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妝店鋪委托經營合同(精選3篇)
美妝店鋪委托經營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根據《民法典》及相關法規就甲方購買的蘭桂坊店鋪委托給甲方經營管理事宜,達成如下協議,希共同遵守。
一、委托標的
乙方同意將其購買的號店鋪委托給甲方經營管理。
二、委托期限
委托期限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乙方辦理完畢交房手續并將有關該房的完整文件及材料交于乙方后三年止。
三、委托經營相關約定
1、乙方將該房在委托期限內的所有收益權和轉租于他人的權利及其它經營權利轉移給甲方并不再需要甲方支付任何費用。也即乙方在委托期內不再享有該店鋪的任何收益權和轉租于他人的權利及其它經營權利,甲方在委托期限內享有該號的所有收受益權和轉租于他人的權利及其它經營權利。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應當按照購房契約的約定時間及時與開發公司辦理該店鋪的交付手續,并在辦理該店鋪交付手續后十日內將該店鋪相關文件及材料完整的交給甲方。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不能按期正常使用該店鋪,乙方應承擔違約責任,甲方按乙方購買該店鋪的房款總額的向乙方收取延遲交付違約金,直到乙方向甲方交付為止;乙方辦理權證費用及拿店鋪繳納的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2、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在簽定《商品房買賣契約》100天內需辦理完畢產權證交由甲方統一保管,在委托期限內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影響甲方在該店鋪的收益權和轉租于他人的權利及其它經營權利,否則給甲方所造成的所有損失全部由乙方賠償。
3、甲方可以根據實際情況需要決定該房的使用方式,甲方無須另行通知乙方或取得乙方的同意。
4、在委托期內,甲方或甲方授權人在不影響該店鋪房屋結構安全的情況下,可以對該房進行重新布局、裝潢和改造,無須另行通知乙方或取得乙方的同意。
5、委托期限內因該店鋪使用產生的水電費、廣告費等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6、委托期內,甲方不再向乙方收取其它任何與經營管理有關的費用。
7、委托期滿后,在甲方支付給乙方該房的租金不低于元/年的前提下,乙方應按本合同的同等條件繼續將該店鋪委托給甲方經營,且乙方需出具與房租等額的發票給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方。
五、合同到期
1、甲、乙雙方委托期限到期后,若乙方不再委托該店鋪的經營,則甲方應該在委托期限到期后二十天內將該店鋪及該店鋪權證一起交還給乙方,交付標準為在不破壞主體結構安全的情況下,按照該店鋪經營戶撤場時的格局交還給甲方。
2、乙方在移交該店鋪時,應結清該店鋪移交前產生的水費、電費、物業管理費等所有費用。
六、違約責任
1、本協議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終止本協議,如違反本協議需按照《商品房買賣契約》的總價的20%在一周內賠償對方的損失。
2、除本合同約定的違約賠償責任外,其他違約責任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或經由法律程序解決。
七、其它
1、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后即生效。
2、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后可簽訂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同等有效。
3、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效力。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美妝店鋪委托經營合同 篇2
店鋪委托經營合同書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相關法規就甲方購買的蘭桂坊(譚橋商業街)店鋪委托給甲方經營管理事宜,達成如下協議,希共同遵守。
一、 委托標的
乙方同意將其購買的 號店鋪(以下簡稱該店鋪)委托給甲方經營管理。
二、 委托期限
委托期限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乙方辦理完畢交房手續并將有關該房的完整文件及材料交于乙方后三年止。
三、 委托經營相關約定
1、乙方將該房在委托期限內的所有收益權和轉租于他人的權利及其它經營權利轉移給甲方并不再需要甲方支付任何費用。也即乙方在委托期內不再享有該店鋪的任何收益權和轉租于他人的權利及其它經營權利,甲方在委托期限內享有該號的所有收受益權和轉租于他人的權利及其它經營權利。
四、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應當按照購房契約的約定時間及時與開發公司辦理該店鋪的交付手續,并在辦理該店鋪交付手續后十日內將該店鋪相關文件及材料完整的交給甲方。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不能按期正常使用該店鋪,乙方應承擔違約責任,甲方按乙方購買該店鋪的房款總額的(萬分之五/每天)向乙方收取延遲交付違約金,直到乙方向甲方交付為止;乙方辦理權證費用及拿店鋪繳納的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2、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在簽定《商品房買賣契約》100天內需辦理完畢產權證交由甲方統一保管,在委托期限內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影響甲方在該店鋪的收益權和轉租于他人的權利及其它經營權利,否則給甲方所造成的所有損失全部由乙方賠償。
3、甲方可以根據實際情況需要決定該房的使用方式(如自己使用、授權他人使用或出租于他人),甲方無須另行通知乙方或取得乙方的同意。
4、在委托期內,甲方或甲方授權人在不影響該店鋪房屋結構安全的情況下,可以對該房進行重新布局、裝潢和改造,無須另行通知乙方或取得乙方的同意。
5、委托期限內因該店鋪使用產生的水電費、廣告費等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6、委托期內,甲方不再向乙方收取其它任何與經營管理有關的費用。
7、委托期滿后,在甲方支付給乙方該房的租金不低于 元/年的前提下,乙方應按本合同的同等條件繼續將該店鋪委托給甲方經營,且乙方需出具與房租等額的發票給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方。
五、 合同到期
1、甲、乙雙方委托期限到期后,若乙方不再委托該店鋪的經營,則甲方應該在委托期限到期后二十天內將該店鋪及該店鋪權證(原件)一起交還給乙方,交付標準為在不破壞主體結構安全的情況下,按照該店鋪經營戶撤場時的格局交還給甲方。
2、乙方在移交該店鋪時,應結清該店鋪移交前產生的水費、電費、物業管理費等所有費用。
六、 違約責任
1、本協議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終止本協議,如違反本協議需按照《商品房買賣契約》的總價的20%在一周內賠償對方的損失。
2、除本合同約定的違約賠償責任外,其他違約責任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或經由法律程序解決。
七、 其它
1、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即生效。
2、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后可簽訂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同等有效。
3、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美妝店鋪委托經營合同 篇3
甲方:高淳縣婦幼保健醫院
乙方:
為推進公立醫院深化改革和發展,實現所有權與管理權分離的經營模式,實行多渠道辦醫,逐步滿足不同層次的醫療保健、康復服務需求,更好更完善地為百姓提供服務,雙方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并共同信守。
一、 經營方式
1、甲方將高淳縣婦幼保健醫院全權委托給乙方經營管理并提供現有人員及部分設備(明細附后)。
2、乙方在國家規定的范圍內進行自主經營,實行獨立核算,自負盈虧,并承擔經營期間的一切經營風險和相應的法律責任。
3、乙方自上繳一季度托管費用之日起即自動擁有醫院的管理、經營、人事、財務權等。
二、 組織機構
1、甲方委派的醫院院長為醫院的法人代表,書記、工會主席協助乙方管理日常工作。日常工作的招待費、辦公費等由乙方承擔。
2、醫院行政印章由甲方統一管理(乙方合理使用時甲方不得拒絕),其它印鑒由乙方管理,甲乙雙方不得使用印鑒借款、貸款,否則造成的后果由責任方自負。
三、 經營期限及費用標準
本合同自20xx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費用交納以人民幣為貨幣單位,每季度 元,以現金方式繳付甲方財務部。
四、 雙方的權力和義務
(一)、甲方
1、甲方對乙方托管前的所有債權、債務及醫療糾紛、法律等負全責。
2、 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處理當地相關部門的關系、辦理有關行政部門的相關手續,費用由
乙方承擔。
3、甲方有義務辦理廣告宣傳審批手續,費用由乙方承擔。
4、合同期內,甲方不得重復或另行與第三方利用醫院的名義開展相關的任何業務。
(二)、乙方
1、乙方保證所投入資金以及本身機構的合法性,并保證醫院有足夠的周轉資金。
2、乙方承諾在合同期內對高淳縣婦幼保健醫院的投入主要用于醫院的日常經營費用、周轉及醫療儀器設備的投入。
3、乙方不得用醫院的名譽對外開展與其經營無關的任何業務。
4、乙方全權負責醫院的經營、財務、人事、后勤等日常管理。
5、醫院若發生醫療糾紛、醫療事故,甲方有義務出面調解,并應積極配合乙方。合同終止后,合同期內發生的一切經濟責任、法律責任仍由乙方承擔。
6、乙方必須保證醫院的經營統一管理,不得轉包、變相轉包。
7、乙方以投入資產作為醫療事故風險抵押,合同期內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擅自轉移投入資產。
五、 醫院經營管理及監督
1、 醫院必須認真執行國家的法律法規;
2、醫院工作人員必須嚴格執行醫療制度及診療常規;
3、醫院所需的藥品管理應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規》,所造成的后果由乙方全權負責;
4、 醫院新的診療技術準入必須符合上級主管部門的規定或報經審批;
5、 醫院必須執行醫療收費標準并實行收費清單制。
六、 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應履行本合同約定的各項條款,如一方違約,違約方應向對方支付由此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2、合同期滿后,合同則自動終止。如高淳縣婦幼保健醫院繼續實行委托經營重新簽約時,在同等條件下乙方具有優先權。
3、乙方如不按時繳納費用,每拖延一天按應繳費用總額的萬分之五向甲方支付滯納金,超過十五天不繳,甲方可單方解除合同,同時保留向乙方追償的權力。
七、其它約定
1、本合同未盡事宜,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國家有關醫療衛生方面的法律、法規執行。
2、合同期內,經合同雙方共同協商做出補充規定的,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合同期內,如遇不可抗力因素(自然大災害、戰爭)致使合同不能履行時,合同自行終止,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4、合同履行中如合同雙方發生糾紛,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八、本合同一式六份,雙方各執三份
九、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單位蓋章): 乙方(單位蓋章):
法人代表簽字(或委托人): 法人代表簽字(或委托人):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