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信用評價委托合同(精選3篇)
合同信用評價委托合同 篇1
合同信用評價委托合同
合同編號:
甲方:
乙方:上海XX公司
簽訂時間:年?月?日
簽訂地點:上海市區(縣)
依照《_____》、《上海市企業合同信用評價管理辦法》(滬工商合[_________]422號)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就_________年度企業合同信用評價簽訂本合同。
一、評價內容
乙方受甲方委托就企業合同信用評價,采用市工商局指定的合同信用評價標準(包括數學模型和計算機軟件),對甲方提供的信息數據進行核實、抽查、分析和科學評估,出具公正、客觀、全面、完整反映企業合同信用狀況的評價報告。
二、甲方應提供給乙方的資料信息及其他應予協作的事宜
1、甲方在本合同簽署后按規定向乙方提供所需全部材料,并對其提供資料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如甲方不能按期提供所需資料致使評估無_____常進行,或提供虛假資料造成評估結果的失真,甲方應承擔全部責任。
2、乙方在甲方現場考核、抽查企業合同信用評價內容的過程中,甲方應安排合同管理及有關人員予以配合。
三、乙方應提供給甲方的服務及其他應予協作的事項
1、乙方對甲方的評價結果以及甲方所提供的評估資料負有保密責任,為甲方嚴守商業機密,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將評價結果以及評估資料提供給甲方以外的第三方。
2、乙方在收到甲方報送的評估資料后對甲方合同信用等級進行客觀、公正的評價。
3、如甲方對評估結果持有異議,在收到評價報告后的10個工作日內向乙方提出復評要求,并提供必要的補充資料,乙方給予復評。
四、價款支付方式
1、本項合同信用評價費用為(人民幣大寫)元,甲方在本合同簽署以后一周內向乙方一次付清全部評估費。
2、甲方應以銀行轉賬或支票等方式予以結算。
五、違約責任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署后立即生效,任何一方不得違約,否則由違約方承擔全部法律責任。
六、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提交__________委員會_____。
七、其他約定事項: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單位(蓋章)地址郵編:
聯系電話:
法定代表人:開戶銀行:
委托代理人:銀行賬號:
乙方:單位(蓋章)地址郵編:
聯系電話:
法定代表人:開戶銀行:
委托代理人:銀行賬號:
合同信用評價委托合同 篇2
合同信用評價合同
合同編號:
甲方:
乙方:?___________資信評估有限公司
簽訂時間:年?月?日
簽訂地點:____市____區(縣)
依照《_____》、《上海市企業合同信用評價管理辦法》(滬工商合[_________]422號)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就_________年度企業合同信用評價簽訂本合同。
一、評價內容
乙方受甲方委托就企業合同信用評價,采用市工商局指定的合同信用評價標準(包括數學模型和計算機軟件),對甲方提供的信息數據進行核實、抽查、分析和科學評估,出具公正、客觀、全面、完整反映企業合同信用狀況的評價報告。
二、甲方應提供給乙方的資料信息及其他應予協作的事宜
1、甲方在本合同簽署后按規定向乙方提供所需全部材料,并對其提供資料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如甲方不能按期提供所需資料致使評估無_____常進行,或提供虛假資料造成評估結果的失真,甲方應承擔全部責任。
2、乙方在甲方現場考核、抽查企業合同信用評價內容的過程中,甲方應安排合同管理及有關人員予以配合。
三、乙方應提供給甲方的服務及其他應予協作的事項
1、乙方對甲方的評價結果以及甲方所提供的評估資料負有保密責任,為甲方嚴守商業機密,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將評價結果以及評估資料提供給甲方以外的第三方。
2、乙方在收到甲方報送的評估資料后對甲方合同信用等級進行客觀、公正的評價。
3、如甲方對評估結果持有異議,在收到評價報告后的10個工作日內向乙方提出復評要求,并提供必要的補充資料,乙方給予復評。
四、價款支付方式
1、本項合同信用評價費用為(人民幣大寫)____元,甲方在本合同簽署以后一周內向乙方一次付清全部評估費。
2、甲方應以銀行轉賬或支票等方式予以結算。
五、違約責任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署后立即生效,任何一方不得違約,否則由違約方承擔全部法律責任。
六、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提交上海_____委員會_____。
七、其他約定事項: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單位(蓋章)地址郵編:
聯系電話:
法定代表人:開戶銀行:
委托代理人:銀行賬號:
乙方:單位(蓋章)地址郵編:
聯系電話:
法定代表人:開戶銀行:
委托代理人:銀行賬號:
合同信用評價委托合同 篇3
茲有本人/本單位 (“授權人”)在此不可撤銷地授權貴行及貴行下屬分支機構(“被授權人”)根據本授權書查詢和提供授權人的信息。
▲▲ 1、授權事項及用途
(1)授權人信用報告及信用信息的查詢和使用
被授權人在授權期限內有權因 □本人/本單位 □ (此處留空,授權人系授信申請人以外的其他方時,例如擔保人、授信申請企業法定代表人等,勾選此項,并在此處空格內填寫授信申請人名稱)在被授權人處辦理 (此處留空,填寫涉及的業務事項)(以下簡稱“授信業務”),隨時向中國人民銀行征信中心金融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及其他經中國人民銀行及其派出機構批準或備案的征信機構:
(以上統稱“征信機構”)查詢授權人在征信機構中的全部信用信息及信用報告。被授權人有權基于資格審查、授信方案制定、信貸資產質量監控、債務追索、擔保方案制定、擔保資產質量監控、擔保責任追索、關聯關系查詢及其他確保實現被授權人在相關授信業務合同下利益的目的查詢、使用和保存本人/本機構信用報告及信用信息。
(2)授權人信息的對外提供
被授權人有權,根據征信相關法律法規和監管規定的要求,將在相關授信業務關系建立和存續期間獲得的與本授權人有關的信息,包括信貸信息、信用信息、企業/個人基本信息、不良信息和其他信息資料,提供給中國人民銀行征信中心金融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和其他經中國人民銀行及其派出機構批準或備案的征信機構: 。
前述“不良信息”是指對本授權人的信用狀況構成負面影響的下列信息:本授權人在借貸、賒購、擔保、租賃、保險、使用信用卡、承擔擔保責任等活動中未按照合同履行義務的信息,對本授權人的行政處罰信息,人民法院判決或者裁定本授權人履行義務以及強制執行的信息,以及法律法規、規章、監管機構規定的其他不良信息。
▲▲ 2、授權期限
授權期限自本授權書載明的簽署日期起至相關授信業務(如有)完全履行完畢且授信額度終止之日止。如被授權人經審核拒絕接受相關授信業務的申請,則授權期限至被授權人拒絕接受相關授信業務申請之日止。
3、如被授權人超出本授權書的范圍違法查詢和使用本授權人的信用信息,被授權人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4、本授權人知悉和完全理解本授權書的內容,尤其是標記“▲▲”的條款。本授權書下的授權是本授權人自愿作出的真實意思表示,并愿意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本人(簽字)/本單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授權代表(簽字):
簽署時間: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