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行動學習心得體會(精選3篇)
法院行動學習心得體會 篇1
對于全國各族人民堅定信心、凝聚共識、鼓舞斗志、奮戰“十三五”,主動適應和引領經濟發展新常態,闊步邁向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具有深遠意義和重大作用。
一、不斷提高樹立看齊意識的思想自覺
南宋哲學家朱熹曾說過:“學之道,必先明諸心,知所往,然后力行以求至,所謂自明而誠也。”全體法官必須深刻理解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充分認清樹立看齊意識的重大意義,進而做到主動看齊、自覺看齊、始終看齊。
樹立看齊意識是人民法院堅持正確發展方向的有效保障。黨的領導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最本質的特征,是社會主義法治的根本保證,是我國司法體制的政治優勢,是人民法院工作堅持正確的政治方向和司法方向的關鍵。當前,中國正在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是兩個百年奮斗目標中的第一個目標,是我們黨向全國人民作出的莊嚴承諾。人民法官在全面建成小康社會中的地位和作用具有不可替代性。在新時期新形勢下,人民法院審判任務越來越繁重,司法改革的難度越來越大,人民群眾對公正廉潔司法的要求越來越高,防控風險、服務發展中所承擔的職責越來越重要,面臨的考驗越來越嚴峻。只有始終向黨中央看齊,才能增強政治上的自覺和堅定,才能更好地將人民法院的各項工作置于黨的絕對領導之下,積極應對風險和挑戰,確保人民法院工作沿著正確的軌道和方向前進。
樹立看齊意識是人民法院服務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保證。辯證唯物主義告訴我們,經濟基礎決定上層建筑,上層建筑對經濟基礎具有反作用。人民法院作為上層建筑的重要組成部分,主要任務是服從服務于經濟社會發展的總任務總目標。樹立看齊意識能使全國各級法院在經濟下行壓力加大情況下,與黨中央始終保持高度一致,做到上下一心、意志統一、提振精氣神,把準在經濟發展新常態中的定位,針對自身存在的問題,主動補齊在執法辦案、隊伍建設、基層基礎、信息化建設等項工作中的短板,切實轉變就案辦案、機械司法的觀念,努力使審判工作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得到有機統一,積極主動防控風險,為經濟社會發展提供良好的司法服務和保障。
樹立看齊意識是司法權作為中央事權的內在要求。作為司法者,首先要清楚司法權“來自誰、依靠誰、為了誰”。體現全國人民意志和利益的根本大法——憲法確立了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地位。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制度總體框架內的人民法院,是黨領導下的審判機關,是國家機構的重要組成部分。司法權從根本上屬于中央事權。在黨中央的堅強正確領導下,人民法院不斷解決發展中的困難和問題,并獲得了前所未有的發展空間和機遇。
二、準確把握看齊意識的實踐要求
哲人說過,我們的行動是唯一能夠反映出我們精神面貌的鏡子。樹立看齊意識,不是簡單的工作要求,而是思想和行動的指南,必須貫徹在人民法院工作實踐中。
最根本的是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自覺同保持高度一致。中國共產黨成為中國社會主義事業的領導核心,是在長期的革命和建設中形成的。加強黨的領導關鍵要堅持黨中央集中統一領導。廣大法官要毫不動搖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自覺同保持高度一致,帶頭維護黨中央權威,正確處理黨的領導與全面依法治國的關系、黨的領導與依法獨立公正行使審判權的關系,確保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各項決策部署在法院得到不折不扣地貫徹執行,始終將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挺在前面,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和司法道路,堅決劃清與西方“司法獨立”“三權鼎立”的界限,堅決抵制西方錯誤思想和錯誤觀點的影響,確保在大是大非問題上,特別是在關鍵時刻和重大考驗面前,頭腦十分清醒、立場十分堅定、旗幟十分鮮明。
法院行動學習心得體會 篇2
一、概述
在武漢工程大學政法學院有關領導和武漢市武昌區人民法院的共同安排下,我們于今年6月16日起到7月18日止,進行了為期35天的系統的業務實習。對于我們中的大多數人來說,這都是一個全新的經歷。業務實習意味著我們從今天起就要面對別樣的人和事,這些人可能是法官、是書記員、是當事人、是代理人、是同事,但就是不可能是老師、是同學,也就是說我們必須精神抖擻,爭取在最短的時間里,最大限度的學到課本之外的知識。如與人交往,一個個未必單純的社會人;同事相處、上下級關系;還有我們要把所學的知識融會貫通,真正做到時常掛在嘴邊的理論聯系實際。我對這些事情,既新奇又期待,充滿憧憬。
事實上,第一天學院老師領導把我們送到武昌區法院的時候,很多同學對它的第一印象是簡陋。我們看到了兩座陳舊的主樓屹立著,其中一座正在進行裝修改造,內含執行庭、審判監督庭、檔案室等。另一座不起眼的白色矮樓,竟然內含刑庭、民庭、行政庭、辦公室、政治處等機構。我們首次分配實習具體辦公室也是在這里進行的,那時發現它竟有11層。指導老師、法院工作人員和同學們商議討論后,分派任務,我被分到了另起一棟的三層小樓的執行局。
自此我就開始了真正意義上的實習生活。在六七月的武漢陽光下,我們很早起床,追逐公交汽車,被黑壓壓的人群中推來搡去,很少能占到座位,轉車在內的近兩個小時里,穿越將近半個城市,不顧一切,奔到實習地點。汗流浹背,身心俱碎。個中滋味,非求學人不能體會。我想:學到實踐經驗還真是不容易,怎么說也得好好鉆研,至少得對得起這么辛苦的途中跑啊。
下面讓我結合實際,談一下在執行局實習的體會:
二、兩位老師
在這里我一共遇到過兩位老師,首先是郭書記員。不知道是不是案件分配的原因,我只在他的教導下學寫過民事裁定書和執行通知書,制作過一份筆錄和一份合議庭討論記錄。這些東西對于沒接觸過的人來或許很玄奧,實際上并不難做。制作法律文書只需要依照相應的格式,充實具體的案情就行了。你需要的品質是細心和勤奮。在這里實習的學生和法院工作人員地位是一樣的,都要對當事人負責。比如在打印民事裁定書時,就得認真核對雙方當事人基本信息,尤其是身份信息不能出任何差錯。
印象最深的是郭書記員的口才,那一次在他巧妙的調解了一起執行糾紛,雙方當事人心服口服,最后該案以自動履行的方式了結。他告訴我,以什么樣的姿態或語調面對不同的當事人,都大有講究,我深有同感。想來也是,有時候一句話可以激怒一個人,讓矛盾一發不可收拾;有時候一句話可以平息一個人,使干戈頃刻化玉帛。就看你怎么說。
其余時間里執行局是很閑的,終日只是看報上網,于公務上卻不十分打緊。
第二位老師是王曉明庭長,他大約五十歲上下,顧盼之間,神采飛揚。堂堂一張國字臉,不怒自威,舉止風度,十分不凡。一看就知道他是辦事老練,為人爽朗的好老師。后來的接觸證明了我的看法。我每天在他到來之前開門,打掃房間之后燒水泡茶,然后打開電腦查詢法院信息系統,再就是翻閱今天要辦的案件的卷宗。王老師來的時候我總是主動問好,或是找要做的事情,或是詢問下一步的任務,沒事時就讀書看報。而經驗豐富的老師對我也十分不錯,禮貌的同時知無不言、言無不盡,傾囊相授,使我學到了不少知識。
三、制作法律文書
其間我制作過民事裁定書、執行通知書、協助執行通知書、詢問筆錄、案件上網信息通報表、合議庭評議意見、執結報告、代為拘留書、查詢凍結扣押劃撥存款通知書等法律文書。每一份文書老師都要親自過目,檢查無誤后才讓我提交打印。
以上文件我都逐漸掌握了大致情況,其中制作筆錄對我來說很困難。因為我是安徽人,對武漢話很不敏感,而當事人幾乎全是流利的武漢話。我只好聽懂一點就問一下當事人,不懂的讓法官解釋,然后當事人確認無誤之后才予以記錄。有一次申請人說他被開麻目的撞了,要求賠償,我就很迷惑,這“麻目”為何物?后來才知道他說的是機動三輪車……這使我認識到記筆錄也不簡單。需要有很強的應變能力、手腦耳的協調能力、敏銳的洞察力和高度的概括力。
法院行動學習心得體會 篇3
執行工作是人民法院審判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引起社會頗多關注的熱點和難點問題。1999年,中央下發11號文件,中央政法委下發52號文件,專門就解決“執行難”問題作出明確指示,同時也對執行工作改革提出了方向。執行法官面臨的執行工作千頭萬緒,即有來自社會的壓力,也有自身存在的不足,給法院執行工作帶來了困難。執行工作是一門講究執行策略、執行藝術的工作,執行工作的開展需要執行法官付出比常人幾倍的工作量,才能取得一定的社會效果。我在法院參加工作已經十五年,從在靈地法庭審理案件時就開始執行案件,在執行局工作也有五個年頭了。在執行局工作的這五年時間里,組織給了我許多榮譽,先后被評為全市法院先進工作者,連續四年被院黨組評為先進工作者,連續三年被評為優秀公務員,執行案件數及標的到位率均居全局全例,取得了較好的辦案效果,受到領導和同事們的好評。做好執行工作,我的體會是:
一、克服畏難情緒,知難而上
執行工作既苦又累,又得罪人,許多法官不愿做執行工作,對執行工作存在畏難情緒,對執行工作投入不夠,認為執行案件是一種吃力不討好的工作,不論從思想上還是行動上都是消極的,嚴重阻礙了執行工作的開展。思想上認識不足,是主觀上造成執行難的主要因素,要做好執行工作,首先要解決好執行法官的思想認識問題,也就是從心理上徹底的克服對執行工作的畏難情緒,對執行案件不能有絲毫的懼怕心理。我在執行局工作的幾年里,深深地體會到,樹立敬業愛崗的思想是解決畏難情緒最重要的法寶,執行法官應當具有高度的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意識,以認真負責的工作態度,努力辦好每一個案件,保護當事人合法權益,切實解決人民的實際困難。現實中有的執行法官越怕執行案件,案件就越難執行,執行起來前怕狼后怕虎,縮手縮腳,結果總是不理想,這樣被動執行不如主動出擊,大膽放開手腳依法執行,執行效果更佳。
我總結出克服畏難情緒,知難而上就應當要有“三心”,即細心、耐心、恒心。細心就是拿到執行案件先不考慮案件的難易程度,而是要對全案認真細心地進行分析,找出案件雙方當事人的爭議所在,通過接觸雙方當事人了解被執行人不履行義務的原因。耐心就是對待當事人的傾訴要耐心聽取,無論是申請執行人還是被執行人的都要一視同仁,不能任意阻止偏袒一方當事人,以防給一方當事人造成不必要的誤解。恒心就是對遇到疑難復雜的案件不能妥協,要有打持久戰的準備,不能半途而廢,否則前功盡棄。有了熱愛執行工作的敬業精神,加上知難而上的進取心,做好執行工作就有了堅實的心理基礎。如去年我承辦的李厚傳申請執行邱恒華、楊根壽、謝祖翼人身損害賠償一案,被執行人邱恒華應賠償申請執行人李厚傳111125.54元,被執行人楊根壽、謝祖翼承擔連帶清償責任,在執行中被執行人邱恒華下落不明,被執行人謝祖翼因肝癌在外地住院治療,被執行人楊根壽以無責任和無履行能力為由拒絕賠償,使執行陷入了困境。
我在了解到被執行人楊根壽有以其妻子的名義與他人合伙在溫郊投資了一個電站,指導申請執行人李厚傳向法院申請追加被執行人楊根壽的妻子羅春招為本案的被執行人,執行局依法召開執行聽證會,被執行人楊根壽夫妻兩人拒不到庭參加聽證,通過聽證會查明被執行人楊根壽確有以其妻子的名義與他人合伙在溫郊投資電站,依法將楊根壽的妻子羅春招追加為本案的被執行人,并凍結了其在電站的股份。此后,被執行人楊根壽主動找到執行局,請求協商解決。我及時召集申請執行人與楊根壽進行調解,最終被執行人楊根壽一次性賠償給申請執行人80000元,余款申請執行人表示同意放棄,使該案得以圓滿執結。既維護了申請執行人的合法權益,同時也化解了雙方之間的予盾。
二、講究執行藝術,循序漸進
許多人認為,執行工作只要大膽地適用強制措施,使用強暴手段就足以解決執行難的問題,實際上并非如此簡單。執行工作是要講究藝術和方法的,不顧案件的實際情況,一味追求生搬硬套法條,照章執行并非都能取得預想的社會效果和法律效果。在執行工作中即要因人而異,又要因案而異,不斷變換執行方式才能有效地解決執行中遇到的現實問題。在我從事執行工作的幾年里,我總結出“以情解難法”、“法律攻心法”、“強制法”三種執行方式,根據案件的不同情況,先禮后兵,循序漸進,在執行中取到了一定的效果。
“以情解難法”就是對那些生活困難,履行能力較差的被執行人,采取多做雙方當事人工作,使雙方互相讓步,最終履行義務。如今年7月我承辦的余清水申請執行余鄭根財產損害賠償糾紛一案,被執行人余鄭根因申請執行人余清水的牛吃他家的菜,用斧頭將申請執行人余清水家的一頭黃牛砍死,法院判決其賠償申請執行人1648元。我送達執行通知書后,發現被執行人余鄭根已患尿毒癥晚期,家中為其治病已負債,被執行人因患尿毒癥晚期,神智不清,強制執行已無可能,為了執結此案,我找到申請執行人將被執行人的情況告知其,希望其能看在本村村民的份上適當退讓一些,申請執行人一開始并不能接受,經過多次交談后,其表示可以讓步,要求被執行人給付1000元。此后,我和執行局副局長劉煜早晨趕到嵩溪被執行人家中,找到被執行人的妻子和舅子做工作,希望履行部份款項,但他們對給付1000元表示沒有能力,只能想辦法借500元給申請執行人。針對雙方之間的數額差距,我們倆人并沒有放棄,耐心往返于申請執行人和被執行人之間,從上午8點多到下午2點,經過近六個小時的勸解,雙方當事人被我們的辦案真情所感動,最終雙方達成給付800元的協議,并于第二天履行完畢。等我們離開當事人家中吃完午飯已是下午3點,雖然累得筋疲力盡,但案件的執結我們還是覺得挺值得。
“法律攻心法”就是對那些自認為了解法律,有一知半覺,但又缺乏具體法律依據想賴賬的被執行人采取該方法,對其提出的所謂“理由”進行反駁,讓其自已覺得理虧,促其履行義務。如今年4月份我承辦的黃學先申請執行賴雄星財產損害賠償糾紛一案,被執行人賴雄星以向申請執行人所借車輛未參加保險為由,拒不賠償使用申請執行人車輛發生交通事故損失33346.1元。我了解到后并不急于執行,認真聽取了被執行人對判決不滿的原因所在,找出被執行人對法律認識上的錯誤,并找出合同法有關借用合同的相關規定告知被執行人,并對其提出如果認為申請執行人車輛脫保應當承擔責任的話屬于另一法律關系,應另行起訴解決,被執行人最終接受了我的解釋,主動履行25000元后,與申請執行人達成執行和解協議,分期歸還了剩余的賠償款。
“強制法”就是對那些有一定履行能力,而又惡意逃避執行,拒不履行生效裁判文書確定義務的賴賬戶、釘子戶果斷采取司法拘留措施,迫使其履行義務。如20xx年6月我承辦的福建省移動通信有限責任公司清流分公司申請執行姚大周電信合同糾紛一案,被執行人姚大周對法院判決給付手機通訊費716元,采取轉移財產躲避執行的辦法拒不履行,我們通知他到執行局就裝出一付窮相,聲稱連吃飯都困難,反正沒錢法院愛怎么執行就怎么執行,一付死豬不怕開水燙的架勢。申請執行人及時向我提供了被執行人的收入情況,經過我們核實被執行人在一些建筑工地承包有項目,有一定的收入,對履行716元并不成問題。針對被執行人賴賬行為,我果斷報請領導批準,對其采取司法拘留措施。結果我們剛對被執行人宣布拘留決定,其馬上表示愿意給付所欠費用,并寫下保證書在一天內付清。第二天被執行人姚大周就到申請執行人營業廳交清了所欠話費。
三、凝集集體智慧、力量,攻克難案
大家都知道,執行工作靠個人努力是不能出成果的,只有大家團結才能出聚集力,戰斗力,才能取得好的成績。作為執行局局長我清醒認識到,當前執法環境不好,要打開執行工作新局面,必須依靠全局執行法官的智慧和力量,才有可能實現執行工作的良性循環。為此,我把團結同志,依靠集體力量解決問題作為開展執行工作的一條主線。通過召開疑難案件分析會,對一些疑難、復雜案件,組織全局執行法官進行探討,研究最佳執行方案,采取適當措施,從而達到事半功倍的效率。通過多談心,多通氣,多協調,坦誠相待,充分發揮全局執行法官的智慧和力量,這樣既活躍氣氛又增進執行法官團結,形成一種團隊精神,全局執行法官都能以大局為重,以整體利益為重,在工作中互相支持,互相諒解,互相補臺。如今年4月份我承辦的賴凌云申請執行董智斌買賣合同糾紛一案,被執行人董智斌于20xx年11月至20xx年2月間先后多次向申請執行人賴凌云購買飼料養鴨,董智斌尚欠賴凌云飼料款22072.9元,賴凌云經催討未果訴至我院,法院在送達起訴狀副本、應訴通知書等法律文書時,董智斌為了逃避債務,先后多次躲進山里(董智斌居住的養鴨場四面環山),拒絕與審判人員見面,法院缺席判決董智斌給付賴凌云飼料款22072.9元及逾期付款利息4774.80元,合計人民幣26847.7 0元。判決生效后,董智斌未履行,賴凌云于20xx年4月11日向我院申請強制執行,我和另二名執行法官向董智斌送達執行通知書時,董智斌見到我們后立即躲入山林,任由我們尋找、叫喊就是不理會。鑒于董智斌惡意逃避執行的行為,我召集全局執行法官對本案的執行方案進行討論,大家各抒己見紛紛發表自已的意見,并決定在天亮前采取行動,對董智斌進行司法拘留,大家對凌晨的執行方案都提出了具體方法,大到行進線路,小到遇見被執行人飼養的狼狗的解決辦法都作出了相應的應對辦法。同年4月30日凌晨3點30分執行局全體執行法官和司法警察趕往寧化被執行人住處,乘董智斌還在睡覺時將其控制在房間內,對其司法拘留15天。董智斌在被拘留10天后,認識到自已的錯誤,通過執行局主動與其妻子取得聯系,由其妻將欠款付給賴凌云,執行局依法提前解除了對董智斌的司法拘留,使該案得以圓滿執結。申請執行人賴凌云被執行局執行法官犧牲體息時間,無私奉獻的精神深深感動了,在拿到標的款后深情的說:“真沒想到執行法官為了我的事還能在半夜深更起床為我追款,真不知如何感謝。”正是執行局全體執行法官團結協作,互相配合,發揮集體力量,確保案件在短期內得以執結,充分體現了依靠集體智慧和力量在執行工作中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四、以和為貴,慎用強制措施
執行工作要依靠國家法律強制力,但每個案件都使用強制執行措施,不僅司法成本大,而且容易引起矛盾激化,影響社會和諧穩定,這就要求執行法官在執行工作中要講究執行藝術,讓被執行人既感覺到法律的強制力,又要讓其知道執行法官的人情味,使被執行人心服口服、心甘情愿地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這才是執行工作的最佳成效。在執行局工作的五年時間里,我始終堅持“說服教育為主,強制執行為輔”的指導思想,實行人性化執行,注意執行中的人權保護,以人為本,多做感化、教育、協調工作,樹立生存權大于債權的觀念。近年來,執行局在執行工作中,始終堅持耐心、細致多做當事人的思想工作,多為當事人著想,主動為當事人排憂解難,從促進當事人自覺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或達成執行和解來促進案件的執行入手,少用或慎用強制手段,取得了較好的社會效果。如:執行局20xx年受理的江傳發等15人申請執行張有生、修長根等六人租賃合同糾紛一案,執行中,我們在對被執行人張有生的住宅進行搜查時,搜得銀元29枚并進行扣押。此時,被執行人張有生的妻子從田里干活回家,得知其用于給兒子取媳婦的銀元已被法院扣押時,又哭又鬧,要死要活。我們了解到銀元在當地人心目中的價值和作用后,當即決定解除扣押,返還給被執行人。后經做雙方當事人及第三人清流嵩口恒力電力有限公司的思想工作,由第三人清流嵩口恒力電力有限公司拿出1萬元補償給申請執行人和被執行人,該案得到了圓滿執結。
從20xx年至今年6月止,我院共執結各類執行案件936件(含行政非訴執行,不含歷年老案恢復執結數),通過做工作當事人自動履行和達成執行和解532件,占結案數的56.84%;強制執結69件,只占結案數的7.37%。取得了較好的社會效果和法律效果。
“百尺竿頭,更進一步”。上述是我在執行工作中的一些工作體會,總結的不一定準確,對做好執行工作離院黨組的要求還有一定的差距。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將保持謙虛謹慎的工作作風,繼續探索新的執行工作方式,不斷提高自已的政治、業務素質,堅持公正高效、文明執行,確實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在執行崗位上創造更好的成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