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借條合同協議書(通用4篇)
2025借條合同協議書 篇1
借款人:
出借人:
特別提示:借款人和擔保人在簽訂本合同之前,請務必仔細閱讀本合同全部條款,特別是對黑體部分予以重點關注。如有任何疑問或不明之處,請及時向出借人及專業人士咨詢。本合同一經簽訂,即視為各方理解并同意本合同全部條款。
本合同各方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簽訂本合同,并承諾共同遵守。
借貸條款
第一條 借款金額
本合同項下借款金額為人民幣 (大寫: )元(大小寫不一致時,以大寫為準)。
第二條 借款用途
本合同項下借款用途為 。未經出借人書面同意,借款人不得將借款挪作他用,出借人有權監督借款的使用。
第三條 借款期限
本合同項下借款期限為 ,實際放款日與到期日以借據為準。借據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條 利率
借款期限內的借款利率為 。
第五條 放款
1、出借人發放或繼續發放借款的前提條件是:本合同項下擔保已經生效并持續有效(信用借款除外),且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未發生任何違約情形。
2、借款人授權出借人將借款分 次劃入下列賬戶,借款利息自實際放款日起計算:
戶名:
賬號:
開戶行:
第六條 還款
1、經協商一致,借款人按下列第 種方式償還借款本息:
a、按月付息,一次性還本;
b、到期一次性還本付息;
c、其它:
2、每期還款日為實際放款日次月起的每期對應日;無對應日的,還款日為該期最后一日。最后一期還款日為借款到期日。
3、借款人應當將本息付至出借人下列指定賬戶:
戶名:
賬號:
開戶行:
第七條 提前還款
1、借款人提前償還全部或部分借款的,應于擬定提前還款日前15天向出借人提交書面通知并獲得出借人書面同意。
2、借款人提前還款應滿足下列條件:
a、按如下標準向出借人支付補償金:
b、部分提前還款的,還款金額不少于:
c、在提前還款時,在本合同項下不存在到期應付未付的任何款項,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本金、利息、罰息、違約金、補償金和其他費用。
3、提前還款部分按第四條約定的利率和實際占用天數計收利息;借款人提前償還全部借款本金的,應結清全部利息。
第八條 借款展期
借款人不能按期歸還本合同項下借款,需要辦理借款展期時,應在借款到期前30天向出借人提出書面申請,經出借人審查同意展期的,雙方另行簽訂展期協議。如出借人不同意展期,則借款人仍應按本合同約定償還借款本息。
第九條 罰息
1、借款人未按合同約定日期(包括被宣布提前到期)償還的借款,出借人有權按罰息利率按日計收利息;對不能按時支付的利息,按罰息利率計收復利。罰息利率按在第四條約定的利率基礎上加收%確定。
2、借款人未按合同約定使用的借款,出借人有權按罰息利率按日計收利息;對不能按時支付的利息,按罰息利率計收復利。罰息利率按在第四條約定的利率基礎上加收%確定。
第十條 借款擔保
1、除信用借款外,擔保人自愿向出借人提供合法有效的 (保證/抵押/質押)擔保,具體事項另行約定。
2、為本合同的履行提供的擔保,如發生了不利于出借人債權的變化的,借款人應及時按出借人要求另行提供經出借人認可的合法有效的擔保。
第十一條 違約及違約責任
1、發生下列一項或多項情形的,構成借款人違約:
a、借款人未完全適當地遵守或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承諾、保證、義務或責任;
b、借款人或擔保人提供虛假資料或隱瞞重要事實;
c、借款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失蹤或被宣告失蹤,或者成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或喪失民事行為能力,而無繼承人、受遺贈人、監護人或財產代管人,或其繼承人、受遺贈人、監護人或財產代管人拒絕代借款人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的;
d、借款人涉及刑事案件、訴訟、仲裁、糾紛,對其償債能力產生不利影響的;
e、借款人的其他任何債務在到期(包括被宣布提前到期)后未予清償,或者借款人不履行其應當承擔的擔保責任或其他義務,已經或可能影響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義務的履行的;
f、發生第十條所述情形,借款人未另行提供出借人認可的新的擔保的;
g、影響或可能影響借款本息按期足額償還的其他情形。
2、借款人連續二個月或累計三次未按時足額償還借款本息,或發生其他違約情形的,出借人有權停止發放尚未發放的借款,宣布借款提前到期,要求借款人提前清償全部或部分借款,以及所產生的利息、罰息及其他費用,直至解除合同。
第十二條 費用
訂立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登記、公證、評估等費用,以及由于借款人和擔保人沒有按照合同約定履行各自的義務,出借人為實現債權而產生的律師費、評估費、拍賣費等所有費用由借款人承擔。出借人為保障自身利益先行墊付的費用,出借人有權隨時向借款人追償,并從出借人墊付之日起計收本合同第四條約定的利息。
第十三條 共同借款
本合同如涉及二人以上(含)共同借款,任一借款人均應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對全部借款承擔連帶清償責任,出借人有權向任一借款人追索未償還的借款本息和應付未付的其他費用。
其他條款
第十四條 轉讓
1、出借人無需征得借款人和擔保人同意,可將其在本合同項下的權利轉讓給其他方。出借人權利的轉讓應當通知借款人和擔保人,通知可以書面通知或在公開媒體上發布公告等形式作出。由于出借人權利轉讓需要變更抵押或質押登記的,抵押人或出質人應予配合。
2、未經出借人書面同意,借款人和擔保人不得將其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義務轉讓給其他方。
第十五條 公證
如果出借人要求,各方應對本合同進行強制執行公證。借款人和擔保人同意本合同經公證后具有強制執行效力,借款人或擔保人不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的,出借人可以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第十六條 通知
發生下列情形之一,借款人和擔保人應當立即通知出借人:
1、借款人的其他任何債務在到期(包括被宣布提前到期)后未予清償,或者借款人未予履行其應當承擔的擔保責任或其他義務;
2、涉及刑事案件、訴訟、仲裁、糾紛,對其償債能力產生不利影響的;
3、地址、聯系方式、工作單位發生變更;
4、抵押物被查封、扣押、凍結、征用、被列入拆遷范圍或發生權屬爭議的;
5、擔保人為法人或其他組織的,其經營機制發生變化,包括但不限于:股份制改造、承包、租賃、合并、分立、聯營、合資或合作;歇業、解散、停業整頓、被吊銷營業執照、被撤銷工商行政登記;企業章程、法定代表人、股權等發生變更;
6、影響或可能影響借款本息按期足額償還的其他情形。
第十七條 保密
出借人應依據有關法律規定,對借款人和擔保人為訂立和履行本合同向出借人提供的有關非公開信息保密。
1、借款人、擔保人在本合同項下發生違約行為時,出借人有權視違約情況公開違約信息,或為催收之目的將有關信息提供給催收機構。
2、法律法規或其他規范性文件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八條 獨立性
本合同任何條款的無效或不可執行,不影響其他條款的有效性和可執行性,也不影響整個合同的效力。其中,《個人借款合同》部分或全部無效/被撤銷或被解除,不影響抵押合同、質押合同或保證合同的效力,擔保人仍應按照約定承擔擔保責任。
第十九條 爭議解決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糾紛,各方應積極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向出借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提交 仲裁委員會在 進行仲裁。
第二十條 其他
1、出借人未行使或部分行使或遲延行使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不構成對該權利或任何其他權利的放棄或變更,也不影響其進一步行使該權利或任何其他權利。
2、本合同各條款的標題僅為方便查閱而設,不對合同條款的內容和解釋構成任何限制和影響。本合同中的“擔保人”分別指抵押人、出質人或保證人;本合同項下有兩種或兩種以上擔保的,“擔保人”指所有提供擔保的合同當事人。
3、本合同自各方當事人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4、本合同一式 份,合同當事人和 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借人已提請借款人對本合同各條款,特別是黑體部分作全面、準確的理解,并應借款人的要求對相應條款作了說明,借款人確認對本合同內容不存在誤解或疑義。
出借人(公章):
授權代理人(簽字):
借款人(簽字):
共同借款人(簽字):
合同簽署日期:年 月 日
2025借條合同協議書 篇2
甲方(放款人),身份證號:;
乙方(借款人),身份證號:;
丙方(保證人),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在平等互利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借款事宜達成如下協議條款,各方共同信守。
一、借款金額
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幣萬元整(¥)
二、借款利率
借款月利率為百分之(%)
三、借款用途
乙方借款用途為。
四、借款交付及借款期限
甲方應當于擔保本合同債權的擔保手續辦結之日起日內交付借款,甲方超此期限交付借款或不交付借款的,甲方應當賠償乙方、丙方及居間方因此產生的損失。
借款期限為個月,以甲方實際交付借款之日為起算日期,交付之日為甲方向乙方指定銀行賬戶匯出借款之日。
乙方賬戶信息如下:
戶名:
開戶行:
賬號:
五、還本付息方式
雙方一致同意按照以下第種方式還本付息:
1、每月還息,到期還本。借款期限內,利息按月支付,支付日為每月日,最后一筆利息支付日為借款期限屆滿之日,連同本金一同支付,每月利息為人民幣元。
2、每季度還息,到期還本。借款期限內,利息按季度支付,支付日為每季度第一個月的日,第一次支付利息日期為 年 月 日,最后一筆利息支付日為借款期限屆滿之日,連同本金一同支付,每季利息為人民幣元。
3、每月等額本息還款。借款期限內,每月支付的本金為人民幣元,利息為人民幣元,支付日為每月日,最后一筆本息支付日為借款期限屆滿之日。
4、其他方式:
乙方將上述本息支付到甲方指定賬戶,甲方賬戶信息如下:
戶名:
開戶行:
賬號:
六、逾期還本付息
乙方應當依照本合同約定如期還本還息,借款合同到期之前乙方遲延支付當期本息或未全額付清的,從當期支付日的次日起每日按遲延支付金額的3%計算違約金,遲延15日以上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乙方應當在借款期限屆滿之日或者甲方依約解除借款合同之日償還本金及利息,乙方在借款期限屆滿之日或者甲方依約解除借款合同之日尚未還清所欠本息的情況下,借款月利率調整為銀行同類貸款利率的四倍,同時乙方向甲方支付違約金,日違約金按未還清本息總額的2‰計算。
七、提前償還借款
借款期限經過1/2以后,乙方可以提前償還借款,但須提前1個月通知甲方,提前還款的違約金為1個月的借款利息。
八、提前收回借款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借款期限視為屆滿,乙方應當償還借款并按實支付利息,甲方有權追究乙方違約責任:
1、乙方遲延支付當期本息(不含最后一期本息)15日或有遲延支付利息情況達3期及以上的;
2、乙方未按照約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又未事先征得甲方同意的;
3、乙方更換聯系方式、家庭住址沒有提前通知甲方的;
4、乙方的生產經營活動發生重大風險的;
5、甲方發現乙方在借款前提供的材料或陳述存在虛假情況的;
6、甲方要求乙方在合理期限內提供與借款有關的業務活動和財務狀況的真實情況,乙方逾期未提供或者提供的情況存在虛假的;
7、乙方不配合甲方檢查、監督乙方借款的使用情況,對甲方了解乙方公司、項目經營管理、財務報表、資金往來明細、銀行基本賬戶和一般賬戶的流水、個人及家庭財產等情況不予以配合或進行阻撓的;
8、借款期限內擔保物或者保證人出現擔保能力明顯減弱或者不能承擔擔保責任的情形,乙方又不能提供新的擔保物或者保證人的;
9、乙方存在其他可以引起甲方對其資金用途、還款能力產生合理懷疑的情況而乙方又不能做出合理說明的。
乙方應在甲方解除本合同通知所規定期限內一次性還本付息(利息按已經實際發生計算),乙方逾期未還清本金或者未付清利息的,乙方應當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按本合同第六條第二款的約定計算,該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予賠償。
九、保密
除法律規定或者合同約定以外,雙方應當對本合同的內容、因履行本協議或在本協議簽訂期間獲得的對方的商務、財務、技術、產品等信息嚴格保密,不得泄露。
十、爭議解決方式
因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事項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向長沙仲裁委員會(金融仲裁院)申請仲裁,且可以適用簡易程序仲裁,不受《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和《長沙仲裁委員會仲裁規則》有關期限等程序方面規定的約束。
十一、特別約定
因乙方違反法律規定或者本合同約定,導致甲方向乙方追償債務或者主張其他權利的,乙方、丙方應當承擔甲方為此支付的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師費、訴訟費、仲裁費、財產保全費、公證費、鑒定費、拍賣費、差旅費等。
十二、借款擔保
(一)本合同各方當事人一致同意采用以下第種方式作為本次乙方借款的擔保,并根據實際需要決定是否再另行簽署相應的擔保合同。
1、丙方對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全部義務向甲方承擔連帶保證責任,保證期間為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兩年。
2、以產權證號為的房屋作為抵押,向甲方擔保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全部義務,就抵押事項雙方另行簽訂抵押合同。
3、由擔保公司對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全部義務向甲方承擔保證責任,保證期間為兩年,保證人與債權人就擔保方式及其他事項另行簽署擔保合同。
4、其它方式
(二)擔保情形包括借款期限屆滿、甲方依約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借款以及其他乙方應當還本付息的情形,擔保范圍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本金、利息、訴訟費/仲裁費、律師費、拍賣費、差旅費其他實現債權的合理費用及本合同約定的違約金。
(三)借款合同由乙方全部履行完畢后,擔保責任解除,甲方應積極配合擔保方辦理擔保解除手續,因甲方原因導致借款合同全部履行完畢后5日內擔保解除手續沒有辦結的,擔保方可以要求甲方承擔借款金額2‰日違約金。
十三、通知和送達
一方履行本合同過程中,可以向對方發出通知,通知以書面形式送達,雙方約定以下地址為送達地址,送達地址發生變化的,應當提前5個工作日書面通知對方,未書面通知的,其他各方按照下列地址發出文件即視為送達:
甲方地址:
電話:
乙方地址:
電話:
丙方地址:
電話:
十四、合同簽訂時間、簽訂地點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在簽訂。
十五、合同生效及份數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且甲方交付借款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份,甲方執份、乙方執份、丙方執份,份用于辦理抵押擔保手續。
甲方(簽字及捺大拇指印)
乙方(簽字及捺大拇指印)
丙方(簽字及捺大拇指印)
日期:
日期:
日期:
2025借條合同協議書 篇3
貸款人:
借款人:
抵押擔保人:
貸款人與借款人、抵押擔保人就抵押借款合同中關于抵押物等事宜,經協商達成補充協議,內容如下:
一、三方同意:此次簽訂借款協議時,對抵押物的評估價格為三方確認的抵押物價值,在借款方違約不能還款時,三方同意對抵押物不再另行評估作價。
二、借款人和抵押人在簽訂本協議時,即同意在借款方不能按時還款,經貸款方催促后在十個工作日仍不能還款時,將抵押物由借款方委托給具有法定資質的拍賣公司進行拍賣。
三、三方同意對抵押物的拍賣底價可以低于借款時的評估價格,為借款本息加實現債權的費用(含拍賣費、律師費等)。
四、如拍賣時發生流拍現象,每流拍一次,則對抵押物底價下浮20%,同時借款人或抵押人另行提供抵押物,以彌補抵押率不足部分。如發生兩次以上(含兩次)流拍時,貸款方可與借款人和抵押人協商,以第二次流拍時抵押物確定的底價抵償借款;對不足部分,由借款人和抵押人繼續承擔連帶清償義務。
五、拍賣時如發生兩次以上流拍情況,而借款人又不同意以抵押物抵償借款時,則由借款人和抵押人另行提供優質抵押物,以彌補抵押率不足部分。
六、以住宅樓為抵押物的,在委托拍賣前由借款人負責將住宅內的居民遷出;如借款人不能移交住宅樓,則由貸款方向抵押物內的居民提供不超過六個月的周轉住房,費用由借款人承擔。
七、本協議書一式三份,自三方當事人簽字后生效;當事人各執一份,與借款抵押協議等一并作為此次貸款的全部法律文件,并辦理公證手續。
八、借款合同及抵押擔保協議中與本補充協議如有不一致之處,以本協議為準。
貸款人(公章)
借款人(公章)
抵押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章)
簽訂時間:
簽訂時間:
簽訂時間:
2025借條合同協議書 篇4
甲方(出借人):
身份證號碼:
乙方(借款人):
身份證號碼:
丙方(保證人):
身份證號碼:
甲乙丙三方本著平等自愿、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一致,達成本合同,并保證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具體約定:
(一)、甲方借給乙方人民幣(大寫)。
(二)、本合同借款用,借款方必須按照借款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
(三)、乙方在借款期間將本人車輛品牌:型號:數量:臺。機動車牌照號碼:車架號碼:發動機號:抵押給甲方,抵押車輛估計價值:人民幣元。抵押期間,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出租、變賣、贈與抵押物,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處分抵押物。抵押期間抵押物不受乙方資產分割、轉讓等影響,如甲方發現乙方有違反本條款的情節,甲方將處置抵押物。
(四)、本合同借款期限為個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到期不付每天加繳100元違約金。
(五)、乙方選擇的還款方式為到期本息一次性還清。
(六)、本合同借款的擔保方式為_個人無限連帶責任保證_(見第二條保證條款)。
(七)、本合同自簽訂日起生效,一式三份,甲、乙、丙方各執一份。
第二條、保證條款:
(一)本合同的保證方式為連帶責任保證。
(二)保證人保證擔保的范圍:
1.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利息(含復利)、罰息;
2.違約金、賠償金、補償金;
(三)保證人保證責任的保證期間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項下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兩年。
第三條違約責任
一、發生下列情況之一即構成違約:
(一)乙方改變借款用途;
(二)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逾期或未按約定的金額歸還借款本息;
(三)乙方或擔保人其他可能影響歸還乙方貸款的行為。
二、發生違約情況時,甲方有權采取以下一種或多種措施:
(一)按中國人民銀行的規定計收罰息和復利;
(二)要求乙方立即提前償還部分或全部借款,或以合法程序處分本合同項下的抵、質押物以清償全部借款和利息,或要求保證人履行保證責任;
(三)其他法律允許的措施。
第四條糾紛的解決
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各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在出借方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丙方(簽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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