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項目經營委托融資貸款合同(精選3篇)
房地產項目經營委托融資貸款合同 篇1
借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
住址:
聯系電話:
受托人:
法定代表人:
住址:
聯系電話:
甲方因房地產項目經營需要資金,特委托乙方進行融資貸款,為了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特根據《民法典》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達成如下融資委托合同條款:
第一條:委托事項:
甲方委托乙方就目標項目進行融資,委托事項包括:
1、對融資項目進行調查評估;
2、對融資項目進行網上推廣和線下推廣;
3、尋找民間資金或小額貸款公司等,并與之進行談判,協助簽約。
第二條:甲方對項目融資的要求和承諾:
1、融資額度:
2、融資期限:借款期限為:___年____月____日止,
3、融資方式:民間借款或其他方式;
4、融資利息:每月%以內;
第三條:甲方的其他約定
1、甲方有權詢問并監督乙方在目標項目上的工作進展;
2、甲方應如實向乙方告知融資項目的情況,不得隱瞞或虛報;
3、甲方應對乙方在融資過程中提出的問題和要求在7日內作出書面答復;
4、甲方應配合乙方與貸款人的談判,不得無故推遲或拒絕;
5、甲方應按合同要求向乙方支付相應服務報酬。
第四條:乙方的其他約定
1、乙方有權在甲方的要求范圍內自主與貸款人溝通和談判;
2、乙方有權按雙方合同約定收取服務報酬;
3、乙方不能逾越甲方的要求,若在融資過程中,貸款人提出了與甲方要求相違背的事項,則乙方不能擅做主張,應征求甲方意見,待甲方正式回復后,乙方再向貸款人做出相應答復;
4、乙方的主要工作:
成立項目專項融資小組,指派項目負責人,以全程負責該項目的融資;
到項目方實地考察,并進行審慎調查;
根據審慎調查情況,制定該項目的融資策略與融資實施進度計劃;
如需制作項目商業計劃書,乙方應協助,有關費用另行商定;
對融資項目進行網上推廣和網下推廣,精心挑選合適的貸款人;
與貸款人進行初步溝通和答疑;
協助甲方與貸款人等的談判;
根據實際情況需要,可以協助甲方安排簽約。
融資完成后進行相應的后續跟蹤,與貸款人建立良好的友誼關系;
約定貸款期限屆滿,確需延長期限的,協助甲方與貸款人洽談延期等事宜,并促使簽訂延期有關合同。
第五條:服務期限
自雙方簽訂融資服務合同之日起融資款歸還完畢之日止。
第六條:服務報酬的標準及支付方式
1、甲方根據融資金額及資金使用期限情況,向乙方支付服務報酬;
2、服務報酬標準為:融資金額__%__約定的資金使用月數;
3、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的服務報酬在甲方與貸款人簽訂貸款合同取得融資款當日支付給乙方;
4、若甲方延長資金使用期限的,應于貸款人同意延長當日按照前述標準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延長期間服務報酬。
第七條:雙方的其他約定
1、在甲方與貸款人簽訂借款合同、抵押合同等若需公證以及需要辦理抵押登記的,其公證費、抵押登記費、評估費、保險費等均由甲方自行承擔;
2、經乙方尋找的貸款人在與甲方完成借款有關合同的簽訂之日,甲方應向乙方書面確認乙方的工作成果;
第八條:違約責任
若甲方不按本合同約定支付服務報酬,則自應支付之日起,每逾期一天,按未支付金額的百分之五支付違約金。
第九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深圳市寶安區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甲方向乙方出具的《服務成果確認書》作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條:本合同一式兩份,自雙方蓋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權代表人簽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二條:特別提示
乙方已提請甲方注意對本合同各條款作全面、準確的理解,并應甲方的要求作了相應的條款說明。簽約各方對本合同的含義認識一致。
甲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地產項目經營委托融資貸款合同 篇2
甲方: 供地方
委托代理人: 身份證號碼:
電話: 帳號:
乙方: 建設方
單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身份證號碼:
電 話: 帳號:
根據城市規劃建設的需要,經某縣政府批準,經有關職能部門同意,甲方與乙方聯合共同開發某某項目 (下稱該項目,地點位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第一條 合作原則
甲乙雙方的合作原則為合法、平等、自愿、互利互惠。在合作過程中雙方若有其他分歧,應本著以上原則進行協商解決。
第二條 合作標的
(一)雙方聯合開發標的位于某縣某路某某土地,面積及范圍以政府主管部門最后批準的土地使用權宗地圖為準(宗地圖見附件),在該地塊上擬建某某商貿市場項目。
(二)甲方投資的土地類型為 ,開發房地產手續應由甲、乙雙方共同匯報政府和有關部門達成一致意見,行文執行。甲方以某某現有全部土地約10000㎡(以原劃撥土地面積為準)土地使用權宗地圖面積評估價為限出資,四址界線以土地使用權
(三)甲方投資聯合開發的該宗土地,應合法無任何糾紛,如因該宗土地四址界限圖內遺留產生的糾紛,以及相關民事責任和經濟責任由甲方負責解決,所發生的費用由甲方全部承擔;如因該宗土地宗地圖外新規劃涉及到周邊相鄰單位及居民因建設所發生的糾紛由乙方解決,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與甲方無關。該項目建設實施中需甲方提供的相關資料和需要甲方出面協商的,甲方應積極提供并參與協調。
第三條合作方式
(一)甲方將其擁有的某某土地按某縣國土資源局編制的基準地價進行評估,將其評估價格作為合作出資份額。
(二)乙方負責該項目開發資金籌集、工程前期的報批、對規劃設計單位、工程監理單位及施工單位的選擇和確定、工程的營造、工程款支付、房屋銷售、工程的驗收以及工程竣工后材料的備案、房屋的保修、物業管理單位的選擇等事項,并承擔該項目的全部法律責任。
第四條 合作時間
甲乙雙方合作時間從簽訂本協議時起,到全部條款履行完畢后止。全部條款履行完畢應理解為:⑴該項目工程完全按照設計圖紙全部建設完畢;⑵該項目的銷售部分的房屋銷售完畢或甲乙雙方認為銷售完畢的;⑶該項目完成各種行政報批手續、辦理各種竣工手續、完成法律、法規、政策規定的其他手續的;⑷其他雙方認為應該完成的事項。
第五條 項目規模
建筑規模按乙方報審的經政府主管部門最后批準的方案為準。
第六條 利益分成
(一)在該項目方案確定后,經甲乙雙方協商后大致確定分給甲方商品房的位置及樓層。
(二)在該項目竣工后,乙方根據甲方所投入的該地塊的評估價格,按當時該項目商品房價格劃分與該地塊的評估價同等價格的商品房給甲方,甲方所得商品房應繳納的各種稅費和應辦理的各種手續由甲方自行負責。
第七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落實合作開發項目用地規劃手續,辦理合建項目占地的使用地規劃批文,土地使用權人為乙方,土地使用不附帶第三者的利益限制。
(二)落實合作開發項目占地的規劃報建工作。
(三)完成合作開發項目規劃用地的拆遷、安置及補償工作。
(四)若乙方自籌資金不足確需貸款,乙方會通甲方后,以項目名義向銀行貸款,甲方有權監督乙方使用該銀行貸款的情況。
(五)甲方應及時配合乙方辦理有關項目報批、工程施工、銷售等手續。
(六)甲方應及時繳納本協議規定的由甲方繳納的各種稅費,否則由此產生的各種責任與乙方無關。
第八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乙方委托二狗同志全權負責該項目的開發資金籌集、工程前期的報批、對規劃設計單位、工程監理單位、施工單位的選擇和確定、工程的營造、工程款支付、房屋銷售、工程的驗收以及工程竣工后材料的備案、房屋的保修、物業管理單位的選擇等事項。
(二)為使該項目如期完工,實現較好的經濟效益和取得良好的社會信譽,乙方須設立專項帳戶,該項目的所有銷售收入必須進入該帳戶,實行專款專用。
(三)乙方不得挪用以該項目名義向銀行所貸的款項,所得貸款須在甲方的監督下用于項目開發建設。項目開發銷售收入除一部分用于保持正常施工進度外,其他優先用于償還貸款,否則由此產生的銀行債務及其它法律責任均由乙方承擔。
(四)乙方負責合作項目的整體供水、污水處理、供電、供氣、通訊報裝手續。
(五)乙方負責合作項目開工手續的辦理,獲得開工許可證,使合作項目可以合法開工建設。
(六)乙方應保質保量按期完成項目建設。
(七)乙方應及時繳納本協議規定的由乙方繳納的各種稅費,否則由此產生的各種責任與乙方無關。
第九條 聲明及保證
甲乙雙方應保證以下事項真實可信:
(一)甲方為有獨立民事行為能力的法人,有權獨立簽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協議。
(二)乙方為一家依法設立并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協議。
(三)甲乙雙方簽署和履行本協議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并合法有效。
(四)在簽署本協議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任何一方履行本協議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第十條 保密條款
甲乙雙方保證對在討論、簽訂、執行本協議過程中
所獲悉的屬于對方的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文件及資料(包括商業秘密、公司計劃、運營活動、財務信息、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秘密)予以保密。未經該資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雙方按照實際情況約定。
第十一條 協議的變更
本協議履行期間,發生特殊情況時,甲、乙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協議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征得對方同意后,雙方在規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出七個工作日內)簽訂書面變更協議,該協議將成為協議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經雙方簽署書面文件,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協議。
第十二條 協議的轉讓
除協議中另有規定外或經雙方協商同意外,本協議
第十三條 爭議的處理
(一)本協議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并按其進行解釋。
(二)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按照本協議合作原則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隱瞞真實情況,合作的該地塊不合法致使項目無法繼續進行的,甲方應向乙方賠償自項目開發以來所發生的費用總額及該費用總額的同期人民銀
(二)甲方不配合或不及時配合乙方辦理項目開發所需要的各項手續致使項目開發延期的,造成的損失均由甲方承擔。
(三)乙方隱瞞真實情況,不具備房地產開發資質的,乙方應向甲方賠償自項目開發以來所發生的費用總額及該費用總額的同期人民銀行貸款利息。
(四)乙方不能如期籌集項目開發所需資金的,甲方可視為乙方違約而與乙方解除協議另尋合作方。
(五)乙方不能如期保質保量完成項目建設,損失由乙方負責。
(六)乙方私自挪用以該項目名義向銀行的貸款,造成損失由乙方負責。
(七)合作的某一方違反本協議保密規定泄漏秘密的,造成的損失由泄漏方負責。
(八)合作的某一方違反本協議關于協議更改規定的,所作出的更改內容無效,由此產生的損失由違約方承擔。
(九)合作的某一方違反本協議關于協議轉讓規定的,任何轉讓,未經另一方書面明確同意,均屬無效。
第十六條 協議的解釋
本協議未盡事宜或條款內容不明確,協議雙方當事人可以根據本協議的原則、協議的目的、交易習慣及關聯條款的內容,按照通常理解對本協議作出合理解釋。該解釋具有約束力,除非解釋與法律或本協議相抵觸。
第十七條 補充與附件
本協議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和附件作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八條 協議的效力
(一)本協議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之日起生效。
(二)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全部條款履行完畢后自然失效。本協議壹式陸份,壹份捌頁,甲乙各執叁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地產項目經營委托融資貸款合同 篇3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辦公地址: 郵編: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辦公地址: 郵編:
為適應房地產市場發展的需要,經過雙方友好協商及遵循平等互利的原則,甲方同意委托乙方以代理出售方式營銷策劃本項目,并就下列條款達成協議:
鑒于甲方系《 》(暫定名)項目(以下稱本項目)的合法開發建設單位,本項目位于 區 路 號,總建筑面積約 平方米。其中委托可售建筑面積 平方米,共計 套。除非另有特別約定,本合同所有面積和技術指標最終以實測面積為準。
第一條:乙方責任
(一)、乙方全面負責銷售房屋的行銷企劃和銷售策略的制定和執行。乙方策劃設計的廣告、海報和樓書等對外發布的內容必須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后由甲方負責發包制作發布。
(二)、乙方自行承擔本公司銷售人員的薪資福利。
(三)、乙方負責預售合同的按時簽訂和貸款合同的抄寫工作,負責收齊客戶貸款所需全部資料送達甲方。
(四)、乙方不得超越甲方的授權向購房者作出任何承諾。在銷售期間,嚴格按照市房地局網上銷售規定,不得違規銷售,乙方不得做出任何有損甲方形象的行為,如由此而產生的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均由乙方承擔。
(五)、乙方應本著誠實信用原則,對購房人的知情權和其他合法權益應依法維護,不得侵犯。
(六)、乙方應具備銷售代理合法資質,并提供銷售代理合法資質的相關文字資料于甲方備案,乙方向甲方保證不會發生因乙方的原因導致不能代理銷售的情況。
第二條:甲方責任
(一)、甲方保證對委托出售之房地產有出售之權利,且產權清楚,并依約配合交房,否則,由此給買方所造成的損失,概由甲方負責賠償,并承擔一切法律責任。
(二)、甲方承諾有權委托乙方代理銷售策劃本項目,否則由此產生的法律后果由甲方承擔,并賠償乙方經濟損失。
(三)、為促進銷售,買方需辦理購屋貸款時,甲方需配合辦理。
(四)、在委托期間內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將委托部分銷售代理權部分或全部轉讓給任何第三方。
(五)、甲方委托價格,當作為商業秘密,不得對外泄露。
(六)、甲方委派現場收款人員及檔案管理人員壹名。
(七)、本項目之廣告費由甲方支出,包括售樓中心廣告布置、樓書、DM等一切銷售道具之費用,費用預計為總銷售額之。
(八)、甲方免費提供經裝修房屋予乙方做售樓接待場地,并承擔銷售現場的各預算費用包括網上銷售設備、寬帶費用、水電費、電話費及其他辦公費用。
第三條:委托價格
(一)、委托產權價格均價人民幣 元/㎡。
(二)、一房一價單價表由乙方制定,但需保證上述均價,一房一價表經雙方蓋章確認,作雙方結算溢價之依據(實際房源成交價格對應一房一價表,超出部分稱為溢價)。
(三)、未經甲方同意,乙方銷售價格不得低于上述約定。
第四條:委托期限和開盤
(一)、銷售期限
本項目銷售期限于網上開通并以甲方書面通知可簽預售合同之日起至取得入住許可證 個月止。合同期滿后經雙方同意可以延長合同期限。
(二)、開盤條件
銷售物業的正式開盤有待于下列條件的同時成熟:
(a) 甲方已取得銷售物業的預售許可證。
(b) 售樓處已按雙方確認的標準完成了裝修布置。
(c) 樣板房已裝修并配置全部家具。
(d) 雙方已經確定全部房源的銷售價格。
(三)、銷售指標
每期房源開盤銷售期限內乙方應合計成功銷售可售建筑面積的 %以上。
第五條:建材設備及工程建設進度
甲方同意本項目在銷售中向客戶承諾的建材設備、裝修標準及工程建設進度(見附件)。
第六條:樓款之收取
甲方負責銷售物業的房款收取。乙方不能以甲方的名義向購房者收取任何錢款。甲方在銷售現場設專人負責收取房款,開具收據或發票,乙方協助辦理上述事項。乙方已與購房者草簽的買賣合同,須經甲方專職人員審核批準后蓋章,開具購房發票。甲方應在開盤前與銀行簽訂按揭合作合同,按揭貸款應解入甲方在按揭銀行開設的專戶(以下簡稱按揭帳戶)。
第七條:傭金計算方式
(一)、甲、乙雙方商定,傭金結算底價為本合同第三條約定以補充協議為準,按成交價之 %支付傭金,作為乙方廣告企劃費及營銷代理傭金;超底價部分 : 分成,即甲方 %,乙方 %。
(二)、若因甲方原因造成底價以下成交---乙方成功接待客戶,并已書面約定成交價,通過關系甲方給客戶折扣,并致低于底價成交,甲方應按底價考核,并按成交價 %支付傭金,無溢價分成。
(三)、甲方客戶低于一房一價底價成交的,按成交金額之 %給付乙方傭金。
(四)、客戶定房后又退房的,所收違約金雙方各50%分成。
(五)、客戶如在本代理合同有效期內預交定金,雖預(出)售合同于本代理合同有效期后簽訂,按 %支付傭金。
第八條:傭金支付方式
(一)、客戶簽定預(出)售合同,且首期款到位、客戶貸款資料初審通過后即可結算傭金,傭金每月結算一次(每次按 %結算,其余銷售指標完成一次付清),每月三日前,乙方即送交甲方上月傭金請款明細,甲方應在五日內核準并結清上月傭金,每延誤一日按萬分之三每日支付滯納金。
(二)、傭金款之支付應以人民幣為準(外幣以國家當日牌價算)。
第九條:經甲方與客戶簽定預(出)售合同后,雙方以所定之合同內容相互負責,與乙方無涉。
第十條:通知與聯絡
甲乙雙方確定的聯絡地址為:甲方地址: 甲方郵編: 乙方地址: 乙方郵編:
上述地址為雙方約定的送達地址,如地址發生變更的應及時通知對方,否則原聯系地址仍視為有效的送達地址。任何一方郵寄函件的,發出后第五日視為送
達。
第十一條:違約責任
如乙方不能在規定期限內完成銷售指標,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本協議,并扣除未付傭金及溢價(即總額之 %)。
第十二條:不可抗力
(一)、當上海市或本項目現場發生非雙方責任而導致的人力不可抗因素,使合同無法繼續履行,本合同即行終止,雙方互不承擔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二)、當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雙方應即時協商善后事宜,并采取措施使雙方的損失不再擴大。否則,擴大的損失應由責任方承擔。
第十三條:爭議
如果雙方之間發生了關于合同或因之而引起的任何類別的爭端,經雙方反復協商仍無法達成友好解決時,可直接向本合同所約定辦公地所在人民法院提出起訴。
第十四條:變更
(一)、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訂立補充合同;當本合同有關條款須修改時,雙方亦可另行簽訂變更合同。
(二)、補充合同、變更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除變更合同所更改的部分外,本合同其余條款仍然有效。
第十五條:附則
(一)、本合同簽字蓋章后生效。
(二)、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不可分割的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每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自簽定日起生效,非經雙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更改或解除本合同;本合同有效期內,如有增減條款,均應經雙方書面同意后始生效。 (以下無正文)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