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公司委托書(精選3篇)
物流公司委托書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著自愿、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簽定本協議,由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協議范圍內,雙方的關系確定為合作關系。為拓展市場更好地、更規范地服務消費者,根據公司的規劃,甲方根據乙方的申請和對乙方的經營能力的審核,同意乙方加入___________公司的銷售網絡。同意乙方在_______省(市、自治區)_________市(地區)_______縣(區)______________地點(商場建筑物)(代理、經銷、專賣、批發、零售)專屬性經營(______________)品牌________________系列產品。
第二條
訂立本協議的目的在于確保甲、乙雙方忠實地履行本協議規定的雙方的職責和權利。乙方作為單獨的企業法人或經營者進行經濟活動。因此,他必須遵守對所有企業法人或經營者共同的法律要求,特別是有關資格的規則以及社會的、財務的商業要求。作為一個企業法人或經營者,乙方應就其活動自負一切風險和從合法經營中獲利。乙方不是甲方的代理人,也不是甲方的雇員和合伙人。乙方不是作為甲方委托代表,乙方無權以甲方的名義簽定協議,使甲方在任何方面對第三人承擔責任,或由甲方負擔費用,承擔任何義務。訂立本協議并未授予乙方任何約束甲方或甲方有關企業之權利,甲方對本協議任何條款有最終的解釋權。
第三條
有效期從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由簽約日計。除非本協議提前終止,乙方可在協議有效期滿前三個月向甲方提出延長協議合作的書面請求,經甲方同意,可以續簽《__________合作協議書》。
第四條
甲方為使乙方所轄區域更好運營,開發和提供適銷產品,保證產品質量符合標準,合理定價,最大限度保證乙方的供應。在本協議期間,甲方承諾,積極協助承擔市場物流、組織功能乙方按甲方規劃進行市場設計和拓展市場網絡。甲方承諾在乙方要求下,可為乙方代辦貨物托運及相應事項,用乙方要求的方式運輸到乙方所指定的地點,其運輸、保險等費用均由受益人乙方支付。甲方為乙方提供適當的培訓和輔導。作為市場開發和業務拓展必備條件,以保證整個系統持續統一。甲方負責組織品牌宣傳,并協同承擔市場物流、組織功能的乙方開展區域性的促銷活動,最大限度地支持乙方的經營。甲方在作出的廣告及推廣活動之前,須先將有關活動資料通知乙方,以使乙方能于活動前作出適當準備及加以響應。甲方的品牌和產品及相關的燈箱廣告、pop廣告、店鋪內外之裝潢設計及陳設,由甲方定出vis形象設計,并為乙方提供相應輔導。
第五條
乙方保護甲方的商標等知識產權,規范地使用甲方商標標識。乙方有義務協助甲方打假、市場監管。舉報、舉證假冒偽劣產品、竄貨以及其它不正當競爭行為。協同甲方與當地相關的執法部門進行協調、溝通。乙方只能在甲方授權的區域內開展業務,不得在其它區域銷售商品,如未有其它分銷商經營的區域,乙方如愿發展業務,必須向甲方申請。乙方只能在甲方所指定的進貨渠道進貨,不得到其它地方進貨。通過市場的細分、有序的管理、合理地分配,有效支持網點商品供應,不得經營其它品牌產品和銷售假冒產品。協議有效期內,乙方所屬區域內網點的零售價格,在甲方建議價格范圍內保持統一,不得隨意大幅度調價。乙方有義務為甲方收集所需要的市場信息,或根據甲方的要求進行市場調查,并在規定期限內匯總上報甲方。妥善保存乙方的經營業務記錄,以備甲方的核查。
第六條
乙方有使用甲方授權范圍內的商標、商標標識、vis形象設計及甲方提供的適當范圍的經營技術和商業秘密的權利。乙方具有從甲方指定進貨渠道進貨并在協議規定的范圍內進行銷售的權利。具有因甲方提供的產品本身質量問題可無條件退換的權利,但屬乙方經營問題則由乙方自理。獲得甲方所提供的培訓和指導的權利。獨立處理協議約定以外事項的權利。在協議約定的范圍內行使甲方所賦予的權利。承擔市場物流、組織功能的乙方有權推薦、考核所轄范圍內分銷商或零售商。但推薦的分銷商、零售商必須向甲方申請,簽定協議、由甲方頒發證書后方可運營。
第七條
在乙方違背本協議即違法經營、制假、售假、惡意竄貨、侵犯甲方知識產權等嚴重侵害甲方合法權益等行為時,本協議視作立即終止。甲方有權采取對乙方的下列措施:1,責令乙方自行承擔費用拆除所有的燈箱及一切有關的裝飾用具、店面裝修、宣傳品等。乙方自行承擔軟件和硬件設備投資的一切損失。2,向有關執法機關提出執法請求,封存乙方所有的帶有甲方商標標識的商品。3,依法提請司法和執法機關追索乙方的賠償責任和法律責任。與此同時乙方必須(1),結清與甲方(甲方指定的供貨商)的財務往來關系。(2),不得再進行銷售甲方的商品。(3),必須承擔客戶后續服務成本,包括退貨、維修、索賠等。
第八條
甲方的商標,屬甲方所有的知識產權,受國家法律保護。所有相關產品的標識,均屬甲方所有。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專項授權,乙方不得使用甲方的名稱、商標、公司司標等涉及公司知識產權內容、標識進行工商注冊、招商、廣告等;不得使用甲方提供的標識用于本協議以外的任何交易。乙方承諾不得擅自印刷有關商標、標識及促銷廣告發布;不得超越本協議所規定的權利范圍,擅自制作總經銷、總代理、代表處的證書、文件、名片、擱牌、銅牌等進行營業和運作;不得擅自改變統一的形象進行招牌、燈箱和有關標識物的制作和裝潢。若乙方違反規定,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協議,乙方除應按規定承擔違約責任外,還應賠償甲方遭受的一切損失。
第九條
本協議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管轄。
第十條
如果產生有關本協議的存在、效力、履行、解釋、終止的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爭議發生之日起三個月內通過協商不能解決的,或者任何一方拒絕協商的,則任何一方均可訴請本協議簽定地人民法院裁決。
第十一條
協議簽署地為南京市。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雙方各備案一份,復印件無效。乙方茲承認簽署本協議,并已閱讀及明白本協議所列條款所包含的規定,并同意受其約束。
如果某個條文認為是不適用或無效的,可以在本協議的附加協議中予以更改和修正,該條文不適用或無效不應影響整個協議的效力。同時簽署的本協議的附加協議中的更改和修正,與本協議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章公章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定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簽定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物流公司委托書 篇2
委托人:
住所:
郵政編碼: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電話:
傳真:
開戶銀行:
賬號:
借款人:
住所:
郵政編碼: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電話:
傳真:
開戶銀行:
賬號:
受托人:
住所:
郵政編碼: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電話:
傳真:
委托人為有效地運用其自有資金,自愿將自有資金:幣種,金額(大寫)委托受托人按照本合同的條款和條件向借款人發放委托貸款。根據我國有關委托貸款業務之法律規定,為明確委托人、借款人、受托人各方之權利、義務,經三方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章定義
第1條公司委托貸款(以下簡稱“委托貸款”)——指由政府部門、企事業單位等委托人提供資金,由貸款人(即受托人)根據委托人確定的貸款對象、用途、金額、期限、利率等而代理發放、監督使用并協助收回的貸款,其貸款風險由委托人承擔,貸款人(即受托人)只收取相應委托貸款手續費,不承擔任何形式的貸款風險。
第二章委托貸款事項
第2條貸款幣種、金額和期限
2.1本合同項下的委托貸款的幣種為:,金額為(大寫):(小寫:)。
2.2本合同項下的委托貸款的貸款期限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貸款實際發放日與上述貸款期限約定的起始日不同的,以貸款實際發放日為貸款期限的起始日,但上述約定的貸款期限不變,貸款到期日自動變更。貸款實際發放日以實際放款時的借據上載明的日期為準。
第3條貸款用途
3.1本合同項下的委托貸款,借款人的用途為用于:。
3.2未經委托人事先書面同意,借款人不得改變本合同規定的貸款用途。
3.3委托人應自行審核借款人的貸款用途的合規性,受托人不對借款人運用貸款的方式和用途承擔任何責任。
第4條貸款利率
4.1本合同項下的委托貸款的年利率為:。
4.2如果委托人或借款人依法要求調整利率且雙方達成一致協議的,應提前5個對公營業日通知受托人,本合同項下貸款利率方可進行調整,但調整后的貸款利率應符合人民銀行的相關規定。
4.3如果借款人未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償還貸款本金,借款人須自該筆貸款逾期之日起按逾期罰息利率支付罰息,直至借款人清償全部本息為止;逾期罰息利率為本合同第4.1條約定的貸款利率上浮%。
4.4如果借款人未按本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貸款的,借款人須自未按照合同規定用途使用貸款之日起按挪用罰息利率支付罰息,直至借款人清償全部本息為止;挪用罰息利率為本合同第4.1條約定的貸款利率上浮%。
4.5對借款人未能按時支付的利息,受托人有權按照逾期罰息利率計收復利。
第三章賬戶開立
第5條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日內,委托人應當在受托人處開立結算賬戶作為“委托貸款資金專戶”(以下簡稱為“委托人賬戶”),用于發放委托貸款和收取貸款本息等;借款人應當在受托人開立貸款賬戶和存款賬戶(以下簡稱為“借款人賬戶”),用于辦理提款和還本付息等。委托人賬戶內的資金不計利息。
第四章委托貸款的發放
第6條委托人應在本合同第7條、第8條規定的貸款發放日期之前至少提前個對公營業日將委托貸款資金足額存入委托人賬戶,以用于發放委托貸款。
第7條本合同及與本合同有關的保證合同、質押合同、抵押合同等文件正式生效并且受托人取得委托人簽發的《委托貸款通知書》后,借款人方可辦理提款。
第8條本合同項下的委托貸款的發放方式為一次發放或分次發放,具體發放日期和金額以委托人《委托貸款通知書》通知內容為準。
第9條借款人在辦理提款時應向受托人提交借據,由受托人在相應的貸款發放日期當日將委托貸款金額從委托人賬戶劃入借款人賬戶中。如果委托人賬戶中的金額小于貸款發放金額,則受托人劃付的責任僅以委托人賬戶中的金額為限,受托人并不承擔未能足額發放貸款的違約責任。
第10條借款人應當按照本合同約定提取貸款,并按照本合同約定的貸款用途使用本合同項下之委托貸款。
第五章委托貸款的償還
第11條本合同項下的委托貸款的還款來源是;償還方式為下列第項:
1.一年以下(含一年)的貸款,實行到期一次還本付息,利隨本清;
2.一年以上的貸款,按結息,利息支付日為,利息共分期支付,每期付息金額為,到期結清本息;
3.其他:。
第12條借款人應按本合同約定按期償還貸款本金并支付利息,并應按第11條的約定于本合同所約定的利息支付日或本息結清日將應付款項匯入借款人賬戶,由受托人劃入委托人賬戶。如果借款人賬戶中的金額小于應付款項金額,則受托人劃付的責任僅以借款人賬戶中的金額為限,受托人并不承擔未能足額還款的違約責任。
第13條借款人應在借款到期日向受托人按時足額歸還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息。
第14條借款人如欲提前歸還貸款,應提前30個對公營業日日向受托人提出書面申請,并征得委托人和受托人的同意后方可提前歸還貸款。
第六章委托貸款的擔保
第15條本合同項下委托貸款的擔保方式為以下第項:
15.1受托人與擔保人就具體擔保事項簽訂相應的擔保合同,作為本合同的從合同:
□編號為擔保字第號《保證合同》;
□編號為擔抵字第號《抵押合同》;
□編號為擔質字第號《質押合同》;
15.2委托人與擔保人就具體擔保事項另行簽訂相應的擔保合同。
第六章委托貸款的手續費
第16條受托人按照本合同約定的委托貸款金額和委托貸款期限收取委托貸款手續費,手續費費率為。
對于因借款人未按期還本付息的違約行為而向借款人加收的罰息,受托人按照罰息金額向委托人加收手續費,手續費費率為。
第17條委托貸款手續費由委托人承擔,受托人收取委托貸款手續費的具體方式及時間,按下列第項約定辦理:
17.1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5日內,由委托人向受托人一次性支付,或由受托人直接從委托人賬戶中一次性扣收;
17.2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5日內,由借款人代委托人向受托人一次性支付,或由受托人直接從借款人賬戶中一次性扣收;
17.3其他。
第18條受托人對于委托貸款手續費的收取不受委托貸款是否歸還或提前歸還的影響。
第七章委托人的聲明及保證
第19條委托人自愿委托受托人,以受托人名義發放本合同項下的委托貸款,并自行承擔該貸款可能產生的任何風險。委托人聲明其已知悉并完全同意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條款和內容。
第20條委托人保證其提供的委托貸款資金是其擁有所有權和支配權的合法自有資金,其來源和用途符合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
第21條委托人保證具有簽訂和履行本合同的合法資格與能力,并已辦妥對委托人而言屬于必要的批準、登記、備案手續;代表委托人簽署本合同的簽署人已獲委托人的正式授權,有權代表委托人簽署及遞交本合同和/或其他相關文件,以使委托人受本合同的約束;
第22條委托人簽署、遞交及履行本合同和其他有關文件,不違反任何委托人已經簽署、遞交或履行的其他合同或協議,且不違反委托人的任何義務或任何管轄委托人及其財產的法律法規的規定。委托人簽署及履行本合同,亦不違反委托人的章程或其組織文件。
第23條委托人在簽署本合同時,不存在任何可能影響簽署或履行本合同的情形。
第24條委托人保證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向受托人支付委托貸款的手續費。
第25條委托人保證所提供的一切書面文件均真實、完整、有效。
第26條委托人保證按照本合同約定在委托貸款發放前將自有資金足額存入委托人賬戶,并保證該賬戶上的資金余額能夠滿足本合同所規定的貸款發放金額。
第27條委托人聲明:本合同項下委托貸款的借款人系委托人指定,委托貸款金額、用途、利率、貸款期限等均經委托人確認。
第28條委托人承諾:其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是自愿的,其在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實;本合同項下貸款損失的風險由委托人自行承擔,受托人不承擔貸款損失的任何風險。
第八章借款人的聲明及保證
第29條借款人是一家依照中國法律設立并有效存續的法人實體/其他經濟組織,具有獨立的民事行為能力,并享有充分的權力、授權及權利以其全部資產承擔民事責任并從事經營活動。
第30條借款人保證其具有簽訂和履行本合同的合法資格與能力,并已辦妥對借款人而言屬于必要的批準、登記、備案手續;代表借款人簽署本合同的簽署人已獲借款人的正式授權,有權代表借款人簽署及遞交本合同和/或其他相關文件,以使借款人受本合同的約束;
第31條借款人簽署、遞交及履行本合同和其他有關文件,不違反任何借款人已經簽署、遞交或履行的其他合同或協議,且不違反借款人的任何義務或任何管轄借款人及其財產的法律法規的規定,借款人簽署和履行本合同,亦不違反借款人的章程或其組織文件。
第32條就本合同有關的所有重要事項,以及其他足以影響到委托人或/及受托人判斷本合同項下的風險或決定是否簽署本合同、是否發放本合同項下貸款、是否采取本合同項下的任何其他行動之所有重要方面,借款人都已盡其所能向委托人和受托人均提供了充分的、真實的、合法的、有效的和完整的文件資料、陳述、說明、解釋和其他信息;借款人保證所提供的一切書面文件均真實、完整、有效。
第33條截至簽署本合同時為止,不存在任何可能影響簽署本合同的或履行本合同義務或責任的、任何針對借款人的訴訟、仲裁、強制執行、行政處罰、強制措施或其他法律程序,并且借款人基于善意和誠信原則已合理預期直至貸款發放日都不會出現上述情形。借款人未隱瞞任何業已發生或即將發生的可能使委托人不同意發放本合同項下委托貸款的事件。
第34條借款人聲明: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是自愿的,其在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實;借款人已知悉并完全同意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條款和內容。
第八章受托人的聲明及保證
第35條受托人是一家依照中國法律設立并有效存續的銀行金融機構,具有委托貸款經營資格。
第36條已發放的委托貸款尚未到期或到期后尚未收回的,委托人不得要求受托人歸還部分或全部委托貸款,受托人不承擔委托貸款的任何風險。
第37條受托人保證按照本合同約定,按時足額向借款人提供貸款。對于借款人在付息日支付的利息,受托人應于到賬后5日內劃至委托人賬戶。若借款人在合同到期時支付了其應付的本金和利息,受托人應于到賬后5日內劃至委托人賬戶。
第38條受托人在向委托人劃付利息收入時,應依法履行為委托人代扣代繳相關稅費的義務,受托人實際劃付給委托人的利息應為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繳納相關稅費后的余額。
第九章各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39條委托人的權利和義務
39.1委托人有權委托受托人協助其催收貸款,但委托人應承擔催收費用;
39.2委托人有權要求受托人按本合同之約定及時劃付借款人按期償還的委托貸款本息;
39.3委托人有義務依照本合同約定,向受托人支付委托貸款手續費;
39.4委托人有義務承擔本合同項下委托貸款的風險;
39.5委托人有義務在受托人處開立賬戶,用于辦理交付委托貸款的本金和收取借款人償還的委托貸款的本息。
第40條借款人的權利和義務
40.1借款人有權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取得并使用委托貸款。
40.2借款人在使用委托貸款前有義務按照本合同約定的貸款發放計劃,向受托人一次或分次訂立借款借據;
40.3借款人有義務在受托人處開立賬戶,用于辦理提款、還款、付息等手續;
40.4借款人有義務按照本合同約定支付利息并償還本合同項下貸款本金;
40.5借款人有義務按照本合同約定貸款用途使用貸款,并保證貸款用途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
40.6借款人在貸款期間如發生借款人名稱和法定代表人變更、法定地址變更等重大事項,應提前三十個對公營業日書面通知委托人和受托人;
40.7借款人在清償其在本合同項下的全部債務之前如進行承包租賃、股份制改造、聯營、合并、兼并、分立、合資、資產轉讓、停業整頓、解散、破產以及其他對其履行本合同項下還款義務構成重大威脅的事件,應提前三十個對公營業日書面通知委托人和受托人,并經委托人書面同意,同時落實債務清償責任或者提前清償,否則不得進行上述行為;
40.8借款人如發生除上款所述事件外的對其正常經營構成危險或對其履行本合同項下還款義務產生重大不理影響的其他任何事件,應立即書面通知委托人和受托人;
40.9如借款人發生隸屬關系變更、董事會成員變動、公司章程修改的,須得到委托人的書面同意,借款人發生總經理或副總經理職位變動的,借款人須在變動后十個對公營業日內書面通知委托人和受托人;
40.10在貸款期限內,借款人有義務接受委托人、受托人對其使用貸款情況和有關生產經營、財務活動進行監督。
第41條受托人的權利和義務
41.1受托人根據委托人的委托提供委托貸款服務,根據委托人的委托負責辦理委托人委托之貸款的發放及催收等手續;
41.2受托人有權按照本合同約定,向委托人收取委托貸款手續費;
41.3受托人有義務按照本合同規定按時足額向借款人發放委托貸款。
41.4因借款人破產或其他原因無法收回的委托貸款,受托人可根據委托人的書面通知,終止履行本合同規定的責任和義務。
第十章委托貸款風險的承擔
第42條根據我國有關委托貸款的法律規定,委托人、受托人明確約定,本合同項下委托貸款的風險由委托人承擔。若借款人在貸款到期時未能清償歸還貸款本金及利息等債務,受托人對委托人的損失不承擔任何賠償或擔保責任,委托人無權要求受托人返還部分或全部委托貸款。
第43條委托貸款到期后借款人不能償還的,如需要通過司法程序進行追索,受托人無義務為委托人的利益主動提起訴訟。經委托人的要求并經受托人同意由受托人向借款人提起訴訟的,委托人應承擔受托人為此產生的一切支出和費用。
第十一章違約責任
第44條本合同生效后,各方均應履行本合同所約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所約定之義務,應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并賠償由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第45條下述任一事件,均構成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的違約:
1.借款人未按本合同規定期限支付利息或歸還本金;
2.借款人未按本合同規定用途使用貸款;
3.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作出的聲明與保證被證明是不真實的,或是具有誤導性的;
4.借款人提供虛假或隱瞞重要事實的財務報表,或者拒絕接受對其使用貸款情況和有關生產經營、財務活動進行監督的;
5.發生本合同第40.7條之情形,未能做出令委托人滿意的償還安排的;
6.借款人經營、財務狀況嚴重惡化的;
7.借款人破產、被解散、關閉或撤銷的;
8.借款人其他影響或可能影響本合同項下債權安全的行為。
第46條發生上述任何借款人違約事件后,受托人根據委托人的申請有權采取以下任何一項或多項措施:
1.按照本合同第4.3條規定向借款人收取逾期罰息;
2.按照本合同第4.4條規定收取挪用罰息;
3.限期要求借款人糾正違約行為;
4.停止使用或取消借款人尚未提取的貸款額度;
5.宣布所有已發放的貸款立即到期,并要求借款人立即償還全部已發放的貸款本息、利息或其他應付款項。
第47條下述任一事件,均構成委托人在本合同項下的違約:
1.未按本合同規定在委托人賬戶中存入足額貸款資金;
2.委托貸款資金來源不合法或不合規;
3.委托人違反其在本合同項下的其他義務。
第48條發生上述任何委托人違約事件后,受托人或借款人有權采取以下任何一項或多項措施:
1.限期要求委托人糾正違約行為;
2.受托人有權拒絕為委托人辦理委托貸款業務;
3.如造成受托人或借款人損失的,借款人和受托人要求委托人賠償損失。
第49條如借款人要求提前還款,須按本合同第14條規定辦理手續,并按如下第項處理:
1.借款人不需要支付違約金;
2.借款人需要按照提前償還本金數額的%支付違約金;
3.其他:。
第十二章受托人的除外責任
第50條受托人不負責審查借款人的資信情況、財務狀況以及貸款項目的可行性,且不發表任何意見。
第51條受托人不負責審查擔保人的資信情況、擔保物狀況以及擔保物的監管等工作,且不發表任何意見。
第52條貸款催收工作及保全工作由委托人負責,受托人僅限于協助出具并代為郵寄利息清單和貸款催收通知單,且相關費用由委托人承擔。
52.1借款人、擔保人地址變更后沒有通知受托人的,受托人不承擔未送達責任。
52.2委托人的郵寄憑條作為已送達憑證,無論借款人、擔保人是否收到郵件,受托人已寄出的催收單、利息清單的復印件及郵寄憑條均作為履行監管職責的證明依據。
第53條無論委托人是否收到貸款本息,受托人均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十三章法律適用及爭議的解決
第54條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第55條本合同一切爭議采取訴訟方式解決,各方有權向受托人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四章合同的生效、變更和解除
第56條本合同自各方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或蓋章并加蓋公章/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
第57條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提前解除本合同,如需要變更或解除本合同時,應經各方協商一致,并達成書面協議。
第十五章其他
第57條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通知均應發送至被通知方在本合同首頁列明的通訊地址或傳真。如果任何一方的上述聯系方式發生變更,則其應及時地書面通知其他方。
第58條除非另有約定,否則所有通知將被認為是于下列日期正式送達被通知方:(1)如為遞交,則以被通知方的任何工作人員或收件代理人收到之日為送達日期;(2)如為在同一城市(包括市區與郊區)采用掛號郵件、快遞或郵政特快專遞,則以郵件發出之日起的下一個工作日為送達日期;(3)如為異地的掛號郵件、快遞或郵政特快專遞,則以郵件發出之日起的第三個工作日為送達日期。但是,前述規定的送達日期與被通知方實際收到或正式簽收的日期不一致時,則以各日期中最早的日期為送達日期。(4)如以傳真發送,在發出時即被視為送達。
第59條本合同的效力獨立于相關的其他任何合同、協議或承諾,不受后者存在、有效性、終止、被撤銷或可執行性的影響。本合同的任何條款或內容被依法撤銷或被認定為無效時,其他條款和內容的效力不受影響,仍為有效
第60條本合同構成三方就該本合同項下以及與本合同有關的全部事宜的全部合同,并取代三方在本合同簽訂之前做出的一切書面的和口頭的有關合同、協議、約定、承諾、保證、陳述與說明,但委托人或/及借款人為同受托人訂立本合同而在本合同簽訂之前向受托人提供的申請、承諾、保證、陳述與說明對委托人或/及借款人仍有約束力。
第61條委托人、受托人給予借款人任何寬限、優惠或延緩,均不影響、損壞或限制委托人、受托人依據本合同而享有的一切權利;并不應被視為委托人、受托人對本合同項下權利和權益的放棄,也不影響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承擔的任何責任和義務。
第十六章附件
第62條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63條本合同的附件包括:
1.委托貸款業務委托書;
2.委托貸款通知書;
3.公司委托貸款業務利率調整通知書。
第十七章附則
第64條本合同正本一式份,委托人、借款人及受托人各執份,其法律效力相同。
第65條在簽署本合同時,受托人就本合同的全部條款已向委托人、借款人進行了詳細地說明和解釋,各方對合同的全部條款均無疑義,并對各方有關權利義務和責任限制或免除條款的法律含義有準確無誤的理解。
第66條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本合同由委托人、借款人、受托人在簽訂。
委托人:(蓋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簽字或蓋章)
(或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
借款人:(蓋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簽字或蓋章)
(或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
受托人:(蓋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簽字或蓋章)
(或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
物流公司委托書 篇3
物業服務委托合同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本合同當事人
委托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托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物業管理條例》和相關的法律法規、政策,甲乙雙方在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選聘乙方提供物業服務事宜,特訂立此合同。
第二條:物業基本狀況:
物業類型:電梯綜合樓
坐落位置:
委托物業服務構成細目見附件。
第二章委托服務事項
物業服務事項:
乙方向甲方配備以下人員:管理人員4名、秩序維護隊員k名、保潔人員l名、會務人員2名。
第三條:保潔服務
1、保潔服務標準:
1門廳、地面、門窗、一樓、二樓、三樓、四樓的玻璃、墻體無明顯積塵; ○
2一樓、二樓、三樓、四樓衛生間地面無積水,大小便池無污垢,衛生間無異味;○ 茶水間無污垢、無積水。
3辦公桌面無積塵,沙發無積塵,辦公區域植物無積塵 ○
4電梯大廳無煙、紙屑、積塵,電梯間無積塵 ○
5樓道欄桿、扶手、梯步無煙頭、紙屑、積塵 ○
6清潔每天8:10點以前清理完畢,除每天早上、中午、下午固定清潔時間外,不定時保潔,保持辦公區域干凈整潔。
7附件:保潔處罰細則。 ○
2、會務服務標準:
1會議室地面、桌面無積塵, ○
2煙缸無煙頭、殘留、積水。煙缸無污垢。 ○
3會議桌椅擺放整齊,統一,會議桌面無空余紙杯,會議過后及時清理。 ○
4會議首先進行全面準備,○會務人員的引領(服裝、茶具的擺放、文明禮貌用語:請您……)
5會議進行中勤摻水(禮貌用語:請喝水) ○
6附件:會務處罰細則。 ○
第四條:秩序維護服務:
1、秩序維護服務標準
1乙方維護人員必須服從甲方的位置安排,24小時值班輪崗,堅守崗位(包括○用餐),恪盡職守、保持警惕,善于發現和排除可疑人員及情況,確保甲方辦公場所安全。
2乙方維護人員認真做好值班記錄,做到字跡清晰,正確無誤,交接班登記。按○甲方要求做好外來人員登記,并做好設備的維護工作,同時做好車輛停放,環境整潔等工作,維護甲方的正常秩序。
3乙方維護人員統一著裝,佩戴齊全,精神飽滿,執勤時要講文明、講禮貌。值○班室須保持整潔,物品擺放整齊。
4乙方維護人員須定時和不定時對公司內外進行巡查,及時關閉門窗、電源,切○實做好防火、防盜工作。
5遇突發事件,○乙方須立即通知公安機關和甲方,并配合公安機關和甲方做好善后或偵查工作。
6乙方要做好甲方報刊、雜志、信件等物品的接收工作。 ○
7乙方人員在崗期間嚴禁喝酒、賭博、利用辦公電腦上網和打游戲。 ○
⑧附件:秩序維護隊處罰條例。另外,乙方成立督查組,每天不定時對會務、保潔、秩序維護隊進行檢查,督查組人員名單如下:
寧勇、劉國偉、范康蓉。
第五條:車輛按乙方指定地點停放,鎖好車輛門窗;車內切勿留存現金及貴重物品,否則一切后果自行承擔。
第六條:每年的電梯維保費2500元、年檢費3000元按實際使用面積進行分攤并
以年檢部門開具的發票據由甲方支付ll
第三章付款方式
1、合同總價:0元,不含電梯維保費,年檢費。其中每月支付20432.00元,以轉賬方式支付。
2、電梯維保費,年檢費確定后據實支付。
3、甲方每月10日前支付乙方20元。
第四章委托服務期限
第七條:委托服務期限為 2 年:自20xx年 10 月 27 日0時起至20xx 年 10 月
26日24時止。
第五章雙方權利與義務
第八條:甲方權利義務
1、審定乙方擬定的物業服務制度
2、檢查監督乙方服務工作的實施及制度的執行情況
3、甲方有權進行抽查。抽查時如發現乙方未按規定巡查或人員服務不到位,將對乙方做出警告或處罰。
第九條:乙方權利與義務
1、根據有關法律及本合同約定,制定物業服務制度
2、室內的維修、維護自行解決。
2、因乙方管理不到位造成甲方財產損失而無法追回的情況下,照價賠償。
3、因乙方服務不到位,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第六章附則
第十條: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7天內,根據甲方委托服務事項辦理完交接手續。
本合同之附件均為合同有效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內容、空格部分填號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一條:本合同及其附件中未規定的事宜,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及規章執行。
第十二條: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共六頁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條: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雙方應按有關法律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第十四條: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年 月 日 代表人: 年 日 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