會必須立即向鎮政府報告。緊急情況下,可直接向鎮長和分管領導報告。
(三)鎮政府辦公室接到報告后,立即向鎮長和分管領導報告,并按照鎮長或分管領導的指示,在最短時間內(規定時間內)將有關情況向市政府報告,相關部門對口上報。
四、組織領導
鎮政府成立道路交通安全應急救援指揮部,由鎮長擔任總指揮,鎮政府分管領導(分管交通、安全生產等工作)擔任副總指揮,指揮部成員由各社區、村莊及黨政辦、鎮應急管理辦、道路交通管理站、衛生院等部門組成。指揮部辦公室設在鎮交通管理站,由張建林任辦公室主任。
醫院道路交通安全應急預案范文 篇5
一、總則
(一)編制目的。為最大限度地預防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確保道路交通安全暢通,制訂本預案。
(二)編制依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等相關法律法規。
(三)適用范圍。本預案適用于我鎮行政區城內因惡劣天氣、道路通行條件缺失、運輸危險化學品發生危險等嚴重影響道路交通安全的情形發生時的應急處置。
(四)事件分級。根據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嚴重程度、涉及范圍等,劃分為特別重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級)、重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1級)、較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級)和一般道路交通安全事故(N級)四級。
1級(特別重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包括:一次死亡30人以上或者重傷100人以上的道路交通安全事故。
11級(重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包括:造成一次死它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者重傷5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道路交通安全事故。
Ⅲ級(較大)道路交通安全事包括:造成一次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重傷10人以上50人以下的道路交通安全事故。
IV級(一般)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包括:造成一次死亡3人以下或者重傷10人以下的道路交通安全事故。
二、組織指揮機構及職責
(一)應急指揮機構
成立“鎮道路交通安全應急領導組”(以下簡稱“應急領導組”)。
應急領導組下設辦公室(以下簡稱“領導組辦公室”),辦公室設在鎮應急辦,由楊靖負責具體辦公。
(二)職責
應急領導組:負責對緊急情況下的全鎮交通安全工作統一部署、統一指揮、統一領導,作出應急處置決策。
領導組辦公室:負責及時收集相關信息,分析研判道路交通安全形勢,提出啟動應急預案的建議;組織應急預案的日常演練;領導組啟動應急響應后,及時組織、協調有關部門按照既定預案處置;完成領導組交辦的其他任務。
黨政辦:負責組織指導、協調各新聞煤體“優先、快速、免費”發布道路交通安全預警信息,報道應急工作,并及時跟蹤、更新。
應急辦:負責調集、保障受困、遇阻人員生活所需救急物資,努力解決滯留人員的生活問題,保證其基本生活需求。
負責及時清理管轄范圍內的縣鎮公路冰、雪、積水等,組織公路搶修及保通工作;對事故多發路段和危險路段及時整改,消除道路安全隱患;組織、協調緊急物資和應急人員的運輸工作,負責協調與其他運輸方式的聯運工作;負責對危險化學品運輸過程中發生泄漏等影響道路交通安全的應急處置。監督檢查營運客車禁止通行路段執行情況和菅運客車規范營運情況;牽頭對運輸企業及時啟動應急預案進行監管。
財政所:負責道路交通安全應急處置經費的保障工作
國土所:負責地質災害的應急調查、災情分析、趨勢預測、災情速報,指導建設地質災害應急治理理工程;配合交通中隊監測自然地質災害及次生地質災害對道路交通安全影響程度、范圍、時間,提出短期、中長期的防控、減輕及解決等建議。
衛生院:負責醫療衛生保障工作,組織醫療衛生人員做好傷員救治和衛生防疫等工作,負責監測環境污染對道路交通安全的影響,并提供可能誘發次生環境污染事故的防控建議,協助有關部門做好污染善后處置工作。
派出所:負責協調律師、人民調解組織、基層司法行政機關參與交通事故的調處。
三、監測預警
(一)信息監測
鎮應急辦定期研究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工作,加強安全生產的宣傳教育,做到警鐘長鳴,防患于未然,堅持“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理以及邊查邊改”的原則,加強日常監督檢查,對存在隱患及時解決,對存在有重大隱患并可能造成嚴重后果的路段進行關閉通行,提出專項整頓方案,杜絕不安全事故發生。
相關部門專業技術人員要經常深入路段進行監測,若發現有不安全事故苗頭發生,不得報、緩報、謊報,并立即在第一時間內向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報告,報告要準確,電話告知時間、地點及事故大小程度,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接到報警后,按照事故的報告規定及時上報縣應急指揮部。
(二)預警發布
鎮黨政辦根據對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信息的監測分析結果,按照交通事故的分類分級及處置規定,依托指揮中心應急平臺,報請本級應急指揮部進行紅色(Ⅰ級)、橙色(Ⅱ級)黃色(Ⅲ級)和藍色(V級)預警。
(三)預警措施
道路交通重大安全事故發生后,事故方除應立即撥打110、119、120求助外,還應向縣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報告,同時組織相關人員進入搶險狀態,并維持好事故現場,做好疏散工作。
四、信息報告
派出所或交警中隊接到可能發生或者已經發生Ⅲ級或Ⅲ級以上級別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報警后,在立即報告鎮人民政府的同時報告縣公安局指揮中心;縣公安局和鎮人民政府接到報告后,應在事件發生后2小時內向縣應急指揮部報告,縣應急指揮部應立即報告縣應急委員會。需報告上級機關的,相關單位在規定時間內上報。應急處置過程中,在第一時間續報有關情況。
報告內容主要包括:報告單位、報告人聯系人和聯系方式;報告時間;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和現場情況;事故的簡要經過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情況的初步估計;事故原因的初步分析;事故發生后已經采取的措施、效果及下一步工作方業;其它需要報告的事項。
五、應急響應
(一)響應程序
根據事故的等級標準,分別啟動不同等級的預案。發生一般事故(V級),鎮人民政府及時啟動本單位應急預案,并在1小時內報告有關部門。
發生較大事故(Ⅲ級),由鎮人民政府及時啟動本單位應急預案,并在半小時內上報,由縣應急指揮部立即啟動預案,1小時內逐級上報縣人民政府,由縣突發公共事件應急委員會決定啟動相應級別的預案。
發生特別重大(1級)、重大事故(Ⅱ級),由鎮人民政府及時啟動本單位應急預案,在半小時內逐級上報至縣人民政府,并立即啟動相應級別的應急預案,由縣人民政府再向上級報告,請求救援。
(二)處置措施
鎮應急指揮部在接到鎮應急委員會關于啟動處置道路交通安全事故預案的指令后,應通過鎮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向應急成員單位發出啟動預案的命令,成立現場應急指揮部,快速、有效、全面地進行應急處置。
迅速成立現場指揮部,劃定警戒區和疏散區,指揮現場處置組、傷員搶救組快速搶救受傷和受困人員,交通管制組、后勤保障組、治安管控組快速進行事故現場周邊人員的散和警戒。
應急指揮部根據事態的發展及時報告縣應急委員會,報請啟動處置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處置預案等應急處置措施,進行事態的控制和險情的排除。
應急指揮部根據應急處置的實際需要,調今應急指揮部各成員單位依照各自職責參與應急處置。
應急指揮部及時向縣應急委員會匯報應急處置的進展情況,執行縣應急委員會的應急急處置指令。
(三)應急終止
交通事故應急處置工作完成后,派出所、安辦、交警中隊等部門對事故進行分析評估,提出結東應急狀態的建議,報鎮應急委員會決定,并撒銷現場應急指揮機構。
宣布應急狀態結束后,鎮應急處置成員單位和相關的部門單位應按照處置交通事故應急預案的要求,及時補充應急放援物資和設備,重新回到應急準備狀態。
六、后期處理
(一)調查處理
鎮黨政辦、派出所、應急辦等單位,及時進行調查統計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影響范圍和受災程度,評估、核實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所造成的損失情況,報縣應急急委員會、市應急指揮部和相關部門,并按規定向社會公布,調查報告的主要內容包括: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基本事實;事故發生后接警、出警及組織施救、現場處置情況;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直接原因;肇事和受損機動車駕駛人的基本情況;事和受損機動車的情況;交通事故責任認定;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間接原因及交通安全管理各環節存在的問題;對交通事行為人、相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追究刑事或黨紀、政紀責任的情況以及整改措施。
(二)善后工作
1.衛生部門做好受傷人員的救護工作,民政等有關部門做好喪葬撫恤工作。
2.由經辦機構及時歸還征用的物資、設施、設備或占用的房屋、土地;不能及時歸還或者造成損壞的,應當依照國家規定子以補償。
3.參加應急救援工作導致傷殘或者死亡的,其撫恤事宜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三)責任與獎懲
道路交通安全主管機構和事發單位由于玩忽職守,導致漏報、遲報、謊報、嗬報,致使國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追究相關責任。
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發生后,有關部門拒不履行本預案規定應急處置職責,或者拒不配合并阻礙、延誤道路交通安全事故預。
信息傳送或應急處置行動,致使國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追究當事人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對在參加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應急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表彰和獎勵。對因參與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應急工作致傷、致殘、犧牲的人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子相應的補助和撫恤。
七、附則
(一)本預案是瓦室鎮人民政府進行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應急準備和響應的工作文件,各部門應遵照執行。
(二)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三)本預案鎮應急辦負責解釋。
醫院道路交通安全應急預案范文 篇6
為切實加強我縣道路交通管理工作,提高緊急處置反應速度和綜合指揮能力,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湖南省道路交通事故應急預案》《桂陽縣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郴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道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桂陽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桂陽縣道路交通安全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的通知》等法律法規和有關文件精神,特制訂本預案。
一、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我縣境內發生因道路交通事故,裝載危險化學品的車輛泄露、起火、爆炸,惡劣天氣、自然災害以及其他突然發生的嚴重影響交通安全暢通的事件,造成高速公路、國道、省道、縣道等交通中斷和車輛嚴重滯留的緊急情況。
二、工作原則
在縣委、縣政府和縣公安局的統一領導下,按照快速反應、依法處置、統一指揮、以人為本的原則,切實做好道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
三、組織領導
大隊成立道路交通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領導小組(應急指揮部)。由大隊長匡方毅任組長,教導員歐陽文林任常務副組長,其他大隊領導任副組長,隊屬各單位主要負責人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大隊辦公室,由歐陽文林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下設綜合協調組、信息聯絡組、應急救援組、較大交通事故現場處理指導組,宣傳報道組、督查維權信訪組、后勤保障組。
(一)綜合協調組
組長:值班大隊領導 ;
副組長:大隊辦公室負責人
警力:辦公室根據突發事件性質及任務安排。
任務:
1、負責指導基層開展現場處置及搶險救援工作。
2、具體實施應急管理的組織、協調和工作安排,并可根據事件現場情況及應急管理指揮部要求,適時調整部署應急救援力量或決定采取其它必要的應急救援措施。
3、加強與周邊縣市區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的協調配合,互通情報信息。
4、加強與縣政府應急、交通、公路、消防和衛生等部門的協調配合,維穩保暢。
5、根據道路實際情況或上級指令,指導交通分流。
(二)信息聯絡組
組長:分管辦公室的大隊領導 ;
副組長:辦公室負責人
警力:辦公室人員及隊屬各單位內勤。
任務:
1、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負責應急事件的信息收集、整理、報送工作;傳達、督促有關單位落實應急管理指揮部的指令。
2、加強與縣委、縣政府和縣公安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隊的聯系,及時匯報工作情況,接受并傳達上級指令。
3、搜集和掌握全縣道路交通路況、氣象、堵點及原因等最新道路交通動態,了解轄區主干道、旅游景區交通流量。
4、匯總情報信息,分析研究對策。
5、第一時間調取事故車輛及駕駛人的相關信息,編發給趕赴現場的處警領導。
6、按市公安局交警支隊的要求,填報《交通事故上報信息表》。
(三)較大交通事故現場處理組
組長:分管安宣股的大隊領導 ;副組長:安宣股負責人
警力和車輛:安宣股警力和車輛。
任務:發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或涉及客運車輛群死群傷的道路交通事故,立即趕赴事故發生地,開展事故救援、現場勘查、善后處理等事故處理應急管理工作。負責重大以上事故責任倒查的應對工作。
(四)應急救援組
組長:分管聯系中隊的大隊領導和值主班的大隊領導 副組長:隊屬各單位負責人。警力如下:
一梯隊(20人):一中隊10人,事發地轄區中隊5人,客運股5人。車輛由各中隊和客運股提供。
二梯隊(20人):一中隊15人、科技股5人。車輛由一中隊和科技股提供。
三梯隊(20人):除一中隊和事發地以外的另外兩個中隊各10人,車管所5人、處罰中心5人。車輛由相關中隊、大隊辦公室提供。
任務:根據上級的命令趕赴現場,協助黨委、政府并指導維護交通秩序,開展疏導救援工作。
(五)宣傳報道組
組長:分管法宣股的大隊領導 副組長:法宣股負責人
警力:法宣股根據任務安排力量。
任務:
1、加強與縣電視臺、交通廣播電臺、網絡、報紙等新聞媒體的協作聯動,發布路況及交通管制信息。
2、根據應急管理指揮部的統一指令,向社會發布路面阻塞信息、事故處置最新進展情況,并通過媒體告之群眾公安交管部門采取的措施及疏散線路,做好輿情引導工作。
3、做好雨雪冰凍霧災害應急處置工作中涌現的先進事跡的收集、報導工作。對在道路交通事故應急處置中反應迅速、表現突出、處置果斷、決策正確的單位和個人予以表彰獎勵。
4、做好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過程中的影像資料收集工作。
(六)督查維權信訪組
組長:分管辦公室的大隊領導 副組長:辦公室負責人
警力:辦公室根據任務安排力量。
任務:負責督促應急處置各項工作的落實,各單位勤務落實情況,依法依規維護民警的正當權益;負責對相關單位和個人履行職責的情況進行調查,對玩忽職守、貽誤時機且造成嚴重后果的,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并協助開展調查追究責工作;做好信訪接待、矛盾化解和維穩工作,防止發生涉交集訪、鬧訪、非正常上訪和群體性的事件。
(七)后勤保障組
組長:分管辦公室的大隊領導 副組長:辦公室負責人
警力:辦公室根據任務安排力量。
任務:
1、統一交通和通訊器材的分配、管理、調度,保障無線通訊聯絡暢通、車輛調配及時;
2、做好參與應急處置任務民警的后勤和裝備保障工作,儲備干糧、手電、雨衣、防毒面具和防滑鏈條等物資備用。
四、有關要求
(一)強化認識,高度敏感,充分認識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的重要性,務必保持高度警惕。把各項工作措施落到實處。
(二)行動迅速,收集信息。各單位、各工作組接到指令后,要迅速趕到現場開展相應工作,并按照信息報送范圍、時限等要求及時向指揮部辦公室上報動態信息,確保反應敏銳、行動快捷,確保信息上報準確、及時。
(三)加強備勤,備齊裝備。各單位、各工作組的人員要保持全天24小里通訊暢通,隨時做好應急處突準備。在處突時,必須攜帶單警裝備、執法記錄儀、對講機等裝備。
(四)服從命令,文明執法。要聽從指揮調度,迅速趕到指定地點開展處突工作。要文明、公正執法,積級預防各類群體性的事件。要嚴格按照處置群體性的事件的有關規定認真妥善處置。
醫院道路交通安全應急預案范文 篇7
為進一步提高中小學生交通安全法制意識,增強學生的交通法制觀念和交通安全意識,減少交通違章現象,預防和減少中學生的交通事故,結合我校實際及后山鄉交通實際狀況,制定本工作方案。
成立學校交通安全教育領導小組
組長:羅偉
副組長:
組員:全體教職工
辦公室設立于校長辦,由羅偉負責總指揮。德育處詹志洋負責具體工作實施,團委及班主任負責宣傳教育。
實施措施
1、學校把道路交通安全宣傳工作作為一項重要工作來抓,尤其是騎自行車學生和乘坐校車學生的宣傳教育工作更應放在首位。制定《騎自行車學生安全管理細則》以及《乘校車學生安全管理細則》,同時在開學初由學校德育處組織召開騎自行車學生和乘坐校車學生安全專題會議。
2、通過升旗儀式、主題班會、廣播、黑板報等多種形式對學生進行交通安全教育。
3、狠抓路隊管理。學校負責人要經常上路檢查情況,發現問題要及時糾正,并嚴肅批評教育。各班設立校外監督員,及時向班主任
匯報學生在校外的違紀情況,同時對該類同學進行有針對性的教育。
4、學校加強放學時段校門交通安全值班管理,維護校門的交通秩序,確保校門交通通暢。
5、各班班主任要按照學校規定,不定時地對本班學生進行交通安全教育,讓學生養成良好的交通安全習慣,牢固的交通安全意識,從而自覺遵守交通規則。
6、經常性檢查學生自行車的車況,尤其是車閘、車鎖的檢查更為重要。
7、學校明確規定,學生不準騎電瓶車和摩托車上學;不準乘坐非法營運車輛。
相關要求
1、提高認識,加強領導。領導小組成員要高度重視學校交通安全工作,加強組織領導,健全管理制度,抓好工作落實。
2、建立長效機制,鞏固教育成果。要加強與家長的溝通聯系,共同關注學生交通安全。要不斷總結、完善學校交通安全教育和管理辦法,逐步建立長效的交通安全工作機制,確保學生上下學和出行安全。
醫院道路交通安全應急預案范文 篇8
20xx年度中考即將開始,為進一步做好中考期間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為廣大考生營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環境,根據上級部門要求,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組織領導
大隊成立20xx年全縣中考期間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領導小組,由縣公安局黨委副書記、交警大隊長路高生任組長,教導員陳建峰任常務組長,副大隊長汪金旺、副教導員周造輝任副組長,各科(室)、中隊負責人為組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大隊秩序科,負責組織協調、信息收集和上傳下達等工作。
二、工作任務
(一)全面做好集中接送學生車輛的摸底排查工作,落實交通安全管理責任。
各中隊要加強與教育部門聯系,確定學校負責人員,確定責任民警,對中考期間轄區內集中接送中考學生的車輛及駕駛員進行摸排(車輛及駕駛人名單附后),對不按規定進行安全技術檢驗、非法改裝或達到報廢標準的接送學生車輛,一律禁止運行。對最近連續3個記分周期內有被記滿分記錄;有致人死亡或者重傷的交通事故責任記錄;有飲酒后駕駛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記錄;最近1年內有駕駛客運車輛超員、超速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記錄的駕駛人,禁止其駕駛集中接送中考學生車輛。
(二)科學部署警力,加強中考期間的交通疏導工作。
6月17日至19日為中考時間,各中隊要在考生通往考區的主要路段部署足夠警力,加強巡邏,疏導交通,推出各種便民措施,盡所能為考生服務。遇考生所乘車輛交通違法時,要立即糾正放行,事后再做處理;遇到考生乘坐車輛因交通堵塞受阻的特殊情況,要根據實際多想辦法,如確有需要,可采取警車開道等切實有效方式轉送考生安全到達考點,確保其順利參加中考。
(三)加強考點周邊的交通秩序整治,凈化考點周邊交通環境。
今年中考設弋陽一中、志敏中學、弋陽縣第二小學三個考點。縣城中隊要積極會同治安管理部門及轄區各考點學校,有針對性的開展考點周邊及食宿地周邊的交通秩序整治,嚴查車輛超速行駛、酒后駕駛、隨意掉頭、逆向行駛、亂停亂放等交通違法行為,在各考點設置中考交通管制標志,禁鳴喇叭標志,減少機動車的噪音干擾,減少交通堵塞,確保考生有一個安靜的考試環境。要實行定時、定人、定崗制,在開考、考試結束時段,派出民警、協管員在校門口執勤,維持交通秩序,確保學生出行安全。秩序科鐵騎隊負責加強對城南片區各路段的巡邏管控力度。
(四)結合天氣變化,做好路面管控工作。
各中隊要與氣象局取得聯系,密切關注本轄區的天氣變化情況,如遇有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質災害以及洪澇災害等影響而出現道路交通險情時,要及時啟動惡劣天氣道路交通應急處置預案,認真維護好道路交通秩序或進行交通管制,并及時向當地政府和大隊報告。增加雨天巡邏班次,提醒駕駛人減速慢行,設置雨天安全行車提示語。
三、上崗時間
上午7:30時至考試結束,下午13:30時至考試結束。
四、工作要求
(一)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各中隊要充分認識做好中考期間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一切工作都要圍繞著“保平安、保暢通、保考場秩序”這個中心點來進行,精心組織,周密部署,把各項工作做細、做深、做扎實。
(二)落實責任,加強備勤。各中隊要嚴格領導帶班備勤制度,嚴格落實領導分工負責制和民警崗位責任制,將各項任務層層分解、落實到人,做到定職定責、定崗定位,切實做到領導到位、民警到位、措施到位、責任到位。中隊領導要深入一線,加強督促、檢查和指導,保證各項措施落到實處。大隊將就此工作進行督查,對因措施不到位、交通保障不力,影響中考順利進行的,要嚴格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三)加強信息報送。各中隊及時將中考期間的安保情況報送至大隊指揮中心。
醫院道路交通安全應急預案范文 篇9
一、工作目標
通過專項整治,實現學生、教師及學生家長的道路交通安全和法制意識進一步增強,進一步規范接送學生車輛管理,建立健全學生家長及私人接送車輛、駕駛人安全管理制度,督促小學、幼兒園進一步落實學生交通安全管理職責,加強師生交通安全教育,積極完善校園及周邊交通安全設施設備,整治交通隱患,改善交通環境,杜絕涉及師生的`交通安全事故。
二、組織領導
組 長: (學校黨支部書記、校長)
副組長: (學校教導主任)
成 員: (學校總務主任)、(學校副校長)、各班班主任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曾榮旭任辦公室主任,具體負責指導各班開展道路交通安全教育與管理工作。
三、工作步驟
(一)動員排查階段
學校迅速動員部署,切實細化目標、任務、措施和要求,組織力量對學校園周邊道路交通安全隱患和交通設施等逐一進行全面排查、摸底,建立健全基礎臺帳。
(二)組織實施階段
嚴格落實家長及駕駛人的源頭管理,推動校園周邊道路交通設施完善和交通安全隱患整治,強化路面交通秩序管控,加強師生和駕駛人交通安全宣傳教育,強化部門協作配合,建立健全接送學生車輛和校園周邊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長效機制。
(三)總結評價階段
對照既定目標和實施方案要求,對整治工作進行全面總結和考核評價,推廣經驗;對工作落實好、整治效果明顯的個人及時進行獎勵;對工作不落實的通報批評,督促查找不足,研究改進措施,切實整改提高。
四、工作措施
(一)落實責任,強化道路交通安全的管理
要加強道路交通事故的分析和形勢研判,剖析原因,查找問題,對校園及周邊今年以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情況、存在問題、下步工作措施進行認真梳理后,采取針對性措施切實加以解決。要認真研究制定具體的貫徹落實措施,分解落實責任,建立健全道路交通安全防范責任機制,強化源頭管控,強化事前預防,強化安全防范。
針對私家車日益增多的情況,學校將進一步規范家長接送學生車輛管理,同時,要加強對本單位駕乘人員的安全教育,督促其嚴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遏制道路交通事故發生。
(二)廣泛宣傳,營造濃厚的交通安全氛圍
1、要進一步深化道路交通安全宣傳教育,充分發揮宣傳教育在預防交通事故中的重要作用,認真開展交通安全專項整治行動。圍繞專項整治各階段工作重點,借助校園廣播、墻報、主題班會、《給學生及家長的一封信》、簽訂交通安全責任書等形式深入宣傳道路交通安全常識,形成強大的宣傳聲勢,增強師生及學生家長的交通安全意識。隨時關注工作進展,大張旗鼓地宣傳交通法規及安全駕駛、安全出行常識,提高全社會文明素質,增強師生自我防范意識,從源頭上減少交通事故隱患。
2、規范并強化日常監管。學校要切實加強家長接送學生車輛的日常監管;嚴禁車輛超員和租用個人車輛接送學生,杜絕使用拼裝車、報廢車作為校車。如有發現接送學生沒有營運資格、沒有進行登記的車輛以及其它危害學生交通安全情形的行為或隱患,學校應及時報告當地公安、教育、交通部門進行處置。
(三)完善交通設施,消除安全隱患
學校要在全面深入排查校園周邊道路交通安全設施和交通安全隱患的基礎上,對排除中發現破損、缺漏和不規范的交通設施以及存在的交通安全隱患,及時進行整改。對重大隱患或整改存在困難的,應通過各級預防道路交通事故領導小組辦公室,及時書面報告當地政府,并提請有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責范圍負責限期予以整改。特別是要進一步完善校園周邊道路的學校標志、人行橫道標志標線、校車停靠標志標線、交通信號燈、隔離護欄和車輛減速設施等,合理規劃停車泊位,科學實施停車管理,加強擁堵路段疏導,著力解決接送學生車輛停車難問題。
(四)實施“文明交通行動計劃”,深化宣傳教育
1、進一步加強學生交通安全教育。學校聘請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結合交通安全宣傳“五進”工作和實施“文明交通行動計劃”,組織民警協同有關部門深入校園,開展交通安全宣傳教育活動。學校要認真貫徹落實《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小學公共安全教育指導綱要》,將交通安全教育納入學校教育、教學計劃,真正讓交通安全常識進學校、進課堂、進頭腦。通過學科滲透、專題教育、實踐活動、地方課程、專題講座,充分利用墻報、黑板報、校園廣播及班會、隊會、國旗下講話、安全演練等多種形式,深入開展交通安全教育,切實將學校交通安全宣傳教育貫穿于整治工作全過程。整治活動期間,學校將結合交通事故案例對師生開展一次交通安全教育。
2、著力做好學生安全乘車勸導和交通疏導工作。學校要摸清學生家庭居住分布情況,掌握學生上下學交通方式,了解接送學生車輛相關情況,及時將車輛交通安全違法行為報告當地教育、公安交通管理、交通運輸等部門。學校要安排保安、執勤教師等在校門口及重點路段維持交通秩序;要反復教育學生不乘坐無牌無證車輛、不坐超員車輛,不坐“摩的”、貨車、拖拉機等非營運車輛,自覺抵制各類違法行為,提高師生的交通安全和法制意識,培養安全出行的良好習慣。
3、重視抓好學校交通安全新聞宣傳。廣泛宣傳開展整治行動的重要意義、工作成效、創新舉措,宣傳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政策。要加強與新聞單位的聯系溝通,堅持正面輿論引導,采取多種形式,對整治工作進行全面深入報道,積極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爭取社會及家長對整治工作的理解和支持;要重點加強對安全管理人員的交通安全教育和培訓,提高他們的自覺性和責任感。
醫院道路交通安全應急預案范文 篇10
1.總則
1.1編制目的
為提高我縣道路交通安全突發事件應對能力,建立高效應急響應機制,有序開展各項應急處置工作,減少危害后果,編制本預案。
1.2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山西省安全生產條例》《山西省高速公路管理條例》《山西省突發事件應對條例》《山西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山西省道路交通安全應急預案》《忻州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忻州市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及相關規定。
1.3工作原則
統一領導、綜合協調,屬地為主、分級負責,以人為本、安全第一,縱橫聯動、快速響應。
1.4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我縣行政區域內因極端惡劣天氣等自然災害、道路交通事故等嚴重影響道路交通安全的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地震等不可抗力引發的嚴重地質災害、氣象災害等情況,按照《忻州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及相關專項預案執行,本預案作為配合預案執行。
2道路交通安全應急指揮體系及職責
2.1五寨縣道路交通安全應急指揮體系
全縣道路交通安全應急指揮體系由縣指揮部及辦公室組成。
2.1.1縣道路交通安全應急指揮部
指揮長:分管公安工作的副縣長
副指揮長:縣政府辦公室協管副主任,縣公安局政委、縣交通運輸局局長、縣應急管理局局長、縣消防救援大隊大隊長、縣公安局交警大隊大隊長。
成員:縣委宣傳部、縣公安局、縣民政局、縣司法局、縣財政局、縣自然資源局、市生態環境局五寨分局、縣交運局、縣衛健體局、縣應急局、縣市場監管局、縣氣象局、縣工信局、市銀保監分局五寨監管組、縣人武部、縣武警中隊、縣消防救援大隊、縣公安局交警大隊等有關單位負責人及分管領導。根據道路交通安全的突發事件影響情況,指揮長可抽調相關縣直單位分管負責人為成員。
縣道路交通安全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縣指揮部”)
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縣公安局交警大隊,辦公室主任由公安局交警大隊大隊長兼任。(縣應急指揮部機構及職責見附件2)
縣道路交通安全應急指揮部及其辦公室負責組織、協調和指導本行政區域道路交通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縣級指揮部是應對本行政區域道路交通安全突發事件的主體。
2.1.2其他
跨縣的道路交通安全突發事件救援工作,由事故起始點所在縣級指揮部指揮,市級指揮部予以協調。
2.2現場指揮部
道路交通安全突發事件發生后,如事件影響程度達到應急響應級別,政府在接到報告后,要協調各應急救援力量趕赴現場,成立現場指揮部,組織開展各項工作。
現場指揮部設指揮長、副指揮長,下設綜合協調組、搶險救援組、醫學救援組、安全保衛組、應急保障組、新聞報道組、善后工作組和專家組等工作組。各工作組的設立及人員組成可結合實際進行調整。公安部門可先成立案(事)件調查組,開展案(事)件原因調查。(現場指揮部工作組組成及職責見附件3)
3風險防控
各部門在道路交通安全方面的職責:
公安部門:嚴格劇毒化學品、民爆物品的購買審批和備案管理。
公安交警部門:加強路面巡查及重點車輛管控,分析研判轄區道路交通安全隱患,督促有關部門進行整改;進一步規范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嚴格按照規定時間、規定路線行駛,消除隱患風險。
交通運輸部門:做好道路巡檢維護,健全各類道路安全附屬設施,減少路面安全隱患;嚴格客、貨運特別是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企業、從業人員、運輸押運人員的審核準入門檻,對道路運輸經營活動進行監督檢查。
應急管理部門:督促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單位落實安全主體責任,做好危險化學品源頭管理,開展應急培訓、宣傳,加強隊伍應急處置能力訓練。
市場監管部門:加強對移動式壓力容器等特種設備的質量檢查,避免存在問題的罐式集裝箱、汽車罐車等“帶病”出廠上路。
4監測和預警
各成員單位根據職能開展監測預警,建立信息共享機制。自然資源、氣象部門要建立地質災害、災害性天氣監測預警機制,為道路交通安全提供風險等級預警,及時推送相關部門。
公安交警部門要建立“民警發現、群眾發現、技術發現”為主的全方位、全覆蓋、立體化的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監測體系,實現氣象監測預警與公安交管應急處置互通融合,并通過各類媒體及時向社會發布預警信息,引導群眾科學選擇出行方式,提前進行車輛分流。
當發生雨、雪、霧、霾等災害性天氣或道路結冰,嚴重影響到道路安全,氣象部門已發布黃色以上預警;危害重要國省道、重點景區(五寨溝、荷葉坪)道路交通安全的山體崩塌、滑坡、泥石流、洪水、地面塌陷等險情預計出現或已經出現,自然資源、氣象等部門已發布黃色以上預警;或公路運營單位在工作中發現上述隱患影響通行情況,各成員單位應互通信息,及時向縣指揮部辦公室報告相關變化情況。
縣指揮部辦公室根據各部門報送的信息,開展分析研判,確定交通安全預警的發布和解除,加強所涉國、省道、景區(五寨溝、荷葉坪)道路等重要路段管控,密切關注天氣變化和路面情況等,先行應急準備并報縣指揮部。縣鄉(鎮)兩級應急指揮部及成員單位要按照職責做好應急準備。
5應急處置與救援
5.1信息接報核查
道路交通安全突發事件發生后,公安或交通運輸部門接到報警或監控發現異常情況后,應立即指派就近的公安交警或交通運輸部門工作人員趕赴現場核實情況,根據事件性質及嚴重情況,按照信息報送相關規定報送上級主管部門、事發地指揮部辦公室。
5.2先期處置
公安或交通運輸部門在核實道路交通安全突發事件后,應視情立即通知衛生健康、消防救援等部門趕赴現場開展先期處置。公安部門立即控制肇事嫌疑人員和車輛,固定現場,收取痕跡物證,開展初步勘察,防止原始證據滅失;公安交警部門設置警戒標識,必要時實施交通管制,防止事態擴大、二次事故等,嚴防次生災害發生。距事發地最近的收費站要馬上啟用綠色通道,保障救援車輛、物資通行。消防救援、衛生健康等部門迅速調集裝備、人員投入應急搶險救援,減少和控制損害后果。突發事件達到響應條件,公安交警部門應立即通過公安機關報縣人民政府,請求組織開展應急救援,同時報上級業務主管部門。未達到響應條件,應按各自職責穩妥處置。
如涉及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應急管理部門在接到縣指揮部指令或縣指揮部辦公室通知后,要協調、調動有關救援力量趕赴事故現場開展應急處置,并責成相關危險化學品企業做好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所載貨物的臨時存放。如涉及移動式壓力容器等特種設備,市場監管部門要進行監測認定,提出應急措施和設備處置方案,并開展相應的應急救援和查處工作。涉及上述兩種交通事故,氣象部門要對現場周邊風向、風速、雨量等進行氣象監測和預報,生態環境部門要趕赴現場對事發地周邊進行監測,劃定可能造成環境污染等次生災害的區域并發出預警,開展相關先期處置。
縣道路交通安全應急指揮部接到報告后,要立即啟動應急響應,成立現場指揮部積極處置,控制事態發展。短時間內無法確定嚴重程度的,現場指揮部按初步預判的級別啟動響應,后期結合實際變更響應級別、應對措施等。當突發事件的可控性和影響范圍超出事發地應急能力時,要及時請求上一級人民政府援助。
5.3應急響應分級及響應程序
根據道路安全突發事件影響的嚴重程度、傷亡人數和處置需要等,按照《忻州市道路交通安全應急預案》應急響應分級,縣級應急響應等級由低到高分為三級、二級、一級3個等級,分別對應相應應急響應程序。(響應條件見附件4)
5.3.1三級響應
發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3人以上5人以下失聯、死亡,或10人以上30人以下傷亡的;發生道路交通逃逸事故,造成3人以下失聯、死亡的;易燃易爆物品、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發生泄露、爆炸、燃燒,造成3人以下失聯、死亡,或5人以上10人以下傷亡的,或可能造成一定環境污染的;出現災害性天氣或自然災害,嚴重影響道路交通安全,甚至阻斷交通,涉及3個以上相鄰縣;縣指揮部認為需要啟動三級響應的其他情形。
符合三級響應條件時,縣指揮部辦公室主任帶隊,派出相關人員趕赴現場,現場指揮處置應急工作。同時向縣指揮部報告,縣指揮部報告根據需要調派有關成員單位趕赴現場參與工作。
5.3.2二級響應
發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5人以上10人以下失聯、死亡,或30人以上50人以下傷亡的;發生道路交通逃逸事故,造成3人以上5人以下失聯、死亡的;易燃易爆物品、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發生泄露、爆炸、燃燒,造成3人以上5人以下失聯、死亡,或10人以上30人以下傷亡的,或可能造成較大環境污染的;出現災害性天氣或自然災害,嚴重影響道路交通安全,甚至阻斷交通,涉及5個以上相鄰縣的;縣指揮部認為需要啟動二級響應的其他情形。
符合二級響應條件時,縣指揮部要及時向縣政府主要領導匯報,迅速整合力量,派出由相關成員單位組成的'工作組,由指揮長帶隊趕赴事故現場,迅速成立現場指揮部,指揮應急處置工作。根據現場情況,調派救援、增援隊伍力量,積極開展救治救助、現場勘查等工作,減少或減輕危害后果;迅速做好車輛、通信、電力等保障工作,必要時調動通信指揮車、無人機、直升機參與救援保障;加強對重點部位和危險源的排查和安全處置,防止次生災害發生;及時報送信息,適時舉行新聞發布會,做好輿情引導;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縣委、縣政府的各項指示精神和工作要求。
5.3.3一級響應
發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10人以上失聯、死亡,或50人以上傷亡的;發生道路交通逃逸事故,造成5人以上失聯、死亡;易燃易爆物品、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發生泄露、爆炸、燃燒,造成5人以上失聯、死亡,或30人以上傷亡的,或可能造成重大環境污染的;出現災害性天氣或自然災害,嚴重影響道路交通安全,甚至阻斷交通,涉及全縣范圍或3個以上相鄰縣國省道的;縣指揮部認為需要啟動一級響應的其他情形。
符合一級響應條件時,縣指揮部要及時向縣政府主要領導匯報,并通知各成員單位趕赴現場。縣指揮部指揮長趕赴現場,組織協調各成員單位,迅速成立現場指揮部。在做好二級響應重點工作的基礎上,縣指揮部可利用各類信息平臺進行事故災情會商研判,作出決策部署,指導應急救援各項工作。同時,統一信息發布口徑,暢通信息公開渠道。當部、省級、市級工作組到達事發地指導工作時,縣指揮部按照指導意見開展應急處置。
5.4信息報送
信息報告要包括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已確認的傷亡人數、可能被困人員、涉事車輛、道路通行條件及運輸貨物等情況。涉及危險化學品要注明危險化學品名稱、性質、形態、運載量、危害后果,是否發生泄漏、燃燒或者爆炸,可通過電話、傳真、應急專用網絡等方式進行緊急情況信息報送。
公安部門接到危險化學品運輸交通事故報警,應立即通知路面巡邏民警趕赴現場處置,迅速報告縣人民政府及上級公安機關,并通報當地交通運輸、生態環境、衛生健康、應急管理、消防救援等部門。交通運輸、應急管理等部門接到道路交通事故信息報告,尤其是危險化學品運輸交通事故信息報告后,應當按照應急處置相關規定,迅速上報縣人民政府及上級主管部門,并及時協調相關部門,做到信息共享、按職責處置。
縣人民政府辦公室接報道路交通事故信息后,應在規定時間內向上級人民政府報告事件情況,緊急事項可越級上報。
5.5輿情管控與信息發布
道路交通安全突發事件發生后,公安部門應啟動網絡信息監測工作,全面掌握網絡輿情動態,及時采取措施應對處置,預防和消除不實信息傳播、輿情隱患產生。
道路交通安全突發事件信息由現場指揮部統一發布,指揮部辦公室協助做好相關工作。信息發布應當及時、準確,有重要變化應隨時發布。涉密事件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5.6涉嫌犯罪排查
事發地公安部門應成立案事件調查組,在應急處置中及時保護現場,發現、固定、提取現場痕跡、物證,進行現場調查訪問、調取監控錄像,制作現場勘查工作記錄,啟用技偵手段分析研判,嚴格排查線索,第一時間開展道路交通事故勘驗和涉嫌犯罪調查工作,排除刑事案件可能。
5.7響應結束
現場應急處置結束,由現場指揮部終止應急響應并報告市指揮部。縣指揮部指導各部門做好善后各項工作。
6 總結評估
縣指揮部辦公室應及時對預警信息、應急響應、處置情況、應急保障、協同作戰等進行總結評估。公安交警部門形成事故專項報告,報上級主管部門。各成員單位應總結經驗教訓,健全應急機制,夯實基礎工作,完善應急預案。
7后期處置
7.1保險理賠和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
7.1.1保險理賠
市銀保監分局五寨監管組應組織、督促相關保險機構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保險合同開展事故查勘、搶救費墊付、代位求償和保險理賠等工作;積極協調其他縣保險監管部門及保險機構對非我縣的事故車輛開展墊付、理賠工作。
7.1.2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
發生道路交通事故,公安交警部門應通知相關救助基金管理保險機構墊付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的搶救費用、喪葬費用,協助救助基金管理保險機構向道路交通事故賠償義務人追償墊付的救助基金。賠償義務人未根據侵權責任全額償還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墊付費用的,公安交警部門應依法暫時保管有賠償責任的肇事車輛。
發生一次性死亡3人以上、或重傷員5人以上、或傷亡人員達5人以上等社會影響大的道路交通事故,需要救助基金墊付搶救費用時,發生地救助基金管理保險機構應及時收集相關信息,并報告省級救助基金管理保險機構。省級救助基金管理保險機構應按照相關規定完成救助基金墊付工作。
衛生健康部門應監督醫療機構及時搶救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依法申請救助基金墊付搶救費用。各醫療機構在收治道路交通事故傷員時,應啟動綠色通道,先行搶救傷員,搶救結束后,按照相關規定提供依據,申請救助基金墊付。
7.2應急救援資金
根據現場情況調動和使用“動中通”衛星通信指揮車、無人機、直升機開展的應急救援費用,由現場指揮部與財政、應急管理部門協商,按照分級負擔原則予以保障。
7.3司法救助
對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因經濟困難或其他原因無力訴訟或者無法通過訴訟獲得賠償,造成生活困難的,應按照有關規定予以救助和幫扶。
8應急保障
8.1經費保障
縣財政局在分級負擔的基礎上,應將高速公路交通安全應急經費列入同級財政預算,為應急處置工作提供必要的資金保障。應急預案編制、評審、演練、宣傳培訓等工作相應納入應急經費予以保障。對應急處置工作中征用的各種社會車輛、個人資產等應當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補償。
8.2裝備保障
各成員單位要建立物資裝備保障制度,加強各項應急物資儲備,統籌縣鄉(鎮)兩級倉儲資源。公安、交通運輸、應急管理、消防救援等部門要整合應急資源,加強搶險救援工程、應急物資裝備的建設,確保在道路交通安全突發事件發生時,能夠及時調撥使用,滿足應急工作需求。
8.3基礎設施保障
交通運輸部門要規范道路交通標志標識,加強應急避險設施建設,規范和保障隧道內配套設施的正常使用。應急管理部門要結合實際確定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企業作為危險化學品暫存和卸載備選點,消除運輸危險化學品事故車輛臨時存放困難和隱患。
8.4數據共享保障
各成員單位要建立應急聯絡人制度,及時更新手機、辦公、應急電話號碼,確保部門間聯絡暢通。各成員單位要建立信息共享機制,實現相關應急管理類數據信息互通共享,切實保障應急工作需要。
9附則
9.1預案管理
各鄉(鎮)和各成員單位應結合本地、本部門實際,制定本地、本部門道路交通安全應急處置預案。
縣、鄉(鎮)人民政府和各成員單位要積極開展應急演練,對預案的可操作性進行檢驗和評估,并根據預案管理規定和實際情況變化,適時組織預案修訂。
9.2說明
本預案所稱的“以上”含本數,“以下”不含本數。
9.3本預案由縣公安局負責解釋。
9.4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之前印發的道路交通安全應急預案同時廢止。
醫院道路交通安全應急預案范文 篇11
為了認真貫徹雨雪凝凍等惡劣氣候下交通運輸安全工作,為進一步做好我縣冬季交通交通安全工作,提高惡劣天氣的應對能力,增強我縣交通運輸應急措施的系統性和協調性,有效應對突發事件,確保冬季特殊天氣(雨、雪、霧、交通結冰)等氣候條件下交通運輸應急的安全、有序、高效,特制訂本預案。
一、總體目標
按照“安全第一、常抓不懈、預防為主、全力搶險”的工作方針,切實落實冬季交通運輸工作責任制,做到責任到位、指揮到位、人員到位、物質到位、措施到位、搶險及時,確保冬季特殊氣候條件下交通運輸各項保障工作安全正常。
二、應急指揮體系及職責
為加強冬季交通運輸保障工作的組織領導,成立安龍縣交通運輸局應急保障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吳坤麟
副組長:胡明康、王春福
成員:局屬各單位、局機關各股室負責人、各道路運輸企業、客運站、水運企業、城市公交、機動車駕駛培訓企業、機動車維修企業、網絡預約出租汽車企業、巡游出租汽車企業負責人
領導小組職責:負責組織指揮公路、橋涵的搶險工作,確保冬季交通運輸暢通;負責組織全縣冬季公路水路運輸搶險工作;組織落實好搶險運輸車輛,并保證在接到指令規定時間投入足夠的客運、貨運車輛參加救援工作。
應急保障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局安全監督股,胡明康副局長兼任辦公主任,局安全監督股人員為辦公室成員,24小時值班電話0859-521。同時,成立道路運輸、水上交通、運營公路應急保障工作小組。
(一)道路運輸應急保障工作小組:
組長:胡明康
副組長:羅雅
成員:道路運輸股全體人員、各道路運輸企業、客運站、城市公交、機動車駕駛培訓企業、機動車維修企業、網絡預約出租汽車企業、巡游出租汽車企業負責人
全面負責冬季道路運輸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承辦局應急保障工作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工作,并及時報告有關信息和情況。
1、應急保障一分隊:
隊長:陳治江
成員:蘇杭、王凌峰、王月姣、曾加龍、唐本廣、孔德勇、賀渠、薛德貴、曹傳炳、車龍金、道路旅客運輸企業負責人、網絡預約出租汽車企業負責人、巡游出租汽車企業負責人
(負責提供必要的客運、公交出租車輛運輸保障;對客運、公交出租企業突發事件進行應急救援處置,保障應急人員及時到達事發地開展救援工作,負責將遇險人員轉移到安全地帶)。
2、應急保障二分隊:
隊長:賀如國
成員:葉鼎嵩、常楠、庹定濤、王安華、張鵬、羅貴鋼、何翔、蔡金橋、賀林波、潘新浩、道路旅客運輸企業負責人、機動車維修企業負責人、機動車駕駛培訓企業負責人
(負責提供必要的貨運車輛運輸,保障應急物資的順利運輸;對貨運、維修、駕駛培訓企業突發事件應急處置;負責貨運、維修、駕駛培訓企業開展對突發事件應急救援工作的組織實施)。
(二)運營公路應急保障工作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工程建設技術組、農村公路養護中心全體人員
負責認真做好冬季縣鄉道公路養護和保暢工作,加強對危橋、涵洞以及破損路段的巡查和管控,對于因冰雪災害及事故損毀造成的交通阻斷,及時趕赴現場,制定搶修方案,指導突擊搶修,負責做好繞行線路及便道技術保障工作;備足防滑料、融雪劑等除雪物資,提前聯系并調試除雪機械(裝載機、推土機、平地機、除雪車、翻斗車、養護作業車、融雪劑、防滑料、人工除雪用具若干);組建應急保障突擊隊,強化工作培訓和應急演練,確保遇到緊急情況能夠拉得出、打得贏。負責及時收集道路毀壞險情情況,定期、不定期向局領導匯報險情情況。
(三)水上運輸應急保障工作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負責提供必要的船舶運輸保障;對冬季水上運輸突發事件應急救援工作的組織實施及處置工作,承辦應急保障工作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預警級別及發布
突發公共事件分為一般(IV級)、較大(III級)、重大(II級)和特別重大(I級)四級預警。
(一)特別重大交通運輸事故(I級)
一次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蹤),或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100人以上重傷(包括急性工業中毒),或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或需要緊急轉移安置10萬人以上的安全事故。
(二)重大交通運輸事故(Ⅱ級)
一次造成10人以上死亡,30人以下死亡(含失蹤),或危及10人以上、3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上重傷(包括急性工業中毒),或5000萬元以上、1元億以下直接經濟損失,或需要緊急轉移安置5萬人以上、10萬人以下的的事故。
(三)較大交通運輸事故(Ⅲ級)
一次造成3人以上死亡,10人以下死亡(含失蹤),或危及3人以上、1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10人以上、50人以上重傷(包括急性工業中毒),或1000萬元以上、5000元億以下直接經濟損失,或需要緊急轉移安置3萬人以上、5萬人以下的的事故
(四)一般交通運輸事故(Ⅳ級)四級
一次造成3人以下死亡,10人以下死亡(含失蹤),10人以上重傷(包括急性工業中毒),或危及3人以下生命安全、或1000萬以下直接經濟損失事故。
(五)其它情況
根據縣安委會、縣應急局指示,發布相應級別的預警信息。
四、應急響應
(一)應急響應行動
應急響應啟動后,局屬各單位實行24小時主要負責人帶班值班制度,及時監測事件變化情況,做好相關應急響應工作,并嚴格按照《中共安龍縣委辦公室安龍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加強近期值班值守工作的緊急通知》精神,將災情和救災工作情況及時報告單位主要領導和上級相關部門。
1、IV級響應
一般交通運輸突發公共事件發生后,局應急領導小組立即啟動應急預案并組織實施。
2、III級響應
較大交通運輸突發公共事件發生后,局應急領導小組立即啟動應急預案并組織實施,并與縣安委會、縣應急局及時聯系,加強信息反饋,在必要的時候請求縣安委會的協助,并根據事態發展做好高級別響應的準備工作。
3、II、I級響應
重大、特別重大交通運輸突發公共事件發生后,局應急領導小組啟動本級應急預案,并在縣人民政府、縣安委會的指揮下,負責交通運輸的組織、指揮和協調工作。
(二)信息報送和處理
交通運輸突發公共事件應急指揮機構接到交通運輸突發公共事件信息并經核實確認發生后,應立即向縣政府辦公室和縣安委會、縣應急局報告。
(三)應急處置
局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應快速反應,迅速行動,啟動有關交通運輸的應急或搶修方案,保障道路暢通和物資、旅客的及時運輸,為處置各類突發公共事件提供保障。并根據突發公共事件狀況,組織相關部門和專業技術人員趕赴現場,幫助做好事件應急處置。
(四)信息發布
交通運輸突發公共事件信息發布遵循實事求是、及時準確的原則。我局將按有關規定,做好信息發布工作。
(五)應急結束
交通運輸突發公共事件應急結束應同時具備如下條件:交通運輸應急任務完成,險情排除,道路恢復通暢;現場搶救活動(包括人員搜救、處置、火災爆炸危險或危險隱患的排除等)已經結束;交通運輸突發公共事件所造成的'大規模污染損害基本得到控制和消除;受危險威脅人員已安全離開危險區并得到妥善安置。
局應急領導小組根據現場情況,確定符合應急結束條件后,宣布應急結束。
五、其它要求
1、由于大霧、雨雪、冰凍等災害性天氣車輛無法正常通行造成旅客積壓時,執法大隊、運輸企業和車站管理人員要到車站進出口,負責維持車輛出站秩序;臨時調派到車站的執法人員要組織運輸企業和車站管理人員協助公安人員維護站內外秩序;切實做好道路上滯留人員和車輛的服務工作,提供取暖設施,保證滯留人員和車輛餓不著、凍不著、有燃油,讓司乘人員了解公路封閉情況和采取的各種措施,取得他們的支持和諒解。
2、遇塌方、突發事故等情況致使道路阻斷的。由客運站發布公告,報執法大隊批準后更改客車途經點。在道路恢復暢通后告知局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完成班線調整回原線路運行事宜。如遇斷道又無法提供經濟安全繞行線路的,客運站要立即停止售票,并做好解釋宣傳和退票工作;養護中心應及時上報的同時,調動搶險隊及機械設備搶修便道,設置繞行警示標牌,協調當地交警疏導交通。
3、落實應急備用運力,必要時經縣人民政府同意征用社會車輛參加縣內中短途客運。征用車輛必須保證車輛技術狀況和駕駛員符合規定,并持執法大隊出具的證明運行,運行前要對駕駛人員進行必要的運輸安全和客運業務教育。
4、重大節假日客流高峰期間,按照駕駛員24小時內累計駕駛時間不得超過8小時的規定,日間連續駕駛不超過4小時,夜間連續駕駛不超過2小時,每次停車休息時間不少于20分鐘。運輸企業要足額配備駕駛員,客運站要合理安排調度正班及加班車輛,避免疲勞駕駛。
5、客運站要為調用應急運力提供專門的停車場地,并為其駕駛員提供食宿安排;對調派到車站加班車輛的駕駛員,車站要負責安排休息地點,保證駕駛員得到足夠休息。
六、善后工作
1、交通運輸突發公共事件發生后,報請縣政府負責組織開展有關的人員安置工作。事故中的受傷人員由指定醫療機構實施搶救,直至脫離危險并安全出院。
2、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對征用物資、運輸車輛給予補償。
3、相關單位要及時做好事故總結評估工作,積累經驗和教訓,逐步完善應急機制,提高預警和應急處置能力。
七、附則
本預案所依據的法律法規、所涉及的機構和人員等方面發生重大改變,或在執行中發現存在重大缺陷時,要及時組織修訂。
本預案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和上級有關規定等法律法規制定。
本預案適用于本縣境內發生的交通運輸自然災害、生產事故、公共道路交通事故、社會安全事故等突發事件中物資、人員運輸保障和道路保暢。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醫院道路交通安全應急預案范文 篇12
根據縣教育局關于加強安保工作相關要求,確保幼兒園所自有的運載幼兒車輛的公共交通安全,確保乘車幼兒生命安全和社會穩定,現根據幼兒園實際情況,制定本應急預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預防為主、防控結合”的方針,提高校車運營反恐安保工作,建立健全校車各項管理制度,開展宣傳教育,努力保證我園校車交通營運安全,保障師生安全,維護相關家庭的幸福安康和社會穩定。
二、責任分工:
1、成立幼兒園校車交通安全事故應急工作小組
組長:
副組長:
組員:
2、明確各成員職責
組長:對本鎮校車直接實施安全管理;落實工作崗位人員并明確其職責。
副組長:對校車上所涉及的組員進行安全行車教育,做好安全教育,并隨時抽查各崗位人員的工作。負責校車的安全管理工作;
校車司機:每天對車容、車況、安全性能(特別是制動系統)進行自查,確保車輛技術狀況良好,發現車輛安全隱患和技術故障要及時報修,并做好校車的例行維修保養工作。
隨車教師:測量幼兒體溫;開展乘坐校車安全宣傳教育,勸阻不安全行為;及時化解校車內幼兒之間的矛盾。對幼兒安全負責,發現安全隱患或發生安全事故應積極處理,重大問題及時向幼兒園匯報或者報警;阻止家長上校車。
辦公室:及時收集上級對校車安全的要求,轉達至校車管理組長;根據需要,擬訂各類校車管理制度等。
三、具體應急措施
(一)預防措施:
1、加強對師生、家長進行法制和安全教育,增強師生、家長的法制意識和自我保護意識。
2、完成對校車滅火器、救生錘的設施配置。
3、嚴格要求校車相關人員履行自己的職責,組長和副組長隨時進行抽檢。
(二)處理程序
一旦發生校車交通安全事故:
1、報警求助。校車反恐安保督察員在事故后第一時間打110報警,撥打120急救。
2、報告。校車反恐安保督察員報告幼兒園校車交通安全事故應急工作組,啟動本園校車交通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3、立即向教育系統校車交通安全事故應急工作組匯報(先口頭后書面)。
4、第一時間通知家長或家屬。
5、調查和總結。幼兒園校車交通安全事故應急小組及時對事發原因、處置經過、損失、責任認定、援助需求等做出評估調查,并及時將總結情況報告鎮教育系統校車交通安全事故應急工作組。
醫院道路交通安全應急預案范文 篇13
為加強校內交通安全管理,維護校園秩序,確保師生人身安全,杜絕交通事故發生,根據學校實際情況制定本方案。
一、領導小組
組長:王志紅校長、黨委副書記
副組長:
成員:
二、具體要求
1、切實抓好防范交通事故的工作。要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要保持安全工作的一貫性、連續性,要動員學校的每一位師生都來參加防范交通事故的工作。
2、學校校長是第一責任人,教導主任直接負責,班主任、科任教師是具體責任人。學校要動員全體教職員工,將責任落實到人,齊抓共管,把防范交通事故的工作落到實處。
3、廣泛、深入地開展宣傳教育,提高全體師生的安全意識。學校要以各種形式加強宣傳教育,努力增強全體師生安全第一的意識,提高全體師生的安全素質。加強對學生的常規訓練,努力提高他們應對突發事件的能力。
4、班主任在平時工作中,應對學生進行道路交通安全法規的教育,傳授相關知識,培養學生遵守道路交通法規的自覺意識。
5、加強校園內的交通管理。校外車輛未經門衛允許,一律不準擅自駛入校內;出租車禁止進入校園。
6、校園內所有車輛必須遵守校園交通管理制度,限速行駛。
7、校門口禁止嚴禁車輛亂停亂放,堵塞校門,在必要情況下可請求交警或公安部門派人協助。本校教職工的車輛應停放在指定的棚點。
8、任何單位和個人不準違章占用校門口道路擺賣、施工作業和堆放物品。
醫院道路交通安全應急預案范文 篇14
1、總則
1.1編制目的
從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統籌經濟社會全面發展的高度,整合社會資源、提升救援能力,道路交通事故救援工作有程序、有步驟,快速、高效、安全地開展,減少重特大交通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以及對社會、環境產生的不良影響,確保把道路交通事故危害降到最低水平,實現救災、減災目的,維護社會穩定。
1.2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國務院令344號)、國務院《關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景德鎮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及規定。
1.3分類分級
本預案所稱交通事故是指車輛在道路上因過錯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傷亡或者財產損失的事件。
車輛發生傷亡人數較多的路外交通事故時,也應按照本預案立即啟動應急救援工作。道路交通事故按其嚴重程序、影響范圍等因素,一般分為四級:Ⅰ級(特別重大)、Ⅱ級(重大)、Ⅲ級(較大)、Ⅳ級(一般)。
特別重大交通事故包括: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蹤),或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或100人以上重傷,或載有易燃、易爆、化學等危險物品的車輛發生交通事故,需要緊急轉移安置10萬人以上的安全事故。
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包括: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含失蹤),或危及10人以上、3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直接經濟損失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的事故,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或載有易燃、易爆、化學等危險物品的車輛發生交通事故,需要緊急轉移安置5萬人以上、10萬人以下的事故。
較大道路交通事故包括:造成死亡、失蹤人數在3—9人以內的;或重傷11人以上的;或者死亡1人,同時重傷11人以上的;或者死亡2人,同時重傷5人以上的。
1.4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本市行政區域內可能發生或者已經發生的,需要由市人民政府負責處置的重特大、較大道路交通事故的應對工作。
本預案指導全市的道路交通事故應對工作。
1.5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依法規范。把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作為應急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最大限度地減少交通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危害;加強處置事故人員的安全防護,提高科學指揮的能力和水平。按照有關程序制定、修訂應急預案,做到依法行政,依法實施應急預案。
(2)防治結合,預防為主。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維護交通安全設施、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提高交通安全意識的義務。
(3)整合資源、信息共享。充分利用現有資源,對人員、資金、設備、物資等進行有效整合,保障應急處置工作的正常進行。加強情報信息的溝通與交流,建立以市公安局110指揮中心為主的交通事故處置應急指揮平臺,為科學決策提供正確的依據。
(4)快速反應、密切協作。一旦發生交通事故,立即進入應急狀態,啟動應急預案,確保發現、報告、指揮、處置等環節緊密銜接,在最短時間內控制勢態。各有關部門在指揮部的統一領導下,分工負責,互相支持,協調聯動,整體作戰。
2、組織體系
2.1領導機構
2.1.1成立景德鎮市道路交通事故處置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市應急指揮部),作為負責全市道路交通事故處置應急工作的指揮機構。市應急指揮部的主要職責是:根據市應急委員會啟動處置道路交通事故專項應急預案的指令,統一組織、指揮市內的道路交通事故應急處置,向市應急委員會提出結束應急狀態的建議等。
2.1.2市應急指揮部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長任總指揮,市政府副秘書長、市公安局負責人、市安全監管局、市交通局負責人任副總指揮。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及職責:
市公安局負責領導和組織公安機關對道路交通事故現場進行處置,并依法打擊嚴重擾亂社會秩序、危害公共安全、侵犯公民人身安全和公私財產安全的違法犯罪行為。
市交通局負責優先運送救援人員和物資,組織調配緊急救援物資所需車輛等運輸工具。
市安全監管局負責對交通事故的調查工作。
市司法局負責協調律師、人民調解組織、基層司法行政機關在地方政府的直接領導下,參與重特大交通事故的調處。
市衛生局負責現場傷員的救治和緊急處理,并將傷員迅速送往醫院救治,全力搶救傷員,減少人員傷亡。
市政府法制辦負責提供法律法規支持和政策咨詢。
市監察局負責組織各級監察部門對有關部門履行職責情況進行監督。
市氣象局建立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預警機制,對雨、霧、冰、雪等惡劣天氣情況,做到“早預測、早發現、早通告”。負責監測事故現場天氣氣候,做好分析預測,及時提供天氣氣候分析預測信息。
市委宣傳部負責收集信息和資料,由總指揮部授權統一通報事故情況,做好宣傳工作。
市保險部門負責災后勘察、賠償工作。
市廣電部門通過廣播電視開展交通安全宣傳,播發交通事故案例情況,提供公益性的交通安全宣傳廣告等。
市軍區后勤部、武警支隊后勤部負責緊急情況下部隊車輛、人員的調動。
2.2辦事機構
市應急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設在市公安局交警支隊,作為其辦事機構,由市公安局分管交警的局領導擔任辦公室主任,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支隊長擔任常務副主任。其主要職責是:
(1)負責應急信息的接受、核實、處理、傳遞、通報、報告,及時傳達和執行應急指揮部的各項決策和指令,檢查和報告應急指揮部的應急指示的執行情況。
(2)負責與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和現場應急組織保持聯系。
(3)協調組織道路交通事故原因調查和快速評估,了解、匯總應急工作情況。
(4)負責處理應急指揮部日常事務,辦理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它事項。
(5)辦理應急狀態終止后決定的有關事宜。
(6)對市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履行預案中的職責進行指導、督促和檢查。
(7)與市應急聯動中心保持聯絡。
2.3工作機構
道路交通事故發生后,在事故發生地成立現場應急指揮部,由事故發生地人民政府主要領導任指揮,當地有關部門負責人為指揮部成員。現場應急指揮部的主要職責是:在市應急指揮部的領導下,具體負責指揮現場的應急處置工作,全面掌握事件發展態勢,及時向市應急指揮部報告有關情況,為上級決策提出建議等。
2.4縣(市、區)級機構
各縣(市、區)級人民政府根據實際需要相應成立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指揮部,作為本行政區域道路交通事故應急管理工作的領導機構,負責本行政區域道路交通事故的應對工作。
2.5專家組
市應急指揮部設立專家委員會,作為其決策咨詢機構,必要時參加交通事故的應急處置工作。專家組由事故處理、法律法規、醫學等有關方面的專家組成,職責主要是:現場指導交通事故的處置;對交通事故進行調查評估;提出相應的整改措施等。
3、運行機制
各級公安機關要建立應對道路交通事故的預測預警、信息報告、應急處置和調查評估等機制,提高應急處置能力的指揮水平。
各級公安機關要會同有關部門,整合各有關方面資源,建立健全快速反應系統;加強公安110指揮中心建設,建立統一接報、分級分類處置的應急平臺。
3.1應急處置
3.1.1信息報告
公安機關要建立交警中隊、大隊、支隊三級交通事故信息常規監測網絡,及時收集、監測發生在本行政區域的道路交通事故信息,由大隊、支隊對監測的信息進行匯總、風險分析,并報本級應急指揮部辦公室進行研判、劃分等級。
各級公安機關對已經發生的較大以上交通事故的信息,在立即報告本級人民政府的同時,應在半小時內報告上一級公安機關,1小時內層報至省公安廳,必要時可越級上報。市公安局接警后,應在半小時內向市應急指揮部報告,市應急指揮部應在半小時內報市應急委員會。報告內容主要包括:報告單位、報告人,聯系人和聯系方式,報告時間,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和現場情況;事故的簡要經過、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情況的初步估計;事故原因的初步分析;事故發生后已經采取的措施、效果及下一步工作方案;其它需要報告的事項。
市應急指揮部應立即執行市應急委員會的指令,并及時掌握重特大交通事故信息,各級公安機關和市、縣兩級應急指揮部要及時掌握較大以上交通事故信息。
3.1.1.1發生交通事故后,事故當事人應采取一切可以采取的有效措施組織自救,并要迅速報告110、122指揮中心。
3.1.1.2事故現場過往車輛在獲悉信息后,應全力救助遇險人員,同時,迅速報告110、122指揮中心。
3.1.1.3發生交通事故車輛的所有人或經營人在獲悉信息后,要迅速報告122交通指揮中心或110指揮中心。
3.1.1.4110、122指揮中心值班員接到交通事故報告后,要核實事故信息的準確性,查明發生交通事故時間、地點、車輛類型、車輛牌號、是否載有危險物品、人員傷亡、救助要求等簡要情況。并根據獲取的信息初步判定險情及事故等級,立即向轄區公安局分管交警工作的局領導報告。
3.1.1.5110、122在報告指揮部辦公室領導的同時,要立即指令事故發生地交警隊派員趕赴現場處置。有人員傷亡的,要及時通知救護(120)或消防(119)等有關部門。
3.1.1.6運輸危險化學品車輛發生事故的,要立即指令事故發生地交警隊派員趕赴現場處置,同時,通知治安、消防、救護、環保和搶險等部門。現場民警要加強重點和要害部門周邊安全防范,并為其它參加救援的車輛預留救助通道。
3.1.1.7指揮部辦公室領導接到值班員報告后,應認真核實事故性質等級,初步判定應啟動的應急救援級別,并責令值班員立即將事故信息按照應啟動的處置應急救援級別向市、縣應急指揮部指揮長和上級公安機關報告。
3.1.1.8市應急指揮部接到信息報告后,應立即決定是否啟動相應的處置應急預案,成立相應的處置應急救援指揮部。110值班員按照市應急指揮部或市公安局主要領導、分管領導的指令,立即通知相關人員迅速趕赴現場。
3.1.1.9110值班員要隨時與事故現場保持的聯系,了解救援進展情況,每隔一小時將事故處置及救援信息報應急救援指揮部領導,特殊異常信息要隨到隨報。同時,要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報告制度,遵循及時、準確、全面的原則,分別作快報、補充報告和跟蹤報告。
3.1.2先期處置
道路交通事故發生后,發生地人民政府、公安等部門和單位在及時上報道路交通事故信息的同時,要對事故進行先期應急處置,全力防止事故損害后果擴大。公安機關的處置措施主要包括維護現場;搶救人員和財產;對現場實施交通疏導;維護正常的治安秩序,依法打擊違法犯罪行為。
(1)特別重大交通事故已經發生或者可能發生,在省應急指揮部統一指揮調度前,由市應急委員迅速啟動道路交通事故專項應急預案,由市應急指揮部按照預案統一指揮調度,進行應急處置。
(2)重大交通事故已經發生或者可能發生,在省應急指揮部統一指揮調度前,由市應急委員會迅速啟動道路交通事故專項應急預案,由市應急指揮部按照預案統一指揮調度,進行應急處置。
(3)較大交通事故已經發生或者可能發生,由市應急委員會迅速啟動道路交通事故專項應急預案,由市應急指揮部按照預案統一指揮調度,進行應急處置。
(4)一般交通事故已經發生或者可能發生,由事故發生地縣級政府應急委員會啟動道路交通事故專項應急預案,由縣級應急指揮部統一指揮調度,進行應急處置。
3.1.3應急響應
當事態難以控制或者有擴大、發展趨勢時,市應急指揮部應當迅速報告市應急委員會,請求支援。當事態演變擴大到新的級別時,市應急指揮部及時報請市應急委員會做出啟動新的等級應急機制的決定,并按照該決定進行應急處置。
3.1.4指揮與協調
預案啟動后,市應急指揮部統一組織、指揮應急處置工作。必要時,建立現場指揮部,具體負責指揮事發現場的應急處置工作。主要包括:
(1)現場搶救。事故發生地的有關部門應當迅速組織人員,搶救人員、保護財產。必要時,可以請求武警部門予以協助和配合。
(2)交通管理。根據處置較大以上交通事故的需要,事故發生地有關部門可以依法決定采取管制措施,限制人員進出交通管理區域,對進出交通管理區域人員的證件、車輛、物品等進行檢查。
(3)醫療救護。事故發生地衛生部門應當緊急派遣專業隊伍,為受傷人員提供醫療救護和現場求援,盡量減少人員傷亡。經采取初步急救措施后,醫療救護人員應當將傷病人員及時轉送有關醫院搶救、治療。
(4)調集征用。根據較大以上交通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的需要,市應急指揮部有權緊急調集人員、資金和儲備的物資、交通工具和相關的設施、設備。必要時,可以依照有關法律的規定向社會征用物資、交通工具和相關的設施、設備。
道路交通事故現場的指揮與協調以事故發生地指揮部為主,成員單位和相關的組織、單位和個人應當遵照當地指揮部的'應急工作部署,各司其職、協同配合,全力以赴做好應急處置工作。
3.1.5應急結束
較大以上交通事故應急處置工作完成后,分別由省、市應急指揮部組織有關部門、單位進行分析評估,提出結束應急狀態的建議,報省、市應急委員會決定并撤銷現場應急指揮機構。
宣布應急狀態結束后,相關部門和單位應按照重特大、較大交通事故專項應急預案的要求,及時補充應急救援物資和設備,重新回到應急準備狀態。
緊急狀態終止的決定以及決定的宣布、公布由有關機關依據法定程序辦理。
3.2事故后恢復
3.2.1善后處置
事故發生地縣(市、區)人民政府或市政府有關部門要積極穩妥、深入細致地做好以下善后處置工作:
(1)道路交通事故發生后,事故發生地縣(市、區)政府和有關部門應當迅速采取措施,開展救濟救助工作,恢復正常的社會秩序。
(2)應急指揮部應當會同相關部門及時組織調查、統計道路交通事故的影響范圍和受災程序,評估、核實道路交通事故所造成的損失情況,報同級應急委員會、上級應急指揮部和相關部門,并按規定向社會公布。
(3)組織衛生部門做好受傷人員的救護工作,民政等有關部門做好喪葬撫恤工作。
(4)應當及時歸還征用的物資、設施、設備或占用的房屋、土地;不能及時歸還或者造成損壞的,應當依照國家規定予以補償。
(5)參加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工作導致傷殘或者死亡的,其撫恤事宜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3.2.2調查與評估
處置結束后,市公安局會同事故發生地縣(市、區)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對較大以上交通事故的事故原因、影響、責任、經驗教訓和恢復重建等問題進行調查評估,并向市應急委員會做出報告。調查報告的主要內容包括:道路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實、事故發生后接警、出警及組織施救現場處置情況、道路交通事故的直接原因、肇事有受損機動車駕駛人的基本情況、肇事和受損機動車的情況、交通事故責任認定、道路交通事故的間接原因及交通安全管理和環節存在的問題、對交通肇事行為人、相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追究刑事或黨紀、政紀責任的情況以及整改措施。
市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指揮部每年第一季度對上年度發生的較大以上交通事故進行全面評估,向市政府匯報。
3.3信息發布
道路交通事故的信息發布應當及時、準確、客觀、全面。事故發生的第一時間要向社會發布簡要信息,隨后發布初步核實情況、政府應對措施和公眾防范措施等,并根據事故處置情況做好后續發布工作。
由市政府負責處置的較大交通事故的信息發布,由市政府辦公室會同新聞宣傳主管部門、市公安局負責;其他交通事故信息由事故發生地縣級人民政府組織發布。
信息發布形式主要包括授權發布、散發新聞稿、組織報道、接受記者采訪、舉行新聞發布會等,通過市級和事故發生地主要新聞網站或者有關網站發布信息。
4、應急保障
市政府有關部門和縣(市、區)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按照職責分工做好道路交通事故的應對工作,同時根據本預案切實做好對道路交通事故的人力、物力、財力、交通運輸、醫療衛生及通信保障等工作,保證應急救援工作的需要和災區群眾的基本生活,以及恢復重建工作的順利進行。
4.1人力資源
(1)各級政府要組建處置道路交通事故的應急預備隊伍。應急預備隊按照突發事件具體情況和應急指揮部要求,具體實施應急處理工作。
(2)應急預備隊由公安、武警、醫療衛生等部門人員及有關專家等組成。必要時,可按規定和程序請求駐地軍人參與應急處置工作。市級預備隊由市公安局調集的市級公安人員、市武警支隊調集的市衛生局調集的醫務人員等組成。
(3)各級人民政府應當組織引導預備役部門、民兵、大中型企事業單位以及志愿者等社會資源組建各類群眾性的應急處置隊伍。
4.2財力保障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設立較大以上交通事故應急專項資金,保障應對較大以上交通事故所需經費。主要為應急機制、通信系統、數據庫與信息系統、救援排險、醫療救治、應急裝備器材、專業應急隊伍訓練和演習、人員培訓與宣傳教育應急準備和處置工作提供必要的經費保障。審計、財政等部門負責對應急經費使用進行監督和管理。
4.3物資保障
(1)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立處置道路交通事故救援物資儲備制度,儲備足夠的交通事故應急物資,包括搶險救援設備器材、防護器材、救治藥品等,滿足現場專業力量和公眾防護的需要。儲備物資以實物形式為主,在保證適當儲備量的同時,應當進行生產能力和技術的儲備。對有保質期或者有效期的.儲備物資,在保質期或有效期內或期滿后,應及時調劑使用或更換。儲備物資應存放在交通便利、貯運安全的區域,確保應急需要。
(2)市發改委、市經貿委負責組織、協調較大以上交通事故應急物資的儲存、調撥和緊急供應等物資保障工作,并擬訂應急物資保障計劃;市衛生部門負責建立藥品、試劑、醫療器械、救護設備、防護用品等應急物資的儲備和調度制度;其他有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和有關應急預案的要求,做好相關物資保障工作。
4.4醫療衛生保障
(1)衛生等應急部門組織和參與因道路交通事故所造成的負傷人員的現場醫療救護工作,根據應急預案的要求,制定相應的應急準備措施,建立醫療應急救援隊伍,建立應急醫療救治網絡。
(2)各級應急委員會辦公室和醫療衛生主管部門建立醫療救護動態數據庫,包括醫療救治的各種資源分布、救治能力等。
4.5交通運輸保障
(1)公安交警部門負責對事發現場實施交通管制,對災區外圍的交通路口實施定向、定時封鎖,嚴格控制進出事故現場人員,根據需要組織開辟應急“綠色通道”,保證救援車輛優先通行。
(2)交通部門調集一切可利用的交通運輸工具,做好人員、物資的緊急運輸,保證應急救援人員、物資、裝備的優先運輸。
4.6治安維護
公安機關要制定應急狀態下維護治安秩序的各項工作方案。應急期間,要組織強大力量,參與現場和局部地區的現場管制、交通管制等工作;要采取各種預防性緊急措施,全力維護事故發生地周邊地區的社會穩定和治安秩序。必要時,依法對事發現場或在一在定區域內實行緊急狀態;加強情報信息工作,積極預防,有效預警。
4.7人員防護
在處置較大以上交通事故時,對事故發生地現場的安全情況進行科學評估,保障現場人員的人身安全,并攜帶必要的安全防護用具。
當較大以上交通事故正在或者足以對公眾的生命和身體健康造成威脅時,事故發生地的公安等部門應當及時疏散人群。
4.8通信保障
(1)發生較大以上交通事故后,要依托電信、移動、聯通等社會公眾通信網絡,建立通信調度指揮網絡和現場移動通信指揮網絡,保障通信暢通。交通事故應急通信網絡應建立交警支隊、大隊、中隊、事故現場四級通信網,通過有線、無線、計算機和圖像通信傳輸系統,實現話音、數據、圖像的實時傳輸。各級公安交警部門應裝備與之相適應的各類通信設備和通信指揮車,充分利用現代科技、通信手段,為處置交通事故提供通信與信息保障。
(2)縣(市、區)公安部門以110指揮中心為交通事故應急指揮部,交警支隊、大隊以值班室為通信聯絡中心。
(3)縣(市、區)公安機關指揮中心實行二十四小時值班制度,建立由值班領導和保障人員組成的戰備值班制度。市交通事故應急救援值班電話:110
(4)當發生施救時間較長、施救難度較大的交通事故時,當地政府及電信、移動、聯通等部門依據各自職責到現場協助組建應急通信網絡,保障通信聯絡的暢通。
4.9公共設施
市政府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分別負責煤、電、油、氣、水的供給,以及廢水、廢氣、固體廢棄物等有害物質的監測和處理。
交通、通信、水利、人防、電力、管道等基礎設施建設,應當充分考慮交通事故應急的需要并與之相適應。
4.10科技支撐
依托相應的科研、業務機構,建立相關的交通事故應急技術支持系統。開展交通事故監測、預報、預警、應急處置和綜合防范的技術研究。
5、監督管理
5.1預案演練
按照預案要求,市級應急指揮部每二年組織一次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實戰演練,包括應急機制的演練、指揮協調系統的演練、應急專業隊伍的演練、應急處置過程的演練等。演練科目可分單個、多個或綜合性科目,采取模擬現場方式實施;縣級每年組織一次。每次實戰演練要組織評估并認真總結,不斷完善、強化和提高各項應急處置的實戰能力。
5.2宣傳和培訓
對外公布道路交通事故應急預案及報警電話等。宣傳、法制、教育、衛生、公安等部門應廣泛開展道路交通安全常識的宣傳教育工作。
定期組織各級黨政領導干部和各有關部門的領導干部以及指揮部工作人員進行常規培訓或專業培訓,增強各級領導的應急意識,提高防范能力和應急指揮與處置能力。各應急成員部門、聯動單位要有針對性地開展對指揮員、工作人員、救援人員及專業應急力量上崗前的培訓和日常培訓,不斷提高本部門、本單位預防和處置交通事故的能力。
5.3責任與獎懲
縣(市、區)道路交通安全主管機構和事發單位由于玩忽職守,導致漏報、遲報、謊報、瞞報,致使國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追究相應責任。
道路交通事故發生后,有關部門拒不履行本預案規定的應急處置職責,或者拒不配合、阻礙、嚴重延誤重特大交通事故預警信息傳送或應急處置行動,致使國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追究當事人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對在參加道路交通事故應急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表彰和獎勵。對在參加道路交通事故應急工作中表現突出而英勇獻身的人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追認烈士。對因參與道路交通事故應急工作致病、致殘、死亡的人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相應的補助和撫恤。
6、附則
6.1預案管理
本預案是市人民政府進行較大以上交通事故應急準備和響應的工作文件,全市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遵照執行,并參照本預案,結合本地實際,制定相應的應急預案。
本預案實行定期評審與更新制度。市應急指揮部每三年對預案組織一次評審,并視情作出相應的修訂,報市應急委員會批準。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醫院道路交通安全應急預案范文 篇15
為最大限度地預防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確保道路交通安全暢通,結合我鎮實際,制訂本預案。
一、編制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重慶市道路交通安全應急預案》等相關法律法規。
二、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我鎮行政區域內因惡劣天氣、道路通行條件缺失、運輸危險化學品發生危險等嚴重影響道路交通安全情形發生時的應急處置。
三、工作原則
以人為本,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減輕損失;統一指揮,分級負責;屬地為主,條塊結合;快速反應,加強協作。
四、組織機構及職責
(一)應急指揮機構
成立“鎮道路交通安全應急領導小組”(以下簡稱“應急領導小組”)。組長由鎮長擔任;副組長由分管領導擔任,成員由鎮轄(屬)部門負責人組成。應急領導組下設辦公室(以下簡稱“辦公室”),辦公室設在應急辦。辦公室主任由分管領導擔任,成員由各成員單位的聯絡員組成。
(二)職責
1.應急領導小組職責:負責對緊急情況下的全鎮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統一部署、統一指揮、統一領導,作出應急處置決策,下設6個工作小組。
(1)綜合協調組:負責傳達指揮部指令,綜合協調各組救援工作,調動救援隊伍,全面負責搶險現場的組織、協調,調度匯總、上報救援進展情況,并做好信息反饋工作。組長由分管領導擔任,成員由相關站所室負責人組成。
(2)事故搶險組:在緊急情況下(比如出現嚴重交通堵塞、發生重特大交通事故、大霧天車輛通行受阻等),負責交通管制、維護治安、路障清理、車輛疏導、保障通行、事故搶險等工作。事故搶險組由派出所、應急辦、平安辦、周嘉衛生院組成,組長由周嘉派出所所長擔任,成員由各單位內部調配安排。派出所主要負責交通管制、車輛疏導、維護治安等工作;鎮應急辦主要負責路障清理、保障通行、事故搶險等工作。如有人員傷亡情況,首先要協助醫療救護組搶救傷員。
(3)應急救援組:發生緊急情況后,在事故搶險組不能獨立完成搶險任務時,按照指揮部的要求及時趕赴現場協助事故搶險組實施搶險救援。組長由武裝部長擔任,成員由鎮民兵應急分隊、村綜治專干任組成。應急救援實行屬地負責制,各村要獨立成組。
(4)醫療救護組:主要職責是在接到搶救信息后,迅速組織醫護人員和車輛以及醫療設備,在最短時間內趕到事故現場,并迅速展開搶救,力爭將人員傷亡降到最低程度。組長由分管衛生領導擔任,成員由鎮衛生院相關醫護人員組成。
(5)事故調查組:發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后,積極協助公安部門查明事故發生的原因,做出事故責任認定,依法追究交通肇事者法律責任,由鎮應急辦、平安辦、司法所協助,分管政法領導任組長。
(6)善后處理組:由鎮民政辦、司法所、派出所抽調人員組成,由分管民政領導任組長。主要職責:協調處理死者安撫、傷員救治等方面的事宜,掌握思想動態,穩定思想情緒。
2.領導小組辦公室職責:負責及時收集相關信息,分析研判道路交通安全形勢,提出啟動應急預案的建議;組織應急預案的日常演練;領導小組啟動應急響應后,及時組織、協調有關部門按照既定預案處置;完成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任務。
3.各部門職責:
(1)黨政辦;加強值班、值守,實時掌握交通事故實際情況,負責道路交通事故新聞發布工作,做好群眾思想工作。
(2)應急辦:牽頭組織開展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搶險、救援;開展道路交通事故調查、處置工作。
(3)文化服務中心:負責組織指導、協調各新聞媒體“優先、快速、免費”發布道路交通安全預警信息,報道應急工作,并及時跟蹤、更新。
(4)民政辦:負責調集、保障受困、遇阻人員生活所需救急物資,努力解決滯留人員的生活問題,保證其基本生活需求。
(5)財政辦:負責道路交通安全應急處置經費的保障工作。
(6)規劃資源所:負責地質災害的應急調查、災情分析、趨勢預測、災情速報,指導建設地質災害應急治理工程;配合交通中隊監測自然地質災害及次生地質災害對道路交通安全影響程度、范圍、時間,提出短期、中長期的防控、減輕及解決等建議。
(7)建管辦:負責及時清除城市主要道路的凍冰、積雪、積水;組織應急處置、搶險搶修等。
(8)司法所:負責協調律師、人民調解組織、基層司法行政機關參與交通事故的調處。
(9)交警中隊:交警中隊承擔領導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根據道路交通安全預警信息以及應急指令,及時安排警力,實施交通管制,維護道路交通秩序,啟動應急響應;快速接處警,對道路交通事故現場快速勘查處理;最大限度保障醫療、消防、環保等救援通道的暢通;積極采取分流、間斷放行等措施疏導分流車輛,盡量避免或有效減輕道路擁堵;
(10)義務消防隊:負責應急處置中防火、滅火、救援、危險化學品泄漏路面污染處置等工作;
(11)派出所:負責應急區域內社會治安管理工作,控制事故現場及周邊區域,保護現場,防止事態進一步惡化。
(12)平安辦:要加強現場安全保衛、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導,預防和制止各種破壞活動,維護社會治安,做好群眾思想宣傳、維護穩定工作。
(13)衛生院:負責醫療衛生保障工作,組織醫療衛生人員做好傷員救治和衛生防疫等工作。
(14)農業服務中心:開展拖拉機、農用車安全隱患檢查,嚴格檢測安全性能,減少事故隱患;會同公安交警、交通運管部門對拖拉機、農用車安全事故進行搶險、救援。
五、分級標準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嚴重程度、涉及范圍等,劃分為特別重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I級)、重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Ⅱ級)、較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Ⅲ級)和一般道路交通安全事故(Ⅳ級)四級。
I級(特別重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包括:一次死亡30人或30人以上)或者重傷100人以上的道路交通安全事故。
II級(重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包括:造成一次死亡10人或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者重傷5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道路交通安全事故。
III級(較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包括:造成一次死亡3人或以上10人以下或者重傷10人以上50人以下的道路交通安全事故。
IV級(一般)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包括:造成一次死亡3人以下或者重傷10人以下的道路交通安全事故。
六、信息監測
鎮各涉安職能部門要定期研究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工作,加強安全生產的宣傳教育,做到警鐘長鳴,防患于未然,堅持“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理以及邊查邊改”的原則,加強日常監督檢查,對存在隱患及時解決,對存在有重大隱患并可能造成嚴重后果的路段進行關閉通行,提出專項整頓方案,杜絕不安全事故發生。
相關部門專業技術人員要經常深入路段進行監測,若發現有不安全事故苗頭發生,不得瞞報、緩報、謊報,并立即在第一時間內向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報告,報告要準確,電話告知時間、地點及事故大小程度,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接到報警后,按照事故的報告規定及時上報縣應急指揮部。
七、預警
(一)道路交通重大安全事故發生后,事故方除應立即撥打110、119、120求助外,還應向鎮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報告,鎮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同時組織相關人員進入搶險狀態,并維持好事故現場,做好疏散工作;
(二)預警發布
交警中隊、派出所根據對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信息的監測分析結果,按照交通事故的分類分級及處置規定,依托指揮中心應急平臺,報請本級應急指揮部進行紅色(I級)、橙色(II級)、黃色(III級)和藍色(IV級)預警。
(三)預警體系建設
要進一步整合道路交通檢測、監控技術裝備資源,完善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監測預警平臺,實現公安、交通、氣象、衛生等部門間的信息互通,逐步形成完善的預警工作機制。
八、應急處置
(一)突發事件信息報告
派出所或交警中隊接到可能發生或者已經發生III級或III級以上級別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報警后,在立即報告鎮人民政府的同時報告縣公安局指揮中心;鎮人民政府接到報告后,應在事件發生后2小時內向縣應急指揮部報告。需報告上級機關的,相關單位在規定時間內上報。應急處置過程中,在第一時間續報有關情況。
報告內容主要包括:報告單位、報告人;聯系人和聯系方式;報告時間;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和現場情況;事故的簡要經過、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情況的初步估計;事故原因的初步分析;事故發生后已經采取的措施、效果及下一步工作方案;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二)分級響應
根據事故的等級標準,分別啟動不同等級的預案。發生一般事故(Ⅳ級),鎮人民政府及時啟動本單位應急預案,并在1小時內報告有關部門。
發生較大事故(Ⅲ級),由鎮人民政府及時啟動本單位應急預案,并在半小時內上報,由縣應急指揮部立即啟動預案,1小時內逐級上報縣人民政府,由縣突發公共事件應急委員會決定啟動相應級別的預案。
發生特別重大(Ⅰ級)、重大事故(Ⅱ級),由鎮人民政府及時啟動本單位應急預案,在半小時內逐級上報至縣人民政府,并立即啟動相應級別的應急預案,由縣人民政府再向上級報告,請求救援。
(三)預案啟動
鎮應急指揮部在接到鎮應急委員會關于啟動處置道路交通安全事故預案的指令后,應通過鎮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向應急成員單位發出啟動預案的命令,成立現場應急指揮部,快速、有效、全面地進行應急處置。
(四)前期處置
相關單位發現較大以上事故案情后,要及時報告縣指揮部辦公室(電話:110、112),指揮部辦公室一方面向領導報告,一方面根據預案要求指令相關單位進行先期處置,快速處置、清理交通事故、車輛故障、危險物品泄露等事發現場。鎮人民政府建立相鄰轄區邊界就近保護現場、疏導交通、搶救傷員的工作制度,最大限度提高現場處置和施救傷員速度。
(五)現場處置
1.迅速成立現場指揮部,劃定警戒區和疏散區,指揮現場處置組、傷員搶救組快速搶救受傷和受困人員,交通管制組、后勤保障組、治安管控組快速進行事故現場周邊人員的疏散和警戒。
2.應急指揮部根據事態的發展及時報告縣應急指揮部,報請啟動處置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處置預案等應急處置措施,進行事態的控制和險情的排除。
3.應急指揮部根據應急處置的實際需要,調令應急指揮部各成員單位依照各自職責參與應急處置;
4.應急指揮部及時向縣應急指揮部匯報應急處置的進展情況,執行縣應急指揮部的應急處置指令。
(六)指揮與協調
預案啟動后,鎮應急指揮部統一組織、指揮應急處置工作。主要包括:
1.事故處理。相關部門到達現場后,首先組織搶救受傷人員。同時,按要求對現場進行警戒或管制。勘查交通事故現場,拍攝現場照片和對現場進行攝像,繪制現場圖,采集、提取痕跡、物證,制作現場勘查筆錄。勘查事故現場,可邀請檢察機關參與。對載有易燃、易爆和危險化學品車輛發生的交通事故,待危險消除后再勘查現場。對交通事故肇事人,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對逃逸事故,應在接報勘查事故現場的同時,及時布置查緝和發出協查通報。清理、登記現場遺留物品,并妥善保管。現場勘查完畢,拆除現場,恢復交通。對涉嫌構成犯罪的交通事故當事人,依法采取強制措施。
2.現場搶救。鎮人民政府、派出所、衛生院迅速組織人員搶救人員,保護財產。
3.交通管理。交警中隊、交交安辦根據處置工作的需要,依法決定采取交通管制措施,限制人員進出交通管制區域,對進出交通管制區域人員的證件、車輛、物品等進行檢查。
4.治安管控。事故發生后,迅速趕赴現場,控制事故現場及周邊區域,保護現場,防止事態進一步惡化。
5.醫療救護。鎮人民政府、衛生院緊急派遣專業隊伍,為受傷人員提供醫療救護和現場救援,盡量減少人員傷亡。經采取初步急救措施后,醫療救護人員應當將傷病人員及時轉送有關醫院搶救、治療,保障受傷人員得到及時救治。
6.調集征用。根據應急處置工作的需要,鎮應急指揮部有權緊急調集人員、資金和儲備的物資、交通工具和相關的設施、設備。必要時,可以依照有關法律的規定向社會征用物資、交通工具和相關的設施、設備。
7.應急響應
當事態難以控制或者有擴大、發展趨勢時,或者事態演變擴大到新的級別時,鎮應急指揮部應及時報告縣應急辦,請求支援或提請啟動相關應急處置預案進行應急處置。
8.應急結束
交通事故應急處置工作完成后,派出所、應急辦、交警中隊等部門對事故進行分析評估,提出結束應急狀態的建議,報鎮政府決定,并撤銷現場應急指揮機構。
宣布應急狀態結束后,鎮應急處置成員單位和相關的部門、單位應按照處置交通事故應急預案的要求,及時補充應急救援物資和設備,重新回到應急準備狀態。
九、事故后恢復
(一)善后處置
1.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發生后,相關部門應當迅速采取措施,開展救濟救助工作,恢復正常的社會秩序。
2.派出所、交警中隊等單位,及時進行調查、統計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影響范圍和受災程度,評估、核實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所造成的損失情況,報縣應急委員會、市應急指揮部和相關部門,并按規定向社會公布。
3.衛生部門做好受傷人員的救護工作,民政等有關部門做好喪葬撫恤工作。
4.由經辦機構及時歸還征用的物資、設施、設備或占用的房屋、土地;不能及時歸還或者造成損壞的,應當依照國家規定予以補償。
5.參加應急救援工作導致傷殘或者死亡的,其撫恤事宜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二)調查與評估
處置結束后,鎮人民政府要會同應急辦、派出所及有關部門,對事故原因、影響、責任、經驗教訓和恢復重建等問題進行調查評估,并做出報告。
調查報告的主要內容包括: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基本事實;事故發生后接警、出警及組織施救、現場處置情況;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直接原因;肇事和受損機動車駕駛人的基本情況;肇事和受損機動車的情況;交通事故責任認定;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間接原因及交通安全管理各環節存在的問題;對交通肇事行為人、相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追究刑事或黨紀、政紀責任的情況以及整改措施。
(三)后勤保障
1.人力保障
鎮政府組建由應急辦、衛生院、民政辦等部門人員組成的處置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應急預備隊伍。應急預備隊伍按照突發事件具體情況和應急指揮部要求,具體實施應急處理工作。
2.財力保障
各級各部門根據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需要,確保資金投入,保障應急處置所需經費。財政部門負責對應急經費使用進行監督和管理。
3.物資保障
各相關部門要建立處置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救援物資及預付資金儲備制度,滿足現場專業力量和公眾防護及殯葬死者的需要,儲備物資存放在交通便利、貯運安全的區域,確保應急需要。
4.醫療衛生保障
醫療衛生等部門組織和參與現場醫療救護工作,根據應急預案的要求,制定相應的應急準備措施,建立醫療應急救援隊伍,建立應急醫療救治網絡,要指揮緊急救治傷員的醫院。
5.交通運輸保障
派出所、交警中隊負責對事發現場實施交通管制,根據需要組織開辟應急“綠色通道”,保證救援車輛優先通行。交通部門要根據救援需要,調集一切可利用的交通運輸工具,保證應急救援人員、物資、裝備的優先運輸。
十、責任與獎懲
道路交通安全主管機構和事發單位由于玩忽職守,導致漏報、遲報、謊報、瞞報,致使國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追究相關責任。
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發生后,有關部門拒不履行本預案規定的應急處置職責,或者拒不配合并阻礙、延誤道路交通安全事故預警信息傳送或應急處置行動,致使國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追究當事人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對在參加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應急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表彰和獎勵。對因參與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應急工作致傷、致殘、犧牲的人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相應的補助和撫恤。
醫院道路交通安全應急預案范文 篇16
一、基本原則
(一)預防為主,常抓不懈。各村(社區)、各部門要堅持對可能發生的道路交通安全事故進行分析、預測,認真排查事故地點,加大整改力度,并有針對性地制定應急預案,采取預防措施,防范重特大事故發生。
(二)統一領導,協調聯動。各村(社區)、各部門要在街道辦的統一領導下,各司其職,各盡其責,協調聯動,密切配合,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三)反應迅速,措施果斷。緊急情況發生后,各村(社區)、各部門應及時做出反應,果斷采取措施,迅速實施搶險,全力控制事態。
二、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街道辦行政轄區內道路交通可能發生的緊急情況的應急救援工作。
(一)特殊天氣。霧、雪天氣,車輛不能正常運行或車輛不能通行。
(二)嚴重堵車。由一般性交通事故、人為因素、道路因素造成的交通堵塞,且連續堵塞時間超過12小時。
(三)交通事故。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員傷亡。
(四)其他情況。
三、情況報告
(一)緊急情況發生后,屬地村(社區)必須立即向街道辦春運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告。
(二)街道辦春運領導小組辦公室接到報告后,立即向街道辦分管領導和主要領導報告,并按規定將有關情況向縣春運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告。
四、組織領導
(一)街道辦成立道路交通安全應急救援指揮部,總指揮由街道辦主任擔任,副總指揮由街道辦分管安全、武裝的領導擔任,指揮部成員由沿線各村(社區)及街道辦黨政辦、派出所、衛生院、應急管理辦(交管辦)等部門組成。指揮部主要職責是指導、督促、檢查全街道辦交通道路安全情況;
督導有關部門加大對事故地點的整治排查力度,有效預防交通事故的發生;
研究確定重特大交通安全事故應急處理工作的方針和政策;
決定啟動或終止應急預案;
統一領導、指揮緊急情況下的應急救援工作,解決應急處理中的重大問題;
及時向上級報告事故應急處理情況;
適時發布公告,指定報道負責人。
(二)指揮部下設綜合協調組、事故搶險組、應急救援組。
1、綜合協調組
組長:
成員:
負責傳達指揮部指令,綜合協調各組救援工作,調動救援隊伍,全面負責搶險現場的組織、協調,調度匯總、上報救援進展情況,并做好信息反饋工作。
2、事故搶險組
組長:
成員:
在緊急情況下(比如出現嚴重交通堵塞、發生重特大交通事故、霧雪天車輛通行受阻等),負責交通管制、維護治安、路障清理、車輛疏導、保障通行、事故搶險等工作。
3、應急救援組
組長:
成員:
發生緊急情況后,及時趕赴現場實施搶險救援。迅速組織醫護人員和車輛以及醫療設備,在最短時間內趕到事故現場,迅速展開人員救助以及善后工作。
五、處置要求
(一)緊急情況發生后,事發地村(社區)書記、主任要快速反應,第一時間組織人員趕赴現場實施應急救援。
(二)接到村(社區)報告后,根據街道辦應急救援指揮部安排,由指揮部綜合協調組通知有關成員單位和各工作組立即趕赴現場,開展現場處置。
六、其他事項
(一)加大路面管控力度。派出所要嚴格查處無證駕駛、疲勞駕駛、酒后駕車、超速、超載、夜間不按規定使用燈光、夜間違法停車、強超強會、客車超員、農用車違法載客等各種違法行為。嚴禁報廢車、“帶病車”上路行駛,確保車輛安全行駛。積極做好鄉道、村級道路的養護及管理等工作,確保道路安全。
(二)加強交通安全宣傳。各個村、廣播站等有關部門要積極配合,多層次、多渠道、多形式地開展宣傳活動,充分發揮交通勸導員作用,動員廣大人民群眾特別是司機朋友積極配合并主動參與到預防交通事故中來,從源頭上減少或杜絕交通事故的發生。
(三)大力整治道路隱患。各村(社區)要認真排查、整治轄區內道路隱患,并制定和落實整治措施,有效防止重特大交通事故發生。
(四)各村(社區)要根據本應急預案,結合實際情況,制定本村(社區)應急救援預案,并上報街道辦指揮部備案。
醫院道路交通安全應急預案范文 篇17
為切實做好我省春運及節假日(指元旦、春節、清明、“五一”、端午、中秋、“十一”等法定節假日,下同)期間高速公路保暢通保安全工作,提高人民群眾出行滿意度,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保障春運及節假日期間全省高速公路運行平穩安全暢通,為人民群眾度過歡樂祥和的節假日營造良好交通環境。
二、主要任務
(一)加強源頭治理。
1.加強隱患排查整治。全面開展隱患排查整治,重點排查高速路面、橋隧、互通、邊坡等基礎設施情況,監控、通信、指揮調度等各類系統運行情況,服務區和收費站的管理服務情況等,春運及節假日前1周完成隱患排查,并及時消除各類隱患。(責任單位:省交通運輸廳、省公安廳、各收費公路經營主體,各市、縣人民政府)
2.統籌安排道路施工。春運及節假日期間,除因道路及設施突發性損毀需要進行搶修施工的,一律不安排高速公路施工作業。已經開工的,春運及節假日前一天暫停施工,采取增設交通警告標志、安排臨時通行便道等應急措施,最大限度提升路面通行能力。(責任單位:省交通運輸廳、各收費公路經營主體)
(二)加強安全管理。
3.加強運輸安全監管。采取明查暗訪、“四不兩直”等方式,開展運輸企業和車輛管理安全大檢查。全面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加強運輸企業和車輛管理,重點加強“兩客一危”運輸企業監管,嚴格執行出站檢查、營運客車安全例檢、危險品查堵等制度和措施;認真落實《道路運輸車輛動態監督管理辦法》,切實發揮道路運輸衛星定位系統的安全監管作用,保障運輸安全。(責任單位:省交通運輸廳、省公安廳、省安全監管局,各市、縣人民政府)
4.加強路面安全監管。科學組織警力和人員,加大路面巡查頻率,駐點實時管控重點路段、事故多發節點。嚴格落實交警執法站檢查登記等制度,嚴查重處超速、超員、超限、超載、疲勞駕駛、酒駕、大車占道、占用應急車道等交通違法行為,嚴禁沒有實行接駁運輸的長途客運車輛(含旅游車輛)凌晨2時至5時運行。(責任單位:省公安廳、省交通運輸廳、各收費公路經營主體)
(三)加強預警調度。
5.強化值班和信息報告。加強值守工作,嚴格落實值班工作等制度。嚴格執行《安徽省高速公路交通運行與阻斷事件報送管理辦法》,及時準確報送高速公路運行信息。較大及以上突發事件及嚴重擁堵發生后,力爭30分鐘內向省政府總值班室報告;省路警聯合指揮中心編制高速路網運行專報,實行日報告制度。(責任單位:省交通運輸廳、省公安廳、各收費公路經營主體,各市、縣人民政府)
6.加強視頻監控。利用現有視頻監控系統,實行24小時不間斷巡檢。加強重點路段、重要景區、主要收費站等關鍵節點的監測監控,及時發現和處置各類隱患和擁堵。各相關單位視頻監控系統要及時接入省路警聯合指揮中心指揮系統,共享監控資源,提升服務水平。(責任單位:省交通運輸廳、省公安廳、各收費公路經營主體)
7.強化預警防范。加強高速公路運行信息互通共享,科學分析評估道路運行態勢,及時通報情況,通過新聞媒體、網絡平臺、省突發事件預警信息發布系統等發布預警信息。加強氣象監測,及時準確發布預報預警,落實好防范措施;對影響道路出行的災害性天氣,氣象部門提前3天向交通、公安等單位預報。(責任單位:省交通運輸廳、省公安廳、省氣象局、各收費公路經營主體,各市、縣人民政府)
8.強化引導分流。各收費公路經營主體在嚴重擁堵路段的前置區域,利用電子指示牌、情報板及臨時交通引導標志等,滾動發布路況動態、擁堵處置及繞行提示等信息。省公安部門會同路政、收費公路經營主體及市、縣人民政府,科學制定重要擁堵路段干線公路分流方案,相關方案及時通報省路警聯合指揮中心;視情及時啟動干線公路分流方案。(責任單位:省公安廳、省交通運輸廳、各收費公路經營主體)
(四)加強應急處置。
9.健全保暢通指揮協調機制。省政府成立高速公路保暢通保安全工作指揮部,由省政府主管交通工作的負責同志任指揮長,相關副秘書長及省交通運輸廳、省公安廳、省交控集團負責同志任副指揮長(其中省交通運輸廳主要負責人任常務副指揮長),省衛生計生委、省安全監管局、省氣象局、省政府應急辦參加,指揮部辦公室設在省路警聯合指揮中心。春運及節假日期間,各副指揮長在崗帶班指揮協調,負責解決各自職能范圍內的問題;遇有重大問題,及時報請指揮長協調。各市也要建立相應的指揮協調機制,指揮長及聯系人名單報省交通運輸廳、省公安廳及指揮部辦公室。(責任單位:省相關單位,各市、縣人民政府)
10.強化應急救援準備。針對可能發生的極端惡劣天氣和重特大突發事件,配齊配強救援隊伍、專業設備和應急物資。突出重點路段和關鍵節點,科學合理布控,確保快速調用、及時到位。省路警聯合指揮中心要加快事故車輛施救、事故快速處置、事故快速理賠、救援服務熱線、巡邏車輛調度、醫療救助等救援服務平臺整合,實現一體化救援,一站式服務。(責任單位:各收費公路經營主體、省交通運輸廳、省公安廳、省衛生計生委,各市、縣人民政府)
11.提高輕微事故處置效率。健全輕微事故快速處置辦法,保險監管部門指導保險企業簡化高速公路輕微交通事故理賠服務程序,建立健全輕微事故快速理賠機制,全面實行快清快撤快處快賠制度。(責任單位:省公安廳、安徽保監局)
12.加強重大阻斷現場處置。重特大突發事件和嚴重擁堵發生后,按程序迅速啟動應急響應,省交通運輸廳、省公安廳等部門負責同志在省路警聯合指揮中心指揮調度,視情趕赴一線處置,并及時報告指揮長。市、縣人民政府負責同志要在第一時間趕到現場,組織開展相關處置工作。公安交警部門要加大擁堵路段管控,暢通救援通道。提高事故現場處置和清障效率,一般事故原則上公安交警處置時間不得超過30分鐘,收費公路經營主體2個小時內清障完畢;特殊情況及時報省路警聯合指揮中心協調調度。(責任單位:省交通運輸廳、省公安廳、各收費公路經營主體,各市、縣人民政府)
13.完善道口應急通行政策。收費公路經營主體要在各收費道口1000米處設置標志,對收費道口擁堵達到1000米的,啟動應急機制,收費道口自動免費放行;必要時省路警聯合指揮中心下達免費放行指令。(責任單位:各收費公路經營主體、省交通運輸廳)
14.提高收費通行效率。高速公路經營主體要保障春運及節假日期間收費系統平穩過渡,確保ETC車道正常運行。在車輛通行高峰時段,采取調整收費站上下行車道、實行便攜式快速收費等措施,改進收費服務。市、縣人民政府要加強高速出口以外區域的秩序維護,確保車輛快速通行。(責任單位:各收費公路經營主體,各市、縣人民政府)
(五)加強服務保障。
15.動態發布出行信息。各相關單位按照職責分工,通過門戶網站、微信微博、新聞媒體、移動終端等載體,及時向社會發布路網交通運行及氣象等各類信息,引導公眾合理出行、有序分流、科學繞行。省路警聯合指揮中心及時歸集整理相關信息,及時向社會發布出行指南,動態發布出行信息。(責任單位:省公安廳、省交通運輸廳、省氣象局,各收費公路經營主體)
16.優化民生出行服務。加大對服務區、收費站等物資供應管理,重點保障燃油、飲水、食品、常用藥品等日常所需物品,提升車輛維修、停車管理等服務,滿足公眾出行需求。一些重點服務區要配備必要的機動加油車輛,提高服務區加油效率,及時為途中缺油的機動車提供加油保障,全天候保障燃油供應。(責任單位:各收費公路經營主體)
(六)加強宣傳引導。
17.強化安全教育。認真落實《安徽省道路交通安全公益性宣傳教育工作方案》,加強道路交通安全宣傳教育和預警提示工作;加強道路交通法律法規宣傳,切實增強機動車駕駛人員的安全意識、文明意識、法治意識和風險意識。(責任單位:省交通運輸廳、省公安廳等,各市、縣人民政府)
18.強化輿論引導。引導各類新聞媒體加大宣傳力度,宣傳各級政府和相關單位保暢通、保安全的政策措施。廣泛宣傳道路交通安全理念、安全規則和安全常識,及時曝光交通違法行為和典型案例,增強警示效果。及時動態發布相關部門提供的出行信息。(責任單位:省委宣傳部,各市、縣人民政府)
三、組織保障
19.加強組織領導。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切實加強對高速公路保暢通、保安全工作的領導,實行包保責任制,明確責任單位和具體責任人,制定工作方案,細化工作措施,扎實推進工作落實。健全跨地區跨部門協調聯動機制,形成工作合力。各市、縣人民政府要落實屬地責任,積極開展轄區內的高速公路應急處置工作,全力保障高速公路安全暢通運行。
20.加強督查落實。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加強對春運及節假日期間高速公路保暢通、保安全工作的監督檢查,切實加強工作指導,狠抓工作落實。對因工作落實不到位造成嚴重后果的,省政府將予以通報,并依紀依規追究相關責任單位和人員的責任。
普通公路保暢通保安全工作參照本方案執行。各地各有關部門貫徹落實情況,于20__年1月10前報省指揮部辦公室(電話:0,傳真:,郵箱:)。
醫院道路交通安全應急預案范文 篇18
20__年春運1月4日至月25日,共40天,為切實做好20__年春運安全保衛工作,保障人民群眾安全有序出行,根據市、區政府統一部署,結合本鎮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齊抓共管、綜合治理”的方針,強化春運安全“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履職盡責、失職追責”的安全責任體系,加強組織領導,密切配合,全力以赴防事故,保暢通。最大限度地為人民群眾出行提供良好的道路交通安全環境,力爭20__年春運“四個不發生,四個明顯減少”的工作目標。
二、組織領導
成立20__年春運安保工作領導小組,鎮人民政府鎮長王文浩任組長,人大主席楊宇、副鎮長余澤同、陳君、交警中隊長易輝為副組長,錢糧湖鎮汽運公司、安監站、農經服務中心、財政所、城管所及各村、場、社區主要負責人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由安監站長徐金輝任辦公室主任,具體負責春運安保工作的組織協調,部署推進,督導檢查,情況收集等工作。
三、具體職責分工落實
(一)各村、場、社居
1.充分利用廣播、手機微信等媒體大力宣傳交通安全,制定上路執勤值班表,實名制上路維護交通秩序及其他安全突發事故,值班表于1月29日前上交春運安保工作辦公室,確保執勤人員手機24小時通暢。
2.組織開展一次轄區內道路交通安全大檢查,深入開展交通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尤其是臨水臨崖斷頭路等要設立簡易警示標識,確保隱患得到妥善解決。
3.出現突發極端天氣嚴懲影響道路交通安全通行時,要備好工業鹽,組織力量對主要交通路口及上下坡鏟除冰雪,發生交通阻塞時組織人員及時配合有關部門進行疏通和救助。
4.各單位在進出村(居)場,主要道路要設立農村交通安全引導站,主要對回鄉外地問路車輛的導示及輕微交通違法行為進行糾正,勸導無牌無證及酒架超員車輛進行勸返和臨時交通阻塞的疏散。
(二)城管
要規范中心城區及分路口、三分店集鎮街道擺攤設點行為,要組織專門力量對占道擺攤行為進行大力整治,排好值班表,隨時配合安監、交警、消防等部門對急、突發性事故的處置。
(三)財政所
要積極籌措資金配合交警部門預留交通事故備用金,一旦發生致人重傷或死亡的交通事故,且當事人無法立即拿出資金處置時,要及時使用備用金按要求妥善先期處置,交通事故備用金不得少于20萬元。
(四)安監站
1.對參與應急的各部門應急隊伍進行協調,并配合調查處理重大安全事故。
2.對相關部門交通安全工作制度,措施不落實,不作為等行為進行督促檢查,遇重大安全事故時,及時組織協調交警、消防、城管等部門到現場施救。
(五)消防中隊
1.做好春運期間值班備勤
2.保持足夠的搶險救援人員及裝備,尤其是要將消防車保養維護好,備好足夠水源,隨時應對突發情況。
(六)農經服務中心
要對全鎮轄區內的重點路段(省、縣、鄉道)及華容河三個渡口進行全面隱患排查,督促各單位進行交通隱患排查及整改到位;配合錢糧湖汽運公司做好春運相關工作。
(七)錢糧湖汽運公司
應組織專業人員對所有春運營運車輛進行安全檢查,嚴禁超員、超速及酒后行車;嚴禁攜帶易燃易爆物品上車;司乘人員應對旅客態度和氣,勸導旅客文明乘車;注意衛生保持整潔,建立春節值班表,應對突發惡劣天氣要有應急處置預案。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單位、各部門要切實加強對春運安保衛工作的組織領導,加強春運期間值班,制定切實可行的工作方案并狠抓落實。各部門值班領導要親臨一線,協調解決春運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密切關注春運動太忙,發生緊急和突發事件時,要現場指揮,采取有效措施進行處理交及時向區政府報告。
(二)狠抓措施落實和責任倒查。各村(場)、社區和有關部門要立即開展安全大檢查,從管理的每一個環節、每一個細節入手,抓緊、抓實、抓好工作落實。主要領導要親力親為,深入一線,強化督查,落實獎懲,嚴格責任追究,真正把各項措施落到實處。春運期間,要全力預防和減少重大安全事故。
(三)規范執法行為。春運期間,發現輕微交通違法行為應以批評、教育、糾正為主,但對重點違法行為堅決嚴厲打擊。道路交通相關執法部門要按照廉潔公正的執法要求,嚴格執法程序,規范執法行為。在查處違法行為時,要規范用語,以平和的態度向駕駛人講法律、講危害。要加強執法檢查,堅決杜絕執法不公、執法不嚴和執法不作為、亂作為等現象,切實維護群眾合法權益,維護社會公平正義。要積極回應群眾的正當訴求,切實為過往車輛和群眾提供服務,幫助群眾解決實際困難。
(四)加強信息通報。春運期間,要嚴格執行重大情況請示報告制度,凡發生惡性交通事故或道路交通發生嚴重擁堵的,各有關職能部門要及時向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告(電話:)消防站電話:,嚴禁遲報、漏報和瞞報,要第一時間趕赴現場進行救護和處置,努力把損失和影響降到最低。
醫院道路交通安全應急預案范文 篇19
一、成立安全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二、安全工作措施
加強管理
1、建立在開學初和節假日前集中對同學進行交通安全教育制度。
2、建立路隊制度。結合學校實際狀況放學統一排隊,在路上要求同學靠右邊行走,確保安全。
3、值班人員要按時到崗,在同學集中上下學的時段,維護好校門前道路交通秩序,以確保同學人身安全。
4、遇到雨雪天氣時應提前通知各班級同學提前放學或者延遲上學,并在大門口引導同學安全離開學校。
5、要對校內周邊安全隱患準時進行排查,發覺問題馬上上報,準時整改。
6、在距離學校肯定距離的位置設立“前方有學校車輛慢行”等警示牌,提示司機減速慢行,留意過往同學,避開交通事故發生。
加強教育
1、學校通過舉辦交通安全展覽、安全出行班會等活動,讓同學了解交通法規和可能存在的交通安全隱患,知道發生交通安全事故的規律,提高防范意識,科學削減事故的發生。
2、要利用家長會、電話等方式樂觀與家長溝通,請家長和學校共同做好同學的交通安全教育工作。提示同學在上下學路上留意交通安全,不要讓孩子過早到校,不要在公路上追趕打鬧,不要斜穿公路,避開上下學途中交通事故發生。
三、事故發生后應實行的`措施
1、快速啟動《學校交通事故應急預案》。馬上撥打電話120,懇求急救中心搶救傷員。同時撥打110電話懇求交管部門處理事故。
2、學校領導如在現場要快速報告上級領導部門;如不在現場,在向上級報告的同時,要快速趕到現場。
3、要盡快實行科學措施搶救傷員。對傷口大量出血的傷員可立即用手捂住出血處;對骨折的傷員,不要移動骨折部位,應等待搶救人員進行處理。
4、要維護現場秩序,記錄肇事車輛車牌號碼,等待交管部門處理。
5、做好傷亡同學家長的工作、保險理賠以及幫助交管部門做好事故調查處理工作等。
6、未盡事宜,以緊急通知為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