師范大學學生實習日記
(四) 不遵守校規校紀,如帶玩具帶入教室。
我們不允許學生帶玩具進學校,以防止他們上課時候玩。個別家里稍微富裕些的孩子,家長會給他們些零花錢,這些學生就會買零食買玩具帶到班里來。
二、 問題行為的矯正策略及效果分析
(一)課堂紀律的維護:從訓斥到獎勵
關于課堂紀律的維護,像所有新來的實習老師一樣,開始我總是當堂大聲訓斥,甚至大發雷霆,但是盡管當時安靜下來,很快我發現學生靜下來的時間越來越短,而且這樣老師很疲憊,情緒也易受影響。胡亂發言、坐沒坐相的現象亦是如此,老師說了但是學生屢教不改。
后來我開始嘗試獎勵,每周由我選五名“紀律之星”,上課胡亂發言、午休紀律差者,不按時交作業者不能入選,入選者有小獎品。結果,幾個星期后,低成本的小獎品的確起了一定的作用,上課舉手發言的行為多了起來,“長長的名單”終于從十多個人變為三四個人。
這里運用到了心理學中的強化原理。強化是指行為被緊隨其出現的直接結果加強的過程,也就是說,行為更有可能在將來再次發生。強化包括正性強化與負性強化[1]。例如,對于遵守課堂紀律的學生,“紀律之星”起了正性強化的作用;對于上次獲得了“紀律之星”,而后又胡亂發言或以其他方式違反了紀律,則不能入選,因而增加這些學生遵守紀律的行為,起了負性強化的作用。
(二)減少不交作業的現象:懲罰也要“對人下藥”
對于不交作業現象,老師當然深惡痛疾,然后有時也束手無策。我班上就有一位胖胖的男生,他人不笨,但是有一段時間成績持續下降,后來幾次考試語、數、外三科均停留在40、50多分,且作業常不完成,早上遲到。他被我和數學老師叫來辦公室訓過無數次。責備成了無效的懲罰了嗎?
這里涉及人們對與懲罰的一個普遍誤解。事實上,心理學中懲罰的定義是功能性的,也就是說,你不能以行為的結果是否顯得令人不快或令人厭惡來對懲罰進行定義——只有將來的行為確實減少了,你才能得出這是懲罰的結論[1]。因此懲罰是基于效果的,如上文提到的那位男生,訓斥實際上對他是不構成懲罰的。
后來有一次,他又沒寫作業,我和數學老師都很生氣,決定去他家里家訪。在他家里我們簡單了解了下,也沒有坐太久。但他非常害怕,從那以后沒有再不交作業了。看來家訪對他來說是種有效的懲罰。
(三)禮貌行為的塑造:不良行為的消退
同強化、懲罰一樣,行為的消退也是行為的一個基本原理。消退發生在一個以前被強化(鼓勵)的行為不再導致具有強化作用的結果。例如,在上文提到的對學生紀律問題的處理時,事實上仍有個別調皮的學生仍然不舉手就隨意打斷老師講話。我后來意識到我在這個問題上的處理不當:我總是把注意力轉向他,回答他的問題,然后再責備這種行為。也就是說,不遵守紀律可以獲得老師的關注(盡管會有不痛不癢的批評、輕輕的拍肩膀),因而很可能他們被另外一種形式的“獎勵”強化了。為了消退這種被我“鼓勵”的行為,我在他們不舉手發言時裝作沒聽見,去提問其他乖乖舉手的學生,結果這種行為逐漸得到減少。當然,禮貌的行為本身是涉及到點點滴滴的細節,與學生相處的時時刻刻都需要注意到對他們的禮貌教育,強化他們尊敬師長的意識,有時適當表揚與懲罰。禮貌是德育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也是行為矯正運用在小學教育中的重要的一個板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