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合同范本2篇
1.6.2返還投資款及支付投資回報款的方式
甲方三次返還并支付全部投資款及投資回報款的比例為 .
1.6.3由于建設項目分期建設,應根據不同項目建設情況,按分期項目結算。
第二條 拆遷資金投資回報
2.1 乙方投資 億元人民幣實施余家新居拆遷安置房的拆遷資金。
2.2甲方根據實際到位資金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同期貸款基準利率1.90—1.95倍(回報率的確定參照1.5.1執行)的標準支付乙方投資回報,2年后隨工程項目的投資款及投資回報款一并返還。
第三條 雙方資金來源及保障
3.1甲方償還投資資金的保證
3.1.1甲方將 地塊的出讓后政府收益部分作為甲方支付乙方投資款及投資回報款的保證;以上述宗地的相關證明文件作為附件,在出讓上述土地時甲方應提前書面告知乙方,上述土地的拍賣收入應優先用于支付投資款及投資回報款。
3.2乙方投資資金保證
在本合同簽訂后七日內,乙方應支付甲方 萬元投資項目保證金,工程啟動后隨工程進度按比例撥付至共管賬戶,轉為乙方投資款。
第四條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4.1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4.1.1甲方權利:
4.1.1.1甲方有權根據項目進度情況,合理安排投資款項的申請計劃;對乙方已支付的投資款項目,甲方有權根據資金申請計劃在本項目內進行合理安排、調節使用,但不得用于本次資金申請計劃外及本項目外的任何款項支付。
4.1.1.2如因乙方投資資金無法按時支付到位,導致項目連續停工30天及以上時,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并向乙方索賠。
4.1.2甲方義務:
4.1.2.1甲方負責在保障本項目工期的前提下,完成項目用地的征地、拆遷等前期工作。
4.1.2.2甲方應按相關法規,辦理本項目前期國土、規劃、環境、安全、立項等相關手續,且不得影響乙方正常投資計劃的實施。
4.1.2.3甲方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投標法》及省市區關于國家投資項目管理的相關規定,組織本項目的設計、勘察、監理、施工承包方的招投標。
4.1.2.4甲方應按工程項目管理的相關法規,嚴格對項目建設全過程進行管理。
4.1.2.5甲方應按工程項目管理的相關法規,按時支付工程進度款及其它間接費用,不得拖欠民工工資。
4.1.2.6甲方應按本合同第1.5條、第1.6條約定,支付乙方項目投資款及投資回報款。
4.1.2.7甲方負責本項目在政府部門間的協調工作,負責本項目建設中需要甲方協調解決的其他事項。
4.1.2.8甲方應設立以甲方名義開戶的專項帳戶,由甲、乙雙方共同管理,用于支付本項目發生的所有款項。
4.2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4.2.1乙方權利
4.2.1.1乙方有權對甲方使用投資款項進行監管。
4.2.1.2乙方有權根據本合同第1.5條、第1.6條約定,享有按本合同約定收回項目投資款及投資回報款的權利。
4.2.2乙方義務
4.2.2.1乙方應積極籌措資金,保證在本合同簽訂后及項目實施期間,籌措能滿足本合同項目正常開展所需的全部資金。
4.2.2.2在本項目實施過程中,乙方須按本合同約定,按時審核甲方的投資款項申請書,并及時支付相關款項。
第五條 合同的解除
5.1甲方解除權
5.1.1乙方違反本合同第1.4.2條約定,未按約定支付相關款項導致工程停工超過30日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但應提前7日書面通知乙方。
5.1.2乙方未按約履行本合同第3.2條約定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5.2乙方解除權
5.2.1甲方違反本合同第1.5條及第1.6條任一款約定,未超過30日的,乙方不得解除合同;超過30日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但應提前7日書面通知甲方。
5.2.2甲方未按約履行本合同第3.1條約定的,經乙方催告后30日內仍未履行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第六條 違約及賠償
6.1甲方違約及賠償
6.1.1本合同生效后,因甲方原因(不可抗力的因素除外)導致合同終止的,甲方按以下約定一并承擔責任:
6.1.1.1自合同終止之日起30日內,按本合同第1.5條和第1.6條約定,返還乙方在本項目中實際發生的全部投資款和投資回報款。
6.1.1.2按已投資總額的10%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6.1.1.3甲方超過30日未支付上述第6.1.1.1和第6.1.1.2條應付款項的,還應向乙方支付逾期違約金(以上述第6.1.1.1和第6.1.1.2條的應付總額為基數,按每日千分之一計),直至付清為止。
6.1.2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第1.5條及1.6條約定的期限及方式向乙方返還投資款及投資回報款的,合同繼續履行的,每逾期一日,甲方應按應付而未付款(包括投資款及投資回報款)金額的千分之一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