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管理安全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6.后果評估
6.1安全事件應急處置完畢后,各區(市)物業行政管理部門要查明導致引發安全事件的原因。屬責任事故的,要查明責任人及各自責任的大小,并擬寫調查報告及時報送相關部門。
6.2通過總結,找出預警和處置環節中的經驗和教訓,逐步完善應急機構,提高預警和應急處置能力,提升管理水平,避免類似事件再次發生。
7.監督管理
7.1預案演練
各物業服務企業每年應組織一至兩次安全事件應急預案的演練。演練前要明確演練的內容和目標,制定周密的演練計劃。對參與演練的人員要進行安全教育并落實安全措施。演練范圍內要設置明顯的標識并事先通知演練范圍內的人員。演練后對演練效果進行評估并作好總結。
7.2宣傳
各物業服務企業要充分利用板報、宣傳欄和社區刊物等宣傳途徑在小區內積極開展安全知識專題宣傳,做到家喻戶曉、人人皆知。努力營造安全工作的良好氛圍。
7.3獎勵和責任
7.3.1對在安全應急處置工作中做出特殊貢獻的先進集體和個人,由各區(市)物業行政管理部門及時向有關部門通報并給予表彰。
7.3.2對不服從有關行政管理部門調遣,玩忽職守,失職、瀆職的、延誤時機造成損失的單位或個人,依法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7.4監督檢查
7.4.1各區(市)物業行政管理部門應每月指派專人對轄區內物業管理區域進行安全檢查,如發現問題應及時責令整改。市物業行政管理部門將定期組織全市范圍的安全隱患巡查工作,對于整改不利,存在問題較為嚴重的物業服務企業將予以嚴肅處理,并將其違規行為記入物業服務企業信用檔案。
7.4.2物業管理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會同有關行政部門對本預案進行監督檢查,保障各項措施落實到位。
8.預案更新
市物業行政管理部門將根據實際情況以及有關法律、法規修改情況,對本預案及時進行修改、完善。
9.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