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訴訟委托辯護(精選3篇)
民事訴訟委托辯護 篇1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現委托上列受委托人在我與_________因_______________糾紛一案中,作為我的訴訟代理人。
代理人_________的代理權限為:
代為提起訴訟;代為答辯;代為承認、放棄、變更訴訟請求;代為調查收集證據;代為出庭參加訴訟;代為調解;代為和解;代收法律文書。
委托人(簽字):_____ 受委托人(簽字):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民事訴訟委托辯護 篇2
刑字第_______號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委托______________律師事務所(以下簡稱乙方)的律師為案的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審辯護人,經雙方自愿、平等協商,簽訂本協議:
一、乙方指派律師出庭辯護。乙方指派的上述律師因故不能出庭時,在征得甲方同意后,乙方可以另行指派律師繼續出庭辯護;甲方應及時為乙方另行指派的律師出具授權手續。
二、乙方律師必須認真負責,依法維護被告人的合法權益。
三、乙方接受委托后,無正當理由,不得拒絕辯護。但甲方如果利用乙方提供的服務從事違法活動或者隱瞞事實,或者提出其它不合理要求,致使乙方無法正常履行職務的,乙方有權拒絕辯護。
四、根據《黑龍江省律師服務收費政府指導價標準(試行)》規定,結合本案的難易程度、具體案情、所需時間、同行業收費標準及乙方指派律師的專業水平,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甲方同意向乙方交納律師費人民幣元,并于本合同簽訂之日起日內付清。
五、甲方未按期交納或者未完全交納律師費的,乙方有權中止履行本合同,暫停辯護工作,待甲方完全付費后,恢復本合同的履行。由此而造成的后果,由甲方承擔責任。
六、乙方律師辦理委托事務發生的下列費用(包括但不限于)應當由甲方另行承擔:
1、司法、行政、仲裁、鑒定、公證等部門收取的費用;
2、合理的通訊費、復印費、翻譯費、交通費、食宿費等;
3、經甲方同意后的專家論證費;
4、應當甲方承擔的其他費用。上列費用確有必要支出時,甲方應當向乙方預付或直接向收費單位交納。乙方律師為處理本案而墊付的上列費用和其他必要費用,甲方應當及時向乙方律師償還。
七、乙方律師在接受委托前或接受委托后對案件作出的法律分析、結果預測等,均不構成乙方或乙方承辦律師對甲方委托事項處理結果的承諾或擔保;乙方承辦律師就委托事項的處理結果對乙方作出的任何承諾或擔保對本合同雙方均無約束力。
八、本合同有效期自簽訂之日起至本案本審終結止。
九、本合同如需變更,另行協議。
十、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
負責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民事訴訟委托辯護 篇3
地址:身份證號碼:
乙方: 律師事務所
地址:電話:
鑒于甲方的丈夫 因被*市*區人民檢察院指控犯有組織賣淫罪,案件將移送人民法院進行審理,甲方愿意聘請乙方律師為擔任審查起訴階段和一審階段的辯護人。
為此,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就甲方委托乙方為提供審查起訴階段和一審階段刑事辯護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一、甲方委托乙方律師擔任被告人審查起訴階段、一審階段的辯護人。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律師、律師擔任被告人刑事辯護人。
二、甲方應:1、真實、客觀、全面向乙方律師介紹案情,為乙方律師辦理案件提供力所能及的幫助;2. 按期、足額向乙方支付辯護費及辦案費。
三、 乙方律師接受委托后,除非由于律師所不能控制的原因,在審查起訴階段和一審階段應當完成以下工作:
(1)查閱、了解檢察機關向人民法院移送的主要證據復印件和相關材料;
(2)會見被告人,了解其本人對指控的意見及對案情的敘述;
(3) 按時出庭,依法為被告人進行辯護,維護被告人的合法權益。
四、根據本案的具體情況和復雜程度,雙方約定甲方向乙方支付辯護費壹萬元和辦案費伍仟元,共計人民幣壹萬伍仟元(¥15000元)。
辯護費包括本協議第三條所列規定乙方應完成的工作的費用及向相關人員的有關咨詢費用。
辦案費是指乙方為辦理甲方委托事項所發生或可能發生的全部費用,包括交通、通訊、復印、打字等費用及乙方輔助人員的報酬。
五、辯護費及辦案費應于本協議簽訂之日一次性給付,至遲不超過本協議簽訂之日起的三天,如甲方不按期全額付清上述費用的,則本協議自動終止。
六、如果乙方無故終止履行本協議,辯護費全額退還甲方;如果甲方無故終止,辯護費不予退還。
七、甲、乙雙方正式簽署本協議且甲方已按期、足額向乙方支付了辯護費、辦案費后,乙方律師應及時向檢察院、一審法院提交辯護手續,并會見被告人。
八、本協議有效期限,自生效之日起至本案本審終結止。(判決、檢察機關撤回起訴及撤銷訴訟。)
九、 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如需變更,另行協議。
甲方: 乙方: 律師事務所
簽約時間:簽約時間:
篇二:刑事案件辯護委托合同-一審階段(自首都律師)
刑事案件辯護委托合同 (一審階段)
編號:
甲方: 地址: 電話: 傳真: 郵政編碼: 乙方: 北京市鼎知律師事務所
地址: 北京市西城區宣武門西大街129號金隅大廈1017 郵政編碼:100031電話:傳真:
鑒于, 因涉嫌 被檢察院指控,現案件已/或將移送人民法院進行審理。 鑒于,甲方愿意聘請乙方律師為擔任一審辯護人。 為此,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 委托
甲方委托乙方律師擔任被告人一審階段的辯護人。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 律師、律師擔任第一審辯護人。
第二條 雙方的義務
(一)甲方的義務
1、真實、客觀、全面向乙方律師介紹案情,為乙方律師辦理案件提供力所能及的幫助;
2、按期、足額向乙方支付辯護費及辦案費。
(二)乙
方的義務
乙方律師接受委托后,除非由于律師所不能控制的原因,在法院第一審階段應當完成以下工作:
1、查閱、了解檢察機關向人民法院移送的主要證據復印件和相關材料;
2、會見被告人,了解其本人對指控的意見及對案情的敘述;
3、按時出庭,依法為被告人進行辯護,維護被告人的合法權益。
第三條 辯護費及辦案費
根據本案具體情況和復雜程度,雙方約定:甲方向乙方支付辯護費元和辦案費元, 共計人民幣 元。
辯護費包括本協議第二條第(二)項所規定乙方應完成的工作的.費用及向相關人員的有關咨詢費用。
辦案費是指乙方為辦理甲方委托事項所發生或可能發生的全部費用,包括但不僅限于交通、通訊、復印、打字等費用及乙方輔助人員的報酬。辦案費采用包干方式。除非甲方同意,無論乙方的實際辦案支出是否超過該費用,甲方均無另行給付的義務。
第四條 支付時間
辯護費及辦案費應于本協議簽定之日給付,至遲不超過本協議簽定的次日(如遇法定節假日時,可順延至法定節假日后的第一天)。
第五條 責任
如果乙方無故終止履行本協議,辯護費全額退還甲方;如果甲方無故終止,辯護費不退還。
第六條 特殊規定
甲、乙雙方正式簽署本協議且甲方已按期、足額向乙方支付了辯護費、辦案費后,乙方律師應及時向一審法院提交辯護手續,并會見被告人,委托的最終生效以被告人本人同意由乙方律師為其擔任一審辯護人為準。
如果被告人本人不同意乙方律師為其擔任一審辯護人,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及一審法院,并協商部分退還辯護費及剩余辦案費,雙方終止履行本協議。
第七條 協議有效期
本協議有效期限,自生效之日起至本案一審終結止。(判決、檢察機關撤回起訴及撤銷訴訟)。
第八條 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如需變更,另行協議。
甲方: 乙方:北京市鼎知律師事務所
簽約時間: 簽約時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