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院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五、醫院指派醫務科專人負責突發事件或疫情,上報保衛科負責向公安部門提供所需信息;任何部門和個人未經批準不得向外界散布有關突發事件的信息。
六、遇有下列情況之一者,需立即報告醫務科或院總值班:
1 、發生或可能發生傳染病暴發、流行的。
2 、發現甲類傳染病(霍亂、鼠疫)和乙類傳染病中sars 、aids 、炭疽的患者、病源攜帶者以及疑似病人。
3 、發生或可能發生重大食物中毒和職業中毒事件。
4 、發生或可能發現原因不明的群體性疾病(發生人數)。
5 、發生劇毒物品、放射源物品丟失。
6 、接診重大意外事故、知名人士、外籍及境外人員、保健對象、大型活動的特殊情況、飛行事故、重大社會治安事件群體患者。
第四節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
一、主要責任科室:
醫務科、護理部、門診、急診、臨床科室、放射科、檢驗科。
二、各責任科室定期組織全體人員進行相關知識、技能的培訓及演練;并儲備一定數量的所需防護用品。
三、傳染病預警機制
1 、全院及各部門,為了落實“早發現、早隔離。早治療”的工作要求,必須建立相應的預警機制
2 、預警分級
① 三級預警:外地出現疫情,本市無新病例或疑似病例在保證正常醫療秩序的前提下,由醫務科及時組織人員進行業務培訓,采購中心及總務科提供必要的物資儲備。
② 二級預警:本市出現疫情,本院接診疑似或確診病例,未開放隔離區時,做好全面啟動應急預案的準備,加強消毒隔離制度的監督指導和醫務人員個人防護措施的落實,保證醫療工作的正常進行。
③ 一級預警:全面啟動本預案,開放隔離區,整合醫療資源,停止探視。
四、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啟動后,各責任科室人員必須時刻堅守崗位,并準備后備梯隊人員,服從院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的統一安排。
五、強調各科協同,局部利益必須服從整體利益。
六、嚴格執行各項診療常規。保證病歷資料的科學性及完整性。
七、設置警戒線,所有參加救治的人員均有義務阻止無關人員進入救治區域,并防止患者及可疑人員離開。
八、sars 及腸道傳染病的應急預案另附。
九、救治科室保留病人嘔吐物、排泄物及血液標本。
十、未經批準,病人排泄物不得隨意處置。
十一、在市、區cdc 人員到來之前,醫務科人負責流行病學調查,劃定對象,實施監控措施。
十二、各科室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絕收治需住院患者。
十三、未經批準,任何科室不得私自轉出病人。
第五節突發災害性事件及社會治安事件應急預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