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服務協議書錦集(通用5篇)
物業服務協議書錦集 篇1
甲方:
乙方:
房屋基本情況:
類型:;
坐落位置:;
建筑面積:㎡。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在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乙雙方就物業管理服務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甲方是本物業區域內的物業管理服務機構,依據有關法律、法規政策對其實施物業管理,乙方及相關人員應配合、支持物業管理公司的工作,并且雙方嚴格遵守國家及省、市有關物業管理規定。
第二條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對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綠化、環境衛生、護衛、交通等項目進行維護修繕、服務與管理;
2、根據有關法規和政策,結合實際情況,制定本物業的物業管理制度和《管理規約》,并書面告知乙方;
3、建立、健全本物業的物業管理檔案資料;
4、制止違反本物業的物業管理制度和《管理規約》的行為;
5、物業管理企業可委托專業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與服務業務,但不得將本物業的整體管理責任轉讓給第三方;
6、依據政府有關法規、條例和本協議向乙方收取物業管理服務費用、共用水、電、電梯、空調等運行電費和網絡使用費用。
7、編制物業管理服務及財務年度計劃;
8、每個月向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公布一次公共水電費和公共部分電梯、空調使用分攤、網絡使用費分攤情況,每半年公布一次管理費用收支項目;
9、提前將裝飾裝修房屋的注意事項和管理規定書面告知乙方,并與乙方訂立《裝修管理服務協議》;
10、向乙方提供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施設備維修養護等有償服務;
11、每年進行一次業主滿意率測評,業主滿意率達95%以上
12、不承擔對業主及房屋使用人的人身、財產的保管、保險責任;
13、不得占用本物業的共用部位,共用設備或改變其使用功能;
14、法律、法規賦予的其他權利。
15、對違章行為進行糾正或舉報,以及向人民法院起訴。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參加業主大會和業主代表大會,享有選舉權、被選舉權和監督權;
2、監督甲方的物業管理服務行為,就物業管理的有關問題向甲方提出意見和建議;
3、遵守本物業的物業管理制度和《管理規約》、《業主手冊》;
4、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交納專項維修資金。
5、依據本協議和相關規定向甲方交納物業管理費用、共用水、電、電梯、空調運行費等分攤費用;
6、裝飾裝修房屋時,簽訂并遵守《裝修管理服務協議》;
7、不得占用、損壞本物業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或改變其使用功能。因搬遷、裝飾裝修等原因確需合理使用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應事先通知甲方,并在約定的期限內恢復原狀,造成損失的,應予賠償;
8、房屋轉讓時須事先通知甲方,并告知受讓方與甲方簽訂本協議;
9、對承租人、使用人及訪客等違反本物業的物業管理制度和《管理規約》等造成的損失、損害,承擔民事責任;
10、按照安全、公平、合理的原則,正確處理物業的給排水、通風、采光、維修、通行、衛生、環保等方面的相鄰關系,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權益;
11、不得擅自搭建任何建筑物、構筑物及其他影響整體外觀的設施;
12、自覺維護共用設施、設備,維護公共綠地和花卉樹木;自覺保持環境干凈、整潔。
13、未經相關行政部門審批,不得擅自改變物業的使用功能。
第三條 物業管理服務內容
一、房屋共用部位的維護和管理。共用部位是指房屋主體承重結構部位(包括基礎、內外承重墻體、柱、梁、樓板、屋頂等)、戶外墻面等。
二、房屋共用設施設備的維護和管理
共用設施設備是指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供電線路、通訊線路、消防設施、綠地、建筑小品、道路、路燈、溝渠、共用設施設備使用的房屋等。
三、綠化、環境衛生
1、共用綠地的保潔(包括清掃紅線范圍內道路、清倒清洗果皮箱垃圾桶等);
2、共用綠地、花卉樹木的維護保養;
3、清潔建筑小品,以及生活垃圾的清運;
4、定期進行“四害”消殺工作。
四、安全護衛
1、協助公安部門維護本物業區域內的.公共秩序;
2、積極配合有關部門協調或處理本區域內的各類緊急或突發事件;
3、建立完善的護衛管理制度,設立門崗24小時值班、在管理區域內24小時定時段巡邏;
4、對規劃紅線范圍內公共區域內定時段巡邏和檢查;
5、對規劃紅線范圍內治安事件及時勸阻或協助執法機關辦案。
五、交通秩序與車輛停放
1、按交通車輛管理規定,對進出車輛進行管理,禁止外來機動車輛、非機動車輛駛進入禁停地帶;
2、維護本物業區域內的交通秩序和車輛的有序停放。
六、房屋裝飾裝修管理
1、房屋裝修須嚴格按政府規定辦理報批手續;
2、按《裝修管理服務協議》進行管理。
第四條 物業管理服務質量
一、房屋外觀
1、房屋外觀完好、整潔;
2、外立面裝飾統一、美觀。
二、設備運行
1、設備運行正常,保證業主正常辦公和商務運營;
2、對設備定期檢查、保養。
三、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維護和管理
1、定期檢查、保養;
2、相關指標符合國家標準;
四、綠化、環境衛生
1、長勢良好,修剪及時,無病蟲害,無斑禿;
2、綠地無紙屑、煙頭等雜物;
3、垃圾日產日清,定期進行衛生滅殺;
4、共用部位保持清潔,無亂貼、亂畫。
五、安全護衛
1、小區主出入口實行24小時值勤;
2、文明值勤、訓練有素,語言規范,認真負責;
3、對物管區域內門崗制度、巡邏制度、車輛管理制度的執行及各種現象、事件及時作好記錄。
六、交通秩序與車輛停放
1、管理制度完善,管理責任明確
2、按規定位置停放,管理有序。
七、消防
1、消防設施設備完好無損,隨時可以啟用;
2、消防通道暢通。
八、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小修和急修
1、小修:白天接報后30分鐘內到達維修;
2、急修工作量:按國家有關標準執行。
第五條 物業管理服務費用
一、物業管理公共服務費的構成:
1、管理服務人員的工資、社會保險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用;
2、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日常小修和維護保養費用;
3、物業管理區域清潔衛生費用;
4、物業管理區域綠化養護費用;
5、物業管理區域公共秩序、安全維護費用;
6、物業管理企業辦公費用;
7、物管企業固定資產折舊費用;
8、法定稅費;
9、合理利潤;
10、政府相關部門規定的其他費用。
二、物業管理服務費不包括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大中修(單件200元以上的材料費)、更新、改造費用。
三、物業管理費不包括乙方室內自用部位、自用設施設備的維修、更換等費用。
四、本物業服務收費形式為“包干制”,甲方實行每半年預收一次服務費的收費方式。
五、物業管理公共服務費收費標準為元/㎡/月;收費面積以建筑面積為準;收取裝修
管理、垃圾清運費元/㎡(一次性交納)。
六、物業管理服務費不包括區域內公共水電分攤費用,每月發生的公共水電費(各類水泵、公共照明、中央空調及其他共用設施設備運行的水電費、電梯運行等費用)以建筑平方米為單位,每月按實抄表,據實分攤。
七、乙方自收到開發商書面通知收樓的時間之日起開始交納物業管理公共服務費用;如辦理入住手續后,連續六個月以上未入住的空置房(水表電表讀數為零),乙方須按照《南京市物業服務
收費管理辦法》的規定交納不低于現行收費標準的70%的空置房物管服務費;同時還須按70%的標準交納公攤水電費。
八、乙方出租物業時,乙方約定由承租人交納物業管理服務費的從其約定,乙方須負責協調承租人與甲方簽署物業管理服務協議,乙方承擔最終交納責任。
九、乙方轉讓物業時,須結清轉讓之前的物業管理服務費用和公攤水電費及相關費用。
十、每年物管服務費標準按年度CPI上漲指數和勞動政策法規規定,適度上調。
十一、乙方在辦理入住手續時,需一次性交納6個月物業管理公共服務費,以后業主或使用人應在每年的1月、7月履行交納義務。
第六條 其他有償服務費用
一、機動車位及其使用管理服務費按《南京市物業服務收費管理辦法》的規定標準執行。
二、有線電視、電話、煤氣、電信寬頻網絡、直供水、供電等費用由相關部門最終向業主收取。
三、代收代繳收費服務。
若受有關部門或單位的委托,甲方可提供代收代繳收費服務(不屬于物業管理服務費),收費標準執行政府規定。
第七條 保險
一、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保險費用由全體業主按各自所占用的房屋建筑面積比例分攤,不包括在物業管理費用中,可由甲方另行安排代為購買。
二、乙方的財產與人身安全的保險由乙方自行辦理(物管費不含上述兩項保險)。
第八條 其他約定事項
一、乙方裝修時不得隨意改變外立面。
二、甲乙雙方嚴格遵守《裝修管理服務協議》。
第九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違反協議,未達到管理服務質量目標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改,給乙
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二、乙方違反協議,致使甲方未達到管理服務質量約定目標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改正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三、甲方違反協議,擅自提高收費標準或亂收費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清退所收費用,退還利息;
四、乙方違反協議,不按本協議約定的收費標準和時間交納物業管理公共服務費用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補交,并從逾期之日起按每天萬分之五交納違約金,對無理拒交水電費、電梯空調費的,甲方可采取有效措施催繳。
第十條 為維護公眾、業主、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預見的情況下,如發生煤氣泄漏、漏電、火災、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協助公安機關執行任務等突發事件,甲方因采取緊急措施,由此造成乙方相關財產損失的,按《民法通則》有關規定不承擔賠償責任,具體以政府相關部門的鑒定意見為準。
第十一條 在本協議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協議無法履行,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不可抗力系指:1、天災;2、戰爭;3、外部意外事故造成停水、停電、停氣;4、房屋及附屬設施設備自身質量問題引發的故障;5、排除了甲方責任以外的治安案件等。
第十二條 其他約定事項
在本協議生效期內發生產權轉讓,受讓的業主必須繼續執行本協議條款。
第十三條 因乙方拖欠水、電、氣、電梯、空調等費用影響紫檀雅居水、電、氣、電梯、空調正常運行的,甲方免責。
在本協議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有同等效力。
本協議中未規定的事宜,均遵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及政府相關文件執行;
凡本協議條款與國家政策、法規相抵觸的部分無效,但不影響本協議的執行。
第十四條 本協議在執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或向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調解;
物業服務協議書錦集 篇2
甲方: 營業執照號:
乙方:物業( )有限公司 管理處
甲方□租用/□購買本管理服務區域□商鋪/□寫字樓/□商場 號,從事 經營,建筑面積為 平方米,甲乙雙方構成物業管理服務合同關系。為維護房屋建筑及附屬設施的正常使用,保持乙方所管理服務的區域內正常的物業管理服務工作的正常開展,同時為甲方營造正常的經營環境,確保甲、乙雙方及乙方管理服務區域內其他顧客的合法權益,根據 物業管理條例及相關的其他政府法律法規的規定,為經雙方友好協商,制訂本管理協議書:
一、甲方的權利、義務、責任
1、甲方有義務證實具備合法經營的證明,從事與其相適應的經營范圍,乙方備份有關資料的復印件。
2、甲方有權合法使用其租用或購買的物業,合理使用商戶內各類設施,并確保設施完好無損。正常的營業時間為早上 至晚上 。
3、甲方有權使用本管理服務區域內的公共設備、設施。
4、甲方有義務監督乙方的管理服務工作,有權向乙方提出合理的意見或建議。有義務協助配合本管理服務區域的治安防范工作,及時舉報不法行為,維護正常經營秩序。甲方如需裝修,須遵守政府部門及本管理處裝修管理規定,事先辦好裝修手續,未經允許請勿擅自改變房屋外貌及內部水、電等設施。
5、甲方有義務按規定及時交納各項管理服務費及其它費用。
6、甲方應按消防規定配備滅火器材,并加強防火措施,未經乙方同意,請勿私自接駁臨時電源。在未發生火警火災的情況下,請勿擅自動用消防設備。
7、甲方如在租用期內將商鋪轉租他方時,須到管理處辦理轉簽協議的.登記手續。
8、甲方應維護本管理服務區域范圍內環境衛生及園林綠化,保持門前衛生清潔,生活垃圾應放在指定的垃圾桶內。
9、甲方承諾并遵守政府有關法規規章及本管理服務區域所禁止的下列行為:
門前擺賣、占道經營或堆放物品。
從事有油煙污染、噪音污染的行業,或使用大功率的喇叭,制造噪音擾民。
聚眾吵架、斗毆,或從事、販毒、吸毒、色情等活動。
飼養寵物。
在室內存放易燃、易爆等有毒、有害危險品。
公共場所擺設神位及燃燒香燭。
未經乙方同意,移動、挪用公共設備、設施從事經營活動。
其他禁止的行為。
10、甲方所經營的物業場所如屬甲方購買的,在將本物業提供予第三方使用時,甲方應將第三方情況及時知會乙方,并由第三方與乙方另行簽訂商戶管理服務協議。
二、乙方的權利、義務、責任
1、乙方有權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本管理服務區域的物業管理合同,就本管理服務區域范圍實施一體化的物業管理服務。
2、乙方管理人員有責任履行管理責任,組織、協助有關政府部門就甲方承租范圍內的衛生、消防、治安等方面進行檢查與落實。
3、乙方有義務接受甲方對承租范圍內同甲方有關的各項管理服務工作的監督、意見或建議,提供優質服務。
4、乙方有責任向甲方收取管理服務費及其它費用。
5、乙方須定期檢查、維修和保養甲方承租范圍內同甲方經營有關的、屬乙方負責的各種公共設施、設備,確保這些設施、設備的正常使用。
6、乙方須維護本管理服務區域內公共設施及公共部位的清潔衛生,并作好綠化養護工作。
7、因緊急情況等需要,經事先通告甲方后,乙方可暫停甲方的水、電等供應,完成后應盡快恢復。
源 自物業論文
物業轄區商戶管理服務協議書提要:甲方應按消防規定配備滅火器材,并加強防火措施,未經乙方同意,請勿私自接駁臨時電源。在未發生火警火災的情況下
源 自物業論文
8、乙方有責任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本管理服務區域管理規定,制止甲方的違章行為,消除消防、治安等隱患,甲方應在限定時間內進行整改。
9、當本管理服務區域公共秩序因甲方人員或業務對象等原因遭到破壞或可能導致混亂時,乙方有權制止有害行為的發生或禁止其進入,情況嚴重時將交公安機關等部門處理。
10、其他:
三、雙方商定的其他事項:
四、管理服務費用
1、管理服務費按照人民幣 /月·米元計收,合計每月管理服務費為人民幣 元。
2、其它約定: 。
3、管理服務費及其它費用每 收取一次,每 為繳費日期,甲方必須按時交納各項費用,如未按期交納,每日按總額的5‰計收滯納金,若超過一個月未交費,將被視為違約行為,乙方有權中止管理服務直至停水、電、氣等,或通過法律途徑予以追繳。
4、合同簽訂時即開始計收管理服務費。
5、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負責人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
負責人:
日期:
乙方:物業( )有限公司
管理處
負責人:
物業服務協議書錦集 篇3
甲方:________公司
注冊地址:________
乙方: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
住址: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
為維護本小區內的交通秩序,規范車庫車輛的停放,確保業主車輛的安全。根據《重慶市物業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以及本小區的實際情況,確保雙方的權利義務,制定本合同。
第一條、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負責建立、健全本車庫車位業主資料及停放車輛的檔案資料;
2、制定本車庫管理的相關規定;
3、制止違反本車庫管理及危害車庫設施、設備的行為;
4、根據本合同收取車位物業管理服務費;
5、規范車庫停車,制止亂停亂放,確保消防通道暢通;
6、配合車位產權人之間,與第三方之間的相關關系的協調;
7、經授權積極配合對車庫設施、設備的專項維修;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提供停放車輛信息:車位產權人自有車輛,及租賃車位使用人如實申報車輛信息,填寫車輛信息卡。如有變動,及時向管理處變更。
2、監督甲方的車輛管理服務工作,就車輛管理的有關問題向甲方提出合理的意見和建議;
3、車庫內所有設施設備歸全體車位所有人所有,愛護設施設備。嚴格遵守物業公司制定的車庫管理的相關規定,如因違反規定造成損失,由乙方承擔相關責任;
4、依據本合同按時繳納車位物業服務費;
5、配合物業公司對車庫的管理工作;
第二條、車庫物業管理服務
1、車庫衛生整潔,引導車輛停放有序;
2、公用設施、設備配套運行使用正常,確保無事故隱患,日常使用中嚴格遵守操作規程和保養規范;
3、停車場相關管理制度完善,管理責任明確,車輛進出有序;
4、消防設施配置的日常管理,運行正常,可隨時啟用,消防通道確保暢通,制定有效的消防應急方案;
5、車庫實行24小時監控和不定時巡查值班制度;
6、實行一卡一車,無停車卡車輛禁止進入;
7、承擔車庫設施設備單次單項200元以內的日常維修費用;
第三條、車輛停放中的禁止行為
1、禁止占用他人車位,按規范停車,不得對他人車位使用造成阻礙,不得在禁止停車區域停放車輛;
2、限止超高超寬車輛進入車庫;
3、車庫內不得練車、修車、沖洗車輛。如有滴、漏現象必須及時清理;
4、禁止裝有劇毒、易燃、易爆等危險品的車輛在車庫內停放;
5、禁止將車位改作他用;
6、嚴禁在車庫動火;
7、禁止在車內存放現金、貴重物品;
第四條、車位物業管理服務費
停車管理物業服務費:60元/月;按季收取,每季度第一個月10前到物業管理處繳納;
第五條、違約責任的處理
1、甲方違反本合同,未達到管理服務質量目標的,乙方有權督促甲方限期整改;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未能達到服務目標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但不得拒繳物業管理費。
2、甲方違反本合同,擅自提高收費標準或亂收費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清退所有違規收費,退還利息并支付違約金
3、乙方違反本合同,不按約定繳納物業服務費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補交欠款,按日千分之三承擔滯納金。
4、乙方停放車輛后必須鎖好車輛,帶離車內財物,并檢查車輛狀態,由于滴、漏、電路等車輛本身原因原因造成的車輛毀損,以及第三人損失,乙方自行承擔。
第六條、為維護業主、公眾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預見的情況下,甲方有權協助有關部門采取緊急措施,如發現燃氣泄漏、漏電、火災、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協助公安機關執行任務等突發事件,甲方因采取緊急措施造成的乙方必要的財產損失的,雙方按有關法律規定執行。
第七條、本合同同本物業在小區的物業管理期間。
第八條、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九條、本合同一式兩份,雙主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
乙方: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代表人: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物業服務協議書錦集 篇4
甲方:
乙方:
甲方是指:商鋪購買人(使用人)
乙方是指:物業服務企業
前期物業服務是指,自房屋出售之日起至業主大會與物業服務企業簽訂的《物業服務合同》生效之日止的物業服務。
根據國家《民法典》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乙雙方就物業服務達成如下條款:
第一條 物業的坐落、面積
1、坐落位置: (項目名稱) 棟 層 號鋪面 ,建筑面積為 ㎡。
第二條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 甲方的權利義務
1、監督乙方的物業管理服務行為,就物業管理的有關問題向乙方提出意見和建議;
2、遵守本物業的物業管理制度和雙方所簽訂的服務合同及相關協議;
3、不得在居民休息時間(中午12時至15時、晚上22時至翌日7時)制造發出過大的聲響(如敲擊、高音響、按喇叭等);
4、依據本協議向乙方交納物業管理服務費用和垃圾處理費;
5、裝飾裝修房屋時,遵守《房屋裝飾裝修管理協議》;
6、遵守《水電代收代繳協議》,按時向翡翠園小區業主服務中心繳納水電費用;
7、不得占用本物業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或改變其使用功能。因搬遷、裝飾裝修等原因確需合理使用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應事先通知乙方,并在約定的期限內恢復原狀,造成損失的,給予賠償;
8、轉讓商鋪時,應事先通知乙方,告之受讓方與乙方簽訂物業服務合同;
9、違反本物業的物業管理制度和簽訂的租賃合同等造成的損失、損害承擔民事責任。
10、商鋪的招牌安裝,應取得按開發建設單位規定的統一標準安裝。
11、服從乙方的日常管理,實行門前“三包”,講究衛生,保持門前及周圍清潔。
二、乙方的權利義務
1、對共用部位、公共設施設備、綠化、環境衛生、治安、交通等項目進行維修、服務與管理。
2、建立建全本物業的物業管理檔案資料;
3、制止違反本物業的物業管理制度和簽訂的本合同行為;
4、物業管理企業可委托專業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和服務業務,但不得將本物業的整體管理責任轉讓給第三方;
5、依據本合同向甲方收取物業服務費用及垃圾處理費;
6、提前將裝飾裝修房屋的注意事項和限制條件告之甲方,并與甲方訂立《房屋裝飾裝修管理協議》;
7、與甲方簽訂水電代收代繳協議;
8、不得占用本物業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或改變其使用功能。
第三條 物業管理服務內容
一、房屋共用部位的維護和管理共用部位是指房屋主體承重結構部位(包括基礎、內外承重墻體、柱、梁、樓板、屋頂等) 、戶外墻面、門廳、樓梯間、走廊通道等;
二 、房屋共用設施設備及其運行的維護和管理。共用設施設備是指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水箱、天線、供電線路、通訊線路、照明、消防設施、監控系統、綠地、道路、路燈、溝渠、池、井、非經營性車場車庫、和共用設施設備使用的房屋等。
三、環境衛生管理,具體包括以下內容:
1、樓宇的公共部位,包括樓梯、大廳、樓宇外墻等部位環境衛生管理;
2、物業區域的公共場所,包括小區內的道路、綠化地帶、公共停車場、公共娛樂場所等所有公共場所的環境衛生管理;
3、生活廢棄物的清理。
四、秩序維護管理,具體包括以下內容:
1、協助公安部門維護本物業區域內的公共秩序;
2、治安協管員實行24小時巡邏制度,定時定路線巡查;
3、對本物業區域內的車輛管理;
4、與甲方簽訂《消防責任書》
五、交通秩序與車輛停放管理,具體包括以下內容:
1、對小區的機動車停放與出入實行統一管理。
2、維護小區的交通秩序。
六、房屋裝飾裝修管理
1、消防要求:翡翠園小區商鋪的消防施工方案須報消防主管部門審批,消防設施(噴淋、溫感、煙感)等由業主在裝修時自理,必須接入小區噴淋管網和消防報警系統,并符合消防管理部門驗收要求后方可投入使用。
2、根據開發商文件要求,因商鋪未安裝排煙管道不允許經營餐飲店。
3、特殊行業要求:經營特殊行業的,需要按特殊行業相關要求并辦理好相關手續后方可投入使用。
4、簽訂《商鋪裝飾裝修管理協議》。
七、用水用電管理:雙方另簽訂《水電代收代繳協議》。
第四條 物業管理服務質量
一、房屋外觀:
1、房屋外觀(包括屋面、天臺)完好、整潔;外墻、公共樓梯間面磚、扶手等無明顯污跡、無破損、無亂張亂貼、亂涂亂畫、亂懸掛現象;
2、對違反規劃私搭亂建及擅自改變房屋結構或用途及時勸說、阻止,并報告有關部門依法處理;
3、空調安裝位置統一有序,支架及固定螺絲等用不銹鋼材料、無銹蝕,冷凝水集中排放;
二、設備運行:
1、設備運行正常,維護良好,無事故隱患;
2、定時對設備進行檢查,應設有設備臺帳、運行記錄、檢查記錄、維修記錄、保養記錄;
3、對設備故障及重大事件有完善的應急方案和現場處理措施、處理記錄;
三、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維護和管理:
1、路燈等公用照明設備完好率在98%以上;
2、各設備及公共場所、場地、危及人身安全處有明顯標志和防范措施。
四、環境衛生:
1、小區公共部位干凈、整潔、無雜物垃圾、無異味、無亂張貼、無亂堆放、扶手無塵,清潔率95%以上;
2、小區內的道路完好、無積水、泥沙、公共場所無雜物垃圾,環衛設施設備完好無損;
3、實行垃圾分類收集,做到日產日清,垃圾桶、果皮箱無溢滿現象;
4、垃圾中轉站、垃圾桶、果皮箱定期清洗,保持干凈無異味;
5、實行定期消殺,有效控制蠅、蚊、鼠等害蟲孽生。
五、 綠化:
1、草坪應及時修剪,保持平整,并清除雜草,控制雜草孽生;
2、花草樹木長勢良好,無枯死,適時組織灌溉、施肥、松土,預防蟲害;
3、根據樹木品種科和生長情況,及時修剪整形、觀賞效果良好;
4、綠化地設愛護綠化溫馨提示牌。
六、交通秩序與車輛停放:
1、商鋪前道路暢通、交通秩序良好,無亂停車現象。行人、車輛各行其道;
2、室內停車場二十四小時定時巡邏。
七、消防:
1、消防設施、設備完好率在98%以上。
2、小區火災發生率在1%以下。
八、房屋共用部位、公用設備設施小修和急修:
㈠小修
1、做到水、電、氣等公用設施小修不過夜。
2、房屋共用部位的土建小修三日內有結果。
㈡急修
3、房屋共用部位、公用設施的急修要求維修人員三十分鐘內到達現場,并開始組織搶修。
第五條 物業管理服務費用
一、乙方收取服務費標準為:
(一)、物業服務費按2.00___元/平方米/月計收;
(二)、城市垃圾處理費收費標準:
1、餐飲娛樂業以外的商業網點按經營面積收取
(1)、面積30平方米以下(含30平方米)按20___元/店.月收取;
(2)、面積30平方米以上按0.65___元/平方米.月收取;
2、餐飲娛樂業商業網點按經營面積收取
(1)、面積30平方米以下(含30平方米)按100___元/店.月收取;
(2)、面積30-50平方米(含50平方米) 按200___元/店.月收取;
(3)、面積50平方米以上參照以上標準方雙方協商;
(三)、繳納水電周轉金
1、面積30平方米以下(含30平方米)按500___元/間一次性收取;
2、面積30-50平方米(含50平方米) 按800___元/間一次性收取;
3、經營面積50平方米以上按15___元/平方米一次性收取;
商鋪前露天停放車輛場地占用收費標準按政府相關部門執行。
二、如甲方不能按合同約定時間向乙方支付物業物業服務費的,以欠費金額的2﹪支付每月利息,直至全部清償欠費時止。
三、甲方必須按時繳納當月的物業服務費和垃圾處理費。
四、每月水電費由甲方按乙方規定繳費期限內自行到翡翠園小區業主服務中心交納,如逾期繳納所產生的違約金及相關責任由甲方承擔。乙方保留停止供水供電權利。
第六條 水電費用
甲乙每月實際使用的水電度數由乙方雙方派代表共同確認,且在規定期限內自行到翡翠園小區業主服務中心繳納。
水電費按如下方法計算:
水費收取方法:每月水費=(每月實際使用度數+公攤+損耗)×水費單價
電費收取方法:每月電費=(每月實際使用度數+公攤+損耗)×電費單價
以上水電費單價按市供電局、自來水公司核定經營性收費標準收取。
第七條 違約責任
一、乙方違反協議,未達到管理服務質量約定目標的,甲方有權要求甲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二、甲方違反協議,使乙方未達到管理服務質量約定目標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三、乙方違反協議的,擅自提高收費標準或亂收費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清退所收費用。
四、甲方違反協議的,不按本協議約定的收費標準和時間交納有關費用,乙方有權要求甲方補交,并從逾期之日起按每天5‰向甲方交納違約金,逾期超過一個月的,乙方將停止向甲方提供服務。
第八條 為維護公眾、業主、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預見的情況下,如發生煤氣泄露、漏電、火災、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協助公安機關執行任務等突發事件,乙方采取緊急措施造成甲方必要的財產損失的,雙方按有關法律規定處理。
第九條 在本協議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協議無法履行,雙方按有關法律規定處理。
第十條 本協議內容各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本協議中未規定的事宜,均遵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執行。
第十一條 本協議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或向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調解;如協商或調解無效,可向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二條 本合同正本共7頁,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條 本協議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乙 方:
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甲 方:
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物業服務協議書錦集 篇5
甲方:
乙方:
根據甲、乙雙方自愿的原則,特制訂本代接放學小孩服務協議:
一、甲方的小孩 ,在 就讀,現需委托乙方代為接其放學。
二、甲方需告之乙方詳細的聯系方式和家庭住址,當發生變更時,應及時通知乙方,以方便乙方聯系之需。
三、當甲方(委托人)因工外出或其它原因,小孩接回需交給他人時,應及時通知乙方,(有必要時)還需出具委托書。
四、當甲方子女在接回過程中,不聽從乙方接回人員管理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負責。
五、當甲方子女因事(病)沒有上學時,或不需代接時應及時告之乙方。
六、乙方接回小孩后,集中在指定地址,由甲方領回。
七、由于甲方小孩不服從接管人員的管理,存在安全隱患時,乙方有權終止本協議。
八、甲方不需要乙方代接服務,應書面通知乙方,本協議即行失效。
九、代接服務費每人每月--元,一月一結。甲方不付服務費本協議自行終止。
十、本協議未詳之處,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日期:
日期:
甲方住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