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的安全協議書借鑒(通用3篇)
實用的安全協議書借鑒 篇1
乙方:
甲方:
經甲乙雙方協商,甲方同意將院內學馨苑東側梧桐樹木攔頭修剪并清運完,現就相關事宜達成以下安全協議:
一、乙方需對梧桐樹木進行攔頭修剪,所有伐下的樹干、樹枝均歸乙方,做到工完場清。
二、乙方在砍伐樹木過程中,乙方所有人員發生人身安全責任事故(包括來回途中、砍伐樹木發生刮傷、砸傷、摔傷、死亡等意外事故),與甲方無牽連,責任均由乙方負責,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三、乙方在砍伐樹木過程中,如砸壞甲方或第三方人員、車輛及物品,責任由乙方承擔,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四、乙方砍伐后,樹干、樹枝需由乙方自行清理外運,甲方不承擔任何外運費用,如乙方在運輸過程中所發生交通事故等,應由乙方負責,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五、乙方在砍伐樹木過程中,因高空作業,乙方應有安全保護措施,不得擅自主張違規作業,如發生意外情況均由乙方負責,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六、甲、乙雙方嚴格遵守本協議條款,履行各自的職責,搞好安全生產和安全管理工作。
七、本協議自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雙方簽字后生效,三日內按協議約定完成后,本協議自行失效。 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
甲方:
乙方:
實用的安全協議書借鑒 篇2
為加強寄遞物品安全管理,防止禁寄物品流入寄遞渠道,維護國家安全和利益,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郵政法》、《禁寄物品指導目錄及處理辦法(試行)》的有關規定,特制訂此安全協議:
一、寄遞企業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郵政法》、《企業事業單位內部安全保衛工作條例》、《禁寄物品指導目錄及處理辦法》的有關規定,認真落實內部安全保衛工作制度,嚴格執行收貨驗視等制度,確保寄遞行業安全,防止發生安全事故。
二、快遞、物流、貨運站、客運站和郵政企業的法定代表人,是安全管理的第一責任人,對本企業寄遞業務安全管理工作負總責,并要加強對員工的安全教育培訓,認真落實各項法律法規。
三、寄遞企業負責收寄物品時核查登記相關人員身份證件和物品信息,如實記錄收寄物品的名稱、規格、數量、收寄時間、寄件人收件人姓名地址等詳細信息,登記信息要留存備案不少于1年,以備有關部門查詢。
四、寄遞企業必須嚴格執行收貨驗收制度,對郵寄的物品必須要執行開箱、開包檢查制度,發現違禁物品按照《禁寄物品指導目錄及處理辦法》的規定,立即報告相關部門并進行處理。
五、公安機關負責對寄遞企業的內部安全保衛工作進行監督檢查,對發現的違禁物品進行調查處理,同時制定責任追究倒查制度,凡在偵辦案件中發現托運違禁物品的,逐件追查到具體物流、寄遞企業及其收、寄人員,并追究相關責任。
六、寄遞企業必須認真配合公安機關開展檢查以及調查取證工作。
派出所(簽字蓋章): 寄遞企業(簽字蓋章)
時 間: 年 月 日 時 間: 年 月 日
實用的安全協議書借鑒 篇3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確保護堤林木采伐工作的順利完成,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增強采伐工作人員安全作業意識、保障施工安全,乙方愿與甲方簽訂以下安全合同條款。
一、乙方必須依法對林木采伐施工安全工作全面負責。在進入伐區作業前,對施工人員要進行安全教育培訓,在培訓合格后方可進入伐區作業。
二、乙方應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消除安全隱患,并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施工前必須劃定好安全作業警戒線,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
三、乙方在伐區施工時,應注意伐木施工員和管理人員的安全,禁止閑雜人員進入警戒線。在采伐、運輸林木等施工過程中,若發生人身、車輛、牲畜等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擔安全事故責任,甲方不承擔任何安全事故責任。
四、乙方發現閑雜人員進入伐區不及時制止,由此造成伐木哄搶、被盜等情況,由乙方自行承擔。
五、乙方施工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法》,由此造成安全事故,構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關規定追究刑事責任;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六、本合同有效期等同于《謝二村民組林木競價銷售合同》有效期。
七、本合同一式二 份,甲乙雙方各執 二份。
甲方簽章:(授權代表)
乙方簽章:(授權代表)
20__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