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政服務委托招聘協議書(通用3篇)
家政服務委托招聘協議書 篇1
甲方(受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 協議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有關規定,就乙方委托甲方招收家政服務人員事宜(以下簡稱輸送),在互惠互利的基礎上達成以下合同,并承諾共同遵守。
第一條 付款方式
1.甲方輸送人員到_____后,乙方在一個工作日之內支付輸送費____%,全部人員體檢合格后,余款_____天之內付清。
2.輸送費用:____元/人。
第二條 甲方的權益和義務:
1.甲方輸送的人員必須證件齊全、無犯罪跡象、身體健康、有工作能力,年齡不超過45歲(限女性);
2.甲方輸送的人員必須事先通過當地縣級(包括縣級)以上正規醫院體檢,同時提供體檢單據,否則乙方有權拒絕接收;
3.甲方輸送的服務人員須遵守公司相關制度、接受公司培訓、聽從安排工作,如家政人員拒絕上崗或工作不滿一個月擅自逃離工作,乙方不支付輸送費用;
4.甲方應對所輸送的人員負一切安全責任,服務人員在服務過程中如有偷竊、詐騙現象,乙方有權追究甲方責任。
第三條 乙方的權益和義務:
1.乙方必須給甲方提供輸送委托書,營業執照復印件等有效證件;
2.經雙方協商后,乙方保證甲方所送來的服務人員隨到隨收,數量不限;
3.乙方保證為甲方送來的人員培訓期間提供食宿,費用自理,乙方負責培訓員工并推薦工作,保證初級家政服務員工資不低于______元/月,中級家政服務員工資不低于______元/月,高級家政服務員工資不低于______元/月,試用期為一個月,試用期工資減半。
第四條 違約責任:
1.如果乙方未按時支付輸送費用,則按日萬分之____支付違約金;但無論如何,違約金金額不超過應付遲延價款金額的____%;
2.當事人一方如不履行本協議義務或履行本協議義務不符合約定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對損失進行賠償(包括各種因之產生的費用、開支、額外責任,以及合同履行后所可以獲得的直接利益);但遭受損失方必須提供相關損失的證明,且不得超過違約方訂立合同時預見到或應當預見到的因違約行為所可能造成的損失
第五條 陳述和保證
甲方的陳述和保證
甲方向乙方陳述和保證如下:
(1)其是一家依法設立并有效存續的有限責任公司;
(2)其有權進行本協議規定的交易,并已采取所有必要的公司行為授權簽訂和履行本協議;
(3)本協議自簽定之日起對其構成有約束力的義務。
乙方的陳述和保證
乙方向甲方陳述和保證如下:
(1)其是一家依法設立并有效存續的有限責任公司;
(2)其有權進行本協議規定的交易,并已采取所有必要的公司行為授權簽訂和履行本協議;
(3)本協議自簽定之日起對其構成有約束力的義務。
第六條 補充與變更
本協議可根據各方意見進行書面修改或補充,由此形成的補充協議,與協議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七條 協議附件
1.本協議附件包括但不限于:
(1)各方簽署的與履行本協議有關的修改、補充、變更協議;
(2)各方的營業執照復印件、稅務登記證等各種法律文件;
2.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附件的有關規定,應按照本協議的違約責任條款承擔法律責任。
第八條 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指雙方在訂立合同時不能預見、對其發生和后果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事件,如自然災害、地震和國家政府管制等等。
2.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協議或遲延履行本協議,應自不可抗力事件發生之日起三日內,將事件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發生之日起三十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導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遲延履行的證明。
3.經書面通知之后,本協議內受影響之條款可在不能履行期間及受影響之范圍內中止履行。但任何一方遲延履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其責任。
第九條 爭議的解決
1.本協議書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
2.本協議各方當事人對本協議有關條款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時,應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予以解決。如果經協商未達成書面協議,則任何一方當事人均有權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 協議的解釋
本協議各條款的標題僅為方便而設,并非對標題所屬條款進行定義、限制、解釋或描述,不影響標題所屬條款的意思。
第十一條 生效條件
本協議自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在本協議上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各方應在協議正本上加蓋騎縫章。
本協議—式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當事人各執____份,其他用于履行相關法律手續。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 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政服務委托招聘協議書 篇2
合同簽定地:
甲 方:
聯系電話:
乙 方:聯系電話:
開 戶 行:
戶 名:
銀 行 帳號: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 同意并簽訂以下條款:
1. 服務
在合同簽訂后的__10-15___個工作日內,乙方向甲方提供第一批符合要求的候選人詳細簡歷,每個職位提供簡歷2-3份。甲方在收到乙方推薦人選后 5 日內組織面試,如果第一批候選人經過甲方面試后反饋給乙方為不符合要求,雙方應及時保持溝通,并根據實際情況,共同修改和調整職位要求(例如職位要求過于求全等)和擴大搜索范圍,以便于乙方盡快推薦下一批候選人。
2. 職位描述
由甲方提供公司背景,投資規模,開展業務時間和業務范圍,組織結構,企業文化等資料。
由甲方提供每一職位的詳細職位描述(含職位名稱、組織結構、薪金范圍、特別需求等),各項要求應盡量明確,其中薪資待遇和福利條件應與委托的職位相當。
3. 職位薪酬
由甲方與聘用員工協商確定;甲方應向乙方提供每一職位的薪酬范圍。
4. 服務費
為使本次招聘順利開展,甲方在本協議簽訂之日起 個工作日內向乙方一次性支付 (即人民幣 )的預付款。(用于支付前期市場調查、信息收集、人才面試等費用)
甲方在乙方推薦的候選人被成功聘用后,按每職位每人支付乙方下列服務費用。 甲方錄用乙方提供的人選,則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的服務費用為稅前年薪的百分之二十五(25%)。如年薪低于十萬元人民幣的以十萬計算。
(注:“稅前年薪”是指13個月的稅前月薪總額)
5. 甲方通知
甲方應在與乙方推薦人員簽訂錄用通知書后五日內將錄用通知書傳真或郵件發給乙方。
甲方應在乙方推薦人員正式上班后五日內書面通知乙方。
甲方應在與乙方推薦人員簽訂聘用合同后五日內將所聘人員職位、年薪等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以下稱“甲方通知”)乙方。
6. 付款期限及方式
1) 所有付款以銀行轉帳方式支付;
2)乙方推薦的候選人到甲方報道后五日內,甲方應支付乙方全額服務費用。
3)如甲方對乙方推薦的人選的實際錄用多于實際委托訪尋人數的,應按上述條
第4款規定的標準向乙方加付服務費,付款方式同本款的規定。
4)預付款用于支付前期市場調查、信息收集、人才面試等。
7. 乙方開戶行
開 戶 行:
戶 名:
銀 行 帳號:
8. 其它費用
如外地候選人需要到甲方所在城市面試,差旅費如需甲方承擔應事先征得甲方同意。費用可以通過乙方轉交候選人。
9. 服務保證
9.1.由乙方推薦到甲方上崗之人選的保用期,自該人選上崗之日起,最長不超過三個月,如甲方內部另行規定有更長或更短的試用期,均與本合約無涉。
9.2. 乙方應保證所推薦人員資料真實。
10. 服務限制
1) 對于乙方推薦給甲方之員工,在所推薦人員被甲方聘用后乙方不得將其向其他客戶推薦。
11. 保密原則
1) 乙方應對甲方提供的任何商業、技術資料及甲方員工信息進行保密;
2) 甲方應對乙方提供的人員資料保密,并應保證其內部知情人員對該類信息進行保密,不得將乙方提供的人員資料提供給甲方之外的任何第三方。
12. 乙方推薦人員
1) 任何由乙方向甲方所推薦的人員,在其自推薦之日起十二個月內,均被視為“乙方推薦人員”,在此期限內,如乙方證實甲方與其發生聘用與被聘用關系,甲方均應按本合同第4條之規定向乙方支付相應款項。
2) 如果甲方在一年內沒有聘用乙方推薦的人才,而是推薦給其母公司或子公司或其它公司,甲方同樣要支付費用給乙方,支付金額按本合同規定執行。
3) 對于乙方每次推薦的簡歷,如甲方自己有此簡歷應在24小時之內通知乙方,否則視為乙方推薦人選;乙方的顧問將全權負責與候選人的聯系,安排面試等事宜。在乙方授權之前,甲方不得與候選人直接聯系。
13. 與推薦人員的聯絡
甲方一般不應與乙方推薦人員直接聯絡。所有與被推薦人員的聯絡均應通過乙方進行。
甲方對候選人的背景調查,為盡量避免對候選人產生不利影響,原則上均應通過乙方進行,或事先和乙方探討背景調查的時機和方式,達成共識后方可進行。
14. 合同期限及更新
本合同自生效之日起,有效期為一年,在此期間內甲方提供的所有職位,均遵本合同條款。合同期滿后,如雙方無異議,合同自動順延壹年,直至任何一方不愿意繼續合作,并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本合同終止。
15. 爭議的解決
合同雙方就本合同或本合同項下條款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時,應通過友好協商加以解決。無法協商或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上海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甲乙雙方均有約束力。
16. 違約責任
1) 如甲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時間、方式向乙方支付全部款項,則每逾期一天,應向乙方支付合同總金額千分之五的違約金。
2) 如甲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第5條的規定履行相關通知義務,則乙方有權按照甲方與乙方所推薦人員簽訂的聘用合同約定的薪酬,自聘用合同中約定的上班日,收取本合同約定的服務費用。
3) 如乙方違反本合同第10條“服務限制”,乙方應向甲方返還該職位已付部分費用。
4) 如乙方在3個月內未找到甲方滿意的候選人,應提供聯系過的候選人名單,分析報告,和甲方討論未找到合適候選人的原因,探討解決方案。
17. 其它
1) 本合同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2) 本合同自乙方收到甲方預付費用之日起生效。
甲方:
代表:
年月 日 乙方: 代表: 年 月 日
家政服務委托招聘協議書 篇3
委托單位(以下簡稱甲方):
代理單位(以下簡稱乙方):杭州恩萊企業管理有限公司
甲方因業務發展需要,委托乙方獵聘所需人才,經雙方友好協商,簽定合同如下:
第一條 工作內容:
甲方委托乙方獵聘 名人才,崗位為 ,暫定年薪為 萬元。
第二條 甲方的權利義務:
1. 甲方必須向乙方提供真實詳細的企業相關背景資料。
2. 甲方必須向乙方提供所需人才的詳細的崗位說明書作為本合同附件。
3. 配合乙方對推薦的候選人進行面試。
4. 甲方對乙方推薦的候選人進行面試后,必須在3個工作日內給出明確的錄用意見,并用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第三條 乙方的權利義務:
1. 乙方嚴格按照甲方提供的崗位說明書對人才進行搜尋。
2. 乙方對初選合格人員進行面試并核準相關證明資料和工作經歷。
3. 乙方必須提供詳盡的人才評估報告,為甲方面試提供專業的崗位和用人建議。
4. 乙方負責與甲方溝通確認甲方面試的時間、地點,并安排好相關人才的聯絡服務工作。
5. 乙方所獵聘的人才不受甲方與第三方或其他獵頭公司的協議約束,如有限制獵聘的人員名單,必須在委托合同簽定的同時提交書面資料作為合同附件。
6. 協助甲方對人才聘用合同的最終簽定。
第四條 服務費認定:
服務費認定依據以被錄用人才年薪要求,并最終得到甲方與被錄用人才雙方同意的錄用年薪為準。
第五條 收費條款:
1.總服務費:乙方按被錄用者的首年年收入總合計(包括基本工資、津貼、獎金和提成)的30%-33% 收取服務費,合計服務費人民幣(金額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2.預付定金:合同簽定后,在乙方開展搜尋工作前,甲方須向乙方交付服務費的30%作為定金即人民幣(金額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人才上崗后轉抵服務費。
3.余額給付:在該崗位候選人上崗后7日內一次性支付給乙方。
4.服務費變更:如甲方錄用人才的實際年薪超過本合同約定的暫定年薪,則甲方必須補足超出部份的相應服務費,如甲方錄用人才的年薪不足本合同約定的暫定年薪,乙方亦按實際年薪降低收取相應服務費。
5.結款方式:甲方付款以銀行匯款為主,現金付款應由乙方工作人員出具有效身份證明后并經乙方負責人確認方可給付。
第六條 保密條款:
1. 甲方必須對本合同內容嚴格保密,未經乙方同意,不得對候選人資料作任何審查,不得泄露候選
人相關信息。
2. 乙方不得泄露甲方企業的任何商業機密和內部信息。
3. 乙方推薦的候選人一旦被甲方錄用,其個人資料及檔案必須封存。
第七條 特別約定:
1. 乙方保證不獵取為甲方獵聘的人才。
2. 甲方如需面試乙方推薦的身在外地的人才,人才的來回差旅費由甲方承擔。
3. 甲方不得以招聘或儲備人才為名,達到竊取人才知識的目的。乙方向甲方推薦過的人才,在兩年內被甲方聘用,均視為推薦成功,甲方需支付乙方合同約定的服務費。
4. 甲方已聘人才如在上崗后3個月內被解聘或離職,甲方需在人才離崗后15天內向乙方提出書面要求,乙方將免費為甲方推薦另一候選人到職。如甲方不再需要乙方推薦另外候選人,乙方需退還該崗位全額服務費中70%的服務費;
5. 甲方已聘人才如在上崗后12個月內被解聘或離職,甲方需在人才離崗后15天內向乙方提出書面要求,乙方將免費為甲方推薦另一候選人到職。如后推薦成功人才年薪發生變化,甲乙雙方按實際年薪核定服務費,退補差額;也可將該崗位全額100%的服務費,用于在12個月內發生的其它崗位的委托招聘;
第八條 合同有效期:
1. 本合同需經雙方簽字蓋章,乙方收到甲方定金開始生效。
2. 合同生效后一個月為乙方工作期,在此期間內甲方不得提出終止合同,如甲方提出終止合同,則乙方定金不退。乙方工作期滿后15天內,未提供甲方愿意面試的合適侯選人(此期間提供的候選人以甲方最終面試為準),同時甲方認為不需要乙方提供服務的情況下有權提出終止合同,乙方必須無條件全額退款。如甲方未提出終止合同,則乙方必須繼續為甲方提供服務。如果未找到合適人選,乙方承諾甲方,可將該定金用于在12個月內發生的其它職位的服務費定金中抵扣。
3. 甲方錄用乙方推薦人才,結清剩余服務費,人才上崗工作12個月后,本合同自動終止。
第九條 法律條款:
1.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未盡事宜,雙方協商。協商不成,可交仲裁機構仲裁或直接訴諸法律解決。
2. 本合同司法履行地在杭州。
甲方(蓋章):
代表人: 乙方(蓋章): 代表人:
地址: 地址:杭州市文三西路109號康恒大廈8樓 電話: 電話:0571- 88307833 88989507
傳真: 傳真:0571- 88983270
開戶行:杭州聯合農村合作銀行蔣村支行 賬 號:20xx00012191253
合同簽定時間: 年 月 日 合同簽定時間: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