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級安全的協議書(精選3篇)
班級安全的協議書 篇1
特長生在校期間外出學習專業課,目的是提高專業水平,考入更好的大學。但是,學生離校后存在各種隱患。為了學生的安全和更好地學習,經老師與家長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1。學生的監護人是學生的父母或依法確定的監護人,其監護關系不因學生的入學而轉移給學校,學校與學生只是教育管理關系,家長和學校共同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遵紀守法教育。
2。在學生自愿基礎上,由家長送往培訓中心學習,并非學校派出。
3。在外出學習期間,其學習管理安全,由培訓中心負責,與學校無關。
4。學校外出學習中需要遵守培訓中心的各項規章制度。
5。在學校外出學習期間,由于各種原因發生的危險事件。或者造成的人身傷害與學校無關。
6。學生離校后應注意安全,學習結束后必須在集訓截止日期的第二天立即由家長陪同返校。
7。學生在校外培訓機構學習期間學好專業課的同時,應做好文化課的復習。
校外培訓機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在外集訓時間: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
學生本人簽字____________ 手機號:____________
學生家長簽字____________手機號:____________
班主任簽字 ____________ 手機號:____________
XX年XX月xx日
班級安全的協議書 篇2
為了加強安全防范、杜絕隱患、落實責任、確保學校財產和師生生命安全,落實每位教師的工作責任,杜絕工作中玩忽職守、敷衍了事的失職行為的發生。按照上級安全工作會議的要求,本著分級管理,明確責任的原則,學校與教師簽訂安全責任協議書。內容如下:
一、學校責任
1、學校責任檢查、維護學校教學設施,預防和消除教育教學環境中存在的安全隱患。
2、每學年的工作計劃和總結應有安全工作的內容并按計劃實施。
3、學校要積極動員學生家長給學生購買學生平安險。
承諾對本單位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培訓教育記錄,保證施工人員不違反市場管理規定和國家法律法規。服從市場和公司監管。
二、教師責任
1、上課鈴聲一響,任課教師必須馬上進入教室,任何教師未經教導處同意,不得擅自調課,教師不得中途擅自離開課堂。
2、重視做好學生思想工作,不能體罰、變相體罰、謾罵、驅趕學生。課間要關注學生行為,學生出現行為異常時,要及時詢問、制止、防止發生意外情況。學生上課時,教師不準以任何理由讓其離開課堂。無特殊情況,課間不得指派學生外出。未經學校同意,不得提前下課、放學。
3、體育教師在上課時,要組織好學生,在學習中要做好示范動作,并有保護措施。
4、實驗教師在上實驗課時,要組織好學生,提前向學生講清注意事項和實驗安全,并做好示范。注意保管好實驗藥品及器材。
教書育人,為人師表。不得歧視學生,不得諷刺挖苦學生,不得以任何理由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不得停學生的課,以免各種不安全事故發生。
5、教師是課堂安全的直接責任人,上課期間,學生突發疾病或發現學生有異常情況,任課教師應及時妥善處理并報告班主任,協助班主任做好學生的就醫工作。班主任應及時和學生家長取得聯系,重大事故應及時向學校報告。
生活老師對每個小朋友的性格、生活特點要了如指掌,及時和班主任、家長溝通。每晚要不定時的進行查看,幫助小朋友蓋被子,防止小朋友晚上掉床事故發生。
6、如有學生無故沒有按時到校,班主任必須及時與其家長取得聯系,追查缺課原因。科任教師每節上課時,應清點該班學生人數。對缺席的學生應逐一核實,對去向不明的學生應及時和班主任聯系,進行核實。
7、班主任要經常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并組織學生學習自救方法和自救措施。
任課教師在教學中必須堅守崗位,不得中途擅自離開崗位,不準學生隨意私自離開教學場所,不能將學生驅趕出教室,不能以任何理由讓學生離開校園,對學生突發疾病、意外傷害等事件,要及時通知班主任或學生家長,并妥善處理。
8、班主任要組織好每天的放學工作并在門房簽字。放學后,教師若滯留學生,教師必須在場。節假日,未經學校同意,不得讓學生來校。
9、上午上最后一節課和上晚課的教師要組織、帶領學生進餐、就寢。學生就寢后,和保育員辦完交接手續后方可離開。
10、不準私下允許非寄宿生參加學校組織的寄宿生晚課。
11、學校實行“首遇負責”制度,首先遇到事故的教師要負起責任,及時妥善處理并報告學校
12、除上述內容外,教師必須同時遵守執行學校其它安全管理制度(如向前小學教師值日管理制度)。
用電設備要經常檢查,防止漏電。破損的插座插頭要及時更換。教師離開實驗室以前,必須進行安全檢查、關好水、電和門窗等。
13、對于因工作疏忽而造成學生傷害的,要依據相關規定或法律追究其責任。
14、本協議經雙方簽字后生效。此協議一式兩份,教師和學校各執一份。
責任教師(簽字):__________
20xx年x月xx日
班級安全的協議書 篇3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提高學生、學生監護人的安全保護意識,強化學生、學生監護人紀律意識和法律意識,明確學生外出活動過程中學校和領隊老師、學生的安全責任,特制定協議如下:
一、甲方責任
1、領隊老師代表甲方對乙方進行途中和活動過程中必要的安全教育。教育內容包括聽從指揮、交通安全、食品安全、安全自救、遵紀守法增強防范意識等。
2、甲方將嚴格按照安全預案安排所有活動。
3、甲方負責為乙方購買外出活動期間的人身意外傷害保險。
二、乙方責任
1、本次活動均屬學校、學生監護人和學生本人自愿參加。
1、教育參加活動學生積極接受安全教育,在外出參加活動期間必須嚴格遵守融智學院各種規章制度,一切活動在老師的指導之下進行,不盲目行動。
2、全體學生及其監護人都要遵守社會公德和法律法規,遵守活動地點安全管理的要求,個人不私自行動,不在無足夠安全保障的情況下登危險的山或下江(或湖等)游玩,不做其他危險的行為等。
3、如有特殊原因欲退出此次活動,務必通知帶隊老師,經確認并聯系其監護人認可后方可離開,自參與者聲明退出時起,其一切法律和安全等責任自負。
4、偶遇侵害報警或尋求領隊老師幫助。
6、乙方自行負責與學生監護人簽訂相關安全協議。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方和乙方各留一份,雙方簽字后生效。
本協議自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和學生在外出活動期間相對應。
甲方(蓋章): 領隊教師(簽字):
乙方(蓋章):
____年__月__日
____年__月__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