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城市駕駛員聘用合同(精選3篇)
白城市駕駛員聘用合同 篇1
白城市駕駛員聘用合同(危險貨物運輸)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和乙方經過平等協商自愿簽定本合同:
一、合同時間:為________年,從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二、乙方應持有公安、運管部門核發的駕駛證和從業資格證書,能遵守交通安全管理規定、作風正派、身體健康、能吃苦耐勞,服從管理。
三、勞動報酬:
1、按每月________元/發放,工資發放日期為每月15日至18日。
2、甲方為乙方購買(工作期間)人身意外傷害保險一份,工作期間執行嚴格的出勤、考勤制度,除國家規定的國假之外,其余時間一般不得請假,超出假期每天扣工資________元/天。
3、工作期間外出包食宿,在長煉范圍內食宿自理,上班自行安排交通方式。
四、責任承擔:
1、違章罰款處理均為乙方本人負擔(甲方證件手續不齊,超載等除外);
2、酒后開車,私用車輛,擅自交與他人駕駛及違章駕駛釀成事故全部經濟責任由乙方本人負擔,且自動終止合同。
3、發生交通事故,經公安部門裁決,除保險公司理賠外,乙方需承擔30%的經濟責任。發生機械事故,乙方需承擔30%的經濟責任。
4、合同期間,甲、乙雙方不得違約,違約者需支付對方違約金貳仟元整,但因甲方經營不善,雙方合同自動取消。乙方解除合同,需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
5、在工作期間,為保證駕駛員的充分休息時間,乙方不得在工作之余經營運輸義務,一經發現,立即終止合同。
6、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決定,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過雙方簽訂后生效。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白城市駕駛員聘用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為了更好地貫徹執行交通部《道路危險貨物運輸與車輛管理規定》和省交通廳《廣東省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的管理規定》通知的精神,保障運輸安全,更好地為社會服務,提高企業和經營者經濟效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
經甲、乙雙方協商等致,特簽訂本合同供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一、乙方( )自愿加入甲方聯合經營道路貨物運輸,自愿將 車輛(發動機號: ,車架號: )入戶到甲方管理。甲方利用自有的管理經驗和技術設施為乙方提供指導,乙方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該車為乙方自購,產權屬乙方所有。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理由將此車抵押或變賣,但車輛的戶籍、更新權屬甲方所有,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將該車轉賣或轉包給他人。特殊情況確需轉讓的,須提前一個月報告甲方,并帶新車主到甲方辦理轉讓審批手續,重新簽訂合同或補充協議,所需費用由乙方支付。
二、乙方在合同簽訂時,要向甲方預交經營合同信用金(風險保證金)人民幣 元整,合同期滿,若乙方不違約,合同終結時,信用金如數返還給乙方。
三、合同期限為叁年,即從201 年 月 日起,至201 年 月 日 止。
四、合同期內,乙方每年必須一次性向甲方繳安會司管理費元。
五、合同期內,乙方必須按合同的約定交納費用,同時督促駕駛員和押運人員參加安全學習的義務,必須交納學習班費(含資料費) 。
六、甲方必須按時通知乙方購買車輛保險費(保險費由乙方全部負責),保險單原件由甲方代保管,沒有保險的車輛不準參加營運,若擅自營運的,作乙方違反合同受理。
七、合同期內,車輛營運成本、費用均由乙方負責。
八、甲方應為乙方提供熱情、周到的服務,不得無故刁難乙方,積極協助乙方辦理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車輛行駛證、車輛保險等業務年審及繳費,所需費用由乙方支付。
九、乙方必須合法自主經營,遵守國家有關危運車輛的法律、法規和制度,并按時按章繳交各種規費及稅金,服從公安和交通管理部門的行政管理和指揮。違反者,甲方有權通知乙方車輛停業整頓;嚴重違反者,甲方有權終止經營合同并報交通部門取消該車經營資格,并且乙方承擔其所造成的所有責任。
十、服從甲方管理和指揮,自覺維護甲方的公司信譽。遵守交通規則和危運車輛安全技術操作規程,遵守甲方制定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細則》和《經營管理制度》,嚴禁酒后行車和違章駕駛,保證行車安全。違反者可處500-5000元的罰款。
十一、乙方必須執行“回場必檢,合格放行”制度(每周回甲方車場接受檢查一次),愛護車輛,并嚴格按照一、二、三級保養規定里程到甲方指定修理廠進行車輛定期保養和車況技術簽定,確保車輛安全技術指標良好,車容、車貌美觀大方。
十二、乙方若發生交通安全事故,要立即報告甲方,,甲方應立即派員協助處理。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和經濟責任由乙方全部負責,與甲方無關,乙方聘用或更換司機,必須經甲方審核同意,并持有交通行政主管部門等核發的有效證件才能上崗營運,同時要服從甲方的管理,參加甲方的安全學習和活動。
十三、乙方聘用的司機、押運員所開支的一切費用均由乙方負責,若發生事故而造成的一切損失和責任由乙方負責。
十四、合同期內,甲乙雙方都不得中途擅自提出終止合同關系(特殊情況和國家新政策不允許存在的合同關系除外),若一方提出則視為違約,由違約方交付違約金人民幣 仟元給對方,并限從提出之日起15天內交付完畢。如果規定期限內不交清違約金,每天加罰滯納2‰,若一個月不交清違約金,可向法院起訴,申請執行。
十五、合同期滿后,若政策允許,可續訂合同,管理服務費由甲乙雙方重新商定。如乙方不愿續簽,須在期滿10天內與甲方結清帳目,辦理車輛遷出手續。如乙方既不續約,又不辦理遷戶手續,甲方有權通知交管部門采取措施停止車營運資格,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和經濟責任由乙方全部承擔。
十六、合同期間,若發生與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若發生經濟糾紛,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的規定處理。
十七、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白城市駕駛員聘用合同 篇3
為確保貨物運輸安全,維護承運人、托運人利益,按照《青藏鐵路公司危險貨物運輸管理辦法》的要求,西寧東站(以下簡稱甲方)與青海東勝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特制定危險貨物安全運輸協議:
一、產品名稱、特性、危害及施救方法
1)產品名稱:電石(碳化鈣)
2)產品特性:電石屬一級遇水釋放易燃氣體的物資,危規編號43025
3)產品的危害:
3.1碳化鈣與水接觸能迅速生成乙炔,并放出熱量。乙炔是易燃易爆的氣體。
3.2乙炔易與銀鹽、銅鹽、汞鹽反應形成不穩定的、有爆炸性的乙炔化合物。
3.3乙炔與空氣的混合物有爆炸危險。
3.4乙炔具有麻醉作用。乙炔中的磷化氫(PH3)、硫化氫(H2S)可以引起中毒。3.5碳化鈣的粉塵對皮膚、呼吸道及眼睛有刺激作用。碳化鈣粉塵在空氣中的允許極限濃度為10mg/m3。
4)產品的施救方法:
4.1在工作中要戴風鏡、口罩和手套;
4.2搬運時和入庫前都要輕搬輕放,以防引起火花,造成爆炸;
4.3包裝破損時,要重新封口或更換包裝袋;
4.4消防禁止用水和泡沫,可用干砂、干粉或二氧化碳滅火,也可用干燥碳酸鈣(純堿粉)滅火;
4.5發現頭暈、頭痛或嘔吐時,應立即移至空氣新鮮處,重者應送醫院治療。
二、乙方生產的危險貨物電石(碳化鈣)要嚴格按照國標GB10665-20__生產。
根據青藏鐵路公司電石改變包裝試運運輸要求,電石碼放高度≤1.6m,間隙≥0.10m。儲存期不得超過三個月,庫房、站臺儲備干粉(二氧化碳)滅火器,庫內保持干燥,通風良好,不受水淹、淋。
三、乙方采用青海鐵峰包裝材料有限公司生產,經甘肅省運輸包裝質量監督檢驗站檢驗合格的電石軟包裝袋。
1、該包裝袋外袋、中袋為復膜塑料袋,內袋為維綸水溶沙復合包裝袋。儲存期不超過三個月,包裝袋外觀平整、清潔。
2、包裝袋上產品名稱、危險標志、一級遇水易燃易爆標志、生產廠名、廠址清晰,包裝粒度為5-80mm,包裝溫度≤80℃,包裝袋兩道封口,每袋包裝凈含量為50±0.3kg。
3、試運軟包裝袋為一次性用品,嚴禁重復使用,實行《準運證》制度,一車一證。
4、乙方要確保內裝電石50公斤,發生超載由乙方負責。
四、甲方(承運人)、乙方(托運人)雙方的權利、義務和責任。
1、甲方必須保證撥配的車輛完好,符合危險貨物運輸要求。
2、乙方托運危險貨物時,應當向甲方說明運輸貨物的品名、數量、危害、應急措施等情況,不能謊報、匿報品名裝運危險貨物,企業運輸員必須經鐵路危險貨物運輸業務培訓,并取得培訓合格證。
3、乙方在專用線裝運電石時,遇雨、雪天禁止上站裝車。
五、安全責任的劃分
乙方對所使用的棚車必須認真進行車輛透光檢查,嚴格按裝載加固定型方案規定進行裝載加固,裝卸作業時采取人力作業,不得拖拉、猛砸硬摔,以防出現破損,包裝破損件不得裝車,遇雨、雪天禁止裝卸、上站、裝車,乙方負責車門、車窗關閉、加固,空、重閥調節和防溜措施,保證貨物在運輸全過程中的安全;甲方負責監督作業過程。
1、乙方對貨物真實性負責,如發現謊報、匿報品名裝運危險貨物,發生一切責任由乙方負責。
2、乙方不得將包裝破損件及濕損件裝車,一經發現后果自負。
六、其他未盡事宜按鐵路現行有關規章(定)辦理。
甲方(西寧東站) 乙方(青海東勝化工有限公司)
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