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貸款居間協議(精選3篇)
委托貸款居間協議 篇1
合同編號:________
委托人 : 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
居間人: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第一條:委托事項及具體要求:甲方委托乙方向金融機構和個人安排約_____________萬元人民幣
第二條:居間期限:從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第三條 :報酬及支付期限:居間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報酬為促成合同成立金額的______%或者_____________元。
未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間人不得要求支付報酬。
第四條 居間費用的負擔:居間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間活動的費用由居間人負擔;
未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應向居間人支付必要的勞務費___________元。
第五條:甲方的責任:
1:提供借貸所需的真實材料。
2:積極配合辦理相關手續。
3:維護乙方權益。
第六條:乙方的責任:
1:充分發揮資源優勢,認真負責加速辦理所有借款手續,在金融機構或個人審批同意后,借款全額匯入甲方指定的賬號即視為成功;
2:全面協調甲方與金融機構的關系。
3:維護甲方權益。
第七條:甲方須承擔的費用:1,:利息2,評估費、公證費、融資費、監管費、及擔保費:3、在居間合同生效時起甲方預先支付乙方定金___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___元。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在合同生效期內任何一方擅自撤銷委托視為違約;
違約方即需支付人民幣_________元給守約方作為違約金;
2:出借方貸款審批完畢后在簽約后的當日甲方保證支付___%居間服費用給乙方,在放款前一次性全部支付完畢。
每延遲一天甲方按申請貸款總額千分之五向乙方支付滯納金:
3、如因國家政策調整及甲方未能達到擔保或金融機構及個人貸款條件造成無法貸款的,乙方對此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九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
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
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種方式解決:
提交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 其他約定事項:
1:本合同甲乙簽字蓋章后即生效,在履行完畢后自行終止:
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4:本合同內容雙方均有義務保守秘密,不得擅自對外泄露。
甲方: 乙方:
_______年____ 月____日 _______年____ 月____日
委托貸款居間協議 篇2
委托方(甲方): 居間人(乙方):
甲方因 所屬位于 等鄉的林權、地權貸款業務,委托居間人(乙方)促成簽訂貸款合同(協議)并執行該合同或協議。
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有關規定,對居間勞務人員本著服務的原則,甲方承諾在該貸款業務辦理成功后按照該筆貸款總金額的 5 %既人民幣: 元(稅后)支付給乙方。
二、居間費的支付方式為甲方收到銀行發放的貸款當日一次性付清;貸款業務在辦理過程中所產生的中介公司服務費、工商代理增資費、評估費、資料費、差旅費等包括招待應酬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三、本《居間協議》不因甲方的企業法人或委托人代表人更替而失效,甲方在執行該業務合同的過程中產生的違約糾紛與乙方無關。
四、本《居間協議》具有與勞務合同、中介服務協議同等法律效力,如甲方不履行本承諾,居間當事人可向甲方追索或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出強制執行等措施 ,甲方無條件放棄抗辯的權利,本《居間協議》至傭金全部付清后自動失效。
五、本《居間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生效后具有同等法律效應。
委托方: 居間人(乙方):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簽訂時間: 年月日
委托貸款居間協議 篇3
托?人: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為有效地運用其自有資金,自愿將自有資金:幣種_____?,金額?(大寫?_______________)委托受托人按照本合同的條款和條件向借款人發放委托貸款。根據我國有關委托貸款業務之法律規定,為明確委托人、借款人、受托人各方之權利、義務,經三方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章?定義
第1條?公司委托貸款(以下簡稱“委托貸款”)――指由政府部門、企事業單位等委托人提供資金,由貸款人(即受托人)根據委托人確定的貸款對象、用途、金額、期限、利率等而代理發放、監督使用并協助收回的貸款,其貸款風險由委托人承擔,貸款人(即受托人)只收取相應委托貸款手續費,不承擔任何形式的貸款風險。
第二章?委托貸款事項
第2條?貸款幣種、金額和期限
2.1?本合同項下的委托貸款的幣種為:_____?,金額為?(大寫__________):?(小寫:__________?)。
第3條?貸款用途
3.1?本合同項下的委托貸款,借款人的用途為用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2?未經委托人事先書面同意,借款人不得改變本合同規定的貸款用途。
3.3?委托人應自行審核借款人的貸款用途的合規性,受托人不對借款人運用貸款的方式和用途承擔任何責任。
第4條?貸款利率
4.1?本合同項下的委托貸款的年利率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2?如果委托人或借款人依法要求調整利率且雙方達成一致協議的,應提前5個對公營業日通知受托人,本合同項下貸款利率方可進行調整,但調整后的貸款利率應符合人民銀行的相關規定。
4.3?如果借款人未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償還貸款本金,借款人須自該筆貸款逾期之日起按逾期罰息利率支付罰息,直至借款人清償全部本息為止;逾期罰息利率為本合同第4.1條約定的貸款利率上浮?_____%。
4.4?如果借款人未按本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貸款的,借款人須自未按照合同規定用途使用貸款之日起按挪用罰息利率支付罰息,直至借款人清償全部本息為止;挪用罰息利率為本合同第4.1條約定的貸款利率上浮?_____%。
4.5對借款人未能按時支付的利息,受托人有權按照逾期罰息利率計收復利。
第三章?賬戶開立
第5條?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_日內,委托人應當在受托人處開立結算賬戶作為“委托貸款資金專戶”(以下簡稱為“委托人賬戶”),用于發放委托貸款和收取貸款本息等;借款人應當在委托人開立貸款賬戶和存款賬戶(以下簡稱為“借款人賬戶”),用于辦理提款和還本付息等。委托人賬戶內的資金不計利息。
第四章?委托貸款的發放
第6條?委托人應在本合同第7條、第8條規定的貸款發放日期之前至少提前?_____個對公營業日將委托貸款資金足額存入委托人賬戶,以用于發放委托貸款。
第7條?本合同及與本合同有關的保證合同、質押合同、抵押合同等文件正式生效并且受托人取得委托人簽發的《委托貸款通知書》后,借款人方可辦理提款。
第8條?本合同項下的委托貸款的發放方式為一次發放或分次發放,具體發放日期和金額以委托人《委托貸款通知書》通知內容為準。
第9條?借款人在辦理提款時應向受托人提交借據,由受托人在相應的貸款發放日期當日將委托貸款金額從委托人賬戶劃入借款人賬戶中。如果委托人賬戶中的金額小于貸款發放金額,則受托人劃付的責任僅以委托人賬戶中的金額為限,受托人并不承擔未能足額發放貸款的違約責任。
第10條?借款人應當按照本合同約定提取貸款,并按照本合同約定的貸款用途使用本合同項下之委托貸款。
第五章?委托貸款的償還
第11條?本合同項下的委托貸款的還款來源是?;償還方式為下列第?__________項:
1.一年以下(含一年)的貸款,實行到期一次還本付息,利隨本清;
2.一年以上的貸款,按?_____結息,利息支付日為_____?,利息共分_____?期支付,每期付息金額為_____?,到期結清本息;
3.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12條?借款人應按本合同約定按期償還貸款本金并支付利息,并應按第11條的約定于本合同所約定的利息支付日或本息結清日將應付款項匯入借款人賬戶,由受托人劃入委托人賬戶。如果借款人賬戶中的金額小于應付款項金額,則受托人劃付的責任僅以借款人賬戶中的金額為限,受托人并不承擔未能足額還款的違約責任。
第13條?借款人應在借款到期日向受托人按時足額歸還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息。
第14條?借款人如欲提前歸還貸款,應提前30個對公營業日日向受托人提出書面申請,并征得委托人和受托人的同意后方可提前歸還貸款。
第六章?委托貸款的擔保
第15條?本合同項下委托貸款的擔保方式為以下第?_____項:
15.1?受托人與擔保人就具體擔保事項簽訂相應的擔保合同,作為本合同的從合同:
□?編號為?_____擔保字第?_____號《保證合同》;
□?編號為?_____擔抵字第?_____號《抵押合同》;
□?編號為?_____擔質字第?_____號《質押合同》;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5.2?委托人與擔保人就具體擔保事項另行簽訂相應的擔保合同。
第16條?受托人按照本合同約定的委托貸款金額和委托貸款期限收取委托貸款手續費,手續費費率為?。
對于因借款人未按期還本付息的違約行為而向借款人加收的罰息,受托人按照罰息金額向委托人加收手續費,手續費費率為?。
第17條?委托貸款手續費由委托人承擔,受托人收取委托貸款手續費的具體方式及時間,按下列第?_____項約定辦理:
17.1?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5日內,由委托人向受托人一次性支付,或由受托人直接從委托人賬戶中一次性扣收;
17.2?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5日內,由借款人代委托人向受托人一次性支付,或由受托人直接從借款人賬戶中一次性扣收;
17.3其他?。
第18條?受托人對于委托貸款手續費的收取不受委托貸款是否歸還或提前歸還的影響。
第七章?委托人的聲明及保證
第19條?委托人自愿委托受托人,以受托人名義發放本合同項下的委托貸款,并自行承擔該貸款可能產生的任何風險。委托人聲明其已知悉并完全同意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條款和內容。
第20條?委托人保證其提供的委托貸款資金是其擁有所有權和支配權的合法自有資金,其來源和用途符合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
第21條?委托人保證具有簽訂和履行本合同的合法資格與能力,并已辦妥對委托人而言屬于必要的批準、登記、備案手續;代表委托人簽署本合同的簽署人已獲委托人的正式授權,有權代表委托人簽署及遞交本合同和/或其他相關文件,以使委托人受本合同的約束;
第22條?委托人簽署、遞交及履行本合同和其他有關文件,不違反任何委托人已經簽署、遞交或履行的其他合同或協議,且不違反委托人的任何義務或任何管轄委托人及其財產的法律法規的規定。委托人簽署及履行本合同,亦不違反委托人的章程或其組織文件。
第23條?委托人在簽署本合同時,不存在任何可能影響簽署或履行本合同的情形。
第24條?委托人保證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向受托人支付委托貸款的手續費。
第25條?委托人保證所提供的一切書面文件均真實、完整、有效。
第26條?委托人保證按照本合同約定在委托貸款發放前將自有資金足額存入委托人賬戶,并保證該賬戶上的資金余額能夠滿足本合同所規定的貸款發放金額。
第27條?委托人聲明:本合同項下委托貸款的借款人系委托人指定,委托貸款金額、用途、利率、貸款期限等均經委托人確認。
第28條?委托人承諾:其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是自愿的,其在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實;本合同項下貸款損失的風險由委托人自行承擔,受托人不承擔貸款損失的任何風險。
第八章?借款人的聲明及保證
第29條?借款人是一家依照中國法律設立并有效存續的法人實體/其他經濟組織,具有_____的民事行為能力,并享有充分的權力、授權及權利以其全部資產承擔民事責任并從事經營活動。
第30條?借款人保證其具有簽訂和履行本合同的合法資格與能力,并已辦妥對借款人而言屬于必要的批準、登記、備案手續;代表借款人簽署本合同的簽署人已獲借款人的正式授權,有權代表借款人簽署及遞交本合同和/或其他相關文件,以使借款人受本合同的約束;
第31條?借款人簽署、遞交及履行本合同和其他有關文件,不違反任何借款人已經簽署、遞交或履行的其他合同或協議,且不違反借款人的任何義務或任何管轄借款人及其財產的法律法規的規定,借款人簽署和履行本合同,亦不違反借款人的章程或其組織文件。
第32條?就本合同有關的所有重要事項,以及其他足以影響到委托人或/及受托人判斷本合同項下的風險或決定是否簽署本合同、是否發放本合同項下貸款、是否采取本合同項下的任何其他行動之所有重要方面,借款人都已盡其所能向委托人和受托人均提供了充分的、真實的、合法的、有效的和完整的文件資料、陳述、說明、解釋和其他信息;借款人保證所提供的一切書面文件均真實、完整、有效。
第34條?借款人聲明: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是自愿的,其在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實;借款人已知悉并完全同意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條款和內容。
第八章?受托人的聲明及保證
第35條?受托人是一家依照中國法律設立并有效存續的銀行金融機構,具有委托貸款經營資格。
第36條?已發放的委托貸款尚未到期或到期后尚未收回的,委托人不得要求受托人歸還部分或全部委托貸款,受托人不承擔委托貸款的任何風險。
第37條?受托人保證按照本合同約定,按時足額向借款人提供貸款。對于借款人在付息日支付的利息,受托人應于到賬后5日內劃至委托人賬戶。若借款人在合同到期時支付了其應付的本金和利息,受托人應于到賬后5日內劃至委托人賬戶。
第38條?受托人在向委托人劃付利息收入時,應依法履行為委托人代扣代繳相關稅費的義務,受托人實際劃付給委托人的利息應為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繳納相關稅費后的余額。
第九章?各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39條?委托人的權利和義務
39.1?委托人有權委托受托人協助其催收貸款,但委托人應承擔催_____用;
39.2?委托人有權要求受托人按本合同之約定及時劃付借款人按期償還的委托貸款本息;
39.3?委托人有義務依照本合同約定,向受托人支付委托貸款手續費;
39.4?委托人有義務承擔本合同項下委托貸款的風險;
39.5?委托人有義務在受托人處開立賬戶,用于辦理交付委托貸款的本金和收取借款人償還的委托貸款的本息。
第40條?借款人的權利和義務
40.1?借款人有權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取得并使用委托貸款。
40.2?借款人在使用委托貸款前有義務按照本合同約定的貸款發放計劃,向受托人一次或分次訂立借款借據;
40.3?借款人有義務在受托人處開立賬戶,用于辦理提款、還款、付息等手續;
40.4?借款人有義務按照本合同約定支付利息并償還本合同項下貸款本金;
40.5?借款人有義務按照本合同約定貸款用途使用貸款,并保證貸款用途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
40.6?借款人在貸款期間如發生借款人名稱和法定代表人變更、法定地址變更等重大事項,應提前三十個對公營業日書面通知委托人和受托人;
40.8?借款人如發生除上款所述事件外的對其正常經營構成危險或對其履行本合同項下還款義務產生重大不理影響的其他任何事件,應立即書面通知委托人和受托人;
40.9?如借款人發生隸屬關系變更、董事會成員變動、公司章程修改的,須得到委托人的書面同意,借款人發生總經理或副總經理職位變動的,借款人須在變動后十個對公營業日內書面通知委托人和受托人;
40.10?在貸款期限內,借款人有義務接受委托人、受托人對其使用貸款情況和有關生產經營、財務活動進行監督。
第41條?受托人的權利和義務
41.1?受托人根據委托人的委托提供委托貸款服務,根據委托人的委托負責辦理委托人委托之貸款的發放及催收等手續;
41.2?受托人有權按照本合同約定,向委托人收取委托貸款手續費;
41.3?受托人有義務按照本合同規定按時足額向借款人發放委托貸款。
41.4因借款人破產或其他原因無法收回的委托貸款,受托人可根據委托人的書面通知,終止履行本合同規定的責任和義務。如受托人未收到委托人書面通知,則在委托貸款逾期滿1年后,受托人有權將該筆委托貸款注銷,受托人不再履行委托貸款合同規定的責任和義務,一切責任由委托人自行承擔。
第十章?委托貸款風險的承擔
第42條?根據我國有關委托貸款的法律規定,委托人、受托人明確約定,本合同項下委托貸款的風險由委托人承擔。若借款人在貸款到期時未能清償歸還貸款本金及利息等債務,受托人對委托人的損失不承擔任何賠償或擔保責任,委托人無權要求受托人返還部分或全部委托貸款。
第43條?委托貸款到期后借款人不能償還的,如需要通過司法程序進行追索,受托人無義務為委托人的利益主動提起訴訟。經委托人的要求并經受托人同意由受托人向借款人提起訴訟的,委托人應承擔受托人為此產生的一切支出和費用。
第十一章?違約責任
第44條?本合同生效后,各方均應履行本合同所約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所約定之義務,應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并賠償由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第45條?下述任一事件,均構成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的違約:
1、借款人未按本合同規定期限支付利息或歸還本金;
2、借款人未按本合同規定用途使用貸款;
3、借款人在本合同項_____出的聲明與保證被證明是不真實的,或是具有誤導性的;
4、借款人提供虛假或隱瞞重要事實的財務報表,或者拒絕接受對其使用貸款情況和有關生產經營、財務活動進行監督的;
5、發生本合同第40.7條之情形,未能做出令委托人滿意的償還安排的;
6、借款人經營、財務狀況嚴重惡化的;
7、借款人破產、被解散、關閉或撤銷的;
8、借款人其他影響或可能影響本合同項下債權安全的行為。
1、按照本合同第4.3條規定向借款人收取逾期罰息;
2、按照本合同第4.4條規定收取挪用罰息;
3、限期要求借款人糾正違約行為;
4、停止使用或取消借款人尚未提取的貸款額度;
5、宣布所有已發放的貸款立即到期,并要求借款人立即償還全部已發放的貸款本息、利息或其他應付款項。
第47條?下述任一事件,均構成委托人在本合同項下的違約:
1、未按本合同規定在委托人賬戶中存入足額貸款資金;
2、委托貸款資金來源不合法或不合規;
3、委托人違反其在本合同項下的其他義務。
1、限期要求委托人糾正違約行為;
2、受托人有權拒絕為委托人辦理委托貸款業務;
3、如造成受托人或借款人損失的,借款人和受托人要求委托人賠償損失。
第49條?如借款人要求提前還款,須按本合同第14條規定辦理手續,并按如下第?_____項處理:
1、借款人不需要支付違約金;
2、借款人需要按照提前償還本金數額的?_____%支付違約金;
3、其他:?。
第十二章?受托人的除外責任
第50條?受托人不負責審查借款人的資信情況、財務狀況以及貸款項目的可行性,且不發表任何意見。
第51條?受托人不負責審查擔保人的資信情況、擔保物狀況以及擔保物的監管等工作,且不發表任何意見。
第52條?貸款催收工作及保全工作由委托人負責,受托人僅限于協助出具并代為郵寄利息清單和貸款催收通知單,且相關費用由委托人承擔。
52.1?借款人、擔保人地址變更后沒有通知受托人的,受托人不承擔未送達責任。
52.2?委托人的郵寄憑條作為已送達憑證,無論借款人、擔保人是否收到郵件,受托人已寄出的催收單、利息清單的復印件及郵寄憑條均作為履行監管職責的證明依據。
第53條?無論委托人是否收到貸款本息,受托人均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十三章?法律適用及爭議的解決
第54條?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第55條?本合同一切爭議采取訴訟方式解決,各方有權向受托人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四章?合同的生效、變更和解除
第56條?本合同自各方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或蓋章并加蓋公章/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
第57條?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提前解除本合同,如需要變更或解除本合同時,應經各方協商一致,并達成書面協議。
第十五章?其他
第58條?除非另有約定,否則所有通知將被認為是于下列日期正式送達被通知方:(1)如為遞交,則以被通知方的任何工作人員或收件代理人收到之日為送達日期;(2)?如為在同一城市(包括市區與郊區)采用掛號郵件、快遞或特快專遞,則以郵件發出之日起的下一個工作日為送達日期;(3)如為異地的掛號郵件、快遞或特快專遞,則以郵件發出之日起的第三個工作日為送達日期。但是,前述規定的送達日期與被通知方實際收到或正式簽收的日期不一致時,則以各日期中最早的日期為送達日期。(4)如以傳真發送,在發出時即被視為送達。
第59條?本合同的效力_____于相關的其他任何合同、協議或承諾,不受后者存在、有效性、終止、被撤銷或可執行性的影響。本合同的任何條款或內容被依法撤銷或被認定為無效時,其他條款和內容的效力不受影響,仍為有效
第60條?本合同構成三方就該本合同項下以及與本合同有關的全部事宜的全部合同,并取代三方在本合同簽訂之前做出的一切書面的和口頭的有關合同、協議、約定、承諾、保證、陳述與說明,但委托人或/及借款人為同受托人訂立本合同而在本合同簽訂之前向受托人提供的申請、承諾、保證、陳述與說明對委托人或/及借款人仍有約束力。
第61條?委托人、受托人給予借款人任何寬限、優惠或延緩,均不影響、損壞或限制委托人、受托人依據本合同而享有的一切權利;并不應被視為委托人、受托人對本合同項下權利和權益的放棄,也不影響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承擔的任何責任和義務。
第十六章?附件
第62條?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63條?本合同的附件包括:
1.?委托貸款業務委托書?;
2.?委托貸款通知書;
3.?公司委托貸款業務利率調整通知書。
第十七章?附則
第64條?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份,委托人、借款人及受托人各執?_____份,其法律效力相同。
第65條?在簽署本合同時,受托人就本合同的全部條款已向委托人、借款人進行了詳細地說明和解釋,各方對合同的全部條款均無疑義,并對各方有關權利義務和責任限制或免除條款的法律含義有準確無誤的理解。
第66條?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由委托人、借款人、受托人在?簽訂。
委托人:?(蓋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借款人:?(蓋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受托人:?(蓋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