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屆初中畢業學生升學體育考試實施方案
2015屆慈溪市初中畢業學生升學體育考試實施方案
(一)考試項目及分值
體育考試注重學生整體素質要求與個體發展差異相結合,增強學生的選擇權和發展權。依據浙江省初中階段《體育與健康》課程標準及《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在體育考試報名時由考生本人在市教育局規定的考試項目范圍內申報確定選項。測試項目分為必測項目和選測項目,共40分,其中必測項目10分,選測項目每項10分。
1.必測項目:中長跑(男生1000米,女生800米);
2.選測項目:包括游泳、50米跑、立定跳遠、跳繩(60秒)、擲實心球(2千克)、籃球運球投籃、引體向上(男生)或仰臥起坐(女生,60秒);
考生可自主決定是否參加游泳選項測試,其他項目我市采取過渡政策,即2015年考生可直接從6項自主選擇3項或2項(2015年開始由市教育局在考前1個月或1個半月邀請相關部門人員現場從中隨機抽取4項或3項)進行測試。
2015年選測項目成績按以下方法計算。
(1)已參加游泳選項測試且獲滿分的考生
可自主選擇2項進行測試,并按游泳和自主選擇項目實際測試成績計入總分。
(2)已參加游泳選項測試且未獲滿分的考生
如考生首先確認將游泳成績計入總分,則該類考生可自主選擇2項進行測試,并按游泳和自主選擇項目實際測試成績計入總分;其余考生在自主選擇的3項目中進行測試,并在游泳和自主選擇項目中,取其中 最高3項成績計入總分。
(3)未參加游泳選項測試的考生
參加自主選擇的3項進行測試,并按實際測試成績計入總分。
(二)評分要求和標準
2015屆初中畢業學生升學體育考試中,考試要求及評分標準按附件2、3執行。
2015屆初中畢業學生升學體育考試中,中長跑(男生1000,女生800米)、籃球和游泳項目評分標準進行調整。(評分標準見附件4)。
四、考試時間
集中測試項目中,游泳選項于XX年8月進行 ,其他項目考試時間在2015年4月中下旬。
附件2:
2015年慈溪市初中畢業學生升學體育集中考試項目
考試辦法(電子測試適用)
本體育考試場地采取全封閉管理,考生需使用ic卡,經入口翼閘檢錄處刷卡核對考生基本信息無誤后,進入考試場地。所有考試項目均使用ic卡識別身份,記錄成績。考生在每項考試結束后可以在測試器材上刷卡當場打印成績單確認考試成績,所有考試項目結束后使用ic卡經出口翼閘出場,可通過大屏幕再次核對本人本次體育考試所有成績。所有考試結束后以學校為單位打印考生所有成績并交學校領隊簽字確認。考試場所配備醫生若干名。
一、中長跑(男1000米、女800米)
1.場地器材:400米標準環形塑膠跑道,考前丈量準確。跑道上標有明顯的起、終點線。ic卡讀卡器、中長跑計時專用設備等。
2.考試辦法:考生戴上專用臂表,并在臂表上插入本人ic卡站在起跑線,用站立式起跑。當發令器發出起跑信號,考生起跑并按規定跑向終點線,如有搶跑者,全組召回重跑,搶跑二次者成績作零分,到達終點后測試成績將在ic卡及中心計算機上自動生成。考生測試完畢拔出ic卡,將專用臂表交還給裁判員,可自行刷卡打印成績單,持ic卡離開測試區域。每人測試1次。
二、50米跑
1.場地器材:100米以上的直形塑膠跑道,考前丈量準確。跑道上須標有明顯的起、終點線。ic卡讀卡器、專用背心、短跑計時專用設備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