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申請代理委托合同模板(精選5篇)
專利申請代理委托合同模板 篇1
甲方:
地址:
郵政編碼:
電話:
傳真:
乙方: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
地址:
電話:
甲方因業務發展和保護其知識產權的需要,委托乙方辦理其知識產權事務,乙方具有國家知識產權局頒發的專利代理資質。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誠信協商的基礎上,依《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等有關法律規定,甲方就申請專利相關事宜委托乙方代理,立此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委托代理事項
甲方委托乙方在國家知識產權局代為辦理其專利申請階段的相關業務,具體委托事項如下: 協助發明人完成技術交底書;
完成專利請求書;
撰寫說明書及摘要;
撰寫權利要求書;
專利新申請文件的首次提交;
專利申請中間文件的提交;
協助發明人完成技術交底書;
準備需要提交官方的相關表格和文件;
答復專利申請階段的各種審查意見通知書。
代繳各種專利申請費用;
第二條 付費標準及方式
甲方應當在合同簽定后5個工作日內向乙方支付代理費和專利申請規費(政府相關部門收取的費用),具體如下:
上述費用合計元,,其中,專利申請規費和代理費是在權利要求數量不超過10項、說明書頁數不超過30頁的情況計算的。如果提交專利申請時,由于規費減免或者權利要求數量的原因導致規費和代理費發生變化,按照實際產生費用的收取,多退少補。
根據辦案需要,如產生翻譯費、檢索費、資料費、公證費等費用以及甲方委托乙方代為辦理的其他事項的代理費,經甲方確認后,由甲方另行支付。
第三條 甲方應當按照合同約定,自合同簽訂之日起5日內,將相關費用匯入下列銀行帳戶(戶名要寫全稱):
戶名全稱: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
賬 號:
開 戶 行:
本合同期限屆滿或者提前解除的,應當由雙方確認并結清有關費用。
第四條 乙方為經國家知識產權局認可的、具有專利代理資質的代理機構,接受甲方的委托辦理上述事項,依法向甲方收取代理費。
乙方代理人在代理甲方委托事項中,應當依法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對甲方提供的發明創造技術內容、甲方的商業秘密、個人隱私以及本合同的內容負有保密責任。
甲方應當尊重乙方及其代理人的合法權益,并對在訂立和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獲悉的乙方的收費標準、乙方的合作者和其他委托人的相關情況以及本合同的內容等事項負有保密責任。
第五條 根據本合同第一條所列代理事項,乙方代理人應當依據其經驗、專業知識和甲方提供的反映發明創造技術內容的《技術交底書》撰寫向受理機關提交的文件,并征得甲方確認同意。在乙方明確要求后,甲方應當將相應的官方文件送交給乙方。
甲方應當真實、詳盡地向乙方代理人介紹其發明創造技術方案,及時、完整、準確地提供《技術交底書》以及其他與委托代理事項有關的證據、文件,積極、主動地配合乙方代理人的工作。
甲方對乙方代理人提出的要求應當明確、合理,對于乙方代理人按照官方規定的時限,要求甲方作出明確指示的,甲方應當及時答復,如果甲方未給乙方作出明確、及時的指示,乙方不承擔因此而造成的后果。
第六條 乙方代理人應當在甲方授權的范圍內從事專利代理業務,依照雙方約定的時間完成代理事項。因特殊情況需要延長完成日期的,乙方應當提前三天通知甲方并且征得甲方同意。
甲方應當根據乙方代理人提供的代理意見、建議或方案,獨立做出決定。確由乙方失誤導致專利不能授權的,甲方可以追究乙方的賠償責任,賠償額度不超過乙方已收取的代理費。
第七條 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相應責任:
1、因乙方專利代理人工作延誤、失職、失誤導致甲方蒙受損失的;
2、違反本合同第五、六條規定的義務之一的。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追究甲方相應責任:
1、甲方的委托事項違反法律或者違反專利代理人執業規范的;
2、甲方有弄虛作假、偽造事實或者隱瞞重要情節等情形的;
3、甲方逾期15日仍不向乙方支付代理費或者合同約定費用的。
第八條 與本合同有關或者因本合同引起的任何爭議,雙方應當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應當提交北京市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裁決為終局,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九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簽署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附件。本合同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條 本合同自雙方法定(或者授權)代表簽署并加蓋雙方印章后立即生效,有效期5年,如本合同期限屆滿時甲方委托的事項尚未全部完成,經雙方協商,可以適當延長至完成該委托事項時終止。本合同終止之后,雙方的保密義務以及與其相關的違約責任和爭議解決條款繼續有效。
第十一條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發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資料,均以本合同所列明的地址、傳真送達,一方如果遷址或者變更聯系方式,應當書面通知對方。
第十二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授權代表: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 代表人: 乙方: (蓋章)
專利申請代理委托合同模板 篇2
甲方(委托人)
乙方(受托人)上海浦東良風專利代理有限責任公司
甲方擬就 項目申請 □職務發明 □非職務發明專利,特委托乙方代理,經雙方協商,訂立本合同,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專利代理人 , 為甲方代理人.
二,委托事宜:
申請類別: □發明專利 □實用新型專利 □外觀設計專利
①發明人姓名:
②第一申請人姓名或名稱:
單位代碼或個人身份證號
地 址: 郵編:
③第二申請人姓名或名稱:
地 址: 郵編:
三,乙方代理人應認真負責地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辦理好專利申請,在發明專利公開公告前不得泄密.
四,甲方應根據專利法要求充分公開發明創造的具體內容,配合乙方做好申請工作,因甲方技術交底材料公開不充分造成的專利申請未能獲權,其責任由甲方承擔.
五,甲方委托乙方申請專利,如有共同申請人,應將與共同申請人之間有關申請專利事宜的協議書副本提交乙方.今后如果發生申請權屬糾紛由申請人自身負責.
六,甲方應向乙方提供甲方聯系人的姓名 ,詳細的通訊地址
,聯系電話 .甲方如果變更聯系人或通訊地址或聯系電話,應將變更結果及時通知乙方,否則,其后果由甲方承擔.
七,乙方應按照甲方提供的通訊地址或通訊電話及時向甲方傳達知識產權局有關文件(包括申請受理,授權通知,專利證書等).
八,根據乙方的收費辦法,雙方商定甲方應向乙方支付代理,咨詢,服務等費用為人民幣
元.對于發明專利需繳納實審代理費,人民幣 元.上述費用需在委托時或完成申請文件時繳納,最遲需在乙方遞交專利申請后一周內結清,逾期不結清,本代理委托合同即為終止.對于專利授權后的監視年費和代繳年費的手續費另收.
九,如專利申請獲得授權,本委托代理合同到獲得專利證書自然終止.如專利申請未通過審查,本委托代理合同到收到專利局的視撤或駁回通知書自然終止.
甲方: (蓋章) 乙方:上海浦東良風專利代理有限責任公司(蓋章)
代表: (簽字) 代表: (簽字)
200 年 月 日 200 年 月 日
專利申請代理委托合同模板 篇3
甲方:_______
地址: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
電話:_______
傳真:_______
乙方:_______
地址:_______
電話:_______
甲方因業務發展和保護其知識產權的需要,委托乙方辦理其知識產權事務,乙方具有國家知識產權局頒發的專利代理資質。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誠信協商的基礎上,依《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等有關法律規定,甲方就申請專利相關事宜委托乙方代理,立此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委托代理事項
甲方委托乙方在國家知識產權局代為辦理其專利申請階段的相關業務,具體委托事項如下: 協助發明人完成技術交底書;
完成專利請求書;
撰寫說明書及摘要;
撰寫權利要求書;
專利新申請文件的首次提交;
專利申請中間文件的提交;
協助發明人完成技術交底書;
準備需要提交官方的相關表格和文件;
答復專利申請階段的各種審查意見通知書。
代繳各種專利申請費用;
第二條 付費標準及方式
甲方應當在合同簽定后5個工作日內向乙方支付代理費和專利申請規費(政府相關部門收取的費用),具體如下:
上述費用合計_______元,其中,專利申請規費和代理費是在權利要求數量不超過10項、說明書頁數不超過30頁的情況計算的。如果提交專利申請時,由于規費減免或者權利要求數量的原因導致規費和代理費發生變化,按照實際產生費用的收取,多退少補。
根據辦案需要,如產生翻譯費、檢索費、資料費、公證費等費用以及甲方委托乙方代為辦理的其他事項的代理費,經甲方確認后,由甲方另行支付。
第三條 甲方應當按照合同約定,自合同簽訂之日起5日內,將相關費用匯入下列銀行帳戶(戶名要寫全稱):
戶名全稱:_______
賬 號:_______
開 戶 行:_______
本合同期限屆滿或者提前解除的,應當由雙方確認并結清有關費用。
第四條 乙方為經國家知識產權局認可的、具有專利代理資質的代理機構,接受甲方的委托辦理上述事項,依法向甲方收取代理費。
乙方代理人在代理甲方委托事項中,應當依法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對甲方提供的發明創造技術內容、甲方的商業秘密、個人隱私以及本合同的'內容負有保密責任。
甲方應當尊重乙方及其代理人的合法權益,并對在訂立和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獲悉的乙方的收費標準、乙方的合作者和其他委托人的相關情況以及本合同的內容等事項負有保密責任。
第五條 根據本合同第一條所列代理事項,乙方代理人應當依據其經驗、專業知識和甲方提供的反映發明創造技術內容的《技術交底書》撰寫向受理機關提交的文件,并征得甲方確認同意。在乙方明確要求后,甲方應當將相應的官方文件送交給乙方。
甲方應當真實、詳盡地向乙方代理人介紹其發明創造技術方案,及時、完整、準確地提供《技術交底書》以及其他與委托代理事項有關的證據、文件,積極、主動地配合乙方代理人的工作。
甲方對乙方代理人提出的要求應當明確、合理,對于乙方代理人按照官方規定的時限,要求甲方作出明確指示的,甲方應當及時答復,如果甲方未給乙方作出明確、及時的指示,乙方不承擔因此而造成的后果。
第六條 乙方代理人應當在甲方授權的范圍內從事專利代理業務,依照雙方約定的時間完成代理事項。因特殊情況需要延長完成日期的,乙方應當提前三天通知甲方并且征得甲方同意。
甲方應當根據乙方代理人提供的代理意見、建議或方案,獨立做出決定。確由乙方失誤導致專利不能授權的,甲方可以追究乙方的賠償責任,賠償額度不超過乙方已收取的代理費。
第七條 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相應責任:
1、因乙方專利代理人工作延誤、失職、失誤導致甲方蒙受損失的;
2、違反本合同第五、六條規定的義務之一的。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追究甲方相應責任:
1、甲方的委托事項違反法律或者違反專利代理人執業規范的;
2、甲方有弄虛作假、偽造事實或者隱瞞重要情節等情形的;
3、甲方逾期15日仍不向乙方支付代理費或者合同約定費用的。
第八條 與本合同有關或者因本合同引起的任何爭議,雙方應當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應當提交北京市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裁決為終局,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九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簽署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附件。本合同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條 本合同自雙方法定(或者授權)代表簽署并加蓋雙方印章后立即生效,有效期5年,如本合同期限屆滿時甲方委托的事項尚未全部完成,經雙方協商,可以適當延長至完成該委托事項時終止。本合同終止之后,雙方的保密義務以及與其相關的違約責任和爭議解決條款繼續有效。
第十一條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發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資料,均以本合同所列明的地址、傳真送達,一方如果遷址或者變更聯系方式,應當書面通知對方。
第十二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蓋章)乙方:_______(蓋章)
授權代表:_______代表人:_______
日 期: _______日 期:_______
專利申請代理委托合同模板 篇4
委托方(申請人) 受委托方:杭州杭誠專利事務所有限公司
1、委托方對提供與委托有關的全部技術內容,并對所提供內容負責;代理方對委托方提供的技術內容負有保密的義務。
2、委托方按雙方約定向代理方支付代理費用,代理方應于委托方資料提交齊全之日起3周內完成申請初稿并交委托人審定。委托方收到初稿后,應在十天內修改、審定簽字并傳真發回,超出十天未審定或提出修改意見的,則視為同意,代理方即可向國家知識產權局遞交申請。
附議:1、鑒于委托方需要加快獲得專利的申請現協商如下:受委托方在委托方材料完善的條件下。
2、鑒于在一周內加急處理,委托方必須盡量提供受委托方所需的材料和說明,如無法提供造成拖延由委托方承擔。
3、因代理方責任,使委托方提出的專利申請被視為撤回或喪失權利的,如可彌補,由代理方免費重新代理申請或補救;如不可彌補,由代理方退回已收取的全部代理費用。
4、委托方指定聯系人或地址變動應及時以書面掛號形式通知代理方,并辦理更改手續,未通知致使聯系中斷或接代理方通知后未在規定期限內向代理方辦理有關事宜的,由此產生的后果責任自負。專利權屬多人共有的,專利證書由指定聯系人領取。
5、代理期間,雙方密切配合,有事協商解決,任何一方中途變更委托內容或中止委托代理,應承擔產生的全部后果。
6、本協議有效期自委托日起至專利申請撤回、駁回或批準授權日止。
7、費用為。
授權后年費 □自行繳納,□繼續委托交納。如接代理方通知后未在規定時間前來交納的,視為自行交納,本條繳年費委托同時終止。
以上條款,經雙方逐條協商無異議,簽字(蓋章)后生效。
委托方:名稱或姓名 代理方:杭州杭誠專利事務所有限公司
(簽字或蓋章) (蓋章)
20xx 年 1 月 29 日 20xx 年 1 月29 日
地址:(310009)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大道35號萬新大廈5樓
專利申請代理委托合同模板 篇5
甲方(委托人):
乙方(受托人):
第一條 為了確定甲、乙雙方之間的權利和義務法律關系,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并共同遵照履行。
第二條 甲方委托乙方代為辦理申請專利事務。
第三條 乙方的代理權限以甲方所出具的委托書內容為準,如委托書中不明確的,則以本合同第二條內容為準。
第四條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專職代理人為甲方代理,乙方代理人應認真負責地做好專利代理事務,積極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第五條 乙方的代理人對其在代理業務中所了解的發明創造內容,除專利申請已經公布或者公告的以外負有保守秘密的責任,不得隨意向任何第三方泄漏甲方要求保密的事宜。
第六條 甲方應充分、如實地向代理人說明委托代理事項的內容,及時向代理人提供辦案所需要的有關資料,積極配合代理人工作。
第七條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申請專利事務的,應如實提供申請人或共同申請人的姓名和地址。如果要求改變申請人或共同申請人的姓名和地址,應提交原申請人或共同申請人共同簽署的變更聲明,或提交申請人之間有關申請權事宜的協議書副本。
第八條 甲方應向乙方提供聯系人姓名及其詳細通訊地址,甲方如變更聯系人或通訊地址的,應及時將變更結果書面通知乙方;如因甲方未及時將變更結果書面通知乙方,造成乙方發出的信函被退回,或乙方按甲方提供的地址發出的信函被退回,甲方將自行承擔由此帶來的一切后果。
第九條 乙方應按甲方提供的聯系人及通訊地址及時向甲方轉達官方的有關文件,如果乙方未及時發出,影響各種規定的時限所帶來的后果將由乙方承擔。甲方未及時按乙方轉達的文件內容辦理有關事務,所帶來的一切后果均由甲方自行承擔。
第十條 根據乙方的收費標準,甲方在辦理委托手續的同時應向乙方支付代理費人民幣 20xx元/每件實用新型、3000元/每件發明、4000元/每件實用新型和發明、800元/每件外觀設計(不包括國家申請費) ;國家申請費:發明950元(可報銷);實用新型和外觀都為500元(可報銷),若遇費用不足,甲方應在本合同簽署后二十天內向乙方支付,甲方如不及時付費,乙方將中止代理。
第十一條 甲方如有各種原因要求撤銷委托,終止履行本合同,乙方所收取的代理費應按終止時乙方已完成的工作量結算。
第十二條 乙方如發現甲方有捏造事實、弄虛作假及其他違法或違反本合同的情節,有權辭去委托終止代理,所收費用不予退還。
第十三條 甲、乙雙方不得隨意變更或中止合同,如因故需撤銷或辭去委托,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并辦理著錄項目變更手續,不通知或延遲通知對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四條 合同有效期,自本合同簽訂并支付代理費之日起至本合同委托事務終了止(申請專利事務至初審合格止,發明專利實質審查程序的事務須另簽合同)。
第十五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同樣有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20xx年3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