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習律師心得體會(通用6篇)
實習律師心得體會 篇1
“天下之事,聞者不如見者知之為詳,見者不如居者知之為盡。”通過這次的兩個多月的實習工作,我深刻地明白了這個道理。我這次實習的單位是山西三晉律師事務所,事務所并沒有因為我年輕,尚未大學畢業,而隨便給我安插個無足輕重的閑職來敷衍了事。律師們和藹可親,對我悉心指導,給予了我許多幫助,正由于他們的傾囊相授,令我開拓了眼界,對律師領域的工作有了相當深入的了解,了解到了這個行當的意義,其中的個中曲折,使我將來從事這個行當,或者其他與法律相關的行當時,能夠更加得心應手?傮w來說,這次實習相當有意義,對我幫助很大,實踐出真知嘛。下面我就通過這次實習的經歷,來談談我的收獲:
剛進事務所,一張張陌生的臉孔著實讓我有些恐慌。要讓這一張張臉變得熟悉起來,讓這一張張臉變得和善、可親,變成會心的歡笑和幫助的善意,而不是偽裝的面具,甚至是附上了屏棄、厭惡的表情,對我也是一種鍛煉。平時同學之間,由于大家都沒有真正踏上過社會,在待人接物、相互交往間,總是略顯稚氣。我們會為一點小事,一句無意間的話語而爭辯不休,但一旦遇到困難時,我們又會互相幫助。在學校里,我們展示的是真實的我們。但我知道,在社會里,就是純粹的爾虞我詐了,在一張張面具之下,心靈都是被紗布厚厚的紗布蓋上一層又一層的。當然,這么說可能有所夸張,但人際交往確實是我這次實習中的一大課題。我始終保持面戴微笑,主動地向其他律師們詢問是否需要幫助,幫他們倒茶,有機會的話打掃會衛生,沒幾天,我和他們就打成了一片。他們也放心地把一些手頭工作交給我去做。負責知道我的師傅,武律師也帶我出去,參加咨詢、會見委托人、會見當事人、調解、庭審等等。從人際交往而言,我確實獲益非淺。
轉到工作上,則比較簡單了。律師的工作和背背法律條款確實是兩碼事。律師的工作重頭應該就是見委托人吧,這類事情可不是能給我經手的。我的實際工作是整理文書。江律師細心教導了我格式的寫法,然后把他積存的一大堆資料交給了我。內容雖多,但熟能生巧,沒幾天,這些法律文書就都搞定了。其他律師也把他們積存的檔案拿了出來,有的律師可真夠邋遢的,居然夾著自己的律師證的復印件,我差點把它當證據整理起來。其實作為律師,在事務所呆的時間并不多。來事務所咨詢的人也是少之又少。他們一般都是到處奔波,“拉生意、談生意、做生意”一個律師這么解釋的。所以純粹呆在事務所里,能學到的東西還是相當有限的。幸好江律師經常帶著我出去走走,讓我眼界大開。比如去監獄會見當事人,我就了解到了律師的談吐技巧,教當事人如何去應對,等等。根據科爾伯格的“道德辨歧”理論,人為了尋找善惡的平衡點,永遠是往善惡兩端不斷徘徊的過程。
世上沒有善人和惡人,只是在尋找平衡點時,迷失了方向。使他在惡的一端或善的一端找不到歸路;谶@個已經為世界80%以上的國家作為基礎教育課程的理論,我如果作為律師的話,一定會全力為當事人打拼,給他一條自新之路,一次再次尋找到平衡點的機會。跟著武律師跑了一個案子,這是一個房地產糾紛的案子,他先和當事人打包票說案子一定能圓滿解決,然后就帶著我去有關單位咨詢這樣的案子按照規定會怎么處理。原來他自己都沒搞清楚啊,我恍然大悟。而民事糾紛,基本就像是兩個商人在談生意,互相商量價格,最后達成默契,而法官則像個中介,在一旁默不做聲。刑事訴訟是最讓人有所感悟的,真實的庭審,讓人不由對被告有所同情。法庭,應該算是社會丑惡面的一部分吧,因為站在被告席上的,大多是對社會沒有貢獻的那類人。看著他們的哭訴,靈魂不禁得到了凈化,但學習法律的人,似乎應該把感情因素完全拋開呢,法不容情啊! 所謂看人挑擔不吃力。很多人覺得律師是非常輕松的職業,整天不用呆在辦公室里,到處走走,錢就來了。我通過這次的實習,我體會到了律師工作也不是那么簡單就能完成的,何況如今社會,這么多的律師,這么多的律師事務所,相互間的競爭如此激烈,誰還會有閑情去咖啡館稍作休憩呢?誰還會去眷戀路邊的美景呢?想到這些,我也不禁聯系到了自己。所謂知者行之始,行者知之成。通過這次的實習工作,我正確認識到了哪些東西是我所缺乏的,哪些東西是我要重點學習的。這次的實習工作成了我學習的指路針。
通過一個月的實習,發現律師一般具有以下幾個明顯特點:
1,忙,工作壓力大。
我進律所的第一感覺就是忙碌,最具有代表性的應該就是電話鈴聲了。我的責任律師有三個電話:一個小靈通,一個手機,一個座機。據我統計:他的座機每一個小時響一次,小靈通每二十分鐘響一次,手機半小時左右響一次,這還不包括他主動打出去的電話。往往這邊正和一個“王總”聊合同糾紛,那邊座機響了,當事人又向他咨詢案件的進展情況,角色變化之快,令人嘆為觀止。與“忙”相關的就是工作壓力,律所一般沒有固定的作息時間,都很自由。但實際上,加班也都是司空見慣,每次晚上6點多了,還有人在電腦前忙碌,整理材料,研讀卷宗,很是辛苦。
2,知識更新快,知識面很廣。
中國的法規更新很快,根據“新法優于舊法”的原則,律師必須要與時俱進,運用最新的法規處理案件。記得一個合伙人做過房地產糾紛案件,關于二手房交易稅率問題,原來規定是5%左右,可國家正好與8月1號出臺新規定,為打擊炒房,把稅率提高到近四倍。假如律師不能及時掌握最新法規,在訴訟中就會面臨敗訴的危險。
同時,律師實際工作中,會面臨各種各樣的案件,而這些案件中所牽涉到的知識都是你上課所不可能接觸到的。比如你若對房地產不了解,你就不會知道房屋預測面積和實測面積的區別。就不會知道套內建筑面積和套內居住面積的區別。所以作為一名律師一定要有很廣的知識面,要不斷學習,不斷更新自己的知識體系。
3,律師不一定要是一個辯論高手,但要是一個溝通高手。一定的語言表達能力的確是很重要,但不是最重要的。溝通能力才是更重要的,法庭上法官不喜歡你在那里滔滔不絕,羅羅嗦嗦,而是希望你能言簡意賅的把你的觀點恰如其分的表達出來。當事人也不需要你在那引經據典,而是需要你能了解他,想他之所想,言他之所言。這就需要一種溝通能力,這可能也是一種口才,但這種要求比所謂的辯論口才要求高多了,培養起來也是很不容易的,需要你的知識,閱歷,涵養。
4,律師是一種職業,僅僅是一種謀生的手段而已。
其實,律師僅僅是一種普通的職業,一種養家糊口的手段。社會賦予了律師太多的角色,比如維持正義,追求民主之類的。好像律師很崇高,很偉大似的,其實不然,律師也是普通人,也要吃飯,他們付出了自己的勞動,理應得到報酬,這就是一個簡單的邏輯。當然,律師職業有他的特殊性,律師是聯系普通人和國家機器的紐帶,是公眾的代言人。社會上不乏有象康健,王選這樣的杰出的,有良知的優秀律師,不過大多數情況下,
律師還是以一個普通勞動者的形象出現的,我們不應該把這個職業神圣化,也不應該對他們寄予過高的期望。律師的確是個很有挑戰性的職業,對體力,智力要求挺高,需要有旺盛的精力,很高的情商。律師不如醫生,醫生愈老愈值錢,經驗就是財富。但律師不同,我們社會現在正處于社會轉型期,變化很快,更新淘汰也是很快,很多舊的套路,辦事方法,很可能馬上就被社會淘汰。所以老律師并不能有太大優勢,作為一名律師,想好自己的退路也是很重要的。
以上就是我這幾天實習的一些心得,雖說是“管中窺豹”,但也“可見一斑”。
實習律師心得體會 篇2
人生苦短,歲月流長。無謂的感嘆已毫無意義,不覺中四十天的暑假即將結束,一個多月的實習生活也隨之成為了美好回憶。在此,我首先要感謝辛主任能同意我在事務所實習,給我提供了這種學習實踐的平臺;感謝李老師和楊律師對我的指導,讓我有自己動手將所學知識用于實踐的機會,讓這種對工作的渴望成為了現實;感謝小姚姐和趙律師對我的幫助與關懷,以及其他律師的尊重和理解,讓我能愉快的度過這個暑假。
在這一個多月里,我學到了許多學校里很難學到的東西:為人、處世和工作,特別是大大提高了處理事務的能力和把所學知識運用于實踐的能力。在李老師和楊律師的指導下,我參加庭審三次,外出取證五次、立案三次,參加調解一次,同時書寫了大量的法律文書。其中,法庭記錄五份,調查筆錄六份,取保候審申請書及保證書六份,行政答辯狀一份,民事賠償協議書一份,民事起訴狀三份,代理詞一份,人身損害賠償清單兩份,通知證人出庭申請書一份,民事裁定上訴狀一份,刑事附帶民事起訴狀一份,訴訟財產保全申請書一份。另外,我還獨立接待咨近二十次,涉及執行問題、離婚和解除同居關系、交通事故賠償、人身傷害及工傷等各方面。對這段重要的人生經歷,也是最可貴的學習經歷,我做了如下總結:
一、社會關系方面
律師作為法律服務工作者,他的本質屬性是社會服務,因此律師所要處理的社會關系,往往大于純法律關系。除了基本的家庭親友關系、同事關系外,要下大工夫在當事人、證人、公檢法獄政部門等他們身上。對商人來說,顧客是上帝;而對律師來說,這些人都是上帝,哪個也惹不起,哪個也不能得罪。從比較功利的角度來看,他們都是衣食父母。
1、家庭親友關系。一支超強戰斗力的作戰部隊,必然有堅實的后勤保障,一個要叱咤職場的律師,當然要有和睦的家庭關系和穩定的親友關系。律師是相當辛苦的一種職業,長期奔波于當事人、證人與法院之間,需要大量的時間和充沛的精力。要是哪個律師經常后院起火,常被家庭和親友的瑣事煩的焦頭爛額,心情老是悶悶不樂,那他哪有精力再去研究當事人委托的案件,哪有時間再去接新案子呢?但要是律師能事先處理好這些關系,不僅會節約大量時間和精力,同時也產生了一個穩定的案源?芍^一箭雙雕,何樂而不為?
2、同事關系。世上沒有永恒的敵人,也沒有永恒的朋友,只有永恒的利益。但要是加入一份感情在里面,那這句話就大錯特錯了。人是感情最為豐富的一種高級動物,沒有感情的人幾乎是不存在的,除了植物人和精神病人。同事關系是工作中最基本的社會關系,是社會最基礎的人際關系之一。律師在我們這里作為從業人員較少的一種職業,同事也就不應該限于自己所在事務所里的人,而是本區域內所有法律服務工作者。雖然法律明確規定:同一事務所里的律師不能同時為原、被告雙方代理。但根據現實需要,同所的律師出現兩軍對壘法庭的情況也很常見。這樣以來,使這種同事關系更加復雜化。在所里大家需要團結融洽、和睦相處;而在法庭上為了自己當事人的利益爭得面紅耳赤,互相給對方難堪。那他們平時在事務所里表現出來的和氣是真的嗎?若是,那這些律師需要多么大的氣量;若不是,那如此虛偽又要多累呢?但我寧可相信他們是前者,那也是大家共同追求的目標。
3、與當事人、證人的關系。律師接受當事人的委托,就要盡職盡責為當事人牟取最大利益,而如何取得當事人和證人的信任對律師開展工作十分重要。在實踐中,有些當事人處于對對自身利益的考慮而隱瞞一些事實,很容易導致律師的工作誤入歧途,陷于兩難境地。證人也時常因對某些社會關系的顧忌而拒絕作證或提供虛假證言。這些對律師來說都是非常危險的。因此,如何讓當事人毫無顧忌的把事實講清楚,讓證人放下顧慮能為當事人作證,證明客觀事實的存在,這便體現出律師的執業水平和綜合素質。對這一點,我從楊律師那里學到了許多有用的東西:(1)端正態度、擺正身份、作好應對一切困難的思想準備;預見事情將會出現的最壞結果并設計好解決方案。(2)注意觀察社會環境與生活細節,尋找到與當事人(證人)共同的話題,拋磚引玉,進而進入主題;夾敘夾議,以聊天的形式搜集最有價值的線索。(3)換位思考,從當事人(證人)的角度考慮問題,以情動人,以理服人。
4、與公檢法獄政機關的關系。從工作性質上來說,律師與警察、檢察官、法官及其他司法工作人員都不是為自己的利益而奔波。盡管他們各自代表了一方利益,但這種利益只與案件本身有關,也正是這種利益沖突將這些不同職務的人聯系在了一起。對于一個案件來說,無論是在偵查起訴、審理還是執行階段,律師是介入時間最長的一種人。他們要跟與此案相關的各行政、司法機關打交道,而此過程中也常因對案件的認識不同發生一些爭議。對這種情況的出現,律師無能為力,或者說是不可避免的,但如何處理又體現一個律師的水平。雖然法律規定律師應當為當事人的利益盡職盡責,但理論與實踐總是有差距的。在處理這些矛盾時應該注意區分輕重緩急,最好先禮后兵,決不可因小失大,搞僵了與這些國家職能部門的關系。因為人總是有感情的,感情是會延續的,如果那樣后果將不堪設想,留下的后遺癥是會給律師帶來長期的麻煩。
二、法律運用問題
由于我接觸法律才兩年,有許多課程還沒有學習,加上平時學得并不太扎實,因此在法律規定和法學理論上仍有許多問題;以前又未參加真正的實踐,所以在實踐方面更是一片空白。就像剛來那幾天一樣,我似乎覺得自己每時每刻都在學新東西,接觸到的一切都是新鮮的。關于法律知識和運用方面,我感觸較深或記憶深刻的有以下幾方面:
1、基層人民法院的法庭審理規則問題
在一個月的實習過程中,我參加刑事審判2次,民事審判1次,參與立案2次,大體看到了基層人民法院的辦案實際情況。也許是我過于理想化,沒有從審判實際出發考慮問題,也許這正是學生的純真與幼稚。但無論怎么理解,問題的確是客觀存在的,這是誰也無法否認的。在我印象里較深的有:
(1)基層人民法院所設立的人民法庭的管轄權問題。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庭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三條規定:人民法庭根據地域大小、人口多少、案件數量和經濟發展狀況等情況設置,不受行政區劃的限制。而在實踐中又該以何為依據呢?派出人民法庭與基層人民法院內設庭之間又是怎樣的關系呢?就麥積區人民法院對周邊區域的管轄而言,開發區法庭、北道埠法庭、馬跑泉法庭之間不以行政區劃為限,那他們的管轄權又是以何為標準的呢?發生管轄權沖突時該如何解決的?不會只是你簽字不管了我再管吧?而實際就是這么做的。我認為至少應該由法院院長簽字才說得過去吧!況且當事人怎么知道他的案子屬于哪個法庭管轄?反正我是沒弄清楚,是因為法院內部自己制定的規章制度嗎?還有特別奇怪的是法院行政庭怎么還在審理離婚一類的民事糾紛?待以后有時間再仔細研究了。
(2)關于法庭秩序問題。根據規定,人民法院在開庭審理案
開庭時書記員要首先宣讀法庭紀律,可我參加的幾次開庭,無論是刑事審判還是民事審判,都未發現書記員向法庭作過任何有關法庭紀律的表述,即使是隨便的提醒。也許他們認為這沒有必要,但我覺的這正為其它不規范行為埋下了隱患,這是其一。第二,除審判長外,其他審判人員以及公訴人員隨意出入法庭。在刑事審判中,法警幾乎都是老的早該退休的爺爺輩人,假如有被告人逃跑或轟鬧法庭,這些人員能干些什么?不是我瞧不起這些前輩們,只是審判工作真的需要更有力的安全保障。就這樣他們還比較心急,呆在法庭沒幾分鐘就沒影了,要帶被告人候審或需要交換證據時,審判長法錘敲幾下才能把人叫來。在民事審判中,書記員在法庭辯論階段竟然退庭了!第三,參加法庭審理的人員幾乎都沒有關閉通訊工具,甚至有人在當庭接電話。這種情況你說還審理什么呀?內外隨時保持聯系,如何確保能法庭查清的是事實?
(3)法官自審自記現象。出現這種情況的原因還是在上面第(2)條。書記員隨意出入法庭,法庭記錄又不能不做,所以只能由審判員大人代勞了。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庭若干問題的規定》第15條規定:人民法庭審理案件,必須有書記員記錄,不得由審判案件的法官自行記錄。我個人認為,要是書記員或是其他審判人員確實有十分迫切的事情需要解決,法庭可以宣布休庭幾分鐘,這絲毫不會影響法庭對案件的公正審理,應該是可行之法。
2、執行難問題
原來在學校學習理論知識時,常從新聞報道或學術文章上看到關于一些案件的執行情況,“執行難”似乎進入標題的可能性比較大。但是還不以為然,認為那些情況只是個案,絕大多數判決應該是可以順利執行的,而從我在所里實習這段時間遇到的情況來看,“執行難”的確是一個很值得關注的問題。
記得一天有位當事人來咨詢:他因故借給村小學一筆款,后學校因沒錢還債而被他告上法庭。法院很快有了判決結果:學校敗訴還款。但是,因學校沒錢而使得法院判決成了一張空頭支票,當事人陷入無期的等待。案子放在執行庭已經4年了,可法院給當事人的答復是村小學沒有帳戶,也沒有其他可執行的財產,要當事人自己想辦法。面對這種情況,你說該怎么辦呢?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和《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執行工作若干問題工作的規定(試行)》的相關規定,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時:(1)人民法院有權向銀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儲蓄業務的單位查詢被執行人的存款情況,有權凍結、劃撥被執行人的存款,但查詢、凍結、劃撥存款不得超出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的范圍。(2)人民法院有權扣留、提取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部分的收入。但應當保留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的生活必需費用。(3)人民法院有權查封、扣押、凍結、拍賣、變賣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部分的財產。但應當保留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的生活必需品。而《民事訴訟法》第233條規定“人民法院采取本法第二百二十一條、第二百二十二條、第二百二十三條規定的執行措施后,被執行人仍不能償還債務的,應當繼續履行義務。債權人發現被執行人有其他財產的,可以隨時請求人民法院執行。”那么,人民法院依靠特別授權都無法查明的東西,怎么能讓當事人自己去查清呢?難道真要當事人拿著法院的判決書去到大街上叫賣嗎?艱難的訴訟道路盡頭等你的將是一紙空文,在程序上正義是實現了,可當事人得到了嗎?
3、頻發的離婚案件
隨著經濟的發展和人們思想的進步,現代人快速的生活節奏也導致了婚姻家庭關系的高速更新。在我在所里這段時間,幾乎每個律師手里都有離婚案件,什么原因呢?以我的能力幾句話也說不清楚,但我對這些案件進行了簡單分類,大體有三類:未領取結婚證(同居)、領證但未共同生活、夫妻生活多年。
(1)同居關系。《婚姻法》第8條關于結婚登記的規定,是強制性規范而不是任意性規范。因此,未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的,法律不承認其關系,不受法律保護。(當然法律規定有1994年2月1日前后之分,但目前現實生活中遇到的大多數都是1994年后的情況。)對于解除同居關系,主要還是涉及兩方面的問題:子女和財產。對子女問題,法律明確規定非婚生子女與婚生子女享有同等的權利,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未辦結婚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見》,在解除同居關系時對待子女的方法和離婚時所對應的各種情況相同。對于財產,又要看是不是有彩禮:若有,彩禮應該退還,但數額較小時可以不在退還;若沒有彩禮,分清各自所得,不存在共同財產,但可以比照離婚處理共同財產的規定進行。
(2)領取結婚證但未共同生活。根據《婚姻法》第8條的規定男女雙方只要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結婚登記,領取《結婚證》,即確立夫妻關系。結婚登記,是確立夫妻關系的唯一的標志和法律程序。登記后,不論是否同居,或者是否舉行婚禮,都不影響夫妻關系的確立。一經結婚登記,就受到國家法律的承認了保護,一方或雙方都不得自行解除。即使在登記后未同居和未舉辦結婚儀式的情況下,一方或雙方另行結婚就會觸犯刑法。遇到這種情況,一方或雙方要求解除同居關系的,如果雙方都同意解除,可以到原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交回結婚證,領取離婚證;如果是一方要求解除婚姻關系而另一方不同意的,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由人民法院按照《婚姻法》第31條規定的精神進行判決。這時,一般不存在子女問題;但可能涉及彩禮的返還問題。
(3)夫妻生活多年。這種離婚案件就是最普通意義上的離婚,對這種情況的處理法律規定的比較詳細。最明確的規定有《婚姻法》第四章和《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當然還有其他法條和司法解釋的相關規定。
4、法律文書的寫作
(1)寫作態度問題。
在學校里雖然我認真學習過一學期的法律文書寫作課程,也練習過許多文書的寫作,但對我今天在律師事務所的工作幾乎沒多少幫助。原因有二:其一,學校講授和練習的法律文書寫作集中于公、檢、法各職能部門的文書類型,雖然對律師所用文書也有所涉及,但只是帶過而已,似乎沒怎么重視這塊,而且所講內容均跟刑事訴訟有關。也許我們老師認為我們最多只能進入國家職能部門,當不了律師吧!第二,法律風險的要求不同。在學校里看著案例寫文書,當然寫的好了得的分數自然高,可幾乎沒怎么考慮法律風險問題,寫錯了大不了少得點分數而已,不會有什么責任問題。而在所里寫東西就大不一樣了,無論是格式上還是內容上都需要慎重下筆。格式體現一位律師的基本素質和技能,出現瑕疵將會導致當事人、法官對律師產生不稱職的影響;內容關乎當事人的切身利益,發生紕漏直接導致當事人的實體權利得不到應有保障。那就不僅僅是律師的聲譽問題,而是當事人會不會追究你法律責任的問題。
到事務所后,李老師和楊律師為我提供了大量書寫各種法律文書的機會,使我很快學會了許多常見法律文書的寫作技巧。就寫作這一點,使我既愛又恨。給我寫作的機會是鍛煉我的能力,可每次分到的任務都不是那么容易完成,甚至我從未見過或是聽過的文書也要試著寫。我總不能說我不會寫吧,畢竟還在大學里呆了兩年,不會寫就不該到這地方來。既然來了就得按要求去做。所以,克服這種“不會寫”的心理是非常重要的,只要你努力去做了,結果總比自己想象的要好。實踐中我也是這么做的,李老師和楊律師在大體肯定的前提下不忘對細節進行指導、對技巧進行點撥,對我寫作能力的提高起了很大作用。
(2)寫作技能問題。
在律師所提供的各種法律服務中,書寫法律文書是一項對律師的法律功底、邏輯思維、文字表達能力等均有較高要求的工作,是衡量律師法律專業素質的一個重要尺度。在我認為律師寫作文書的技能主要體現在以下幾方面:
第一,要充分領會當事人的意圖和目的。在下筆之前首先應該占有資料和事實,注意加強與當事人的交流和溝通,不能自以為是,現實中發生的許多事情是不合常理和你無法預測的。當然也不能一味的依從當事人的意志和愿望,還要融入自己的見解和知識,發揮本人的聰明才智,用法律的語言將當事人的意志和愿望完整的、甚至是創造性的表達出來。要是沒有充分表達,或者錯誤表達了當事人意圖和目的的法律文書,不論寫的多么完美,也同樣是南轅北轍,毫不可取,甚至還要給律師本人招惹麻煩。
第二,在書寫格式上,要遵循法定或通行格式。公安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都頒布過關于法律文書格式的規范,律師在書寫時一定要參照,特別是向各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呈送的訴訟文書和正式的合同協議、遺囑等一定注意遵循法定或通行的格式。切忌律師閉門造車,自創一套,否則不僅會帶來程序上的麻煩,甚至導致你寫的東西無效,成為廢紙一堆。另外,在書寫上要注意相應得要求,涂改之處一定要當事人摁印確認。
第三,在文書內容上,一定要以法律為依據,以事實為準繩。律師在進行法律文書寫作之前首先應該對可能涉及的法律規定進行確認;認真研究案件事實情況,對涉案的法律關系仔細分析和定性。在內容上努力做到準確、全面、深刻。尤其是在法律上要經得起推敲和考驗。切忌事實表達錯誤、法律運用錯誤或有重大缺陷。同時要求主題明確,法律邏輯清晰,表達簡練流暢。
5、其他問題:
鑒于理解程度和其他原因,還有對許多問題的看法或感觸等下次我再總結了,但提綱我大致列一下:
(1)關于如何很好的接待法律咨詢;
(2)公安機關經常成為咨詢者意圖起訴對象的原因;
(3)犯罪低齡化的原因及與社會環境的關系;
(4)當前基層司法機關是如何保證程序合法的。
三、后記
在學校,我是一名勤于思考、善于學習的學生。
在家里,我是一個尊敬長輩、孝敬父母的孩子。
在所里,我是一個怎樣的人呢?該成為怎樣的人?我思索過,但無法回答。
人生充滿了酸甜苦辣,成功與失敗,歡樂與痛苦。即便如此,每個人也都應該在不同的舞臺上去盡力展示不同的自我,不論是否有觀眾在喝彩或詛咒。因此,我也強迫自己登上舞臺,但我并不擅長歌舞,我努力模仿著,是否是在耍猴戲也不一定,舞者的水平只有觀眾看得最清楚。我不奢望能給觀眾留下美好的回憶,但我期盼自己沒給大家帶來痛苦與不便。
最后,向你們各位獻上我最美好的祝福:祝大家工作順利,身體健康,天天都有好心情。
滴水之恩自當涌泉相報!
實習律師心得體會 篇3
當我們即將離開象牙塔的時候,就要時刻做好面對社會面對自己工作崗位的準備。我之所以選擇去律師事務所實習,是因為律師事務所是律師的執業機構,律師接受刑事案件、民事案件、行政案件當事人的委托擔任代理人參加訴訟和非訴訟業務時,涉及的法律面較寬,實踐性強,而到律師事務所實習并親身經歷一些法律實務、學習一些辦案經驗,不僅可以彌補知識的不足,還可以增加一些新知識。抱著這一心態我來到了律師事務所。
在律師事務所里,我還得到了領導和律師們的許多幫助。在學校期間,我學習的都是法律的基礎理論和法律具體規定,對于法律實務,對我而言十分的陌生。律師的幫助對于我的實習工作有著至關重要的作用,在這里我非常感謝她。到所里的前一段時間,我幾乎什么都不會,是她一點一滴地很耐心地教我。在她的幫助下我學到很多東西。整個一個月的實習中,我一直跟著?律師,到現在我倆已經成了好朋友,當然我也協助其他律師做取證和開庭準備工作等等。
通過實習,對法律專業知識和律師執業經驗有了進一步的理解和掌握,尤其是律師實務方面。以前在學校主要是在理論上進行法律學習,實際運用法律解決現實問題的機會很少。而在律師事務所實習、工作就不一樣了,直接到法律工作的最前沿,每天運用法律解決實際問題,解答法律咨詢,審查修改合同,起草起訴狀,答辯狀,代理詞,參加法庭審理等,從中學習很多律師執業工作的經驗和技巧。以前學習過法律文書寫作,知道起訴狀的格式寫法,但真正應用到具體案例,就要好好琢磨一番,怎樣把訴訟請求寫得準確精練,最大程度的維護當事人的利益,怎樣把事實理由寫清晰,使法官一目了然,這都不是簡單套用格式就能得來的。
在實習過程中我發現原來翻閱案例能學到很多很多東西。因為案例是各式各樣的,有刑事類,有民事類,有社會經濟類等涉及方面十分廣泛,對以前學過的知識重新梳理,溫故而知新。一般的案卷對于怎么判,為什么會采取這樣的判罰是一目了然的,可也有一些學藝不深,無法全都看明白,那么辦公室里的,厚厚的一堆書籍便派上了用場,把個別已經淡忘了的法學術語以及法學名詞更加清晰地記錄一遍,把案卷里的案例根據自己的了解寫下來,并用自己的理解對整個案例進行解說和分析,得到了一個鍛煉學習辦理案件的機會,又得到了前輩們處理案件的基本經驗,還能把以前只是紙上談兵的知識溫習一遍,又何樂而不為呢?現在我同時發現,做任何事情都有其自身有利的一面,做任何事情要用善于發現的眼睛去慢慢學習一切,感悟一切,不要把自己比做海綿會撐飽,我們應該比做植物,慢慢吸收養分,進行光合作用,呼吸作用,也在慢慢成長。面對生活,我們總要抱著謙虛的態度逐步去嘗試,取其長而補其短,那么我們的知識會和我們的生命一樣不斷茁壯成長,自身修養也就會不斷提高,個人價值也就與日俱增了。
“律所需要什么樣的人才?”主任的嚴格要求給我很大的影響和震撼,讓我清楚的認識到,做人在任何時候都要有個“格”,有原則,有些事不能作。要先做人,再做事。律所除了在為人方面給我樹立了嚴格的標準和原則,為以后我為人處事的理念打下堅實的基礎,更讓我看到他們作為法律人的嚴謹和專業,一絲不茍,真誠敬業,以及坦蕩寬容的人格魅力。
在實習期間我獲益匪淺,以下是我的一些心得體會:
一、優秀的律師必須是優秀的人,優秀的人必有優秀的人品優秀的律師不僅業務精湛、案源廣闊、社會知名度高,而且在客戶心中的形象應是“品質高尚的人”。人終其一生都應是在不斷地自我完善,而品質的修養則是自我完善最為基礎的一部分。
二、做律師必備的工作品質
1、維護正義和法律公正是律師工作的基礎。盡管律師從經濟意義上講也是商人,但律師這一職業為法律的公正和正義而存在則是根本。如何根據自己的特點和優勢,設計出最佳的職業發展模式,處理好客戶利益和法律公正關系,則是每一個律師在工作中必須面臨并思考和解決的,在這一點上,根本是正義和法律公正而不是經濟利益,律師們用最生動的事實為我樹立了這一觀念。
2、責任心和勤勉是律師執業必備的工作素質。應該說,做任何一項工作都必須有責任心,都應該有勤勉的態度,但律師的工作是提供法律服務為當事人未雨綢繆、排憂解難,當事人是基于完全信任來委托律師工作的,律師的哪怕一次疏忽都有可能給當事人造成無法挽回的損失,這時律師損失的不僅僅是經濟利益更是“人心”和自己的聲譽。所以,雖然是“人非圣賢,孰能無過”,但做律師必須將責任心和勤勉訓練成為下意識地工作習慣,這樣才能算做是一個合格的律師。
3、積極進取,常學常新。我國目前處于法制不斷完善和發展的階段,經濟也處于改革發展時期,因此,各項法律法規常常推陳出新,法律理論和實踐也在不斷發展,在這樣的大環境下要為客戶提供最貼切到位的法律服務并開拓自己的業務,必須保證對最新經濟社會動態和司法實踐、法律理論等的全面學習和把握才能不斷提高自己法律服務的質量,提升自己的市場競爭力。
三、工作方法是塑造律師良好形象的有效手段。
好的工作方法不僅事半功倍,更是在客戶面前提升自我形象、獲得客戶認可的有效途徑。
1、工作日志。律師工作常常有很繁雜的業務、長達幾年的項目,在律師服務客戶又眾多的情況下,如何將所有的事務都安排妥當、與客戶進行最及時有效的勾通,將每天自己的工作任務進行歷史記錄并對未來工作制定計劃,記入計劃日志,則是最簡單有效的辦法。工作日志是“吾日三省吾身”的具體體現,定期、不定期地回顧自己的工作日志則能很好地促進自己在業務能力上進步。
2、工作總結與報告。所里對各項業務工作都有相關制度,其中各類工作報告就有不少,除此之外,我們還應對自己處理的各項業務、在所里與同事的工作合作、人際關系,與客戶進行交流等諸項事情對自己做定期的總結與回顧。這既是通過反思提高自己的能力,也是鍛煉自己對事的思維敏捷度和判斷力。
3、良好的自我信息管理工作。律師工作是一份條理性很強、要求很細致的工作,在我們面對非單一客戶的種類各異的多項事務時,一方面要對業務有宏觀上的把握,另一方面對自己所掌握、收集的資料和工作成果等及時整理、分項歸類,這樣有助于提高自己處理事務的效率和效果。
“紙上得來終覺淺,絕知此事要躬行。”在短暫的實習過程中,我深深的感覺到自己所學知識的膚淺和在實際運用中的專業知識的匱乏。在學校以為自己學得不錯,一旦接觸到實際,才發現自己知道的是多么少,這時才真正領悟到“學無止境”的含義。通過實習,我在我的專業領域獲得了實際的工作經驗,檢驗并鞏固了自己以前三年來專科學習的知識,同時也為自己以步入社會參加社會實踐活動積累了經驗,打開了一扇門。實習只要有收獲,就是成功的。學習法律的最終目的是要面向群眾,服務大眾,為健全社會法治,為我們的依法治國服務的。畢業后我將為建設我國的法治社會貢獻自己的力量。
實習律師心得體會 篇4
案卷的整理歸檔是實習律師要具備的基本技能之一,但如果把它僅僅當成一種裝訂技術,那就還沒有真正理解案卷歸檔對實習律師真正的意義所在。案卷整理歸檔不是體力活,實習律師也不是苦力。作為實習律師,我們要做有心人,要從看似簡單的整理工作中實現學習收益最大化。
一、案卷本身就是豐富的寶藏。傳說中的寶藏都是需要尋找并挖掘的。如果不把它們挖掘出來,再豐富的寶藏,也只是傳說:
1.案卷是律師辦案程序的書面再現。一本完整的案卷,包含了從收案、接受委托、調查取證、會見當事人、證據編用、庭審過程以及庭后的必要工作等記載資料,通過學習案卷可以對辦案程序有一個比較宏觀的了解和把握。比如林家旺律師辦理的一宗販毒案件(瓊昌律刑[20xx]006號),從收案到結案歷時6個月結案,通過閱卷,雖然我沒有參與該案,但我仍然有一種協助辦案的感覺,主要辦事程序仿佛歷歷在目。當然,案卷并不能體現律師全部的工作過程,我在以后的實習工作中還要腳踏實地的學習。
2.案卷是承辦律師辦案思路的書面載體。比如在民事案件中,起訴狀或答辯狀體現了承辦律師為當事人設計的權利訴求,以及該訴求所依托的事實和法律依據;在代理詞中,律師要結合證據對事實的確認和法律定性做進一步的論證或者反駁,確定該案所適用的法律法規;案卷最后那一頁的“辦案小結”是承辦律師對自己辦案思路的一個反省和總結,哪些意見被采納了,哪些沒有被采納以及原因出在哪里,等等。這都是我需要學習和積累的重點。
通過在裝訂過程中對案卷的學習,我體會到面對一個案件,要堅持用審慎態度聆聽當事人的陳述,用證據去印證案情,對必要案情細節要進行挖掘式、啟發式的提問。如果這是一個比較復雜的案子,還要在準確認定事實的基礎上選擇好突破口,只有方向對了,接下來的工作才會比較順利。如果案情允許有多個解決方案的話,權益最大化的那個訴訟方案有時候并不是首選,而應當是最有把握勝訴的那個。對于當事人來說,實現的權利才是真正的權利。
在整理案卷時關于辦案思路方面還有一個收獲:比如,我看到起訴書的時候,我就越過答辯狀直接看證據部分,結合證據我總結好自己的答辯觀點,再返回頭看答辯狀,研究承辦律師的思路,琢磨他為什么要這么想,為什么會主抓這個焦點,我為什么沒有想到,我分析的時候在什么地方存在疏漏,等等。閱讀其他法律文書時也是如此。最后合上案卷,再總體回顧一下律師的整體思路,記住關于類似案件的辦案模式。在這樣的對比過程中,可以快速并有效地找出自己的不足甚至是錯誤之處,糾正自己的思維方向,成熟自己的思維習慣,吸收借鑒執業律師的成功經驗。這是快速成長的又一個有效捷徑。
3.案卷的記載內容反映了承辦律師與對方律師的思想交鋒。案卷里的材料并不是承辦律師一家獨唱,還有對方提交的證據和相關法律文書。在這些法律文書中有時候一方律師在起訴書中提到了很多理由,另一方律師只是緊緊抓住一個地方重點進攻。這時候我并不認為是那個律師的失誤,這可能是他的策略。律師的注意力要全面,但更注重選擇的針對性。
同時,通過閱卷,還可以學習到對方律師的代理思路和相關技巧,一舉兩得。
4.一本案卷,就是一部的法律文書匯編。案卷里的起訴狀(仲裁申請書)、答辯狀、代理詞(辯護詞)、裁判文書等法律文書,都在格式和內容方面給我們實習律師很大的參考和啟發。很多優秀的法律文書中的閃光之處,我可以借鑒;個別文書中的不當之處,我可以鏡鑒。
二、通過學習案卷,會得到案卷之外的收獲。
人的思維方式很奇怪,有時候明明在做這件事,頭腦中會突然冒出另外一件事情的處理方法。這是一種沒有因果關系的“靈光一現”。比如我正在看一個合同違約案件的卷宗,會突然想到一個侵權案件的處理方案,即使這兩個案件可能沒有任何關聯。我把它們記下來以備后用。又比如我看的一個案卷中(那本案卷不是我整理的,我也忘了哪一本了),承辦律師收集并整理好證據后,從認定事實和適用法律兩方面充分論證的時候,我突然就產生了一個觀點。我不知道這個至少可以嘗試的觀點正確否,希望得到前輩老師們的指正:
打贏官司并不僅僅是簡單意義上的勝訴,即使敗訴但實現了預期目標也是實質意義上的贏。具體來講,如果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的話基本上都能做到實體意義上的贏下案子;如果證據明顯不利那在實體上很難勝訴,就換個角度爭取程序意義上的贏。況且在很多情況下,充分利用程序上的有利之處實現贏案比費力調查取證后實現贏案更能縮短周期,提高效率。當然,無論是實體上的贏還是程序上的贏,只要對方的期望不能實現,我們的目的就達到了。
律師的職業性質要求我們必須與時俱進,必須不斷地總結過去學習現在前瞻未來。在案卷中學習是我整個實習過程中學習的起點,以上這些也只是我在之前案卷裝訂中的心得與體會。隨著在實習過程中不斷的繼續學習和積淀,我會在以后的案卷學習中有更深層次的收獲,我會一一銘記在心,并充分運用。
實習律師心得體會 篇5
我從事實習律師工作已有1周的時間,有些感想,略述一二。
5月6日中午1點到達上海,做了18個小時的硬座,身心倍加疲憊,下了火車,背上背了一個雙肩包,左邊挎了一個安踏包,右邊挎了一個電腦包,手上提了一大包雜物,整個身體都被這大大小小的4件行李壓的步履維艱,從火車上下來走到3號線乘地鐵,其實不是很遠的一段路,對我來說卻是非常艱難的一段路程,無助加無奈,這時的我只能低頭前行。
經過漫長的路途,我終于到達宿舍,LY躺在床上在玩IPAD,沒什么表情,霎那間我感覺宿舍很壓抑,有一種想盡快離開的離開的感受,盡管很累,我依然然在迅速的整理我的行李,一時間我就全身汗透了,不過還好,以我極強的做事能力,我在2點多一些就把我要去蘇州帶的東西都整理好了。這時我是可以去蘇州了,但是,我是要取我的資格證和身份證,這時我給我哥打了一個電話,他還在忙,還要一段時間才可以回來,所以,走出了宿舍,想在外面等哥哥回來。我在大草坪找了個地方坐下來。
在華政住了4年多的時間,不知什么時候,我突然覺得呆在宿舍很壓抑,尤其是LY出現之后,更加使我不想在宿舍里呆,在大草坪坐下以后,突然間有很多的感想,感覺酸酸的。我在上海,在華政呆了4年多時間了,期間經歷了很多的事情,有很多都是不好的回憶。到今天,我選擇離開上海,前往蘇州,頓時感覺世事難料。
去蘇州,我沒有確定的工作單位,沒有住處。但是我沒有別的選擇,我只能毅然前往。
大約4點左右,在校長樓前看到了哥哥,ZMJ,健將三人一路走來,很不巧,他們看到了我,我也就向他們走去,略作寒暄后,我們一起去了哥的辦公室,隨便聊了一下,健將即將要去一家外所,意氣風發的,我祝福他。這時已經大約4點半了,拿了我的資格證和身份證,我也該動身了,因為,我到了蘇州還要找當晚住的地方,向他們告別之后,我又身負4件行李出發了。從宿舍到火車站,又是一條艱難而漫長的路途,我別無選擇,只能硬著頭皮向前走去。
大約8點左右我到了蘇州火車站,下了火車我按照之前網上查到的求職公寓地址尋找公交線路,還好,交通比較方便,很快就到了三香公園附近,我給求職公寓打了電話,他們告訴了我去公寓的路線,我到公寓后,大概看了一下環境,還好,自己隨便住住還是過的去的,也就住了下來。把行李放好了以后便開始準備明天面試的事情。
到蘇州時天已經黑了,坐在公交車上大概看了一下蘇州的夜景,感覺很清新,和北京,上海的風格都有很大的不同,突然,對蘇州這個城市感覺親切了很多。
之前在家里和沈律師約好的7號去所里見面談一下,7號一大早我就醒來了,洗漱后,我就按之前在網上查到的地址走去,早上沿著昨晚經過的道前街一路走去,相比晚上看到的夜景又有不同的感覺,自己更加喜歡這個地方了。大概8點半左右我就到了公大所樓下,稍加整理儀表后,我給沈律師聯系了一下,她已經在辦公室了,我也就馬上來到了所里,到了她的辦公室之后,她在接一個電話,我就在旁邊等她。不久,她的電話打完了,看到我滿頭大汗的,說我可以把西裝外套脫下來的,我向她表示感謝。隨后我的面試就開始了。沈律師主要介紹了所里的情況,我有了大概的了解,我也講了我之前的一些經歷,沈律師表示,歡迎我加入公大所,同時,還讓我再去別的所里了解了解,如果有更好的選擇,我可以去其他的地方,我們仍然是朋友。我感覺真是運氣比較好,碰到了一個很好的律師。大約1小時左右,沈律師要去見一個顧問客戶,我們告別后,我就離開了。離開后給父母,哥哥溝通了一下這個面試情況,大家都還滿意。我也決定要去公大所了。
8號一大早我就去所里報道了。8點半到所里,所里還沒有開門,我就在樓下等一會。我9點到所里,沈律師還沒有來,大概到了10點,我給沈律師聯系了一下,她說她馬上就到了,讓我稍等一會。大約半小時后,沈律師和於律師都來了。我經過考慮之后,我愿意加入公大所,和於律師簡單聊過以后,沈律師給我安排了座位,給我介紹了一下同事,我也就正式上班了。下午沈律師給了我一個交通事故的卷宗,和一些交通事故,人身損害,婚姻糾紛的書和法律法規讓我熟悉一下。沈律師的性格很開朗,很痛快。人也非常隨和,很好相處。最難得的是她愿意帶我去做案子,愿意教我。我非常珍惜這些學習的機會。
9號一大早沈律師告訴我14號,21號各有一個開庭,要我跟她去感受一下。我很感謝她。感謝他這么快就讓我學習起來。10號,沈律師讓我同她一起去一趟張家港,陪一個顧問客戶去看一個門面房,打算開一個銀飾店。一大早我就到了蘇州國際外語學校門口等沈律師,過了一會,沈律師到了,她開了一臺凱迪拉克SLS,車很彪悍。她給我大概講了一下車的概況,我略加熟悉了一下,我就可以順利駕駛了。到張家港忙完后,沈律師還帶我們回了一趟她的老家,一個很生活化的地方,房后有菜地,有河流。中午吃飯時,沈律師很照顧我,讓我吃了很多的龍蝦。11號,我們又去了一趟無錫的宜興,幫一個當事人去談交通事故的補償問題,對方,很仁義,在法院判決之外給予了相當的補償,很快雙方就打成了一致的意向。我們中午就回來了。晚上回了上海,LY這周末回家,我就在宿舍住了下來。周六,約了老尹聊了一下,下午打了會桌球。周末很快就過去了。
14號早上,去平江法院開庭。一個販毒的案子,本來9點40要開庭的,公訴人到了10點半才出現,庭審就只有公訴人提出了一個非常明顯的自相矛盾的口供,然后公訴人自己又馬上就自我否決了。然后,就休庭了,還要等下一次的開庭。我的第一個開庭就這么崩潰的結束了。我有點郁悶。
我現在認為,律師這個行業還是一個非常不錯的行業,最大的優勢就是自己可以較大限度的支配自己的時間,自己比較自由的。相比其他坐班的職業要靈活很多的。最大的壓力是案源的壓力,我想經過3到5年的積累和堅持,自己應該會有所收獲的。努力吧。
實習律師心得體會 篇6
經過一年的實習,我成長了很多。在此,特別感謝我的指導律師對我的幫助和教導,使自己的專業水平和執業能力逐步提高,為我從一名實習律師到有能力獨立執業給予了極大的幫助。
非常感謝所里能給我機會,給我一個良好的發展平臺,讓我開始自己理想的第一步;非常感謝同事們的幫助,使自己的專業水平和執業能力正逐步提高。一年的實習生涯已經結束,在即將拿到律師執業證、能成為一名真正的執業律師、開始自己的執業生涯之際,我感慨萬分。
回顧一年多的實習生活,我強烈的感受到律師生活就象百味瓶,甜酸苦辣,在追求目標的過程中,雖然常常能夠體味到喜悅,但同時總會伴有淡淡的苦澀味。雖然是實習,但已漸漸體會到要想成為一名成功的律師,必須保有堅強的信念和意志。
進入湖北扶輪律師事務所后一直擔任指導律師的助理,他是一名敬業、專業、優秀的律師。他做事非常認真、細致,精深的專業水平受到我所律師及客戶的一致肯定。跟著他學習的時間里,在他的悉心指點和正確引導下,我很快適應了律師工作,對律師工作也有了更深刻的理解。在跟著指導律師做訴訟案件的過程中,我常常感覺到理論與實踐的巨大差異:一條看似明確的法律規定,運用到現實中,問題卻是層出不窮,一個看似簡單的實際問題,反饋到法律上,往往卻是模棱兩可,而在自己進入律師行業以前對這種現象可能是既看不見,也想不到,而這正是律師賴以生存的空間。實習一年多,自認為在業務上最大的收獲不是理解了多少法條,學得了多少技巧,而是明白了終身學習能力對于一個律師業務發展和業務能力的重要性。以前的學習只是給從事律師職業打了一些基礎,或者說是僅僅為了邁過律師職業的門檻。社會飛速發展,新的情勢不斷出現,法律持續更新,現在是一個學習型的社會,根本不存在一勞永逸的學習,律師行業更是如此,沒有自我更新能力的律師注定是要被淘汰的。終身學習能力對一個律師的生存至關重要。
執業能力方面,在過去一年的實習期間,我學會了在受理案件后的實際操作程序并且協助他們填寫卷宗、對卷宗進行編碼以及整理卷宗;擬訂各種法律文書,然后請指導老師審查并給予指導;我還跟著指導律師或者其他律師到法律援助中心、工商局、派出所等部門調查取證,跟著指導律師參與了訴訟案件的調查、開庭以及和當事人談判等?臻e時間也經常向律師拿一些案例學習,以吸取經驗。通過上述具體工作,使我對律師工作有了深切的了解。扶輪所也很注重培養我們實習律師的素質和能力,每一周我們所都會安排講座或者培訓,也對我們實習律師的業務能力進行了專門的培訓,這些學習與培訓都是許多經驗豐富、專業水平能力強的律師的經驗之談,不僅擴大了我們的視野,也使我們的執業能力和執業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
職業道德方面,經過一年的實習,我熟知并領會了最基本的律師職業道德與準則。我知道要想成長為一名合格的執業律師,應該時刻謹記律師職業道德與準則。誠信做人,認真做事,與忠于事實,忠于法律,全心全意為當事人提供最優質的法律服務。我還深刻的認識到,要成長為一名合格的執業律師,還要具備較強的學習能力,不僅要不斷學習業務理路知識,還要不斷學習與之相關聯的各學科知識。
執業態度方面,一年來,跟隨所里各個律師辦理業務,勤奮和認真是他們的共同特點,這給我感受很深,我想這是一個律師應有的執業態度,在這一點上我要檢討自己的惰性和準備不足,這反映自己對律師工作的認識和從事律師職業仍顯準備不足。律師不僅不是一個輕松休閑的職業,而且還是一個充滿挑戰、需要付出艱辛的工作,獨立、勤奮和認真是一個律師必須具備的執業態度。人固有惰性和依賴心理,但為了所從事的職業和自我實現,必須克服這種惰性和依賴,以自我實現成為習慣,而不是惰性和依賴。
人際交往方面,良好的人際交往能力是一個優秀律師的重要素質。所以,在以后的執業過程中,自己要盡可能多向其他擅長于交際的同事們學習,并不斷提升自己的專業水平以提升自己的自信心,讓自己在與人的交往中更加自信。人際交往從日常生活做起,從身邊做起,得體表現自己,做到不卑不亢,不急不躁,在人際交往中找到自己,實現自己。
執業規劃方面,在一年的實習過程中,深深覺得訴訟業務才是律師業務的基礎,也是非訴業務的基礎,訴訟更能準確的理解法律、運用法律,規避風險。在接下來的執業中,自己應當加強訴訟業務的鍛煉,主動參與訴訟業務,以期更加全面的發展。在專業化方面,自己在實習期所從事的業務基本屬于民商事領域,在今后的執業過程中應當適當地拓展專業面,以擴大視野和見識,但重點仍然應當放在民商事領域。
實習期已經屆滿,在未來執業的日子里,沒有了指導老師的呵護,更多地需要自己去摸索、決策,我更應該用實習期中的這種孜孜不倦、求知若渴的精神去工作,同時要加強專業學習,因為我深信,要成為一名專業的大律師,扎實的法學功底及高超的執業技能兩者缺一不可,既然今后時間更充裕,就更要加強法學功底的學習,珍惜律協及所里給我們的那么多的培訓、講座的學習機會。從事律師職業的道路是坎坷的,前途卻是光明的。
想要做一名優秀的律師,從成為一名合格的實習律師開始,我一直告誡自己要耐得住清貧和寂寞,要踏踏實實做事,認認真真做人,我一直在努力堅守著自己的信念。我認為只有這樣才能將利益和誠信分得更清,不為利益而毀掉自己的誠信。我領會了最基本的律師職業道德與準則。我知道要想成長為一名合格的執業律師,應該時刻謹記律師職業道德與準則。誠信做人,認真做事,忠于事實,忠于法律,全心全意為當事人提供最優質的法律服務。在我今后的律師職業生涯中,爭取將每一個案件做成精品,不求達到令每一個當事人滿意,但至少要盡力做到無愧我心,無愧我心中對法律的信仰。
經過一年的實習,我掌握了最基本的案件處理流程,在協助指導律師處理具體案件的過程中,不僅學會如何起草各種法律文書,還學會了如何分析案情。實習期間所遇到的好多案件,不是單純依靠法學理論和法律條文能夠解決的,法律本身的漏洞和法律制度的弊端,是個人無法克服的,需要整個法律共同體以及整個社會為之傾注心血,才可能改變的。作為一名律師,首先要尊重事實、其次要恰當運用法律,更為重要的是要在事實與法律之間尋求平衡。
知識也許很重要,但比知識更加重要的是應用知識的方法。實習過程中,具體到個案,一開始往往很難找到頭緒,于是常常會感到自己所學知識的膚淺和匱乏,但每每經過指導律師的指點后,總會有一種豁然開朗的感覺,其實就法律專業而言,并不是案件所涉法律知識的缺乏,而是缺乏以什么樣的切入點去應用法律知識的能力,“紙上得來終覺淺,絕知此事要躬行”。
律師行業的苦與累。律師,在世人眼中,往往代表著自由、體面、風光,然而,律師行業的酸甜苦辣,只有真正投身于這一行業才能體會到,律師職業的自由,我總認為是對律師職業的一種誤解,律師有太多的“不自由”,律師的工作時間往往非律師的意志能決定,法定程序的要求、當事人的需要,都是需要律師圍著它們轉,而非它們圍著律師轉的,律師工作,需要犧牲業余時間,當然,嚴格意義上,律師是沒有業余時間的。律師行業的工作難度之強,比之其他職業有過之而無不及,因為每個案子都必須做通盤考慮,如法律法規查詢是否全面,法律分析是否嚴謹,法律建議是否可行,是否觸及政治敏感問題,是否有另外更和諧的解決方法等等,諸如此類的細節不能有一丁點的疏忽,這些細節既關乎當事人的利益,亦關系到律師自身的風險,天堂與地獄只一線之差,在律師行業體現得淋漓盡致。
自從對律師行業回歸理性認識之后,我一直問自己,是否要堅持將律師之路進行到底?每當我有這樣的念頭時,我總會被一位“老”律師的歷經深深震撼,是一種什么樣的力量,讓一位曾經是“分子”的長者,在經歷那段讓共和國沉思的歷史浪濤的摧殘之后,仍然對律師職業如此熱衷,如此義無反顧地站到律師行列中,為祖國的法治建設不遺余力?我想那是一種信仰的力量,對法律的信仰!律師行業勢必薪火相傳,我只不過是濤濤歷史長河中的一粒細沙,無論今后我是否堅持律師之路,對法律的信仰必將是我終生的信仰。
以上,是本人在律師事務所實習期間的心得體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