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電水利工程質量委托檢測合同(精選3篇)
水電水利工程質量委托檢測合同 篇1
委托方(甲方):
檢測方(乙方):
簽訂地點: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相關法律法規、部門規章、行業規范之規定,本著雙方自愿、平等協商,就甲方委托乙方檢測事宜,達成以下協議,以茲共同遵守。
第一條 工程項目基本信息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址:
3、設計單位:
4、建設單位:
5、施工單位:
6、建筑內容:
第二條 檢測事項
檢測內容:該工程所涉及的檢測項目為:原材料、中間產品及工程實體質量檢測。
第三條 檢測數量
水利檢測數量根據《水利水電工程施工質量檢驗與評定規程》(SL176-20__)、《水利水電建設工程驗收規程》(SL223-20__)、《水利水電工程單元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評定標準——堤防工程》(SL634-20__)等有關規范、規程和國家法律、法規、質量條例進行取樣。
第四條 檢測時間
檢測時間從開工日期到完工日期。
第五條 檢測費用及付款方式
1、檢測費:按工程實際造價 %(大寫: )作為該工程的檢測費用(當前合同中標價分別為:二標段 萬元,一標段 萬元,檢測最終結算按照設計變更后實際金額為準)。
2、付款方式:合同簽訂之日起5個工程日內支付乙方預付款:人民幣:¥ 整(大寫: 整)剩余款項根據工程進度,分兩次支付,每次支付人民幣:¥ 萬元整(大寫: 整),乙方檢測工程完成提交最后一次檢驗報告之前,甲方須結清乙方全部檢測費用。
第六條 甲、乙雙方的義務
1、甲方的義務:
(1)甲方應指派專人(姓名 ,聯系電話: )協助配合乙方的檢測工作,為乙方的檢測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
(2)甲方應如實填寫委托登記單,提供委托單位全稱、與圖紙相符的工程名稱、建筑面積、層數、結構類型等委托信息;依據各種材料相應規范、標準,提供送檢試件或樣品代表的批量及數量、樣品代表的母體部位、施工時間,見證人等相關信息,信息必須準確無誤,以便乙方出具相應的檢測報告。
(3)甲方委托檢測的試件或樣品應符合標準規范規定的檢測要求,送檢數量應符合標準規范規定的批量要求;應保證送檢試件或樣品的時限性,對樣品的代表性、真實性和有效性負責。實際有見證這樣的,見證人對樣品的代表性、真實性和有效性負責。
(4)辦理委托登記時甲方應提出明確的檢測依據和檢測項目。
(5)因甲方委托信息錯誤而導致乙方出具錯誤的報告,甲方應承擔乙方因重復檢測發生檢測費用。
(6)非因乙方原因產生的二次檢測費用由甲方另行支付(除下雨天外),質量不合格工程所發生的二次檢測費用,參照四川省物價局、財政廳文件(川價費[20__]28號文)規定的收費標準按照四.1條單項累加計取,由甲方承擔。
(7)保證按合同約定及時支付檢測費用。
(8)甲方不得向乙方提出任何影響檢測結果公正性、準確性的不合理要求。
(9)甲方送檢的項目,只能由乙方出具檢測報告,甲方不得另行向其他檢測機構送檢。
2、乙方的義務:
(1)根據甲方提供的工程名稱、委托信息等,在檢測資質許可范圍內,對送檢的不同材料或委托的檢測項目,按相應標準規范,出具相關的檢測報告。
(2)規范、標準中規定有檢測時限的,乙方本著以規范、標準規定的時限為原則,安排檢測。
(3)乙方獨立地實施符合國家標準的檢測,并依據相應的標準規范對檢測結果進行客觀、公正、科學、準確的判定。
(4)乙方出具的檢測報告必須符合國家規范要求,各類印章齊全,檢測人、審核人、授權簽字人均應簽字,否則報告無效。
(5)乙方保證在承諾期限內完成檢測并出具相應的檢測報告。
(6)乙方對甲方委托的事項負責有保密義務。
(7)對甲方委托乙方所作的所有項目的檢測報告,乙方在履行完本合同義務時,向甲方簽訂所有檢測項目確認表。
第七條 檢測報告數量
檢測報告一式 份。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甲方逾期支付檢測費用的,應按日向乙方支付未付檢測費用百分之的違約金。
2、乙方提交的檢測報告經相關主管部門認定為不具有客觀真實性的,應退還甲方已付的檢測費用。
第九條 其他約定:
第十條
1、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糾紛時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成都市溫江區仲裁委員會提起仲裁。
2、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書一式 份,甲方 份,乙方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
力。
4、本合同經雙方共同簽字蓋章后生效,雙方履行完合同規定的義務后,本合同即行終止。
甲方(委托單位):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聯系電話:
開戶銀行:
賬 號:
乙方(檢測機構):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聯系電話:
開戶銀行:
賬 號:
水電水利工程質量委托檢測合同 篇2
申請人:姓名,基本情況
請求事項
請求依法對劉根據與申請人簽訂的《建設施工合同》所承建的位于××市華聯路的房屋工程質量是否合格進行鑒定。
事實及理由
劉訴申請人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一案,因劉在為申請人修建房屋時偷工減料,用的水泥含量、鋼筋粗細及密度均嚴重不符合國家標準及設計要求,致使房屋開裂,樓面下陷,工程質量存在重大的問題,根本不能居住。由于該工程并未進行竣工合格驗收,需要對該房屋的質量是否合格進行鑒定,鑒于是否對房屋的質量進行鑒定直接影響到本案審理判決結果,為了能準確查明案件事實,確保判決的合法性、公正性,申請人特請求人民法院委托相關部門對上述請求鑒定事項作出公正合法的鑒定。
此致
州中級人民法院
申請人:
申請日期:20xx年×月×日
水電水利工程質量委托檢測合同 篇3
發包人:
承包人:
為保證首貴谷腳農場道路改造工程在合理期限內正常使用,發包人承包人協商一致簽訂工程質量保修書。承包人在質量保修期內按照有關管理規定及雙方約定承擔工程質量保修責任
一、工程質量保修范圍和內容
質量保修范圍包括:地基與基礎、毛石擋土墻、砼路面、排水等全部施工內容。
具體質量保修內容雙方約定如下:承擔所承包的全部工程內容。
二、質量保修期
質量保修期從工程實際竣工之日算起。分單項竣工驗收的工程,按單項工程分別計算質量保修期。
雙方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結合具體工程約定質量保修期如下:
1.地基基礎工程為5年;
最新工程質量保修書范本最新工程質量保修書范本
2.擋土墻工程為5年;
3.砼路面工程為3年;
4.路基排水泄洪工程為3年;
5.其他約定:無。
三、質量保修責任
1、屬于保修范圍和內容的項目。承包人應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后7天派人修理。承包人不在約定期限內派人修理,發包人可委托其他人員修理,修理費從質量保修金內扣除。
2、發生需緊急搶修的事故,承包人接到事故通知后,應立即到達事故現場搶修。非承包人施工質量引起的事故,搶修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3、在國家規定的工程合理使用期限內,承包人確保地基基礎和主體結構的質量。因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內造成人身和財產損害的,承包人應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四、質量保修金的支付
工程質量保修金一般不超過施工合同價款的5%,工程約定的工程質量保修金為該工程結算價款的5%
本工程雙方約定承包人向發包人支付工程質量保修金金額為:以結算價款5%核定。質量保修金銀行利率為無。
五、質量保修金的返還
發包人在質量保修期滿后15日內,將剩余保修金返還承包人。返還時間和方式。
六、其他
雙方約定的其他工程質量保修事項:無
本工程質量保修書作為施工合同附件,由施工合同發包人承包人雙方共同簽署。
發包人:承包人: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最新工程質量保修書范本合同范本
年月日年月日
建設行政管理部門審查意見:
年月日
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簽證意見: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