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訴訟案件法律委托合同(精選3篇)
非訴訟案件法律委托合同 篇1
(以下簡稱甲方)因與一案(非訴訟一事),委托律師事務所派員代理,經雙方協議,訂立下列條款,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律師為甲方的第審代理人(或完成約定的非訴訟事務)。
二、乙方指派的律師必須根據事實和法律參加訴訟活動,認真負責地履行律師的職責,維護委托人的合法權益。
三、甲方必須真實地向律師敘述案情,提供證據。在接受委托后,如發現甲方擔造事實,弄虛作假,乙方有權終止代理,依本合同所收費用不予退還。
四、如乙方無故終止合同,代理費應全部退還甲方;如甲方無故終止合同,代理費不予退還。
五、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權限是:(在以下的選項前打“√”)
1、一般代理(辯論、舉證、質證)。
2、特別代理(代為訴訟、提出、變更、放棄訴訟請求,或承認對方的訴訟請求,提起反訴、上訴,進行和解,簽收法律文書,申請執行等)。
六、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服務收費辦法的規定,甲方向乙方支付代理費元,其它費用元(包括差旅費、材料費)。
七、如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條款需另行協議。
八、本合同經甲乙雙方或其代表人簽字(或蓋章)生效。
九、本合同有效期限:自簽訂之日起至本案終結止(判決、調解、案外和解、撤訴及調查結案)。
十、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乙方(蓋章):
簽定日期:年月日
非訴訟案件法律委托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委托人_____有限公司因_____事項,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委托受托人_____律師事務所指派律師提供法律服務,受托人決定接受委托。
雙方就委托事宜,經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 委托事項:
二、服務律師:受托人決定指派本所姜曉亮律師及其合伙律師,為委托人提供約定法律服務,委托人沒有異議。
三、服務程序:
四、相關費用
法律服務費:
按時計算(每小時人民幣_____元),或按件計算(雙方協商)。
其它費用:
簽約之日起,承辦律師在為委托人提供服務過程中,所必須的費用如交通費、及異地辦案的差旅費等由委托人全額負擔。先由委托人先墊付一定費用,后按實際支出的發票結算。
五、雙方義務: 委托人不得隱瞞事實或利用律師提供的服務從事不合法的活動,對所提供的證據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受托人根據律師法有關規定提供法律服務,不得泄露委托人的商業秘密。
六、合同效力:本合同經雙方簽章后生效。
七、合同文本:本合同一式二份,各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非訴訟案件法律委托合同 篇3
委托人(甲方):_________
受托人(乙方):_________
在企業股份制改革中,甲方為申請改組及上市發行股票,為使該項工作中的有關法律事項得到專業人士的幫助,甲方特委托乙方辦理該項工作的有關法律事務,乙方將對甲方的改制及上市發行股票之有關問題出具《法律意見書》。為此雙方特議定下列條款以資共同遵照執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中國注冊律師完成甲方委托的事務。
二、乙方律師應本著實事求是、對社會公眾負責的原則認真對有關事項進行審核。
三、甲方應全面、真實地向乙方律師提供有關文件資料;乙方接受委托后,如發現甲方捏造事實、弄虛作假,有權終止本合同,依約收取的費用不子退還。
四、如乙方無故終止合同,律師費應雙倍退還甲方,如甲方無故終止,乙方收取的律師費不予退還。
五、甲方委托乙方的事務如下:
1.訂公司上市采取的方式及出具意見;
2.審查或草擬發起人協議及有關董事會決議;
3.審查或草擬上市申請報告;
4.審查或草擬上市公司章程;
5.與會計師、資產評估師就重大問題進行磋商,若有必要得簽署一項備忘錄;
6.出具上市法律意見書;
7.起草招股說明書中準備披露的事件的說明等。
六、如乙方在辦理上述事項中違反事實作出明顯錯誤的結論,致第三人對甲方提出索賠,乙方愿承擔相應的責任,但乙方賠償額度不超過乙方依本合同收取甲方律師費的叁倍。如在辦理該事務中出現的錯誤是因甲方的原因所致,乙方有權向甲方追償。
七、乙方完成本合同事項,甲方須于合同訂立后30天內支付律師費,律師費按_________標準收取。
八、本合同有效期限,自訂立之日起至招股說明書見報之日止。
甲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