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征收協議書(通用3篇)
委托征收協議書 篇1
委托單位(房屋征收部門):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受委托單位(房屋征收實施單位):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委托單位 將項目期建設用地范圍內的房屋及其附屬物征收與補償安置的具體工作委托受委托單位 組織實施。
一、委托事項
1.征收補償方案編制前,協助對征收范圍內房屋的權屬、區位、用途、建筑面積等現狀進行調查、登記;向相關部門調取被征收范圍內房屋的土地、規劃、房產等手續;向民政部門、街道辦事處(居委會)、社區調取被征收人是否符合住房保障條件情況。
2.協助編制、報批、公示征收補償方案,進行房屋征收與補償政策的宣傳、解釋。
3.協助編制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報告。
4.組織對征收補償方案進行征求意見、聽證、論證、公示等工作。
5.組織選擇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對被征收房屋價值進行預評估,并提供相關材料。
6.確定擬被征收房屋搬遷補償、臨時安置補償、停產停業損失補償的標準。
7.確定擬被征收范圍內符合住房保障條件的戶數。
8.安置《項目房屋征收補償方案》,就征收補償的具體問題與被征收人協商,并簽訂征收補償協議。
9.協助開展征收補償決定下發前的有關工作。
10.根據《
11.其他房屋征收與補償的具體工作事項。
二、禁止事項
1.不得以營利為目的實施房屋征收補償的具體工作。
2.不得貪污、侵占、挪用、克扣被征收人的補償費用。
3.不得采取暴力、脅迫以及中斷供水、供電、供氣和道路通行等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遷。
4.不得拒絕委托單位就本委托事項實施的指導、監督和檢查。
5.不得從事其他與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補償有關的法律、法規、規章以及規范性文件中的禁止性行為。
三、期限
本委托書有效期限自年月月撤銷該項委托。
四、費用
受委托單位為履行本委托書項下事項所需工作經費由委托單位負擔,具體事項另行確定。
五、責任
1.委托單位對受委托單位在委托范圍內實施的行為負責監督,并對受托人在委托范圍內的行為后果承擔法律責任。
2.受委托單位為第二條所列禁止性行為的,自行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六、附則
本協議若有未盡事宜,由委托單位、受委托單位協商達成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本協議一式二份,委托單位、受委托單位各執一份。
委托單位(蓋章): _____________________受委托人(蓋章): 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 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委托征收協議書 篇2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____
承接方(乙方):_______________
工程項目: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友好洽談和協商,甲方決定委托乙方進行居室裝潢。為保證工程順利進行,根據國家有關法律規定,特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工程概況
1.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居室規格:房型______層(式)______室______廳______廚______衛,總計施工面積____________平方米。
3.施工內容:詳見本合同附件(一)《家庭裝潢施工內容單》和施工圖。
4.委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工程開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6.工程竣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工程總天數:________天
第二條:工程價款
工程價款(金額大寫) ___________________ 元,詳見本合同附件(二)《家庭裝潢工程材料預算表》。
1、材料款__________元;
2、人工費__________元;
3、設計費__________元;
4、施工清運費__________元;
5、搬卸費__________元;
6、管理費__________元;
7、其他費用(注明內容)______________元。
第三條:質量要求
1.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種、規格、名稱,經雙方認可。
2.工程驗收標準,雙方同意參照國家的相關規定執行。
3.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項目或特殊質量要求,雙方應確認,增加的費用,應另簽訂補充合同。
4.凡由甲方自行采購的材料、設備,產品質量由甲方自負;施工質量由乙方負責。
5.甲方如自聘工程監理,須在工程開工前通知乙方,以便于工作銜接。
第四條:材料供應
1.乙方須嚴格按照國家有關價格條例規定,對本合同中所用材料一律實行明碼標價。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均應用于本合同規定的裝潢工程,非經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如挪作他用,應按挪用材料的雙倍價款補償給甲方。
2.乙方提供的材料、設備如不符合質量要求,或規格有差異,應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對工程造成的損失均由乙方負責。
3.甲方負責采購供應的材料、設備,應該是符合設計要求的合格產品,并應按時供應到現場。如延期到達,施工期順延,并按延誤工期處罰。按甲方提供的材料合計金額的10%作為管理費支付給乙方。材料經乙方驗收后,由乙方負責保管,由于保管不當而造成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第五條:付款方式
1.合同一經簽訂,甲方即應付100%工程材料款和施工工費的50%;當工期進度過半(年月日),甲方即第二次付施工工費的40%。剩余10%尾款待甲方對工程竣工驗收后結算。(注:施工工費包括人工費)。
甲方在應付款日期不付款是違約行為,乙方有權停止施工。驗收合格未結清工程價款時,不得交付使用。
2.工程施工中如有項目增減或需要變動,雙方應簽訂補充合同,并由乙方負責開具施工變更令,通知施工工地負責人。增減項目的價款,當場結清。
3.甲方未按本合同規定期限預付工程價款的,每逾期一天按未付工程價款額的1%支付給乙方。
4.甲方在居室裝潢中,如向銀行按揭,須將按揭的憑證及相關文件(復印件)交給乙方。
第六條:工程工期
1.如果因乙方原因而延遲完工,每日按工費的1%作為違約金罰款支付給甲方,直至工費扣完為止。如果因甲方原因而延遲完工,每延遲一日,以裝潢工程價款中人工費的1%作為誤工費支付給乙方__________元。
2.由甲方自行挑選的材料、設備,因質量不合格而影響工程質量和工期,其返工費由甲方承擔,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質量事故,其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工期不變。
3.在施工中,因工程質量問題、雙方意見不一而造成停工,均不按誤工或延遲工期論處,雙方應主動要求有關部門調解或仲裁部門協調、處理,盡快解決糾紛,以繼續施工。
4.施工中如果因甲方原因要求重新返工的,或因甲方更改施工內容而延誤工期的,均需簽證,甲方須承擔全部施工費用,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返工,由乙方承擔責任,工期不變。
5.施工中,甲方未經乙方同意,私自通知施工人員擅自更改施工內容所引起的質量問題和延誤工期,甲方自負責任。
第七條:工程驗收
1.工程質量驗收,除隱蔽工程需分段驗收外,待工程全部結束后,乙方組織甲方進行竣工驗收。雙方辦理工程結算和移交手續。
2.乙方通知甲方進行工序驗收及竣工驗收后,甲方應在三天內前來驗收,逾期視為甲方自動放棄權利并視為驗收合格,如有問題,甲方自負責任。甲方自行搬進入住,視為驗收合格。
3.甲方如不能在乙方指定時限內前來驗收,應及時通知乙方,另定日期。但甲方應承認工序或工程的竣工日期,并承擔乙方的看管費和相關費用。
第八條:其他事項
1.甲方責任
1)必須提供經物業管理部門認可的房屋平面圖及水、電、氣線路圖,或由甲方提供房屋平面圖及水、電、氣線路圖,并向乙方進行現場交底。
2)二次裝飾工程,應全部騰空或部分騰空房屋,清除影響施工的障礙物。對只能部分騰空的房屋中所滯留的家具、陳設物等,須采取必要的保護措施,均需與乙方辦理手續和承擔費用。
3)如確實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結構或設備、管線,應向所在地房管部門辦理手續,并承擔有關費用。施工中如需臨時使用公用部位,應向鄰里打好招呼。
2.乙方責任
1)應主動出示企業營業執照、會員證書或施工資質;經辦業務員必需有法人代表的委托證書。
2)指派一名工作人員為乙方工地代表,負責合同履行,并按合同要求組織施工,保質保量地按期完成施工任務。
3)負責施工現場的安全,嚴防火災、佩證上崗、文明施工,并防止因施工造成的管道堵塞、滲漏水、停電、物品損壞等事故發生而影響他人。萬一發生,必需盡快負責修復或賠償。
4)嚴格履行合同,實行信譽工期,如果因延遲完工,如脫料、窩工或借故誘使甲方墊資,舉查后均按違約論處。
5)在裝潢施工范圍內承擔保修責任,保修期自工程竣工甲方驗收入合格之日算起,為12個月。
第九條:違約責任
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間,擅自解除合同方,應按合同總金額的 5 %作為違約金付給對方。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對方造成的實際損失超過違約金的,應進行補償。
第十條:爭議解決
本合同履行期間,雙方如發生爭議,在不影響工程進度的前提下,雙方應協商解決。當事人不愿通過協商解決,或協商解決不成時,可以按照本合同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合同的變更和終止
1. 合同經雙方簽字生效后,雙方必需嚴格遵守。任何一方需變更合同的內容,應經雙方協商一致后重新簽訂補充協議。如需終止合同,提出終止合同的一方要以書面形式提出,應按合同總價款的 10 %交付違約金,并辦理終止合同手續。
2. 施工過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終止合同,須向另一方以書面形式提出,經雙方同意辦理清算手續,訂立終止合同協議后,可視為本合同解除。
第十二條:合同生效
1. 本合同和合同附件向雙方蓋章,簽字后生效。
2. 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 本合同(包括合同附件、補充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份。
甲方(業主):(簽章)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簽章)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委托征收協議書 篇3
委托代征稅款合同書
甲方(委托單位): 地址:
乙方(受托單位): 地址:
為加強稅收征收管理,保障國家稅收收入,甲、乙雙方經協商于年月日于北京市區(縣)簽訂如下委托代征稅款協議,并嚴肅地履行。
一、甲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實施細則》和,委托乙方代征稅。
二、乙方應遵守的代征規定:1.代征范圍:2.計稅標準:3.代征時限:4.代征稅款時,應向納稅人開付規定格式的完稅憑證。
三、乙方應于終了后日內向甲方如實報告上代征稅款情況并解繳已代征的稅款(或直接將稅款繳入國庫)。
四、乙方在代征過程中遇納稅人拒絕代征時,應在24小時內報告甲方,由甲方依法處理,乙方不得對納稅人進行處罰。
五、甲方應及時向乙方提供代征稅款所必需的稅收票證,否則乙方有權拒絕履行代征義務。
六、甲方應于乙方解繳代征稅款時,按照已解繳的代征稅款的支付給乙方代征手續費。
七、甲方有責任對乙方的代征工作進行指導。因國家稅收法律、法規、規章的廢止或修訂致使本協議失效或部分失效時,甲方負有及時通知乙方并要求修改協議的責任。
八、甲方有權隨時檢查乙方代征稅款的情況。
九、本協議書自簽訂之日起即具有法律效力。但是,甲方可依據國家稅收的有關規定,單方面終止本協議。
十、違約責任:1.甲方違反本協議,乙方有權按照有關法律規定要求甲方履行義務,并有權單方面終止本協議。2.乙方違反本協議,甲方有權比照國家稅法有關扣繳義務人的規定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并有權單方面終止本協議。
十一、本協議書未盡事宜,法律、法則和規章有規定的,從其規定;法律、法規和規章沒有規定的,由雙方協商確定。
十二、本協議書一式4份,甲方1份,乙方1份,雙方主管單位各1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