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警察學習心得體會(通用3篇)
交通警察學習心得體會 篇1
xx縣交警大隊在開展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中,圍繞交管工作實際,注意身邊小事,從群眾滿意的地方做起,從群眾不滿意的地方改起,進一步構筑“零距離”警民關系。
“交管工作是服務群眾的“窗口”,更是溝通警民關系的橋梁。”在近日開展的全體民警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講座中,縣公安局副局長、交警大隊長王小平用身邊的事例詮釋著交警踐行群眾路線的重大意義。
車駕管面臨的服務對象大多是來自農村的車戶和駕駛員以及辦理相關業務的廣大群眾,按照業務辦理流程,有部分群眾或者駕駛員反映有些看不懂。為此,兩個車管所從方便群眾辦理業務手續出發,在服務大廳設立“導辦崗”,有專門的值崗民警為辦事的群眾及駕駛員指導流程、整理手續、導辦業務,提供全方位的服務。
首問負責制是大隊多年來提倡的一項便民措施,在開展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中,大隊進一步完善和增加服務項目,教育全體民警不管是在業務辦事場所還是在路面執勤期間,不管是集體活動之時還是單個行動空間,只有是群眾提出有關交管問題,都要認真、耐心、熱情解答處理,以此彰顯交警為民解難的心境和服務質量的提高。
交警下屬崗勤中隊常年職守在縣城主要道口,是與群眾打交道最多的路面執勤民警,他們的一言一行一舉一動都在群眾的關注之下。為樹立良好的執法形象,民警執勤時間不僅注意自己的行為規范,而且努力為崗勤周圍的群眾做好事。定魏線與城區振興路交叉口崗點是一個形象崗,同時又是進入縣城的必經之路,機動車和非機動車流量較大,人口密集度也不較高,在茫茫的人群中,執勤交警自從發現一位盲人常從崗臺經過,而且是有規律地自南向北去做自己的營生。了解到這一情況之后,執勤民警主動擔當起這位盲人的向導,不僅攙扶過崗,而且及時提醒過往車輛主動減速慢行。三年來,執勤民警換過多次,但是幫助盲人安全過崗的事跡一直延續。受到廣大群眾的贊譽。
交通安全宣傳教育培訓工作,旨在提高駕駛人的交通安全知識,預防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負責培訓的民警,由開始時連續播放光盤進行宣傳,改由民警面對面的講解相關交通安全知識。尤其是公安部新交規中涉及到的相關內容是駕駛人最為關注的知識,負責宣傳教育培訓的民警寧可自己辛苦,也會想盡辦法為參訓的駕駛人進行更加直觀的教學。在制作各種圖版、播放宣傳教育光盤的基礎上,不惜財力、物力印制了《文明交通知識手冊》即:安全警示篇和基本常識篇等學習材料,同時把公安部123、124號令中的有關內容匯集成《駕駛員新交規宣傳教育讀本》發放給參訓的駕駛員,供學習期間理解和平時學習掌握,社會效果良好。
身邊的小事不僅使交警在群眾中樹立起良好的形象,更重要的是密切了警民關系,為更多的交通參與者關注和支持交通管理奠定了較好的基礎。也為踐行群眾教育實踐活動增添了豐富的內容。
交通警察學習心得體會 篇2
趙是煙臺高速公路交警支隊的一名民警,每天巡邏結束后,他都會拿出手機,通過煙臺高速公路交警支隊在微信建立的“微課堂”,進行“ ”相關學習。趙說:“通過微信平臺,我們支隊的所有民警不僅可以閱讀學習材料,還可以編寫學習體會,還可以相互交流,非常方便。”
公安民警的日常工作具有不定時、不定點、出警突然等特點,傳統的集中統一學習方式難以實現。為此,市公安局創新學習載體,將線上學與線下學相結合,把學習教育從現實課堂延伸到網絡課堂,在市公安局網站開辟“ ”學習教育專題,并利用微博、微信等移動終端開展在線學習交流,滿足了廣大黨員民警的個性化學習需求。市公安局 辦公室主任劉洪江說:“依托這些平臺,廣大黨員民警可以走到哪學到哪,學習方式更加靈活,學習效果也更好。目前,我們的網站點擊量突破了七萬人次,微信群點擊量達到了兩萬人次,上傳心得體會1700多篇。”
為了讓“ ”學習教育真正入心入腦,市公安局還圍繞“警營黨旗紅”這一主題,開展了“ ”趣味知識競賽、青年民警座談會、心理健康拓展訓練、警營“書漂流”等一系列活動,使黨員民警在潛移默化中長知識、受教育。市公安局黨委副書記、政委雷說:“以警營黨旗紅活動為基本引領,用身邊的事教育身邊的人,營造比學趕幫超的良好氛圍,引導全體民警在任何崗位、任何地方、任何時間和任何情況下,都要牢記自己是一名共產黨員,要積極為黨工作,激勵黨員干部敢于亮身份、比貢獻、樹形象。”
交通警察學習心得體會 篇3
轉變觀念,端正執法思想,指出:“要把學習“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轉變執法觀念,增強服務意識結合起來,提高“人民公安為人民”的自覺性。”這些要求表明,解決執法過程中的突出問題,首先要解決執法思想問題,要創新執法理論,認真清理多年來影響民警思想的落后陳舊、不合時宜的思想觀念。可以看出當前公安執法中存在的隨意執法,粗暴執法,執法不公,執法不嚴,根源在于民警還沒有從過去那種陳舊落后,不合時宜的執法觀念的束縛中解放出來。因此要解決公安執法中的突出問題,加強和改善執法工作,首先必須解決民警執法指導思想和執法觀念問題。按照立警為公、執法為民的要求,樹立正確的執法指導思想。
(一)樹立法治觀念
法律是國家意志的集中體現,代表了黨和人民的根本利益,。公安機關執法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就是維護法律的尊嚴,維護正常的社會生活秩序,維護國家、集體和公民個人的合法權益。特別是我們基層執法辦案的單位和民警,在具體執法過程中,把嚴格履行法律職責與服務黨的中心工作相統一,自覺排除和抵制各種非法干預,真正樹立“法”大于“權”的觀念,實現“人治”向“法治”的轉變。將一切行為嚴格規范在法律允許的范圍之內,只要堅持嚴格依法辦事,就能立于不敗之地。
(二)樹立執法為民的觀念
公安機關的根本宗旨是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執法的根本目的,是維護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因此,我們的執法活動必須把群眾的呼聲當作第一信號,把群眾的需要作為第一選擇,把群眾的利益作為第一考慮,把群眾的滿意作為第一標準,真正做到權為民所用、利為民所謀、事為民所辦,帶著深厚感情去 執法,堅持對人民負責和對法律負責的一致性,通過依法履行職責來實踐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
(三)樹立公正執法的觀念
嚴格執法的本質是公正執法,只有公正執法才能保障和實現全社會的公平和正義,才能維護法制的尊嚴和統一。要充分地認識到民警一次不公正執法的危害遠超過十次違法犯罪;要堅定不移地貫徹公正平等的原則,做到運用實體法要公正,執法程序法也要公正,堅決糾正和克服有悖公正原則的執法觀念和執法方式,決不能用違法手段去打擊犯罪,用非法手段去保護合法權益。
(四)樹立文明執法觀念
要正確處理執法的內容與形式,執法目的與手段的關系,如果執法不講方式,粗暴執法,野蠻執法,其結果必然適得其反。要堅持嚴格執法與熱情服務相統一,要正確處理管理與服務的關系,不但對普通群眾要文明執法,對犯罪嫌疑人或者行政案件相對人也要文明執法,對弱勢群體、無助人員更要給予關愛和呵護。強化以人為本的意識,從每個民警做起,以每件小事做起,把文明公正執法的要求落實到每一名民警,貫穿到每一項公安執法活動的始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