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協議書錦集(通用3篇)
交通協議書錦集 篇1
為了加強公司對上下班人員交通安全管理,預防和減少不安全事故的發生。按照公司要求公司員工必須簽訂《員工上下班交通安全協議》,協議內容如下:
1、必須遵守公司的《職工上下班交通安全管理規定》。
2、凡上下班途徑開通通勤車的員工上下班須乘坐公司通勤車,以確保上下班交通安全,無法乘坐通勤車的員工由公司統一安排住宿。
3、員工上班時間嚴禁擅自離廠,以避免意外事故發生。如發生意外,責任自負。
4、上下班途徑開通通勤車的員工,嚴禁開私家車或拼車回家。嚴禁乘坐沒有正式營運資格的交通工具。
5、晚上加班超過8點的,要求員工在宿舍住宿,如違反在回家途中發生任何事情與公司無關。
6、確因交通、生活不便,需自行解決交通工具的員工,必須同時遵守以下規定:
6.1 員工在上下班途中必須自覺嚴格遵守交通法規。在限定的時間內,上下班人員必須選擇公司與居住地的必經之路,不準閑逛,不允許乘載他人。
6.2 員工上下班途中騎摩托車(包括電動車)、電瓶車必須戴好頭盔,未戴頭盔者,出現安全事故,由本人自行負責。
6.3 員工上下班途中一旦發生交通事故,必須立即報警,由交警部門按規定程序進行處理。 員工因違反交通安全管理規定而發生上下班途中交通事故、且承擔事故相應責任的,責任自負,同時公司將對當事人進行嚴肅處理。
本協議從簽訂之日起生效,所有自駕車人員必須遵守以上協議,如果違反以上協議造成的一切事故均由自己負責,公司不承擔任何責任。
協議單位:
協議員工:
協議時間:20xx年X月XX日
交通協議書錦集 篇2
乙 方:
交通事故基本事實及雙方責任:
20xx年2月25日18時30分,甲方謝士駕駛魯13/23425拖拉機與乙方秦駕蘇CXAXX50兩輪摩托車在紅花鄉房溜村北 100M路段發生相撞導致交通事故,造成乙方秦__受傷,摩托車損害。經臨沂市局交通警察支隊郯城大隊第2702123號《交通事故認定書》認定:雙方負同等責任。
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一、 甲方謝士__自愿賠償給乙方秦__各項損失共計壹萬元人民幣(包括已經支付的7000元)。
二、 第一項的損失賠償包括車輛損失賠償。
三、 本協議簽定時,甲方必須支付給乙方所剩余的3000元。
四、 本協議所涉及的賠償是一次性終結賠償。
五、 本協議自雙方當事人簽名按印后生效。
六、 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存一份。
協議人:
甲方:
乙方:
20xx年XX月XX日
交通協議書錦集 篇3
賠償人:孔,男,56歲,漢族,司機,現住呼市賽罕區
賠償人:高,男,36歲,漢族,車主,現住呼市賽罕區
被賠償人:呂,女,56歲,漢族,農民,現住呼市**縣
20xx年5月10日,呂在公路上騎電動自行車正常行駛的過程中,和孔駕駛的蒙A16000號貨車相撞,致使呂受傷。呂*被撞傷后立即到內蒙古醫學院附屬醫院住院治療,住院30天后于20xx年6月10日好轉出院。經和林交警大隊認定,在此次交通事故中雙方負同等責任。根據呼市道路交通事故傷殘評定委員會鑒定結論,呂傷殘等級被評定為七級和八級,綜合賠償指數為45%。據查,肇事車輛蒙A16000號貨車是高出資購買的,又雇傭孔負責駕駛。經雙方進行協商一致,達成以下賠償協議:
一、由司機孔和車主高共同賠償呂醫療費、殘疾賠償金、誤工費、住院伙食補助費、護理費、營養費、精神撫慰金、二次手術費、被扶養人生活費、鑒定費、電動車修理費、交通費等共計(217538.30-16000元)÷2=100769.15元;
二、以上款項一次性支付,支付后雙方均不得反悔,呂不得再追究司機和車主的任何責任,放棄對兩賠償人的訴權;
三、雙方再無其他爭議。
四、本協議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交有關部門備案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賠償人:(簽名)被賠償人:(簽名)
20xx年xx月xx日20xx年xx月xx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