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補償分手協議書(通用3篇)
男方補償分手協議書 篇1
甲方: 乙方: 性別: 男 性別: 女 民族: 民族: 出生日期: 出生日期: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甲方與乙方于 年 月至 年 月同居,于 年 月 日生育一女兒,名,因雙方感情破裂,已無和好可能,現經友好協商同意解除同居關系,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經協商達成一致意見,訂立分手協議如下:
一、甲、乙雙方自愿分手。
二、女兒撫養、撫養費及探望權:
女兒 由女方撫養,隨同女方生活,撫養費(含托養費、教育費、醫療費)由男方負責,男方一次性支付人民幣元給女方作為女兒的各類費用以及由分手而產生的所有費用。
在不影響孩子學習、生活的情況下,男方可隨時探望女方撫養的孩子,并可帶孩子出外游玩,但應提前通知女方。
三、雙方共同財產的處理:
同居前雙方各自的財產歸各自所有,同居后男女雙方各自的私人生活用品及首飾歸各自所有。
四、債務的處理:
雙方確認在同居關系存續期間沒有發生任何共同債務,任何一方如對外負有債務的,由負債方自行承擔。
五、協議生效時間的約定: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即男女雙方各執一份,本協議自雙方簽字時生效。
六、如本協議生效后在執行中發生爭議的,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甲方(簽名): 乙方(簽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男方補償分手協議書 篇2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自 年 月 日建立起戀愛關系。在交往過程中,發現雙方性格不合等原因,導致戀愛關系難以維系。現特立此分手協議,雙方應共同遵守。條款如下:
一、雙方從 年 月 日開始正式分手,分手后兩人不能再以情侶身份自居,也不得再向親戚、朋友、陌生人冒認是對方的男女朋友。
二、分手后, 給予 補償人民幣 元或者雙方沒有任何經濟糾紛。
三、分手后雙方不得侵犯對方的自由,任何一方不得糾纏或者騷擾對方或者對方家人,不得有干涉對方任何活動和行為。
四、分手后雙方不得向雙方的朋友、家人以人品、道德以及分手原因等散播對對方不利或者影響對方名譽的言論。
五、交往期間如有專屬于對方的物品或者涉及個人隱私的物品,經對方同意后銷毀或者返還。
六、雙方應履行互相保密義務。包括但不限于:信件、情書、短信、隱私、不能公開的物品等等。
七、任何一方都不能故意破壞對方新的感情或婚姻生活。
八、分手后視各自的意愿決定是否仍可以做朋友。否則一方不得強求。
甲方: 乙方:
日期: 日期:
男方補償分手協議書 篇3
甲方:馬宗果家屬
乙方:溧陽申菱電梯工程有限公司
丙方:
馬宗果(身份證號)系乙方職員,于20xx年9月4日非因工死亡(醫院診斷為腦疝形成珠網膜下腦出血經搶救無效死亡)。為妥善解決馬宗果死亡善后事宜,甲、乙雙方結合國家相關法律規定,本著平等協商、互諒互讓的原則,經協商達成如下補償協議:
一、喪葬事宜:甲方負責處理死者喪葬的全部事宜(從太平間起到死者安葬完畢為止)。
二、補償金額:
1、太平間尸體存放及相關費用5400元(伍仟肆佰元整);火化及骨灰盒費用3080元;運尸費2300元(從神木縣醫院太平間到榆林殯儀館)。
2、喪葬費:員工所在單位平均工資3個月的補助(3個月*1876元/月=5628元)。
3、一次性困難補助費:員工所在單位平均工資12個月的補助(12月*1876元/月=22512元)。
4、家屬來回車費補貼:10580元(壹萬零伍佰捌拾元整)。
5、家屬電話費補貼:500元(伍佰元整)。
6、發放未領月工資,金額為:
三、乙方已代付全部醫院費用、安排家屬賓館食宿費用,該款由乙方全部承擔(如甲方違反本協議,乙方有保留追討之權利)。
四、付款方式:乙方一次性支付給甲方現金元。
五、違約責任:1、乙方遲延付款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一次性支付余款,并有權要求乙方按照銀行同期貸款利息的兩倍支付利息。
2、因任何一方違約而導致訴訟、仲裁或申請強制執行的,應當向對方支付實現債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調查取證費、交通、通訊費、誤工費、公證費、律師費。
六、見證條款:丙方見證雙方全面實際地履行補償協議
七、甲方負責補償款項合理分配,如由此引發爭議,概由甲方負責,與乙方無關。
八、協議簽訂執行后,雙方再無其他任何爭議,任何一方不得反悔,不得以任何理由就馬宗果非因工死亡事件對乙方提起訴訟、仲裁,如甲方
跟非乙方提起訴訟、仲裁,乙方會積極配合甲方進行訴訟、仲裁。
九、本協議一式陸份,甲乙丙雙方各執貳份。
甲方(簽名及手印):乙方(簽名及手印):
丙方(簽名及手印):
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