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聘用勞動技術服務合同(精選3篇)
涉外聘用勞動技術服務合同 篇1
甲方:_國___公司法定地址:
電話:電傳:電報掛號:
乙方:中國___公司法定地址:
電話: 電傳: 電報掛號:
第一條
根據甲方的愿望,乙方同意派遣中國工程師、技術工人、行政人員(翻譯、廚師)在_國工作。具體人數、工種、工齡和月工資詳見本合同附件(略)。該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第二條
乙方人員出入中國國境和過境手續,由乙方負責辦理,并負擔其費用。乙方人員出入_國國境的簽證和在_國境內所需辦理的居留、勞動
許可證等手續,由甲方負責辦理并負擔其費用。
第三條
1.乙方人員在_國工作期間,由甲方按本合同的規定向乙方人員支付每月的工資。
2.凡工作不滿1個月的乙方人員,按下列公式計算:不滿1個月工資月的工資=――-×工作天數(包括周日和官方假日)30天
3.上述工資應以乙方人員到達_國之日起到離開_國之日止計算。
4.乙方于每月末將乙方人員該月的工資,包括加班費,列具清單提交甲方,甲方于清單開出之日起3天內按清單所列金額的75%以美元支付,并按當天牌價電匯給北京中國銀行總行營業部中國___公司___賬戶,并按_國___銀行的規定負擔其手續費。同時書面通知中國駐_國大使館經濟參贊處。
5.甲方將乙方人員月工資和加班費的25%以_國_貨幣支付并匯給中_國駐國大使館經濟參贊處在___銀行___賬戶。
第四條
甲方負責乙方人員從___到___的旅費,并負責將此費用匯到上述乙方賬戶。乙方人員從___返回___,由甲方通過___航空公司向乙方人員提供機票。甲方負責乙方人員只限往或返單程的行李超重費,其重量為20__。
第五條
1.甲方負責乙方人員的住宿費,在工作時間和加班時間提供從居住地到工地的交通工具,負責國營醫院的醫療費。
2.乙方人員的工資和加班費不交所得稅。
3.甲方為乙方人員在_國家保險公司投保生命保險。其保險費每人為(貨幣及數量)__。
4.甲方向乙方人員提供工作服和工作所需的工具。
5.甲方提供的住房,包括水、電、空調和必要的家具、床和床上用品。
6.乙方人員的居住面積如下:
(1)組長、工程師、技術員、行政人員為8~10平方米;
(2)其余人員為4~5平方米。
7.甲方向乙方提供廚房所用的炊具和旨在自己用飯所需的餐具。
第六條
1.乙方人員每周工作6天,每天工作8小時。
2.根據工程需要,甲方需要乙方人員加班時,加班工資按下列比例計算:平時加班為日工資150%,周假日加班為日工資的20__。
第七條
1.乙方人員享受周日假和_國官方規定的節假日為17天。
2.乙方人員每年享受帶薪休假30天。如乙方不愿享受上述假期或享受部分天數,甲方應向乙方提供報酬,其工資按下列方法計算:月工資――-×假期工作天數。
第八條
1.根據總利益的要求,甲方有權在任何時間內終止本合同,在這種情況下乙方人員應享受3個月或本合同所余期限的工資,但以最短的時間為準。乙方人員將有權享受回___的機票。
2.在乙方愿望以外的原因而停工,如斷電、斷水、材料供應不足等,在停工期間甲方照付乙方人員的工資。但根據工作需要,甲方有權使其在其他項目上工作。
第九條
在緊急情況下,(乙方在國內其家庭人員死亡)甲方在得到乙方書面通知后,對有事人員給予2個月的緊急事假,并向其支付代替平時總假期的報酬。超過2個月的期限沒有工資,對此乙方負責其旅費。緊急事假,超過2個月的時間,乙方應在2個月結束后的1個月內予以替換,并負責替換者的旅費。
第十條
1.乙方人員因工作生病或傷殘,甲方在2個月內負責支付在_國內的醫療費和全部工資。如在2個月內不能痊愈,乙方應負責替換,在此情況下的1個月內甲方負責傷者回___的旅費和替換者來___的旅費。同樣,甲方將根據_國通行的規定對傷病者給予補償的各種措施。
2.在___期間,乙方人員如發生死亡,甲方應辦理一切喪葬或遺體火化以及遺體或骨灰運回___的一切善后費用。還有行李及遺物運回的費用。如因工作而死亡,按照_國保護法的規定向死者家屬支付撫恤金。
第十一條
1.乙方人員在___服務期間,應遵守_國現行法律和規章制度,要保守機密,不泄密,在其執行任務期間或合同結束以后不作有害甲方利益的事。乙方人員應尊重___當地的風俗習慣。
2.甲方應為乙方人員提供工作方便,不干涉其工作時間以外和住地內的社會活動自由,尊重乙方人員的生活習慣以及對推動工作的良好建議。
第十二條
1.服務期為___年,從乙方人員到達___地算起,其間包括乙方人員在___國內或國外所享受的假期。
涉外聘用勞動技術服務合同 篇2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
受委托方(乙方):_______________
甲方委托乙方承擔本建設項目城市規劃技術服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規劃法》以及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同意,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委托服務的建設項目概況
1.1 項目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 項目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 擬建建設項目規模
用地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層數:_________,建筑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層數:_________,其中含商服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層數:_________;住宅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層數:_________,管線名稱:_________,長度:_________
1.4 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委托服務內容
2.1 建設項目現場踏勘
2.2 建設項目選址定點
2.3 提供規劃設計條件和有關資料
2.4 比選規劃設計方案
2.5 提供城市規劃法律法規和規劃技術標準咨詢服務。
2.6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7 任務完成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甲方按時向乙方提供有關文件和資料
文件資料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內容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份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提交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委托服務費用及支付方式
4.1 甲乙雙方支付或收取的服務費用標準按省物價局黑價聯[20__]162號文件規定的收費標準執行。
4.2 本合同簽訂后_________天內,甲方一次性支付規劃技術服務費(大寫)_______
_萬元(小寫_________萬元);或本合同簽訂后_________天內,甲方支付規劃技術服務費總額度_________%,即(大寫)_________萬元(小寫_________萬元),項目服務內容完成后_________天內,甲方支付乙方剩余全部費用,即(大寫)_________萬元(小寫_________萬元)。
第五條 雙方責任
5.1 甲方責任
5.1.1 甲方委托規劃技術服務任務時,必須向乙方提供相關文件資料和明確要求,并對所提供的文件材料真實性和時限負責。
甲方提供的文件資料超過規定期限10天以內,乙方完成規劃技術服務成果的時間按合同規定的時間相應順延;規定期限超過10天以上的,乙方有權重新確定提交規劃技術服務成果的時間。
5.1.2 甲方變更委托服務項目或提供文件材料有誤,導致乙方返工時,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合同。甲方應按乙方因此返工所耗工作量向乙方支付費用,具體標準雙方協商確定。
5.1.3 合同生效后,甲方要求中止或解除合同,乙方未開展服務工作的,乙方應當返還甲方已支付費用的50%;乙方已開展工作的,甲方應當按合同規定的服務費用總額支付給乙方。
5.1.4 甲方應按本合同第三款規定的費用金額和時間向乙方支付規劃技術服務費。甲方逾期支付一天,應向乙方多支付相應金額千分之一的逾期滯納金。
5.1.5 甲方應向乙方工作人員提供工作、交通等方面的便利條件。
5.2 乙方責任
5.2.1 乙方應按省物價局黑價聯字[20__]162號和黑建規[20__]41號及有關規定開展規劃技術服務活動。
5.2.2 乙方對提交的委托項目規劃技術服務成果質量負責。
5.2.3 合同生效后,乙方提出中止或解除合同,應返還甲方所支付的服務費用。
5.2.4 因乙方延誤規劃技術服務成果提交時間,每延誤一天,乙方核減該項目規劃技術服務費總額的千分之一,核減的最高限額為甲方向乙方所支付的全部費用。
第六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七
其他事項
7.1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應當及時協商并共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2 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7.3 雙方共同履行完本合同規定的責任義務后,本合同即終止。
涉外聘用勞動技術服務合同 篇3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_
受托方(乙方):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20__年__月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
委托方(甲方):
地址:
企業負責人:
受托方(乙方):____________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1.總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現行法律法規,本著自愿、平等、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____________設備缺陷管理系統技術服務項目事宜,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2.服務內容及方式
2.1服務內容:乙方為甲方提供《設備缺陷管理系統》軟件一套。
2.2服務方式:
1、現場技術支持;
2、電話技術支持、電子郵件技術支持;
3、網絡遠程技術支持;
4、系統運行驗收合格之日起一年內軟件免費升級。
2.3技術服務達到的技術要求及考核驗收指標/標準:按甲乙雙方確認的《設備缺陷管理系統技術規范書》為依據驗收。
3.服務期限、地點及進度安排
3.1服務期限:自本合同簽訂后六十天內。
3.2服務地點:甲方信息中心。
4.資料的提供
4.1甲方應向乙方提供的技術資料、數據:組織機構圖、人員名單、工作表格及工作流程、工作規范管理文檔等。
4.2乙方應向甲方提供的資料:
《設備缺陷管理系統》軟件一套及相關的產品使用手冊。
5.驗收時間、地點和方式
5.1甲方在乙方服務時間內安裝調試結束后,經過一個月的試運行(雙方無修改意見后),三個工作日內在甲方中心機房進行驗收項目成果,驗收根據按甲乙雙方確認的《設備缺陷管理系統技術規范書》為依據驗收。
5.2甲方驗收后出具驗收報告,作為驗收結果的書面材料。
5.3本合同服務項目的保證期為壹年,自項目通過最終驗收之日起計算。保證期間如發現服務質量有缺陷的,乙方應負責無償修正、返工。
6.費用及支付
6.1本項目技術服務費為:萬元人民幣,大寫:整。本項目技術服務費由甲方承擔,依本合同約定支付給乙方。
6.2合同簽訂后,甲方一次性支付給乙方軟件預付款(合同總款的30%)即萬元(大寫:整)。
6.3項目實施完成,通過甲方驗收后,甲方支付乙方合同全款的50%,即萬元(大寫:整)。驗收后滿一年質保期軟件運行穩定,甲方支付給乙方合同余款萬元(大寫:萬元整)。
7.權利和義務
除本合同其他條款約定的權利、義務外,雙方約定如下:
7.1甲方權利
7.1.1有權要求乙方按照本合同約定提交技術服務成果;
7.1.2有權隨時對乙方的服務進行監督檢查;
7.1.3有權要求乙方對其服務過程中存在的問題進行整改;
7.1.4有權要求乙方提供相關的技術資料和必要的技術指導;
7.2甲方義務
7.2.1在合同生效后三日內向乙方提供本合同4.1中列明的技術資料、數據材料,未及時提供所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
7.2.2向乙方提供以下工作條件:保證軟件安裝調試有效網絡平臺;提供上述工作條件所需費用由甲方負擔;
7.2.3在接到乙方關于要求改進或更換不符合合同約定的技術資料、數據材料的通知后三天內,及時做出答復,未及時答復所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
7.2.4按約定向乙方支付報酬;
7.2.5按約定驗收項目成果。
7.3乙方權利
7.3.1接受甲方提供的技術資料、數據材料;
7.3.2交付符合本合同要求的工作成果后獲得報酬;
7.3.3發現甲方提供的技術資料、數據材料或工作條件不符合合同約定時,有權在接到上述資料或開始工作的一天內,通知甲方改進或者更換。超過上述期限不提出改進或更換要求的,視為甲方提供的資料和工作條件已符合合同約定。
7.4乙方的義務
7.4.1乙方應按約定親自完成技術服務工作,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轉委托給第三方的,甲方有權拒付報酬并單方解除本合同;
7.4.2乙方在進入甲方工作場所時,須遵守甲方廠規廠紀,如因違反甲方廠規廠紀造成乙方損失,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
7.4.3項目驗收后,向甲方提供相關的技術資料和必要的技術指導。
8.不可抗力
8.1下列事件可認為是不可抗力事件:戰爭、_、地震、颶風、洪水等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8.2由于不可抗力事件致使一方當事人不能履行本合同的,受不可抗力影響方應立即通知另一方當事人,采取積極措施減少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并在不可抗力發生后十五日內向另一方當事人提供發生不可抗力的證明。
8.3由于不可抗拒的原因,致使合同無法按期履行或不能履行的,所造成的損失由雙方各自承擔。受不可抗力影響一方未履行通知義務,或任一方未積極采取減損措施,致使損失擴大的,該方應就擴大的損失向另一方承擔賠償責任。不可抗力事件結束或其影響消除后,如本合同目的仍可實現,雙方應立即繼續履行合同義務,合同有效期或合同有關執行期間應相應延長。
9.違約責任
9.1甲方違約責任:
9.1.1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提供有關技術資料、數據、樣品和工作條件,導致乙方無法按約定標準完成服務項目的,應當承擔合同金額5%的違約金。
9.1.2甲方遲延支付項目報酬的超過十個工作日的,每逾期一日按銀行同期存款利息向乙方支付滯納金。
9.1.4其他約定:
9.2乙方違約責任
9.2.1乙方不能完成服務項目,應當承擔合同金額5%的違約金,并賠償給甲方造成的直接損失,同時甲方有權單獨解除合同;
9.2.2乙方逾期交付工作成果的,每逾期一日應當承擔合同金額1%的違約金,同時乙方應繼續履行,逾期三十日仍未完成工作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乙方應返還甲方已經支付的服務費用;
9.2.3乙方未按約定標準完成服務項目的,乙方應負責按合同約定標準整改。如合同履行期已到期,甲方可視情況給予乙方一定期限作為補救期。在補救期內,乙方有義務繼續履行合同直至工作成果符合約定標準。乙方如在約定的補救期到期后仍未能按標準完成服務,或甲方不同意給予乙方補救期的,甲方有權在補救期到期后或合同履行期到期后,單方解除合同,乙方應返還甲方已支付的服務費用。雖經乙方補救完成工作,但已構成逾期交付的,乙方應按9.2.2支付逾期違約金。
9.2.4在合同服務期間,發現甲方提供的技術資料、數據或工作條件等不符合合同規定,未按本合同7.3.3款約定期限書面通知甲方,造成技術服務工作停滯、延誤或不能履行的,應承擔合同金額1%的違約金;
9.2.5其他約定:無。
10.爭議的解決
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
如協商不成,可依法向甲方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1.其它約定
11.1本合同未盡事項,由甲乙雙方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協商另行訂立補充協議,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11.2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方執兩份,乙方執兩份。執行本合同所需要的通知、報告及其一些通訊信件,均以書面形式有效并以書面形式傳送到甲乙方指定的地址。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授權代表:授權代表:
